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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7 14:49: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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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我心中精选作文5篇
那两位肇事司机,能及时跳下车,送受重伤的小悦悦到医院,而不是逃离现场,那么那个弱小的生命是不是还留在这世界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我心中精选作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周末出去逛街,无意间听到从音像店里飘出来的一首歌:“让爱天天住你家,让爱天天住我家,不分日夜秋冬春夏,全心全意爱我们的家……”,这是著名歌手赵明与家人在春节晚会上唱的一首歌。时隔数年,再次听到这首歌,仍然让我感到那么亲切,那么温馨。这时的我不由得联想到了自己的学生和工作、生活的校园,这不也是一个大家庭吗?如果让爱天天住进来,那将会是一幅怎样和谐美丽的校园画卷呢?
是啊,和谐是一个美丽迷人的字眼,能给我们的生命带来激情与温馨。然而,和谐校园,仅靠“爱”是远远不够,它离不开法制的有力支撑与保障。和谐路上,我们需要与法同行,它开创的是此刻,成就的是未来。
法制像阳光一样洒满大地,像暖流一样抚慰人心。它存在于我们上下班穿行的马路上;它存在于我们组织有序的课堂里;它存在于热闹活泼的操场上;它存在于我们和谐、静谧的校园中……这其中每一点每一滴,每一项每一步所凝聚出的规章条款都在制约并保护着我们。作为老师,我们有《教师法》的保护;作为学生,他们求知路上有《教育法》的相伴;当我们出门时有《交通法》的相助……。就应说人从一生下来就开始受到法律的保护,享受着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我们享受法律带给我们权利的同时,别忘了尽好自己的义务。
校园是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的地方,校园就应是一个美丽而纯洁的地方,然而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校园内外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如果你认为“此刻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因此我们要教育学生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群众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是啊,与法同行,净化心灵,让祖国未来的主人增强法制观念,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美化我们的心境,携手共筑和谐平安校园。
和谐的旋律抒发着我们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谐校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支撑与保障。构建和谐校园,建立和谐学校,决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它需要我们师生从自身做起,从此刻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去树立一种法制意识,去学习一些法律法规知识,并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安全。最后祝愿法制“之花”能永远盛开在我们美丽和谐的昆吾校园!
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之后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正因他没有透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
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好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能够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能够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带给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此刻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能够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完美享受幸福。
村里的刘大爷居然进了监狱,怎样回事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刘大爷家有一个很大的养鸡场,养了有好几万只鸡。
这天,他发现少了十几只鸡,也没有放在心上,可到了第二天、第三天,又少了几十只,这下刘大爷可气坏了,立刻向派出所的刘警官打电话报警。警官来了看了现场说:“现场这么乱,一时也查不出来。这样吧,晚上你们勤看着点儿,多派人守着吧,说不定能抓住小偷呢,要是抓住了,赶紧打电话。”刘大爷说:“好吧。晚上我带人守着,非抓住这该死的小偷不可。”
夜里,刘大爷带着几个小伙子在鸡场四周埋伏好,等着小偷上钩。天还比较冷,虽然他们冻得浑身发抖也不敢动。到了半夜了,大家都快要睡着了,只有刘大爷还强提着神儿盯着四周。就在这时,他感觉有车过来了,仔细盯着那个方向。果然一辆电动三轮车悄悄地开了过来,他赶紧把几个小伙子推醒,大家都盯住了那辆车,只见车子开到鸡场旁边,车上下来一个黑影。那人东张西望地观察了一会儿,就蹑手蹑脚地钻进了鸡场,一会儿功夫,就抓着五六只鸡出来,往车上一放,又钻了进去。刘大爷大喊:“抓贼呀!”把手一挥,几个小伙子冲了上去,七手八脚地,把那家伙按在地上,刘大爷气喘吁吁地跑着跟前说:“你这个混蛋,敢偷我的鸡,给我往死里揍。”几个人一阵拳打脚踢,把偷鸡贼打得吱呀乱叫,哭爹喊娘,刘大爷越打越气:“给我打,使劲打。”不大一会儿,那个偷鸡贼浑身都是血,也不出声了,看来已经晕过去了。刘大爷又踢了一脚,说:“装孬种。算了,便宜这家伙了。”
之后,刘大爷就给刘警官打电话。二十分钟后,刘警官过来了。他看了看被打的头破血流,还在昏迷不醒的偷鸡贼,皱起了眉头,严肃地说:“怎样打成这样了,都是谁打的?”刘大爷得意地说:“我们哥几个打的,这家伙不经打,没几下就打成这样了。没事,泼盆水就醒了。”说着把盆里的水对着偷鸡贼一泼,“你看,醒了吧,刘警官,得好好教训教训他,送大牢里关上几年就老实了。”刘警官说:“行了。赶紧把他抬上车,送到医院去,你们跟我派出所一趟,理解调查。”刘大爷一愣,问道:“调查?什么调查?调查我什么?”刘警官严厉地说:“你们已经犯法了,到派出所等候处理吧。”
刘大爷几个戴上了手铐,进了拘留所。抓小偷怎样就犯法了呢?村民们议论纷纷……
当刘警官再次来到村里,给村民上了一节法制课后,大家最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务必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透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但是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应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更就应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状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知法是社会普遍要求的法律常识,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当青少年受到敲诈勒索时,往往因对方的凶狠而束手就擒。他没有想到,可以用法,他完全可以拿起解手可及的法律武器(最具权威的“武器”),来反击对方。
由此可见,知法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条件。但我们也要适当的用法、守法。
不知不觉,三家网吧在同一条街开放,进出的人络绎不绝,网吧门口停放的车辆几乎全是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三家网吧经常通宵达旦,红灯绿彩在夜幕中闪烁。
玻璃门上的打印纸上,黑色的大字格外引人注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可一群群有说有笑的花季少年,对此置若罔闻,不慌不忙、大摇大摆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门上醒目的大字并未能让他们反悔,继续执迷不悟。洁白的手在推开玻璃门的刹那,就已经染上了污点。生命的禁果被一次次品尝,最终他们会因此而付出前所未有、惨痛的代价。
显而易见,他们并没有守法。
这种事情已不再是新闻,成长的阴影在他们身上留下岁月的白斑。而我们呢?
我们是否应坚决把网络的诱惑拒之门外?多读好书,学习法律知识?还是沿着他们“先驱者”的足迹继续滑下去?答案也是显而易见。
守法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长大,为我们步入复杂的社会攻下坚实的基础。
我们应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拒绝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要明辨是非,主动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以免误入歧途。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关爱明天,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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