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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细则(精选10篇)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细则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__下载。
2. 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 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 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 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
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
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
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抛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 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 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 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 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 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 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 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 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 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 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 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 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 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 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学生宿舍楼卫生管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由相对应宿舍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4、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5、严禁随地大小便。
6、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
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其中,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由学校发疯放,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
二、宿舍纪律管理
1、睡眠铃声响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不得使用台灯。
2、在楼内轻手轻脚,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串楼层、串宿舍。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家长亲自找班主任或生活教师请假并签名。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按铃声提示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按时、及时归还。
9、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0、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各院、部负责本单位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奖惩工作。
二、学生寝室建立轮流清扫制度,室长负责组织值日生于每日上午8:00及下午2:00前清扫寝室及整理内务。学生宿舍的公共区域卫生平时由保洁员清扫、保持,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检查评比;周末由学生以院为单位,划定公共区负责打扫。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负责检查评比。
三、学生宿舍寝室卫生标准:
(一)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
3、室内用具摆放整齐;
(二)六净: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5、卫生间、阳台整齐干净;
6、书柜整齐干净。
四、责任区卫生标准:
1、地面无积水,无垃圾,花园无杂物;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
3、卫生间干净,下水道无堵塞,厕所便池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明显臭味;
4、排水沟通畅、整洁、无积水、杂物和淤泥。
五、清洁卫生责任区要求:
1、地面无积水,厅道廊无污泥,无垃圾;地面、厅道每天清扫两次,厅道每天拖地两次;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楼梯台阶不滑;屋顶、墙面每周清扫一次,拦杆扶手每周拖擦一次。
3、卫生间干净及下水道无堵塞,厕所无臭味,卫生间及厕所必须每天冲洗二次,污水下水道每天保持畅通,厕所要定期用洗厕粉洗。
4、厅道内门窗干净无尘,每周擦洗一次。
5、四周环境及花园无杂物,水沟无积水、无饭渣,花台和报栏保持干净。四周环境每天清扫两次,花园和水沟要每天清理。
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抽查由宿舍管理中心组织宿舍管理人员、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七、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班”、“文明寝室院”的评比活动。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负责,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第三条 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工作人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室内消防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要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要按照学校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四条 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在学生宿舍中布设电源线路,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有专业电工施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明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五条 学生宿舍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要进行登记。持物出宿舍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并对所持物件进行登记,特别是对计算机出楼要严加盘问。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部门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六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保卫部门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一经发现,保卫部门要扣留产品或物品,严格查对其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人员没收其物品,并进行处罚。
第七条 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建筑设计的紧急疏散通道要能随时打开,禁止将疏散通道隔断作其他用。
第八条 学生宿舍要设置安全可靠的晒衣架,凡有阳台的宿舍晒衣服只能在阳台内进行。没有阳台的宿舍在窗户外或走道内设置晒衣架,必须使用晒衣叉收晒衣服,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站在晒衣架上、站在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第九条 学生的现金、有价证(卡)、贵重物品等,要加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周围同学发出求助信息,将作案人员擒获,扭送保卫部门处理,或报告保卫部门来人现场处理。
第十条 学生在宿舍内放置的计算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制度使用计算机,禁止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黄色、影响学校稳定等信息。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保卫部门,否则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他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劝阻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商业广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宿舍管理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到校风建设,还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区的环境安静、整洁、优美、安全文明,同时尽量做到净化、美化。
2、宿舍内外应按文明宿舍的要求,保持整洁、清洁、卫生。
3、学生宿舍内应保持门窗完好,墙壁洁净,地面整洁,空气新鲜,盥洗室、厕所内保持水笼头完好,上下水道畅通,小便池无黄锈臭味,便池内外清洁无垢。
4、宿舍内的一切物品要按规范放置有序,做到毛巾、脸盆、茶杯、热水瓶、被子、鞋子等六个一条线,垃圾应倒入指定的地方。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随手关水笼头,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乱刻乱涂、乱写、乱画、
乱钉钉子,对学校配置的公用物品要爱护使用,凡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并按规定赔偿,凡属非人为损坏的公物,也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6、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私接电源插座和擅自使用各种电器,不得烧煮食物,点蜡烛和油灯,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起哄,熄灯后或午休时不准大声说话、玩乐器、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熄灯以后不准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的不文明 10、讲究环境卫生,不准在宿舍内就餐(病者除外),严禁向窗外、走廊、阳台等公共场所泼水和乱丢弃物品(包括纸屑、瓶子等)以保护室内外清洁卫生。
8、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水电,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严禁翻围墙爬门窗。
9、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留客,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0、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11、应服从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干部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将视情节轻重与认识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2、根据文明宿舍标准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条入宿
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1)缴费(住宿费);
(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条退宿
1、学习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手续办理:
(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
(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
(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
(4)离宿。
3、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日常管理
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2、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私处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习、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
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悄果皮、无烟蒂。
2、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一条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违纪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学生在宿舍楼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学生公寓实行查房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外,还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国家、学院、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男女同学不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互串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违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管理中心设立治安办公室,各学生宿舍楼设立治安保卫组,由管理组长兼任保卫组长,值班员、管理员及清洁工兼任组员,负责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值勤时必须在学生宿舍楼门口值班,密切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对可疑人员进行证件检查等。
3、学生公寓楼治安保卫组备有治安登记簿,记录来访人员和学生宿舍发生的治安问题。
4、学生宿舍区内备有消防龙头,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调换。
5、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物品。
6、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不能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7、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8、值班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插座。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1、总务处对学生宿舍家具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学生宿舍家具的调配及维修工作。
2、爱护家具、珍惜使用家具、维护家具完好百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
3、学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随意搬迁、移作他用,不得多占家具。
4、宿舍家具属于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家具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日常检查评分制度
为了使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建立每日检查评比制度以纠正少数学生不文明和违章行为。
1、由学生会组织成立考核管理员队伍,由考核管理员每星期根据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给各宿舍评分。检查结果及扣分原因要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无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住。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住校生日常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条: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第2条:要求住校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办理退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后方可办理退住手续。
第3条:学生宿舍由政教处统一调配,学生按指定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政教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
第4条: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准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临时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导师请假,填写标准《住校生离校请假单》交政教处留档、登记,征得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条: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东西报宿舍管理人员或总务处,除自然损坏外,其他费用需学生自理。
第6条: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7条: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8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9条:严禁在宿舍里吸烟、酗酒、打牌、赌博等
第10条:住校生必须服从值班老师,生活指导老师,宿管会的管理。
第11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烫斗、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重罚。
第12条: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风扇等
第13条: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
第14条:讲究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第15条:住校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请假回家。(周一到周五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离校,周日全体住校生必须返校)
第16条: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17条:学生宿舍执行晚熄灯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灯,冬令22:00熄灯,高三23:00熄灯。考试期间,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景确实需要调宿舍者,必须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情景予以调整,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学院实行集中住宿与管理,作息时间为早6:00开楼门,周日—周四晚22:30锁楼门,晚23点熄灯休息,周五--周六(节假日)晚23点锁楼门,23:30熄灯休息。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自觉熄灯。
3、严禁未经批准的晚归、夜不归宿等行为。22:30后进公寓区的学生即视为晚归,23:00后未进入公寓的视为夜不归宿。晚归学生必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并在本楼宿舍管理人员的《晚归记录簿》上登记,学院钢铁连、大学生自律委成员、各系行检委于每晚22:30后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并按照《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为保证公寓安全不准在学生宿舍会客或留宿外来人员。
5、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要本着干净、文雅、舒适、优美的原则进行布置。
6、学生宿舍是学生团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礼貌住宿,坚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7、学生在宿舍使用计算机网络应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礼貌的上网习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爱护公寓楼内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改变其原貌,宿舍内的公共家具、设施出现被故意损坏的情景,由该宿舍长查明原因,分清职责。主要职责人按家具、设施的现价或维修价格赔偿;如原因不清、职责不明时,则按该宿舍成员均摊赔偿处理;如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赔偿后还要给予主要职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学生入住后,应由宿舍长代表本宿舍成员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签署《学生公寓安全与财产管理职责书》,一式三份,由各宿舍长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分别保管,宿舍长组织本宿舍成员对《学生公寓安全与财产管理职责书》进行贯彻学习。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乱画,床上不准挂床帘。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一天派值日生一人,轮流值日负责内务卫生,每周全体宿舍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
2、学生宿舍实行定时整理内务卫生制度,每一天早8:00前将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完毕,将垃圾务必集中倒入楼下的垃圾桶内,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严禁在任何地方张贴广告。
四、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外来闲杂人员领入学生宿舍楼,严禁留宿校外人员、留宿异性,一经发现,按照《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不准私自撬门锁、暴力破门。门锁损坏、钥匙丢失,要及时向学生公寓中心申请维修、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严禁在宿舍内、宿舍间私拉电线、网线,严禁宿舍内使用或存放以下违禁物品。包括:火柴、火机、酒、蜡烛、吹风机、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磁炉、饮水机、大功率台灯、酒精炉、酒精灯、变压插座、不合格插座、刀具、鞭炮、弹弓、易燃易爆物品等,对于查处到违反安全用电的情景,要落实到学生本人,并依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和《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5、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6、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从事经商、代销代售等盈利性或经营性的收费服务活动。严禁私自在公寓区从事商业经营、宣传活动。
7、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区内为无烟校区,严禁学生在学校内吸烟、喝酒,对由于吸烟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喝酒引起事端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区必须身份验证并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度,请勿进入宿舍住宿,及时联系家长带到医院就诊。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
二、每日宿舍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较好时,白天可长时间保持通风。
三、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四、学校实行宿舍专人管理和检查。要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保持环境卫生,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
五、学生较密集的宿舍,床位间用寝室床帐隔离成相对独立空间,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六、每天宿管员按照以下要求对宿舍进行消毒处理。
1.对大门、楼梯、卫生间水龙头、宿舍门等人员经常接触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
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对地面、走廊、厕所等使用浓度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
;3.每日使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对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体温检测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至少间隔1米距离。
八、执行宿舍全天候人员值班制度,分管校长带班,对宿舍学生纪律和秩序进行监督与管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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