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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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27 21:20:4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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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描写了普通的轮渡工菲利普悲惨的爱情故事。
写《初朵的秋天》的整个过程中,童年记忆如一本图画书,在我的脑海中一页一页翻动不止。落满银杏叶子的河滩,逶迤狭长的乡路,顶着麦秸垛的打麦场,绿油油的花生地,昏暗神秘的代销店,读书郎朗的小学校,开满花朵的大槐树。骑着自行车在打麦场和乡路上疯跑的少年,孤独地走在墙根阴影里的我,永远坐在炕上糊纸盒子的奶奶,绣花和薅兔毛的母亲,胖胖的小妹妹……
现在,天光昏暗,春节还没完全过去,但不知为何,外面一片清寂,连零星燃响的鞭炮声都没有,不禁令我疑惑,昨天我是不是真的曾经回到过那个被我命名为“槐花洲”的村庄。千真万确,父母和姐妹的容颜,热热的土炕,大锅里做的饭菜,还有犹在耳边的乡音,这一切都在提醒我,昨天我的确穿过那条乡路,回到“槐花洲”,与父母和姐妹完成了一场仪式化的短暂相聚。我们姐妹四人带着各自的孩子,穿过那些熟悉而陌生的村街,去给村里的亲戚长辈拜年。乡路和村街当然都变了样子,铺上了干净平整的水泥,不再是过去黄腾腾的土路。几个孩子中,两个大的已经读高中,两个小的只有九岁。读高中的外甥安静地跟大人走在一起,两个九岁的孩子则兴奋地欢叫,奔跑,追逐,头上渗着亮亮的汗珠。
恍惚间,我感觉那两个孩子正是小时候的我,然而,一切却那么不合拍——显然他们就是他们,无法跟我记忆里的孩子进行哪怕一点点的置换。在伯父家的院子里,我看到了贴墙修建的兔窝,那一格格像楼房窗口似的窝里,卧着一只只长毛兔,它们正是《初朵的秋天》里的那些兔子。我长久地伫立在兔窝前,看着那些熟悉而遥远的小动物,看着铺在它们身下的晾干的花生蔓,眼眶慢慢地湿润了。自从离开“槐花洲”外出
是的,这正是我记忆里的那些格子间,那些兔子,住在墙上的兔子。村庄的许多地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包括我小时候住过的老房子,其实也早在二十多年前的一场变故中被父母卖掉。如今父母住的房子,早已不是过去我记忆中的了。我忽然明白了自己想哭泣的原因——惟有在伯父家院子里看到的那些兔窝,那些兔子,它们没有背叛我的记忆,还一如既往地待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等着我回去相认。
从伯父家里出来,走在村街上,我们遇到一个中年男人向我们问好。我依稀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熟悉的影子,却想不起他是谁。但我确定,他一定是我儿时的伙伴,曾经骑着大金鹿自行车,鸣着铃声,在乡路上风驰电掣地骑来骑去的那些野小子中的一个。他是《初朵的秋天》里的小武,是梭子,是许多小武和梭子中的一个。显然,他当年没有像我一样考上中专或是大学,从而把户口带到城里,而是永远地留在了“槐花洲”,在那里娶妻生子,延续旧日的生活,或者跟其他村人一起,不经意地随手抛弃着某些旧日的生活,投入往前奔跑的岁月。
其实,不仅仅是春节,每次回乡,返回城里后我都要难过几日。几个姐妹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每年相聚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那些关于各自生活的叙谈,每次都提醒我,我们早已不是童年的我们。我那曾经像初苗一样会拉小提琴和弹吉它的大姐,如今可能根本想不起那两样乐器了。小妹依然胖胖的,哪怕偶尔从一瞬间窥见初果的纯稚,我也会感到一种如获至宝的喜悦。是啊,我们都长大了,正在慢慢变老,童年拥有的一切,正被岁月抽丝剥茧般地偷走。如今的孩子,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无法想象有好几个兄弟姊妹的那种家庭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一直对遗传基因感到神秘费解,比如我们姐妹四人个个性情不同,某些方面甚至相差万里。我在家里排行老二,从小就比其她三个姐妹敏感,到如今依然如此。性情个个不同的几个孩子,免不了互相之间有亲疏之分,我记得小时候我跟大妹妹特别好,而我的姐姐则跟小妹妹特别好。我在《初朵的秋天》里很用力地写了四姐妹之间的'情感发展,希望能让现在的孩子了解这种他们不曾经历过的情感。当然,现在开放二胎了,像我儿子钢镚这么大的独子,有些人可能会有弟弟或妹妹了,他们将不再孤独,同时也将面临相处中的各种情感问题,我希望他们从这本书里学习到跟弟弟妹妹相处的方式。
我的儿子钢镚已经快十岁了。这些年,跟他讲讲我的童年的欲念时常会有,但每当它冒头的时候,我又感到一种叙说的艰难。或许正因为此,才促成了《初朵的秋天》的创作。在动笔写的时候,我将之定义为“一部以儿童视角来完成叙述的成长小说”,我想,这或许是让钢镚了解我童年时生活的最佳方式。父母把生命赋予了儿女,他们之间总要互相了解。
跟钢镚差不多大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也差不多处在我这样的年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我们经历了不同的历史转型,时代烙印不可避免地让我们成为了极为特殊的一代人。比如说,“包干到户”,这个词汇出现在《初朵的秋天》里,肯定会让小读者们感到陌生。我还记得,家家户户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之后,胶东南部一带农作物以小麦、花生为主,我们家里正是靠着秋季卖花生所得,及卖兔毛所得的几千块钱,供养着姐妹四人上学读书。那个年代,庄稼和我们的关系是那么密切,如今的孩子不可能懂得。还比如,我小时候其实是像初苗那样,狂热地梦想成为一名歌唱演员的,甚至计划过偷偷给当时的东方歌舞团团长王昆写信自荐。而我的姐姐,她其实很想当一名作家。当她从师范学校放暑假回家后,我偷偷发现她在一个塑料皮本上写下的小说开头后,我难以形容那一刻的震惊。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在跟着收音机学唱程琳的歌《酒干倘卖无》,母亲却逼我们去花生地里拔草,我恨恨地对姐姐说——妈根本不懂我们的理想,我们将来一定不能这样对待我们的孩子。呵呵,我们那时候的理想,不知道会不会被如今的孩子笑话,但每每回忆到那些,我就有种想要对钢镚叙说的冲动。希望如今的孩子人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不要管那理想有多么狂妄,它一定是美的。我还希望如今的孩子能够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我在书里写到了狗和猫。我小时候曾经有一只猫玩伴,有一天,它误食了鼠药,我把它抱在怀里,三天三夜,它最终挣扎着死去了。它死去之后,我用被子在炕上围了一块区域,把它放在那里,不许任何人碰它……孩子们必须知道,动物永远都是我们的朋友。
因此,我们需要让我们的儿女了解我们,了解我们成长的那个年代。我也希望《初朵的秋天》能给跟我同龄的父母们带来一丝童真的慰藉,带你们回到正在渐渐丢失的记忆。我更希望,你们能跟着孩子一起阅读这本书,并把童年时代那些跟庄稼有关的故事,讲给自己的孩子听。
最后,我想说,我是一个从事了十五年^v^写作的作家。我非常欣慰和感动,我的第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奉献给了我的回忆,奉献给了《初朵的秋天》。
以前人们总认为:师德高不可攀,师德遥不可及。所谓的师德楷模大多是让我们自愧不如和望而生厌的“苦行僧”,更谈不上什么优美和阳光。读过《修优美师德做阳光教师》后,才知道师德可攀,我们的教育实践就是攀登的阶梯;师德可及,它与我们的生活朝夕相伴;师德可为,它给我们创造的灵感、操作的智慧;师德可赏,它给我们心灵的感动、美的享受。
真正的师德更多的表现是植根于普通的、具体的、甚至是有些琐碎的职业生活,能够回答以人为本的显现实生活世界的种种拷问。真正的师德尊重和张扬个性人格,充满创造性。即使同为对学生的爱,在不同的老师那里,却有不同的理解和表现:有对学生生命的尊重和关怀,有对学生过错的宽容和理解,有对学生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好老师是形形色色的,他们的“好”以不同形式体现在职业生活的不同领域。
正像前苏联一位著名美学家所说的那样:付出与获得平衡是最高的境界,称之为“优美”,略高于则是“崇高”,付出大大高于获得则成为不折不扣的“悲剧”。因为这其中有许多我们应该尽力避免的无谓和不必要的牺牲,过分弘扬和宣传这样的师德会让老师们对师德望而却步。只有优美的师德才是阳光的、亲切的、有趣而有效的,因而也是充满快乐的。
对我感受最深的一点是:我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我要做一个阳光教师,我要以我的快乐去快乐我的学生,我要以我的阳光去阳光我的学生,我要以我的品德去影响学生的品德。
在秋高气爽,硕果累累的季节里,老师和我们一起反复诵读了《秋天》这首诗歌。每一次吟诵,我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美丽的画卷……
清晨,白蒙蒙一片,似薄纱笼罩的田野,好像给水稻最后的滋润。太阳出来了,金黄饱满的稻穗低着头,把稻秆压弯了,挂在谷粒上好似珍珠的露珠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一阵风吹来,金浪翻涌,耳边传来了沙沙的声音。再放眼远眺,一望无垠的田野里,收割机不停地忙碌,隆隆的机器声和沙沙的金波翻涌声交织在一起,凑响了一曲欢乐的丰收赞歌。
还没等我欣赏够,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个惹人喜爱的果园。一棵棵披着或浓或淡绿装的果树上有的挂满了红彤彤的苹果,有的挂满了黄澄澄的梨,有的挂满了胖娃娃似的石榴,有的挂满了晶莹透亮的葡萄……
正当我陶醉在丰收的喜悦里时,又送来了一阵阵浓浓的桂花香味。它清芬袭人,浓香远逸,它那独特的带有一丝甜蜜的幽香,把人带进了美妙的世界……这时,我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欢喜,情不自禁地又一遍吟诵起:走在秋天,秋天的太阳更红更娇;走在秋天,秋天的空气更甜更好……
诗人让自己直接变成了自然与世界的发声器官,对于诗歌的痴迷让诗人与世界成为一个统一体。这里与其说王宜振先生具有这种超自然的诗歌构造能力,倒不如说对于世界的爱使他获得了这种超越常人的能力。像这个世界一样,他时常用诗歌的形式带给我们惊喜。
王宜振的诗歌能够以一种对世界崇敬的心去写,因为他对世界心存敬畏。他的诗写给那些心存敬畏之心的人,也是写给那些具有一颗孩子一般纯真的心灵的人看的。在这样的诗歌面前,只有让自己矮下来,再矮下来,才能听到内部的声音——像倾听草丛内部的声音,像倾听来自黑夜的消息。
它决定着大地以怎样的方式呈现秘密。我们的目光不能高过它的目光,像树梢无法高过太阳。可以说他的诗歌是至情所致,王宜振的诗歌拒绝俯视的阅读姿势和写作姿势,他的写作姿势是心灵向上的仰视。
表现了王宜振对秋天的喜爱和赞美之情;表达了他对祖国大好河山、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世界的营养品。”对于我这个小书迷这句话更有说服力,这不,在新年的钟声中我阅读了《城南旧事》。 这本书用生动的描写,详细的记叙了北京城南四合院里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他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这本书让我深思熟虑熟虑在于这本书中的英子有许多良好的品质值得我深思熟虑,例如:她心地善良,她诚实守信……还有故事中的一些人物也有很多品质:秀贞她热情,善待人意;兰姨娘她沉着冷静开朗……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的是英子挨打的那件事,英子因为下雨而不想去上学,被爸爸打,我觉得爸爸打英子是因为他担心英子一有变天就不去,时间一长,必定成不了才,他在替英子着想,他也关心英子,英子坐洋车去学校,他去学校给英子棉袄和铜钱。我非常感动。 这篇文章中老高说的话让我很惭愧:“到了医院,好好儿劝劝你妈妈,这里就数你大了!这里就数你大了!”我知道,比我高辈以外,再减去姐姐,家里就属我最大,但是我做事总是依靠着奶奶,爸爸。一遇到不好的情况,就惊慌失措。没有英子那么冷静。 这本书让我深刻的感觉到20世纪20年代那个和睦的家庭,我好喜欢这本书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杨家将,杨家将读后感(杨云翔)。说起杨家将,那可是大家都竖起大拇指,谁也不敢冒犯。杨家将主要活动在北宋代州,云州,雁门关等地。前期,北宋政府用他们来防御契丹^v^的进攻,后来,又令他们来对抗西夏国的侵扰。自杨业起,到杨延昭,杨文广,都是骁勇善战的猛将,杨家将代代为宋朝边的稳固以及边区的民生定立下了不朽功勋,朝野上下对杨家将交口称赞。但一些嫉贤妒能的奸臣也设计,陷害宋上层军事首领的不义之举。
让我最感动的事,是血战金沙滩。金沙滩双龙会,北国说要投降,请皇帝去赴双龙会,大臣们都不让皇帝去,可是又不能不去。怎么办呢?就在这时,一人挺身而出,正是老令公杨业,让大郎扮做皇帝,二郎扮做八王千岁,和其它兄弟一起到了北国。经金沙滩一战,杨业触碑而死,杨家将七郎八虎八人只剩下了三个人,读后感《杨家将读后感(杨云翔)》。
我非常敬佩杨家将那种精神,即使受尽冤屈,仍然舍小家,顾大义。而潘仁美却为了私益,不顾国家的安危,满足自己的欲望。我也要像杨家将一样,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不能像那个皇帝,心中充满了猜疑,要信任他人,这样他人也会信任你自己。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顾后果。我也要像杨家将也一样,报效祖国。
这是一篇小而精的文章,它所说的正是秋之美好:天高云淡,偶尔几只大雁排云而上,飞向远方;到处洒满菊花的清香,果实累累,收获的笑容溢于所有人的脸上,荡漾心田,还有……
秋确是美好的,因为它有蓝似玻璃白如棉花的蓝天白云;有一望无际香飘四野的庄稼;有那红如火灿若霞的枫林;还有那…数不胜数美的故事,可再怎么美好的事物也会有灰暗的一面,秋天也是如此,它有秋风扫落叶的悲凉;有寒风凛冽失意的痛苦;有百花凋零的悲哀伤感;……是啊,秋天到底是怎样的呢?我认为,这不在于它自身显示的,而在于我们的眼睛,上帝赐予我们每人一双眼睛,它是独特的,正如“世间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不然,为何有了杜牧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又出现杜甫的“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呢?确实,有的人被上帝赋予了探索求知的双眼,于是走向了成功之路;但有的人失去聪慧的双眼,仍能勇猛直前,跌跌撞撞上了成功之路,为什么呢?
其实,仅有观察的眼睛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坚强不屈的上进心。它是生命的支柱,是辉煌人生的起点。拥有它,才会冲破一切束缚,飞速地在成功之路上冲刺,直至生命的终点。
愿每人都拥有一颗坚不可摧、勇往直前的上进心!
小主人公拉蒙在“恶魔魟鱼”洞里采到一颗硕大无经的黑珍珠,轰动了整个拉巴兹城。他父亲勃拉斯卖珠不成,把黑珍珠献给了圣母。采珠队在海上遇到了风暴,由于拉蒙的父亲自认为有圣母保佑,没有及时躲避,整个船队全部覆没,仅采珠工塞维利亚人生还。拉蒙遭到了厄运,认为“恶魔魟鱼”在作怪,索要珍珠。所以他偷出珍珠准备物归原主。塞维利亚人劫持了他,逼他到圭麦斯卖珍珠,在海上遭到“恶魔魟鱼”的追赶。塞维利亚人杀死魟鱼,自己也丧生了。他侥幸生还,把珍珠还给了教堂。
怎么样?听完我简单的叙述,你有什么感想?而现在,我来说一下自己的感想。
我觉得拉蒙是一个充满勇气,有不屈不挠精神的一个孩子。他在不平凡的经历中破除了种种迷信,成长为大人。在他“取珍珠、卖珍珠、供奉教堂、偷出欲不还、被逼卖珍珠”这一段经历中他没有半点恶意。一开始取珍珠,就仅仅是有好奇心。可慢慢的走了充满厄运的道路。但他最终挺过来了,成了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真正见过“恶魔魟鱼”并且还活着的一个人。
这本书中那栩栩如生的描述,事同在我眼前上映的一部冒险片,让我身临其境,仿佛亲历这个惊险的故事。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它将打造你的完美心灵,培养高尚的情操,体味不同人生。
在世界上许许多多的音乐家中,我最崇拜的就是肖邦了,他是一名杰出的音乐家也是著名的钢琴家。
寒假我读了《肖邦》一书后,我真正了解他的创作的激情。
肖邦生长在波兰一个淳朴的农民家庭,他从小就热爱音乐,每当院子里响起叮叮咚咚的木鱼声,他就会认真的聆听起来。他有着非凡的气质和超人的创作灵感,但是无论谁想干好一件事,他的背后就会有无限的付出和艰辛。正如书中所说:“亲爱的孩子,打动你的,也许不是它的灵性与才情,而是他的苦难和不幸。”
肖邦,像所有的伟大人物一样,遇到困难、挫折、从不气馁,失败了,重新来;跌倒了,爬起来。他那勇往直前、坚强不屈的一直深深的震撼了我年幼的心灵。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他坚定了我学好钢琴的决心。
尽管有人骂他弹出的曲子是“娘娘腔”,但这些并没有动摇他对音乐的热爱之心,而是用生命去谱写音乐的篇章。我之所以爱戴他、崇拜他,就是因为他的精神永远鼓舞着下一代。
在他临死前,他的好朋友把一杯装有波兰泥土的瓶子端到她面前,他闻了闻,用谦虚的、颤抖的声音说:“我死了,但我唯一遗憾的是——没有回到我热爱的祖国——波兰。”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肖邦只活到39岁,但他的音乐永垂不朽。
“在科学的道路上是没有平坦的道路可走的,只有在崎岖的道路上勇于攀登的人,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从肖邦的身上,我领会这句话的真谛。
也许你站不成巍峨的高山,但你依然可以挺立一座小丘,为天空添一份美丽;也许你长不成参天的大树,但你依然可以挺立一棵青松,为生命添一份绿意;也许你变不成哄烈的太阳,但你依然能变成一颗星星,为路人指引方向。
读完《香菜开花》我感慨万分。《香菜开花》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香菜一开始是不起眼的,就算片地都是,便没人去看它一眼。但是,如果你让自己变得美丽起来,还会令人不起眼吗?所以,其实我一开始点并不喜欢香菜,我那时种了葱,一个花池里都种了葱,但我发现,葱一直长不大,邻居告诉我说是土壤肥力下降了,我这才知道。但是过了几天竟然有三根香菜从花池里冒出来,这引起了我对它的关注,又过了几天,香菜便满池都是。它神奇般地开花了,这更美丽了。我对它的关注便又深了一层。
现在,我佩服香菜,我佩服香菜的顽强力,积极向上的那种品质、精神。香菜在葱长不大,土壤没有肥力的情况下,竟然生长出来,不仅生长出来,还开了花,一般来说香菜开花就是很少了。而这几棵香菜不仅在非常恶劣的环境下冒了出来,而且还越长越多。I
一般来说,在生活中常常要俱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坚强的意志力。坚持不解、积极向上也是不可少的。例如:在生活中,如果你有顽强的生命力,你可以抵抗很多困难和挫折。其实对于我而言,挫折就是一种磨炼,挫折是可以让你磨炼出很多好品质。但前提是你要以体观的心态去面对挫折。要是自生自灭,好品质不可能给你的。我的建议是:乐观面对挫折,你会越来越好。
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要学习香菜那种顽强、奋斗、积极乐观的精神。在挫折中绽放自己自的光芒,让挫折磨炼自己。
《黔之驴》出自柳宗元的作品《三戒》。《三戒》想象丰富、大胆,在诙谐中带着智慧,幽默中不乏哲理。今天有空闲的时间,我又翻开了《三戒》,去品读《黔之驴》蕴含的智慧与哲理。
《黔之驴》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驴被一个好事者带入贵州又放到山下最后被老虎吃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一切都起源于好事者的想法。如果好事者没有这个奇怪的想法,驴的命运就不会有这么悲惨了。说不定,驴仍然过着虽然平淡但属于自己的生活。
好事者突发奇想,把驴带入了贵州,却没有让驴去做它擅长的事情,这分明就是不识材、不会用材了!人家伯乐都可以发现驮车之马是可用之材,使驮车之马脱离大材小用的困境,而好事者却没有发现驴的长处,还觉得驴一无是处。这个道理,和“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道理上是一样的。
我想,柳宗元先生是要通过好事者告诫统治者们不要不识才,而是要用人之长。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一个人都有他擅长的事情。只有让每一个人都去做他擅长的事情,才是人尽其才。
话又说回来,这好事者就是要将驴放到有老虎的山下,也应该事先将保护自己的技能传授给驴,使驴不会落入老虎的利爪,成为老虎的食物。不然的话,驴也不会因为“技穷”成为千古笑谈了。
古代诗人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意思是说,只要你多读书在写作的时候就会像有神仙帮助你一样,写得维妙维俏。读书也是一样,而我读的是《快乐作文》。一开始,封面就有一句很吸引我的句子。“有着灵感无限大的能量,据小道消息透露,绝对是喝了太多的可乐造成的,超级可乐华丽空降。”嘿嘿!不用猜了,你们是绝对猜不到是什么意思的。因为我读了十几遍,看了上百次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何况是你们。不过,两种人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那就是写这句话的人或者天才。
这一本书果然名副其实,越读越快乐,不过在快乐的过程中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好方法。现在让我和你一起来分享分享。比如说,写作最重要的是灵感,只要能抓住灵感即可写好作文;其次,一定要有自己的真实感情在作文中。写作时,心态最重要,如果你很紧张,作文就会前言不搭后语,你可以在写作前,先听会儿音乐,写作时,放平心态后就看你的写作功底了。写作功底,要看你平时的积累,平时在家可以拿起书来看把好词好句好段写在本子上,然后时不时的看一下,熟了就牢记了。
在作文中,我们可以运用一些平时积累的好词佳句。也可以用上一些修辞方法,让你写的作文更有特色,更形象,更加可以突出一篇作文的中心。除了可以用上一些好词佳句,还可以运用上有关作文主题的一些名人名言。还要记住,如果写人就一定离不开写事,我们要突出人物的特点。 所以,多读书是有益的,你们也来读一读这一本书吧!
《讲究》这篇文章是我从《课外阅读》这本书上看到的。这篇文章是讲同一班又同一宿舍的好姐妹,她们情同手足。
大姐的家十分富裕,也很讲究,有一天,大姐的爸爸给八个姐妹一个高档挎包,上面还绣着花,七个姐妹争先恐后地拿,只有八妹原地不动,只拿了最后剩下的一个,那个包上面绣着扶桑花,据说,扶桑花代表哀伤。
二姐家也很富有,她爸爸请姐妹们各吃了一顿饭。
三姐的爸爸呢,则给八个姐妹各一个大大的苹果,上面有着字:“八个姐妹心连着心”。每次,八妹都拿最坏的,也吃最坏的。
最后,在一天的黄昏,八妹给姐姐们各十斤瓜子,而且还是瓜子仁!大姐小心翼翼地问:“八妹,这干净吗?”“干净,绝对干净,”八妹说。“爸爸每次都洗了又洗手,生怕有一点细菌。”忽然,五姐说:“你爸爸上班吗?”“不上。”八妹忽然抽泣着说:“他去年在挖煤时,矿不慎爆炸,右腿截肢,只剩左手了。”听着听着,八个姐妹的眼里充满了泪水。
大姐说:“你真不应该让大叔这么讲。”“可爸爸说大家都这么讲究,咱也讲究讲究,”八妹说。
说着说着,八姐妹们抱头痛哭,因为一只手那不叫剥,叫捏啊!八十斤瓜子是一个一个捏也来的啊。
在姐妹们睡觉的时候,大姐说:“咱们以后不要这么讲究了,好吗?”“嗯!”姐妹们点头!
原来讲究里包含的是一片真情啊!
我读书是习惯先读开头和结尾的,这本书也是一样。它第一章写爷爷躺在病床上,双目紧闭,面色惨白,动也不动,房间里的亲友个个都泪流满面。最后一章是告诉我们爷爷真的死了。这本书写的就是生命的告别与离开,以悲剧开头,以正剧结尾。 可阅读全文之后,我怎么也想不到,在这本以生死离别为主体的小说中,写的却是奄奄一息的爷爷带七岁的小孙子马提去散步! 如果我是马提,我也会觉得不可思议。大人们不是说爷爷已经死了吗?可爷爷说大人们是在开玩笑。
他们一起去散步、登上钟楼、用口袋抓鱼、从手心的纹路中去寻宝、用折光镜崩爆米花······直到爷爷的身体缩小到洋娃娃那么大。种种的情景给我的感觉都是那么惬意、柔和,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爷爷变得几乎看不见,在马提的手心里,让马提把自己吸进去,一下子吸进了马提的心里。
爷爷是在最后的嬉戏中变小、渐渐消失的,而马提却在这最后的玩耍和珍惜中逐渐的长大。马提和爷爷的天空是明亮的,我的天空此时也顿觉晴朗。 虽然如此,我还是想起了外婆,那个我深爱着的,并把我从小看大的慈祥老人。在她生于现实世界的最后几天,我因为参加期末考试,而没有陪在她身边,这一直以来是我最大的遗憾。而我并没有用普密尼诗歌一般的思想,外婆也许并不知道自己要离开,她兴许只是去散步了,和哥哥?和姐姐?只是没和我也起罢了。她只是渐渐地变小,从而融入了某个亲人的心里。我们所爱的人并不会真正死去,他们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可是,当时的我只有八岁,并不懂得“死”的意义,谁会强求我去想生命最终的归宿呢?
最近我看到了一则小故事:唐朝有一位叫狄仁杰的人,从小家庭贫困、勤奋好学,后来做了丞相。他为官清廉,秉政以仁,朝野上下都很尊敬他,他的一个同僚,奉诏出使边疆之际,母亲得了重病,如果就这样离去,便无法亲自在母亲身旁照顾,所以他心中感到非常悲痛。狄仁杰知道他的孝心后,觉得十分感动,就特此奏请皇上改派他人。后来,有一天,狄仁杰出外巡视,途中经过太行山,他登上山顶向下看着云,怔了一会儿,指着白云底下的秀丽山河,对着他的随从说:“我的亲人就住在那儿啊!”他在那裏徘徊了许久都没有离去,想着、望着,禁不住流下了思亲之泪。后人便作诗歌颂这件事:朝夕思亲伤志神,登山望母泪如频;身居相国由怀笑,不愧奉臣不愧民。
狄仁杰的孝心和仁慈令人感动,他登上山顶后,不是欣赏那秀丽的山水,而是思念着他的亲人,表示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牵挂着他的家人。我觉得现代人都该学学他的精神,尤其是正值青少年时期的年轻人,现在,社会家庭事件日益频繁,孩子对父母没大没小,父母却无能为力,所以我们该学着如何和家人理性沟通、理性接纳家人的意见、适时的和家人分享自己的不愉快。
珍惜和家人相处的时光也是很重要的,我们能天天和家人相处是很幸福的,仔细想想,未来和家人相处的时间只会变少,不会变多,以后父母是否都健在?以后兄弟姐妹是否还会联络?这些是比较客观一点的问题和想法。珍惜和家人相处的时光和孝顺,是现阶段我认为最重要的事。
简单说这是一本由外到里,由浅至深的礼仪书。封面是很可爱的粉红色,单个白色蝴蝶似的LOGO。内容从细节处入手,如:姿态、谈吐、行为、着装开始,以小见大的说明如此处理的缘由,从行为上注意直到潜移默化到精神层次上。阅读的时候非常轻松,每个章节都是非常实际的操作,简单明了甚至是直白的诉说你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
初读时非常轻松,半小时不到的时间就把整本书看完了。细品之后才发现别有洞天,礼仪也好,气质也罢,说穿了就是你的精神世界是如何的。锻炼气质其实就是通过行为上的转变带动心灵上的转变。书中举了简单的例子,如房间是凌乱的像垃圾场,出门时打扮得像个贵妇这可能么?在家里就能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谨言慎行的人,出门会变成口无遮拦的泼妇么?这基本上是不可能。
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就是从些微小的事情上逐渐拉开距离的,此书的特点就是把细小的容易忽视的小节单独罗列出来,简单分析,改或不改就是读者的自由了。
有点不甘心,写出这种通俗易懂、方便易行的礼仪书的人为什么不是中国人。想想又释然了,中国本是礼仪之邦,古有言传身教一说,只保留了少部分如礼记之类的思想精华,其他的就由文化教育、家庭规矩中潜移默化的代替了。不可否认的是传统文化中的很多精华被我辈忽视了,礼仪这样基本的规矩也在一点点的落寞,比较欣喜的是就算落寞了也会被重新点燃,哪怕只是读了一本礼仪书而已。
书是知识的海洋,智慧的翅膀。今年暑假,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鲁滨逊漂流记》令我深受启发。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小说作品,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因出海遇难,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坚持在岛上生活,最后回到原来所生活的社会的故事。
鲁滨逊的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坚持努力:鲁滨逊在荒岛上一无所有,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靠自己的努力坚持着,最后,他竟然可以做陶器,吃羊肉,吃麦饼……过上了“安逸”的生活;二是珍惜当下:我们现在吃着火锅,刷着手机,睡着大床,唱着歌谣,尽享幸福的生活,根本没办法想象鲁滨逊当时的处境,所以我们要珍惜当下,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
对照一下自己,我觉得很惭愧,我在生活学习中最缺乏的就是这份坚持。在我的日常生活中,练琴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可是,我每次练琴都要拖拖拉拉,好像和琴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一提到练琴,我就要上厕所啊,吃零食啊,理东西啊……什么理由都找了,只为少练那么一会儿。所以妈妈总是说:“你坚持一下,练练好,不就可以休息了吗?”今年的8月份,又到一年考级的时间了,我死活不肯考级,因为我弹得太糟了,断断续续的。妈妈又鼓励我:“再坚持一下,如果现在放弃的话,前面所付出的努力不都白费了!”于是,我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地练。考级的那一天终于到了,我走进考场,心“砰砰”直跳,当考官示意我开始时,我毫不犹豫地开始弹了。不一会儿,我便把考试的全部内容流利地弹完了。当我接过考官递给我的成绩单时,“良好”这个词马上跳入了我的眼睛,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只要一个人坚持努力,珍惜当下,那么平凡的生命就会绽放出不平凡的生命之花。
鲁迅被誉为“民族魂”,有一次,我有幸拜读了一次他的文章,觉得他的文章清新又带着犀利,令我记忆犹新。
另一篇短篇小说《孔乙己》中“我”以一个酒店小堂倌的视角写了一个封建文人的一生。孔乙己是一个科举制度中的悲剧文人,他穷困潦倒,却不肯脱下一件镶满补丁的长衫。他满口伦理道德,却迫于生活成为一个“梁上君子”。孔乙己是封建制度的悲剧,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酒店中人嘲笑的对象,只好选择死亡。暴露了当时社会的问题。
另一篇《风波》中写了一个小乡村中七斤一家的风波:革命的胜利让七斤剪了辫子,但张勋复辟又让他恐慌。风波过去了,六斤裹着小脚继续走老辈们的路,道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
《呐喊》这部有讽刺意味的小说,让我们了解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生活。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起床啦!起床啦!”那烦人的闹钟又叫了起来,我睁开朦胧的睡眼,突然一惊!一把飞天扫帚和一件巫师衣服放在我面前,是不是眼花了,我蹦下床又仔细看了看,我的眼睛没看错,果真是。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我穿上巫师衣,刚骑上飞天扫帚我就飞了出去。“啊!不好,前面是墙!”我紧闭双眼,双手抱头,过了一会儿我觉得一点事也没有,我睁开双眼,原来因为我有了魔力所以我从墙上穿了过去。
我飞到了医院,看见一个患有非典的病人正在躺病床上呻吟着,我用了我的魔力让他的病情好转,他脸上露出了胜利微笑。因为生命之神正在向他招手。
我又飞到一个小偷的身边,发现这个小偷现在虽然沦落了但其本质并不坏而且很聪明是个可造之才。我又用了魔力将他脱胎换骨,他从此变成了有用的人才。
我又飞到干旱沙漠,看到了茫茫无际的一片黄沙,心想这应是多好的良田啊!我又用我的魔力变出了适合在沙漠地区生长的魔力种子和让种子生长的又快又好魔水,将它们撒向干旱的沙漠,从此干旱的沙漠变成了美丽的绿洲。
我又飞到了非洲的灾区,看见非洲灾区的人们瘦得皮包骨头。我洒下了许许多多的粮食,让非洲灾区人民不再饥饿……
我希望用我的魔力让世界变的再也没有干旱、饥饿,没有战争,永远和平!
《红楼梦》中林黛玉进贾府一回中,王熙凤初见黛玉这个场面就让我觉得王熙凤是一个很高贵,口齿伶俐,十分爱炫耀,爱打扮的一个人。通过王熙凤刻意来晚,高声笑语表现了她在贾府中的特殊身份和地位;精心装扮,显示了她的富贵豪华。见黛玉时的携手、细细打谅后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的动作,和忽喜忽悲、处处围绕老祖宗的一番言语,无不显示她的机变逢迎,世故圆滑。而接下来的几句问话,却颇令人玩味: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一连问了黛玉三个问题:年龄、读书、身体,表面一看,快人快语,待人爽朗而热情,对黛玉各方面的情况都十分关心。但实际上,我觉得她并不是真心关心黛玉,细细读来,这不过是她的目的所在。接下来的两个“只管告诉我”,以及询问婆子们的两句话和接着下的一道命令,令我感觉到了她在贾府中就是要把她自己特殊身份和地位明白地告诉黛玉,听我的,没错。这就和她的出场一样,一言一行都是表演,这表演极富心机,刻意求工,可谓“机关算尽”,世故圆滑之外又锋芒暗蕴。
像王熙凤这样年轻貌美,又有治家之才,但又爱财如命,她无文化知识却又聪明绝顶。虽然好景短暂,但一个女子能精明至如此,不得不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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