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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24 10:47:4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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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大家的爱好有很多,比如:下棋、写作、唱歌、画画,而我最喜欢最让我着迷的就是看书。
在书的海洋里,我们能了解到许多的事情,知道所不知道的事情。读书就像是沙漠里的泉水,给人解渴;读书就像是烈日下的树荫,给人凉快;读书就像是冬日里的阳光,给人温暖。
在星期天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图书馆,我冲到写故事的地方,因为在书的海洋里我可以看到快乐、悲伤、恐惧……我拿起一本语言故事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其中一则故事给我留下来很深刻的印象,里面讲了一只狐狸和一只猫的故事,有一天猫遇见了狐狸,狐狸看见了猫,说道:“如果你跟着我,我保证你吃喝不愁。”猫拒绝了狐狸的提议。狐狸又说,“我有一口袋的计谋,比诸葛亮还聪明,而你却只会一种技能。”猫说:“虽然我只会抓老鼠,其他的都不会,但我可以长久生存。”
话还没说完,猎人便来了,猫灵活的跳到了树上,而狐狸却被抓了去,猫看到狐狸的下场,因为你的骄傲,你才会被猎人抓住。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知道了一件事情:做人不能太自大。
阅读,可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阅读是迷人的海洋,我们的心灵在此间遨游;阅读是醉人的色彩,绘就精神世界斑斓陆离的景象;阅读是怒放的花朵,散发着迷人的芬芳,让我们沉醉其中,不知归路。
给我一个安静阅读的片刻,便是给了我一个收放自如、从容优雅的自我世界。冬日大雪纷飞,我拥着厚厚的棉被读《呼啸山庄,看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相爱相杀,着迷于那个阴沉抑郁的英国古老荒原;夏日闷热不散,我喝着消暑解热的饮料,着迷于白落梅的文艺、安意如的多情或者是天蚕土豆的热血励志,任思绪在纸墨清香之间四溢,去了不曾到过的远方。房外是一个有花、有草、有阳光的温暖世界,房内是一个有书、有爱、有灵魂的洞天福地。
阅读带我穿越时空的隧道,去触碰历史的温度。我仿佛在使记》中看到了楚汉之争时的刀光剑影,楚霸王自乌江的悲壮惨烈,汉高祖精于权术的手腕与野心我仿佛在唐书里看到了开元盛世背后^v^势的风云诡,一棵参天大树是如何根基腐朽从而招致安史之乱;我仿佛在明史》中看到了明代的皇帝多“奇葩”而喜欢斗蟋蟀,精通木匠活计,大名鼎鼎的万历皇帝更是数十年不上朝。让人着迷的历史故事中,其中种种令人不胜唏嘘,令人掩卷沉思。阅读,带我们去听听那历史的清音,看看太*盛世的荣光与记忆,不忘民族存亡之际的血泪教训。
阅读更是一种生活。在《我与地坛》中,我看到了一个终日坐在轮椅上的普通人,他在幽静的地坛里面寻找蟋蟀、寻找阳光,不停地寻找活着的勇气,以写作为双腿,将自己的人生重新走出了精彩。听苏东坡在赤壁高歌“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听易安居士浅斟低唱“莫道不销魂,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听李太白醉道“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如此迷人的人性之光、人格之美,让我实在着迷。
阅读就是一个自带光芒的星系,书香中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是暗夜中划过天空的流星,炫目而让人迷醉。
生活中,最让我着迷的一件事就是看书了,徜徉书海中能带给我快乐与充实。
我特别记得有一次,早上起来,洗漱过后,我就拿出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完全沉浸于书中世界,时而伴着主人公一同欢笑,时而跟着主人公一起悲伤不知不觉地越看越过瘾,我竟忘了周围的一切,连外面过往车子的声音和人们说话的吵杂声都听不见了,我一页又一页地往下看,手里还拿一支笔,随时把好词好句划下来。旁边还有一个本子,本子上方写有我亲笔题词的“知识宝库”这四个大字,我在里面记录下许多好词好句。到了中午,我还在看书,都忘记时间了,直到妈妈跑上楼喊我吃午饭,才回过神来!我在吃饭时,也在回味书中的内容。
看书能让我着迷,哪怕睡觉时,都会梦见和书里面的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游戏。
书可以让我忘掉伤心的事情,重拾快乐!书,也让我成为儒雅少年。我爱读书!
这个世界就像一个万花筒,五彩缤纷,各种各样的事物都可以让人着迷。朋友们,你们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着迷的东西吗?是篮球还是足球?当然这些都不是让我着迷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最让我着迷的的还是书,当然也不是所有书都让我着迷,只有军事、抗日历史书以及解放历史书都是可以把我带到知识的海洋、想象的海洋里面。我认书,这种书不仅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量,也可以开拓我们的视眼。
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看这类书,我从二、三年级喜欢看连环画的小孩变得爱看这种历史、军事书。也许是因为时间的变化使我爱上这类书的吧。这前也说了,我非常的喜欢看历史或军事的书,有时上课也偷偷地看,有一次差点被老师发现了。
那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我的《中国抗日战争全记录》,内容是这样的:“春戛之交,古老的北平城雍容而平静,其实它已经是个围城,日本侵略者早已经给它套上了绞索,只是不知道它那罪恶的手何时会拉紧。在北平周围,日本驻屯军多达万人……”,这时老师开口了:"陈子睿,来读一下。“我顿时懵了,我全然不知老师叫我读的是什么。还好,我前面的同学指了指电视,哦!原来是读那儿啊,读好了,坐下了,真是有惊无险啊!
历史类书和军事书非常的使我着迷,因为喜欢看差点儿就被老师发现了!以后还是应该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啊!
宇宙让我着迷,因为里面有很多奇妙和神秘的事物。
这样一些事物,是神奇的,但是我们又不知道这是什么,比如,黑洞的里面是什么?宇宙中有没有外星人?这些我们大家都不知道。
我想宇宙肯定是有中心的,但我们不知道在哪里。在古代,有人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所有星球都围绕着地球转。可是,又有人说太阳是宇宙的中心。最后,现代科学家说太阳不是宇宙的中心,真糟糕!人们从古至今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答案是正确的。
黑洞是一个很恐怖的东西,无论一个东西体积有多大,只要靠近它,那么就会被慢慢吸进去,再也不会出来了。而且黑洞外表是看不见的,那你可能就要问了,那书上怎么还有黑洞的图片呢?这是因为星球都围绕着黑洞,而黑洞也在不停地吸食,吸入的星云能看见,所以能在书上看到黑洞图片。可是我们科学家还不能直接让我们看到黑洞。
小时候想的事情,觉得很天真,可是我最想知道的是宇宙是怎么来的。欧洲神话里大家都认为是上帝制造出来的,可在中国却不一样,为了了解真相,科学家们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才观察出145亿年前的宇宙,这个时候的宇宙跟糖果一样小。这个结论,给了《宇宙大爆炸论》很多帮助。经过两年的观察和思考,科学家们终于得到结论:在145亿年前宇宙是一个球,这个球里的东西不断的变大,最后爆炸了,于是出现了宇宙。
宇宙还有很多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宇宙让我深深着迷。
我喜欢读书,在万物复苏的春天,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拿着冰心的散文集,品味着,或沉思或联想,意味深长;
我喜欢读书,在快乐的夏天,坐在游泳池边,拿本杂志,品着冰柠檬水,悠哉地幻想着旅游时的情景;
我喜欢读书,在果实累累的秋天,拿一本《漫画书》,开心的笑着。
我喜欢读书,在白雪皑皑的冬天,坐在温暖的小屋里,朗读着教科书,背着公式定律,为来年的功课打下基础。
读书让我快乐。快乐在回答出很难问题的课堂上;快乐在答得十分流畅的卷纸上;快乐在和同学高谈阔论上……是书,给了我这些。
书,净化着人类的灵魂;书,让人的知识更加丰富;书,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伟大人物;书,把知识带入科技的殿堂。
《意林》告诉我做人的道理;《百科全书》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上下五千年》让我汲取前人的教训、经验,继而创造美好的未来……
每次在书店看到好书,都想买回家。每得到一本好书,我高兴得简直欣喜若狂。把它抱在怀里,捧在胸前,接着,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书,让我着迷。读书,让我快乐!
书,就像一缕清风,给我带来了一丝清凉;书,就像一杯温茶,给我送上了一丝温暖……书为铺开了一幅美丽的画卷,拓展了我的视野,让我见识到了万千世界中的精彩!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一次,我放学与同学一起回家,但我因为对一本书很着迷,便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同学几次想把我从书的世界拉回来,但都没有成功。后来,她想了一个办法:停住,让我自己走,不帮我看路,在后面慢慢地跟着我。果真,她的^v^计谋^v^成功了,我一个不小心就撞到了一辆摩托车,撞得我眼冒金星。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去找我那个同学。她突然蹦出来,哈哈大笑,对我说:“哈哈,叫你不理我,吃亏了吧!”我听了,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对她说:“好了,走吧!”唐代诗人杜甫曾有一句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从钻入了书的海洋后,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以前打七十多分的作文,现在都可以打八、九十分了。
书也是我们的导师,它有着许多连学校老师都不知道的知识,无穷无尽,像漫无边际的沙漠,一望无际的海洋。有什么不懂之处,它随时可以为我们解答。
书,是你让我对你入了迷,你就是我学习道路上的良师益友。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种花、画画令你着迷,手工、踢球让你沉醉。但是,你要问我最热衷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阅读!爸爸管我叫“小书虫”,妈妈称我为“小蜜蜂”,要说我和阅读的.渊源,还得从我读三年级说起。
那时的我呀,小脸胖嘟嘟、眼睛大大的,可爱极了!但是,我却挂上了“乡巴佬”的称号,谁叫我不爱读书,连鲁迅、巴金是谁都不知道,常在同学面前失了面子呢!我痛定思痛,决定来个逆袭。
我从最有趣也是最简单的《安徒生童话》读起,那时的我识字量还不是很大,阅读速度也慢,只能像在课堂上一样大声朗读:“小美人鱼只好偷偷流泪……”读着读着,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我开始畅游在童话世界中,为小美人鱼的悲惨经历哭泣,为灰姑娘的华丽变身窃喜,为白雪公主的后母感到愤怒……从此,我爱上了阅读,也有了和同学们交流的资本,终于扬眉吐气了。
四年级下学期时,我意外地发现哥哥有一整套的《淘气包马小跳》。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书啊!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哥哥终于答应借给我看,但是期限只有三天。三天,想要把一整套的书看完,何其困难!但是我本就不是个轻易服输的人。在我的两天两夜废寝忘食的努力下,我终于读完了八本。可是,剩下的那几册怎么办呢?三天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突然,一个馊主意从我脑海中蹦出来:利用上课的时候偷偷看!数学课上,张老师正口沫横飞地讲评试卷,而我却悄悄地把头缩进了抽屉里。“梦欣!”张老师狮吼般的叫声把我从故事中唤醒。“我……我在!”我像弹簧一样从椅子上弹起来。“哈哈哈!”全班哄堂大笑。我羞愧极了,恨不得找个地缝把自己塞进去。不用说,后来的我被请了家长,吃了一顿“竹枝炒肉”。但却丝毫不减我对阅读的热情!
曾在《生如夏花》中看到过一句“回味岳阳楼上的浅唱……”。
在看这篇文章之前,好友就向我推荐了《浅唱》这首歌,听过一遍就深深地“恋”上了它,那优美的旋律犹如天籁;半带忧伤的节奏,让人觉得可望而不可及;押韵的唱词令人回味……
“我说Vae,你要坚强别再轻易掉眼泪……”,是的,在生活中就要坚强,不要轻易落泪,别再被轻易打倒,做出一系列小女生的行为;“我说Vae,是是非非你要勇敢去面对……”,是的,生活中总会有是非的出现,我们要勇敢向前,知难而不退,知险而奋前;“我说Vae,该放就放,别让自己那么累……”,是的,我们要生活得充实而快乐,不该放手的千万不要放,该放手的就算贴着你,也要努力放掉;“我说Vae,自由自在的飞让梦纯粹……”,是的,我们自由自在地学习、生活,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并朝着梦想的方向努力……
虽说这首歌没有《半人鱼》那么优美动听,没有《犯罪》那么欢快,更没有《红河谷》那么极富情感……,可我依然喜欢它,也许是因为许嵩——Vae,那种面对生活的态度和勇敢向前的精神吧……我要学习Vae那种精神,快乐、轻松地学习,成为知识的掌控者。
每天晚上上床前,我总是拿起耳机听一听它。每每听到它,我就有了一种舒心与释放的感觉,那种感觉,是别的歌所给不了的,是听别的歌所体会不到的。所以,去旅游时,无聊的坐在车上时,我会带上耳塞,静静聆听那优美的旋律;码字时,我也会跟随着唱词的变化而浮想联翩;默默时,我还会在一遍遍静静地听着这熟悉的旋律,手指轻轻随着节奏转动;疲劳时,我更会听它,它让我变得冷静,变得精神,变得充满力量,充满活力……
傍晚时分,紫色的耳机里传来一声声唱词“无所谓,自由自在的飞,让梦纯粹,静候轮回……”
世上千千万万人的爱好都有所不同,可能是下棋、运动,也可能是玩魔方、吃美食,但我的爱好覆盖面就比较广了,我喜欢做各式各样的游戏,游戏使我着迷。
我最早接触游戏是在幼儿园时期,在教室中,老师常常会通过各种游戏以助我们学习一些知识,认识一些动物,休闲时,我们就在空地上玩老鹰捉小鸡,石头剪刀布,输了的同学就要当母鸡,赢的人就当老鹰,其余的人就是小鸡,我们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蹦蹦跳跳,玩儿的不亦乐乎,直到老师呼叫我们回去上课,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上了一年级,课间时间短,时间上已经不允许我们玩老鹰捉小鸡这种游戏了,我们又开始玩儿“一二三木头人”,选一个人面对墙壁,其他人站在起点慢慢往前走,当面对墙的人喊“一二三木头人”的时候,除了他自己,其余人不能动一下,如果谁动了,就被淘汰出局,接着往前,走的人只要有一个拍到面对墙壁人的后背三下并不被抓住,就算胜利,如没有,则面对墙壁的人胜利。
到了三四年级,我们又玩一种叫“九宫格”的游戏,横竖各两条线,画出九个宫格,一个人持一种符号,把自己一方三个符号连起来就算胜利,不管横着竖着斜着,只要三个连在一起都可以。
再大些,学校开始流行摔书签,只要一方将对方的书签摔翻,那么这个书签就归你所有,我只花五块钱买了一板儿,就赢来一大盒。可因为学生上课也偷偷玩,老师就强调不让带书签了。书签风波就这样结束了。
现在我上了六年级,以上游戏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们开始玩儿“数独”,有四宫、六宫、九宫等,要做到每个小宫格以及横竖都必须有1——4或1——6或1——9的数字,这种游戏可以锻炼大脑思维能力,成为比魔方还有吸引力的游戏。现在我们班最流行的游戏就是它。
我喜欢做游戏,我觉得我是当之无愧的游戏王,游戏使我着迷。
阅读书籍,这就是我的乐趣,什么书只要一发下来或者一让我看见,我的双眼就闪闪发光。然后不一会我就拿到了手,坐在那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看,阅读就是让我这么着迷。妈妈说我鬼迷心窍,被鬼缠身。爸爸说我是小小书虫,爷爷说我是书呆子,走我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说:“是某某某未来名人说的,巧克力很甜,但是却没有书甜。”就让我泡在书海里成为一叶漂流小舟尽情的捕获知识鱼,让我成为一块体积无限大的海绵尽情地吸收美味的知识。
阅读一种可爱的方式,让我们爱上学习。自古以来就有“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我就像一块海绵从书中汲取营养知识,从而我认识了宇宙,认识了等一切的一切书都在领导着我。
书中究竟有什么、会让我如此着迷?这个你们就不懂了吧,书籍中有许多的知识,让人读了之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总之可以放大眼睛看世界,原来世界正在发生着许多有趣,稀奇古怪的事情。
读书不仅可以汲取知识,也可以在空闲的时候看一些漫画书,缓解你的压力,让你放松。你们大家现在知道书是多么的好,是多么让我着迷了吧。
看书让我着迷。今天中午放学回到家,我连鞋都没脱,直接拿起《团圆》看了起来。妈妈说:“吃饭了。”我没有说话,妈妈让姐姐叫我,姐姐说:“别叫了,让她一会儿自己吃饭,咱们先吃吧!”妈妈和姐姐吃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朝着我喊:“该上学了。”我才反应过来,赶紧把书放下,背起书包去上学了。到了学校门口吓我一跳,还好没有迟到,但我饿了。
进了教室,我低着头静静地走到座位上,抱着肚子,趴在课桌上,拿起《团圆》看了起来。
老师走进来,吓了我一大跳,她说:“这一节课是阅读课。”我高兴地大声喊:“好好好……”可是大家都说:“不要。”我又拿起《团圆》看。下课铃声响的时候,也把我吓了一跳。
第二节课是体育课,老师让我留在教室擦黑板,我说:“好的。”我一边擦黑板一边看书,结果一不小心把粉笔碰到了地上,我的心里非常害怕。下课了,老师走过来问:“擦完了吗?”我说:“没有,老师。对不起,我把粉笔碰到地上啦。”老师笑眯眯地说:“没事,你是怎么碰的?”我说:“我刚才一边看书一边擦黑板,不小心把粉笔碰到地上了。”老师摸了摸我的头,让我回到座位上。
上课了,语文老师说:“这节课自由活动。”大家高兴地一起喊:“好好好。”此时同学们都在玩,只有我一个人在看书。
我真是一个爱看书的小书迷。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我们的成长离不开书。书里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我可以很坦诚的说我以前一点都不爱读书,我认为读书太浪费时间,还不如多玩一会儿,妈妈让我看书的时候,就是拿出一本往写字台上一扔,睡会觉,就跑出去玩了,认为读书没有什么用。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读书的用处真的很多,当你已经沉迷与某一本书的时候,你也会和书中的人物一样,他们忧愁你也会忧愁,他们高兴你也会高兴。你会想与他们共同分担,即使他们感受不到,即使你只是在旁边的一个旁观者,即使你帮不了他们什么,但是这很有趣。
还曾记得我第一次看得入迷的一本书就是《西游记》。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是特气愤,你说吧孙猴子是为了唐僧好,唐僧还……他的所作说为都没法用语言去形容。那时就在幻想我要是有那神通广大的能力就好了,那可就无敌了,我再也就不会怕老师了,更不会怕上当受骗了。自从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就彻底喜欢上读书了,才知道读书这么的有趣。最近在读科幻小说系列的书,像《斗罗大陆》《斗破苍穹》,主人公都在为自己未来努力打拼最后取得成功。这是我从读书中领悟到的道理。
此时此刻,我回味这迷人的书香,心中的理想之灯更亮了,前进的目标更坚定了。因为我知道,书香伴我行,定会带给我更多的知识和智慧,赐给我更大的力量和勇气。书山有路勤为径, 我将勇攀书山,扎根家乡,扎根祖国大地,为我们的厚街,为我们的祖国,谱写出更加灿烂辉煌的诗篇!
古典音乐,韵味深久;现代音乐,青春活力。音乐让我着迷!
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充足,而不是乏味;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旺盛,而不是枯竭;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而不是单调。
记得有次数学考试,我考了100分,而我的好朋友只得了86分,我很高傲自大,他却不知怎的泼了我一身冷水,我很愤怒:不就是嫉妒吗!真讨厌!可回到家,一首范玮琪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你了解我所有得意的东西,才长破我冷水怕我忘形’我下明白了他的用意。“对不起。”在听筒的另一边,他咯咯地笑了。
每天听音乐可不得了!这不,正享受着呢,老妈来了个突然袭击:“写完作业了?瞎听什么啊?听这个学习能好吗?看看人家都学,就你从这听这些陈词滥调!”我实在气不过:“别人又不是永远都不玩,这些音乐在我伤心时,陪着我;在我失落时,激励我;在我迷茫时,他给我信心;在我无聊寂寞时,伴我,给我快乐……这不是沉迷,我也没有沉迷,我会劳逸结合。音乐是广阔的,自由的;音乐是忧郁的,伤感的;音乐是温馨的,和睦的;音乐是火烈的!”“你!”妈妈噎住了,悻悻的走了。我点开一首歌,这旋律回味深长。
《命运》让我感到生命的节奏;《时钟》让我感到时间珍贵;《兄弟干杯》,《同手同脚》让我感到兄弟情义……
音乐是如此让我着迷。
音乐,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音乐,是漫漫长夜里一个歌唱的精灵;音乐,是每个地球人都懂的一门语言。它为人们带来快乐,带来美的享受,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乐趣。古典的音乐都很经典,听完让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
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像一杯暖咖啡,温暖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一家三口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夕阳,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那样的和睦,使人不忍心去惊动他们。
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一首首革命歌曲。曲调高昂,激动人心,给人力量,催人奋进。啊,我看到了飘扬的国旗,我看到了革命烈士们,是那样的伟大,是那样的坚定。
音乐对我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即使语言不同,皮肤不同,但是,音乐的旋律都能听懂。音乐的曲调,有时平淡如水,有时低回婉转,有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 生活因有了歌声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各种各样的绿色。在这个世界上,有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嫩绿的小草,各色的小花和生灵??然而,最令我着迷的,还是鸟语花香的绿色天空——森林!
森林的色彩令我着迷。
人所共知,森林是绿色的,但是,森林的绿色不是单一的。三月,迎着春风,你会觉得生机勃勃,春意盎然。看,那树干上不再是光秃秃的了,从枝条中抽出了几个淡绿的芽,几片浅绿的叶。小草也从土里悄悄地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六月,顶着骄阳,你会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小小的芽长成了大片大片的叶子,有墨绿的,有深绿的,有翠绿的,大大小小,一片接着一片,把阳光切割成了一块块,很不均匀地照射在长着青绿色青苔的土地上。在苔藓的周围生长着大大小小的蘑菇!不时,还会有翩翩起舞的
蝴蝶光临这绿色的舞台。九月,秋风拂地,阳光似乎也显出几分冰凉。森林换上了色彩鲜艳的秋装,看东边那片枫树林,风儿已把手掌似的树叶染成了红色,那林子红得似乎在燃烧。转过看,看南边那片银杏树,扇形的叶子早已变得金黄,放眼望去,仿佛一座金山队在眼前。忽然一阵风儿吹过,树叶纷纷飘落下来,投入了大地母亲的怀抱。冬日,寒风凛冽,大雪飘飘,给森林换上了一件白色的冬衣,那些光秃秃的树杈上也积了厚厚的一层雪,把粗壮的枝条压弯了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岑参的诗写得真好。在这银色的世界中,唯有屹立在寒风中的翠柏给森林点缀了一些珍贵的绿。
森林的千姿百态令我着迷。
一根根草,一块块土,一棵棵树??组成了森林。自然森林的所有形态都各不相同:有伏地的苔藓,有群生的菌类,有各样的小花,有高大的乔木。有的树是笔直的,直插青天,有的树是像大蘑菇,树冠很大,有的树很不规则,几乎接近弯曲??
风一吹,它们跳起不同的舞蹈,唱起沙沙的歌,仿佛欢迎我的到来。
森林的生灵令我着迷。
森林的空气令我着迷。
森林!你五彩缤纷的颜色,你千姿百态的植物,你活泼可爱的生灵,你沁人心脾的空气,都让我着迷!
从小爸爸就告诉我,“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可是我读了许多书,也没有发现有黄金屋呀,也没有走多少路呀。从那时开始我便不喜欢读书了。
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爱丽丝漫游仙境》,我看着看着,好像自己也变成了爱丽丝,跟着小兔子掉进树洞,开启了一段神奇的旅行。
姑姑给我买了一本有趣的书,四大名著当中的《西游记》,我只看了两章,便深深迷上了它。哇,孙悟空好厉害呀,神通广大,嫉恶如仇,妖怪们都怕他;这个猪八戒儿怎么这么贪吃好色呢?《西游记》给我打开了神魔小说的大门。
后来爸爸送了我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很奇怪为什么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了书才知道,因为杨哥的妈妈老是骂杨哥的爸爸,骂一次爸爸就缩小一次,再骂一次又缩小一次,久而久之,爸爸就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天天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哥的学习组长,成了名副其实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现在,我已经爱上了读书,才发觉书中真的有黄金屋。我又想起了爸爸的那句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哎呀,怎么又输球了!”一听就是我们班女生的抱怨了,我们班自打篮球赛开始,除了第一局旗开得胜外,就很少听到欢呼声了。作为围观群众,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无计可施。
从那时开始,篮球就像磁铁般紧紧地吸引着我,不仅是因为打篮球能强身健体,更是因为我们希望能在小学生涯的第一次篮球赛中拿下荣誉。也许起初只把篮球当做取胜的工具,但到后面发现自己对它的兴趣愈发浓厚。
体育课上,再也不见只会叽叽喳喳聊天的女生了,她们都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己的汗水,拼劲全力去练习。放学后,她们依然在篮球场上咬牙坚持,不顾任何嘲讽与质疑,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
我曾鼻青脸肿过,曾被球砸伤手指过,家里一直未曾用过的药如今也已经用近一半了。我曾为打胜一场球赛兴奋不已,曾为打输一场球赛难过自责,捂着肚子上的伤口去医务室“做客”。为了篮球赛,我笑过哭过拼过痛过,篮球教会我团结、收敛、忍让,又怎会让我不去喜爱?
篮球我心中不是一个物品,而是一份勇气,一份信念,它又何尝不带给我快乐。可以把篮球当做一份珍藏的回忆,一个爱好,这对我来说是意义非凡的。
“我喜欢篮球!”
窗外的雨,"哗——哗——"地下着,雨滴拍打在玻璃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仿佛把我带回了童年的快乐时光,我和同学们在学校里踩水坑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
我、珊、娴、三个人在一(5)班后面的院子里玩。只见珊一个健步冲过去,一脚踩进了大水坑里,溅起了巨大的水花,连花坛里的小草上都挂着几滴狼狈的水珠。"下来玩,快点下来玩。"珊和娴招呼我们快下去。我站在水坑边,丝毫不知她们的“阴谋诡计”。
我小心翼翼地来到水坑边,娴假装叫我:"你看那是什么?"我顺着她的手望去,珊趁机抓住了我的手。我掉进水坑里,衣服被弄湿了,我愤怒地大叫起来:"珊,一你给我站住!"珊急忙逃跑,可还是被我抓住了,好好数落了一通。
娴也一脚跳了下来,我和珊都狼狈不堪,我们齐声喊道:"看我不给你一点颜色看看。"追逐战又开始了。
童年,真让我着迷!
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的画面,如此静,如此缓,让人心,也不由得静下来。醉于其中,品味这一丝一缕令人着迷的美。
姥姥家一直有这样一种习惯。每到过年,姥姥会就在角落里放上小蜡烛,照亮每个角落
又是一年春节。我们在院子里放烟花,却不见姥姥。*时挺喜欢热闹的一个人。现在却在屋里捣鼓着什么正当我们决定各自歇息时,姥姥便出来了。
姥姥的手中端着两个铁盘,上面放着两个印着金字的小红蜡烛。火光跳跃着,映得蜡烛也更灵巧可爱姥姥在过道内走着,背对着我。我上前一瞧,哪知这一下子便把我震撼住了,满眼亮堂堂,是着蜡烛独有的烛光暖暖的话,在过道那。我能感到姥姥手中的蜡烛所发出的火苗在随着老人的给我发跳动如此与富有韵律而凌总是一个浑身朝气的孩童领着周围的影子们一起摇摆起来,为了静得仿佛于万物之外的气氛。增添了些许活跃。姥姥*缓的走着,一步一步,庄重而富节奏。姥姥有些驼背的身躯,也少了许多往日的苍老,仿佛也因了这极静的气氛的`净化而高洁起来。
姥姥放下蜡烛,转过身来见了我,并不多说什么。微笑而去。我蹲下,注视着蜡烛,它仿佛也在注视着我,相对无言,却是此时无声胜有声。我们沉浸在这样缓、这样静的气氛之中。
这一幕,弥足珍贵。也令我着迷。但试问周遭又有几人人能坚持住这样的传统?即使,它连半天也无需。比如楼下的小青年们,过年了,吃自助,唱KTV,也无心过个有“年味儿”的年。
这一幕真是让我着迷,这是对正在迷失的传统文化的追忆,对可贵而被轻视的民俗的,一种尊重。
打开书本,浓浓的墨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我陶醉于此,久久不能忘怀……——题记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书籍上百本,各种各样的都有,可我唯独最为钟爱一本——《安徒生童话》,这是母亲买给我的第一本书,让我从此爱上了阅读。
记得那时小学前的一个夏季,公园的荷花开得正艳,透出阵阵沁人的芳香。我蹲在荷花池旁,看见妈妈走来,手中捧着一本书。我冲过去,将那一本书抢过来,看着封面上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问妈妈:“妈妈,这是什么书啊?”“你看,《安徒生童话》!”母亲指着上面一个个字告诉我。那是我第一次的阅读开始。
夕阳的余晖打在荷塘,湖面荡着粼粼波光,泛着金光的湖面倒映着我、母亲与书本的模样……不知不觉,一个下午过去了,《安徒生童话》也读了一大半。我仔细嗅一嗅空气中的味道,不仅有荷花香,还伴着浓浓的书香、墨香……
就这样,我开始了对于阅读的热爱,一本本书,一页页纸,一个个字,一股股墨香,都令我着迷!
那一本《安徒生童话》里的纸张早已泛黄,上面还有我阅读时不小心撕破的裂纹,我用透明胶粘了一次又一次,它依旧是我心中最好的书。因为这一本《安徒生童话》,我爱上了阅读。
阅读,真让我着迷!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倘若你问我读书像什么。我会告诉你,读书就像一个装满着新鲜事物的淘宝过程,就像充满着惊险的旅程,就像提心吊胆的探险……一切美好事物似乎都可以从书中尽览。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爱上了读书。读书让我成为了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小故事家。上保育院时,我就看了《西游记》儿童版。那时的我已经认识不少字了,读书肯定成为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每次等待爸爸妈妈来接我时,我都会不耐烦的大哭起来。这时,老师给我一本《西游记》,我擦干眼泪沉浸在其中。善良心软的唐僧被妖怪抓起来时,我就会嚎啕大哭,急不可待,恨不得自己有超能力去解救他。但机灵聪明的孙悟空每次都有办法救出唐僧,我就会捧腹大笑,笑那些妖怪的愚蠢笨拙,但同时也为孙悟空的机智而喝彩。这时,爸爸妈妈来接我,我也赖着不肯走,舍不得那精彩片段。走在回家路上还忘不掉师徒四人的齐心协力,战胜妖怪的场面。看多了这样的书,我都快成了小作家,有时还会把自己编的故事念给大家听,大家听后也捧腹大笑。你说,读书是不是把我也变成一个小故事家呢?
春是春姑娘的头发,生机勃勃的花草,含着山清水秀的风光。
春暖花开,小径里,青草旁,小溪边一棵棵杏树,桃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的开着花,多成一首首美丽的诗。阳光滋润着油菜花,添上了一份温暖,春姑娘解除了冬姑娘对溪水的咒语。金灿灿的太阳照耀了小朋友红彤彤的脸蛋,仿佛像一个个红萝卜在阳光底下生长。苍翠欲滴的柳树在春风下妖娆的摆动,他张开双臂好像要跟春风拥抱,真是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啊!轻飘飘的柳絮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上飞着,好似一缕缕青烟在飞舞。一枝枝金光灿烂的迎春花在月光洒满的灌木丛中使劲地抬着头,仿佛要跟月亮比赛呢!
天才刚刚亮起来,绿油油的草坪已挤满了小孩子,一只只五彩缤纷的风筝从地上拔地而起,飞在天上真是神龙摆尾,神气活力啊!粉嫩嫩的桃花像画过妆的仙女一样美丽,却谦虚的不敢抬头,粉的让人陶醉,让人眼花一片片望过去满山遍野都是粉色世界,当阳光看着他们时便开得越来越兴奋,谁也不让谁
春是春姑娘的头发,却是永远也割不断的灵魂。
你们知道吗?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手机,可妈妈却说:'学习最重要,不要玩了,等你长大了,玩多久都行。
唉,可是除了玩手机,还有什么事可做啊?画画?看书?打球?这些都没有手机好玩,虽然看书可以积累知识,可是太无趣了。
有一次我趁妈妈不在家,偷偷的把妈妈的手机带到学校,我怕被老师发现,就趁老师不注意,把手机拿到厕所里玩,结果玩得太入迷了,上课铃声响了,我都不知道老师发现我不见了,就问同学们,同学们都说不知道。
最后我被找到了,手机还被老师拿走了,回家还吃了一顿'竹笋炒肉'。
还有一次我考了很高的分数,妈妈破例让我玩20分钟手机,我高高兴兴地玩了20分钟手机,玩完20分钟,我还想玩,可是妈妈已经上锁,于是我决定趁妈妈午睡的时候把手机拿来玩。一点了,妈妈睡着了,我怕拖鞋会发出声音,便把拖鞋脱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把妈妈的手机从枕头下拿了出来,可是就在拿出来的前一秒,妈妈突然睁开了眼睛,把我吓得心脏病都发要出来了,原来,妈妈早就知道了我的计划便装睡等着我上钩。
我奉劝大家一句:'千万不要随便乱动自己妈妈的手机。”
每每看到别人在厨房里忙碌,我都分外“瞧不起”,可最近,我变了——
妈妈买了食材,让我自己做三明治吃。做着做着,激发出了我的“创作灵感”——
正巧冰箱里有几包速冻馒头,我看着馒头计上心来,汤包?我可不可以先把馒头上面挖个洞,再把鸡蛋打进馒头里,把它弄熟?
说干就干,我先用手把馒头上面的皮抠掉,然后把里面的芯挖出来。由于不知道着迷挖,我就如学习中的学渣,想了半天,才想到一个“下策”——用耳挖子挖。
我又拿出一个鸡蛋,看了看馒头,心想:这馒头和鸡蛋一般大,怎么把它打进去呢?我先用手将蛋清和蛋黄分离,然后将蛋黄塞了进去,一切看起来都不错。我把做好的半成品放进了微波炉。
突然,一阵钥匙声传了过来,厨房门开了,妈妈回来了!
她打开微波炉,仔细欣赏了我的“大作”,一边讽刺地说:“丁大厨的厨艺突飞猛进了嘛!”一边就把我的劳动成果如投篮般扔进了垃圾桶。
我的鸡蛋汤包呀!白白可惜了!
虽然当厨师很少会扬名天下,但爱好也是不可改变的。俄罗斯总统普京不就很喜欢运动,并一直坚持着吗?为什么就一定要听从别人?
在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里,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让人着迷,有的人着迷于电影,是因为它能给人带来感观的刺激;有的人着迷于。音乐,是因为它能愉悦身心;有的人着迷于旅游,是因为能在行千里路之中神游于自然。而我,在书中既能找到视觉的快感,又能体会乐曲的优美,更能在博览群书中感悟人生。就因为这些,我更着迷于看书。
唐代的刘禹锡在《陋室铭》中写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仙”“龙”都在《格言全集》里藏着呢!
那是一堂班主任上的讨论课,整个教室人声鼎沸,在大街上也能听见。然而我却正被《格言全集》深深地吸引住了。书里流淌着智慧的河流;书里展现出让人仰止的高山;书里飞腾着哲学的翅膀。这时书上的一句格言让我震撼:“要让你自己的主见征服世界,不要让世界来俘虏你。”(莎士比亚语)就因为我太喜欢这句话,便忍不住拍案而起,在课堂上大吼了一声:“好!太好了,真是写得太棒了!”顿时,原本喧嚣的教室突然戛然而止,变得鸦雀无声,连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全班同学用异样的眼光“直射”着我,班主任老师发话了:“好什么呀,我在叫你们讨论,什么叫写得太棒了,你倒是说说看。”我连老师让我讨论什么问题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说得出来呀!片刻后,老师已经走到我跟前,我这才意识到,那本《格言全集》还在桌上呢!便下意识地往抽屉里塞,但已经来不及了。
“把书拿出来!”许老师瞪着我,生气地说道。“我……”“不用说了,下课到我办公室来。”我只好应了一声道:“噢。”此刻我心情的沮丧可想而知,这能怪我吗?只因这书里有“仙”有“龙”啊!随后的课,我一点也听不进去,因为那本书被——收了!
“丁零零……”我期盼已久的下课铃终于响了。我赶忙走进办公室。还没等到我说话,许老师就开始了长篇大论:“我还以为什么书让你这么着迷呢?竟然上我的课都看,结果是一本《格言全集》啊!早就说过了,不是不准看,只是上课不能看课外书,更不用说上我的课都看了,要是上其他课还得了……”我只好不停地“嗯……嗯……嗯……”答应着,说实在的,许老师说些什么,我连一句也没听进去,心里只期盼着快把书还给我!我的目光一刻也没离开过许老师手中拿着的《格言全集》,生怕那本书长了翅膀飞了似的。半小时后,许老师终于停止了发言,然后拍拍我的后脑勺,缓缓地将书递到我胸前……
“亲爱的书,你又回到了我的怀中!”随后,我大步流星地跨出办公室,急切地翻开书,边走边看。“嘭!”“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结果我与迎面走过的一位同学撞了个满怀。
看吧!谁叫这本知识丰富的《格言全集》这么有魅力呢?哎,看书就是让我如此着迷啊!我就沉睡在书的世界里,永远都不想醒过来!
纸张洁白,如雪青丝婵娟,
笔锋入纸,润滑墨色浓重,
脑中文思泉涌手不停歇……
一切奇思妙想伴随着钢笔与纸面碰撞出零散火星的沙沙声落入格中,
化作一个个具有优雅魅力的汉字……
写作,真让我着迷!
年少时喜读书。那时候真觉得书中一字一句简直妙不可言,作家自然变成了我最敬佩的人。大概是每个读书人都有的癖好吧,读着读着,手痒痒了,心也痒了,也抓起一支笔来“挥毫落纸如云烟”。
抹的,是幼年的童稚,是少年的情思,是飞扬的幻想,是日渐成熟的心智。
写作是一场心灵盛宴,它让你如痴如醉,让你欲罢不能,让你连走路时都在脑中构思和创作,以至于让你看起来像个“书呆子”。
是着迷了,可又怎能不着迷呢?
字很简单,是黑色的;纸也很简单,是白色的。可它的世界绝非黑白二色如此简单。神秘莫测的,是变化多样的,带着你的头脑和手,用随便哪只笔便可绘出哪个世界上最迷人的画卷——绮丽甜蜜且美妙得不可思议。从笔尖倾泻而出的是字吗?不可否认它的确是,可又不单单是——它是情感与思想的载体,它诱使你投入你的灵魂。亲笔造就的人物,随他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感动和悲伤,就这样互相陪伴着成长。
或许有一天,这些都会成为深入骨髓的习惯,溶进血液的天性。从一开始的遣词造句到现在的段落文章,都是依靠着热爱前进的。
写作,这真让我着迷!
我对某一种东西,有一种沉迷,热爱的感觉,他会使我忘记时间,忘记世纪,它并非什么罕见之物,单单只是我热爱的画画。
^v^画画^v^名字虽然有一些童气,俗气的感觉,但他内在的蕴意,只有热爱他的人才能清楚的明白。
昨日,我在家中,心有一些烦躁,看着这偌大的房间,竟没有一处可以消除烦恼的地方,突然,我注意到了一个地方,一个我专门搭建为之画画的地方,我坐下来,找到了一fu幅画,开始慢慢的起行,画画,他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吸取人们心中烦恼的事情,让画者有一种宽阔的心境,去沉迷画中,去临摹,去感受,去体会,去欣赏,让画。能够在这画中体会线条,色彩们独特魅力,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在洗笔,调色,描线,擦铅笔稿的过程中慢慢的流失了。一上午也就过去了。早晨没吃饭,但不知怎的,居然一点儿也不饿,或许是画画填补了肚中的空虚吧?简单的吃了中午饭,便又开始了画画的旅程。
和朋友约定的时间是2:30,但临时又改到了2:20,当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已经1:30了。但集合的地方很近,于是我也没有多想,便又画了一会儿,当再一次回过神来看向手机的时候,没有想到已经过了25分钟。果真,画画是可以忘记时间的呀!我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洗完脸,穿好衣服,刷完牙,平常30分钟还干不完的事情让我用了10分钟便收拾好了,但,还是误了和朋友约定的时间。
画画,太让我沉迷了,它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让我身入其境,让我十分的热爱。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对话”,“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无数的名人名言都说明一个道理:人们离不开书。
我非常爱看书,看每一本书时,都会随着主人公的情绪而产生同样的情绪,在看《红楼梦》时,我常常泪如雨下,为林黛玉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在看《笑猫日记》时,我有时哈哈大笑,有时却感到揪心;在看《怪物大师》时,又为布布路四人的勇气感到敬佩······
有一次,我买回了《同桌冤家》,更是爱不释手。那天,我正看着书,妈妈叫我了“怡欣,我忙不过来了,你去把那盆桑树浇下水,再把鱼喂一下食,鱼我放在桑树旁边了,快点!”我一边应着,“好的”一边看着书来到了阳台。
我先喂鱼,打开了鱼食袋,抓了几颗就放在鱼缸里,然后用水杯给桑树浇了水,因为桑树比较大棵,我又多浇了一杯水。接着,我就回到书房看书了。
“天哪!”阳台传出妈妈的叫声,我连忙放下书跑到阳台,只见鱼缸里的水满得都洒了出来,还有一只鱼都掉出了鱼缸;桑树的土上则洒着一些鱼食。“呃呃······我刚刚在看书呃,没看见。”我小声地说道。妈妈哭笑不得地说:“你呀你,收拾干净了再看书。”
我就象一只小鱼在无穷的书海里遨游,我一定会找到更多书海的宝藏!书,让我着迷!
烟台的海四季变化;三亚落日美妙绝伦;长江黄河的波澜壮阔??大自然的美丽让我们陶醉,让我们着迷。
在国庆假期里,我领略了潮起潮落的美丽。涨潮之前,海空荡荡的,但一会儿,不知谁叫了一声“浪来了!”这情景就完全变了,水气势汹汹的扑过来,先前的平地慢慢的消失了,被海水代替。船被海水包围,向海水示弱,慢慢的,它好像变成了大海的碗,人们惊叹:在自然面前人类是多么渺小。
远远望去,最美的情景出现了:天与海和在一起,蓝蓝的天与蓝蓝的海完美的配合,海天一色。
潮水慢慢退去,大海也开始恢复往常的平静。大海也给我们送来了见面礼:海浪把海星、鱼、螃蟹等海产品推到海边来让人们带回去收藏。
大自然美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媲美的,我们要保护自然,让后人也能欣赏到这美丽的景象。
晨曦惊扰了陌上新桑,浓墨追逐着情绪流淌。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一字一话都让我着迷。
这一笔一划,每一次的轻舞都积淀着千年的智慧,这一字一句,每一声的轻吟都传唱了千年的韵味,这一诗一词,每个人的叹咏都化成千年等山水。
我爱那一串串文字“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正是这一字字的,童稚的声音,敲开了我心灵的大门,我早已习惯于文字为伴。
我不孤单,相反,我很满足,因为有李白与我对饮,远处还有辛弃疾在舞剑,这样的生活,就算给我再多,我也不会与之交换的。
记往昔,曾几何时,与父摇一小舟,借十里荷花,望*,虽无“重岩叠嶂,隐天蔽日;悬泉瀑布,飞漱其间。”的奇观,而其四时不同的风景也堪称“天下独绝”,春披一蓑烟雨,夏闻十里荷香,秋望三秋桂小,冬钓一江寒雪,无法言说的美丽轻轻化作片片诗情,融化了花红柳绿,化成水墨的江南,*烟雨里,远远地望着我们,浅吟低唱“青山恋上湖绿,而我恋上你,挥一竿朱笔写你进故事的结局……。”文字,你真的让我着迷。
转眼间,东风又到,我依着栏杆,远眺你身处的方向,只期待哪天,这黑白的视野中会突然出现一个身着青衫、策马奔驰的身影,带着铺天盖地的暖意,点亮这冰冷的城市。可就是这简单的希冀也难以达成,只留下我缦立远视的背影。
又是黄昏,我独靠在庭院的藤椅中,数着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等待。太阳起落,海棠兴衰,燕子去来,我陪着寂寞在此守候,手不住的颤抖,却仍是落下了笔,不多时,纸上便显现出“凭栏干,东风泪眼”。
缓缓退出历史,只觉光阴已逝,人、物皆已成空,只是那包裹着或富饶或贫瘠的记忆的墨香,还在身边流淌、环绕,久久不得散去……
映出了我对你的着迷!
书桌上放着几张红的刺眼的试卷,我不由得叹了口气,站在窗前,默默静立。无意间,一片花瓣柔柔落下,我的心中惊起一圈圈涟漪。
我推开窗,眺望远方,空荡的天空偶尔掠过几只飞鸟,如诉如怨地啼叫,带走了几分秋日的寂静。凝望窗外,松柏的叶子翠得惹人喜爱,一阵阵微风吹来,松柏的叶子随风飞舞。
远处寂寥的洲头咀公园,只有松柏傲然挺立,就如寒风中一个孤独无助的人,无可依靠,似极了我此时的心境,语文单元测失利、繁重的学业,这一切像是生活给予的磨难,但我知道,那是我必然经历的磨炼。挫折在成长的路上挥之不去,我知道这些磨难是我变得坚强,可我脆弱的心灵却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忽然,几滴雨拍打在我的脸上,我连忙关上窗。楼下那棵新生稚嫩的松柏,郁郁葱葱,绿油油的树叶经受不起风雨的洗礼,微微弯曲。它纤细的身体无法遮挡风雨,正如年轻的我无法接受外界的苦难。过了很久,倔强的松柏始终不肯倒下,不肯低下高贵的身躯,这也许是垂死挣扎吧。
思索良久,不经意朝窗外望去,天晴了,雨后的阳光洒下一片金黄,为松柏抹上一层亮色,那点点的绿意仿佛蕴藏着一个个即将开启的梦想。
绿茸茸的树叶上几颗晶莹剔透的雨珠,好不引人注意。窗外万物经过雨水的滋润,焕发出春日的生机。正如刘禹锡所说“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生活中受伤在所难免,失败与跌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蹶不振,失去了对生活和理想的追求。青春有无限可能,无论多少阴郁也带不走明媚的笑容,生活不止眼前的不幸,还有窗外的风景。
世界上有许多让人着迷的事物:画画、唱歌、做实验、运动……多得数也数不清。而让我着迷的却是一个小小的铁匣子——手机。
每当妈妈把手机放下,忘记锁密码的时候。我就会像饿虎扑食一样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将“猎物”擒得,便开始享受美味的“猎物”。
记得有一次,妈妈去接姐姐忘记把手机带出门,我心里一阵高兴。手机一到手,我就把做作业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开始我的游戏之旅。我点开QQ小游戏“钢琴块”,双手在屏幕上灵活的跳动着,不遗漏、不点错地敲击着黑色的钢琴块,一关接一关,一次接一次,停也停不下来。突然,一阵开门的钥匙声把我的从游戏世界中拉了回来。糟糕,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妈妈和姐姐走进了家门。妈妈河东狮吼般地把我大骂一顿:“你这臭小子,作业没做,还敢偷偷玩手机,罚你一个星期不能吃零食。”我只好乖乖地投降了!
这个小小的铁匣子,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总能让我心花怒放。但老玩手机也不好,成绩会下降,视力会下降,背也会越来越驼。我一定要慢慢改掉对手机的着迷!为了我们的健康,合理安排使用手机吧!
哇啦啦的雨水浸湿了泥土,瘦小的树儿轻轻地颤抖着……就这样的,芽儿一点点钻出来。——题记
太阳刚刚升起来,一层层云又铺盖了整个天空,早晨的风夹着泥土的气息、冲凉地吹着。
我把树苗放在阳台的花盘上,再用泥土轻轻地盖过了树根……不小心把一棵树苗的树枝折断了,于是我把它种在最靠边的。
我给树苗浇水时,却常常把那棵折断了的树枝的树忽略了。每一滴水都是细心地浇洒,而最外面的那棵树在晴天烈日下渴得让人可怜,每一根枝条都瘦得叫人担心,叶子也小得让人可怜,然而,其它小树生机勃勃,每一颗树枝都那么有力。
等了好久,那颗在边上的小树才长出新的绿叶。在明媚的阳光下,小树每颗都在太阳下绿的发亮,唯独那棵小树的叶子,不是缺了一个洞,就是歪歪扭扭的,又或是显得无精打采的,我于是把一些叶子大落下来。光秃秃的只剩下两片叶子了。
终于下雨了,电闪雷鸣,雨打在街道上、窗边霹雳啪啦地响……风一会儿把雨吹的往右落,一会儿往左斜空气也沾着雨的气息,狂风暴雨持续一天一夜……
雨停了,这些树东倒西歪,而有一棵树却深深地在湿透的泥土中扎根,丝毫没有歪斜,碧绿的叶子虽然很稀少,但树枝上钳着许多嫩绿色的点,走近一看,竟然是小小的芽儿。
我猛然醒悟到树的成长需要大自然中火辣的阳光,而不需精心照料的,这样在每一场暴风雷雨后总会生根发芽。
种树让我领悟到树的精神品质,真让我着迷。
从此,我把树作为生活中的乐趣。
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陶醉,读书让我进步,读书还让我着迷。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无论什么时候,我的手里总是会拿着一个东西,它就是——书。我什么书都爱看,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中国古代寓言故事》、《西游记》等。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家庭作业,就目不转睛地看起来了《一千零一夜》里面的《阿拉丁与神灯》。正看着入迷,就听见妈妈喊:“睡觉时间到了!赶紧刷牙洗脸去!”我说:“马上,马上,快看完了,再等一会儿。”半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到我的卧室,把我手中的书抢了过去,并推着我进了卫生间,说:“赶紧刷牙、洗脸!”我不敢违抗,只好去刷牙、洗脸。
你瞧!我一读起书来,就如此的着迷!
记得还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布置完作业就去开会了。我飞快地写完了作业,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了《获奖作文》。看着看着,下课了,可我还是一直在看书,“叮零零”又上课了,我这才匆匆忙忙地收起书来。
读书让我着迷,读书让我进步,读书让我快乐。书,就像慈爱的妈妈一样陪伴着我成长。
大自然是美好的!想要真正感受大自然的美好,请抛下电子产品,一起到森林里来一场奇妙的旅行吧!
走进这片森林,就听见了鸟鸣声,它使我心情愉快,捉到一只蚂蚁,看它那淘气的身体在我手中千方百计想挣脱,我真不忍心伤害它,我想它也有它想要的生活,就把它给放了。告别了小蚂蚁,我捡起了一片从没有见过的叶子,细数精致的纹理,我仿佛看到了它光合作用的样子。
走着走着,看到了一只野兔子,它的动作真敏捷!我屏住呼吸,打算悄悄地靠近它……它好像看到了我这个森林里的陌生人,一下子跑进草丛里。于是我开始追,追得我上气不接下气,终究还是没捉到它。不过我没有失望,因为这时出现在我眼前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小溪两岸没有垃圾,溪水清澈见底,我赶紧先把我捉兔子时沾满了泥巴的手洗洗干净。
穿过这条小溪,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巨大而又平整的石头。我爬了上去,躺下去晒晒太阳,不知不觉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快落山了,我想我也该回家了。
这一次旅行让我接触了奇妙的大自然,它那神秘的面纱在静静地等待着我去慢慢揭开,真是令人心神向往啊!
阅读书籍,这就是我的乐趣,什么书只要一发下来或者一让我看见,我的双眼就闪闪发光。然后不一会我就拿到了手,坐在那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看,阅读就是让我这么着迷。
妈妈说我鬼迷心窍,被鬼缠身。爸爸说我是小小书虫,爷爷说我是书呆子,走我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说“是某某某未来名人说的,巧克力很甜,但是却没有书甜,”就让我泡在书海里成为一叶漂流小舟尽情的捕获知识鱼。让我成为一块体积无限大的海绵尽情地吸收美味的知识。
阅读,一种可爱的方式,让我们爱上学习自古以来就有“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我就像一块海绵从书中汲取营养;知识,从而我认识了宇宙,认识了USO,UFO等一切的一切书都在领导着我。
书中究竟有什么、会让我如此着迷?
这个你们就不懂了吧,书籍中有许多的知识,让人读了之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总之可以放大眼睛看世界,原来世界正在发生着许多有趣,稀奇古怪的事情。
读书不仅可以汲取知识,而且也可以在空闲的时候看一些漫画书;可以缓解你的压力,让你放松。
你们大家现在知道书是多么的好,是多么让我着迷了吧。
春天来了,春雨也跟着来了。当每天清晨睁开眼时看到的第一幕准是春天的美,总会使那双朦胧的眼睛从睡梦中惊醒。
春天来了,万紫千红的花儿开了;绿油油的绿草长出来了;燕子匆匆地飞回来了;麦苗也跟着醒过来了...各种生物都苏醒了。放眼望去,这一切都有你想象不到的美。简直是一幅生机勃勃的画。
春天来了,霎时间,如夜空的繁星,布满天空,闪烁着的星星点缀着天空。这都是春姑娘的功劳。春姑娘是个爱哭的姐姐,一遇到不高兴的事就哇哇大哭,雷公公也来劝说春姑娘,不料,反而哭得更大声,使原晴朗的天气成了一场雨,这雨细细的,直插地面,像绣花针。不用说,这肯定是春姑娘的眼泪。然而,这眼泪唤醒了沉睡已久的世间万物,草儿抬起了头,花儿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木耳也跟着爬满了树...
我坐在窗前聆听着春雨打在窗前的声音“嗒”“嗒”...便唱起了一首童谣。看着美妙的风景线,我又不得不想起一首诗:“天街小雨润无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春雨不就是这样的么?
春天的景象勾起了我的回忆,让我无法忘记,也让我着迷。
夏天匆匆离我们远去,秋天悄悄地到来。
秋天来了,小草由绿到黄,树叶像一张张邮票飘落而下。眺望远方,远处的小山像穿上了一件彩色的衣裳,红橙黄绿,好看极了!
秋天的天空是澄净的、空灵的、辽远的,她总能带给我许多遐想。秋天的雨是晶莹剔透的。滴滴答答的雨声像是一首歌,吸引着我,悦耳又动听,那么奇妙,那么梦幻,让人有种舒服而又豁然开朗的感觉。
秋天固然清冷,但她也是深情的。每当树叶由绿变黄,天地间充满了生气;每当午后的暖阳洒在教室的每个角落的时候,她就像是妈妈的怀抱,有着家一样的温暖。秋天是多情的。她让我看见了小人物身上的善良和纯真,体味到了*凡生活的大爱和小美,让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秋天是沉静的。一阵秋风吹落了树上的树叶,一阵秋雨滋润了干旱的大地,天地之间静默无声,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好啊!
秋天的风是清凉的。一阵风儿吹过,我闻到了秋天的气息,她轻盈而不可捉摸。
秋天令我着迷,让我心动。
我看着我们班的几个同学软笔书法写得很漂亮,很羡慕他们,于是我在学校里报名参加了“墨飞扬”书法培训班。
我把毡、砚、毛笔、墨汁和字帖准备好了之后,就端端正正的坐在位子上等待老师上课。
终于上课了,老师先教我们写书法的姿势和要点,接着就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一拿起毛笔,写都没写,就成了一只“小花猫”,我想:这毛笔真不听话!于是就不想写了,可我又想:有几个同学写的那么好,我一定要比过他们!可是我在写的时候写得不好,手还会发抖,所以老师给我们一个个手把手写,我学着老师的样子写起来,手也悬空了,我的手终于不那么抖了。我又学着字帖写,自己摸索着,摸索着……终于写出了笔锋。
学会之后,我要在这次的家长会上大显身手,写“光明正大”四个字,这可是我花了好多心思去练的,我一定能好好表现的!加油!
虽然我不能做到“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但我天天练,一定会有大收获,达到自己的目标!
我喜欢下围棋,每次坐在棋盘前,面对着看似简单却深藏奥秘的黑白世界,总觉得每一颗子都深藏玄机。但当我一但进入角色,什么作业啊,考试啊,背书啊都抛得九霄云外,眼前只有十九道线,交叉三百六十一个点和黑白分明的棋。
今天是对局日,是一个不管年龄大小只要喜欢围棋的人聚集的日子。
在围棋学校里,来了四十几个喜欢围棋的人。我在他们之中挑了一个大哥哥,他看起来很厉害,我可以提高一下棋艺。
棋下的越多我便觉得他没想的那么厉害。在关键的时候我让棋子在棋盘上发挥最高效益。那位哥哥的一块棋子有个断点,断开后不管他怎样下,我再下一手,便承接不归了。我心中实在忍不住的兴奋起来,但我不能笑,一笑就会暴露了,于是便装着一副平静的样子,不动声色地下了几步,仅仅几步棋,便把那位哥哥的一条“大龙”给杀掉了,我终于忍不住的笑了一下,那位哥哥了脸有点“扭曲”,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我心里感觉痛快极了,但是我表面上还是一副很平静的样子,这就是所谓的“祺机不可泄露”。那位哥哥无奈的看了看我,不得不认输,这一场“战斗”就这样草草的收工了,我又开始迎接下一位对手。
围棋的棋子无贵贱之分,每个子都像人一样以“气”而生,行走无规矩,在棋盘上可以任意“行走”,就所谓的“天马行空任我行”。最后的结局就看你自己如何把握!
这就是围棋,它怎么可能不让我着迷呢?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自古以来,书就成了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不少人为书而着迷,我也是其中一位。
每次一买书,我就会一直拿着书看,走路也看,时不时还会撞到人;有时要上学的时候,我就会躲到厕所里面看;我在学校里上课的时候,我就会偷偷收到屉子里面看;写作业的时候也会偷偷看几回……这种种劣迹被妈妈发现后,就给我来了顿“竹笋炒肉”,可我还是死性不改,而且“作案手段”更高强了些——等到爸爸妈妈都睡过之后,我会偷偷的拿起书,打开手电筒躲到被子里面看,虽然脖子会有些痛、酸,但还是阻止不了我在看书之路上前进的步伐。
为了戒掉我的看书“瘾”,妈妈会把我的书都藏起来,那些书不是在锁好的箱子里,就是在厕所的卷筒里,可是每次我都能找到。无奈之下,妈妈只好把我的书都摆满桌子,并让我选择,如果不好好看书就把家里所有的书扔掉,并且以后都不让买。无奈的我只能在老妈的威压下妥协,并保证以后一定合理的安排看书!
书使我着迷,也使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因为杜甫说过:“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助你登上理想之峰;书籍是困惑时的路标,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书籍是一泓清泉,滋润你干渴时的的心田……
是啊,会读书是一种智慧。在心情烦躁时,读上一段美文,你会顿觉神清气爽;在嘈杂中,捧起一本书读,你会立刻感到心静如水;炎炎夏日,读上一本书,你会享受到“心静自然凉”;漫漫冬日,品鉴一段历史,你会倏感岁月悠悠。
我从小就爱阅读,爱看书,因为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慢慢地读着,细细地品着,就能从小时候体会到的乐趣,现在变为感悟的人生哲理。因此,我总是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
记得那一次,我在看曹文轩的《草房子》。读着读着,我完全陶醉在故事的情节中,感同身受,感觉如此的悲伤。我仿佛就是油麻地的一名学生,看着守了一辈子的秦太奶奶被人们无奈而无情的驱逐而默默流泪;看着屹立了几十年的红门,辉煌的历史,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而悄悄叹息;看着唯一疼纸月的奶奶与大家永远分别的情节而黯然神伤;看着杜小康暴雨中努力寻找唯一希望的那几只鸭子而揪心;看着桑桑的病情一天天恶化……我的眼睛湿润了,书角一页一页的翻动,脑海中一幅幅画面涌动着,像是一曲悲伤的曲调。
哐当――
一声刺耳的声音传来:〞都几点了?还给我看,明天要不要上课了!〞妈妈训斥到。我本来很不情愿有人打破我的思绪,可一看闹钟,竟都快十二点了,我这才如梦初醒,可一半的身体还停留在油麻地呢!
说到我最喜欢什么?那我的回答一定是——昆虫。
我一直是一名虫子专家、猎手。如果你留心,一定经常能在学校的一些“昆虫的天堂”中看到我的身影。
我孤独地在草地上搜索猎物,全神贯注地盯着草地,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前进,环顾四周,我掀开了一丛又一丛杂草,伺机寻找大型猎物。
突然,一条绿色的弧线,划破死一般的宁静。它抖动着透明的翅膀,褐色的背宛如古代武士的铠甲,纯绿色腹部不停地上下抖动,稻蝗!我一个健步冲上去将它捉拿归案,然后继续开始地毯式搜索。我的目光停在一个白色东西身上,上前一看,原来是一只拉步甲幼虫,它已进入了末龄,不出两个月,就会化成蛹,羽化后就能成为凶猛的食肉昆虫——拉步甲!我立即将它带了回去,准备好好研究。
说到关于昆虫的知识,我可是一名高手,什么平翅目、半翅目、革翅目、鞘翅目……已经背得滚瓜烂熟,昆虫的种类,分布,名称,可以背出许多种,昆虫的食性,生长方式都了解大半。昆虫的捕获方式也是熟能生巧。
若问我的爱好,那一定是昆虫。因为那是个人类无法探知的世界,它的奥秘是人一辈子也无法领悟的。
我喜欢阅读,因为阅读让我知识渊博,因为阅读使我大开眼界,因为阅读让我在考试时作文总能得高分……所以我对阅读的着迷程度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一次,我在家里看书,正当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时,突然隐隐约约地听见有人在叫我,我没有理会,继续看我的书。过了一会儿,我觉得脖子痒痒,好像有只蚊子“附”在我身上。我用手抓了抓脖子又继续看我的书,这时,只听一声“姐——姐——”吓得我从椅子上摔下来。我转过身来,定睛一看,哦,原来是表妹来了。表妹看我这狼狈样,不禁捂住肚皮哈哈大笑,我生气地瞪了表妹一眼,说:“你的狮子吼未免大声了吧!”表妹笑着说:“谁叫你理都不理我,我叫你,挠你,你都没理我,我有办法啊!”又听妈妈从厨房传来一声:“楠呀,去烧开水,冲茶给舅舅阿姨喝!”我应了一声“哦”就回书房拿书去看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合上书,转过头准备去烧开水,只见妈妈已经站在我旁边望着我笑,见我转过头来,就对我说:“楠呀,你这条小书虫,舅舅阿姨都走了,你连一个招呼都没打,只顾看你的书,真不礼貌!”我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阅读,是我的最大的爱好,我爱阅读,阅读使我着迷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画画,因为,画画可以使你融进你所想象的世界。真是回味无比,其乐无穷!
有一次,我画画入迷了,脚一松,趴在床上画画的我,一下子就沉浸在画中了,小黄人趴在电线上跳舞,杰克正在啃他那傲气十足的鸡爪,小鸟在和公鸡打架,画着画着,“扑通”一声,我滚着被子摔下了床。一开始,我还没反应过来,难道是我的反射弧度太长了?过了一会,我才“啊”一声,叫了出来,喊得隔壁都听见了,不管爸妈怎么哄我,我都不听,可是当我往床边一瞅,顿时安静下来了,原来是,我又沉浸到画中去了,忘记了疼痛,继续开画。
画画可以使人快乐,而且画画还可以排解不快。有一次,我在学校和黄子晨吵架了,我很生气,于是,就开始画画,我画了一张我和黄子晨以前玩的场景,突然感到很惭愧,于是,就去找黄子晨和好,我对他说,“我们不应该因为一点小事而吵架,我们以前不都玩得好好的吗,还是恢复到以前,好吗?”黄子晨也醒悟了,我们和好了,都开心地笑了。后来,我们又都高兴地在一起玩了,整个四年级,我们都没有再吵过架,而且相处得很好。我们一起在学校创造了纸上变异兽的游戏。这个游戏吸引了很多的同学,给大家增添了无尽的乐趣。
理解使人快乐,而画画对我来说,就是理解与不理解之间的桥梁。不管你会不会画画,画得好不好,只要你敢于去沟通,人与人之间就会变得更加和谐,不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耿耿于怀。所以,建议大家利用好绘画这个工具。生活中有很多类似于绘画这样的小办法,却能够帮助我们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大事,所以,大家一定要学会用小除大的方法哦。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是让我着迷的。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桌有点矛盾,我们互不理对方。放学后,我飞快地跑回了家,于是我拉开抽屉,拿起耳机听着我喜欢的音乐。吃着我喜欢的奥利奥,享受着音乐的世界。音乐让我着迷,它让我浑身充满力量。我对同桌的气全部也忘得一干二净了。现在平静的想一想,其实我也有错,当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于是我向同桌推荐心情不好时也去听听歌。不到一天,她就主动找我来道歉。音乐让一对冤家变成朋友,真让我着迷。
每当我遇到不开心的事时,我都会听音乐音乐有一种力量,催我开心起来,每当我受委屈,耳边不断的响起《星星哭泣的夜晚》这首歌,我抬头看着星星告诉自己不要难过,要学习星星努力发光,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我听到《水手怕水》这首歌,便让我学会放飞自己,努力冲刺,打倒困难,勇往直前
生活因有了音乐而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
只要一有时间,我便会驾起我的小船在书海中畅游,将其他事情通通抛在脑后九霄云外的世界里,不论是在学校教室、走廊,还是在书房,甚至连厕所,都有我读书的身影。
放学以后回到家,我坐在书桌前一如既往地写在作业,可心里却打着小算盘找个地方看书。我走到门口向客厅望去,一切正常,机差不多了,我要开始行动了,可以进入秘密基地了,那就是厕所。我走到厨房看见妈妈在做菜,我就假装说:老妈,我要去上厕所。妈妈头也不回地说:好的,你去吧。待会儿菜就做好了就这样,我偷拿了一本书去厕所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页两页,三页四页书里的故事越来越精彩,我恨不得进去亲身体验一番。当我看到一半了,妈妈有大喊道:晗晞,快点出来,待会儿饭菜都要凉了。我应了一声知道了,这才依依不舍地合起书本去吃饭了。
也许会有人说书这么无趣,玩游戏多好啊?其实书本是人们进步的阶梯,书本是我们飞翔的翅膀,书本还是是我们无声的老师。我喜欢看书,看书让我着迷。
我常常让自己插上梦想的翅膀,痴迷的飞翔在书的宇宙中,体会书中的世界汲取书中的知识,书伴我走过了春夏秋冬。
春之生机
“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手中拿着一本《朱自清散文全集》,漫步在这富有生机的大地上。放眼望去,五彩斑斓,百花齐放,不由张开双臂,尽情拥抱这盎然的春意。席地而坐,轻拾起一朵花儿,嗅到它氤氲的香气。看到它由外伸展的叶脉。一切如此富有生机!拿起书放到腿间,不由地想是否朱自清的《春》亦是在此情此景下诞生的呢?才会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这样优美的句子吧!我从中学到了万物复苏的生机,那伟大的力量,我不禁心醉。
夏之热情
夏日炎炎,太阳热情地拥抱这大地。大树努力伸展枝桠,为我们热情遮阴。这时不妨拿着《汤姆·索亚历险记》去感受少年独有的热血热情。去感受汤姆那种不放弃不言败不服输的精神,随着汤姆被困山洞而紧张,随着汤姆勇敢地逃出山洞而欢呼!这就是特有的魅力,用手半遮住眼,看到了那刺眼炫目的阳光,感受书中的情节。我不禁想汤姆也是想再一次重见阳光才有如此毅力逃出洞穴吧!我从中学到了他那永不放弃的勇气,我不禁陶醉。
秋之深沉
秋天了,金黄的叶子铺满了大地,也有的还在高空中飘飘洒洒,这正是收获的季节,翻开莫言的《红高粱》那里也正是收获的季节。高粱已不再是金黄,而是极好的红,犹如血一样的鲜红。但那里并没有我的世界安宁,我不禁看到了大家辛苦中的高粱*军拿走,那种不甘,愤怒,最后牺牲无数人性命赢来的胜利的辛酸。为这秋天增添了一抹属于它所独有的深沉。我不禁想莫言是否是在这秋天落叶般景象中创作出《红高粱》呢?我从中学到了祖国不屈的民族之魂,我不禁沉醉。
冬至壮阔
下雪了,这是冬天第一场雪,穿着厚重的衣服走在这银装素裹的天地,留下一串深浅不一的脚印。怪不得*有“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佳句。张起手让雪花落入手心,仰起头,让雪花落入我的鼻眼眉上,心中一片开阔明亮,怪不得*会有“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阔慨叹,我从中学到了遇到一切坦然面对的壮阔胸怀,我不禁迷醉。
每个人都有令自己着迷的东西吧!而我也不例外,我也有令我“神魂颠倒”的东西——书。现在,就来听听我与书的故事吧!
“吃饭啦!再不来的话,饭菜就全都要凉了!”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喊声在家里响起。“知道了,房顶都要被你给掀开了!等一下我就自己去。”我总是这样回答,却总是赖在书中的世界不走。也只有在妈妈发怒时,我才会捧着书跌跌撞撞的跑出来吃饭。但是,吃饭时也苦了妈妈,因为她今天特意吵了特别多的“山珍海味”,但我的眼里只有书,所以我就只随便塞了几口饭就逃离了饭桌,妈妈也无可奈何:“哎!这只小书虫……”
还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妈妈给我买的新书——《安徒生童话》却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在梦中,我与书本做了朋友,它打开了自己,并让我进去玩,就这样,我见到一个精彩的故事:两个骗子诱骗皇帝穿上了那所谓的“新装”,那一个个胆小怕事的.“忠实大臣”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步步把穿着“新装”的皇帝送上了*大典,连我也为这个愚蠢的皇帝揪心不已,直看到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一语道破了真相,我才捧腹大笑,但同时又不禁沉思,有这样一群盲目谄媚的大臣,国王又怎能管理好国家呢?玩得正着迷呢,妈妈却把我从“书的世界”硬生生抓了出来。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但对于我来说,书,是属于我自己的一方欢乐的天地,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要一点一点地挖掘,直到看见那书中的黄金,我也不会停下脚步……“书虫”就是我,我就是“书虫”,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对书的狂热,读书真让我着迷……
什么真让我着迷作文10篇(扩展8)
——这件事真让我什么的作文3篇
生活中,有许多的爱好让人着迷,而让我着迷的就是下象棋,它在心中就像是冬天里的炭火,夏天里的空调……。
四年级时同学买了一副象棋,他在我面前摆弄时让我心里痒痒的,回到家我让妈妈也给我买了一副,星期天妈妈先教我背口诀:马走日,象走田,炮翻山,车走直路不转弯……背会口诀,开始下象棋,爸爸来教我,刚开始我下得很垃圾,经过两个月的磨合,我总算学会了一点皮毛。
上五年级了,因为星期六星期天要补课,星期一至星期五写作业,而不经常下棋,只有在空闲时才和爸爸战一两局。
上六年级时,学校举行高年级象棋比赛,我埋藏在心底的象棋的种子又长了起来,为了更好的下象棋,我又买了两三本象棋书,还把有用的公式也都背了下来,真的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居然赢得了学校第一名。
经过这次比赛,我信心满满,我又去参加了象棋一段的比赛,赛前妈妈对我说:“不要轻敌!”第一场,我直接当门炮赢了比赛;第二场,对方很轻敌,我用险棋赢了比赛;第三场,我们俩都认真对敌,我吃了他的马,他吃了我的车,我吃了他的兵……,这样的局势僵持了很久,这样的局势最后被我打破,我吃了他的车,在这顺水局势中,我用当门炮赢了比赛。
象棋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个万花筒,他让我着迷。最让我着迷的是读书。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要算人类在走向未来幸福富强的道路上所创造的一切奇迹中最复杂最伟大的奇迹。”高尔基把书说成奇迹,说明书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东西。所以重那次开始我就爱上了读书。在这几个月中我看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等一些书籍。从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当你拿起奥斯特洛夫斯基缩所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会令人发指。文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面对困难是如此的不屈不挠,如此的坚持不懈,让你深省。
现在我学会了怎样选择好书。好书就是与你想的类型一样,还对你有帮助的书。不能选择对你没有一点好处的书。这样才能达到学习的目的。好书是使人开卷时会有所求,而闭卷时有兰益处。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宝贵血脉。
书籍的重要是,书籍是幼年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是世人曰累积智慧之长明灯。一间没有书的屋子,正如一个没有窗子的房间。书中横卧着个过去的灵魂,书是大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书是唯一不死的东西,拥书万卷,何假百城。
现在我知道亍读书的目的目的。读韦了并不是读更多的书,而是体验更多的生活义意义。读书为明理,明理为做人。读书须达到四项目的:一是知识,二是信仰,三是便利,四是快乐。
我喜欢读书因为它带给我知识、快乐!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题记
那球场上飞奔的身影,那被汗水浸湿的球衣,那一个个练了无数遍的动作这些都是一位少年痴迷于足球的表现。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足球,那时,我们每节课都会进行一场小小的足球赛,很多同学都来围观,为我们加油喝彩,这更是激发了我对足球的热爱。但是,在足球场上,我的破绽逐渐显现,面对空门,竟把球踢偏90度!本来很好的机会,却变成了对手翻盘的良机。我自知不足,便灰溜溜地离开,并下定决心要改变现状。
于是,我开始秘密地训练。周末,别人在家看电视,我在操场上苦练运球;炎炎夏日,别人躲在空调房里优哉游哉,我在草地上挥汗如雨;每次为了去训练,我放学回到家就开始写作业,只为腾出时间练球。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样的训练使我受益匪浅。
又是在球场上,我满怀信心,相信自己的努力总是没有白费的。踢出的球,在空中飞翔,犹如展翅的鹰朝着球门冲击。梅开二度,帽子戏法此刻的`我,就像一架动力十足的轰炸机,把炸弹足球投进球门,场边一阵欢呼,我的心情愈发愉悦了。
此后,在球场上,我的技艺越来越精湛,对足球也越来越热爱,它成了我放松的最好方法,因为大汗淋漓的感受实在畅快!
此刻,我最想说:“足球,你真让我着迷!你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你让我懂得了追梦需奋斗的真谛!”
世间万物的美都是瞬息万变的,有的人想成为摄影师,留下风景的美。有的人想成为歌唱家,留下声音的美。有的人想成为书法家,留下文字的美。而我,找到了留下美的方法——画画。画画这位好朋友有着无穷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着迷!
当我勾画出枝头上的片片嫩叶时,我仿佛走进了万物复苏的春天。当我勾画出黑籽红瓤的大西瓜时,我仿佛来到了烈日炎炎的夏天。当我勾画出涌动着金色麦浪的田野时,我仿佛看见了硕果累累的秋天。当我勾画出艾莎公主和“雪宝”玩耍的情景时,我仿佛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的冬天。画画这位好朋友让我欣赏了世界各地的美景,让我的心情像绽开的花朵一样愉悦,让我发现了生活中的乐趣。
画画让我着迷,它陪伴着我度过一个个快乐的时光。记得有一次,我猛然发现了蚂蚁搬家的情景,便赶紧拿起画笔把它们搬家的过程都画了下来。因为太入迷,我渐渐忘记了时间,仿佛走进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连妈妈叫我吃饭的声音都没听见,直到她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从刚才陶醉的世界里出来。
画画让我着迷,它像老朋友一样安慰着我幼小的心灵。当我心情不好时,我会在画纸上画出一位位卡通人物,在她们身上画各种各样精致的礼服,看着她们脸上露出的甜蜜微笑,就让我顿时忘记了刚才的烦恼,心情也就“雨过天晴”了。
画画真是一位神奇的朋友,它给我带来了许多陪伴、鼓励和帮助,让我的生活越来越多姿多彩!
这似乎是一个咒,我无比地想离开你,独自生活,可终究离不开你。我开始不耐烦,因为我不懂,你对我有多重要。面对你,我学会了沉默,学会了不耐烦,学会了伪装。叛逆就像一条无比巨大的河,将你我的心隔开了。
我也从未想过,你对我是那么的重要,直到那天——
那天,已经很晚了,天空中微透着深蓝。放学后,我被老师留了下来。同学们都欢快地奔向了校门,而我,却在埋头苦写着题。我不认为辛苦,因为我以为自己离开了你。我边写边着听老师的批评与分析。我偷偷看了一眼窗外,天空渐渐被黑色侵蚀。我忽然想起你和我共餐的情景,我总会向你讲述当天的事情。以前,我晚上学习时,总有一杯热乎乎的牛奶被悄无声息地送到我的桌子上。
老师终于批评完了,我本以为你会在家里看电视,可当我失落地拖着学生的步子,刚走到小区门口,就看到了你瘦瘦的身影。我离你越来越近,视线也逐渐清晰,可等到我看到你的脸时,我的视线却又一次模糊。我快速地冲到你的怀抱中,你用温暖的臂膀抱住了我。这时,我才明白,对于我,你是多么的重要!
母亲,让我着迷的母亲,你是我永远的港湾!
同学们各有不同的爱好,比如说:游泳、打篮球、踢足球……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的爱好就异于常人。我的爱好就是玩游戏,梦想就是当一名职业选手。
我热爱的这款游戏叫做《王者荣耀》,里面有很多英雄和皮肤,大多数的英雄都是历史人物,而皮肤则是游戏开发商自己编出来的,或是跟其他公司合作设计出来的。可是几乎所有衣服都得用钱买。
这个游戏里面有好几种模式的比赛,有排位赛、匹配赛、巅峰赛、娱乐赛……其中匹配赛和娱乐赛都是让人放松心情的,就算输了也没有什么损失。而排位赛和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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