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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26 15:35:4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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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春天的小草,在春雨的呼唤中睁开睡眼朦胧的眼睛,悄悄地在地面上伸出头,迎接新一年的到来。我喜欢春天的小树,从冬眠中苏醒了,伸了伸懒腰,又窜高了一截,换上了新的碧绿衣裳,精神焕发地在春风中舞蹈。
我喜欢夏天的小溪,在绿树葱茏的山谷中,听着溪水潺潺流淌,坐在石头上把双脚伸进清凉的溪水里,那沁人心脾的丝丝凉意赶走了酷暑,赶走了炎热与烦躁。揪一片竹叶吹出简单的音乐,和着树上的蝉声,小鱼在水中自由地嬉戏,一天的时光就在树荫中溜走,夜幕悄悄降临,生活真是惬意而悠闲。
我喜欢秋天的果园,那浓浓的果香令人垂涎欲滴,吸引着你,吸引着我,吸引着更多远道而来的客人,驻足拍照,穿梭于园中。瞧,那些绿油油的树叶间的各种各样的水果,粉红的水蜜桃个大多汁,黄黄的鸭梨缀满枝头,红红的苹果如圆圆的笑脸,还有一串串紫色的,青色的葡萄……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经不起诱惑的我们时常会不由自主地接受主人的邀请,品尝甜美的果子,分享丰收的喜悦。
我喜欢冬日飘飘洒洒不断飞舞的雪花,喜欢银装素裹的大地变得如此洁净;喜欢在雪后的地里慢慢走过,看身后留下的脚印,有了开拓者的喜悦和自豪。我喜欢看操场上孩子们打雪仗,堆雪人,玩得热火朝天,每个人都冻得小脸、小手通红却开心得不得了。太阳出来,雪融化了,又在屋檐下冻成了晶莹的冰挂,孩子们又有了新玩具,掰下一根长长的做宝剑,兴高采烈地玩起了打仗的游戏。
人类和植物、动物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成长,大自然带给我无数知识和乐趣。我喜欢大自然,尤其喜欢四季的美,春天的生机勃勃、夏天的繁茂昌盛、秋天的硕果累累、冬天的冰清玉洁。我喜欢在风中奔跑,在林中漫步,喜欢看太阳升起,喜欢满天繁星闪烁……
生活是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十二岁的我有着自己的一片蓝天,一方乐土,那就是阅读。文字好像有魔力一样,总是让我着迷,让我和许多好书交上了朋友。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总喜欢抱着幼儿连环画读来读去,欣赏美丽的图画,阅读简单的文字,了解我眼前的未知世界。晚上睡觉时,总是缠着妈妈给我读有趣的童话故事,沉浸在充满幻想的童话世界里,幻想着自己成为了一个美丽善良公主。
现在,我读的书又升级了。读书,成了我的另外一种生活。《海底两万里》让我做了一次动人心魄的海底远游:最远的极地、最深的海沟、最大的珍珠……让人目不暇接的同时还耳目一新。《稻草人》又把我带进了许多童话世界,让我仿佛回到了童年那无忧无虑的时光。《论语》让我感受到了古代人民的智慧,丰富了我的知识。《青铜葵花》让我感受到了苦的味道,磨砺了我的心智……我在书的海洋中自由自在地遨游。
读书让我着迷,正如高尔基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我一直把这句话作为我的座右铭。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可以增加我们的乐趣。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多读好书,争取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吧!
我是一个性格外向的小女孩,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经常看着看着就忘了时间,看书就一下子变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些读书名言,推动着我的读书步伐,让我读了许多许多的书籍,这些书籍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让我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许多事情,也让我知道了世界上那么多名人是怎么成功的。
读了怎么多书,我可认识了不少的书中人物,读了《夏洛的网》我认识了乐于助人、对朋友忠心耿耿的夏洛,幸运的威尔伯,读了《亲亲我的妈妈》我认识了孤僻的赵安迪,和他有轻微仰郁症的母亲,读了《我要做好孩子》我认识了正直的作文大王金铃,读了《今天我是升旗手》我认识了爱做好事的肖晓……
读了书,就要用书中的好词好句,不用的话,这本书就是白读了。我读了那么多书,当然要用书中的好词好句,所以我写作文时经常用那些书中的好词好句来充实我的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这样我们的作文一定会越写越好。
我喜欢春天的阳光,暖暖的,让大地有了生机,带给人们一年中的第一丝温暖,我喜欢那温暖的阳光。
我喜欢夏天里游泳池中的欢乐;那嬉笑声如同小铃铛一样给我带来欢乐。我喜欢那个快乐的小铃铛。
我喜欢秋天的柳絮掉落,在人们衣服上,在车上,在马路上,好像那纷纷扬扬的雪花,我喜欢那绵绵的雪花。
我喜欢冬天洁白中的宁静,白雪铺盖整个城市,带给了我一种舒服的宁静,我觉得世界那么美好。
我喜欢我亲爱的奶奶。每回听到厨房里“铛、铛”的切菜声,就知道奶奶又在给我做可口的饭菜。等她老了我一定要好好孝顺她。
我喜欢我敬爱的爷爷,每回他进门都为我提着一大堆好吃的,每回爷爷带我上山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光,爷爷的故事总是让我久久难忘。现在爷爷头发白了,眼睛花了,我要用我的爱回报他。
我喜欢哺育我、疼爱我的妈妈。每天劳累的工作,回家后还要细心的呵护我,照顾我。每当我看见妈妈忙碌的身影,总用一句话在我脑海里萦绕:“妈妈,您辛苦了,我爱您,您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妈妈”。我要感恩,感恩我最亲爱的妈妈。
我喜欢敬职敬业的爸爸。他是一位人民警察,经常加班加点的工作,为了人命的安居乐业默默奉献,他经常教我做一名真正的男子汉,要勇敢要坚强。他是我人生的榜样。
我喜欢好看的童话书。书中神奇的故事,让我的想象插上了翅膀,自由翱翔,带我置身于欢乐的海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让我流连忘返。
我喜欢内容丰富的科学书,书中的知识让我既兴奋又渴望,我常常如饥似渴的钻进知识的宝库,去探索神秘的科学世界,当我心中的谜团被一一破解的时候,心里的甜蜜无以伦比。
我喜欢充满热情的生命,喜欢这可爱的世界!我美丽的地球妈妈,你给了我们一片美丽的家园,给了我们这充满无限可能的生命,你将一切都给了生活在这片家园的儿女,我们深深的感恩你,爱你。
我喜欢下围棋,可以开发智力;喜欢游泳,可以尽情戏水;喜欢打乒乓球,可以锻炼身体。但是,这些爱好加起来也比不上我对足球的喜爱。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加入了足球训练队,跟随老师刻苦训练。在老师的悉心教导下,四年级的我球技已经非常了得,这坚定了我在年级足球赛中取得好成绩的决心。我们班以2:0战胜3班,顺利完成第一回合比赛后,迎来了第二个对手——2班。他们以5:0战胜了1班,实力不容小觑,我们队员还有点紧张。
比赛开始了,对方开球,他们前锋一脚踢在足球上,球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飞向我们的球门。我冲向足球,膝盖一屈,脚掌用力,努力蹦到最高点,用自己的胸脯挡住了球。然后我灵活地控制住球,用一个个招数突破对方的“人墙”,把球运到对方球门前。就在我准备射门的时候,千钧一发之际,对方后卫赶到,从我的脚下把球抢走了。他使出吃奶的力气一踢,球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飞向我们的球门。我们心里都为守门员捏了一把汗,只见守门员马步稳扎,双手把球抱住,又把球抛向前半场。我稳稳地停住球,回过身来,发现前面全是对方球员,只好把球传给旁边的队友,他又传给我,我们默契配合,终于又把球传到对方球门前。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飞起一脚,踢了一个地滚球,因为老师说过地滚球守门员是很难拦住的。果然如此,对方守门员用脚去挡,可是球却从他的脚上飞过去,我们进球了。这时,我们班同学大声欢呼起来。最终我们以1:0艰难战胜对手,取得胜利,大家拥抱在一起,欢呼雀跃,庆祝胜利。
这场比赛中,我们依靠过硬的球技和默契的配合,品尝到胜利的喜悦。你说,足球怎么能不让我着迷呢?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
音乐是白色的,很纯净。有时候会一个人在家,感觉寂静得可怕,这时,我就会听点音乐,沉浸在音乐中。我看到了大海,是那样的湛蓝,是那样的广阔,是那样的自由。
音乐是蓝色的,很忧郁。看着一个个感人的事迹,再配上一些伤感的歌,更加催人泪下。我看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坚定的信念,是那样的心痛。
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像一杯暖咖啡,温暖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一家三口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夕阳,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那样的和睦,使人不忍心去惊动他们。
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一首首革命歌曲。曲调高昂,激动人心,给人力量,催人奋进。啊,我看到了飘扬的国旗,我看到了革命烈士们,是那样的伟大,是那样的坚定。
我喜欢倾听音乐,一个人,静静地听,顿时,烦恼都抛开了,许多事都想清楚了;我喜欢品味音乐,和朋友一起,体会其中的妙处,体会音乐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音乐对我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
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即使语言不同,皮肤不同,但是,音乐的旋律都能听懂。音乐的曲调,有时平淡如水,有时低回婉转,有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
生活因有了歌声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雨雾朦胧的清晨,我行走在小巷的青石路面上,以似曾相识的目光,去寻找那份令人着迷的风景。
“嘶啦”远处的声响划破了宁静,我寻声望去,只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矮矮的个头,有些发福,一手撑着腰,一手拉过店铺的铁门,缓慢却有力地向上拉开。那便是这条小巷,卖着桂花糕的店主奶奶。她总是早早地起来,趁着清晨,把收藏着的桂花放入温水,泡开,再和着藕粉,拿来出模具,“啪啪”在桌面上打出一个个四方棱圆的桂花糕,放出一层叠着一层的蒸笼里,慢慢散发出那令人着迷的桂香。
我悄悄躲在店门后,向内张望着。店铺不大,看起来非常老旧了,翻新了一次又一次,但却异常整洁,刷白的墙壁上似乎蒙着一层乳黄,似隐似现,大概便是这桂香点染的吧?“站那干啥呢?想吃糕就进来,奶奶送你个?”店主奶奶从店门里蹒跚着走出来,招呼着。我便随着她进去,终于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去品味那空气中淡淡的桂香,试问,在这江南大城,与这份桂香为伴,岂不令人着迷哉?
我拉过一张椅子,那令人着迷的桂香便飘飞而至。店主奶奶将小盘子放在我面前,便在藤椅上躺下,享受这清晨的美好。将桂花糕送到嘴边,浓郁而又清雅的桂香瞬间充溢了整个口腔。轻咬,淡淡的甜味与糯香交相辉映,甜而不腻,入口便化,令人着迷。
从沉醉中清醒过来,望着藤椅上那孤独的身影,但她的脸上却只有享受与自豪。我顿时醒悟,其实,快乐也能这样简单。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与那份桂香相伴,不顾那份人情世故,只独享这份宁静与美好,便是世间至美的事。
其实,快乐就是这样简单,放下自我,面对现实,于平凡的生活中寻见那份桂香,便能觅到那份快乐与享受。
于这清晨的阳光,沉醉于盈盈桂香,令我着迷。
说起名言,我明白的很多,比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可是,这些名言就像长相普普通通的人,见过就忘记了,仅有这句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学习的敌人是自我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
记得是一次数学单元检测。那天上午,妈妈叮嘱我说:“今日考试,必须要认真对待哦!”我不耐烦地拍拍胸,说:“呀,你放心好了,数学单元检测嘛,小意思,我必须拿个100分。”
考试的题目正如我所料,简单死了。在我看来,就是一加一、二加二之类的水平。我很快做完了。我满意地靠在椅子背上,心想:“教师真没水平,出些这么烂的题目。我这样高水平的人,100分没问题。”
午时,试卷发了下来,我一下子傻了眼:93分!两个鲜红的大叉叉,硬梆梆地躺在试卷上,正向我狞笑着。我再仔细一看,原先是题目抄错了。真是的,这么小儿科的错误竟然让我碰上了,倒霉!
我提心吊胆地回家,把考试结果告诉了爸爸妈妈。妈妈大怒道:“你怎样能够这样不认真!”
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学习的敌人就是不认真啊。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
是呀,我不禁回想起我在考试时的情景:别人家都在埋头苦干,而我东张西望,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我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嗯——气沉丹田,分数进来!”这样真不应当,不但自我没考好,还影响别人。我前面那个虞超伟,他做完了,还在认真检查呢。他原先成绩比我差,这次却比我考得好,考了99。5分!这说明,只要不自满,讲认真,就能取得好成绩。
唉,我真后悔我的自满、不认真!
我流着泪,把爸爸的这句话牢牢刻在脑海中。从此,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认认真真,决不马虎粗心,因而成绩稳步提高,得到了教师的赞扬。
我沉迷于我喜欢的所有事物,我希望我每天都能碰到它们。
我喜欢黑板,一块充满知识的黑板,上面能看出岁月的痕迹,散发着时间的芳香。上面有历代老师留下来的知识精华。
我喜欢手机,更喜欢游戏。在游戏里,也能学到知识。可以的话,我想当一辈子的青铜,因为,靠作弊得来的王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你会跌入人生的低谷。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桌椅有序摆放,门被风吹开,窗帘在风中舞动,只能听钟表走动,没有一点轻微的呼吸声。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我走在落叶雨中,散步在那诗情画意的雨中,让我眼前一亮,流连其间,仿佛置身在黄金的二次元空间。落叶,是最好的吉利服,好让你执行秘密行动。河面,是落叶。那行如流水的步伐,一直飘呀飘,直到水天相接的地方。
我喜欢旧的东西、动漫片、玩偶、一套餐具……都让我从五年级的大学生,瞬间拥有了一颗幼儿园的童心。当我拿起我小时候的玩具时,我常会玩上三十多分钟,忘了写作,忘了妈妈告我的话。看小时候的动画片时,觉得我是那么的幼稚。但仍然欲罢不能。你们拿起小时候的东西,是否会像我一样贪恋几十分钟呢?
我喜欢四处游荡。上课时,老师讲得太无聊,我就会灵魂出窍(不一定是坏事),跑到别处逛。下课了,铃声像使出招魂法一样,把我的魂儿招了回来。在我的魂走去时,我能看到他们看不到的东西。
我喜欢夕阳下的铁轨。阳光照着轨道,闪闪发光。铁轨旁的石子,更加衬托出了铁轨的朴素。
我喜欢一片叶子。别看它只是一片叶子,在你们看来只是那么普通的叶子,我会觉得它很特别。我会观察它的纹路,看看一只毛毛虫多久吃光一片。当然,这是叶子的厄运。
我喜欢看电影,但我爸爸为我定了一条规矩:让我看完之后,把它的大概意思讲述出来。一开始,我觉得很麻烦,可是后来,这件事让我养成了习惯,让我更加爱上了电影,每个电影都让我历历在目。
世界上有一半的事物是我喜欢的,它们可以给我带来愉快。
要问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小狗。我家邻居家养了一只小狗,我给它取名为“gogo”。
小狗长得可爱极了!他全身长满了雪白的毛,想穿着一件华贵的皮袄。摸一摸,软软的,暖暖的,舒服极了。一双黑黑的大眼睛,像两颗黑钻石,闪闪发光。最有趣的是它的尾巴,高兴的时候,一摇一摆的。
小狗的嗅觉也很灵敏。有一次,我想逗逗它,于是,我拿了一个飞盘,扔了出去,“gogo”迅速跑过去衔了回来,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厉害吧!”
我带“gogo”去散步,天气非常热,于是,我买了一根雪糕,“gogo”看了,连忙跑过来,好像在说:“能给我一根吗?”于是,我把我的给它了,我发现它先把雪糕衔到一边,然后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第二天早上“gogo”把我向超市拉去,蹲在那里不走,要吃雪糕,于是,我又给它买了一根,它这才放心地吃了起来,真是一只馋嘴的狗。
虽然我家没狗,但是我可以去看邻居家的狗,多么希望爸爸、妈妈也能给我和哥哥买一条漂亮的大狗。
清晨的西湖上,刮过一阵微弱的清风,而我那早已激动万分的心,也随之而去了。
一片孤舟,就像飘落在湖中的一片秋叶,静静地描绘着一幅苍茫的景象。远处的山上透露出几分秋独有的色彩,是金煌,是殷红,是令人感到深沉的墨绿。湖上升起了一层薄雾,把远处的山笼罩的若隐若现,似有似无。
湖水清澈,没有微波,像一个冰冷的女王高傲的巡视着这一切。雾渐渐散去,西湖将她的美毫无保留的展现给了我,我赞不绝口,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它,不尽是凄凉,不尽是寂寥,不尽是苍茫。是什么?我说不上来,我只觉得眼前的画面静谧极了,悠远极了,和谐极了。
雨下了起来,但是很细很小,如牛毛,我并没有回去,只是静静地望着西湖,听那雨落的声音,雨并没有像珍珠落入玉盘,也不像石子扔进大海。那种叹为观止的声音在我的心中筑起了不朽的宝塔。细雨落入湖中就像投进了大自然的怀抱,是那么自然,荡漾起的微波,一层接一层的慢慢四散开来,我旅游许多的美湖,但没有一个能让我如此痴迷。我呆呆地望着水面,惊讶于那屹立在湖群巅峰的美。
天黑严了,我还没有回去,望着天上的星斗,与那见底的西湖相互辉映,煞是好看。我痴痴的望着远方,思绪进入了深远的冥冥之中去了。那思绪是散乱而又漂浮的,是幽深而又莫测的。我那饱经旅途劳累的身体,全都陶然的沉浸在了那诗一般,画一般的秋光之中去了
清晨,我再次来到西湖旁。但这次我并没有靠近,我只是远远地望着,心中满是惆怅,惆怅变成一张网,把我网住了。西湖在我的视线里渐渐缩小,而我心中的不舍却渐渐变大,充满了我的世界。
我经常回忆这个令我着迷的西湖,也经常忆起那个令我着迷的西湖的早晨和夜晚。
我喜欢游泳,喜欢骑自行车,喜欢下棋但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我看书很投入,当看到《红楼梦》中黛玉葬花时,我也随之落泪;当看到《三国演义》里诸葛亮大摆空城计时,我紧张地为他捏把汗;当看到《西游记》中孙悟空大闹天宫时,我为他不畏权势感到大快人心每每看书,我都很入迷。
有一次,我坐在桌子上看书,妈妈对我说:记得收衣服!我胡乱答应了一声,便继续看起书来。过了一会儿,果然下起了雨,我也没有听见,最后听到妈妈喊的时候,才想起赶紧去收衣服。
那一天下午,我一直在看书,吃完晚饭后,我决定晚上偷偷在被子里看书,准备好手电筒,把书放进枕头底下就去洗澡,回到房间把门一关,上了床就装起睡来。
等我从门缝中没有看见光后,我才拿起书,找到手电筒。这本书叫《查理九世之稻草人之乡》,正好看到结尾,我心想:妈妈肯定会来查房,正当我准备收起书时,妈妈就来查房了!不幸的是,我被逮了个正着,妈妈看见了我在看书,说:不是不让你看书,你明天还要上学,而且会影响健康。听了妈妈的话,我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读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给我带来了快乐。走遍天下书为侣!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喜欢冬天的梅花,在晨雾中绽放。那一阵阵的清香,飘进我的鼻子里,渗进我的心里面,馨香又温暖。
我喜欢秋天里的枫叶,火红的枫叶像小姑娘的红彤彤的脸,美丽极了!我走进枫叶的小道,好像一眨眼变了一个世界,心中顿时火热起来,一股暖流涌上心头,热情而又舒适。
我喜欢夏天的花,比如,国色天香的牡丹花,引人注意的桃花,美而孤独的百合,以及悠闲的康乃馨,浓郁火热的玫瑰,但我还是最喜欢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来到荷塘边,那荷叶就像个挺拔的战士,一动不动的站立在那里守护着荷花。等风一吹,荷花开始舒展优美的身姿,翩翩跳起美丽的舞步,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
我喜欢美味的水果,甜甜的草莓,凉凉的西瓜,酸酸的橘子,它们有别人辛勤的汗水,吃起来,甜密而又凉爽。
我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斛形的、心形的、十字形的、球形的、三角形的,它们有着不同的尊荣。
我喜欢读书,读各种各样的书,有漫画书,童话书,还有泛黄的线装书,有好多人读过它们,看过它们,智慧永远在书中。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而且喜欢在背后吓他们一大跳,把魂都吓出来了。
我喜欢画画,喜欢用笔去描画那美好的事物,和自然的景色,描绘我看见的任何一件值得纪念的物品。
我喜欢坐在稻田上唱歌,用那美好的歌声唱出通向未来的道路,唱累了,躺在草地上休息,静静的看着夕阳落山时的景色,美丽极了!
我喜欢朗诵,喜欢把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发泄出来,用那美美的声音去倾听去享受。
我喜欢树叶,不管是哪一种,枫叶形的,爱心形的。等风吹来的时候,树叶飘落,人走在哪里,好像沉浸在梦中一样,漂亮极了!
我喜欢四季和事物,但我更喜欢生活与大自然。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真让我着了迷!
小时候,妈妈就经常给我买许许多多的书,打开每一本书。上面都积攒着许许多多的“蚂蚁”,让喜爱看图画的我产生了厌倦,每次妈妈让我看书时,我都会找许多借口来推辞掉,但那一次,我爱上了读书,那是一天的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当电视上演的广告时,我不经意的翻了一下旁边的书,谁知,这一翻就上瘾了,我开始拿着书津津有味的看。在书中,我可以体会老人那“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样一种崇高、伟大的精神。和稻草人那忠诚、尽职尽责、心地善良的形象。自从我爱上书时,书仿佛就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不知多少次因为书我被妈妈责怪。上一次妈妈让我买盐,而那时我正沉浸在书的喜悦当中,怎么办呢?真是让我手足无措啊!唉!最后我还是决定带着书一块儿去,到了商店,我大脑一片空白,全然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别随便挑选一样调味料,付了钱,,飞快的跑回了家里。到了家,妈妈顿时阴着脸,说道:“让你买盐,你买别的调味料。事不是又看书上瘾了?_听了妈妈的话,我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还有一次,我去图书馆看书,因看书太入迷,而忘记了时间。导致我回家有些晚,被妈妈责怪了一顿。
书啊!谢谢你!你让我在书巾索取了知识,让我在课余时间充满了乐趣。书,你真让我着了迷!
同学们,你们一定都有令们着迷的事情吧!就拿我来说吧,种花最让着迷。
那还是我上三年级时候的事了。有一天,学校发给每个班几颗郁金香的种子,让我们比赛看谁种的花最好看,王也发给我了一颗。我一拿到种子,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看着这颗只有 5厘米 左右的小种子,将信将疑地想:就着黑色的、又不好看的种子,能长成一朵美丽的郁金香吗?
回到家后,我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在了花盆里,又盖了一点土,铺在了它小小的“身子”上,只露出它的“头”,我再拿起杯子,从鱼缸里取了点水,浇在土上。一切大功告成!捧着花盆,来到了阳台上,将盆轻轻地放在台子上,让它尽情地沐浴着阳光的温暖。
我每天给它浇水施肥,两个月过去了,渐渐地,渐渐地,我惊讶地发现一点绿色泛了出来,一天,两天,三天……绿色的茎越长越高,还长出了五片小叶子。每天中午一放学或是一写完作业,我都会静静地趴在阳台上,默默地看郁金香,真想看看一颗不起眼的小黑种子,是怎么样长成一株 30厘米 高的郁金香的。
又过了一个星期,茎上竟然长出了一个黄色的小花苞呢!它就像一位害羞的小姑娘。最后,它一瓣一瓣的展开了花瓣,让人尽情地欣赏它。
两个多月的种花时间结束了,我种的花得了第一名,还在学校展览出来了呢!我可高兴了!这让更有信心种好每一盆花。
今年春节,给我买了一瓶“风信子”,我也同样让它开出了一朵朵紫色的小花。这让更有了成就感,喜欢上了种花。
种花让我着迷,但我觉得那一朵朵美丽的、让我有了成就感的花朵更让着迷。
有人喜欢阅读,认为这是一个好习惯。也有人不喜欢阅读,认为它枯燥无味。在我看来,阅读是一种享受,感悟人生的道理。
在我小时候,就喜欢看《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有时候是妈妈在一边念,有时候是自己在沙发上半知半解地阅读。那时候阅读书籍是一个孩子对童话故事从内心发出的兴趣,绝不是因为父母布置的任务而心不甘情不愿地阅读书籍。在渐渐长大的路上,我对阅读的`兴趣不减反增。在三年级的暑假,在我将家里的书籍全部“啃”完了之后,我的目光又投向了社区的图书馆。记得那天我刚刚从图书馆里把感兴趣的书借回家,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竟然忘记了时间,仿佛与世隔绝,即使是在妈妈做好了饭、炒好了菜,一遍又一遍地催促之下也依然沉浸在书的海洋之中。最后妈妈迫不得已威胁我说再不吃饭就不让我看书,我这才慢吞吞地离开了书桌。可没想到的是我到了餐桌旁也依然魂不守舍,对一桌子的美味佳肴熟视无睹,最后妈妈哭笑不得的发现我的手中依然拿着本书。
读好书就像品味一杯好茶,总是让人回味无穷,每一口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就像读书,每一次都会有不一样的体会与感悟。阅读真让我着迷!
傍晚,我来到阳台上,抬头仰望天空,便被天空中的美景吸引住了。
天空中飘着一朵朵白云,有的云一团一团的,松松软软的,好像棉花糖一样,真想飞到天上咬一口;有的云厚厚的,看起来非常柔软,好似一床棉被,真想躺上去美美地睡一觉;还有的云一片叠着一片,像极了奔腾不息的海浪在翻滚,真想冲进浪花中尽情嬉戏。这么多的云,形态不一,千变万化,好似一幅美丽的画卷。
随着太阳慢慢西沉,周围的云忽然变化得快起来。一会儿是红彤彤的,像是天空着了火;一会儿是金黄金黄的,像是金色的稻田;一会儿又变成深紫色,像是一串串葡萄。这色彩纷呈的变化,感觉像电影胶片一样,一帧一帧都是那样的美,让人目不暇接。
快看,霞光洒在小河上了!水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有千万条银鱼在游来游去。霞光又照在了小孩的脸上,把小孩的脸照得通红,像两个红红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哈哈!霞光还照在了石头上,石头此时就像一块块闪闪发光的金子,好耀眼呀!
夕阳落得实在太快了,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这幅美景,转眼间,天空的颜色不再那么艳丽了,也不像之前那么耀眼,慢慢变得柔和起来。不一会儿,夕阳便沉下去了,正如诗人李商隐诗中所写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深深地被这美景迷住了,久久不能自拔。
每个人都有令自己着迷的东西吧!而我也不例外,我也有令我“神魂颠倒”的东西——书。现在,就来听听我与书的故事吧!
“吃饭啦!再不来的话,饭菜就全都要凉了!”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喊声在家里响起。“知道了,房顶都要被你给掀开了!等一下我就自己去。”我总是这样回答,却总是赖在书中的世界不走。也只有在妈妈发怒时,我才会捧着书跌跌撞撞的跑出来吃饭。但是,吃饭时也苦了妈妈,因为她今天特意吵了特别多的“山珍海味”,但我的眼里只有书,所以我就只随便塞了几口饭就逃离了饭桌,妈妈也无可奈何:“哎!这只小书虫……”
还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妈妈给我买的新书——《安徒生童话》却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在梦中,我与书本做了朋友,它打开了自己,并让我进去玩,就这样,我见到一个精彩的故事:两个骗子诱骗皇帝穿上了那所谓的“新装”,那一个个胆小怕事的“忠实大臣”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步步把穿着“新装”的皇帝送上了游行大典,连我也为这个愚蠢的皇帝揪心不已,直看到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一语道破了真相,我才捧腹大笑,但同时又不禁沉思,有这样一群盲目谄媚的大臣,国王又怎能管理好国家呢?玩得正着迷呢,妈妈却把我从“书的世界”硬生生抓了出来。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但对于我来说,书,是属于我自己的一方欢乐的天地,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要一点一点地挖掘,直到看见那书中的黄金,我也不会停下脚步……“书虫”就是我,我就是“书虫”,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对书的狂热,读书真让我着迷……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物。而在这些事物中,往往也有许多哲理,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并为之付出行动。
四年级时,我们有一家去四川游玩。这里有美景,美食,不愧是“天府之国”。喜欢爬山的我自然看上了李白口中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于是,我们一家人决定去爬黄龙。
黄龙,顾名思义,就像一条黄色的巨龙般盘着,道路忽上忽下,十分险竣。而且它几乎全程在海拔3000米以上,对于我这个一直住在平原的人来说,真是一大挑战。
刚一进栈道,我就被路边不断出现的奇花异草所吸引了。我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身轻如燕,健步如飞!大约过了2公里,我便有些吃力。于是我放慢了脚步,走了起来。又过了大约十公里,我只觉手脚乏力,酸疼难忍,不得不坐在一座小石桥的台阶上,大口喘气,恢复一些体力。就在这时,我先前在大门口看到的一对老夫妇,出在在我眼前。两位老人已过六旬,互相搀扶着,缓慢却坚定地慢慢往前走。待他们在我视野里渐渐消失,我的脸颊不禁有些发烫,‘连老人都可以继续走下去,我就不可以吗?’我自己暗问自己。想到这里,不觉站起身来,继续往上走。一公里,二公里,三公里……不知不觉间,我距终点大约只剩十公里,这时我的腿开始打颤,早就精疲力竭了。我扑哧扑哧的喘着粗气,脸上的汗水顺着脸颊,眉毛往下淌,迷得我眼不开眼。可我给自己打气:既然你喜欢爬山,那就坚持下去!我咬着牙,跌跌撞撞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终点的小树林出现在我眼前,我更是加快脚步……终于,我成功了,一瞬间,喜悦在我心头涌现……
不知是谁说过,黄龙不是爬的,而是征服的。既然我喜欢爬山,那我就要坚持下去,征服这座山!这种喜欢,带给我毅力与力量!
我爱春天的细雨、夏天的荷花、秋天的落叶,更爱冬天的雪。
预报这几天会下雪,我高兴得又蹦又跳,想:“可雪了,真是太好了!”
夜幕降临了,下起了小雪。雪花扎着六个角的小辫子,从天上漫漫悠悠地沿着S形的路线,轻盈地飘落在大地上。天色越来越暗,我的心情越来越激动…
我爱春天的细雨、夏天的荷花、秋天的落叶,更爱冬天的雪。
预报这几天会下雪,我高兴得又蹦又跳,想:“可雪了,真是太好了!”
夜幕降临了,下起了小雪。雪花扎着六个角的小辫子,从天上漫漫悠悠地沿着S形的路线,轻盈地飘落在大地上。天色越来越暗,我的心情越来越激动了,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小雪花在空中旋转着,跳着优美的空中芭蕾,飘飘洒洒地铺在大地上。
人们喜悦。大人们看见下雪了,都笑得合不拢嘴,小孩子们冲出家门,手在空中挥舞着:“喂——玩雪喽!”情不自禁地跑到雪多的草地上,仰着头,眼盯着雪花娃娃,伸出手,想接住它们。小雪花真淘气,总是躲开孩子们。还有些小雪花大概太淘气了,落在孩子们的手中,又隐身逃走了,真像一位小魔术师。
雪越来越多了。雪花像棉花一样,它们结成伴,手拉手,排着整齐的队伍,飞向大地;三个一群,两个一伙;还一片小雪花独自东闯西撞地飘下来……
第二天早晨,到处一片雪白,真是洁白无暇。雪好像送给大地许多礼物。给屋顶戴上了雪帽,戴上了三角帽;戴上了尖角帽……又给了大地一块巨大的银色地毯;还给松树穿上了雪袍,给枯树穿上了雪白的棉袄。
人们在路上快乐地行走,身后留下一串串脚印。我跑出家门,走在大路上,小雪花落在我的头发上,给我染上了白发。有些小雪花飘到我的眉毛上,给我描上了白眉毛,还有些雪花落在我的身上,我转眼间变成了小雪人。
我喜欢雪,它就像我可爱的小伙伴,亲密的朋友。
我喜欢生命,生命如此短暂,却又如此充满了乐趣。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在辽阔无垠的地面上展开,我喜欢凉习习的雪球打在火热的脸庞,而当中午,我喜欢没有太阳的照射,不让我汗流浃背。那简朴而崇高的意象深刻地感动着我。
我喜欢走在山径小道上,听着悠扬的笛声,一路伴奏。我喜欢看正在唱歌的鸟儿和牧童,鸟儿敞开歌喉歌唱,它们那细长的尖嘴告诉我,它们有事相瞒,它好像在说什么,好像在展示什么。
我喜欢看《中华五千年》,他像一位老师教育着我们,他又像一位朋友,一位亲人,在黑暗中陪伴着我,使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兰花,四君子中的一员,他有极淡的翠绿外袍,外袍里面裹着娇嫩的.黄色,那娇嫩的黄色,带着哀怜。我喜欢漫山遍野不知名的小野花,小野花们向太阳招手,向微风招手,向我们招手,它那淡淡的香味,把山给围了起来,它那真诚的微笑,好似欢迎游客再次光临。
我喜欢梦,喜欢享受梦中的无穷乐趣:我总能梦见自己是将领,带领成百上千的兵马奔赴沙场,攻打上城;我梦见白龙马跃过一条澶江,在江水粼粼中,它那洁白的鬓毛在风中一闪一闪地发光;我梦见我是航天员,在天空上遨游,我踏在月亮上,一摇一摆,我突然张开双臂,饱览北斗七星、银河和那叫不出名字而银闪闪的恒星;我梦见一座座高大的山,在我眼前屹立,我登上山顶,饱览着山下无穷的幻境,我坐在山峰上,看着那红日升起,我心里有说不出来的高兴,多么美丽呀!我喜欢观赏傍晚的彩霞,五彩缤纷。
我喜欢在大海中游泳,海底的一切尽收我的眼底,我与小鱼,一起在水中做游戏,一起看那五颜六色的珊瑚。
我喜欢信,我喜欢那信中甜美的话语和简单质朴的回答。
我喜欢山,我喜欢山上的花草动物。我站在山上,仿佛是个巨人,山下的房屋,如同蚂蚁那么渺小。
我喜欢我的过去,我还有很多喜欢的东西。亲爱的你,请告诉我,你喜欢什么呢?
音乐,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音乐,是漫漫长夜里一个歌唱的精灵;音乐,是每个地球人都懂的一门语言。它为人们带来快乐,带来美的享受,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乐趣。古典的音乐都很经典,听完让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
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像一杯暖咖啡,温暖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一家三口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夕阳,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那样的和睦,使人不忍心去惊动他们。
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一首首革命歌曲。曲调高昂,激动人心,给人力量,催人奋进。啊,我看到了飘扬的国旗,我看到了革命烈士们,是那样的伟大,是那样的坚定。
音乐对我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即使语言不同,皮肤不同,但是,音乐的旋律都能听懂。音乐的曲调,有时平淡如水,有时低回婉转,有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生活因有了歌声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说到我最喜欢什么?那我的回答一定是——昆虫。
我一直是一名虫子专家、猎手。如果你留心,一定经常能在学校的一些“昆虫的天堂”中看到我的身影。
我孤独地在草地上搜索猎物,全神贯注地盯着草地,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前进,环顾四周,我掀开了一丛又一丛杂草,伺机寻找大型猎物。
突然,一条绿色的弧线,划破死一般的宁静。它抖动着透明的翅膀,褐色的背宛如古代武士的铠甲,纯绿色腹部不停地上下抖动,稻蝗!我一个健步冲上去将它捉拿归案,然后继续开始地毯式搜索。我的目光停在一个白色东西身上,上前一看,原来是一只拉步甲幼虫,它已进入了末龄,不出两个月,就会化成蛹,羽化后就能成为凶猛的食肉昆虫——拉步甲!我立即将它带了回去,准备好好研究。
说到关于昆虫的知识,我可是一名高手,什么平翅目、半翅目、革翅目、鞘翅目……已经背得滚瓜烂熟,昆虫的种类,分布,名称,可以背出许多种,昆虫的食性,生长方式都了解大半。昆虫的捕获方式也是熟能生巧。
若问我的爱好,那一定是昆虫。因为那是个人类无法探知的世界,它的奥秘是人一辈子也无法领悟的。
我从小就喜欢球类,羽毛球、篮球、网球都是我的最爱,但令我最着迷的还是乒乓球,它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预防近视。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乒乓球,凡是有乒乓球的地方,就有我的身影。我和乒乓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每天,吃完饭,写完作业,我就会向学校乒乓球室飞去。有时遇到好朋友,我就拉着他与我打球。我弓着腰,拿着球拍,球拍像卡在我手上似的,运用自如。我在球桌上来回地弹跳着挥动着球拍,心里乐开了花。不知不觉已是汗流浃背,脸也涨得通红,却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有时乒乓球室没人,我就一个人对着墙打球,脚上像装了弹簧似的左跳右跳自娱自乐,打得不亦乐乎。有时候也会遇见一群小伙伴,这是我最高兴的时刻了,我们可以打比赛。我们分成两组,五局三胜。这时我就成了香饽饽,只要有我的队伍,就一定会胜利。比赛开始了,我就像打足气的皮球,全身都是劲,乒乓球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让它去哪,他就去哪,打得得心应手,有时候都让我忘了回家。
如今乒乓球伴随我五年了,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雪,无论是寒冷的冬天,还是炎热的夏天,我从没有间断过乒乓球的练习,它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乒乓球真让我着迷。
从我看到它时,它就绽放出无限的魅力,让我深深的为之着迷。它,就是围棋。
首先,它的棋子就很特别。一半是黑子,一半是白子。黑是深邃的黑,白是纯洁的白。又好似阴阳,相生相克。这棋子的韵味无穷,是我被它吸引的第一个原因。
但是有趣的还是下棋的过程。棋子落到棋盘上便不能动,是死的,可这死的棋子,竟还能创造出一盘活的棋局!就连下棋者的表情,也都被这棋局左右。双方勾心斗角时,双方目光接触,似乎要迸出火花来;若是形势大差时,便眉头紧锁,冥思苦想,盯着棋盘,仿佛要看穿那棋局;如成功逆转,便得意洋洋,眉毛高挑,像是在挑衅对手。一盘棋,无论只是打了一盘太极拳,还是下了一盘痛痛快快的屠龙谱,胜利总是大快人心,使人乐此不疲。
我也正是享受这个过程。胜利了,心里乐滋,十分畅快,便想再切磋一盘,再过把瘾。失败了,脸上苦巴巴,非常郁闷,便想再杀上一盘,平复心情。就这样,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我的棋艺也越发娴熟了,就像一把灵活自如的小刀,既可防身,又可攻敌。我对围棋的喜爱也是日益增长。
围棋呀围棋,你可真是让我着迷!如果有人错过了你,那么他也错过了一个美好的世界。
书,犹如一杯暖暖的茶,让你清心润肺;书,犹如一缕阳光,让你照亮人生;书,犹如一棵树,为你蔽阴。书,可以让你遨游知识的海洋。
从一年级开始,我有了第一本书:《西游记》,有了它之后,我每天都捧着它看,到了今天,我七年级了,我已经看了200多本书了,在其中,我都吸收到了一定的知识,有一些书,看了一遍吸收不到的,就反复看多几次,让我想一下,我记得看的最多的一本书是:《狼王》,一共看了27遍。有时候,我看着看着,都忘了吃饭、睡觉了。我想说:“书真让我着迷!”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鲁迅先生给予《史记》的高度评价,《史记》是我国的第一部纪传体小说,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的史事。
书,是一个亲切的朋友,在你失败的时候激励你;在你有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在你孤独的时候陪伴着你。我想说:“书真让我着迷!”
我其他东西可以不要,但是书却不可以不要,书,需要细嚼慢咽,才能吸收、消化其中蕴含的知识。书,是一扇可以打开知识海洋的门,带你进入知识海洋······
书,让我学习,让我聪明;书,为我解除困难和孤独!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十三四岁的少年们哪个不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那里,有的用自己的心灵放飞着梦想,有的用自己的智慧创造着成功我也有一个“乐园”——文字,它可真让我着迷!
灵秀的文字组成一个个扣人心弦的语句、一篇篇感人肺腑的文章、一部部引人人胜的名著我内心深深感叹着它的绘声绘色、细致入微。文字散发着我无可抗拒的魅力:我吃饭时脑海里还回想着它交织的情节,我走路时心里还琢磨着它无穷的意味,甚至,我上课时,还曾偷偷取出一本本课外书来
文字真让我着迷!老师又在黑板上写下了今天的作文题。它们像是在挑衅、嘲笑曾经最怕写作文、只会凑字数的我。哼哼,我可不怕!我静下心来,冥思苦想。平日里最熟悉的文字慢慢出现,回荡在我脑海:它们组合、编织、串联对了,就是它们!我欣喜若狂地拿起笔,刷刷刷——不停!妈妈来催促我吃饭了,不吃;伙伴来邀请我游戏了,不玩——我只有一气呵成、得意洋洋地欣赏自己写好的作文时,才觉得好甜
文字啊,你可真让我着迷!从你那儿,我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你让我废寝忘食、欣喜若狂,也让我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我要用文字编织我的梦想,创造属于我的一片蓝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的喜爱就是乒乓球。我不太喜欢体育运动,而我却偏偏喜爱它。
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乒乓球。跟邻居的大哥哥大姐姐去玩,他们就领我去乒乓球屋里去打乒乓球。“润润,一起来玩啊!”他们这样跟我说。看他们玩得欢天喜地,我的心里不由得犯嘀咕:真不知道乒乓球有什么好玩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先闪到一边,到其他地方去玩下再说。
也许就是因为受到他们的影响吧!因为看他们玩多了,我渐渐地觉得也就没什么。虽说这样,但是我还是不喜欢乒乓球。
后来,似乎乒乓球在我的世界永远缠着我似的。班里也流行起了各种球类运动。看着同学们高兴地拿着球拍拍打着球,听着那一句句“嘻嘻哈哈”的话语,“‘暖风’吹得游人醉”。我的心中扫过一线想法:乒乓球真地非常好玩吗?嗯,想的完全没有做过的好,我不妨也试一试。
因为同学们都如此喜爱乒乓球,搞得我也对乒乓球产生了好的看法,我决定要玩一玩。之后,我立刻就去叫妈妈买来了乒乓球套装。
过了一段时间,“刀子嘴豆腐心”的我是完全被乒乓球迷倒了:躺着也拿着球,站着也拿着球,看书时摸着球,吃饭时摸着球。一有空,就叫妈妈陪我去打球。不过妈妈大多数的时间都不陪我去,我只好自己在家里练单打,笑声传遍了整间房间,而且每次都打得面红耳赤,就连自己都忘了“姥姥家姓啥了”了。
我从不喜爱乒乓球的人变成喜爱乒乓球的人了。有时,我自己给自己规定要单打几个数,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必须一口气把它打完。
乒乓球真让我着迷。即使我不喜欢体育,我也不会放弃我的爱好——乒乓球。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例如:有人喜欢玩电脑,有人喜欢游泳,有人喜爱养些花花草草,我却喜欢读书。
其实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读书,但经过那一件事,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那是两年前的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只知道玩,在我玩的正高兴的时候,不知不觉中,我家一下来了两位客人,从衣着上看,一个是成功者,一个是失败者。
那位成功者身穿西装,带一墨镜,拿一手提包,潇洒无比地走了过来,另一位则衣衫不整,头似乎太重了,抬不起来似得,一直低着头走过来。
他们来到我家客厅,在那谈论自己的经历,我的好奇心驱使着我走了过去,推开门:“爸,这两位叔叔是谁?”我好奇地问。“去去去,大人说话小孩少插嘴!”爸爸一句话把我给挡了回来,这使我更加好奇了,我便坐在一旁扮演一个听众的角色。
“唉,这两年太累了,一直就在考虑去哪家公司好,哎,你说是去腾讯做一个小官好,还是去当个公务员呢?“那位文质彬彬的叔叔说。
“你那么好,那还叫累,那我就更没法活了。整天都是在工地上干活,每天都在做一样的事情,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到了月底也拿不到八九百块钱,刚够我的伙食费和房租!”另一位叔叔垂头丧气有气无力的说。
“谁让你不好好读书,整天就知道玩,现在后悔了吧!”爸爸用训斥的口吻对他说。那位叔叔的头更低了,仿佛要撞到地板似的。
在一旁听的我心头一颤:不好好学习那么惨。我得好好读书了,不然以后我找不到好工作,就会很辛苦!“爸,我去看书了啊!”我急忙说。“你孩子真好”那位文质彬彬的叔叔说。“哪里,他今天不知道是咋了,知道读书了,以往都得骂着才读!”爸爸一脸疑惑地说。
从那以后,我才知道读书的重要,在不断的读书过程中,我渐渐渐明白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了。
现在我已经无法自拔了,书越读越有趣,越读越开心,越读越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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