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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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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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民一庭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民族团结“一家亲”、两个全覆盖住户走访活动,在住访期间,大家踊跃捐款捐物慰问村幼儿园和困难家庭,积极参加联谊活动,主动发声亮剑,与十八户村、东沟村党支部开展党日+及支部共建活动,在支部换届选举中,率先以示范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健全了支部班子,完善了各项制度。扎实的政治思想教育、丰富的党建文化活动,进一步锤炼了干警的党性,促进了全体成员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民一庭党支部被评为优秀党支部;赵丽丽荣获个人三等功;赵丽丽、周美容被评为优秀干部;赵瑞琴、雷鸣被评为优秀xxx员;杨洁被评为调解能手,马丹妮被评为优秀书记员。
四、深挖工作短板之殇,激发后劲迈出新步伐。新的一年,民一庭将紧盯一审服判息诉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等弱势指标,以打造金牌调解庭室为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一步一个脚印稳中求进;新的一年,民一庭将以专家型法官的培养带动干警整体素质的提升,以挺拔的身姿、铿锵的脚步,与大家一起轻装前行、奔跑向前!
刑事开庭笔录
本文档用于法律类专业同学学习复制交作业或者开模拟法庭。程序经过三次模拟论证,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学生课本后面有本案的案情。学姐们帮你们省事了哦~呵呵
亲~记得评分哦~
临江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法庭笔录
时间:8月9日9时0分至10时40分
地点:刑事审判庭
是否公开审理:是 旁听人数:36人 审判人员:审判长 周娴 审判员 刘卫娜 徐裴裴
书记员:苏林
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强犯盗窃罪一案。
记录如下: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鼓掌、喧哗、吵闹,如对庭审活动有意见,可在庭审结束后提交书面材料;
4、轻关闭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
书记员:请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入庭就座。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已押到候审,
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外等候传唤,请指示。
审判长:临江县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临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
王强犯盗窃罪一案。
审判长: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现在查明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姓名?
被告人:我叫王强,
审判长:出生年月?
被告人:1970年6月6日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汉族
审判长:出生地?
被告人:临江县中山路246号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中专毕业
审判长:工作单位职务?
被告人:现在无业
审判长:住址?
被告人:临江县中山路246号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罚?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是什么时间?
被告人:有,6月10日被拘留,6月23日被逮捕。
审判长:是否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是什么时间?
被告人:是
审判长:宣布法庭组成人员;
合议庭由临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周娴、刘卫娜、苏林组成,由周娴担任
审判长,书记员徐裴裴担任本法庭记录;临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卫娜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王强委托临江县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林出庭为其辩护;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告人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
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回避。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审判长: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
向法庭提出证据,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勘验或者检查、鉴定。被告人还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了?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告知法庭审理的主要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论及宣判。
公诉人是否有异议?
公诉人: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是否听清了?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给被告人去掉械具,被告人坐下)被告人,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是否一致?
被告人:一致。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人你就起诉书对你的指控,向法庭作如实陈述。
被告人:六月二号那天,我去找陈会计要钱。他不给,还拿出一张会议通知,说
钱全部抵成修车款了。没找我要钱就是便宜我了。所以我很生气。然后,我出了税务局的大门。看到他的摩托车停在门外。离保安室很远的位置。就想他既然不给我的钱。我就把他的车退走。接着就去门口修车师傅王国那借了把钳子。用钳子把锁弄断,把车退走。在经过门口时被保安看到。他们阻拦我,我没有理他们,强行把车推走了。后来警察来我家把我抓到了公安局。其他就没了。
审判长: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被告人王强,当时车停得很远是不是方便你作案?
被告人:是的,因为也离保安室很远。
公诉人:审判长,我问完了。
审判长:由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你当时是为什么要退走陈明的摩托车?
被告人:就是因为他没给我钱。我一时气愤。
辩护人:审判长,我问完了。
审判长:由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证据。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要求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审判长:可以宣读。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赵光明 男 29岁 临江县税务局保安 证明内容:我在
6月2日10时30分左右,与同事李健正在值班,看见以前在税务局工作的王强将会计陈明的嘉陵摩托车退走,当时我们感到怀疑,就去上前阻拦他,但没拦住。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李健 男 29岁 临江县税务局保安 证明内容:我在6
月2日10时30分左右,与同事赵光明正在值班,看见以前在税务局工作的王强将会计陈明的嘉陵摩托车退走,当时我们感到怀疑,就去上前阻拦他,但没拦住。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王国 男 34岁 临江县税务局门口修车师傅 证明内容:
206月2日上午10点左右,我正在税务局门口修车,王强从税务局出来去我那拿了一把钳子,他只说了句:“王师傅借钳子用一下”因为太熟,我也没问他做什么。就借给他了。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张华 女 25岁 临江县税务局后勤工作人员 证明内容:
年3月23日我将我们单位的车牌号为冀AG0123的黑色大众汽车送到临江县华子汽车维修厂维修。25日提车。总过花了2530元,单位出的钱。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_ 男 32岁 临江县华子汽车维修厂维修工人 证
明内容:2000年3月23日时,有一位叫张华的女士开着车号是冀AG0123的黑色大众汽车送到我们汽车维修厂维修。总共花了2530元。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证人证言,姓名:刘庄 男 32岁 临江县税务局局长 证明内容:我单位
在开会后决定开除王强,同时,将未支付的工资俩千元与修车款相抵。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审判长,下面要求出示有关物证、书证,由被告人辨认。
审判长:可以出示。
公诉人:来源于现场提取犯罪工具钳子的照片(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来源于现场提取被损坏的车锁照片(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来源于现场提取被盗的摩托车照片(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被害人的陈述(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临江县公安局出具的物证鉴定书(痕迹)(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临江县税务局门口的监控录像(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临江县价格事务所关于嘉陵摩托车的作价证明(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临江县税务局关于开除王强并用工资抵做修车款的会议证明(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 临江县交通大队开具的交通事故证明(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 临江县税务局的修车费用单和发票(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由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 临江县税务局3月20日公车使用记录(传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诉人:审判长,控方证据提供完毕。
审判长:由被告人及辩护人向法庭提供证据。
辩护人:审判长,请允许宣读书面证据。
审判长:可以宣读。
辩护人:临江县中山路宁安小区居委会关于王强无前科、无劣迹的证明。(宣读略)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有异议?
公诉人: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辩护人:审判长,辩方证据提供完毕。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边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发言。
公诉人;(宣读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我承认我的犯罪事实,是我一是不冷静和长久以来的不懂法铸成的这些
犯罪行为。希望法庭可以宽大处理。审判长,自行辩护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宣读辩护词)
(第一轮完毕后)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发言?
公诉人: 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还有辩护发言?,
被告人: 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还有新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本案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由被告人向法庭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我认罪,我只是为了要回我的工资,我真的不是故意犯罪,在我家里我
最重要的劳动力,老婆身体不好,孩子还小,都需要我的照顾。我是中专文凭,工作很难找。做重体力劳动的工作根本不能养活家里人,孩子
上学要钱,看到孩子和别人家的对比,总是感觉亏欠孩子的。当时我已经三个月没找到工作了,所以那天我没要到钱才很愤怒的想到了推会计的的摩托车。我当时真不知道我的行为是犯罪,我只是想推他的车抵我的'工资,我真诚的政府悔过,希望法庭能给我宽大的处理,能让我早点出来照顾家人。谢谢法庭。我说完了。
审判长:现在休庭,休庭后被告人阅读笔录,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移交有关证
据材料,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将被告人带下去。
(评议后)
审判长:继续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被告人王强休庭期间你阅读庭审笔录没有,是否签字?
被告人:阅读了,也签字了。
审判长:开始宣判。
书记员:全体起立。
审判长: 临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强涉嫌盗窃一案,经过法庭审理,听
取了被告人的陈述,审查了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提供的有关证据,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经合议庭评议,认为公诉人提供的临江县税务局门口的监控录像证据证明了被告人王强的盗窃行为。辩护人提供的临江县中山路宁安小区居委会关于王强无前科、无劣迹的证明证明了被告人是初次犯罪,且主观恶意性不大。本庭予以确认证人赵光明的证言、证人李健的证言、2000年6月2日临江县税务局门口监控录像和,临江县中山路宁安小区居委会关于王强无前科、无劣迹的证明上述证据证明被告人王强犯有盗窃罪。根据《_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00年8月10日起至2000年9月10日止)
判决书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刑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审判长:被告人王强,是否听清楚了?
被告人:挺清楚了。
审判长:现在宣布闭庭,将罪犯王强带出法庭,送回临江县看守所继续羁押。 审判长:现在宣布闭庭。
审判长:周娴
审判员:刘卫娜
审判员:徐裴裴
二○○○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苏林
开庭笔录
案由:拆迁安置合同纠纷
时间:7月8日8时30分
地点:本院第二法庭(第一次开庭)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叶玉军 审判员徐安娜 代理审判员王萍
书记员:王鑫
审: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帮红、陈道友与被上诉人合肥龙岗开发区罗岗村民委员会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这是上诉人陈帮红、陈道友不服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瑶民一初字第1449号、14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审理本案适用第二审程序。现在宣布开庭。
审: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本案将合并审理。
审: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
上诉人陈帮红(原审被告),男,1928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无固定职业,住安徽省肥东县龙岗镇罗岗村卫南村民组。(到庭)
上诉人陈道友(原审被告),男,1965年5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无固定职业,住址同上,(到庭)
两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郑天发,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到庭)
审:宣读两上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内容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合肥龙岗开发区罗岗村民委员会,住所第合肥市长江东路龙岗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国建,主任。(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章继红,安徽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到庭)
审:宣读合肥龙岗开发区罗岗村民委员会的授权委托书(内容略)
审: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没有异议?
均:没有异议。
审:经审查,双方当事人即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由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叶玉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徐安娜、代理审判员王萍组成合议庭,由叶玉军主审,由本院书记员汪鑫担任法庭记录。
审: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以及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略)。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已经告知了,以上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
均:清楚。
审: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履行以下诉讼义务在庭前已经告知了,你们是否清楚?
均:听清楚了。
审: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先告知合议庭人员,当事人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认为合议庭组**员、书记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属,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判决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他们回避。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均: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双方当事人有无证人出庭?
均:没有。
审:法庭准备阶段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当庭陈述。
先由上诉人简要陈述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或者宣读事实状。
郑天发:宣读上诉状 (内容略 详见上诉状)
1、 请求撤销原判;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略)
陈帮红:我要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经济损失。
陈道友:我要求被上诉人赔偿经济损失。
郑天发:两上诉人补充的,由于我们一审没有提出,将另行起诉。
审:下面由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
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应遵守下列纪律:①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②不得吸烟、随地吐痰;③不得中途退庭;④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并站立。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吸烟、随地吐痰;⑤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⑥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⑦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⑧为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请进入法庭的人员关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BP机等无线电通讯接收器。
(3)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电通讯工具;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工商查封扣押执行笔录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查封(扣押)执行笔录时间:一九年月日午时分起至一九年月日午
时分止。
被查封(扣押)单位:
执行人员:书记员:
在场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在场人员应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2、执行人员、书记员、在场人员应分别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一、部门所取得成绩
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中院和我院岗位目标为基准,面对“执行难”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共收新执行案件。
二、部门工作所具特色、亮点
1、重点排查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确认范围即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军事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不包括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案件),并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2起。
2、为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做到涉执信访案件矛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针对全院涉执信访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共清理涉执信访案件 件,并要求做到涉执信访案件件件有执行预案。该院要求涉执信访案件预案均要由承办人形成报告,包案领导在实施强制之前,要约见申请执行人,争取申请执行人理解、信任和支持。要询问被执行人,打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念头,尽力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该院涉执信访案件已化解 件。目前,该院执行工作已进入良性循环。
3、严格执行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整体素质。要解决执行难,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执行人员的素质。一是加强执行人员的理念教育。我局针对个别执行人员对执行工作有畏难情绪,开展了爱岗敬业法官职业教育;针对少数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态度粗暴,进行换位思考教育。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纪律》“五不准”,切实抓好每位执行人员的廉政建设。今年针对执行队伍在委托评估、拍卖中,执行款物管理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评估、鉴定、拍卖制度的规定》,建立了一套执行款领取报告、审批、告知制度。三是加强执行干警的业务学习。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法律有关执行方面的规定;二是积极参加本院以及上级法院组织的执行方面的培训;三是按照最高法院有关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学习;四是通过本院和上级法院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增加了执行干警责任感和业务学习积极性;五是认真总结执行经验,搞好信息调研,改变了执行干警动笔少,不愿学的不良习惯。
4、根据安排,我局全体上下共同做好省法院的开展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检查验收、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检查及涉执信访督办检查等三项工作,顺利通过并取得好评。
三、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打算
1、“执行难”问题依旧凸显。执行改革力度不大,“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彻底地得到缓解。
2、少数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个别执行案件程序不准,少数执行案件存在超期限执行;少数执行人员对执行工作有畏难、厌烦情绪。
3、少数执行人员对当事人冷、横、硬、推、执行作风简单、粗暴。
4、少数执行干警廉政意识不强,存在着吃请现象。
一年来,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监督和指导下,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以工作求创新,质量求突破为目标,强化和规范执行工作合理有序安排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院里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对一年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20xx年执行局执行案件收结案基本情况
20xx年一月至十二月份,执行局累计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6件(其中新收176件,旧存10件),共执结案件174件,结案率为;实际执结数160件,实际执结率为86%;其中金钱债权案件xx1件,金钱债权案件申请执行标的万元,执行到位标的万元,标的到位率;当年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数623件,当年申请执行的民商事案件数xx9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以上数据表明执行局工作情况良好,为促进托克逊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20xx年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确保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托克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合实际,从现状出发,制定出一套有效可行的实施方案,为顺利完成活动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专门成立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领导小组。
(二)制定方案,统筹安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创建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工作重点,同时,结合实际对活动进行了统筹安排,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20xx年3月为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至xx月为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为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为确保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顺利开展,托克逊县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了执行威慑、执行救助、立案审判与执行衔接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大力推行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将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公开,一旦接到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的举报,执行局随时组织力量执行。执行员利用双休日、国庆长假、中秋节期间对被执行人外出逃避义务的,推行“四查”办案法,即通过主动查询工商登记、查税务登记、查银行帐户、查房产、车辆等措施,集中力量突破典型案件,取得震慑效果。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我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派出所干警、人大代表和有威望的宗教人士,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工作,全力解决“硬骨头”案件。
(四)多措并举,确保实效。
一是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执行局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对每件重点案件逐一逐案汇报执行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重点案件执行进展情况。针对执行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群策群力,紧密联系实际及时制定可行性执行预案,想方设法运用一切执行手段,对有执行能力的案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执行;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向申请执行人耐心细致地讲明原因,取得理解。二是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逐案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三是有效处理涉执信访案件。建立健全涉执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每周一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听取承办人员的反馈意见及采取的方法措施,分析和排查上访案件,出现有苗头的情况马上制止,把问题尽可能消灭在基层,把上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五)落实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及执行信息上报工作。
截至目前,执行员共录入执行案件186件,执行日志、案件当事人基本信息,已按要求录入完毕,录入率达到100%。
执行局把信息工作纳入执行重要工作日程,保证信息报送的实效,明确了信息工作报送工作职责,保证了信息报送工作的按期推进。今年,我局累计完成信息简报12篇,其中吐鲁番平安网采纳2篇。
三、存在主要问题
执行队伍整体政治、业务素质还不够高,少数干警大局意识不强,有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倾向;业务素质不高,对执行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个别干警对执行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遇受阻力,或一时找不到被执行人,或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不能有效排除干扰,不是多方设法调查取证,而是等待观望,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新积案,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四、今后执行工作努力方向
我局将立足实际,按照县委要求,创新思路,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有效提高了执结率,各项工作有明显的提高,但是仍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下,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对影响重大的执行案件,主动向县委、政府、人大汇报执行情况,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经验的前提下,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委、人大汇报,做好执行工作调研。对于人大和政府提出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要积极采纳,并将调研成果,用于执行工作,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加强执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素质,强化能力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流程管理,健全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及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大胆借鉴先进法院的执行工作经验同时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本院的新方式、新方法,并适时组织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防止产生新的积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选择部分自动履行、抗拒执行、强制执行、协助执行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诚信意识,树立“欠债不还就是违法”的观念。
(四)对涉及乡、镇政府及行政单位和村委会为被执行人的“涉公”案件,由于这些单位经费由政府统一拨付,能否考虑将“涉公”案件债务由政府统筹规划,纳入每年政府预算,一次性解决不了的,分批次逐年解决。
(五)完善司法救助基金申请发放审批制度。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例如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申请人(被害人)完全没有得到赔偿的案件,以司法救助的形式安抚申请人(被害人),进一步建立规范化的司法救助申请发放审批制度,形成司法救助体系,尽可能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局全体干警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顽强的工作斗志,更突出的工作业绩,迎接新的挑战,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力争圆满地完成各项执行任务。
20xx年我局在县委政法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创新工作机制,拓展为民途径,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执行职能的充分发挥,有效地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执行工作回顾
年执行工作进展情况
20xx年度,我局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3件,案件总标的达万元;执结47件,执结标的为万元,执结率达77%。
2.协助执行
除了本职工作外,我局积极协助外地法院来我辖区执行案件xx起。协助执行标的达6000余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不断更新服务观念,丰富人文执行内容
我局在执行工作中改变过去一味对不主动履行案件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做法,执行干警们注重强化和解意识,找出当事人双方矛盾的焦点,着重化解双方的怨气和误解,以说服教育为主,以强制执行为辅,不搞机械执行,把执行和解的过程转化为增进双方当事人理解沟通、弘扬诚信友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针对离婚案件、抚养费案件等这些特殊案件,我们改革执行方式,均采用教育说服的方法进行执行。通过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达到当事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二)执行工作注重以和解促和谐
在执行和解工作中,一是借助社会力量,整合各方优势,促成各方当事人的和解。善于借助说情人与当事人的友情,反过来依赖说情人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二是根据执行个案及当事人的特点,找准突破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和解方案,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三是注重营造平等、和谐的氛围,通过诚信沟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争取双方当事人互让互凉,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执行标的额较大且一时难以履行部分义务的情况下,分批履行,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我局一直进行着积极地改革和有益地尝试,充分发挥执行和解的作用,融入人性化的执行方法,采取讲法律、讲道理、展诚意、重和解、促和谐的执行方法,因案制宜,走出了一条勤于疏导沟通、慎用强制手段的新路,大部分案件以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的方式结案。
(三)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保证执行工作规范展开
1.从严执行手段、执行程序。为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局创新了执行方式方法,制定了执行公开制度;通过网站,公开执行案件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将中止、终结执行、暂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予以公开,向当事人讲明原因;公开案件的执行情况,以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社会公信度。
2.严格法律文书的签发程序。在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时,向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书,须先经合议庭合议,然后根据合议内容制作文书,再向主管院长或院长阅示并签发,确认无误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法律文书并就法律文书规定的内容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在执行过程中严禁超标的执行和执行不到位情况。
(四)改变思维,创新执行理念
执行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最终环节,直接决定着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涉及当地农牧民的婚姻、抚(扶)养费等案件很难执行,并且往往申请执行的标的不大,且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但被执行人就是不履行。每当这时,我们就多方打听、调查,思考、研究被执行人为什么不履行。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因过去的一些小事怀恨在心,有能力履行,但就是为了出一口气而迟迟不予履行或拒绝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到了人民陪审员及陪审员在调节纠纷时的优势,在化解民间纠纷,人民陪审员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我们就大胆创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自年初开始,我局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当地藏族聚集这一特点,适当适时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这些工作,从中进行斡旋、调解,使民间纠纷在情、理、法三者兼用下能够和气、顺利的解决。
三、当前我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局在执行案件办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机制尚未建立,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主要体现在行政干预和义务协助执行单位配合不力方面,表现为,个别金融部门或单位法治观念淡薄,以各种名义拖延或阻碍法院的执行工作。
2、社会诚信缺失,部分类型案件执行难度较大。社会诚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被执行人极少主动配合的;执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被执行人逃避履行义务仍有可乘之机,故意违法不执行的“成本”较低。一些债务人缺乏法制意识,对所欠债务能拖则拖、能赖就赖、能抗则抗,甚至利用法律漏洞转移、藏匿资产。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或因被执行单位主体特殊,或因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或因被执行人获刑被羁押等因素,执行存在较大困难。
3、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有些执行案件申请人提供了线索,但由于案多人少、执行经费不足等因素,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案件执行不到位。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执行队伍人员不足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改观,面对日益增多的民商事案件,当前法院执行干警力量急需加强。
4.在实际执行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难以执行的案件均属被执行人属于生活困难,收入没有保障,在就业、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困难重重,客观上根本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们在执行中难以采取强制措施。另外,在相当一部分申请执行人中,也属于生活困难的主体,他们将改善生活条件和生产经营的状况寄托于被执行人的执行债权上,难以接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而以种种方式向法院施压。当事人生活困难收入没有保障的问题,虽然表现为不履行义务,但其实质上属于社会保障机制应当解决的问题。
5.人口流动性大,被执行人难以查找。随着天峻县各种资源的开发,经济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也日趋攀升,在我局执行这类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时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的事,也常有发生。且流动人口的财产难以掌握,难以执行的案件增多。此类案件时有发生。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我局虽然在以上几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从目前的执行情况看,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执行难仍是困扰我局工作的主要矛盾,加强对执行干警的教育、提高执行干警的综合素质仍然是我局一项长期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分析、研究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力克执行难。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同时,不断探索工作思路,寻求新的执行方法,力求使我局的执行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同时加大对执行干警的教育管理力度,重树执行干警新形象,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共有五种: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4、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同时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5、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然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公诉人向法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
其中,前三项是“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后两项是“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
我是xx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xxx,进入法院第一天就被分配至执行局工作,已有4个年头了。对于执行工作具有一定感情,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具有其独特的一面,执行法官在很多案件中要展现不同形象,对法律以外的工作都要有所了解。既要知晓法律,又要了解生活。计算机、金融、心理学、擒拿格斗等各种知识都要掌握,不然执行工作还真不易开展。如果非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执行工作的内涵,我觉得“文武情怀”最为合适。
1“文”,即执行智慧,所谓“文能安邦”,执行工作亦是如此。我国目前没有强制执行法,很多执行措施采取的依据都是依靠上级法院的规定,这些规定种类繁多,如果不能全面掌握,很有可能导致工作出错,程序出现瑕疵。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手段越来越隐蔽,这需要执行法官发挥智慧,不断与其斗智,利用查控系统的同时,更要注重对财产的“线下查找”,并分析出其规避执行的线索,予以精准打击。
近两年来,全市法院大力执行攻坚的同时,在调研、信息、宣传等方面,也是硕果累累,改变了以往人们认为执行就是“干粗活”的印象。执行工作对社会普法,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也具有重要意义。
2“武”,即执行的威慑力,主要体现在其强制性上。罚款、搜查、拘留、拒执犯罪等措施的采取,能有效维护法律尊严。这就需要执行法官“武”的一面,无论是作出强制措施决定,还是现场采取措施,都需要很大的魄力与勇气,尤其是遇到当事人现场抗拒时,执行法官就要“武”了。
3“情”,即“情理”,主要体现在“法理”和“情理”的平衡上。执行工作并不是对生效法律文书“死板”式执行,执行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将情理与法理相结合。在个案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当事人会认为“法院判错了”、“法律不公”,这不是法律出了问题,而是其朴素的正义感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出现了冲突,这时执行法官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在“情理”和“法理”之间找寻理想结合点。其实,这也是检验法官“智商”和“情商”的时刻。正确适用法律,不是机械地适用,而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4“怀”,即心怀民生,心怀敬畏。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是执行工作的重点之一,执行工作要心怀民生,尤其是在中秋、春节期间,要保障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生活困难当事人予以救助。
执行工作压力大、诱惑多,如果我们放松了对自身的警惕,就很容易忘记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的初心。对法律,我们更要心怀敬畏,拥有一颗廉洁的心,守住廉政底线。
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_____分_____至_____时_____分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调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住址等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念及作用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讯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三、注意事项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笔录的书写应当用钢笔、毛笔或其他能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
? 讯问笔录首部内容的填写要内容齐全,不得漏填。
?笔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仅要记“七何”要素,还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再现原始犯罪过程;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情况要记,翻供辩解的也要记;态度老实的要记,态度顽固等不老实的也要记;有回答的要记,拒绝回答、沉默的场面也要记;纪录要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随意夸大、缩小或改变原意。特别是对于涉及定罪定性的重要情节、重要供词,应尽可能地记录原话。对于涉及黑话、方言、特殊内容的词语也要用括号作说明解释;对于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表情、语气、体态语等也要用括号作准确适当的描写。
? 讯问笔录结尾核对手续一定要认真履行,以保证笔录的法律有效性。
? 讯问笔录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侦查结束时,讯问笔录存入侦查案卷(主卷)
【 范 文 一 】
讯问笔录
第1次
1月20日
自12时36分开始
至13时08分结束
讯问人:(此处填写讯问人姓名和单位)
孙志明王飞金水公安分局刑侦九中队
被讯问人:
姓名:曹友性别:男年龄:35岁
出生年月日:民族:回文化程度:文盲
工作单位:××市汽水厂
家庭住址:××市南关街213号
兹将讯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家庭情况讲一下?
答:家里五口人。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女儿,曹红,11岁,上学;女儿,曹青,10岁,上学;儿子,曹蓝,9岁,上学
问:讲一下个人简历?
答:从小没有上过学,不会写字,16岁参加工作,现在是南阳市汽水厂工人。
问:以前受过公安机关处理过没有?
答:没有。
问:今天为啥把你带到刑侦中队?
答:偷了一部手机。
问:是不是这部手机?(出示提取的菲利浦手机)
答:就是。
问:几个人去偷的,你偷过几次?
答:我自己偷的`,就偷过这一次?
问:把偷手机的经过讲一下?
答:1月20日上午10点多,我在儿童医院专家诊断室屋内,一个女的在屋里站着,这个女人穿红鸭绒袄,我看见这个女的左口袋里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将这部手机掏出来,拿在手上,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带到治安室,后来到了派出所。
问:你所讲的是不是实话?
答:是实话。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与你讲的是否相符?
答:记录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相符。
以上记录已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一样。
曹友(指印)
【 范 文 二 】
讯问笔录(第2次)
时间:1999年1月20日15时0分至20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桥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213号。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市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拘留证)听请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拘留?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
答:知道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 范 文 三 】
讯问笔录(第3次)
时间:1999年1月27日15时0分至27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通用机械厂工作;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逮捕证)听清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逮捕?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20xx年,民一庭顺应司法改革潮流,强化了以法官为主导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办案团队的管理,在打造金牌调解庭室理念的引领下,全庭干警以老带新、比学赶帮争相调解蔚然成风。已结案件中调解结案229件,经调解主动撤诉113件,调撤率达45 %,始终位居全院第一,周美蓉、杨洁的案件调撤率高达60%。数起疑难复杂、多年诉讼案件终以调解方式结案,真正实现了办案三效果的统一。
20xx年,民一庭及时宣传审判动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送法到妇联、下乡村、进电台,以案讲法,多层面,司法服务坚强有力。
20xx年,民一庭通过个案沟通、类案指导、民商审判例会、发改案件评析、与基层法院座谈等,多途径,对下指导务求实效。
被申请人:李,男,汉族,43岁,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村。
被申请人:何,男,汉族,46岁,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村。
请求事项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二七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__年8月3日作出(20__)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20xx年度,我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履行民事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为促进所辖区域经济发展,维护铁路安全生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我庭共审结民事案件15件,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6件,不当得利纠纷1件,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1件,铁路修建合同纠纷1件,租赁合同纠纷1件。上述案件调解5件,判决6件,裁定撤诉4件,调撤率为60%,结案率100%。
二、工作特色与亮点
(一)充分履行职能,确保司法为民
我庭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司法职责,竭诚服务发展大局。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文明司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案件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今年我院接收了一起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回重审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事发时间距今已十年,原告向某系精神病人,与其父亲多次到我庭走访,情绪激动,承办人刘庆伟对向某耐心劝说,并逐句讲解法律适用。原告听从劝说后,没有过激言行。刘庆伟得知向某和其父亲回家没有路费,他从自己腰包掏钱给向某作为路费回家。该案审结后上诉至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实效
今年我庭收案较去年有所减少,但我庭并不放松要求,而是力争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优案。年初庭内就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审理、宣判直至卷宗的归档都规定了期限,明确法官、书记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确定承办法官为案件质量效率的第一责任人,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实效。同时,实行案件办理通报制度,每个月书记员将受案情况均予以台账登记,并及时反馈给承办人,督促提高审限意识。我庭注重调解与审判相结合,今年办理的4件衡阳工务段起诉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庭前庭后调解,最终为衡阳工务段挽回了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优质团队
组织干警参加院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参加“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之江新语”学习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并将所学应用至工作实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约束干警业外活动,维护法官形象,全庭干警今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为提高干警办案能力,我庭建立了典型案例集体讨论、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相互旁听庭审、裁判文书评比等相关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进行知识、观念更新。注重调查研究,今年我庭撰写了5篇信息报道,其中1篇被省高院转发。
根据院党组工作安排,万飞同志先后到省高院行政庭、衡阳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助勤学习。曾双喜同志先后到省高院民庭、雁峰区法院行政庭助勤学习,并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初任法官培训。刘庆伟同志和张宜科同志也多次参加广铁中院、高院组织的民事审判培训班。我庭干警的法学理论水平与司法技巧、技能都有了显著提高。
三、庭室先进事迹
万飞同志在省高院助勤3个月,办理了行政案件6件,在衡阳中院助勤2个月,办理了行政案件3件,深受两院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刘庆伟同志承办了多件新型疑难案件,他写的裁判文书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多次受到主管院长表扬与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赞赏。张宜科同志除办理多件民事案件外,还兼管我院车改工作,经常加班加点。曾双喜同志除做好民庭内勤与书记员工作外,兼任综治办公室内勤,做好综治材料撰写等工作,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执行局做好代理书记员的工作。
20xx年,我庭较好地履行了司法职能,保护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及铁路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铁路安全运输生产提供了良好环境。20xx年,我庭将继续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提高司法技能和水平,使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随笔录作文
随笔录
谁不熟悉
谁不熟悉通往学校道上的商店的名字和每一棵树的形状?可又有谁在意过,时间正悄悄褪去了父母年轻的容颜;霎那间的走神,错过了老师关键的讲解;风凉话,则伤害了同桌的自尊心;视而不见,让你把新开的文具店当成了昨日的服装店。
生活中的“熟悉”让人很容易忽略的往往是很重要的一份情感,一次感悟。
圆明园
这是一个全国人民曾经骄傲的地方小学作文 ,也是全国人民感到羞耻的地方。我们再也无法目睹它曾有的`恢宏、典雅;再也看不到它曾经陈列在大殿中的奇珍异宝。当那几块带着欧式风格的残石断臂向我们诉说着侵略者残暴的时候,我的心在流血。
五味俱全的大自然
大自然是给于我们发现的,是五味俱全的。
也许对蜜蜂来说,花儿永远充满甜意;对花儿来说,露水是圣洁的;对星星来说,没有月亮就是暗淡无光。
不经过风雨怎样见彩虹,大自然就是公平的。就看谁善于珍惜,那么你就是那颗璀璨耀眼的珍珠。
一个瞬间
秒针匆匆往前走,一秒就是一个瞬间,行色匆匆被绊倒。连咽唾沫的感觉也记不住,竟然记住了匆匆驶过的车号,刚凑到同学耳边想说悄悄话,就被后面赶来的同学打断了。“匆匆”很快,我们会用无数个瞬间,收获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论我国合议庭评议的完善
摘 要:合议庭作为审判职能的行使组织,合议庭评议的效果直接体现法院作为国家机关对审判权的行使效果。而今我国合议庭评议存在诸多弊病,无论是外部环境还是内部组织都存在或多或少隐患,亟需相关举措进行调整。
关键词:合议制 行使组织 审判职能
一、 合议庭评议概述
《刑诉解释》第240条 规定了合议庭评议的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是法院独立刑事审判权,彰显司法独立的过程,而合议庭评议更是合议庭行使独立审判权的核心环节。经过庭审,合议庭听取双方的意见以及案件事实、相关证据的调查,在宣布休庭后,短时间内合议庭成员退出庭审现场,到一定的场所对案件进行合议,合议的过程中对之前庭审过程中已经查明的事实、以及庭审上经过质证的证据和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综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辩论意见,合议庭成员分别发表意见、阐述自己的观点,经合议庭所有成员讨论之后确定对被告罪责刑罚的问题,如有附带民事诉讼,也应当通过评议活动做出相应判决、裁定,先前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对当事人财产造成一定影响也同样通过评议决定如何处理。
二、 合议庭评议的现状
我国合议庭在实际审判案件过程中,难以发挥合议庭评议应有之效果,评议功能严重弱化并且出现名存实亡的情况,具体存在以下几点情况:
(1)合审不合议
合议庭评议本身是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分别就庭审过程所认定的事实以及根据个人对法律的理解,本着法官职业操守对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并在此基础上,合议庭成员根据民主评议共同对案件做出判决、裁定。而在实际的合议庭评议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合议庭成员参加庭审活动,但是并非实际参与案件的评议。
在合议庭成员里有庭长或者院长参与的案件中,根据院长或者庭长的意见形成判决材料后,由书记员事后补充合议笔录,其他合议庭成员直接在合议笔录上签字,合议庭评议本身沦为庭长或者院长独任审判,合议庭评议民主特性丧失殆尽,对合议庭本身的背后巨大的司法成本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2)名合实独
现在施行的案件承办人制度对于提高办案效率有很大帮助,面对当前案多人少的司法资源紧缺的现状,无疑是有合理的价值意义,但是司法实践中却问题频出。
案件承办人制度经常出现承办人一人办案、一人评议的情况。从确定案件承办人开始,承办人主持的工作以及对案件的掌控均比其他合议庭成员熟练。因此在实际评议过程中其他合议庭成员的意见也会随着案件承办人的态度进行转换。致使合议庭团队不同程度的出现责任心较低、庭审过程流于形式、评议过程敷衍附和等情况。
(3)评议从众
由于合议庭组成人员基本来自日常朝夕相处的同事,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不可避免出现群体思维现象。再由于法院系统的人员流动性不强,很容易便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熟人社会”。
在“熟人社会”产生的合议庭,评议的从众思维比较重,个体差异被群体“一致”掩盖,表现出集体泛意志而非个体意志的融合。在集体思维偏向形成后,个体的意见和意志自然的受到排斥甚至非理性的不认可,“熟人社会”的异议成员在感受到集体意志的压制后,也会不自觉自我怀疑甚至抛弃自己的观点。由此,合议庭评议就难以实现立法时期所期望的目的,不同意见也就难以在合议庭集体评议中表达出来。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xxx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
第157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第164条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第165条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1、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2、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
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1、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第一节
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或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 第二节 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第三节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原告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 第四节 法庭调查
滨海县法院大胆改革,在“江苏省最佳法庭”大套法庭建立“摩托合议庭”,开展上门开庭、快速结案的试点工作。(见《新华日报》2月24日)景志强先生为此撰文,认为此举“体现法院效率”,值得提倡。(见《江南时报》2月25日)窃以为,“摩托合议庭”并不是提高法院诉讼效率的正确途径,不宜提倡。
“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题,为了体现公正与效率,各地法院均作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但我们所说的公正,是法律上的公正,而不是诉讼双方的满意;我们所说的效率,是在法定程序内的效率,而不是必须要求“速裁速决”。作为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忠实于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是其终极追求,舍此别无他求。
众所周知,对一起纠纷的裁决,总有一个胜负输赢的结局,能够做到“双赢”固然好,但这样的结果极为难得。如果要求参与诉讼的双方全部对法院的裁决表示满意,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人民满意”作为一个追求的目标可以提出来,而且法院和法官均要朝这方面努力,但显然不能把“人民满意”当做考量法院工作和法官业绩的惟一标准。同样的,办案子需要讲究效率,以节约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但不能为了追求效率而做出诸如“摩托合议庭”之类的“新举措”来。诉讼有其本身的规律,操之过急并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不能为了解决纠纷而置程序于不顾,更何况,一些案件如家庭纠纷还需要一段令当事人冷静反思的时间呢。
“摩托合议庭”的出台,反映了某些人对法院角色定位的偏差。法院不同于一般的服务机构,而是一个中立行使审判权的裁决机构,因此,也不能用一般的考评政府机关的方法来考核法院的工作。让法院与当事人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仅是保证法官公正廉洁的需要,也是法律威严的体现。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很有可能带来的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不信任。其实,像一般的民间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基层自治组织,通过加强人民调解的办法来解决,而当事人一旦将纠纷诉至法院,说明矛盾已经相当激化,在激化了的矛盾面前,要求法官象消防队员一样随叫随到、立即解决显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苛求。不排除有些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能够尽快化解,但并不能说明这就是一种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机制。“摩托合议庭”之类的改革举措还应慎行。
于向荣
浅议陪审制合议庭论文
当今世界各国的诉讼法上,都普遍确认了陪审制合议庭作为一种基本的审判组织制度,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陪审制合议庭制度就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作为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审判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和评议的合议庭制度。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早期的陪审制合议庭在古希腊就存在,由雅典执政官梭伦首创,“陪审法庭的原意为‘作为法庭的公民大会’(Assembly as A Court),……它是由行政官员于集市日在市场上审理讼案,并由有空暇的若干公民参加。然而,把这一做法制度化,则是司法上民主化的重要措施,后来成为雅典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参与审判’权利的表现。”[1](p66)在现代社会,陪审制合议庭可分为两类,分别是陪审团制合议庭和参审制合议庭。陪审团制合议庭是由普通公民组成陪审团和法官共同审理案件。陪审团与法官之间有明确的分工,相互之间独立行使职权。陪审团的职责是认定案件的事实,法官则在陪审团所认定的事实基础上对案件进行法律适用。这类合议庭在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参审制合议庭是由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的混合合议庭,是大陆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制的主要方式。陪审员和法官拥有同等职权,共同审理案件,共同决定事实和法律问题。下面对这两类合议庭分别进行阐述,并进一步论述我国陪审制合议庭的完善问题。
一、陪审团制合议庭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之后,他把诺曼人在审判中设立陪审团的古***惯带到了英格兰。后来,随着《克拉灵顿诏令》和《韦斯特明斯特诏令》的颁布,在英国逐步确立了起诉陪审团和审判陪审团。由于起诉陪审团的人数可以是12人至23人,而审判陪审团人数固定为12人,所以前者称为大陪审团,后者称为小陪审团。英国在向外扩张的同时,把陪审团制度带到了世界许多国家,但是运作的最好的要数美国。在美国独立之后,美国人民对陪审团制度表现出了极大的尊重,由12名陪审员组成陪审团参与审判的作法一直是美国各地法院采用的主要审判方式,到现在,即使在其他国家纷纷放弃陪审团制度的时候,美国仍然对之情有独钟,不愿放弃。下面以美国为例对陪审团制合议庭作进一步阐述。
(一)陪审团制合议庭的主要特点
1、选择陪审团是当事人的权利
在美国,当事人几乎都有权获得陪审团的审判。但是在不同的诉讼中略有不同。在刑事诉讼中,美国联邦宪法第三条规定,所有刑事案的审判,除_案外,都必须有陪审团出庭。第六条修正案规定,在所有刑事诉讼案中,被告都有权要求由案件发生地之州及区的公正的陪审团予以迅速及公开之审判。这条规定适用于由联邦法院审判的刑事被告。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由州法院审判的.刑事被告也享受这一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宪法第七条修正案规定,在联邦法院系统中,若涉诉金额超过20美元,民事诉讼当事人便有权利获得陪审团审理。联邦宪法没有规定州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有得到陪审团审理的权利,但许多州的宪法都规定有这项权利。选择陪审团审理是当事人的一项宪法权利,这足以表明陪审团制合议庭在美国是相当重要。
2、陪审员构成严格
陪审团人数可以少于12人,但最少不得少于6人。陪审团随机组成,一般是从登记选民的名单中挑选,来源于当事人所在社区的各个阶层。美国宪法规定,陪审员必须是从诉讼人所在社区的各个阶层中挑选出的。陪审员应该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偏袒任何一方,也不对任何一方心存偏见。这是担任陪审员的首要条件。此外,能够理解诉讼程序;还应该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陪审员工作,至少受过最低限度的教育,18岁以上,懂英语等等。选择陪审团时,需要将一大群待定陪审员召集到法院。法官和律师就从这些人中挑选12人(或少于12人)作为本案的陪审员。挑选合格的陪审员有两个步骤:一是预先审核,即法官和律师向陪审员候选人提问,陪审员候选人回答,[2]以此确定他们是否符合陪审员的条件。二是无因排除,即在预先审核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不经法官同意的情况下排除候选人,而不需要说明理由。每一方当事人都只能使用有限的无因排除机会。这个规则有个例外,当事人不能基于种族、民族或性别原因通过无因排除取消候选人资格。
3、陪审团的职责在于事实认定,但也可以拒绝不公正的法律适用
[1] [2] [3] [4] [5]
法庭审理笔录
时间:5月7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第一人民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0人
审判员:江再平
书记员:张涛
庭审原告朱志松诉被告谭代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情况记录如下: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读法庭纪律(略)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已全部到庭。庭前准备就绪,请开庭。
审判员:请坐下。
审判员:(敲锤)现在开庭,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员:请原告陈述基本身份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朱志松,男,生于1942年10月4日,汉族,江苏省**县人,居民,住江苏省**县东沟镇五楼村二组22号,身份证号码:3209231942100****5.
申请人:xxx,男,汉族,xx岁,电话:xxxx.
申请请求:请求依法延期开庭审理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河南xxx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贵院2篇受理,并定于20xx年x月x日下午15时开庭。因申请人的代理人在同一时间代理其他案件出庭参加诉讼,不能准时参加本案的庭审,故特依《民诉法》第132条之规定,申请延期开庭审理,请予准许。
x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特别授权代理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月x日
法庭庭审原告发言稿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
第157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第164条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第165条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1、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2、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
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1、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真正意料不到的事情永远难以预料。
有朝一日你动了爱情,千万保守秘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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