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2023-06-29
2023-03-22
【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2023-03-15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3-10-31 20:30: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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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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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为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严防死守,杜绝疫情发生,特制定如下防控值班制度。
1、严格实行带班制度,每小组由一组长带班。
2、每天早八点至晚八点,两人坚守岗位,穿志愿者标志外衫,佩戴袖标。
3、值班期间校外人员一律禁止入内。校内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测量体温。
4、值班时,对校内人员加强管理,杜绝互相扎堆、聚集。
5、值班人员要做好新冠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6、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7、凡缺岗迟到,工作怠慢松懈,造成失误的,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追责。月亮湾中学
1、第一时间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要立即核实掌握情况,并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报告情况要明确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已造成的后果、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关键因素。未完全掌握情况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初步情况、处置过程及事态进展。
2、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疫情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做好疫情的防控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快速响应、妥善应付、高效处置的能力。一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带班领导、应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1.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外出考试、外出比赛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如果需要用车,由责任老师凭分管领导签字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前向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学校派车单,市内送交陈兴方,出市的送交赵欣霞,再根据人数安排租用车辆。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8.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9.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带队,学校领导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0.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教职工外出,必须并做好体温检测工作,急时报备单位负责人。
2、全体教职工要按要求执行审批制度,对外出审批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执行不严格的和联系方式不畅通的教师,将予以通报批评。
3、凡申请外出疫情重灾区一律不予批准。
为加强寒假期间及开学后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管理,结合当前防疫形势、上级有关要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员工外出报批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员工原则上不能离开宁波大市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离开宁波大市区去外地的,须实行外出审批及报备手续。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情况,对于预进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严格审核。
2.手续办理。教职工本人需在出行前如实填写《疫情期间教职员工外出审批表》并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批;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并在审批当天填写外出汇总表(钉钉工作群内),将有关情况报人事处备案。
3.教职工每日自觉在“微信-宁波大学公众号-教职工健康申报”记录每日行程和健康状况。
4.教职工外出期间要自觉做好自身防护,要遵守当地的各项防疫规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回甬后及时告知所在单位,按规定实施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配合社区(村)做好健康管理;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健康码”的变化,符合进校条件后方可返校工作。
5.二级单位须认真落实教职工的外出报批制度,及时向人事处报备外出人员信息,并将相关报批资料留档。
6.各单位应及时关注教职工外出后返甬情况;对于未及时返回的,要及时联络跟进,并将有关情况报人事处备案。
7.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应做到如实报告信息,隐瞒、谎报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严格执行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教职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教导处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由班主任审批,填写“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学学生请假条”,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来到,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教导主任——学校分管领导。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审批,出漳州市的活动需开发区分局审批。
外出注意事项
(一)、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外出师生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师生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有发热、干咳、无力症状的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1、值班值守相关工作记录要详细准确,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顶岗值班,严禁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反应迅速、落实有力。
2、严格落实带班值班请假制度。要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对快,不得迟报虚报、敷衍拖拉。值班领导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带班的,需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并自行做好与其他领导协调换班。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值班的,需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与其他值班人员协调换班,确保值班人员不减少,确保交接班无缝衔接。
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工作,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全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安排2名值班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其中带班领导1名、值班人员1名;各职能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值班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细化值班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值班应急机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各单位要确保值班人员信息准确,并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私自换班和找人代班等现象。学校将严格执行校园管控有关要求,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值班表,仅准许当天值班人员进出校园。
四、各单位须于3月31日16:00前将本单位4月1日至4月30日的值班表通过OA系统“报送两办材料流程”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论证通过,校长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组织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安全第一”原则
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则
出行路线、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况,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数。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
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适宜性原则
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次数适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1、加强督查检查。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王振波任组长,区委办常务副主任徐日新、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常务副主任陈春华、区督查室专员肖志勤任副组长,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任成员的督查检查组,对各单位相关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绝不能麻痹大意和侥幸懈怠。如发现在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存在人员不到位、电话不畅通、责任不落实、失察失职、信息上报迟缓、不服从指挥调度安排等情况的单位,系领导干部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系一般干部职工者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所有假条只能由各班班主任开具,且全部内容必须由班主任本人填写。
2.班主任开具的一次性的假条要与学生校卡同时使用,门卫核对后,将假条回收统一交学生科存档。
3.需多次进出校门(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周)的假条,需加盖学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况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需重新开具:
(1)有效期超过一周的假条。
(2)没有盖学生科印章的长期假条(一次性假条不需要盖章)。
(3)部分内容是由学生填写的假条。
(4)离校时间不明确的假条。
(5)假条内容怀疑有添加的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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