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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之中,家人大都还健在。他小时候因展露出了自己的歌唱天赋,于是加入了小学合唱团——这是后话了。
于我看来,阿姨应当为他这幅英俊的皮囊而感谢他的父母——一头令我这类脱发症患者无比嫉妒的浓密的黑发,一张瓜子脸,两撇眉毛又浓又密,双眼炯炯有神,鼻梁又高又挺。再加上现在接近180的身高,几乎完美。
但他完美的真的只有这幅皮囊……吗?不!成阿姨,做为一个集中华妇女传统美,啊不,集中华书生传统美德于一生的男人,他的才能是从多方面体现的。比如初一军训时,他因自己洪亮的噪门、中气十足的声音,担起了喊“满五”的重任。他的满五,可谓是余音绕梁,于是乎我们班便成为了“军训优秀班级”。他不止声音洪亮,而且十分动听,在初一音乐考试时以一首《远走高飞》,成功打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阿姨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歌手,还是一个优秀的学生,第一次期末考时,成绩是全班第六,年级组更是有前八十,再加上他是一个平时喜爱追番的“高玩”,更能看出他天赋之异禀。他还有一个特殊的才能,那就是当模特。他初一下时每天下午必回寝室洗澡,洗完澡必穿衬衫,穿衬衫必不扣上面两颗扣子。于是乎,被室友阿翔拍成了写真集《阿姨出浴图》,如果可以出版,想必是十分火爆的吧。
我对他还不够熟悉,应改日让其他与他熟识的人,如andy来写写。
三班许多人都该好好被写写。
我姓孟,名岩,人送外号岩石,现年14岁,正值青春年华。本人个子不高,身材不胖不瘦,五官还算齐整。双手勉强匀称,就是短于常人的小拇指和指头的弯曲,令我苦恼不已。我的手机在上学时没什么变化,一到初中就变成了过山车或者回家,妈妈说再这样下去,她的心脏病都犯了。
我这人也没什么爱好,就是翻翻书,弹弹古筝,没事再逛逛淘宝里的汉服什么的。
书啊,只是在什么时候有兴趣就拿出一本细细品味一会儿。有的时候一个不注意就不知道几点了,妈妈叫吃饭我也没听见。
古筝呢,是抽出时间来练。从开始学到现在,也参加了不少考级,比赛,演出,粗略一算也有十来本证书了吧。现在练的时间变短,老师也不免说几句,我尽量在练。
汉服什么的,我只是看看就好。毕竟作为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吃土学生党,一套汉服算下来几百块钱也算得上“天价”了。
我还总是一时冲动去做一些事。就比如十字绣吧,之前莫名起了兴趣,在绣了大概一个月吧,就彻底不干了;还有penbeat,俗称敲笔,和姬涵芸学了一段时间,丢一边不管了;还有在景区看上的一个陶笛,坚持吹了不到一个月,放弃了。还有等等一类的事情。
我家里6口人,老爸老妈,爷爷奶奶还有我和姐姐。一提到我姐,我总是要说几句的。
每次别人一脸激动念我名叫成“yanmeng”的时候,我总是平静的反问那人一句:“你叫我姐干啥?”对,没错,我姐就叫“yanmeng”,只不过“yan”是门三闫。我问老爸老妈名字来源,结果他们第一个说的惊呆我了,“当然是省事啦!”我当时心里那叫一个宽面泪啊!
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本人姓纪,名雨晨,出生于细雨濛濛的一个清晨,故得名纪雨晨。
也许是受到这个略带诗意的出生环境的影响,或许为了迎合父母的未来期许,小时候,我就是一个不爱张扬不喜说话的小女孩,正如幼儿园和小学老师给我的评价:“瞧瞧,这个小女孩,多文静,真好。”就连家里人,特别是看着我长大的姥姥奶奶也都如此评价:“雨晨最让人省心,自己玩自己的,家里安静地就好像没有这个孩子。”文静,看来是与生俱来。
进入初中,文静也一下子烙印在同学和老师的头脑里。大家对我的印象仿佛就是一个戴着一副近视镜、头系马尾辫、不多言多语的小女生。加之自己的一张“大众脸”,更加让人印象不为深刻,以至于我一会成了物理老师眼中的“梁晶”,一会变成数学老师认定的“陈默”,对此,也闹出了不少笑话。
但是,我不想平庸,要做一个独特的我。
升入初二,我督促自己要成为一个“活跃分子”,我敞开心扉,主动地和同学们聊天说话,而不是等待着别人小心翼翼地靠近自己;啦啦操方阵中,同学们看到了我快乐跳跃的身影;同学难受呕吐一地,我不顾一切拿起笤帚忙去清扫。面对困难,我要去挑战,去争先,去做一个不一样的我。在学校组织的校长杯足球赛中,我勇敢地走上绿茵场,奔跑着、呐喊者。面对扑向我方大门的足球,我司职后卫角色,去拼抢,去断球。害怕了,我就深呼吸、握紧拳头,给自己加油鼓劲;懈怠了,迷茫了,就看看球场上飞奔的队友。停球、传球、组织,我和同学们的一次次配合越发默契,终于成为球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但是,我又不想放弃我文静性格中优秀的一面。俗话说,字如其人,见字如面。我就先从写好字来“修炼”自己。说到写字,还要从我的姐姐说起。叔叔家的姐姐上大学了,留给我一麻袋的高中学习资料,有笔记本、有教材,还有各种考试题,让我如获至宝。一次,我随意翻开姐姐的地理笔记本,潇洒的字体映入眼帘,天啊,这是什么神仙字体啊,太好看了。笔体潇洒,行云流水,又不失整齐。再看看我自己的字,密如蚂蚁爬行。于是,在今年的暑假,我开始认认真真地临摹字帖。累了,想打退堂鼓了,就翻翻姐姐的笔记,便又不由自主地写起了像模像样的字。终于,我的辛苦没有白白付出,换来了老师对我的肯定。我高兴地将“成果”展现在妈妈的面前,赢得了一个大大的香甜的吻。
这就是我,一个敢于挑战自我又不失文静、内心强大的我。
这个卫士是战国时魏国人,很年轻,浓眉大眼,手持一支长矛,腰间挂着一把长剑,眼睛明亮,有股年轻人的冲劲。他从小非常崇拜西门豹,十多岁就在其门下拜师学艺,后来在选拔中脱颖而出,当上了西门豹的贴身卫士。
由于他很小就在西门豹门下学习,天资加上勤学苦练,年纪轻轻的不仅学会了武术,还学会了很多关于治理乡、县和人民百姓的方法,更是学到了不少水利方面的知识。
当上卫士后,他与西门豹走遍治下的郡县,每到一地都深入群众,细细询问人民的生活情况。时间久了变得和西门豹一样:一身正义,嫉恶如仇。
这次,他跟随西门豹去治理邺,却发现那里人烟稀少,田地荒芜。一打听,才知道是因为巫婆要给“河伯娶媳妇”闹的,卫士听了义愤填膺,拔出长剑说要去杀了那害人的巫婆,但西门豹说不可鲁莽行事,他自有办法,害人者自当受到惩罚。卫士问西门豹是何办法,西门豹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到了“河伯娶媳妇”的那天,卫士跟着西门豹来到漳河边,西门豹说新娘不好看,要换一个,让巫婆亲自到漳河走一趟,去跟河伯说一声。在一旁待着的卫士听西门豹如此一说,就迅速往巫婆嘴里塞了几块棉花,用厌恶、憎恨的眼光冷冷地盯着巫婆,随后把她扔下了河。等了一会儿,西门豹又让卫士把其他巫婆的徒弟也扔到河里,说是去催一催巫婆,吓得其他巫婆和当地的官员连连求饶,百姓却连声叫好。卫士自己也感到非常痛快,对西门豹佩服得五体投地,发誓要勤奋学习。
后来,卫士和西门豹一起在邺这个地方开凿水渠,灌溉农田,让这里的人民有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几点了?”我问道。“快了快了,还有十分钟。”她笑嘻嘻的对我说,一边盯着黑板前的老师。
“来,同学们,咱们再讲一道题。”讲台上的老师又孜孜不倦的沉迷在了题海中。她似乎有点着急了,每当老师转过身去,她又目不转睛盯着手腕。
“离下课还有两分钟!”她几乎暗叫了起来,一只手伸进抽屉里,另一只手还是拿着笔放在手表旁。渐渐的,我听到了沉重的喘息声。她像一只捕食的豹子,用鹰眼狠狠的盯着门口,似乎下一秒便要蓄势而出。
“同学们,下课的时间到了,请……”放学的广播响起,而她的脸上却没有刚才那么着急了,她假装严肃地听着老师布置作业,手却放在桌子下方。握着,皱皱的书包。等待着最后一声令下。
终于老师宣布下课,随之而来的是同学们一阵高过一阵的浪潮。我身边早已空空如也。
她的座位还热乎着。
我知道我是谁,这是哈佛大学的校训影响了我。
身材微胖,但总想瘦下来却无法坚持,常半途终止。自认为长像憨厚,无人不爱。两眼炯炯有神,走路健步如风。这就是我。
著名教授钱理群曾提出一个概念,叫“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显然不是此类。我没能安贫乐道但对身边万物都充满了爱心,做事首先为他人想,即使蚊子叮了我,我也不愿意把它杀死。一旦我拥有了好东西,我就会分享,一旦有人恳求我,我就会答应。虽然自己在物质上总是得不到什么,精神总是满足。授人玫瑰,手留余香。
李敖之狂,他生平有三大遗憾,不能与李敖成为朋友;不能听李敖讲课;不能读李敖的作品。我没有李敖那么狂,但也足够自信。最擅长演讲,总能大方地表现自己,平时爱阅读,常积累,说话做事就有气质有信心,见常广泛。叔本华说过:“要么孤独,要么庸俗。”因为我的格局与常人不同,所以也不太合群。
日本有家寿司店,最具有工匠精神,员工要煎十年的蛋才算出师,才能为其煎一个蛋。我也是个具有工匠精神的人,做事最大的优点就是认真严谨。值得一提的是,每次轮到我值日我总能把黑板擦得一尘不染,比新的还干净,做事踏实是我从不改变的风格。
比尔盖茨在一次著名的学术会上提出:20%的人将来是顶尖的,还有80%的人享受“奶头乐”是庸俗的.。”我觉得我将来一定是那20%的人,因为我不仅有远大的目标,还能全面发展,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有特长:擅长程序设计,喜爱计算机,已在ccfnoip中的普及组竞赛中获国二,目标进省队。所以,综上所述,我能认为将来可以做一名“t”字型人才。
这就是我之小传。
武松,家里排名第二,所以又名武二。武松不是《水浒传》里的主角,但他一定算是一个英雄好汉。
初识武松时,不是在《水浒传》上,而是在小学的一篇名叫《武松打虎》的文章里。当时,我就被震撼到了。古往今来,没用任何利器就打死老虎的人没几个,而武松就是其中之一。我当时对武松充满了敬佩之情,武松这一人物也使我对《水浒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促使我读了下去。
武松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物。在他来到蜈蚣岭时,见到一个道人霸占民女,他便拿刀杀了道人。武松也是一个有恩必报的人。在施恩招待后答应施恩,帮他夺回“快活林酒店”。于是,武松喝了十几碗酒,假装喝醉,醉打蒋门神。他把蒋门神的小妾和酒保扔进酒缸里,并打得蒋门神节节败退。最后,蒋门神不得不投降,并答应武松一定会把“快活林酒店”还给施恩。
武松还不贪恋女色,十分重兄弟情。在武大家中,潘金莲几次想与武松亲近,都被武松委婉的拒绝了。武松走后,潘金莲又联络西门庆一起用药毒死武大郎。两人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可武松却凭着仅有的一点线索和缜密的逻辑进行分析,找到了杀死武大郎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潘金莲和西门庆。证据确凿,于是他便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并把他们的人头割了下来,祭奠大哥。
如果,宋朝的法律是健全的,统治不腐朽,像武松这样的英雄人物就会被淹没。正是因为宋朝的法律不健全,统治也非常腐朽,所以,武松这样行侠仗义的任务才会涌现出来。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又悲又喜。喜的是因为这个混乱的朝代塑造了不少英雄人物,悲的是因为世间有许多不公平的事件,而无人管辖。
我的爷爷很瘦,背微驼,两鬓斑白的年纪,却仍旧精神矍铄。
爷爷四五岁时就被卖给富人家庭。新家里,他排行老大,新父母将它当长子来养,供他读书,他也每天在炎热的农田里干活。在那个贫苦的年代,农民种一天地才能分得一两米吃,他种田之余,还需照顾五个弟弟妹妹的饮食起居,却从不喊累,而是学会了用肩膀担起他身为长子的责任。
十七八岁时,找了一份教书育人的工作。爷爷每天早出晚归,一干就是二十年,出来工作的学生数不胜数。但是一个月七块钱的工资,照顾自己一人尚可,等年纪大了,结婚生子,根本无法养活妻子和膝下四个嗷嗷待哺的儿女,他不得不转从商路。
起初,奶奶在家里种地,爷爷到两百里外的城里买菜,晚上睡在菜摊子里,风餐露宿,白天则使尽浑身解数招客,没少受人白眼。数年后,他逮着一个机会,开始大批大批的收购批发药物,到医院里卖掉,赚了许多钱,经济状况也改善了。但爷爷仍不满意,于是省吃俭用在街坊开了一家药店,在夫妻二人的悉心经营下,生意越做越兴隆,终于将六口人的家庭安定了下来,不算富裕,但也其乐融融。四个孩子都上了学,长大以后生活舒适,每每提起这件事,爷爷就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是他在贫苦生活中奋斗数十年的成果,每个孩子都是他一生的骄傲。
也许是因为以前每日奔波练就一个抗病抗痛的好身体,爷爷耄耋之年依旧身体健康,连感冒都少见。平时,他最爱听潮剧,看奥运比赛。如果问他哪个体育比赛,他准能对答如流;而新闻时事,他也了解得一清二楚。他常常跟我说:“妞啊!作为学生,学习是为了报国,这些国家的事情你一定要知道!”后来回了乡下,他也时不时打电话过来,关心我的学习情况,并殷切叮嘱我要努力学习,不辜负青春年华。
这就是我的爷爷。他虽然只是芸芸众生中毫不起眼的一个,但他身上却闪耀着中国农民特有的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品质,使这平凡的一生染上了不平凡的光辉。祝愿爷爷能长命百岁,在天伦之乐中平安度过此生。
“哎,男生不够了,快过来帮忙啊!”不用多说,去的女生准保是我,因为没有其他女生的力气可以同男生抗衡,观战的小伙伴看到我勇敢的博弈,呐喊不停、笑声不断。
一次下课,我和几个爱玩的同学正在向操场跑去,突然,我“哎哟”一声,只见,一颗篮球重重地砸在了我的脸上。有人为我打报不平,有人为我查看伤情,可是我一开口竟是:“谁砸的这么准,有本事和我切磋切磋”,惹得周围的同学都笑了。
还有一次在老家过暑假,记得那是一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八点多了,我还在与邻居的几个孩子一起玩捉迷藏。我自愿当了捕抓人,可半个小时过去了,我一个人也没抓到,反而被姥姥姥爷拽回了家,一问才知道其他的孩子早就都回家了,只剩我一个人在那里傻乎乎地苦苦寻找。哎,不过从那时开始,我一般不会再让别人骗了。
更可笑的是一次接力赛中,我们班暂时领先,可当我跑的时候,一只鞋掉了。我毫不犹豫地捡起鞋来拎着就跑,虽然没有耽误很多时间,但足以成为别人的笑料了。
一般情况下,成不成为笑料我倒觉得无所谓,谁又没有做错事情的时候呢?只不过我犯的错误,比较搞笑而已,然而这又有什么错呢?或许我在很多地方并不出类拔萃,但我却有许许多多能让人开怀大笑的地方,不是吗?大家笑得开心的时候,我自己也会觉得是非常好笑的,现在回想起来都会让我笑到难以自拔。
我就是我,虽然不那么闪耀,但仍是一颗璀璨的明星,在我看来人不要太贪婪,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不论别人怎样看待你或对你有什么看法,只要认清自己、做自己就好。
我喜欢自己,这不叫自恋,而是自信。不是吗?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配上黑色边框眼镜,体现出了他一副学者的风范。他便是我们班著名的社会课代表——董文浩。
202月13日,董文浩出生在扬州。小学时期,他力争上游,努力学习,成绩时常名列前茅。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努力拼搏,他终于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兴宁中学。虽然考上兴宁中学后,成绩略显下滑。但他依旧不断刻苦学习,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重返巅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军训期间,董文浩认真听从教官的指导,坚持了下去。由于他有社会人的风范,因此喜提“董社”一称。
在初中期间,董文浩成绩依旧没有下降。虽然语文和数学的成绩不是特别的优异,但他其他门课的成绩很好。尤其是科学,他曾以96分的优异成绩夺得了班级第一。他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级前25,目前他正在朝着前15奋力拼搏。他已经朝着更高的境界迈进,争取早日站上顶点。
董文浩的成绩离不开他的课堂表现。上课时,他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勤做笔记。(虽然有时他会比较调皮)课下时他有问题会问老师,因此一堂课的收获很多。由于在科学和社会的成绩优异,同学们有时会向他请教问题,他都会一一回答。(有时候没空便不会答复)。晚自习时,他有时可能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导致分心,但基本上都会冷静地做作业。他的作业也能在晚自习下课之前写完。
他同样是一个爱锻炼的人,熄灯之后,他时常会做二十个仰卧起坐。每天早上5点30分他便起来,看看书,写写作业,总之不会浪费时间。每次晨跑他都不会放弃任何一次锻炼的机会。羽毛球,篮球他都很擅长。
这便是我们班的那个爱锻炼,成绩优异的“董社”——董文浩。
父亲宛如一座靠山,让你稳稳的站起;父亲宛如坚强的后盾,给你鼓励的话语;父亲宛如一个贴心的避风港,给你数不清的安全感。
可有谁知道,这样的父亲,是奋斗出来的,谁有曾想到那是到底有多苦。
1979年,父亲出生在一个小农村里,家庭并不算富裕,可以说谁是贫穷了,一直都过着清苦的生活。几年后二叔,三叔出生了,这时家庭负担变得更重了,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父亲只好去帮奶奶干农活,喂牛,放羊……
这样的生活淑芬枯燥,但是那时没有办法,父亲只好拿着一本连环画来解闷。他跟我说那几本连环画被翻烂了。
到了上学年纪,爷爷奶奶让父亲去上学了。父亲十分兴奋,而且他还跟我说就在那天,让他决心好好学。
去了学校,他学习十分努力,进步也是飞快,进步是快,可成绩就是提不上。这个问题把父亲难倒了,可父亲不愿放弃,别人在玩,他在学;别人在睡觉,他在学,可成绩只是有那么一点点的起色。
转眼间,初中两年过去,到初三时,每个人都在拼尽全力。这一年我父亲被安排和一个班级第一的人坐。
他依旧那样的努力,但成绩还是没有他同桌好,父亲也很疑惑,他明明很多时间在玩,可成绩依旧那么好。父亲便开始认真观察,一边观察,一边学,时不时向别人请教,经过一段时间发现,他开始越来越轻松了。于是他就和他同桌上学放学都在一起,他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使他受益匪浅,这也使他在中考中考上了重点高中。
在高中他沿袭了他以前的学习方法,自然也没有松懈,无论多么辛苦,无论多么劳累,父亲没说过一句放弃。他带着全家的希望与期盼考上了大学。
在工作岗位上,他依然认真对待所有事,不管多小的事他都会认认真真把它做好。他在工作岗位上,就像他以前在学校里一样。
现在,生活变得好了,父亲也把借的钱还上了,也让我们和他的父母过上了好的生活。
虽然现在生活是变好了,但他还是一直叮嘱我,我也从父亲的故事里学到了很多。我想,我也要像父亲一样创造出一个奇迹。
朱自清人物小传
朱自清,18出生,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因其世代居住于扬州,故他又自称扬州人;
19,20岁的朱自清“感于家庭经济情况不好,为了惕励自己不随流俗合污,改名自 清。“自清”两字出自《楚辞·卜居》:“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意思是廉洁正直使自己保持清白。
其字佩弦,朱自清因自感性情迟缓,感于《韩非子》中“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之语,乃字“佩弦”以自警策。
朱自清幼年在私塾读书,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19进入中学学习;19考入北京大学预科,翌年,升入本科哲学系,于19修完课程提前毕业;在北大期间,朱自清积极参加“五四”爱国运动,嗣后又参加北大学生为传播新思想而组织的平民教育讲演团。他大学毕业后,在浙江、江苏的多所中学任教,继续参加新文学运动,成为文学研究会的早期会员。此外,还参与发起新文学史上第一个诗歌团体“中国新诗社”和创办第一个诗歌杂志《诗》月刊等工作,支持由青年学生组成的湖畔诗社及晨光文学社的活动,为开拓新诗的道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朱自清于19底开始发表诗歌,作为新文学运动初期的诗人之一,他以清新明快的诗作,在诗坛上显出自己的特色。
192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文学研究会8位诗人的《雪朝》第一集,内收朱自清的诗作19首。
1923年朱自清发表了近300行的抒情长诗《毁灭》,表明自己对生活的严肃思考和“一步步踏在土泥上,打上深深的脚印”,这种进取不懈的人生态度,在当时有较大影响。
1924年,诗和散文集《踪迹》出版。他的诗,数量不多,却在思想和艺术上呈现出一种纯正朴实的新鲜作风。其中如《光明》《新年》《煤》《送韩伯画往俄国》《羊群》《小舱中的现代》等,或热切地追求光明,憧憬未来,或有力地抨击黑暗的世界,揭露血泪的人生,洋溢着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精神,是初期新诗中难得的作品。
1925年,朱自清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开始从事文学研究,创作方面则转以散文为主。
1928年第一本散文集《背影》出版,集中所作,均为个人真切的见闻和独到的感受,并以平淡朴素而又清新秀丽的优美文笔独树一帜。
这一时期,朱自清的散文着力于揭示社会的黑暗、军阀的暴行和帝国主义的罪恶,对被压迫者、被损害者充满了热爱和同情,表现出他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思想、爱国主义的热情、人道主义的精神和正直诚实的性格。朱自清写得更多、也最为人们称道的则是写景抒情的篇什。这一类散文在艺术上呈现出多样而又统一的风格。记述秦淮河风光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抒写静夜里独自漫步池边的 《荷塘月色》,是文情并茂、脍炙人口的绝佳名篇。这些满贮着诗意的散文,于新异独得的观察和委婉有致的描写之中,寄寓着大革命失败后他在黑暗现实面前怅然若失的寂寥和郁闷。《背影》则以朴实无华的文字,真挚强烈的感情,描写了家庭遭到变故,父亲到车站送别远行的儿子这一极富情味的动人场景,“做到了文质并茂,全凭真感受真性情取胜”(叶圣陶《朱自清新选集序》)。朱自清以其散文的娴熟高超的技巧和缜密细致的风格,显示了新文学的艺术生命力,被公认为新文学运动中成绩卓著的优秀散文作家。
1931年8月,朱自清留学英国,进修语言学和英国文学;后又漫游欧洲五国。
1932年7月回国,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自此与闻一多同事论学。
1934年出版的《欧游杂记》和1943年出版的《伦敦杂记》,是用印象的笔法写成的两部游记。
我姓付,叫多巍,出生于江西省,今年十一岁,在百兴学校读书,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小小的眼睛一见到食物就两眼放光;耳朵不大不小,身怀绝技——动耳神功;粉不粉红不红的嘴巴一日难开,正是因为沉默是金啊。
出生之后不久被奶奶带到乡下抚养,直到三岁时妈妈来看我和我姐姐,我一见到妈妈就哭,姐姐一见到妈妈就跑,我们姐弟两个都以为来了个陌生人,后来才知道那是妈妈。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是傻到连妈妈都不认不出来了。
五岁时我去上学前班,正是玩性大发的时候,一下课就一马当先的冲出去开口就是:“过来玩。”一次下课回家看见一条狗,我不分是非,抬腿就踢,幸喜狗主在旁,才得以保持住小命,小小年纪的我真是真是胆大包天。
六岁时,我坐在车上,前往去城市小学的路上,我在车里左看右看,这还不是夜晚,我也从未晚上出行也从未坐过车,我把这认为是有脚的房子,真是没见识哦。
11岁时也就是现在六年级冲刺时的阶段,我很相信我的水平能考上二中和我姐姐同一个学校,所以我还要不断地加油,为自己的升学做准备,真是自信满满的自己。
这就是我,我就是付多巍,但愿我能上二中,你们也一起加油吧!
本人姓陈,名诗敏,乳名不详(大概没有)。今年十二。自五岁以前,在外婆家度过。六岁上学,约莫在家学了一年。
约莫我六岁的时候,我们和红霞姐姐一起到下面去玩,直至正午,我们这才回家。结果在路上偶遇妈妈,被捉回家中。
妈妈让我们跪下,约跪了一小时,妈妈教育我们时,我们鬼哭狼嚎,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哪!最后,妈妈受不住我们杀猪般的尖叫,直叫我们别叫了,再叫就打。迫于妈妈的威胁,我们只好妥协了。
我们俩起来的时候,腿都麻了,哎呀,这滋味真是不好受呀!
逐渐的,我们长大了,顽皮的性格也收敛了许多。
我上学后,学习自认为不差,一般也有九十分左右,乃至老师对我的态度不差。在下当学习委员有四。五年了吧,反正我不止当过学习委员就对了!
我也偶尔写一些作文,也受到过老师的表扬,和同学们的关系也比较融洽吧!
今后的事情今后说,现在就bye bye喽!
项羽自幼与叔父箱梁长大,据史书记载他身高力达,力能扛鼎。生于战国末期,长于秦朝时期,二十四岁便遇上秦末大起义。楚国灭亡之后,项羽与叔父流亡到吴县,并要求向叔父项梁学习兵法。因自小与项梁生长的缘故,俩人仇秦之心在秦二世元年得以实践,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秦二世二年六月,项梁采纳范增之计,立楚怀王芈心,仍称楚怀王。项梁自号武信君。之后,项梁率义军大破秦军于东阿、定陶。项羽和刘邦也率军攻占城阳,略地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以一人之力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定陶之战后,秦军北渡黄河,攻打起义抗秦的赵王歇和张耳,被秦军围困于巨鹿。项羽到巨鹿后开始谋划对秦军来一场世纪豪赌,赌注就是自己的性命加上几万楚军,输则全军尽墨,身死当场;而赢则大秦的天下。项羽立刻就发现秦军的弱点——秦军布局是王离军围巨鹿,章邯军扎住其南边,一边筑甬道输之粟一边随时对救助巨鹿的援军打击,这只队像两只虎钳,牢牢的盯死猎物。而弱点就在两钳之间的心脏。项羽要直接实施黑虎掏心战略,只有切断两只虎钳的联系,集中力量攻其一只才可以有希望获胜。楚怀王任命宋义为上将,项羽为副将,率兵救援。宋义率军到达安阳,便畏缩不前,屯兵四十六天。当时,阴雨连绵,楚军缺衣少粮,处于困境之中。项羽当机立断,一剑杀了宋义,迫使楚怀王任命他为上将军,并命他立即挥师北上救赵。为了得到更多的情报,让秦军露出破绽。项羽先派英布,蒲将军带上自己的两万人马渡河进攻秦军甬道。英布,蒲将军不负所望,战斗击败看守甬道的秦军。从这场小胜利,项羽看到秦军的问题所在——甬道虚弱,而章邯军疲惫不堪,决定抓住时机全军进攻秦军,这个时候陈余又派人向项羽请战,项羽同意了。正好让陈余做出救赵的姿态吸引王离军的注意。后渡过一条通往赵国的漳河,但由于寡不敌众,士气低落,项羽遂命令军士凿沉渡江用的船只,打破吃饭用的铁锅,身上只带三天干粮,军士们个个以命相抵,士气大振,大破秦军。
朝末年,纲绝维弛,群雄并起,其间项羽凭借灭秦巨功分封天下,称霸诸侯!而灭秦的另一主角刘邦却被封在偏远的汉中巴蜀之地。汉二年,刘邦因不满汉中之地毅然出兵定三秦,东向伐楚,而此时,项羽大军正在东边平定齐国之乱,后方空虚。刘邦抓住这个机会大举东进,一路上所向披靡,兵锋直指项羽的都城彭城。项羽把大部队留在齐国迷惑刘邦,自己运用骑兵的机动性,绕道彭城西南的萧县。等待刘邦诸军全部进入彭城,混乱不堪,而且大将忙着部署北边建立防御,刘邦等主帅松懈的最佳时机。开始西出萧,向东进攻彭城。项羽选择的是早晨发动偷袭。选择早晨看得出项羽对时机把握的老辣,早晨敌人尚在睡梦中,正处于最疲惫的时候,突然遭遇大规模偷袭,其慌乱可想而知!而自己可以利用早晨天亮明了敌方情况,选择合适有效的战术最大消灭敌人。很多偷袭喜欢放在夜里,这样有利掩藏行踪。但是项羽此次不光要造成敌方混乱,更要全歼敌军。
项羽与刘邦订立和约后,立即率军东归。刘邦也打算西撤,但张良、陈平一致反对,说:“汉有天下大半,而诸侯皆附之。楚兵疲食尽,此天亡楚之时也,不如因其机而遂取之。今释弗击,此所谓养虎自遗患也。”于是刘邦决定毁约追击楚军,并约韩信、彭越南下会师,合力击楚。
汉高祖五年十月,刘邦引军追击楚军至固陵,韩信、彭越均未赶来。楚军返身发动突然进攻,汉军不支,退入壁垒固守。但项羽未能乘胜扩大战果,进一步围歼汉军,而与之对峙于固陵,这样就使刘邦得以喘息待援。为使韩信、彭越安心助汉击楚,打败项羽,刘邦采纳张良的建议,封彭越为梁王,明确并加封了2人的封地。韩信、彭越2人果然率部前来会师。十月下旬,韩信引兵进占彭城,同时攻下楚地许多地区。被刘邦封为淮南王的英布也遣将进入九江地区,诱降了守将、楚大司马周殷,随后合军北上进攻城父。刘邦也由固陵东进,形势对楚极为不利,项羽被迫向东南撤退。
十一月,项羽退至垓下,筑垒安营,整顿部队,恢复军力,此时楚军尚有约10万人。十二月,刘邦、韩信、彭越、英布4路大军会师垓下。韩信军30万,分3路首先与楚军接战,韩信居中路,进攻失利,向后退却,同时命左右两翼投入战斗,楚军受挫,韩信又返身冲杀,3路合击,楚军大败,项羽被迫入壁而守。韩信遂指挥各路大军将楚军重重包围,楚军屡战不胜,但汉军一时也难以彻底打败楚军。为了尽快取胜,张良用计,让汉军夜夜高唱楚歌,瓦解楚兵斗志。项羽夜闻四面皆楚歌,以为楚地已尽为汉所得,眼见大势已去,便乘夜率领800精锐骑兵突围南逃。天明以后,汉军得知项羽突围,乃遣5千骑兵追击。项羽渡过淮水后,仅剩百余骑相随,行至阴陵因迷路耽搁了时间,被汉军追及,项羽突至东城,手下仅剩28骑。项羽指挥这28骑,将汉军骑兵杀得人仰马翻,再次杀开一条血路,向南疾走,至乌江边,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乃令从骑皆下马,以短兵器与汉兵搏杀,项羽一人杀汉军数百人,自己身亦被十余创,最后自刎而死,年仅31岁。项羽死后,汉军全歼楚军,楚地皆降汉,独项羽原封地的鲁人不肯投降,后刘邦将项羽首级示鲁,鲁人乃降。至此,历时4年半之久的楚汉战争终以刘邦的胜利而告终。
汉高祖六年二月,刘邦称帝,建立西汉_。
胡乐奕,女,11月18日出生于宁波市妇儿医院。此人曾就读于鄞州区第二实验小学,集钢琴、素描、舞蹈、美声等多种才艺于一身,现与笔者一同在兴宁中学读书。
她生就一副清秀文静的面容,白净水灵的肤色,一双干净的眸子眸色黑亮,眼底融进明净的剔透的光。倘若望进那清澈的双目深处,你便能捕捉到她与外貌相称的恬雅与文静。她生性安静,与人说话的声音轻而软,刻意提高音量时也不显聒噪。初中一年,她留给大家的印象一直是安静、文秀。
不过,她并不沉默寡言,更不冷漠。她一直是我们班的“交际花”,和朋友相处得体大方。在我们班,她担任纪律委员的职务,虽然上台管理班级纪律时并没有吼得地动山摇,但一直都是静静地环视着整个教室,认真而严谨地记下讲话的同学,因此,她曾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居委会胡阿姨”。
别看她平时沉稳持重的,可日常生活中也会犯迷糊,干一两件傻得可爱的事。就拿前几天的万圣节当晚来说吧,她所在的小区刚好在举办活动,她开窗观摩了一会儿,结果返身回屋的时候却忘记了关窗,蚊子大军趁虚而入,她白皙的脸颊上的十几个包现在还没消掉呢。
再说说胡姑娘其他的方面吧,与她自己的性格相符,她做事认真细致,尤其在学习上极其刻苦用功,常令笔者自惭形秽,本人此刻写下这一段时朝她望去,她还一丝不苟地奋笔疾书呢。
你如果见过她在音乐课上表演钢琴的场景,就一定不会否认那时的她有多么光彩照人。少女的眼睫轻轻垂落,神情及其专注,修长的的十指在琴键上灵巧地腾挪,指间流泻出优美的音符,窗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温柔地拥抱着她,女孩认真的眉眼就仿佛发着光。
她也确实是这样一个带着光的女孩。
此人姓陈,名思瑞,他有一个外号“老表”,13岁,哈尔滨人士,现居广东佛山,在南海实验中学就读,体态丰腴,一头乌黑的头发中偶夹杂着几根白发,少年早慧的象征。
至于他这个外号嘛,是在初一开学后不久,宿舍里聊起了大家各自的家乡,他告诉我们他是东北人,那时,也不知道谁顺口就说出了“东北老表”这个外号,这就成了他外号的雏形。可是“东北老表”这个外号似乎太长了点儿,叫起来不太顺口,没过多久,小梁就先把“东北老表”喊成了“老表”了,因为简短而又顺口,于是就迅速成了他真正的外号。也有人会叫他老班,因为他一直都担任我们的班长。
他为人幽默,经常会与朋友开玩笑,有时候也利用梗来聊天,还曾一度把别人拉入二次元世界。在宿舍,他就放得更开了,丝毫没有一点班长的威信,由此成了我们的重点“手贱”对象。他也不会不开心,反而会与我们一起玩。有时,老表也会“凡尔赛”,举两个例子:第一次,他初一时对我们说他的学习不是很好,一检时,他的成绩的确不起眼,可是二检时,他一下就飞到了前十,随后的考试中,他也没有从前十跌下来过。第二次事是最近的一次考试中,他说他退步了很多,好奇心驱使我们去看了一下,班上前九,他管这叫退步了很多。
虽说老表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但是在办正事的时候,他可不会这样,比如在学习上。上课时他听得非常认真,与老师的互动也非常积极。就算他身边有人开小差,他也不会受到影响,只是去提醒别人要集中注意力,好好听课。自习课时,他做作业也非常认真,他同样很热心,会教别人题目,在别人有困难时也会主动帮助。
老表也不愧是东北人,打篮球的时候也同样生猛。有一次,他抢篮板时猛得一跳,因为壮,在空中就把别人挤到了一边,成功拿到球,并在跳下来时挤飞了一个人,这下好了,谁也不敢和他抢球了。
这就是老表,一个幽默风趣又不失严肃,总能令人对他产生亲近感的人。
本人姑娘一名,额无刘海,一个高马尾扎在脑后。双眼不大,但鼻梁挺高,驮着个黑框眼镜。嘴唇泛红,下巴还算挺尖,自以为长的清秀。出生了12个春秋。
小时候的我可称为一头名副其实的散养猪,胖嘟嘟的,乖巧可爱。并且在妈妈忙活工作的时候,自己吃喝玩乐睡,一点也不给妈妈添乱。
处在幼儿园大班时期的我自信大方,口才十分不错。还记得那一年幼儿园老师还让我去担任六一儿童节的主主持人。那时我盛装出场,主持内容声情并茂,得到老师、同学和家长的一致的称赞。
时光飞速流逝,我也成长了许多,不再那么懵懂无知,变得成熟了一些。从前几年开始我开始接触乐器,我学习了钢琴。也正是因为钢琴这一门才艺,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让我了解了许多乐理知识,体会到了沉浸在音乐里的乐趣。
小学六年级的我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这时我突然认识到朋友的重要性,当然我也有自己的闺蜜。每一件小事,无论是有趣的还是气愤的、难过的都可以向她们倾诉。最近我们的学习任务也越来越重了,不过我和闺蜜已经下定了决心,认真完成作业,提高各科成绩。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独一无二的,而我的成长历程也是独一无二的。
我的母亲,一位普通的女子。不过是浩瀚宇宙的一颗星星,碧蓝沧海里的一朵浪花,可是母亲,在我生命中盛开了一朵绚烂的花。
母亲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里,外婆对她十分严厉,经常骂她,但母亲和我说起这些的时候,却总是笑着的,她说,尽管外婆对她那么严厉,她也从未埋怨过外婆,因为外婆也是他的母亲。况且现在外婆对她很好,小时候家庭条件不好,现在慢慢在好起来。
因为母亲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而且上头还有两个哥哥,家里并没有钱供他上学,那时候只要有一个健康的身板基本上都能找着工作,所以对知识的渴望度并不是很高,这也导致了母亲之后去厂里上班也是大字不识几个的。母亲跟我说她那时候就特别后悔,他说如果小时候多求外婆一下,可能上班的时候也不至于什么字都看不懂。
后来她遇见了我父亲,生下了我和弟弟,母亲初为人母,父亲初为人父,她说啊,我出生的时候,父亲一听到是女孩,可把他高兴坏了,笑得像个傻小孩一样。等到我上了学,识了字之后,我就变成母亲的小老师了,我教她拼音,教她识字,慢慢的,母亲识的字就越来越多了,人也变得越来越有自信了。
很多次,母亲语重心长的跟我说:“因为我没读过书,我知道这种痛苦,同时我不希望这又伴随着你们,所以对你们的管教也是挺严格的,尤其是在读书这一方面,我不希望你们将来回忆起来的时候全是遗憾,我希望将来的你会感谢现在这么努力的自己。”没错,母亲对我和弟弟学习这一方面一直十分执着,她不愿让我们走她的后尘。
我问母亲儿时的梦想是什么?他笑了笑,说:“儿时不敢抱有太多的梦想,唯一的就是长大后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在属于自己的家中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生。”母亲很温柔,连她儿时的梦想也如此的温暖,对生活,她热爱,对亲人,她关爱,这就是我的母亲。
虽雁过无痕,岁月无声,白驹过隙的时光在不着痕迹地流动着,但我依旧记得那些琐碎的温暖,那个普通的女子,我的母亲。
潘迎迎,女,汉族人。生于20_年9月22日,正值豆蔻年华,喜好听音乐、看小说。既有处女座的强迫症,在也有从母亲大人那遍传的懒散,现三中804班就读,担生物课代表一职。
喜欢卡农的百听不厌。因为它的曲调相旋得都能透露出一丝庄重优雅,喜欢天空之城的干净纯洁。因为当一首曲子成为某个故事的部分,又将有一份别样的美丽,更喜欢梦中的婚礼的凄美动人。因为它每一个音符都扣人心弦,每当听完一首歌,就好像听完了一个故事,原本很闹腊的一个人就这么平静了下来。明明是一个懒到能睡到中午十二点的人。却也会为了一本想看到的小说而跑到离家很远的图书馆借阅。往往是常常在图书馆一呆就是三,四个小时。
或许是因为处女座的关系,有点小小的强迫症。每个本子的第一张总定着不写。课堂上讲的内容总先记到书上,课后再在笔记本上整理。比如语文的课本总是被涂画的乱糟糟,笔记本却干净得多,而且有时如果手感不好就不把笔记记在本子上了,那时写的字没有手感好的时候写的字好看。
因为大概是在家听音乐和看小说都不说话,感久了。在学校就变成了一个话唠,通常下课只要有人在我旁边,不管他听不听我,都要说个不停:“我真是个天才,这么难的题都解出来了,你会写吗?你会做吗?要不要我教你?哈哈哈,你连这么简单的题都不知道”
身为生物课代表,其实将作业收齐本就是份内的事情。却被生物老师一顿夸。自此以后就越发认真,除了布置作业外还会留下一些背诵的任务,不定时抽查。
一个平时总是嘻嘻哈哈的人却也有自己的小烦恼。圆圆的脸肉肉的手和粗粗的大腿使她位列微胖人群之中。跑步总坚持不下一圈就想坐下休息。每每想起同伴的调侃,嘴上说着无所谓心里却总想着去减肥,却又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毅力,最后不了了之。
这样既有优点也有缺点的人虽称不上完美,但只要有心改正缺点。找准奋斗目标,就能收获更棒的自己。
她姓周,名奕汝,是我在初中生涯里要好的朋友。
她的长相说普通又不普通,说出众又不出众。让我一眼就认出是她的是一副大大的圆框眼镜,拿起来很重,镜片用某种金属材料框住,看上去价格不菲(跟我的眼镜)。再来说说她的皮肤。她的皮肤白皙,是我怎样涂防晒霜都达不到的。有些人正因为她的皮肤问她要美白经验。她的眼睛小小的,但却不是那种失比例的小,单眼皮的眼睛显得乖巧,呆萌,鼻子高挺,又是我这个塌鼻子羡慕不来的。嘴唇的形状很特别,厚厚的,乍一看,还有点像某个杨姓女星的嘴唇。我最想吐嘈她的是,她称她的腿粗,去年初一的裤子都穿不进。可她穿那条初一的裤子是绰绰有余,腿也显得贼细,跟90斤的女生没有区别!我很气愤。
她是多才多艺的女生。学过书法、青描、水粉、水彩、儿童画……所以她的美术功底很高,在小学的时候担任黑板报工作。初中时,也展现过她优秀的美术天赋。但某些方面可能不咋地,就比如舞蹈,学了五天便放弃了,正所谓“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下面来说一下她的爱豆,我觉得很有必要来谈论一下。这个善变的女人,一共拥有十二个爱豆(还删去了很多)。看见一部电视剧里有帅哥、美女,便三分钟热度地去关注、粉他们。但一个月过后,她又可以说:“哦,某某某啊,已经不是我爱豆了,我只有十二个爱豆。”我对此感到十分无话,但又觉得很有意思。但我觉得,尽管他对那十几个所谓的爱豆抱有走马观花的态度,但她对一个人的关注至始至终都不会变——王俊凯。虽然我对王俊凯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当我跟周奕汝讲起王俊凯的事时,她的眼睛总是在发光。每每讲到王俊凯的事,她都能源源不断地讲下去,感觉能讲个三天三夜,在学校里面遇见别的“小螃蟹”(王俊凯粉丝的名字),她都能兴奋大半天。
我们有个共同的爱豆团——blackpink,按周奕汝的话来说,这里面的四个韩国女爱豆都是她的老婆。我们因为在校园广播站没有听到她们的歌,而逐渐不期待广播站的到来。但直到有一天,我们在一条回教室路上的垃圾桶旁听到了其中一位成员jennie的《solo》!本来根本不在意的她一听到熟悉的前奏,便兴奋地上蹿下跳。对,我也兴奋地哭出来了。过路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两个在垃圾桶边蹦跳的人……
这就是周奕汝,一个多才多艺的追星女孩。
红楼梦人物小传
《红楼梦》中的人名,大家记住谁了?该小说一共有多少位人物呢?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林黛玉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林妹妹冰雪聪明,诗词妙语信手拈来。她真诚无限,她为了爱情柔肠寸断,泪终不干;她才华横溢,无人能比,气质忧郁,人见人怜。黛玉的美美在忧郁凄凉,绝不掩饰做作,眼里揉不得沙子,心里装不下尖埃。黛玉虽然令人感到是任性、多疑、敏感、小心眼的,但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她正是用她这种独特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林妹妹的性格完全印证了宝哥哥的那句“女儿是水做的骨肉”。她冰雪聪明,诗词妙语信手拈来;她敏感多疑,曾因为宝玉的丫头误了为她开门而悲吟《葬花词》;她对未来充满幻想,希望能与宝玉比翼双飞……一个不折不扣的水一般的女孩!
因母亲去世,外祖母怜其孤独,接来荣国府抚养。后父亲也因病去世,成为孤儿,虽有贾母疼爱,但她生性孤傲,天真率直,与宝玉是姑表兄妹,和宝玉同为封建的叛逆者,从不劝宝玉走封建的仕宦道路。她蔑视功名权贵,当贾宝玉把北静王所赠的圣上所赐的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她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她和宝玉有著共同理想和志趣,真心相爱,但这一爱情被贾母等人残忍地扼杀了,林黛玉泪尽而逝。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薛宝钗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任是无情也动人。
气质特点是“典雅、靓丽、稳重、玲珑”,林妹妹的气质特点是“娇美、飘逸 机敏、忧郁”。“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首诗把两人的特点集中在一起。宝姑娘稳重大方,八面玲珑。对上尊重顺从,对姐妹稳重宽容,对下平和亲近。宝钗装愚守拙,罕言寡语,左右逢源,如鱼得水,温柔敦厚的仪范中掩盖着野心。宝姑娘稳重大方,八面玲珑。她对不同的人自有一套不同的“社交”方式:对贾母、王夫人这样的“权威人物”,她尊重顺从得近乎巴结;对大观园的其他姐妹,她表现出的是“宝姐姐”的稳重和宽容(虽然心里不一定这样想);对下人,她又显得平易近人,不端架子。所以在大观园里,她是极有人缘的一位小姐.
薛姨妈的女儿,王夫人的外甥女,与宝玉是姨表兄弟,家中拥有百万之富。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她热衷于“仕途经济”,劝宝玉去会会做官的,谈讲谈讲仕途经济,被宝玉背地里斥之为“混帐话”。她恪守封建妇德,而且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她挂有一把錾有“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金锁,薛姨妈早就放风说∶“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方可配”,在贾母、王夫人等的一手操办下,贾宝玉被迫娶薛宝钗为妻。由于双方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贾宝玉又无法忘怀知音林黛玉,婚后不久即出家当和尚去了。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王熙凤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气质特点是“高雅、尊贵、聪明、干练”。“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她善于察言观色,头脑灵活,处变不惊,主意层出不穷;她聪明过人,善用手中的权力,可谓是机关算尽,尽显风流。凤姐聪明能干,管理着贾府的上上下下,这对于一个年轻的主子媳妇来说着实不容易。她善于察言观色,也喜打小算盘,可谓“机关算尽”;她头脑灵活,点子多多,曾想出“偷天换日”的法子把宝钗嫁给了宝玉。除此之外,她也有重情的一面,对大观园里的姐妹非常照顾。
贾琏之妻,王夫人的内侄女。长著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家的女儿和某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体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王熙凤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加速贾家的败落,最后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李纨
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讯!再休提绣帐鸳衾。只这戴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后人钦敬。
性格特性:李纨是贾府寡居的少奶奶,也是《红楼梦》中最有母性特点的角色,她性格温柔,且宽容忍让;她对儿子贾兰爱护有加且寄予了很大的希望,非常有家庭观念;她于大观园的姐妹们和睦相处时时关照,组织“海棠诗社”时她不但支持而且自我推荐“掌坛”;她踏实本分,不搬弄是非……
李纨字宫裁,贾珠之妻,生有儿子贾兰。她出身金陵名宦,父亲李守中曾为国子祭酒。她从小就受父亲“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育,以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几个贤女便了,每日以纺织女红为要。贾珠不到二十岁就病死了。李纨就一直守寡,虽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不闻不问,只知道抚养亲子,闲时陪侍小姑等女红、诵读而已。她是个恪守封建礼法的贤女节妇的典型。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元春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芳魂销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
性格特性:元妃身份高贵,可以算得上是贾家飞黄腾达的靠山。书中对元春的描写并不多,而她真正出场的次数就更少,不过,从对其正面和侧面的描写来看,这位生活在皇宫的养尊处优的皇妃言谈举止雍容大度,有着身为“娘娘”的贵气和霸气。
贾政与王夫人之长女。自幼由贾母教养。作为长姐,她在宝玉三四岁时,就已教他读书识字,虽为姐弟,有如母子。后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吏。不久,封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贾家为迎接她来省亲,特盖了一座省亲别墅。该别墅之豪华富丽,连元春都觉太奢华过费了!元妃虽给贾家带来了“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但她却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时,她说一句,哭一句,把皇宫大内说成是“终无意趣”的“不得见人的去处”。这次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惜春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性格特性:“俏皮、可爱、古怪、独特”。“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她不似迎春柔弱,不似元春高贵,不似探春强量,不似宝黛多才,但思维特例独行,做事出人意料。惜春性格古怪,有些孤僻,这一点与妙玉有些相似,所以在大观园她和妙玉的性格比较相合,妙玉曾走出“禅关”,同惜春她下棋。此外,惜春有绘画天赋,而且特例独行,做事出人意料(最后出家为尼)。
因父亲贾敬一味好道炼丹,别的事一概不管,而母亲又早逝,她一直在荣国府贾母身边长大。由于没有父母怜爱,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心冷嘴冷。抄检大观园时,她咬定牙,撵走毫无过错的丫环入画,对别人的流泪哀伤无动于衷。四大家族的没落命运,三个本家姐姐的不幸结局,使她产生了弃世的念头,后入栊翠庵为尼。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迎春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中山狼,无_。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性格特性:她为人心地善良,但脾气懦弱,所以时常被人欺负,嫁入孙家才一年便被折磨至死。她性格温和忍让,但反应有些迟钝,骨子里有点认死扣。
贾赦与妾所生的,排行为贾府二小姐。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垒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实际上是拿她抵债。出嫁后不久,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气质特点是快乐、精明、秀美、才高“。”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她志向高远,精明能干,清醒机敏,处事果断。综合能力,胜人一筹。探春在贾家虽为庶出,但非常聪明能干,曾以出色的能力管理过偌大的贾府。她活跃且好奇,”海棠诗社_就是在她的提议下组织起来的;她性格乐观,虽远嫁他乡仍勇敢面对,而且反过来劝慰家人。
贾政与妾赵姨娘所生,排行为贾府三小姐。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她的封建等级观念特别强烈,所以对处于婢妾地位的生母赵姨娘轻蔑厌恶,冷酷无情。抄检大观园时,她为了在婢仆面前维护作主子的威严,“令丫环秉烛开门而待”,只许别人搜自己的箱柜,不许人动一下她丫头的东西。“心内没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得这一点,对探春动手动脚的,所以当场挨了一巴掌。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贾探春远嫁他乡。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妙玉
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孤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性格特性:妙玉生性清高孤僻,黛玉和宝钗都知道她“不喜多言”。她喜欢宝玉但不敢坦白也无法坦白;她才华横溢却不愿表露,其实她既有诗才(曾补充了黛玉和湘云的“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又懂音律(听到黛玉弹琴曾忧虑说“恐不能长久”)。而且,她有严重洁癖,
苏州人氏。她祖上是读书仕宦人家。因自幼多病,买了许多替身〈旧时迷信认为命中有灾难的人应该舍身出家做僧、道,有钱人家买穷人家子女代替出家,叫替身〉,皆不中用。只得入了空门,身体才好,故一直带发修行。她极通文墨,极熟经典,模样又极好。十七岁时随师父到长安都修行,师父圆寂后,被贾家请入栊翠庵带发修行,但她“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巧姐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村妇,巧得遇恩人。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性格特性:对王熙凤女儿的描写,书中的笔墨实在太少,但既然把她归入了金陵十二钗,我们也把她猜一猜吧。她小时候曾与刘姥姥带来的板儿互换手中的玩物,应属单纯外向型性格,而且爱玩;她在贾府败落的危难时刻得到刘姥姥的救助,虽救她的人是刘姥姥,但她自己也有自救的意识。
贾琏与王熙凤的女儿。因生在七月初七,刘姥姥给她取名为“巧姐”。巧姐从小生活优裕,是豪门千金。但在贾府败落、王熙凤死后,舅舅王仁和贾环要把她卖与藩王作使女,在紧急关头,幸亏刘姥姥帮忙,把她乔装打扮带出大观园。后嫁给一个姓周的地主。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史湘云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
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史湘云是贾母的侄孙女。虽为豪门千金,但她从小父母双亡,由叔父史鼐和史鼎抚养,而两个婶婶对她并不好。在叔叔家,她一点儿也作不得主,且不时要做针线活至三更。她的身世与林黛玉有些相似,但她没有林黛玉的叛逆精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宝钗的影响。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爱淘气,甚至敢于喝醉酒后在园子里的大青石上睡大觉。她和宝玉也是好朋友,在一起时,有时亲热,有时也会恼火,但她襟怀坦荡,从未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后嫁与卫若兰,婚后不久,在一番充沛流离的生活后与宝玉相遇,并成为夫妻,最后在贫病中死去。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秦可卿
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秦可卿,贾蓉之妻。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儿,小名可儿,大名兼美。她长得袅娜纤巧,性格风流,行事又温柔和平,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但公公贾珍与她关系暧昧,致使其年轻早夭。其人身世极为神秘,且其房内所摆的物品没有一样不是大有来头,即使是贾宝玉恐怕都没有这个资本!而有一次周瑞家的替薛宝钗送宫廷的十二钗花给各个人时她看到那钗花竟拽着它哭了,若说是感激那是不可能的,她并非没有得到过。死后那些和她比较亲近的几个人居然都没有人反对她用只有皇族之人才能用的樯木做棺材,更何况她用的那份樯木还是原本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后来因变故而退了的,这种连贾母都不敢用的东西却被她一个应该说是比较渺小的蓉_奶用了,却无人反对,皇室里也全无反应,说实话,恐怕可卿原系皇室之女!
“你,洁蛋,给我坐好!”老师大声朝洁蛋这边吼道,“我问你,she went to shanghai。对画线部分做出提问。怎么变?”“嗯……嗯,where……嗯……”“你给我站着!”新来的实习老师看出了我开小差,气得火冒三丈。这次,老师正在讲新课,可是,我的心思早就跑到了内蒙古大草原去了。
“叮铃铃……”终于熬到了下课。洁蛋撒腿又要往外跑,刚出了门口,好像有一种吸引力,又把洁蛋吸回了教室。咦,原来是语文老师。老师洪亮的声音在洁蛋的耳旁响起:“怎么当的语文课代表啊?还不快抱作业!”我赶紧抱起那一大摞作业。高高的作业淹没了我瘦小身影。“哗……”唉,心思飞到蒙古包里去了,作业撒了一地。这时,姚可菲来了,及时帮我捡起,幸亏没被李老师看到。
星期六,我做了一上午的作业,终于做完了。我从作业堆里“钻”出来,伸了伸懒腰。妈妈说:“给你钱,买西瓜去。”洁蛋到了超市,学着大人的模样拍了拍西瓜,每一个西瓜都发出了同样的闷响,我想:这西瓜一定都不错。然后,随便挑了一个,付了钱,便扬长而去。回到家一看,洁蛋脑子差点崩裂:西瓜还没有熟呢!
洁蛋有一个天大的缺点,就是——粗心。有一心,数?老师在课上问到:0×365=?。我脱口而出,说:“0×365=365。”“哈哈哈……”班上顿时发出了一阵爆笑。数学老师火了“数数手指头!”我装模作样的数了几个手指头,然后嘴一歪,说“就是365嘛!” “哈哈哈,哈哈哈……”笑声再次响起。“是0!”一位同学回答到。“对了!”老师这才消了气,然后语重心长的说对洁蛋说:“你以后可要细心,假如考文轩就差那一分的话……”老师说的这话我早就听烦了,耳朵都起茧了。真想拿棉花堵上耳朵。
不过,洁蛋还是有优点的。有一次,她看书入了迷,结果忘了吃饭,妈妈叫了她好久,她才回过神来。
我在“蛋蛋家族”里叫洁蛋。我是“洁蛋”,“洁蛋”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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