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3-20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1-26 21:18: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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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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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属于弱势群体,中央连续八年关注“三农”问题,加大农村的投入力度,现阶段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的收入也有较大的提高,但农村的养老、医疗、教育等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以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如果农牧民集资建房费用仍按照城市建房收费,农民承担的费用较大,总体上,调查认为农牧民集资建房发生的费用应与在宅基地上盖房相当。目前,农民急需集资建房方面的政策支持依据,如土地划拨、基础设施建设、旧房拆迁等等。
一、基本情况 非法集资是我国经济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痼疾,近年来呈现高发、蔓延、变异的态势。五年来,江宁区公安分局累计接到非法集资警情 1500 余人次,抓获犯罪嫌疑人 64 人;区法院共审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 18 件,涉案金额近 40 亿元。20_ 年以来,_共接待涉及非法集资的人民来访、来电 17 批次,349 人次。今年 1-10 月份,全区非法集资立案数量已经超过 20_ 年全年立案数量,仅次于五个城区,排名全市第六。这些案件和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随着中央打击非法集资、化解金融风险的力度不断加大,各类隐患逐渐浮出水面,各类金融产品特别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爆雷”的风险进一步增大,给全区处非工作带来较大压力。
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全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妥善化解金融和社会风险,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在机制建设、风险排查、打击查处、宣传教育、推进专项整治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我区金融和社会风险总体可控,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处非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发改、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等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道、园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与区金融办合署,由常务副区长担任主任,各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加强全区处非工作的组织协调。先后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源头管控工作机制、舆情处置常态化工作机制、网格化排查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区委制定下发《全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赢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20_ 年全区金融风险防控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等文件。在全区初步形成了“集中指挥、上下联动,行业主管、属地负责,打防一体、堵疏结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依法处置,压降存量。一方面,组织街道、园区和相关单位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排查企业 80000 余家,对其中近 600 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34 家列为风险企业、23 家列入风险清单。将排查非法集资等金融活动风险纳入全要素网格工作清单,依托网格开展日常线下排查,对发现的可疑线索第一时间上报。另一方面,对各类金融风险采取重点关注、约谈、核查、现场检查、整改、刑事立案等多种方式及时处置,协调有关单位加快侦办、抓捕、诉讼、审理、判决和执行各环节进度,形成打处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最大程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今年 1-10 月份,刑事立案 13 件,抓获犯罪嫌疑人 25 人,打处10 人,审理案件 9 件。
三是加强预防,遏制增量。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活动 100 余场,制作《致居民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60 余万份,清理各类广
告 16000 余条。各街道、园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组织街道社区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和物业管理人员走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有关知识,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大力加强源头管控,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敏感字样的企业,原则上不予登记,并要求窗口增加验证企业股东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进一步加强审核力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将总体风险控制在较为安全的范围之内。但是通过调研,我们认为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非法集资有变异、隐蔽的趋势。近年来,随着国家打击非法集资的力度逐步加大,大量非法集资活动打着养老、健康、科技、文旅、农业等旗号,依规办理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以经营公司的名义为其非法集资活动披上合法外衣。有些公司还属于是政府扶持的新兴行业,通过采取编造项目、宣传造势、募集资金、还本付息等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在公司资金链断裂之前没有任何征兆,无论是专业监管人员还是社区网格员都对此类活动难以甄别。
二是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对举报不支持、不主动。一方面,这些群众以老人、农民居多,手握大量现金,防范意识比较差,又缺乏有效投资渠道,容易受高利诱惑。对一些养老、健康产品不仅很难识破,还被传销手段“_”,主动为其宣传。另一方面,很多人怀着侥幸心理,明知是陷阱,但总认为不会在自己身上“爆雷”,想要赚钱离场。这类人群往往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容易发现问题,但是知情不报,加大了第一时间发现风险的难度。
三是对非法集资的处置缺少有效手段,处置不当较易引发群体事件。非法集资活动在立案前主要是由金融办牵头,联合市场局开展调查,既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也不能进行行政处罚,造成工作比较被动。立案后,由于司法机关介入的滞后性,面临涉及群众多、时间跨度大、异地流窜等情况,增加了侦办的难度,涉案资金也容易被转移,导致资金追缴难,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四是各部门间信息不够畅通。各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导致信息不对称,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比如有的涉案人已经出现苗头问题,但是由于上报不及时、系统不联网,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时仍然不受限制。再比如,针对变异、隐蔽的非法集资活动,行业监管部门往往更为专业,但是相关部门间缺乏沟通,执法监管人员的主动性、敏感性不够强,导致很多问题不能第一时间被发现。
五是互联网金融监管乏力。对以 P2P 网贷为主的互联网金融活动监管存在一定困难,国家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监管体系还没有跟上,监管责任不够明确,地方政府在履行监管职责时没有执法权,缺少有效抓手。区县一级的网信监管队伍整体力量还偏弱,各行业监管部门,特别是市场、金融部门的网络舆情监管队伍还要加强。
四、几点建议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有关精神和具体部署,坚决打好处置非法集资这场硬仗。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充分认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面临的复杂形势,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遏制增量风险和输入性风险。民政、卫生、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本行业执法监管,及时上报可疑信息。进一步落实街道、园区属地责任,发挥“全要素网格”功能,不间断开展风险排查。对新注册在我区的投资、理财、养老等性质的公司严把注册关,确需注册的要做好事前调查,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金融风
险。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金融、公安、法院、行政审批、市场、信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和资源优势,强化整体联动,减少排查盲点,防止相关人员利用制度漏洞逃避监管。
2.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全民参与。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利用一切宣传媒介,采取案例剖析、有奖竞答等群众更能接受和记住的方式,为群众详细介绍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种类、形式、危害性以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等相关知识。特别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切实提升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同时,要帮助群众了解更多合法的投资理财渠道,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以平常心态对待投资理财。网信、市场等部门要保持打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力度,通过一方面加强正面引导,一方面严控负面信息,努力在全区形成抵制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3.进一步前移工作重心,坚持打早打小。一方面要严控,发动群众力量,拓宽举报渠道,运用一切有效手段,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让非法集资无处藏身。对发展明显过快、许诺高收益的公司重点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当场约谈整改,不定期“回头看”,确保监管执法到位。扎实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联合公安、交通、银行等部门加强监控,督促制定偿付方案,防止风险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要严打,坚持露头就打、从严从快、依法严惩,加强公检法衔接,集中精锐力量做好重点案件立案、侦查、诉讼、判决和执行,牢牢掌握案件侦办和处置工作的主动权。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和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鉴别能力。“早发现、早处置”是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原则,随着非法集资活动日趋隐蔽,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对部门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对执法监管人员,重点从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入手,提高排查、甄别、处置的能力。对基层工作人员、网格员,重点从案例教学、宣教方法入手,提高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敏感性和日常开展宣教工作的能力。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5年来,通过国家和自治区及地方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但由于原有基础设施条件差,缺乏整体规划和大量的资金投入,“村容整洁”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发展“短板”。另一方面,与其将大量的资金分散投到各村,将来在推进城镇化中可能闲置,不如一步到位,将政策、资金直接用到城镇化推进中,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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