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3-20
2023-07-05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1-30 10:32:3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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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原告:
住所地: 组织机构代码:
诉讼请求:一、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购房款 元,
利息 元。
二、本案所有诉讼费用、邮寄送达费用均由被告 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在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后 日由买方支付全部房屋。原告在 年 月 日向被告交付了房屋,并办理了相关将交付登记手续,但被告至今仍欠房款 元没有支付,该款项至今产生利息 元(计算公式),经原告多次索要无果,无奈只好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 致
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答辩人:杨某胜,男,xxxx年x月xx日生,汉族,xx省xx县旧县镇xx村一组人,现住xx市xx区xx镇xx村刘家堂房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某某铝塑门窗厂。住所地: 投资人:谢某。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不服xx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xxxx)东开民二初字第xxx号判决书提起上诉一案,针对对方上诉请求,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xx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xxxx)东开民二初字第xxx号判决,程序合法,实体认定正确,应予以维持。
一审法院作出的“原告xx某某铝塑门窗厂与被告杨某胜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的判决,是一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案件证据,作出的认定,合法有效,应当予以维持。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一审过程中,答辩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投资人谢某签字的住院发票、答辩人与谢某的谈话录音资料以及一审法院以答辩人申请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公安分局吹笛派出所调取的出警证明,足以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况且,在xx电视台“新闻xxx”节目中,被答辩人的投资人谢某在记者采访中,表示答辩人事故系答辩人违规操作造成,实际上已经认可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因而,对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予以确认。
三、被答辩人负担案件上诉费用。
综上,被答辩人作为用人单位刻意否认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是在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要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杨xx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制作民事答辩状注意事项
制作民事答辩状,特别注意的是要有针对性,一是要有的放矢地予以说明、反驳和答解;二是在答辩中同时阐明自己的观点、主张和根据;三是根据依法论辩,不能无理狡辩,如果对方的指控或上诉的确有理,并有事实根据,不应当一概否认,需要解释的可以作解释性说明 。
委托人: , 男, 汉族, 出生于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住 ,
单 位: 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 师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包括:
1、代为调查、收集和向法院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代为申请执行、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和解、调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执行款项;
4、代为签发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
5、代为书写起诉状;
6、代为处理执行程序相关事宜。
委托人:
二○一四年 月 日
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时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明确管辖法院 对于一般非涉外、重大的民事纠纷,确定管辖大体需遵循“地域管辖到级别管辖”的顺序。 首先确定应由哪个地区的法院管辖,注意考虑:是否有协议管辖的约定、案件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 其次根据诉讼标的数额,结合各地规定确定管辖法院的级别。 掌握了民事起诉状的结构和写法,却还是无从下笔,别着急,这就为你准备了常见纠纷的民事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范本之民间借贷纠纷 向上滑动阅览 民事起诉状范本之买卖合同纠纷 向上滑动阅览 民事起诉状范本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向上滑动阅览 民事起诉状范本之离婚纠纷 向上滑动阅览 民事起诉状范本之抚养费纠纷 向上滑动阅览 民事起诉状范本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向上滑动阅览 原告: 法定代表人: 被告: 请求事项: 1 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计人民币20_1元; 2依法判决被告从20xx年9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暂计至20xx年10月30日)计人民币元; 3 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是加工、产销:肉类制品的企业。xx年xx月xx日,原告聘任被告为原告的业务员,负责xxx地区的产品销售。当时,约定了被告负责区域的货物的交付方式和结算方式为:货物由被告直接从原告的仓库提取,由被告将货物交给客户,并由被告负责和客户结算货款。被告则根据实际的提货量直接与原告结算货款。一般都是在被告提货后10天内,被告与原告结算货款。开始,被告均能按照约定支付货款。但是,20xx年6月22日,被告从原告处提取货物价值人民币9109元。20xx年7月25日,被告从原告处提取货物价值人民币10912元。两次共计货物价值人民币20_1元。被告均没有依约向原告支付货款。为此,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却无故推诿拒不支付至今。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领取货物用于销售,理应将货款及时偿还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故拒不支付至今。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具状人: 日期: 民事答辩状范本[1] 答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 就原告xx诉答辩人及聂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对本次事故答辩人无异议。 xx驾驶的车辆确在答辩人处投保了交强险,事故也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根据《交强险条例》及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答辩人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二、对原告提交的各项证据,答辩人认为: 1、事故认定书有异议。 该事故认定与事实不符。 根据原告与被告的陈述,事故发生当日,双方并未报警。 且事故发生时,被告的车辆处于停止状态,正在上下人员,原告驾驶摩托车撞在被告的车辆上。 因此,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的车辆负事故同等责任不正确。 被告在本次事故中应为无责。 2、金剑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书真实性答辩人认可,但对其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可,其鉴定结论不能成立。 (1)该鉴定书采用的鉴定时间不当。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评定总则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而本案中,原告进行鉴定时,骨折还未愈合,且需要二次手术,显然不符合鉴定标准所要求的鉴定时间。 (2)在道交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对于四肢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国家标准采用的是功能丧失说,即一肢功能丧失达10%以上的即评定为十级伤残。 而原告在鉴定时,骨折尚未愈合,在骨折愈合后是否丧失功能不能确定,因此,原告构成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不能成立,应等原告骨折愈合后再进行鉴定。 (3)后续医疗费:并未实际发生,应等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4)误工损失日、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结论均不能成立。 ①鉴定报告采用的鉴定标准错误。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2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根据该规定,国家标准优先于行业标准。 而误工日国家标准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 护理期评定标准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护理程度评定标准》(GA/T800-); 而金剑司法鉴定所在上述两个鉴定项目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却适用新司鉴协05号《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2条之规定。 ②营养期的评定没有事实根据。 加强营养,前提条件是日常饮食不足以弥补流失的营养,因此才需要额外增加营养。 所以,原告首先应举证证明自己的日常饮食结构,以证明其流失的营养不足以从日常饮食中得到弥补,其次,原告还应举证证明自己增加了哪些营养。 而在原告未举证证明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就对营养期做出鉴定,显然是在生搬硬套鉴定标准,不符合客观实际。 ③退一步讲,即使在客观上存在误工、护理及增加营养的情况下,原告也应举证证明究竟误工了多长时间,护理了多长时间,什么人护理的,护理人员有无实际工作,购买了什么补品或食品增加了营养。 而在有医嘱的情况下,应当以医嘱记载来认定原告的误工时间和护理人数、护理时间。 鉴定报告对误工、护理及营养进行鉴定,只是简单地套用了鉴定标准的规定,做为一种专家意见,仅具参考作用,不能做为定案依据。 三、对原告所主张的各项赔偿项目和费用,具体答辩如下: 1、医疗费用元、伙食补助费300元。 交强险系分项限额赔偿,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伙食补助费,限额10000元,答辩人可以在10000元限额内赔偿原告该两项赔偿项目。 2、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因鉴定时间不当,结论不能成立,且后续治疗费用未实际发生,故答辩人不予认可。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因鉴定结论不成立,答辩人对原告依鉴定结论计算的数额不予以认可,应以医疗机构的医嘱规定进行计算。 4、交通费1000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交通费仅限于受害人因就医或转院而发生的费用,,在有公交车的情况下,应优先乘坐出租车。 原告就医、出院各一次,即使乘坐出租车,也不会超过100元,因此,主张1000元明显过高,答辩人认为应以100元为准。 5、鉴定费:不属于交强险承担范围,且鉴定结论不能成立,故答辩人及各被告都不应承担。 6、复印件: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系原告因诉讼而支出的费用,且不属于法定赔偿费用,故不予以认可。 7、诉讼费及送达费: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答辩人系根据法律规定参与本案的诉讼,不是侵权人,承担的不是侵权责任,故不承担该费用。 上述意见,请法庭采纳。 此 致 米东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民事答辩状范本[2] 答辩人:xxx 地址 :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集团公司打渔村10-1-5-13号。 答辩人因xxx诉蒋伦芳的遗赠纠纷案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xx所立遗嘱的`内容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利, 1、xx所立遗嘱系违反社会公德的无效遗赠行为。 按照《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遗赠人xx与被告xx系结婚多年的夫妻,无论从社会主义道德角度,还是从《^v^婚姻法》的规定来讲,均应相互扶助、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但在本案中,遗赠人从19xx年认识原告以后,长期与其非法同居,其行为违反了《^v^婚姻法》第一条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遗赠人xx基于与原告有非法同居关系而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与原告,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遗赠人xxx却无视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德,漠视结发夫妻的忠实与扶助,将财产赠与其非法同居的原告,实质上损害了被告xxx合法的财产继承权。 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其行为应属当然无效的民事行为。 2、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住房一套,系被告xxx继承其父母遗产所得,该财产系遗赠人xxx与x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xxx所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蒋伦芳将该房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陈蓉,遗赠人黄永彬是明知的,且该8万元售房款还应扣除房屋交易时蒋伦芳承担的税费,实际售房款不足8万元。 此外,在20xx年春节,xxx与xxx夫妇将该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子黄勇用于购买商品房。 对售房款部分已进行了处理。 遗赠人xxx在立遗嘱时对该房屋住房款的处理显然违背了客观事实。 泸州市纳溪公证处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仅凭遗赠人的陈述,便对其遗嘱进行了公证显属不当,违背了《四川省公证条例》第二十二条:“公证机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应作出拒绝公证的决定”的规定。 公证遗嘱应不予采信。 3、遗嘱里涉及的抚恤金不是个人财产,它是死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死者直系亲属的抚慰金,不属遗赠财产的范围; 4. 遗赠人xxx的住房补助金、公积金是xxx与xx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v^继承法》第十六条和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规则,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 遗赠人xxx在立遗嘱时未经共有人xxx同意,单独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其无权处分部分应属无效。 基于上述事实,我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请求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泸洲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答辩人:xxx 20xx年11 民事答辩状范文[3] 答辩人杨______,女,___岁,汉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厂工人,现住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 因原告李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 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 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 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 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洽。 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 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 家里的主要家务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 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 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 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 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 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 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 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 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 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 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书:本市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被告):XXX 住所地:XXXXXXx 被答辩人(原告):XX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X 职务: XXXX 住所地:XXXX 因被答辩人XXXXX公司诉答辩人XXXXX所谓物业合同服务纠纷一案,答辩人于XXXXX月XXXXX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起诉书》以及开庭传票。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诉讼主体不合法。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京政容发〔〕61号“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供热单位应当和居民采暖用户直接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因历史原因,各供热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自治组织签订的居民供热采暖合同、采暖费代收代缴协议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与采暖用户签订的供热采暖合同,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修改、调整或解除。截止目前,我与XXXXX公司未修改或签订供暖、制冷合同,我与供热公司供暧/制冷费多交少交,XXXXX公司无权向2 法院起诉我。 二、原告提交的诉讼请求计算依据不符合北京市相关文件。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字〔〕372号文件,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调整为30元,其它供应对象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5元。因XXXXX室的房产证标明的房屋属于公寓(住宅),供热公司应按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计算供暧及制冷费。且XXXXX室就是按这个标准收取。 三、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合法。原告提交了一份由居委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该证明未经答辩人授权,属无效证明。 2.居委会无权改变房屋的设计用途。该证明不仅无效,且更进一步说明XXXXX室是住宅只能用于居住。 四、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准。根据《关于规范供热单位收费服务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政容发〔20_〕92号)第二条指出“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准”,清楚地指明了计费依据。当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与实际用热情况不一致时由谁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什么叫“实际用热情况”北京市市容委没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无权代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更无权代市容委判定“实际 用热情况”,否则供暧收费市场将会发生混乱!造成大量的住宅存在实际用热情况争议,法院将会不胜其烦!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也不是价格的制定单位,无权代发改委判断每个采暧用户供热收费标准。 五、违约金计算没有依据。被答辩人仅是代收收付供暧及制冷费,没有合同约定,无权收取违约金。合同约定的仅是物业服务费的滞纳金计算办法。 六、被答辩人无权代供热公司判断房屋使用用途,且错误地判断了答辩人房屋的使用用途。答辩人与个人签订租房协议,房屋使用人用于居住。因本房屋房本设计用途为公寓,工商局不能注册,该使用人未能将房屋用于经营。因做为员工休息室,费用由单位出,故物业发票抬头写的是租房个人所在公司。综上所述,被答辩人随意夸大应收供暧及制冷费,并在此基础上索要巨额违约金,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被答辩人还以供暧补充协议的形式截留交给热力公司的供暧费,并且越权毫无根据地多要供暧费,严重违反了《XXXXX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答辩人保留对其提起反诉的权利。答辩人特具上述意见,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或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XX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暂定1万元。(最终赔偿金额以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月x日下午5时许,原告作为乘客乘坐由第二被告程军驾驶的xx公交车,后因车辆撞击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经查,xx公交车下属于第一被告。同时第一被告已支付部分医药费。 原、被告双方之间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原告未能平安的达到购票终点并受伤,被告构成合同违约。 现因双方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其他各项损失,未能达成一致,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特具状诉至贵院,望盼如所请。 具状人: 日期: 原告: 被告一: 被告二: 两被告目前的共同住址是xxx。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xxx元(x万零x仟xx元整),两被告对该欠款负连带责任。 2、请依法判决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欠款利息,直至两被告付清全部欠款止。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自20xx年开始在xx经营xx贸易部,被告xx和xx也是在xx镇做装修生意的两夫妻,他们两人20xx年开始在xx购买商品房定居。两人多年来经常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共欠下货款xx元,被告xx在20xx年12月28日写下《欠条》对上述欠款加以确认。 两被告是夫妻关系,两人以家庭经营模式一起做生意,共同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其二人应共同为欠款的义务主体。而且,两被告没有其他职业,他们的经营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所以两被告应该对所欠的货款负有连带责任。 现原告已多次催促两被告还款,但两被告一直拖欠。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具状人: 日期: 明确诉讼主体 确定诉讼主体作为诉状中的开头,无疑很重要。 示例: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可能依据的请求权基础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介合同关系、基于侵权行为提出财产损害赔偿的权利等。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确认被告双方于20xx年11月1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及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无效; 2、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向其支付的定金100万元,并依照定金罚则另行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100万元。 3、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 元(详见利息损失计算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 1、交易标的为xx市xx区 号的房产,该房产为危房。 2、上述房产交易价为 万元。乙方(原告)应支付定金 万元。 3、甲方(被告)交付房产应保证房屋无结构性损坏,门窗及配套水、电、煤气等管道应当完好。 4、甲方(被告)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 5、双方不得中途毁约。否则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房产买卖协议》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 万元。 讼争双方于 年 月 日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再支付定金 万元,原告付清全部购房款时间延期至 年 月 日。该协议签订后,原告及时支付了该 万元定金。 最近,原告获悉,被告于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之前便在交易标的之上为第三人设立了抵押。而被告至今未告知原告交易标的上设有抵押,更未在《房产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提及针对上述抵押的处理方法。 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原告认为:《房产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应依法确认为无效合同。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特此请求贵院,判决如所请。 具状人: 日期:民事起诉状范文示例7
民事起诉状范文示例8
民事起诉状范文示例9
民事起诉状范文示例10
民事起诉状范文示例11
民事起诉状范文示例12
在拟诉状时,原则还是根据自身的请求权基础(法律依据),明晰法律关系确定诉讼主体,确保没遗漏、没多列。
在出现多个被告主体时,则需要考虑各个被告主体是否适格,是否有的被告需要列为第三人;各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是连带责任或是补充责任,还是某种行为上的配合义务。民事起诉状范文示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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