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05 13:08:3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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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立案时间:20xx年12月15日。
结案时间:20xx年4月15日。
被告人:xxx。
辩护人:xxx律师。
结案结果: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案情经过:
20xx年10月,被告人xxx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70号圣湾洗浴休闲广场工作期间,通过招聘、雇佣等手段,组织姚艳英等多名小姐从事卖淫活动。经人举报,于20xx年10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被逮捕。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犯组织卖淫罪,于20xx年2月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总结:
被告人xxx组织卖淫案是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看似复杂,实则简单的刑事案件。说它复杂,并非被告人xxx的种种行为,而是该案具有多名犯罪人员,涉嫌多种罪名。说它简单,是因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包括xxx在内的全部被告人均认罪、悔罪,为此,审判长经争得公诉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后,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鉴于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庭前建议辩护人进行罪轻辩护并当庭自行作有罪答辩,故此,辩护人主要从法定情节、酌定情节,并结合被告人xxx的家庭环境、平时表现等情况为其作罪轻辩护,并建议法庭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或适用缓刑。
经过充分的准备及法庭上辩护人对被告人详细的询问、辩论发言,本案取得了可喜的成功,实现了当事人的愿望。
最深体会:
第一、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辩护指导思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最大限度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有深入、细致、扎实而又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在历时半年多的时间里,我多次冒着严寒去会见被告人及其家属,了解案情,为被告人讲解法律规定,这也是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的原因所在。
第三、必须坚持正确的工作方法。在办案过程中,我始终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律师工作的规定开展工作。处处注意以事实感人,以道理服人,绝不强词夺理,无理狡辩。
第四、注意仪表、礼节,随时保持律师的处事大度、待人和善、作风正派、尊重他人的高尚品德和风度。
承办人签名:xxx
编制日期:20xx年x月x日
立案时间:20xx年x月x日
结案时间:20xx年x月x日
被告人:马xx
辩护人:张xx律师
结果:无罪释放
马xx挪用公款案是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疑难复杂、十分棘手的大案。它之所以复杂、疑难,并非出于被告人马xx和他的种种行为,而是出于侦查、起诉过程中的失误及马xx本人几经违心屈供而致。一是侦查人员没有客观地、全面地收集、保全、使用各种能够证明当事人有罪和无罪的正反面的证据材料;二是侦查人员把当事人违反财政纪律和财务制度的错误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从而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三是在证人证言自相矛质,不实之词随处可见,谬误迭出,证据材料十分混乱的情况下,没有深入核查,而贸然认定马xx有挪用公款犯罪行为;四是一审法院对起诉材料没有逐件查证核实,去伪存真,而是依据不确实,不充分的指控材料匆匆下判,以致错判。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也为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相继采取了许多措施和办法解决上面所说的那些难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抓住主要问题和提点,全面仔细地查阅本案卷宗,一项项、一笔笔地逐件核对每一犯罪指控的证据材料,进而取得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和依据。
2、要重点地调查了解证人证言情况及其动机和背景材料,逐件分析、判断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程度,力求做到去伪存真、真实可靠。
3、多次坦率地同审判、检察人员交换意见和看法,虽是庭外交谈,各抒己见,但对本案的最终解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4、在市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之后,我们先后两次向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发函,一次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发函,建议对久押未决,已经超过法定办案期限,而且体弱多病、并无社会危害性的被告人马xx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5、在弄清了被告人马xx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的指控确有失误之处的情况下,我们在本案的一审和二审中,都坚定不移而且确凿地作出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尽管此案错综复杂,但经过艰苦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功。最深的体会:
第一,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辩护指导思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此案从起诉到终审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经过初审、补侦、再一审、终审等4个阶段、反复、变化较多,时间拖得较长,我们多次前往出庭辩论或提出书面建议和意见,目的是坚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使那些既能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又应享受国家法律赋予的应有权利的公民不受非法侵犯。
第二,要有深入、细致、扎实而又坚韧不拔的工作作风。在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多次上冒着酷署严寒,十余次查阅案卷,会见被告,寻找证人,逐项、逐笔地核对证据材料,从纷繁而又较乱的.材料中,找出真实可靠,确实有价值的东西,加以整理、分析、推敲、对比、归纳、判断,进而理出符合实际的正确观点,再一次次写出辩护、论证意见、向一审和二审法院提出建议,帮助和促进他们接受我们正确的观点和意见。
第三,必须坚持正确的工作方法。在办案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律师工作的规定开展工作,无论是出庭辩护,庭外交换意见或是书面提出意见、建议,都是坦率地表明观点,客观地阐述意见,处处注意以事实感人,以道理服人,决不先入为主,以偏概全,更不强词夺理,强使对方接受我们的意见。
接到xxxx区委转来的群众反映xxxx中学乱收费等问题的案件后,xxxx区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专人赴xxxx中学调查此事,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20xx年12月28日,群众向市长热线反映xxxx中学乱收费等问题。
二、 调查的情况
1、关于学校住校生的问题
xxxx中学有学生xx人,因xxxx中学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除了满足学生就近入学外,还有路远的家长想让孩子在学校住宿。但因学校条件有限,只能安排xx名左右学生,没有强迫学生住宿。
2、关于学生上晚自习的问题
该校为住宿生安排了晚上学习的教室,并安排教师进行看护和学习辅导。非住校生,本着家长自愿、学生自愿的原则,晚上也可以到学校安排的教室里学习。
3、关于学生就餐的问题
学校有寄宿生,学校提供吃住的条件。另有部分走读生因回家吃饭不方便,自愿选择在学校餐厅就餐,学校为学生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没有强迫学生必须在校就餐。
4、关于补课收费问题
网友所反映的补课及收费问题,经调查,xxxx中学有住宿生,为加强学生管理,为住宿生安排了晚自习,由老师轮流看护和辅导,其他学生按自愿原则也可以和住宿生一起上晚自习。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学校与社会携手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每个班成立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于20xx年x月—x日,收取了每生xx元的补课费,家长委员会收取的费用,由家长委员会管理,未列入学校资金账户,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不存在账目混乱问题。
5、关于xxxx中学部分学生学籍的问题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盟校”的工作要求,该校与xxxx中为“盟校关系”。为了共同促进两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该校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与xxxx中的交流活动,两校的教师、学生进行了互派、互学。群众所反映的xxxx中学有部分学生的学籍注册在xxxx中不属实,这部分学生是xxxx中在该校就读的学生,注册的是xxxx中学籍。
6、关于学生安全问题
该校始终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安全制度,扎实开展安全工作。群众反映的该校学生车祸事件系一起校外的意外交通事故,责任方为车主。即使是这种情况,教育局也责令该校进行整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三、处理意见和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区教育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1、责令学校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决不允许乱收费情况发生,对有关责任人由区教育局监察室进行诫勉谈话。
2、责成学校要求家长委员会纠正不正确做法,坚决退费。xx月x日,该校召开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将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家长。目前退费工作正在进行。
3、要求学校进一步做好家访工作,通过家访,了解每一个家庭情况,关注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多与家长沟通,关心我们的未来。
今后,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对xxxx中学及区属其他学校的监管力度,争创人民满意教育。
承办人签名:xxx
编制日期:20xx年x月x日
一、委托人名称:xx明度电脑有限公司
二、收案日期:20xx年8月11日
三、结案日期:20xx年4月6日
四、承办人:
五、案由:
xx市明度电脑有限公司与xx宜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葛丽涛其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六、案情简介:
明度公司与宜华公司于20xx年建立了买卖关系,并签订《信用及付款协议》,同时葛丽涛向明度公司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担保函》,明度公司加盖印章予以确认,约定葛丽涛为宜华进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宜华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完毕止。双方购销关系一直持续至20xx年8月。20xx年8月宜华公司与明度公司对帐,确认宜华公司欠明度公司货款143450元。明度公司要求宜华公司支付明度公司货款143450元,并依照协议约定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及明度公司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且葛丽涛作为宜华公司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代理人的分析意见
1、本案的基本情况清楚
自20xx年,明度公司与宜华公司之间确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双方签订了《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担保函》,并且双方于20xx年8月8日进行了对帐确认,明确了宜华公司所欠的货款。
2、法律关系清楚:
本案中担保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是有效的,担保合同也有效。担保人应当为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处理结果:
xx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宜华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明度公司143450元及利息损失,并赔偿明度公司律师费损失8000元,葛丽涛对宜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宜华公司、葛丽涛共同承担。
20xx年2月10日,葛丽涛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3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九、委托人的满意度:满意!
承办人签名:xxx
编制日期:20xx年4月10日
一、委托人名称:xxx、xxx、xxx
二、收案日期:20xx年3月3日
三、结案日期:20xx年6月20日
四、承办人:xxx、xxx
五、案由:
xxx、xxx、xxx诉曾令中健康权纠纷一案。
六、案情简介:
20xx年9月29日17时许,被告之妻王小凤与原告xxx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内沙路因摆烧烤摊发生口角,双方争吵完后王小凤打电话通知其丈夫曾令中,曾令中来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将原告xxx、xxx和xxx打伤。三原告共用去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元整。
七、代理人的分析意见
1、本案的基本情况清楚
本案中双方虽是因摆烧烤摊问题发生纠纷,进而发展成肢体冲突,但是主要责任应当由被告曾令中承担。原因是:
(1)被告之妻王小凤首先引起纠纷;
(2)被告曾令中殴打三原告的事实明确无疑,且就双方的伤情来看,被告方并无受伤,而三原告都存在明显的外伤,甚至是锐器造成的刺伤和划伤。
2、法律关系清楚:
本案中被告曾令中故意逞凶,严重伤害了三原告的身体健康,依据《民法》、《民通意见》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三原告因治伤所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八、处理结果: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曾令中及其妻子王小凤(被法院追加为被告人之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三原告元损失,。诉讼费由原、被告各自承担一半,即每方承担75元。
据悉,被告一方不服一审判决,欲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目前还在上诉期内,案件具体发展尚不能确定。
九、委托人的满意度:基本满意!
承办人签名:xxx
编制日期:20xx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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