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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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控告人刘xx,女,1xxx年10月5日生,汉族,农民,住湖南祁东县人,现住云南省耿马县孟定镇下城村(湖南理发店转交)。电话:xxxxxxxx,xxxxxxxx
被控告人衡阳市中级法院,法定代表人:院长
被控告人石鼓区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院长
被控告人石鼓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时任副所长肖xx、李xx等人
案由:法院枉法裁判,警察弄虚作假(办假案、作假材料)
控告请求
1、请求对上述被控告人两审法院院长、审判长、审判员,合议院等相关人员共同渎职侵权,依据《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法》第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求依法撤销法院(20xx)衡中法刑终字第187号裁定书和(20xx)石刑初字第98号的判决书,要求立案再审,纠正错判,依法宣告控告人无罪,还控告人公道;
3、请求对被上述控告人肖xx、李xx等相关人员的共同渎职侵权,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二条、第六条(二)(七)、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两审法院错判之处
1、认定事实不清,违背事实。认定控告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缺乏事实依据,违背事实,歪曲事实,实为弄虚作假,报复陷害。本案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衡阳南华二医院门诊玻璃门是控告人打坏的。
2、案发时,时任该医院院长志刚的父亲是衡阳市原组织部部长,其亲属在衡阳市政府及人大部门任重要职务。因此该案办的是人情案,是故意的枉法裁判。
3、采信上述警察提供的伪证,违反司法程序。石鼓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时任副所长肖xx、李xx等人,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实为隐瞒事实真相,是报复陷害,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九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4、物证当庭未出示质证,证人也未出庭作证。
5、证人均为为院方提供证明,并且都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6、其财物被毁,实为时任该医院院长罗志刚所指派的三十名身份不明的人所为,与控告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该医院门诊玻璃门是控告人打坏的。
7、控告人没有犯罪情节和行为,更没有犯罪事实。该案办的是殉情枉法案,并严重枉法渎职。控告人即使有错,也只能按治安案件给以行政处罚,其行为均不成犯罪情节,其栽脏陷害实为报复行为,因为控告人的丈夫彭海军与南华附二医院之间有一医疗事故纠纷,也在争执中。
二、本案违反法律是故意错判
控告人没有犯罪事实,被控告人隐瞒事实真相,歪曲事实,故意错判,违反《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七)(八)项之规定,已造成事实错案。
三、本案办案警察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控告人根本没有打坏医院门诊大厅的玻璃门和电脑等财物,是石鼓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时任副所长肖xx、李xx等人,弄虚作假,将其三十名身份不明的人 “疯狂打砸”所毁坏的财物(详见该医院医务工作部提供的《彭海军事件处理经过》等材料)拍成照片,偷梁换柱,移花接木,嫁祸于控告人。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实为隐瞒事实真相,是报复陷害,违反了《警察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三)(五)、(十一)之规定。
本案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该医院门诊大厅的门诊玻璃门是控告人打坏的。
控告人为此不服,为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为了控告人的人权,控告人对被控告人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制造错案冤案,特向xxx、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纪监察室、最高法院渎职侵权立案督察厅、xxx警务督察局等国家主管机关,提出控告,请求对被控告人院长、审判长、审判员,合议院等相关人员的共同渎职侵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恳求法律在公平公正下,撤销错判,宣告控告人无罪,还控告人法律和事实公道。
控告人:刘xx
20xx年4月5日
通过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80条纪律红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中国xxx员的命感与责任感,同时为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感到骄傲,我将坚定不移践行党组织各项条例,严格遵守党章党纪,为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80条纪律红线》这本书通过对80个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揭示了党员干部在政治方面、组织人事方面、廉洁方面、群众关系方面、工作履职方面、生活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及产生原因,并配以相关党规党纪链接,指明了对这些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治理对策和处理依据。具有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又能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参考意义。我将以以下几点严格要求自己:第一,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合规意识。点滴小事往往是最能够反映对相关制度党规党纪的理解程度。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活动;工作上要以合规、合法为基础;生活上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第二,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工作要求与规范行为、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作为工作人员,要时刻以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行为规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不良风气,免受各种诱惑,严格要求自己。第三,严格遵纪守法,提高自身能力。对规章制度理解不够全面,忽视了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案例分析
2月14日,有群众反映赵河镇大史庄村1组村民李峰、王亚玲夫妇违法抱养三孩,计生处理不到位。赵河镇计生办经请示领导,进行立案查处。经查上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依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理,于203月14日结案,上访人息访。现将此例案件做一简单分析:
一、上访人的基本情况
上访人:尚某(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女,汉族,现年42岁,初中文化,家住赵河镇大史庄村2组,全家六口人,均为农业户口。
二、上访人的初衷与目的
上访人尚某与信访对象李峰为邻居,两家宅基地前面是单身娄某的老宅子。在娄某去世时,李峰家为其安排了后事,按照农村风俗,李峰家得到了娄某的宅基地。而尚某家也想占用娄某这块宅基地,使自家的房产能更宽敞些,所以就耿耿于怀,两家时常因为鸡毛蒜皮小事发生纠纷。
三、上访人的背景与原因
李峰,男,现年44岁,汉族,初中文化,住赵河镇大史庄村1组,爱人王亚玲,现年44岁,汉族,住址同上。两人于1986年结婚,婚后于1987年8月生育一孩女孩,叫李国凤,又于xxx年9月生育二孩女孩,叫李二凤,李峰于xxx年9月25日在赵河镇卫生院采取了男性绝育措施。由于受农村重男轻女思想的诱惑,二人于7月28日政策外抱养三孩男孩。计生部门于209月27日对其征收了5000元社会抚养费,尚某得知后,认为李家出钱太少,随即向上级计生部门反映此事,主要是想让李家多出些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平衡。
四、处理的结果分析
计生部门在接到尚某的上访件后,重新对李峰夫妇进行了调查,认为对其征收5000元社会抚养费只是根据其经济条件第一次征收,并与其签订了分期缴纳协议书。随后于年1月30日又对其征收了3000元,余额分期缴纳。
五、主要体会与启示
在此例案件中,上访人由于与被上访人因宅基地纠纷而存在矛盾,故意向上级计生部门反映此事,而被上访人同时也确确实实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于是就形成了上访案件的前提。从别一个方面讲,作为我们计生部门,也没有完全按计生政策办事,社会抚养费的首次征收额度过低也是造成此次上访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每个城市在房屋拆迁安置中出现钉子户不断进行缠访、闹访、越级访、无理访现象,钉子户发展而来的信访户或信访户发展成为的钉子户,边缘化的至富心态策略和手段,要求之高,手段近乎敲诈,并在信访活动中不断呈专业化、特定化、组织化、技巧化发展。在每年^v^政协会议、党代会或省市人大政协会议、省市党代会等国家重大、重要政治活动期间,冲击首都、省会的重要部门和重要场所,制造不和谐因素。本文通过案例集中分析钉子信访户的非常心态与法律基础,指导拆迁安置和信访工作的改良。
一 、钉子户发展而来的信访户或信访户发展成为的钉子户
年10月,为维护“国庆”和“^v^”期间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证“国庆”和“^v^”期间信访工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有关安排,各省市区与信访事项发生地街道、社区、及单位排查所在辖区涉及拆迁安置的异常上访人员,协调了部分信访事项。同时,经过认真排查和梳理,对稳控对象和劝访对象进行分类:对可能主动进京越级上访,可能发生破坏社会和谐温度的相关上访人要求盯死、防死。对曾进京上访,可能正在观察形势、寻找机会进京上访;或可能被人煽动,跟随他人进京上访的,进行重点关注,积极劝访,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稳控措施。
与往年首都国家重大活动期间一样,稳控前,区委、区政府的布置不可谓不周详,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提前介入,一方面耐心听取信访人员的具体要求,一方面耐性做好说服劝导工作,一方面协调安排信访人员与建设单位进行拆迁安置协商、洽谈。同时,稳控中街道社区和建设单位动用的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工作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处处小心。但仍然有住户最终在^v^会议期间到了北京,有的则已经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稳控效国与理想状态尚有一定的差距。历来的稳控,使稳控对象也练就了一定的反稳控技巧。
稳控后,更多的问题需要反思。是什么幕后推手,把信访人越推越远,种种迹象表明,信访人群体不断呈专业化、特定化、组织化、技巧化发展。在每年^v^政协会议、党代会或省市人大政协会议、省市党代会等国家重大、重要政治活动期间,以信访为由,冲击首都、省会的重要部门和重要场所,以引起注意,制造不和谐因素。
二 、边缘化的至富心态策略和手段:拆迁安置至富或解决一揽子问题,要求之高,手段之多近乎敲诈
案例一:A户,原市区中心区域X号房屋,住改非经营,面积平方米。拆迁条件,要求原地原面积安置营业房的前提下,再无偿提供中心城区100平方米的住宅作为补偿,建设单位无法接受其安置条件的情况下,A户多次上京进行越级访。上访理由:1 、建设单位X号地块拆迁手续不合法,认为建设单位向其提供申领《拆迁许可证》的《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批准书》复印件均系伪造。2 、如果要求得到满足,将不向省、和中央有关部门告发建设的违法拆迁行为。
建设单位认为X号地块拆迁手续合法。同时,A的要求明显不符合相关拆迁安置政策,没有可操作性。在A将安置要求降低的前提下,考虑到A的实际困难,在相关政策的范围内,建设单位可以考虑最大化安置。
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X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住改非拆迁,按住宅安置。
在社区工作人员询问A为什么要求原地安置营业房外加100平方米的住宅时,A表示营业房继续可以做生意,住宅给儿子安排好。
案例二:B户,家庭人口:4人,原住XX路X弄XX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性质为公房,拆迁补偿评估价值为159336元。XX街道困难户。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该房屋于
12月发生火灾,火灾后B提出:火灾古董损失很大,要建设单位补赔偿人民币300万元,安置2套住房和1间营业用房及补偿现金的过高要求。建设单位认为,该户火灾后造成经济困难,可予适当补助,但过高要求不能同意,所以无法与其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后该户侵占其他住户搬空房,建设单位几次书面通知要求其搬离未果。6月上旬建设对该户侵占房屋进行强制腾空,B户随后二次进京上访,20_年^v^期间B和BW(后妻,现又离婚)继续上京访。
207月经协商,该户同意建设单位提供同区X苑X幢X单元XXX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安置住房;提供同区X苑X幢X单元XXX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过渡用房,同时向建设单位借款人民币30000元。随后年9月,B提出因火灾损失,缺少基本的生活用品,女儿上学和一家生活困难向建设单位借款人民币0元。20_年2月14日,又以添加生活用品和交子女学费为由向建设单位借取人民币20000元。共计借款70000元。20_年XX省两会期间,在实现了要求建设单位生活补助6000元后,又提出,要求买齐所有的生活用品,再借人民币十万元。建设单位没有同意。
在安置方面,建设单位于20_年6月4日起至今,先后20多次会同街道、社区与B洽谈,B始终坚持过高要求。在火灾补偿方面,建设单位建议,根据《^v^消防法》、《^v^价
格法》、《^v^国家赔偿法》等,由权威部门认定的火灾损失、火灾损失证明材料,按责赔偿。此案中消防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并非主要责任人,而总受灾7户住户,消防部门认定损失总额为70000元,B何以一昧追求信访途径而不是诉讼途径解决火灾问题,并一昧认定拆迁人纵火。在信访工作人员向B了解其真实想法时,B不讳地说:我没有其他至富途径,要一次解决两个子女将来的住房和自己将来的生活出路问题,只能找政府。
20_年5月23日,XX区领导赴建设单位下访调研信访工作时指出:其住房安置应当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其火灾赔偿应根据权威部门认定火灾损失、火灾损失证明材料,或提供购买单位的原始凭证复印件等第三方证明材料,经相关鉴证,账实相符,按责赔偿;其进京访问题,省、市、区三级信访部门、街道、建设单位应为其专题协调,作出会议纪要或根据信访三级程序,终止其信访程序,报国家^v^备案的处理意见。之后,由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建设单位共同落实稳控措施,确保20_年北京奥运期间和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
三 、地段差、评估价、怀旧情节抵制城市建设的理由
1、地段差、评估价的问题。
《^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前)》、《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文件规定: 被拆迁房屋、安置用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社会评估机构采取同时点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朝向、装修及其它因素经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同时点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x区位差价系数×(1十层次差价率) ×(1十朝向差价率) ×(1+其他因素差价率)—同类房屋的重置价格+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成新率] ×建筑面积。
安置用房评估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安置用房评估金额=[同时点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区位差价系数×(1十层次差价率) ×(1十朝向差价率) ×(1+其他因素差价率)—同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安置房屋的重置价格×成新率] ×建筑面积。
根据这个拆迁安置公式,不论按取哪个评估时点,如XX路或YY路拆迁至新建小区,始终能保持合理的拆迁安置比例,牺牲地段,但扩大居住面积,总额对等,以保护住户的利益。
等于说地段差是用面积作出补偿,而评估价低于市场价只是概念上的一个误区,同时点评估基价,置换率基本历年相同。而这个公式要说服普通拆迁户,有较多的环节,可能并不容易。有的是故意误解,有的是真不理解。
2 、刁蛮而无理,非常之举,近乎歇斯底里
如果说抱有地段差、评估低于市价、怀旧情节的住户,拆迁安置单位还有可以向住户解释的空间。那么,一些住户的非常行为、无理取闹、近乎歇斯底里的发作,简直可以让人感到气愤。
案例一:C户,其妻在市中心XX路有二处房屋,一处房改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在12月与拆迁单位签订了货币安置协议,并全额提取了房屋评估金额(345472元)和搬家费、过渡费。另一处同为XX路XX号,原公房“住改非”开店,建筑面积平方米,月25日签订了货币安置协议,也全额提取了房屋评估金额(265536元)和搬家费、过渡费、奖励费(90940元),及停业一次性补贴2万元。并保留该区块建成后商铺的“优先购买权”。 随着房价上涨,20_年起,C户多次提出:货币安置款退还给建设单位,要求重新安置住宅500平方米。但作为拆迁安置已竟完毕,相关手续已经无法撤消。同时,重新安置住宅500平方米要求也过高。为此,C户多次进行无理访、越级访。
像C户一样,由于安置房源建设相对滞后,暂时无法全部满足安置的实际需求,工程建设施工启动又相对延期,不少已经拆迁的住户悔约搬回原住处,要求提供更优厚的安置条件并不断上访,给建设单位工作增加压力和难度。
工贸行业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
1.钢水包倾覆事故警示:近年来,钢水包倾覆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20_年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导致32人死亡、6人重伤。该事故直接原因是该公司违规使用非铸造起重机吊运钢水,起重机电气系统存在设计缺陷。吊运时起重机下降接触器出现故障,致使驱动电动机断电,且制动器未能自动抱闸,导致钢水包倾覆。各企业要吸取本起事故教训,吊运高温金属液体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铸造起重机,并对起重机械及吊具进行全面检查、检测,强化起吊作业现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铝液爆炸重大事故警示:近年来,铝行业高温金属液体事故不断出现。尤其是20_年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铝母线铸造分厂发生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55人受伤。该起事故直接原因是混合炉放铝口炉眼内套脱落,大量高温铝液溢出溜槽,流入附近的冷却水回水箱,熔融铝与水发生反应同时产生大量蒸汽,能量聚集发生爆炸。各企业要吸取本事故教训,加强设备检维修工作,制定铝水泄漏应急措施并强化演练,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氧气管道燃爆较大事故警示:今年7月30日,河北省廊坊市新钢钢铁有限公司氧气厂发生管道燃爆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初步判断事故原因是仪表工误操作造成氧气输出主管道自动减压阀门关闭,氧气无法输出;开启手动旁通阀速度过快,造成氧气流速过快,管内的焊渣等杂物在高速气流带动下与管道内壁发生强烈摩擦、碰撞,发生燃烧,导致氧气管道爆炸。各企业要对氧气管道定期检查,管道内不得留有焊渣等杂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氧气流速。要强化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加强现场检维修安全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4.硫化氢中毒较大事故警示:20_年8月20日,上海市崇明县三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在清理盐渍池时, 发生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事故原因初步判断是作业人员没有采取防护措施,违反“先通风、再捡测、后作业”的原则,直接进入盐渍池内进行清理作业,因吸入过量硫化氢气体引起中毒。救援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本起事故教训,正确辨识有限空间及危险因素,建立并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制度,严格遵守作业审批程序和作业要求,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5.淀粉粉尘爆炸重大事故警示:20_年2月24日,河北省秦皇岛市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在维修振动筛时,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48人受伤。事故原因是违规进行清理作业,致使清理平台产生的粉尘云遇到铁制工具撞击、摩擦产生的火花发生初始爆炸,包装间、仓库设备表面和地面淀粉积尘严重,发生二次爆炸。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本起事故教训,严格遵守有关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采用防爆设备设施,及时清扫积尘,防止粉尘大量积聚,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6.铝粉尘爆炸重大事故警示:20_年8月5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一无照抛光加工场发生铝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事故原因是加工场所通风除尘不良、电气设备不防爆,非法生产、违规作业,致使抛光作业间内悬浮的铝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抛光机电机控制开关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炸。各企业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尤其是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采用防爆设备设施,及时清扫积尘,保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防止粉尘大量积聚,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7.纺织企业火灾事故警示:20_年12月10日,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望水台乡五星服装厂发生火灾事故,3人死亡。该起事故直接原因是工人在用电动裁剪机裁剪混纺棉时,操作不当造成裁剪机刀片过热引燃混纺棉,引发火灾服装厂经营者在火灾初期不及时报警、不积极组织人员撤离,而是盲目组织灭火,最终导致严重后果。各企业要认真吸取本起事故教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警示:近年来,纺织企业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时有发生。20_年,江苏省常州市迪龙纺织有限公司发生中毒窒息事故,1名职工进入污水池内清污时中毒晕倒,3名职工先后下池施救,造成4人死亡。该事故直接原因是清污人员和施救人员缺乏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知识,清污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导致硫化氢中毒,并因盲目施救而导致伤亡扩大。各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正确辨识有限空间及危险因素,建立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加强职工安全培训,严禁职工在不具备条件时盲目施救。
伊旗森林公安局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结合伊旗整体工作目标,苦练硬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维护伊旗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一)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十二五”规划开始年为契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安民警“大练兵”活动,以提高民警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素质;“五条禁令”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开展,争取底新建台吉召派出所办公场所。
(二)加大林区管理、控制能力。五年度内完善林区基本情况建档和各种基础工作,积极参加旗政府及上级机关开展的各项中心活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下,积极认真开展林区严打斗争,狠刹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林区治安秩序正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森林防火,常备不懈。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加强与镇场站的工作联系,每年进行一次规模化的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各镇场站森林防火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扑救到位。对重点防火区入林入户调查宣传两次,制作防火宣传小册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失火犯罪。对重点林区形成长期防火的强化意识。
(四)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以资源行政管理为主体,以资源监测和监督检查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信息系统,加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全力实施林木采伐规范化,林地占用合法化。
(五)加强文明林区建设,建设和谐社会。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好本辖区安全文明林区的建设,并总结好安全文明林区建设的经验、方法,把文明林区推荐出去,以点带面,推进林区和谐社会的建设,并结合安全文明林区的建设,访贫问苦,融洽警民关系,逐步推进警民共建和谐林区。
(六)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森林公安工作公信力。森林公安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宣传责任、加强督导工作、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增加宣传渠道和方式、奖罚并行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质量,加快森林公安信息宣传工作步伐,保障宣传工作快速、稳步发展。
一是明确森林公安宣传工作责任人,负责宣传资料的审核和报送,保障报送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可靠性和正确性。
二是加强各所、队、室宣传工作的督导,定期对全旗森林公安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结,检查上报信息的质量,通报各所、队、室宣传工作情况。
三是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格按照领导审批制度,做到每条信息必须经过拟稿人、审核人、领导签发三步。报送的信息必须有纸制档案存档。
五是定期对全局的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进行考评。对宣传工作突出,取得成绩的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表彰,对工作不积极和敷衍的部门要全局通报批评。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有关以案促改方面的文件和材料,查摆了自我工作以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自我在平时工作中的实际情景,并对此进行认真剖析。经过学习和剖析,我进一步增强了防范意识、自省意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做到敬畏规矩,守住底线。现将个人剖析整改情景汇报如下:
一、在严守党规党纪方面的剖析情景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在学习过程中没有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认为自我天天都在看这些要求,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重视,认为只是走过场,等待观望。二是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制度不够严格。不注重细节,不注意小事,有时放松对纪律和制度的敬畏,没有做到防微杜渐,容易在小事和细节上出错误。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要求,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俭的作风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安排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让总务处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深渊。
二、在坚定梦想信念方面的剖析情景存在问题:认为身处基层岗位,应多干实事,少讲理论,在学习上有重工作业务学习,轻政治理论学习的思想,对政治理论学习要求不高、对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不足,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热情,放松了自我在精神层面追求和政治信仰高标准要求。对重要讲话、重要精神学习走过场,不深入,对未理解的重要讲话、重要精神没有穷原竟委。整改措施:摆正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关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度与深度,每周安排固定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异常是要着重学习党章党规和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时刻谨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把宗旨意识完全转化到行动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认真倾听群众呼声,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解决和及时反馈,真心诚意为广大师生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加强制度建设方面的剖析情景存在问题:对纪律、制度说的多、落实的少,职责追究的力度不够大。在制度的执行方面,存在认真执行的不够,存在制度挂在墙上、喊在口头上,或者是松一阵紧一阵,执行缺乏连续性,落实没有实效性。整改措施:要在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科学实用的学习制度,民主的用人制度,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制度,勤政为民的廉洁制度,客观公正的奖惩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加强督办检查,强化督办措施,定期通报各种先进事迹和不良行为,严肃查处各种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经过制度建设,努力构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由于个人认识水平、思想觉悟所限,可能还有一些问题对照检查的不够深刻、不够全面、不够准确。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也不必须到位,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理解,认真加以改善。
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把握历史机遇,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以维护生态安全为中心,以案件查处为重点,以三项建设为依托,突出队伍建设这个主题,掀起基础设施建设新高潮,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桥头堡建设。
(一)深入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服务桥头堡和森林云南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xxxx〕126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的决定》(陇政发〔xxxx〕167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向XX县委、政府汇报森林公安工作,积极争取支持,贯彻实施决定并加以落实,切实解决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二)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继续围绕“多办案、办好案、办大案”这个中心,牢固树立“侦察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思想,紧紧围绕“平安XX”建设总体目标,结合林区治安形势,充分利用林区治安管控优势,深入开展各项严打专项行动,加大涉林违法犯罪尤其是毁林案件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林执法和打击犯罪新思路、新途径、新手段,为构建“桥头堡”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三)继续深入推进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执纪执法教育整改活动,强化民警的养成教育,狠抓纪律作风和警纪警规,形成监督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实施绩效考核,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四)认真做好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工作是森林公安工作的前沿,是推进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做好涉林法律法规宣传是我们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做到森林公安民警到哪里,涉林法律法规、防火宣传就到哪里,要深入林区,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查处案件过程中要做到出警快、调查取证快、结案快。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个个参与森林资源保护,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涉林案件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取到了积极作用。
(五)推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提高打防管控能力。认真落实省政府126号和县政府167号文件精神,积极向县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办公设备和信息化装备条件,进一步提升对各项业务工作的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派出所正规化建设。一是加大硬件建设力度。按照^v^《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的要求,在基层派出所硬件建设上下功夫,实现基础建设大改观。特别是在州局的支持下,已将景罕派出所打造成全州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的示范所,按照这一标准继续推进清平、户撒两个派出所的正规化建设;二是抓好派出所五区建设,即:办公区、办案区、群众接待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建设;提高派出所5种能力即:信息情报能力、宣传发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着力解决基层不愿办案、不会办案、不善办案的问题。三是创新执法勤务模式。着力建设主动防控、反应灵敏、高效服务的新型警务机制,把“固定警务”变成“流动警务”,把“被动警务”变成“主动警务”,实现林区警务工作前移,促使民警走出办公室、走向林区、走进村庄、融入群众,提高民警对辖区情况的熟悉度和群众的见警率、满意率,使派出所真正成为维护林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森林公安机关服务职工群众的窗口单位。
(六)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依托,深化森林公安“五化”建设。森林公安机关“五化”建设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具体,不仅包括队伍建设和内务管理,也包括执法工作与警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在内,抓好“五化”建设是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在解决机构编制、落实经费保障后的又一新举措,今后我们将把在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融会到森林公安机关“五化”建设工作中,为提高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推进森林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紧紧抓住贯彻省政府办公厅126号文件和国家投入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项目的有利机遇,积极推进县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争取逐步更新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刑事技术装备,进一步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提高保障标准化水平。
保护林区森林资源,捍卫生态安全,森林公安举足轻重;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巩固林业建设成果,森林公安责任重大。我们坚信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及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继续发扬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的精神,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迎难而上,以实现生态XX,绿色家园为目标,全面加快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xxxx年市森林公安系统综合测评中取得局和基层所排名双第一的优异成绩。xxxx年我县森林公安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苦练硬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把确保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争取今年年底在民意测评和市、县排名上再获佳绩。为此,我局将从下列方面做好工作: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力开展党建工作和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坚持政治建警。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我局森林民警形象为契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安民警“大练兵”活动,以提高民警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素质,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牢固树立“不抓队伍是失职,抓不好队伍不称职”的理念。坚持素质强警,向素质要警力,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警务督察暂行办法》、《警车管理制度》、《执法办案管理制度》、《森防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继续完善绩效考评办法,严格要求全局民警个个讲规矩、人人守制度,按章行事。此外,为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将实行警务督察常态化,加强对各股、所、队、室及民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察,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今年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活动,深入林区进行走访,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密切警民关系,提升我局队伍形象。
四是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切实强化执法办案工作
一是加大林区管理、控制能力。年度内完善林区基本情况建档和其它各种基础工作,积极参加县局及上级机关开展的各项活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下,积极认真开展林区严打斗争,狠刹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林区治安秩序正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是强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出发点,认真组织开展“非法征占用林地清理”、“火案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强对林地及野生动物的保护,持续保持对涉林、森林火灾、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是加强法制业务培训,着手提高信息化办案能力和提升执法质量。今年我局法制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即时把信息化办案相关知识资料、案件标准卷及相关规定即时发放到每一位民警手中,先开展自学,再通过举办法制及信息化培训班实时进行集中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为我局全年无冤假错案,无群众上访上诉案件以及以后的高效现代化办公打下基础。
三、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1、扎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我局将从加强宣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森防值班备勤、从重打击火灾肇事者六个方面着手努力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防范意识,规范其行为,同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努力排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降,争取把今年的森林火灾损失和火灾发生次数降到历史最低水平。
2、认真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一是争取在今年组建一支森林扑火专业队伍,为各乡镇的扑火应急分队进行扑火技能和安全扑救知识的培训。二是总结以往扑火实战经验,开创新思路,努力提高扑火效率。三是即时开展科学扑救学习活动。扑火要有效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特别要求扑火队员注意扑火安全,坚决杜绝因扑火不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竭力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建设和谐社会。
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观念,我们要求各办案单位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过程的始终,努力从执法源头上减少矛盾和不稳定问题。对来信来访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面对涉林矛盾纠纷,不推脱、不回避、重视当事人的诉求,做到及时调查了解,及时化解处理,确保全年不出现因涉林矛盾纠纷上访上诉。
五、全力抓好社会管理和县城建设工作
积极配合创卫办、绿化办等相关单位,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目标任务,在投身绿化建设的同时坚持每周五把自己的城市卫生责任区打扫得干干净净,为创建卫生文明县城作出自己的贡献。
六、全力落实县、市的指标任务,健全奖惩机制,力争上游
从队伍建设、执法办案建设、内务建设、党务建设、政务公开建设、森林防火、精细化管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联系群众工作以及上级指标任务等方面着手,把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与此同时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和奖罚制度,为全局全年工作部署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争取今年年底在民意测评和市、县排名上获佳绩,向全省、全国先进单位迈进。
,森林公安局按照县林业局、公安局的部署,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实践活,全面推进“三基”建设工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全县林业重点工程和林区秩序稳定。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深入贯彻“五条禁令”,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森林公安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生态安全的首要保护者和生态文明的积极创造者,新的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森林公安队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是完成自身使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1、继续坚持贯彻学习教育制度,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了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上半年,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实践活,狠抓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民警都认真作了学习笔记,写出了学习体会。除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外,同时积极认真学习上级领导的一些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不断地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坚定地树立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坚持边学边改,边学边建,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学习,强化宗旨,严格落实和执行各项便民利民制度和措施,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认清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重要性,从林业肩负的使命体会到森林公安的必要性,同时又从自身发展的需要看到了存在的不足,大大激发了荣誉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地树立了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爱岗敬业的行风,从而以更加积极自觉和热情饱满的工作态度地投入到新时期林业建设中。
2、深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在上半年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执行“五条禁令”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上半年未发生一起违禁、违纪事件,民警执行禁令的自觉性也在不断提高和巩固。我们将进一步制定长期目标,建立长效机制,使“五条禁令”长期执行下去,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推进森林公安的队伍建设。
3、加强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落实了森林公安政治专项编制的,完成森林公安民警的工资改革,验收了新田森林公安派出所房屋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森林公安内业基础资料。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第一,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的加大,森林公安保卫任务也在逐步加重,如何在机制创新和改革中挖掘警力,进一步提高战斗力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第二,森林公安派出所人员未到位,功能作用未发挥,按照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的要求,在装备器具等硬件建设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在执法办案和等级评定困难较大。
第三,民警素质虽有提高,但与新时期森林公安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必须始终不懈地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
第四,“三情”档案还要加强,耳目信息员的物建和使用工作仍是一个相对较弱的环节。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为依托,以公安业务为主线,以“三基”工程建设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创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森林公安队伍,推动森林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做出新贡献。重点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紧抓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化执法为民的宗旨;
(二)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做好“三考”工作;
(三)、完善并巩固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民警创新和奋进意识;
(四)、努力争取主管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森林公安的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基础和业务建设,推进“三基”建设和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
(五)、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适时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秩序,促进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六)、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控告人:王某(化名)男,汉族,
控告对象: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徐xx、事故科史科长)及社会人员闫xx。
控告请求:追究三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及索贿之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1日我在解放大路与同志街口骑自行车与李某秀相撞,然后我把李某秀送到她家居住的小区楼下见到她家属后,我主动提出要带她到医院检查,于是我和她家属一同把她送到吉大一院检查。因为我当时身上没带足够的钱,所以给同事打电话给我送钱,然后我带她主动挂号检查并拿出240元给李某秀做的X光。在等待期间由于我有事,我把我的电话和真实姓名告诉李某秀的家属。在争得她2位家属的同意后离开吉大一院。事后我回到医院没有找到他们。
20xx年5月19日晚8点在红旗街吉林大药房附近被交警用警车带到朝阳区交警大队7楼讯问。
讯问后我被交警用手扣能扣到朝阳区交警大队7楼大厅的暖气管上直到第2天早上7点多,然后交警给我带到朝阳区交警大队2楼又用手扣把我扣在沙发的铁扶手上等待李某秀家属的到来协商解决问题。在这期间交警说:“你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可以拘留你还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如果你和家属协商好,家属不追究你,我们也可以不追究你。如果你们没谈成若家属继续追究,我们在下班之前要把你送走拘留。
我要求看李某秀的病情鉴定以及各项医疗费用的票据,但是交警和李某秀的家属都以种种理由推托没有给我提供任何的病情鉴定和各项医疗费用的票据。期间交警还恐吓我说如果被判刑后在看守所里会受到种种非人待遇,由于单位同事及我的朋友都害怕,所以我和朋友尽力和家属协商。到下午4点多钟才和家属达成一致,由我一次性陪付李某秀肆万五千元人民币以后不追究任何责任。但是家属提出当天必须把钱一次性拿走,因为当天是周六银行下班早,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让我这个家在外地的年轻人来说是个极大的困难,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我筹到现金叁万元人民币。
我说可以给你们打个欠条周一给补齐剩下的壹万五千元人民币,交警还不同意放人。
在这期间有一个被办案交警称其为科长的人进出我所被关的房间数次,问了下案情便说:“你这种情况够刑拘了可以判一年以上,即使家属不追究你,我们也得追究你刑事责任,肯定得送他”。
单位出壹万五千元的支票抵押,交警和伤者家属都不同意,最后是用单位出的壹万伍仟元支票抵押和担保人一起的条件下交警才同意放人,并让我承诺周一带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现金来把支票抽回。就在这时一个叫闫xx的人对我说他们科长不同意放我,得给他们科长钱,他向我要4000元人民币说是给科长,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给闫xx4000元人民币。这个叫闫xx的人从20日早上7点多一直在我被关的屋里,有时还负责看守我,带我去厕所。我们一直以为他是交警,因为我们一直在叫他闫警官,他一直没否认。但后来他们队长说他不是交警,是来帮忙的。在离开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之前我都是戴着手扣与家属协商的,并且在被交警讯问过程中也一直戴着手扣。
20xx年5月22日上午我们带着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现金再次来到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把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现金交给办案交警并把壹万伍仟元支票抽回。当我们向办案交警要手续的时候,办案交警说:“我不能给你们出手续,你们和伤者家属签个协议就可以了”。但是我们不知道如何写这个协议,办案交警便给我们起草了协议:
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由王某(化名)一次性付清李某秀医疗费用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今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0xx年5月20日
王某(化名) (手印)李某秀(手印)
协议书
20xx年2月21日上午9点20分王某(化名)骑自行车在解放大路与同志街交汇处13路公共汽车站点与李某秀相撞。经双方协商自行解决,不经交警队处理。
20xx年5月21日
王某(化名) (手印)李某秀(手印)
上述协议绝非我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我在被逼无柰的情形下违心所签,是交警工作人员违法威逼之结果,如果受害人有伤,我也愿意在合法范围内进行赔偿,在我不同意给付其无理的巨额赔偿款的情形下,其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竟乱用警力借用警力进行威胁,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自己及家人在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经济上受到很大损失,无法正常的工作。
综上所述,我认为上述三人之行为已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及索贿罪,同时三人滥用警械,警务人员伙同社会人员共同执法,在办案过程中程序违法,有法不依,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为此,我提出控告申诉,请受书各位领导明察,严惩违法、违纪之工作人员,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之尊严!
案例分析
2月14日,有群众反映赵河镇大史庄村1组村民李峰、王亚玲夫妇违法抱养三孩,计生处理不到位。赵河镇计生办经请示领导,进行立案查处。经查上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依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理,于203月14日结案,上访人息访。现将此例案件做一简单分析:
一、上访人的基本情况
上访人:尚某(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女,汉族,现年42岁,初中文化,家住赵河镇大史庄村2组,全家六口人,均为农业户口。
二、上访人的初衷与目的
上访人尚某与信访对象李峰为邻居,两家宅基地前面是单身娄某的老宅子。在娄某去世时,李峰家为其安排了后事,按照农村风俗,李峰家得到了娄某的宅基地。而尚某家也想占用娄某这块宅基地,使自家的房产能更宽敞些,所以就耿耿于怀,两家时常因为鸡毛蒜皮小事发生纠纷。
三、上访人的背景与原因
李峰,男,现年44岁,汉族,初中文化,住赵河镇大史庄村1组,爱人王亚玲,现年44岁,汉族,住址同上。两人于1986年结婚,婚后于1987年8月生育一孩女孩,叫李国凤,又于^v^年9月生育二孩女孩,叫李二凤,李峰于^v^年9月25日在赵河镇卫生院采取了男性绝育措施。由于受农村重男轻女思想的诱惑,二人于7月28日政策外抱养三孩男孩。计生部门于209月27日对其征收了5000元社会抚养费,尚某得知后,认为李家出钱太少,随即向上级计生部门反映此事,主要是想让李家多出些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平衡。
四、处理的结果分析
计生部门在接到尚某的上访件后,重新对李峰夫妇进行了调查,认为对其征收5000元社会抚养费只是根据其经济条件第一次征收,并与其签订了分期缴纳协议书。随后于年1月30日又对其征收了3000元,余额分期缴纳。
五、主要体会与启示
在此例案件中,上访人由于与被上访人因宅基地纠纷而存在矛盾,故意向上级计生部门反映此事,而被上访人同时也确确实实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于是就形成了上访案件的前提。从别一个方面讲,作为我们计生部门,也没有完全按计生政策办事,社会抚养费的首次征收额度过低也是造成此次上访的原因之一。
张女士将自己的小轿车开到某洗车公司进行清洗,她将车交给洗车公司后就离开了。不料该公司员工在驾车挪动车辆的时候,不慎将路人高某撞伤,导致高某的腿骨骨折,其花了十几万元。
高某要求车主张女士、洗车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其损失。
张女士认为自己与洗车公司形成承揽合同关系,不具有主观过错,也没有事实侵权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高某的损失。
西城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给付高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共计3万余元,洗车公司的经营者李某给付高某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万余元。
法官析案
此案的承办法官认为,张女士与洗车公司之间形成了承揽关系,她对于具有汽车维护资格的洗车公司的选择没有瑕疵,并且对于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高某要求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事故双方按责任比例依法赔偿,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丧葬费的赔偿标准等内容。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xxx发布的《xxx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所谓等级伤残,就是多个伤残。比如某人上肢为9级,下肢为8及,腹部为10级。那么这样的多个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呢?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 )附录B中,列出了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这个公式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C=Ct×C1×(Ih+ ∑Ia,i )( Ia≤10%,I =1,2,3……n,多处伤残)。在这个公式后,附录B是这样让我们理解公式运用的: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指赔偿责任系数,即事故责任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按一般情况,交通事故责任中对赔偿义务主体的责任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这五种责任相对应的损害赔偿负担比例一般是70%、30%、100%、50%和0%。这也就是说0≤C1≤1(即0%≤C1≤100%)实际表达的意思就是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Ih――指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这句话的含义指受害人有多处伤害的,以其最重伤害所对应残级赔偿指数(即拾级伤残赔偿10%、玖级伤残赔偿20%、捌级伤残赔偿30%……余类推)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 + ∑Ia,i)≤100%。
实际案例:伤者龚某某(63岁)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支公司一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官民一初字第3135号〕,尤学律师作为龚某某的代理人,提出龚某某因交通事故受
伤,伤残为二个八级,因此伤残赔偿金=16065元××100%×(30%+4%)。这里C是伤残赔偿金,Ct是伤残赔偿总额为273105元(16065元×17年),C1指赔偿责任系数为100%(因为龚某某无责任),Ih是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为30%,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为4%。最终法院采纳了尤学律师的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金为元=16065元×17年×100%×(30%+4%)。
注意事项
第一步:保护好现场。保护好现场后,再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最好先明白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报案。这时,您要做的是,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上受损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第三步:定损。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1.不要遗漏修理;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您就不必管修理费定得高低――反正修理厂保证把您的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任。
第四步: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您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第五步:开具事故证明。您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交通队公章的“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第六步:递交单证。您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第七步:领赔款。大约在一星期之后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单位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公安案件调查报告
【篇1:关于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侦查质量调研报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侦查质量调研报告
长期以来,公安侦查机关受重特大案件破案压力,以及源自于维护社会稳定而来自社会与行政方面的双重压力,造成了侦查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破案的单纯化认识,只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侦查工作就算大功告成,而对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却失之偏颇,难以达到公诉对证据的标准要求,忽视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20_年以来,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案件214件439人,无一直接起诉,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占移送案件的24%,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占移送案件的76%。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础,决定着实体法的适用和诉讼的结局,没有证据,就无法确定犯罪事实,也就无从以犯罪事实为依据定罪量刑。通过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在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中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证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证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痕迹的提取、比对和指认不重视。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多处血迹仅提取几处,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认为没有价值而不进行提取;提取后的痕迹不进行比对、指认,在审查退回补充证据过程中,有部分物证、痕迹因保管不善,而无法进行比对、指认、鉴定,而影响了整个案件的认定。
二是在实践中,因物证的提取不规范,对物证的数量、外观特征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导致物证失去证明力。物证随着犯罪行为的发生或实施而产生,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必然的客观联系,但同时物证又是不会说话的证据,它不能“讲清”自己与案件有何联系,如果物证的获取和固定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就会失去可采信性。
三是对犯罪工具指认不重视,有的有扣押清单而没有指认,或者经过指认但没有笔录和照片。
2、书证及复制相关文书中存在问题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不注意收集书证等间接证据。例如,在xxx犯罪中,因为隐蔽性较高,更应收集反映犯罪嫌疑人活动的书证,车、船、机票,银行存款单据、汇款单据等。在审查起诉案件中还存在书证及复制相关文书因缺少证明其与原件相符的客观性,而不被法院采纳。例如,二人共同杀人,一人已被判刑,另一人被抓获时,应复制法院采信的证据,并应由法院证实复印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在复制照片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足以清晰辨认的方式进行复制。
3、讯(询)问方面存在的问题。常见的情况有笔录首部时间、地点、侦查人员的姓名、被讯(询)问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等栏目没有正确填写或者填写不完全,例如只有开始时间,没有结束时间,或者是结束时间早于开始时间、讯问被告人的时间早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
措施的时间等,与其他证据内容冲突,给证据的采信造成困难。公安机关调取言辞证据时存在交叉讯问,一人提讯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交叉讯问、一人提讯违反了该案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程序取得的言词证据是不予采信的,违反程序取得的言词证据轻者造成该证词本身不被采信,严重的会影响整个案件的认定。4、搜查记录,扣押物品清单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制作的部分搜查记录,扣押物品清单程序不合法。《刑事诉讼法》规定,搜查要出示搜查证,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并签名盖章;扣押要有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在场并签名盖章。公安机关制作的一部分搜查记录、扣押物品清单缺少见证人的见证及签名,缺少被扣押物品持有人的在场及签名,主要原因还是对程序法不重视所致。另外,公安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对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并制作指认笔录。由于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指认形成的,指认笔录在证明犯罪方面起着较大的作用,但个别案件由于缺乏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最终影响了证据效力,不能及时作为定案的依据使用,造成了该证据无效。
5、辨认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应做辨认而没有做辨认。例如,被告人在公厕内杀害被害人过程中,证人刘某、张某一同到公厕上厕所,看见
被告人拿刀刺中被害人。此案如果安排两名证人对被告人进行辨认应该是认定左某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
二是辨认时间不及时,待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时,才进行补充辨认,对辨认的效果和对法官的采信均造成影响。
三是辨认的程序存在问题,如被辨认人人数少于规定的人数,另有一起案件从被辨认的照片看,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明显与其他照片不同,只有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是近照,人像较大,其他照片的人像均较小。
6、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应做鉴定而不做鉴定。个别案件的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供述其有精神病史,应当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对犯罪嫌疑人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而未鉴定,结果在案件退查之后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导致诉讼周期拉长和诉讼资源的浪费。
二是鉴定不全面。个别案件的鉴定仅是对部分现场提取物进行鉴定,不能完全反应案发现场的状况,对法官的采信造成影响。
三是鉴定不及时、鉴定时间过长。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第一次移送审查时,均没有对现场的血迹及其他痕迹进行dna鉴定,也没有对部分有精神病嫌疑的犯罪嫌疑人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在退回补充侦查过程中提出以上鉴定内容,又由于基层侦查机关无法进行此类鉴定,而送到省公安厅或
中国刑警学院等处鉴定,致使鉴定时间过长,甚至出现案件已到审查期限,鉴定结论仍未作出的情况。
二、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过分夸大口供的证明力,轻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部分侦查人员认为“嫌疑人一供,案件即破”,忽视了后续侦查取证工作,导致有的物证不及时提取,有的重要证人的证言不收集,勘查工作马虎,证据存在许多疑点和问题。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有极大的主观性和可变性,忽视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不注重对间接证据的收集,使得案件的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链条。
2、把同案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互作证言适用同案被告人均是该共同犯罪案件的当事人,都与其所作陈述的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陈述可以相互印证,但不能互为证人证言。但在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中,却存在着对共同犯罪案件,仅有同案被告人的一致供述,无其他相关证据印证,一些侦查机关、侦查部门认为同案犯的口供对其他同案犯来讲就是证言,多个同案人的口供就不认为是单纯靠口供定案,认为既有口供,又有证言印证,就可以定案。所以,把取证重点都放在逼取同案人的口供上,忽视了对其他物证的收集,结果影响了案件的定性。3、把孤证作多个证据适用,靠孤证定案
所谓孤证,是指单个孤立存在没有其他证据给予佐证的【篇2:关于开展公安法制工作带调查报告】
关于开展公安法制工作带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紧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步伐,特别是依法治国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基本方略确立后,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关怀下,我县公安法制建设突飞猛进,公安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可以说,公安民警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时期;是公安法制部门把握机遇,知难而进,负重拼搏的时期;也是广大法制民警更新观念,努力探索,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法制化进程的时期,我对县公安法制工作的调查,现就调查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一. 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法制工作决定》情况的了解和重视程度
接到该通知后,法制大队队长xxx同志立即向局长xxx同志汇报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法制工作决定》的内容,xxx局长高度重视该《决定》,专门在党委上对此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同时法制大队在接到该《决定》后,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进该局法制工作,例如将法制科升格为法制大队,增加人员,各单位设立法制员等。
二. 关于迎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成效检查验收的情况
首先该局对照省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本地执法规范化工作,并准备近期向省厅提交验收申请;其次该局在自查过程中并未发现可能影响通过验收的问题;再次今年以来,该局对所办案件进展情况通过黑板报或张贴通告等方法向当时人公开告知;最后该局在每个办案部门设立法制员,并建立花名册,且各单位法制员都能切实履行职责。
三. 关于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的情况
首先执法办案场所有专门的办案地方,专门成立办案中心(暂由法制大队兼管)对该办案场所进行管理,且执法办案场所的人员和经费都有保障;其次对该局各部门办理的案件一律进办案中心办案,对未进办案中心办理的案件该局法制大队一律不予审核,且今年以来切实做到不在执法场所外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再次坚决要求各办案单位近场所办案时必须做到一审一刻;最后实施进场所办案以来,民警从未被无理投诉,办案民警对进场所办案交口称赞。
【篇3:治安问题调研报告】
治安问题调研报告 20_年9月9日,我作为一名中国人们公安大学的准毕业生开始了为期一百天的工作实习,并且我很荣幸的参加了20_年apec会议安保任务,同时可以来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雁栖派出所实习完成自己最后的学习生涯。
雁栖镇是一座集科工贸为一体的新兴城镇,位于怀柔城区北4公里处,镇域总面积156平方公里,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全镇21个行政村,46个自然村,人口13000人。该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111国道和范崎路纵贯南北,沙通铁路横跨东西,是集工业、公共建筑、居住区为一体的组团式发展的小城镇。目前已建成居民楼万平方米;税务、邮政、综合服务大楼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水、电、暖等配套设施齐全。以雁栖环岛为中心,北有中国乡镇企业城,西是区旅游房地产开发区,东为北京雁栖工业开发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优势。广东健力宝有限公司,美国玛氏公司、富特波尔容器制品有限公司、泰国红牛饮料公司、太平洋容器制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在该镇落户。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等惠民政策的推动下,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因人财物的大流动,使一些盗窃、故意伤害、杀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给公安机关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近日,我对该所辖区内刑事、治安案件发、破情况,以及矛盾纠纷摸排调处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类,对影响农村治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对切实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一、当前农村治安现状:
二、影响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一)盗窃案件居高不下。近年来,由于政府规划政策,大力促进房地产业开发,使得当地群众得道拆迁补偿,这让当地群众享受到了巨额的财产红利,同时雁栖镇房产
也得到了充分的开发,但同时也为犯罪分子作案后提供了条件。就我辖区而言,今年九月份至今辖区内共发刑事案件11起,发治安案件62起,其中盗窃案件8起(刑事案件),占发案总数的;在查处的62起治安案件中,其中发盗窃案件21起,占发案总数的。从盗窃案件发案情况看,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盗窃机动车汽油柴油,尤其是盗窃来往停留在本地的货运大挂汽油案件频发;二是采取撬门、揭瓦入室的方式盗窃钱财;三是乘人不备盗窃公私财物等。20_年9月12日7时18分,家住雁栖镇光织谷10栋601村民李某报警称:当日凌晨其家窗被撬,被盗现金1000多元。20_年10月4日6时30分,货运车主王某报警称:其车内价值1000多元柴油被盗抽。以上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过大量的工作虽将案件予以侦破,但是所盗财物均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且无赔偿能力,仍使群众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人身伤害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双方因纠纷心存芥蒂,为泄愤而出手伤人;二是邻里间因生活小事而日久生隙,恶语伤人,争强好胜而大打出手;三是家庭成员内部之间因财产纠葛或生活锁事置家庭和道德伦理而不顾,反目成仇而伤人;四是因土地、宅基地、柴扒、饮水等纠纷中,因对对方持强侵占行为不满而出手伤人;五是为债务纠纷、赖账、追账而伤人。六是因夫妻感情破裂,婚姻矛盾激化、婚外情而伤人;七是农村留守弱势群体及孤寡老人被欺,被殴致伤;八是精神病人发病伤人;九是酒后滋事伤人。20_年10月15日23时许,某娱乐场所陈某某报警称:有人在其娱乐场所酒后闹事打人,经民警出警将当事人双方带到派出所,并对打人者进行了处罚教导。
(三)黄赌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随着城市治安管理、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黄赌毒活动开始转向广大农村地区发展蔓延。黄丑现象的蔓延,不但污染社会风气,有的直接诱发恶性案件。20_年9月年至今,我所协同治安支队、刑警支队共查处卖淫xxx案件3起,其中卖淫人员全部来自外省,在查处的5起赌博案件中,每场参赌人数均在八人以上,且农村妇女占参赌人数的20%,在30%的男性参赌人员中,有三分之二人员属于屡教不改,曾受过公安机关两次以上打击处理,有三分之一人员因赌博欠债,导致夫妻双方离婚。20_年9月27日17时许,有人举报在下庄村428号有人聚众赌博,经出境将八名涉案人员全部带回并进行了讯问,并对相关赌博人员进行了处罚。
(四)大流动人口增多引发矛盾。一是流动人口管理出现盲点。大量流动人口存在管理隐患,由于20_年apec会议将在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举行,所以政府要为该会议的顺利举行进行会所建设,设施维修等,因此引进了大量的外省务工人口,再加上本地企业所招募的工业作业人员,这些民工为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少隐患,特别是在暂住人口管理跟不上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因暂住人口疏于管理,有关部门难以准确地了解信息,有效地处理隐患。二是流动人口增多造成治安案件高发。外来务工人口相对文化素质低,帮派行为严重,业余生活单调贫乏,由于长期在外闯荡,大多争强好斗,性格偏执,包容性差,发生矛盾时如处置不当,极易发生群体性事件。三是废旧收购站点增多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该地区正规收购站点仅4家,但收购废旧物品的无证流动收购人员有近百人(从业人员多为河南及皖北人),因管理不规范,为犯罪分子作案销赃获利提供了便利,也给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带来了许多困难。据调查,这些拾荒者见有人时收购废品,无人时就偷东西。偷盗的物品小到农户家门口衣物,大到家中的彩电、冰箱,据反映,此类情况本地也时有发
生。(五)企业忽视职工教育管理引发矛盾。部分企业主只顾生产、经营,忽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一些企业主认为只要依法纳税就行了,对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导致一些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镇政府、镇计生办、派出所对企业的用工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一旦发生案件无法调查核实。
(六)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发展,一些因邻里关系、土地、山林、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存在,这些矛盾纠纷若未及时化解,极易引起事态扩大,造成越级上访、聚众闹事等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据统计,20_年9月至今,辖区内共发生刑事、治安等各类案件188起,其中盗窃和人身伤害案件共41起占总案件的因此,需要加强地方社区的民众普法教育。三、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管理体制不顺。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一是不少外地劳动力流入到本地,由于流动人口管理乏力,人口呈无序流动状态,盲流中不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再加上迅猛发展的交通环境,为外来流窜犯罪创造了有利条件。流窜犯罪跳跃性大,机动性强,案件反弹周期短,侦防难度大。一些外来犯罪人员驾车作案,依仗车况佳、路面好、里程短,作案后大都迅速逃逸,给公安机关的打击与防范带来了很大难度。二是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诉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政治参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高,各方面的诉求明 显增多。一些人一旦自身利益被触及,他们不是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来表达,而是动辄采取过激行为制造影响,给党和政府施压。有的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盲目心理,企图扩大事态,引起党政和社会的重视,并不达目的不止步。
(二)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滑坡。受地方投入财力少、法制宣传形式单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普法教育客观上缺少针对性、层次性、实效性,相当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导致他们一方面在出现问题特别是纠纷时,往往不知不觉也不愿意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稍不如意,便操戈动刀,大打出手,极易导致恶性案件发生;另一方面,在发现违法行为时不敢也不愿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只是待嫌疑人逃逸后,才报警,致使公安机关痛失战机。还有一些人法律观念淡薄,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在浑浑噩噩中不知自己犯了罪,犯了罪不知道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同时,由于受条件限制,我镇农村文化事业落后,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之缺乏正确的引导,一些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弱,精神空虚,就很容易染上恶习,甚至走向犯罪。
(四)基层基础工作缺位。一是在农村虽设有治保会、调委会,主任由村干部兼任,但不少人将此当成了副业,再加之其缺乏法律知识,在工作上仅凭威望、凭经验、凭个人关系,很难谈上依法依规办事,其工作粗糙,方法简单,往往三言两语了事,有的干脆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发挥不了多少作用。二是社会治安综治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到位,综治工作乏力。由于综治工作注重检查验收、注重考核结果,因而一些地方和单位满足于不出问题,满足于检查过关。对于基础工作、日常工作常常是漠然置之,甚至有的党政领导对社会治安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未能从“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也是政绩”的高度看待社会治安问题,对社会治安工作研究少、过问少、协调少,基层xxx功能有明显的弱化趋势。三是群防群治有名无实。由于受经济条件和群众思想意识等方面的限制,农村技防措施推进滞后,加之无经费保障,每个村虽组建了专职巡防队,但真正组织巡逻的次数少之又少,导致盗窃等犯罪分子易于得逞。
(五)惩治、打击乏力。公安机关的平均破案率不到50%,盗抢案的破案率与打击处理率更低。积案多,积案易变成死案,造成正义得不到伸张,邪恶得不到打击。打击乏力同时也暴露了公安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警力不足。在我所,虽有20名正式民警,但是除所长、教导员、副所长、内勤、警务查报站、办案组和社区民警外,真
正包村民警只有3名,导致一个民警有的包四个村、有的民警包三个村,再加之日趋频繁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真正供民警支配的时间少之又少,主动型警务无从谈起。二是有的民警不加强学习,导致办案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有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对一些影响群众安全感、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不及时予以查处,一味的只求调解,虽化解了矛盾,但是未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本地社会治安问题的建议: 针对当前本地治安状况,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农村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 根据调查,结合实际,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外学内创,努力营造人人共创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完善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好地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既“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又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在有效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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