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12 08:58: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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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x x县人民检察院
立案决定书
x检法立(20x x)第5号
犯罪嫌疑人:田x,女.26岁,汉族,x x籍,中专文化程度,住在x x县医院职工宿舍x排x号,为x x县人民医院护士。
案由:涉嫌玩忽职守。
经审查:20x x年x月x日晚8时许,田x在外科病房值班时,遵照李x x大夫的交代.给x号病房x x床病人邱x灌肠。田x看到值班室里需要给病人所灌的氯化钠溶液不多了,需要重新配制一些,于是便到治疗室找到与氯化钠相类似的结晶体药物,误以为是氯化钠,便取出一些配制成溶液给邱x灌肠。邱某回病房后,约5分钟后即感到头晕心慌、继而猝然倒地,在抬往急救室的路上心脏就停止了跳动。经化验鉴定,田x所用药物不是氯化纳,而是一种有毒副作用的亚硝酸钠。
田x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极不负责任,马虎草率,从而造成病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田x的行为涉嫌触犯《^v^刑法》第397条的规定,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决定立案侦查。
检察长:魏x x
20××年×月×日
(院印)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___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___________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20__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a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a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20__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a的主张【a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20__)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对被告(b)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b)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a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20__)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b”(实际是a)提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b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20__】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20__年7月28日,a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a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20__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20__)曲中行终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并没有做出对企业性质的认定。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足以证明a的行为构成诈骗、抢劫犯罪,被申请人应依法及时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进行立案侦查。
被申请人在没有对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上的签字、手印进行刑事鉴定的情况下,对a“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请贵局查清事实,依法追究a的刑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县公安局怎么写立案行政复议书请参考以上的法律依据,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一直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伤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和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平方米,2层。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举行听证会。鉴于处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具体数额,20xx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明确了违法建设面积为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请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申请人在10日内自行拆除搭建的平方米违法建筑。
我厅认为:申请人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搭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进行了调查、告知、听证,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扩建房屋的行为发生在上世纪80、90年代,被申请人适用20xx年生效的《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16日
复议申请书格式范文
【篇1:(企业)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企业)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件。
注:申请复议的理由主要陈述原处理决定中事实不符,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
罚处理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
【篇2: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县___镇___村。被申请人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_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_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___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3、如果___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___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___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___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___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___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___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___号桑塔纳轿 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v^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__日
申请人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县___镇___村。被申请人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_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_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
如果___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___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___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___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___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___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___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___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___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
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v^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
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个人)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个人)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件。
注:申请复议的理由主要陈述原处理决定中事实不符,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
编号:
xx单位:
你单位xx工程,经查存在以下重大隐患:
根据《xxx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限于《复工申请书》报 申请复查。经复查并书面同意复工后方可恢复施工。
□对工地立即全面停工整改,限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填妥《复工申请书》报 申请复查。经复查并书面同意复工后方可恢复施工。
(以上打勾项为唯一选项)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逾期未申请复检或未改正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西峡县公路管理局
接收人签名: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于洱源县,大学本科学历,20xx年7月1日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美术系,获文学学士学位,并取得高级中学美术教师资格证书。20xx年8月通过洱源县特岗教师招聘,20xx年9至20xx年7月在洱源县温水中心完小任教,20xx年9月调入洱源县振戎民族中学。参加教育工作以来,我服从上级及学校安排,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同时不断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
三年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教学成绩、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努力做到教育教学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在教师岗位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本人见习期已三年,并已通过三年特岗教师考核,现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考核定职。
特此申请
申请教师:
所在学校:
20xx年10月19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李白,男,1992年7月出生,20xx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工程管理专业,20xx年7月进入xx市交通设计院工作至今。
参加工作对于年轻人,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在xx市交通设计院工作一年来,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逐步完成着从学校到工作单位、从学生到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现将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一年来,自己主动加强政治学习,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二、始终做到爱岗敬业,不断加强实践锻炼
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的新兵,在接触到新的陌生的领域时,缺少经验,对于业务知识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自己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程程序,进入工作状态,融入到新的工作生活中。无论是跟着部门领导学习还是独立的处理工作现场的各项事务,都能够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努力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认真执行工作纪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在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我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能认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按时上下班,全年无旷工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
在一年的工作中,每天能按时上下班,时刻坚守工作岗位。日常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抓好工作重点难点,对工作中的每个细节都认真核对,做到对自己所做工作的清晰清楚的掌握,为后续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规范标准,并参阅一些较好的项目案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水平,自觉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清楚的认识到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解决现实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继续努力,一方面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向专业知识、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处事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克服年轻气燥,虑事不周,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主动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监督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做出更好的成绩。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这些经历让我不断成熟、提高。我认为自己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已具备转正定级的要求。在见习期满之际,我郑重提出转正定级申请。望组织批准为盼。
申请人:李白
20xx年10月16日
执行复议申请书格式
【篇1:执行异议申请书格式】
执行异议申请书
事实和理由
【篇2: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
复议人(申请人)唐丽元,女,1969年12月16日生,汉族,衡东县人,住衡东县新塘镇广田村4组
申请执行人袁清忠,男,1970年3月17日生,汉族,衡山县人,住衡山县开云镇交通村5组4号。
被执行人陈辉广,男,1968年8月5日生,汉族,衡东县人,住衡东县新塘镇广田村4组(异议人之夫)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不服衡山县人民法院(20_年)山执异字第126号执行裁定特申请复议,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结论,支持复议申请人的异议成立,其具体的异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20_)山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并未将异议人列为被告且判决有支付申请执行人袁清忠货款的给付义务,异议人与被执行人陈 辉广虽属夫妻关系,但属两个独立人格的自然人,陈辉广的经营行为属于个人负债并非家庭负债,异议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被执行人,并非裁定中所讲“可以追加异议人为被执行人,也可以不追加为被执行人。”可见执行法院具有极大的随意性。不能依法追加异议人为被执行人就不能拍卖复议人共有的房屋份额。
二、裁定中所谓的公告形式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裁定书,异议人至今未见该案执行的任何法律文书,在2月28日的审理异议听审会中也未见审判员出示有关文书或进行释明,申请执行人袁清忠认可了未写书面的评估拍卖申请书,未按规定交纳执行费用和评估费用,未选择正旺拍卖公司,也未收到法院的拍卖通知书,只是第一次
与被执行人选择了佳圣公司评估,第二次选择了兴隆公司评估,上述事实有审理记录证实。
三、12月26日、27日,异议人通过传真形式发给了代理人的委托书和书面异议书,执行人员不予认可,请问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必须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当面在承办案件的法官面前签名才算合法有效呢?这是在变相限制或剥夺异议人行使权利,对于应当暂时中止的行为而没有依法中止并通知相关人员。
四、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选择的佳圣评估公司,这有监察人员在场见证;而实际上进行评估的却是易成公司;易成评字(20_)第0803号评估报告显示其估价作业期是20_年7月7日至8月8日,而法院的评估委托书是7月12日且不是当事人双方选择的佳圣公司,也就是说评估行为在先,委托书在后,法院的委托和易成评估公司的评估行为都没有合法依据,评估人员刘雪梅没有合法资质,其现场勘察没有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到场监督,故评估报告程序违法且不具有合法性,因此不能采用。毕竟评估公司接受委托的是执行法院衡山县法院,而不是司法技术的管理机构衡阳市中院司法技术处。
五、拍卖机构应当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议一致,协议不成的从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选择确定;而不是唯一确定正旺拍卖公司。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才由执行法院确定。裁定中只是表述对外发布公告,至于范围及媒体方式不清楚;执行法院应当在拍卖5日前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
认的其他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本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而执行法院未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门面的租赁人罗某和其他优先权人信用社派员到拍卖会场,故正旺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在程序和拍卖根据上不具有合法性。
综上所述,执行法院程序上的违法性必然导致执行结果实体上的违法性,将会损害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司法鉴定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裁定所适用法律条款不当,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复议的事实和理由,撤销原裁定结论,纠正执行法院的违法行为,以示公正!
此致!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篇3: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甲某,男,复议被申请人:乙某,男,复议被申请人:丙某,男,复议被申请人:苹果,女,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女,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江西省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_)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v^民事诉讼法》第202条是错误的,应该适用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案外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本案中,复议申请人作为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二、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丙某、苹果案件与复议被申请人乙某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错误的。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第1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在这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均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次,这二案件的被执行人是鸭梨,而鸭梨及其夫丁某在复议申请人处均无债权。复议申请人既无能力也无义务协助法院执行二案件。而原审法院却将这二案件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均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并采取了非正当的手段让复议申请人在20_年8月9日的送达回证上签字。仅从程序上说,原审法院在这二案件的诉讼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纵使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某矿业具有债权,原审法院也不应该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早在20_年8月14日,某矿业已将法定代表人由“丁某”变更为“平民”。因此,原审法院应该向当时作为某矿业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丙某、苹果案件与复议被申请人乙某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错误的。
三、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事情不清、证据不足。首先,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某矿业并无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记管理档案中,从来没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显示复议申请人在某矿业享有股份。
其次,复议申请人是从平民处收购某矿业的股份,而并不是从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处收购的。原审法院仅以复议申请人在调查笔录中认可的“该矿是以平民的名义转让给甲某的,全部转让款为800000元,甲某已支付400000元,还有400000元于20_年12月31日付清”来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这一认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调查笔录中,仅能显示复议申请人从平民处收购某矿业的股份,至于该股份是否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以“平民”的名义在某矿业的,并无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从法律事实上讲,复议申请人收购的某矿业股份即为平民所有,并非复议被申请人鸭梨所有。原审法院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具有债权,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
综上,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过程中,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20_)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裁定!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信访/上访复查申请书
一、申请人:
二、信访事项: 信访事项一:
………………………………; 信访事项二:
………………………………; 信访事项三:
………………………………;
(把申请人最初反映的信访事项一一列出,但不必过于求细,说明清晰明了即可)
三、申请复查事项:
申请人不服XXX(出具批复单位全称)于XXXX年XX月XX日做出的《关于XXXXXXXXXXXXXX的答复》XX【XXXX】第XX号,特此申请复查。
(一)……;
(二)……;
(三)…………。
(针对答复意见有以上几点)
四、事实与理由:
(一)…………;
(二)…………;
(三)…………。
〔对以上提到的‘申请复查事项’的要点,分别按点有针对性地列出事实与理由〕 附:相关证明材料 至此
XXXXXXX〔复查相关机关称呼〕
申请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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