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14 15:14: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原告:范某某,男,xxx1年12月7日出生,汉族,学生,住福建省厦门市某某区xx号xx室。
法定代理人:王某某(系上诉人母亲),女,1xx9年7月1日出生,回族,无业,住福建省厦门市某某区xx室。
被告:陈某某,女,1xx年1月4日出生,住厦门市某某区湖明路xx室。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应继承补偿款元(房产继承部分估价249690元+银行存款部分估价元,实际房产继承部分价值以最终评估为准);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范某某是王某某和被继承人范xx亲生子,范少如xxx0年12月19日突然死亡,目前查明可继承遗产有:一、厦门市xx路8号xx室房产(房产证号:夏国土房证第00xxxx43号),暂估价998760元,实际以法院委托评估价为准;二、银行存款合计元。该部分遗产现在由被告私吞。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请求法院保护原告权益,判决被告补偿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原告:王自权,男,回族,1982年3月4日出生,文盲,宁夏同心县人,农民,现住红寺堡镇红兴村211,身份证号:640300198203040099,电话号码:13909558324(父亲)。
被告:王自贤,男,回族,30岁,文盲,宁夏同心县人,农民,现住红寺堡镇红兴村666,电话号码:13195078084。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被告清偿原告车款钱2700元及利息648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20_年10月份,被告说要买原告的“普桑”小轿车,双方当时口头协商车价是元,并且被告说要一次性支付,但最后又说没有钱只能支付原告元作为定金。之后又在原告多次索要时被告多次分期支付,总共支付了元。剩余元,被告在20_年11月27日给原告写有一欠条,并说明要在20_年5月1日支付清。欠条到期时原告及期妻子多次索要,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拖说没有钱支付,20_年10月28日原告的妻子又一次向被告索要时,被告又一次推拖并不予支付下剩的27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口头达成了买卖协议,原告多次索要被告都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被告在写有欠条至今已过期有6月,应当支付原告利息,但被告并未信守承诺,为此。现依法起诉于人民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1x年10月28日
原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被继承人____年__月__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应继承的.遗产,位于本市____的房屋一套;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姐妹关系。被继承人即原、被告之父于____年__月去世,其去世前于____年__月__日在自书遗嘱言明,其个人财产中的位于本市____的房屋一套由其长女即原告继承。但是由于被告一直居住着诉争房屋,并以自书遗嘱无效为由拒不搬出,使原告无法实现继承权。故根据《_继承法》第__条的规定,特向法院提出申请。
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1、该起诉状副本2份;
2、_______遗产清单1份。
原告:李xx女xxx年3月2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现住址:xx市沙xx区民权北七街4xx
原告:李xx(二原告系姐妹)女xxxx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现住址:xx市沙xx区沙龙南街xxx二原告电话xxxxxxxxxxxx
被告:董xx女xxxxxxxx年11月2日出生汉族系大商退休职工
现住址:xx市沙xx区xx街xx号x电话:xxxxxxxxxxxx
第三人:辽宁省xx石英辉绿岩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刘xx系公司负责人电话:xxxxxxxxxxxx
住所地:xx市沙xx区西北路xx号
诉讼请求
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给付二原告人民币各九万元。
事实与理由
二原告(下称原告)与被告系继母女关系。xx年代,原告之父李连成在第三人处(原辽宁省xx_)分得住房一套(坐落于“xx市沙xx区xx街xxx号xxx”)并获承租权。后被告与原告父亲结婚(约xxxx年)。xxxx年9月24日原告父亲病逝,同年底,被告避开二原告,独自以继承人的身份通过第三人将上述房屋变更到自己名下。
原告认为,案涉房屋应属于父亲生前所留遗产,原告与被告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现被告在原告不知情下,私自将其归为己有,该行为是对原告财产权的侵害。第三人在为被告更名中,没有尽到审查的_义务也对其负有责任。故原告诉至贵院,以求支持各项诉讼请求。
敬礼!
xx市沙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年七月十六日
原告: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
住所地:xx
被告: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
经常居住地:xx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抚恤金5万余元;
2、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房屋补贴2万余元;
3、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银行存款3万余元;
4、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xx遗产无锡市xx新村xx号xx室房屋产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xx即原告的母亲于xxxx年3月21_亡,xx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xx即原告的父亲于xxxx年11月17_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xx。xx已于xxxx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xx。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无锡市xx新村112号302室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敬礼!
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xx年xx月日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原告: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
住所地:xx
被告: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
经常居住地:xx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抚恤金5万余元;
2、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房屋补贴2万余元;
3、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银行存款3万余元;
4、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xx遗产无锡市xx新村xx号xx室房屋产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xx即原告的母亲于xxxx年3月21_亡,xx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xx即原告的父亲于xxxx年11月17_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xx。xx已于xxxx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xx。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无锡市xx新村xx号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