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22 20:53: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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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我所于20xx年5月12日接到星子至九江客运班线经营业户“关于出租车扰乱我线经营秩序情况的反映”后,5月13日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星子汽车站等场所进行调查,基本确定部分出租车有按班线客运价格收费,来往于星子至九江班线经营的现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5月13日下午,我所在三楼会议室,由程建副书记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尹金印、郭艳山、陶冬滚、曹俊林、李代斌、李明;星子至九江客运班车驾驶员代表刘红斌、杨小六、万元珠等12人参加的客运经营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
5月21日下午,程建副书记在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再次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参加协调会议的有:星子县交通局杨副jú长和余国星;星子县交警大队陈述星科长;星子县运管所饶文生所长、程建副书记、宋涛副所长和陈佩、孙崇平;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公司李南星经理、于崇跃副经理;九江金鹏巴士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殷建春经理;九江市麒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陈俊经理;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驾驶员代表刘成贵、陈庚金、蒲洁、李代华;等等18人。
(一)各道路运输业户必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对所属司乘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再有不良现象发生。
(三)按照5月13日下午协调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运营:
1、星子至九江的客运班线车辆,定时间、定班次、定路线、途中上下旅客,按人次收取(票价)费用。
2、出租车按照规定的经营模式,不揽客、不兜客、不叫客、不等客的情况下,在运行过程中,可以在同一批次,一次性上客,按趟次包车计费(不得按人次收费),一次性收取运费的方式经营。
1、制订《关于做好公路客运从业人员信访稳定工作的预案》。
2、20xx年7月24日下午,由市处稽查科牵头,组织市出租车管理所、星子运管所,在星子运管所进行专题商议整治道路客运市场、规范班线车和出租车的经营行为。
3、20_年五月十八日向县政法委报送《关于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协调》的汇报材料。
4、20_年五月二十二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纠纷协调会议的纪要》。
5、20_年七月二十五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通知》
6、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编制道路客运企业通讯录,设置企业维稳联系人。
8、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时间为:
(1)早晨07:00开始;
(2)晚上21:00?24:00。
由于我所通过各种途,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暂时没有发现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业户的上访迹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稳定,确保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的业户持续没有上访迹象,我所将继续加大客运市场监管力度:
1、继续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便于发现问题,利于及时得到解决。
2、发挥企业维稳联系人员的作用,保持与客运企业负责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继续运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使我县的客运市场得到稳定。
我所于20xx年5月12日接到星子至九江客运班线经营业户“关于出租车扰乱我线经营秩序情况的反映”后,5月13日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星子汽车站等场所进行调查,基本确定部分出租车有按班线客运价格收费,来往于星子至九江班线经营的现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5月13日下午,我所在三楼会议室,由程建副书记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尹金印、郭艳山、陶冬滚、曹俊林、李代斌、李明;星子至九江客运班车驾驶员代表刘红斌、杨小六、万元珠等12人参加的客运经营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
5月21日下午,程建副书记在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再次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参加协调会议的有:星子县交通局杨副jú长和余国星;星子县交警大队陈述星科长;星子县运管所饶文生所长、程建副书记、宋涛副所长和陈佩、孙崇平;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公司李南星经理、于崇跃副经理;九江金鹏巴士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殷建春经理;九江市麒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陈俊经理;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驾驶员代表刘成贵、陈庚金、蒲洁、李代华;等等18人。
(一)各道路运输业户必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对所属司乘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再有不良现象发生。
(三)按照5月13日下午协调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运营:
1、星子至九江的客运班线车辆,定时间、定班次、定路线、途中上下旅客,按人次收取(票价)费用。
2、出租车按照规定的经营模式,不揽客、不兜客、不叫客、不等客的情况下,在运行过程中,可以在同一批次,一次性上客,按趟次包车计费(不得按人次收费),一次性收取运费的方式经营。
1、制订《关于做好公路客运从业人员信访稳定工作的预案》。
2、20xx年7月24日下午,由市处稽查科牵头,组织市出租车管理所、星子运管所,在星子运管所进行专题商议整治道路客运市场、规范班线车和出租车的经营行为。
3、20_年五月十八日向县政法委报送《关于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协调》的汇报材料。
4、20_年五月二十二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纠纷协调会议的纪要》。
5、20_年七月二十五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通知》
6、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编制道路客运企业通讯录,设置企业维稳联系人。
8、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时间为:
(1)早晨07:00开始;
(2)晚上21:00?24:00。
由于我所通过各种途,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暂时没有发现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业户的上访迹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稳定,确保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的业户持续没有上访迹象,我所将继续加大客运市场监管力度:
1、继续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便于发现问题,利于及时得到解决。
2、发挥企业维稳联系人员的作用,保持与客运企业负责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继续运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使我县的客运市场得到稳定。
我所于20xx年5月12日接到星子至九江客运班线经营业户“关于出租车扰乱我线经营秩序情况的反映”后,5月13日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星子汽车站等场所进行调查,基本确定部分出租车有按班线客运价格收费,来往于星子至九江班线经营的现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5月13日下午,我所在三楼会议室,由程建副书记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尹金印、郭艳山、陶冬滚、曹俊林、李代斌、李明;星子至九江客运班车驾驶员代表刘红斌、杨小六、万元珠等12人参加的客运经营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
5月21日下午,程建副书记在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再次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参加协调会议的有:星子县交通局杨副jú长和余国星;星子县交警大队陈述星科长;星子县运管所饶文生所长、程建副书记、宋涛副所长和陈佩、孙崇平;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公司李南星经理、于崇跃副经理;九江金鹏巴士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殷建春经理;九江市麒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陈俊经理;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驾驶员代表刘成贵、陈庚金、蒲洁、李代华;等等18人。
(一)各道路运输业户必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对所属司乘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再有不良现象发生。
(三)按照5月13日下午协调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运营:
1、星子至九江的客运班线车辆,定时间、定班次、定路线、途中上下旅客,按人次收取(票价)费用。
2、出租车按照规定的经营模式,不揽客、不兜客、不叫客、不等客的情况下,在运行过程中,可以在同一批次,一次性上客,按趟次包车计费(不得按人次收费),一次性收取运费的方式经营。
1、制订《关于做好公路客运从业人员信访稳定工作的预案》。
2、20xx年7月24日下午,由市处稽查科牵头,组织市出租车管理所、星子运管所,在星子运管所进行专题商议整治道路客运市场、规范班线车和出租车的经营行为。
3、20_年五月十八日向县政法委报送《关于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协调》的汇报材料。
4、20_年五月二十二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纠纷协调会议的纪要》。
5、20_年七月二十五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通知》
6、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编制道路客运企业通讯录,设置企业维稳联系人。
8、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时间为:
(1)早晨07:00开始;
(2)晚上21:00?24:00。
由于我所通过各种途,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暂时没有发现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业户的上访迹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稳定,确保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的业户持续没有上访迹象,我所将继续加大客运市场监管力度:
1、继续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便于发现问题,利于及时得到解决。
2、发挥企业维稳联系人员的作用,保持与客运企业负责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继续运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使我县的客运市场得到稳定。
我所于20xx年5月12日接到星子至九江客运班线经营业户“关于出租车扰乱我线经营秩序情况的反映”后,5月13日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星子汽车站等场所进行调查,基本确定部分出租车有按班线客运价格收费,来往于星子至九江班线经营的现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5月13日下午,我所在三楼会议室,由程建副书记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尹金印、郭艳山、陶冬滚、曹俊林、李代斌、李明;星子至九江客运班车驾驶员代表刘红斌、杨小六、万元珠等12人参加的客运经营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
5月21日下午,程建副书记在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再次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参加协调会议的有:星子县交通局杨副jú长和余国星;星子县交警大队陈述星科长;星子县运管所饶文生所长、程建副书记、宋涛副所长和陈佩、孙崇平;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公司李南星经理、于崇跃副经理;九江金鹏巴士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殷建春经理;九江市麒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陈俊经理;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驾驶员代表刘成贵、陈庚金、蒲洁、李代华;等等18人。
(一)各道路运输业户必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对所属司乘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再有不良现象发生。
(三)按照5月13日下午协调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运营:
1、星子至九江的客运班线车辆,定时间、定班次、定路线、途中上下旅客,按人次收取(票价)费用。
2、出租车按照规定的经营模式,不揽客、不兜客、不叫客、不等客的情况下,在运行过程中,可以在同一批次,一次性上客,按趟次包车计费(不得按人次收费),一次性收取运费的方式经营。
1、制订《关于做好公路客运从业人员信访稳定工作的预案》。
2、20xx年7月24日下午,由市处稽查科牵头,组织市出租车管理所、星子运管所,在星子运管所进行专题商议整治道路客运市场、规范班线车和出租车的经营行为。
3、20_年五月十八日向县政法委报送《关于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协调》的汇报材料。
4、20_年五月二十二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纠纷协调会议的纪要》。
5、20_年七月二十五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通知》
6、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编制道路客运企业通讯录,设置企业维稳联系人。
8、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时间为:
(1)早晨07:00开始;
(2)晚上21:00?24:00。
由于我所通过各种途,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暂时没有发现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业户的上访迹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稳定,确保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的业户持续没有上访迹象,我所将继续加大客运市场监管力度:
1、继续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便于发现问题,利于及时得到解决。
2、发挥企业维稳联系人员的作用,保持与客运企业负责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继续运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使我县的客运市场得到稳定。
我所于20xx年5月12日接到星子至九江客运班线经营业户“关于出租车扰乱我线经营秩序情况的反映”后,5月13日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星子汽车站等场所进行调查,基本确定部分出租车有按班线客运价格收费,来往于星子至九江班线经营的现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5月13日下午,我所在三楼会议室,由程建副书记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尹金印、郭艳山、陶冬滚、曹俊林、李代斌、李明;星子至九江客运班车驾驶员代表刘红斌、杨小六、万元珠等12人参加的客运经营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
5月21日下午,程建副书记在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再次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参加协调会议的有:星子县交通局杨副jú长和余国星;星子县交警大队陈述星科长;星子县运管所饶文生所长、程建副书记、宋涛副所长和陈佩、孙崇平;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公司李南星经理、于崇跃副经理;九江金鹏巴士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殷建春经理;九江市麒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陈俊经理;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驾驶员代表刘成贵、陈庚金、蒲洁、李代华;等等18人。
(一)各道路运输业户必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对所属司乘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再有不良现象发生。
(三)按照5月13日下午协调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运营:
1、星子至九江的客运班线车辆,定时间、定班次、定路线、途中上下旅客,按人次收取(票价)费用。
2、出租车按照规定的经营模式,不揽客、不兜客、不叫客、不等客的情况下,在运行过程中,可以在同一批次,一次性上客,按趟次包车计费(不得按人次收费),一次性收取运费的方式经营。
1、制订《关于做好公路客运从业人员信访稳定工作的预案》。
2、20xx年7月24日下午,由市处稽查科牵头,组织市出租车管理所、星子运管所,在星子运管所进行专题商议整治道路客运市场、规范班线车和出租车的经营行为。
3、20_年五月十八日向县政法委报送《关于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协调》的汇报材料。
4、20_年五月二十二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纠纷协调会议的纪要》。
5、20_年七月二十五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通知》
6、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编制道路客运企业通讯录,设置企业维稳联系人。
8、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时间为:
(1)早晨07:00开始;
(2)晚上21:00?24:00。
由于我所通过各种途,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暂时没有发现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业户的上访迹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稳定,确保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的业户持续没有上访迹象,我所将继续加大客运市场监管力度:
1、继续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便于发现问题,利于及时得到解决。
2、发挥企业维稳联系人员的作用,保持与客运企业负责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继续运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使我县的客运市场得到稳定。
20_年,集团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加强排查调处、科学预警预测、强化调查研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信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这个核心不动摇,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各项工作任务。我公司按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年度信访各项工作,现将20_年度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健全组织,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教育全公司职工从维护公司稳定、促进公司发展、打造文明和谐企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信访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平安信访”、“和谐--”观念,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建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的信访调解委员会,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各分、子公司分别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作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与16家子公司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状,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确保了各类上级转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各项信访稳定工作。
各项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了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包案机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办理机制,信访工作督查和整体联动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制度,规范了各单位的责任范围及办理流程,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类信访案件的办理,接到信访件后,由信访办公室提交分管领导批示,根据职责范围由各部室或相关单位协同信访办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信访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利,推委扯皮,发生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员的工作责任,在年终各类先进评比中一票否决。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排查调处工作,每季度按期组织召开信访案件排查调处会议,对近期信访案件进行摸底调查,对近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我公司按照上级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细化责任,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单位(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中造成责任信访或办理不及时、发生上级二次督察、群众越级信访的依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实行责任追究。对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承办单实行部门负责制,严格按要求标准和时限办理,努力提高信访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重点解决和杜绝对信访办理避重化轻、含糊其辞、转而不办,随意答复等问题。今年,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各部门信访人员组织了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信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组织开展了信访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完成了信访调研报告及信访报表、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我们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了认真的自查,20_年度我们严格落实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未发生越级集体上访事件。信访各项工作达到了检查考核各项标准。
在世博会、中秋节、十一期间,集团公司及各企业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任何死角。排查重点是一些上访老户、重点群体,特别是参战人员、军转干部、涉军、涉教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摸底。对排查出苗头性问题件,逐一实行“四明确”,登记造册,明确了帮扶人员,落实了具体责任,挂帐督办。同时,各单位配备了一名信息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随时掌握不稳定因素苗头动向,特别是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今年,集团公司共受理来访事件30余起,现已基本都已结服。针对因劳资纠纷引起的2起信访疑难案件,信访人提出不符合政策法规的无理要求,分管领导及时召开调研会议,研究妥善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并多次亲自到信访人家中,耐心向其讲解有关的政策法规,终于圆满的解决了这2起信访疑难案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盛市信访工作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区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力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确保集团公司继续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此,我们确立的20_年信访工作思路是:年信访工作思路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真正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解职工所难,通过调解、转办、督办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我公司信访稳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信访工作要以讲政治、将宗旨、将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各信访工作组织,在集团公司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网络,达到领导整体重视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继续落实和深化以“一把手工程”为龙头的信访工作责任制。
二是加大信访稳定工作宣传力度。
稳定工作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深刻理解信访工作的内涵,把信访工作的内容学懂弄通,充分运用信访工作的条例内容切实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精神,使群众了解《条例》、充分运用《条例》来解决自身的切身利益问题。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信访工作必须把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发现早、化解得了、控制得注处理得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阶段,并不断创新工作格局,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所于20xx年5月12日接到星子至九江客运班线经营业户“关于出租车扰乱我线经营秩序情况的反映”后,5月13日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星子汽车站等场所进行调查,基本确定部分出租车有按班线客运价格收费,来往于星子至九江班线经营的现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5月13日下午,我所在三楼会议室,由程建副书记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尹金印、郭艳山、陶冬滚、曹俊林、李代斌、李明;星子至九江客运班车驾驶员代表刘红斌、杨小六、万元珠等12人参加的客运经营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
5月21日下午,程建副书记在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再次组织召开了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业户协调会。参加协调会议的有:星子县交通局杨副jú长和余国星;星子县交警大队陈述星科长;星子县运管所饶文生所长、程建副书记、宋涛副所长和陈佩、孙崇平;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星子(汽车站)公司李南星经理、于崇跃副经理;九江金鹏巴士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殷建春经理;九江市麒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陈俊经理;星子县出租汽车服务部宋森林副经理;驾驶员代表刘成贵、陈庚金、蒲洁、李代华;等等18人。
(一)各道路运输业户必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二)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对所属司乘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再有不良现象发生。
(三)按照5月13日下午协调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运营:
1、星子至九江的客运班线车辆,定时间、定班次、定路线、途中上下旅客,按人次收取(票价)费用。
2、出租车按照规定的经营模式,不揽客、不兜客、不叫客、不等客的情况下,在运行过程中,可以在同一批次,一次性上客,按趟次包车计费(不得按人次收费),一次性收取运费的方式经营。
1、制订《关于做好公路客运从业人员信访稳定工作的预案》。
2、20xx年7月24日下午,由市处稽查科牵头,组织市出租车管理所、星子运管所,在星子运管所进行专题商议整治道路客运市场、规范班线车和出租车的经营行为。
3、20_年五月十八日向县政法委报送《关于星子至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协调》的汇报材料。
4、20_年五月二十二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纠纷协调会议的纪要》。
5、20_年七月二十五日印发《关于九江班线与出租车经营方式的通知》
6、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编制道路客运企业通讯录,设置企业维稳联系人。
8、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时间为:
(1)早晨07:00开始;
(2)晚上21:00?24:00。
由于我所通过各种途,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暂时没有发现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业户的上访迹象。
为了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业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稳定,确保班线车与出租车这两群体的业户持续没有上访迹象,我所将继续加大客运市场监管力度:
1、继续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客运企业了解业户动态;进驻汽车站掌握市场秩序;便于发现问题,利于及时得到解决。
2、发挥企业维稳联系人员的作用,保持与客运企业负责人沟通,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继续运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在星子县城开展巡查与整治,使我县的客运市场得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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