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8
2023-06-27
2023-07-05
2023-03-20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24 09:23: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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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一)政治站位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不深不透不到位,学习总是停留于表面不能将相关精神深入的贯彻到工作中,存在学习、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二是组织发动群众还不充分,持续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方法手段需进一步创新,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难以取得群众的信任,引导群众参与斗争的方式较为单一,总是以宣讲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二)依法严惩方面
一是在专项斗争中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宣传形式单一;二是主动排查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
(一)理想信念的根基筑的还不够牢,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现用现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二)在推动专项斗争中,虽然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愿和关切,但有时还是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要求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最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没有完全站在人民的角度开展具体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意识
按照中央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推进工作落实,学深悟透落实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二)依法严惩方面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要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面对面向基层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同志们:
今天我来为大家上一堂以廉政教育为主题的党课,一是贯彻落实市委、中心党组关于廉政建设要求;二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把清廉警钟敲得更响,把该提醒的话说得更明,引导大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状态。
习近平***深刻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这一论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反腐败严峻形势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正风肃纪的坚定立场。近年来,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高度前所未有,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前所未有,对腐败问题的整治深度前所未有。
一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这是从国家层面讲的,尽管当前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形成,但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案件零容忍的态度没有变,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是深入向基层延伸。改变以往反腐败认识上的 上面九级浪、下面纹丝不动 的状态。从中央通报的案件看,大量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大数据比对出的案件、八项规定案件、扫黑除恶案件等都可以看出,反腐败正在向基层延伸,而且正在加大力度,当前的基层巡察已经延伸到窗口。
三是坚持向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斗争正在从最初的治标到现在的治本。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 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随着各项规范性政策文件制度出台,为标本兼治提供了依据。
作为基层干部,不要认为反腐败离我们很远;不要认为贪腐的数字太小,任何的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都会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从我们系统内发生和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件中,我们应该反思警醒,自身对照检查,看看自己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的问题?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了廉洁从政,严于用权?当前我部干部职工中存在着很多突出问题:
(一)不担当、不作为,责任意识不强。****指出: 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 。在我们的干部当中,就存在一些怕担责,畏难的,遇事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形。工作上不去想怎么落实工作,而是难字当头,讲客观理由;不去想如何完成任务,而是想怎么推卸责任;不去想职责分工,而是散软说能力有限;窗口工作没有巧,关键是要有责任心。
(二)不慎微、不慎权,纪律意识不强。不遵守办公作息时间,部分值守人员不在岗;有的出工不出力,不严格按工作要求落实;部分干部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政策知识一问三不知;还有一些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屡教不改;有些干部职工给前来办事的群众胡乱解释政策,给工作造成了很多的被动,影响了单位的整体形象。
(三)不思考、不进取,学习意识不强。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也是一样,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优化自身能力素质,才能适应当前各项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像我们这样业务性很强的窗口单位,更加需要不断的学习各项有关的政策、法律、财务、计算机等知识,才能很好的为缴存职工做好服务工作。有些干部干部职工,不学纪律规矩,不懂四个意识,不知两个维护。有些干部职工,不学业务,党建、扶贫、环保、扫黑除恶相关应知应会基础知识都不清楚;有些干部职工,思维僵化,能力弱化,不提高个人能力,对一些基本的办公软件一窍不通,遇事就以不懂当挡箭牌。不会就要学,怎么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四)不积极、不主动,谋事意识不强。十个听话的不如一个用心的。用心,就是要有热情、有干劲,要动脑筋、善思考。年轻干部要多思考,多学习,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工作不能总是一等、二靠、三看,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主动配合、加强协调,积极出点子、想办法。
作风不硬,自身腰板就不硬;只有作风硬,才能不为人情所困,才能坚持原则,才能坚决与不正之风作斗争。因此,我们要持续转变作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快建章立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团结统一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制度和规矩,用制度和规矩管人管事。我们要严格遵守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同时也要加强内部管理,出台自己的管理办法,尤其是责任分工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承诺服务制度等。
(二)加大执纪力度,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时代需求。
***以来,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新的亮点。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严守生活细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三)转变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工作上认真负责、雷厉风行,切实履职尽责;生活上清正为人、公道正派,确保廉洁奉公,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环境。
一要信念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心中有党的明白人。思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我们要以案为鉴,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信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强担当,做心中有责的领路人。履职尽责是本分、干事创业是民愿、清正廉洁是底线、撤职免职是耻辱。因此,大家务必做到恪尽职守,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三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不逾规,做心中有戒的带头人。严于律己,就是爱自己,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岗位,爱惜自己的职责和荣誉。小节放纵,大节必失;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凡事要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把腐败的源头拒之门外。同时也要坚持原则,一定要敢抓敢管,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反对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敢于讲真话、讲原则。所有的腐败都是从违背原则开始的,行贿者目的就是让受贿者做违背原则的事情。收别人的钱和东西是害己,送钱和东西给别人是害人。要坚持公平公正,防微杜渐,杜绝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同志们,今天既是一次廉政党课,同时也是廉政谈话。希望大家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有所触动、有所体会、有所改变,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积极向上。
同志们:
近年来,我校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在这里为大家就扫黑除恶工作讲以下几点,请大家认真听、认真做好笔记。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为全市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出声威、打出实效。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行动见成效、出战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挖出一批黑恶线索、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坚持打击处置恶势力的保护伞,以助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和“露头就打”原则,通过摸排深挖,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举全局之力,组织精兵强将,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大家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
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制定专项斗争方案,对中央省市区的会议精神进行贯彻传达,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深入摸排到位。
我们要迅速开展前期的摸排工作,紧盯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深挖细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遗漏。
四是精准打击到位。
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6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街道党工委、综治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部署,全面贯彻上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在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稳、准、狠”地打击,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我社区的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我社区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xxx同志任组长,社区主任xxx同志任副组长,社区两委干部xxx、及社区民警为成员,其中苏红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1、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拆迁征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5、在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6、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7、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打掉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召开社区两委班子、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研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张贴及悬挂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利用宣传栏、户外电子屏、手机、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区上下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小区住户,明察暗访,充分调动村民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党代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要鼓励村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零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街道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1、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
2、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3、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吴军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武汉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武汉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_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_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_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_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_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_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县镇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县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审查、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五、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精准落地。
六、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七、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密纪律
一、上级来文、上级转办涉黑涉恶案件按规定程序办理。
2、对群众来信、来电、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3、阅读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不得拍照、录像等擅自记录。
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涉密文件资料。
5、涉密文件必须存放于专柜保管,专柜由专人负责。
六、定期组织保密教育、培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定期检查保密措施和保密执行情况。
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线索接报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对值班期间群众来人、来信、来电、邮件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登记,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遇到重大情况要随时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汇报。
二、对接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按照相关规定于当日审核并提出相应建议,报领导批准后制定相应单位管辖办理。
三、及时和查办涉黑涉恶线索的单位沟通,了解查办进度,涉黑涉恶线索报告等文件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上报相关单位。
4、对上级的批示和命令必须及时传达,并做好登记。
5、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信息研判工作制度
一、信息研判要针对内容的真实性、可能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鉴别和判断,增强指导性和预警性,服务实战应用。
二、信息研判实行定期研判和适时研判。实行日研判、周研判、月分析、季小结、年总结和重点研判分析制度。
三、信息研判的主要方式:
1、专题研判。针对重点工作、涉黑涉恶线索,系统搜集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2、个案研判。对特定案(事)件,开展专门研究,摸清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
3、追踪研判。对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发生的重大涉黑涉恶事件或活动,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测其发展态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4、人员研判。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人员进行精准打击、串并研判、深挖彻查。
四、对采集的情报信息进行初判,并按照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三类情报信息进行分类。
西山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联系通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相关精神要求,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阵,依法打击各类黑恶犯罪,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犯罪滋生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信息的共享、畅通,形成防范打击合力,特制定“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机制:
一、与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成作战,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
二、与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案情、案件分析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案情重大的,第一时间联系通报。
三、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启动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和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打防管控意见和建议。
五、准时参加由县扫黑办组织实施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联系通报会议。
六、高度重视社会和网络舆情,通过适时召开案情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偏不倚的通报案(事)件真相,以防引起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七、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宣外传。
八、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共建平安。
投案自首是黑恶犯罪分子的出路!
正告黑恶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投案自首!
扫黑除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莫怕黑恶势力,积极检举揭发。
严惩黑恶势力,共享平安成果。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
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毒瘤”。
坚决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
依法严厉惩处“街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建筑业运输业釆矿业集市中的“行霸”“市霸”!
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勢力!
坚决打击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乡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依法打击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非法垄断经营,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组织从事“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釆的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打击拉帮结派寻衅滋事称王称霸的帮派势力!
依法打击高利放贷恶意讨债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惩“乡霸”“路霸”“村霸”“市霸”“行霸”。
依法严打“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决打击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年,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遇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四有新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区扫黑办牵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政法条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2、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宣传科,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纳入区平安建设(综治)考核体系,依据工作内容编制考核细则,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4、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责任部门:监察室、区扫黑办】
5、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责任部门:监察室、组织科、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流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牵头部门:派出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主动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部门:监察室】
2、建立健全纪委监察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依法依纪打伞破网合力。【责任部门:监察室、派出所、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不让黑恶势力发展做大。【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2、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3、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
4、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5、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责任部门:综治办、司法所】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司法所、综治办】
(一)、总结梳理找短板。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行业监管、乱点整治、防范打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及体制机制症结,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机制。20_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剖析原因定制度。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针对找出的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_年8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抓实施。对拟制定的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拟的制度机制能够有效解决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和体制机制症结。依据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长效机制成果,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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