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12-30 08:52:4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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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抢抓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带领群众走上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的兴乡富民之路。
从20_年到20_年,力争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提升,无集体经济收益的村,找到符合村级实际的发展路子,20_年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20_年村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以上,20_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思路,科学发展,从村级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
1、盘活集体资产。对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塘、闲置房等集体资产,通过发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
2.入股经济实体。鼓励村集体发挥自身优势,运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创造和把握机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标准厂房,与扶贫产业基地——建丰制衣厂合作,通过经营收益、入股分红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
3.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村集体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前提下,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加强服务、指导,增加集体收入。也可在改善农业基础条件的基础上引入现代农业项目,统一对外发包,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4.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结合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改造等农业项目,大力发展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积极兴办一批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建设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设施,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5.开展服务创收。鼓励村集体结合产业发展的需要,领办农村淘宝、农村电商、阳光红页等等,为村民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科技指导、商标使用、信息提供、电商销售等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6.鼓励招商引资。鼓励村集体发挥自身优势,借用东港开发的东风,招商引资,以土地引企业,以劳动力引企业,企业投产后所实现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每年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村,增加集体收入。鼓励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村集体可通过为企业提供土地、招工等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一)谋划部署阶段(20_年2月-20_年3月)。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制定镇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调整充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镇村级集体经济办公室负责具体办公;与各村签订《白沙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标责任书》,建立相应制度体系保障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整体推进阶段(20_年4月-20_年10月)。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打造一批集体经济示范村,形成具有白沙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年11月-20_年12月)。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全县推广,进一步巩固提高发展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白沙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立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组织室,组织室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认真执行“一包到底、一抓到底、责任到底”工作机制,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负总责,包村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整合联建帮扶部门、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长等人员力量,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任务,以村为单位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台账。各村(社区)要制定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和阶段性目标,整合资源,抓好落实。
(二)强化部门职责。镇直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互相配合,结合部门职能,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扶贫办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切实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努力盘活土地资源资产;农服中心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职责,给予大力扶持;社保中心要加强科技进村入户培训,提高农民种植水平,加快良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大幅度提升产业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党建引领。按照“好班子”的标准,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采取“党支部+”的形式,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加大农村党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村级干部的“双带”能力和水平。要创新服务载体,全面推行“农事网通”“阳光红页”建设,试行智慧党建和党组织质量评价体系,不断丰富贫困村带领群众致富渠道。
(四)强化考核激励。加强督促指导,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硬指标和述职的重要内容;对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效果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明显的干部、驻村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优先提拔使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等问题,结合我镇农村实际,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村富民为目标,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村级主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主体作用,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坚持一村一策,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发展镇域经济、抓好脱贫攻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四是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律,把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对接。五是坚持实事求是。既要高效发展,又要量力而行,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或盲目投资。
3、实施步骤及具体目标。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步走”计划:一是整合资源,规范管理。督导各村扎实开展集体资产、资源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和规范利用,增加村集体收益。同时指导资产管理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村进行先行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20_年年底前全3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二是拓展途径,发展项目。组织各村借鉴典型经验,全面整合规范资产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同时指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经营项目,力争20_年6月底前全镇8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5万以上;三是深化提高,实现突破。指导各村进一步深化资源整合,拓展增收途径,力争20_年年底前全镇所有村均有稳定的集体收入,争取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并发展壮大出年集体收入50万以上的先进村。
1、规范集体土地承包。利用发包集体预留机动地,增加集体收入。以村为单位,组织专门力量,10月底前对农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进行一次摸底核查,彻底摸清预留地的等级亩数、发包情况、承包年限等情况,建立统一登记台账。与土地、司法、农业等职能站所人员合作,成立审查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条款,11月底前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对私自转包、擅自改变用途等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一律予以终止;对低价承包、一包多年等显失公平的,按有关政策重新评估审核;对新收回的集体土地,按照市场价格重新进行发包,明确租金增长方式,依法确定发包年限,确保村集体收益最大化。集体土地审核发包工作于20_年底前完成。
2、大力发展“四旁”种植。利用路旁、渠旁、沟旁、宅旁大力发展植树造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增加集体收入。结合不动产登记确权,明确“四旁”的产权归属,10月底前完成对分属于镇、村集体、农户的权属范围的界定,明确各方利益分成。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决议,对“四旁”种植进行统一规划,多方筹资,按计划、分步骤进行种植。制定和落实严格的管护措施,做好管护工作,保证成活率、成材率,严厉打击盗伐滥伐、蓄意破坏等行为。
3、有序进行土地整理。村集体组织力量对废弃窑厂、坑塘、沟渠进行连片开发整理,形成新的复耕地,经土地确权、明确权属后,村集体可以通过承包、转包、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向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流转费用归村集体所有。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符合规划、有条件的村庄,通过整村新建或联村合建等形式,有序进行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在优先保障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依靠置换出的公共用地等增加集体收入。
4、积极盘活集体资产。督导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增加集体收入。在村监会的监督下,10月底前对村级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逐村进行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开公示,报镇政府备案,参与对外经营需经镇政府审核把关。将闲置的片场、厂房、资金等集体资产,通过入股或有偿转让等形式,与发展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经营,收取合作效益,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市场化运作的路子,通过创建实体经济组织、发展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多方增加集体收入。
5、兴办合作服务组织。鼓励支持村集体创办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服务组织,建立“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性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流转承包地进行股份合作,实行统一经营,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规模经营,流转新增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鼓励村集体购置大型农机,发展土地托管经营,在不改变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对土地经营由村集体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村集体按照协商价格收取托管服务费。
6、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引导村集体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在规范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前提下,收取相关服务费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利用自然环境、文化和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景点、文化客栈、“农家乐”、户外运动等乡村旅游、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健康养老产业。支持村集体通过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或劳动服务队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等社区服务和广电、通信、保险等代理服务。
7、引导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政策和镇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开发利用依法取得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办商业店铺、集贸市场、仓储设施、车间厂房等,通过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支持村集体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车库泊位等物业服务业,增加集体物业和服务收入。允许村集体向村民收取一定卫生费,用于组建农村卫生保洁队伍,维护村庄日常环境卫生。
8、鼓励探索其它业态增收途径。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鼓励村集体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商微商服务。鼓励村集体利用村内、周边空闲土地或与农户合作利用屋面资源,建立光伏发电站。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对于具备条件的,鼓励村集体利用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或集体投资进行工业园区、商贸园区、交易市场等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指导工作开展。镇组织办和各村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村庄发展带头人,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证。农经站要积极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镇财政所要积极与财政局申请,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城建所要积极协调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加强帮扶指导。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包村联系制度,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特别是集体经济落后村要加强帮扶指导。深化部门帮扶,实行村企结对、村银结对,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创新帮扶方式,采取部门牵头、财政支持、企业援助、共同扶持等办法,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3、加强督导考核。对乡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镇组织办将进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并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推动工作落实。同时,镇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带动强、经济效益好的发展项目和村集体,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农村干部发展热情。
一、基本概况
洗马镇顶溪村位于洗马镇南面,辖7个村民组132户561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0%,全村共有党员27名,其中女党员4名,流动党员4名,35岁以下党员4名。近年来,我村主要以发展种养殖业为主,20_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350元。
二、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一村一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忠廷(支书)
副组长:陈金敏
成员:陈贤科、罗心平、罗成益、蔡兴伦
下设办公室在村委办公室,陈金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各种信息资料。
三、目标任务
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达4.5万元,预计20_年达6万元。
四、具体措施
1.大力发展养殖业,预计创收0.5万元。
2.发展荷花产业,预计创收1万元
1、加强各种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向村干部学习农村工作方法,向书本学习农村理论知识,从各方面提升自己。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知识和关于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拓宽自身知识层面,以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同时带头学习,大胆探索带动村里所有的干群不断转变观念。
2、深入学习各项惠农政策及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3、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文件和党的惠民政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为群众谋利,提高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
4、推进村务信息公开,贴近村民,打好群众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树立村干部良好的形象,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做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各项工程的建设,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整体生活质量。
5、要更好的融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们打成一片。在新的一年里,将会有新的工作任务,要更多的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弱势群体、走进工作一线。及时了解村里各项工作的动向,多向村干部和村民们学习,多与他们沟通交流,了解村里的各种问题,以便及时的解决。多走访群众,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想办法解决;并处理群众之间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同时,还可以多向村民们学习一些农业知识,参加一些农村的实践活动。
6、做好安全工作,切实保证稳定,共建和谐。落实各级有关“平安建设”活动的一系列实施意见,积极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村上下共同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7、进一步下大力建设好农村文化阵地,完善农村文化设施,普及群众文化。真正图书阅览室、文化宣传栏文体设施等发挥出更好的作用。让农民在生产劳动之余从这些场所、设施中,找到精神文化归属,不仅成为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且成为凝聚民心、倡导和睦礼让风气、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阵地。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三个文件”和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规章制度;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二)加强协调人民调解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合理利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经费待遇。
(三)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大培/yingyong/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促进规范操作;改革培训方式,变县级培训为主,镇级为辅,变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经验交流等并举的培训模式。
(四)规范人民调解操作规程,提高人民调解质量。
(五)完善跨区联调机制的建设,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
三、工作计划
(一)1月份,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布置本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二)2月份,对各镇人民调解工作督促指导一轮。
(三)3月份,组织“金宝人民调解联调机构”相互交流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18号)和《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粤农农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足力气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建立试点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_年底,力争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长不低于10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2.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村级集体所有成员。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6.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项目思路与措施
1.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的发展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及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或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2.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业经营服务合作社、劳动服务合作社等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新功能。
3.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利用资源优势,引进资本、引进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二)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根据我区乡村资源资产状况和位置条件,结合港口发展与村级产业发展现状,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范围涉及电城镇海后村、山兜村、博贺镇新沟村3个行政村。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海后村茂宏沙石场基地;
2.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肉猪养殖及母猪培殖基地;
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新沟村建设坝田村商铺一条街项目;
(三)基层党建项目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指导农村充分运用土地、地域、资源、人才等优势,探索兴办产业、发展旅游、“党建+合作社”、土地流转、物业经营等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村级其他组织每年至少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设置。
2.加强队伍建设
常态化分析研判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办法。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深化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全员轮训“两委”干部、候任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党组织“第一书记”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个第一”学习制度落实,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继续抓好“三会一课”一季度一计划、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实施,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张榜公布。
4.加强活动建设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深化“党员联系户”活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5.加强保障建设
压实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制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区6:3:1比例,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细化落实《茂名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
(四)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对每个纳入试点村的项目,可申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区级财政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其余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自筹补足。
三、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_.2-20_.4)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镇两级联席会议,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区、镇两级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试点村及拟建设项目类型。
(二)动员部署阶段(20_.5-20_.7)
镇党委政府结合试点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_.8-20_.5)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水局,两镇党委、3个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遵照执行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进度通报”制度,重点督查试点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级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村,对试点项目内容、经营模式及发展预期目标实行考察评估论证,便于复制推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试点村须在方案通过后全面启动扶持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工作,确定经营内容和模式,确保实现精准投资经营村,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经营、创办或领办合作社、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进度及情况。
(四)评估考核阶段(20_.6-20_.12)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试点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总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区级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压实责任。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机制。
1.区级职责
(1)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整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2)区、镇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区、镇、村各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扶持试点村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推广项目经验。
(4)区农林水局牵头,负责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形成资产的确权确利工作,明确其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批准,按“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5)区人社局负责把扶持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
(6)区财政局要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下拨资金,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镇级责任
(1)镇级党委、政府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的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编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镇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村级责任
(1)各试点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2)村“两委”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提出项目规划建设发展思路和需求;组织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项目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将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纳入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试点工作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要不定期组织试点村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亏损、非正常经营性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因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试点总结。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试点项目总结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区、镇两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宣传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营造有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为改革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实现强村富民、同步小康的目标,结合西秀区实际提出如下指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黔党发〔20_〕1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计划,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与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实现扶持一村、脱贫一村、致富一村,壮大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实现20_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按照精准扶贫“七个到村到户”要求,认真制定到村到户帮扶规划和措施,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产业引领,突出重点。立足贫困村资源特色,重点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
(三)量力而行,合理开发。依托小城镇建设、园区开发、基地建设或落户本地的企业、项目,村级组织可以采取独资、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实现保值增值。
(四)资源整合,多元投入。按照资金使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五)强化管理,规范运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
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_〕8号)、《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_〕220号)的基础上,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通过支持贫困村“两委”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推进资本运营、土地经营、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形成规模,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组织能力得到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努力培育一批人均年纯收入超万元、集体经济收入超百万元的示范村,带动全区各行政村(居)特别是其中的109个贫困村竞相发展,实现强村富民、同步小康目标。
(一)推进扶贫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三权分置”改革。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夏秋攻势行动令要求,强化扶贫资金的扶贫项目导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大力推行扶贫资金投入形式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经营管理权归经营者所有、收益权归村集体和经营者共有的“三权分置”改革,收益分配向村集体合理倾斜,贫困户参与村集体收益分红。通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让贫困户真正分享扶贫资金收益。
(二)创新扶贫资金使用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利益联结机制。将扶贫资金使用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探索项目资金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覆盖农户或以集体资本金形式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企业,保底分红,农户是受益主体,村集体经济同步推进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反租倒包、产业托管、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利益联结方式。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主要采取保底分红和股份分红两种方式,保底分红方式贫困户年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村集体也按一定比例参与分红;股份分红方式贫困户享受分红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60%,村集体也按一定比例参与分红。各乡镇办还可结合项目村实际探索资产租赁式收益,项目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或产业配套设施通过租赁或其他有偿使用的方式产生收益,村集体再将收益的70%分配给贫困户。各乡镇、村可根据脱贫计划安排和贫困户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参与分红的贫困户对象。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优先向贫困户提供用工,贫困户还可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扶贫小额信贷”入股、务工增收等获得收益。村集体分红部分可继续入股经营或作为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村级工作经费等。资金投入形成的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由受委托的经营主体负责管理使用。村集体与经营主体签订入股合作协议,明确具体权责利,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
(三)加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培育。立足贫困村资源特色,以市场为导向,按照“选准主导产业,整合各方资源,突出示范亮点,覆盖贫困群体,提高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收”的要求,依托各乡镇的农业(扶贫)产业园区,在贫困村因地制宜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大力培育中药材、蔬菜、茶叶、生态畜牧业、油茶、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鼓励、引导村级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结合扶贫开发,带头领办或实施扶贫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因地制宜加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突出“一村一策”特色,确保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贫困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基层组织等领域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饮水、道路、水利、文化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村以下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由村支两委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鼓励就地组建农民施工队承接建设。
(五)加大贫困群众培训力度。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主要开展就业技能人才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民族特色手工艺培训、技能教育长期培训、经营管理创业培训、扶贫扶志扫盲培训六大类技能培训。以“三女”(持家女、家政女、锦绣女)培训为重点,培养农村妇女创业骨干、能手,充分发挥妇女在脱贫攻坚中的“半边天”作用。以109个贫困村为重点,优先选择贫困村村级组织负责人、党员创业带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农民等,实施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
(六)大力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壮大村级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推行“村社合一”发展模式,确保每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特别是贫困村都要成立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全部加入合作社,力争覆盖所有农户。积极培育贫困村种养大户、专业户和专业村,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探索龙头企业与村级组织利益连接机制,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支部+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七)统筹推进农村改革。以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成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村股份合作。推广“三权”促“三变”等成功经验,有关扶持资金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全面落实扶持农业农村的各项奖补政策向贫困村倾斜,消除“空壳村”,帮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因素法分配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到村到户生产经营性项目;用于村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民生项目;用于小额扶贫信贷贴息和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等。通过创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体制,推进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发展基础得到较大改善,带动当地群众实现共同发展致富。同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坚持走多元化投入的路子,按照资金使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基础,整合各类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好不同渠道资金的“集聚效应”。
(二)强化风险分担机制。由区金融办牵头、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两郊办及保险经办机构配合。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或扶贫带动力强且与贫困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分散风险。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乡(镇、办)要指导贫困村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乡村“三支队伍”能力,提高基层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组织保障。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办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指导、培训、监督、管理。各村居要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从村(居)民中选出工作主动积极、办事公平公正、敢说敢担当的人员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监督管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作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通过加强管理监督,确保村级集体经济能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五)加强典型示范。各乡镇办要及时总结推广在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壮大村集体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努力培育一批产业示范带,塑造一批脱贫致富典型,打造一批脱贫攻坚亮点,壮大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区面上工作。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产业,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基层实力活力,提升我村为民办实事的能力,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20_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一、基本情况
x村距离县城*公里,全村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共有耕地*5亩,其中水田*亩,旱土*亩。全村共有*个村小组,*户*人,党员*人。主要产业有养鱼、蔬菜、玉米、脐橙等,20_年村集体经济收入8.42万元。
二、目标任务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_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5.54万元。
三、实现形式
一是突出异地置业。x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149.36平方米店面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4481元,店面目前已投入使用,出租后每年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5万元,20_年将增收5.38万元。
二是盘活资产增收。依托现有的\\公墓,优化升级服务模式,扩大公墓规模,村集体以山场入股,预计今年取得收入2.6万元。盘活山塘、鱼塘资源,将其转租、发包给本村种养大户,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0.4万元。此外,大广高速复线项目在x村租赁两处用地,合同为每年8.81万元,经费6万元,二者合计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4.81万元。
三是其他方面增收。加强对村内企业的管理,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收取脐橙园、石灰厂、预制厂管理费,稳定每年0.97万元的企业管理收入。
四、工作要求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归档工作。
为进一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安徽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集体经济组1号)和宣城市《关于开展“一抓六动”专项行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广德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_—20_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百千万”工程和宣城市“一抓六动”专项工程,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强化政策支持,探索有效形式,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高标准、主质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_年底,全市133个村(桃州镇的升平、天寿、景贤和祠山岗茶场4个非农社区不包括)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10万元;实现当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31个。
全面贯彻执行《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围绕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物业租赁、乡村旅游、社会帮扶、股份合作等八大主要路径,通过扎实开展“五个强化”行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做好资金保障。进一步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功能,除上级财政资金外,市财政安排配套扶持资金,分别对18个重点扶持村(其中中央扶持村13个,省级扶持村3个,市级扶持村2个)按每村50万元标准全部补足资金。市、乡镇两级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顺利推进。(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注重以市场化手段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营,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功能作用。探索推行村企联建、村银结对、村社合作等方式,用好金融资金、工商资本、社会资源三类要素,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党支部+公司+农户”等模式,培强市场主体、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落实用地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增减挂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征收集体土地留地安置政策,安排不低于实际征收面积5%的留用地,作为村集体发展建设用地,或采取等价置换工商业用房等方式进行补偿。结合新编村庄规划预留一定规模建设地,保障好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文旅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及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用地。探索工业项目飞地模式,建立园区与村居联结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工业项目集中入园区。(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在乡镇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向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示范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县乡农经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指导。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致富带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打造一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经营人才队伍。(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建立帮扶联动。强化政府帮扶引导,落实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村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点扶持村有1名县级党政班子负责同志具体包联,定期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难题。乡镇党政负责同志要对所辖村包保联系实行全覆盖,每季度现场调度项目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引导企业辐射带动,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探索村企合作、村企联建等,通过提供资本要素、指导生产经营、发展上下游产业等,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力量,鼓励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强村与弱村结对帮扶机制,实行合作共建、抱团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一)明确工作责任。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集体经济办牵头组织实施,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市主导推动、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要考虑各村发展阶段和条件,采取“一村一策”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着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对有一定集体资产资源条件、但缺少经营性资金的村,着重给予引导性支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指导,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把控,综合考虑实施周期、预期收益、风险隐患等因素,对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审批、运营管理、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三)强化考核激励。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全市党建+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集体经济办公室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实行奖惩制度,对领导重视、工作业绩突出的乡镇、村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项目倾斜、部门帮扶、因地制宜。逐步扩大”的发展思路,采取“投羊收羊”的办法,建立“村户联合、有偿承包、集体经营、利益共享”的养殖模式,通过党组织引领、养殖户带动,努力扩大养殖规模和养殖效率,发展壮大实现村集体户和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实现“双赢”目标,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的原则。发展养殖业选择适合的养殖技术和养殖方案,提高基础条件、提高群众科学养殖积极性。 (二)坚持从小起步,科学发展的原则。走科学养殖,大力发展,可持续发展发的路子,做到既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重点扶持、示范带动的原则。重点在有养殖基础、积极性高、信誉好的养殖户中实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抓好示范点、示范户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有效的技术服务,引领和带动广大群众投身于养殖产业发展,实现村集体和农户共同增收的目标。
(四)坚持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既要保证村集体经营还要考虑农牧民的利益,做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增加农牧民的收入同步实现,避免造成任何一方重大经济损失。
(一)多方扶持,积极推动。为鼓励扶持村级组织推行科学养殖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依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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