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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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2022-07-13
2022-07-14
更新时间:2023-11-26 19:12: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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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2022-07-13
2022-07-14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推荐 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1922年和1976年修订) 包括“f.i.o”选择等(仅用于未施行认可格式的贸易) 代号:“金康”
2.地点和日期
3.船舶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5.船名(第1条)
6.总登记吨/净登记吨(第1条)
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1条)
8.现在动态(第1条)
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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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装货港口或地点(第1条)
11.卸货港口或地点
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1条)
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支付)(第1条)
14.运费的支付(载明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1条)
15.装卸费用9载明选择第5条中(a)或(b);同时指明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
16.装卸时间(如约定装货各自的时间,填入(a)和(b);如按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填入(c)(第6条)
(a)装货时间
17.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第6条)
(b)卸货时间
(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
18.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第7条)
19.解约日(第10条)
20.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4条)
21.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
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中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舶所有人)
签字(承租人)
第二部分
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阻人,双方协议如下蒸汽机船或内燃机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
上述船舶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装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舱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并在以第13栏规定的费率,按第13栏所载明的货物交付数量或装船数量支付运费后,交付货物。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船舶所有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责任限于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原因是由于货物积载不当或疏忽(积载由托运人/承租人或其装卸工人或雇佣人员完成者除外),或者是用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各方面适航,并保证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或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
船舶所有人对由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其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上的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是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亦概不负责。由于其他货物的接触或泄漏、气味或挥发,或由于其他货物的易燃或易爆性质或包装不充分而造成的损坏,即使事实上是由于积载不当或疏忽所致,亦不应视为由此而造成。
3.绕航条款
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救助他船,亦可为拯救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4.运费支付
运费应在交货之时,按第14栏规定的方式,以支付之日或数日的平均兑换率,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如经船长或船舶所有人要求,收货人有义务在接受货物时支付运费。
如经要求,承租人应现金垫付船舶在装货港的经常费用,而按最高兑换率折合并附加2%抵偿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5.装卸费用
(a)班轮条款
货物应运至船边,使船舶能用自己的吊钩起吊货物。承租人应安排岸上和驳船上装船作业所需人员并负担其费用。船舶仅在船上起吊货物。
如用岸上起重机进行装船,应将货物送至舱内,船舶所有人仅付平舱费用。
任何每件和/或每仓货物超过2吨重者,由承租人负责装载,积载和卸载,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收货人应在船边不超过船舶吊钩所及范围之处收取货物,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b)船舶所有人不负责装卸费以及积载和平舱费用
货物由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负责送至舱内、积载和/或平舱,并从舱内提取和卸货,船舶所有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得到许可,船舶所有人应提供起货机、动力,并由船员充当起货机司机;否则,承租人应安排岸上的起货机司机和/或起重机(如有的话)。(如船上无装卸设备并在第15栏中作此记载,则本款不适用)。
第一部分
1.航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公司推荐 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1922年和1976年修订)包括“f.i.o”选择等(权用于未施行认可格式的贸易)代号:“金康”。
2.地点和日期
3.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5.船名(第1条)
6.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1条)
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1条)
8.现在动态(第1条)
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1条)
10.装货港口地点(第1条)
11.卸货港口地点(第1条)
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1条)
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第1条)
14.运费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4条)
15.装卸费用(载明选择第5条中(a)或(b);同时指明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
16.装卸时间(如约定装货各自的时间。填入(a)或(b);如按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填入(c)(第6条)
(a)装货时间
(b)卸货时间
(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
17.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第6条)
18.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第7条)
19.解构日(第10条)
20.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14条)
21.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
兹相互同意应按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中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第二部分
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
蒸汽机船或内燃机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
上述船舶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将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舱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并在以第13栏规定的费率,按第13栏所载明的货物交付数量或装船数量支付运费后,交付货物。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船舶所有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责任限于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原因是由于货物积载不当或疏忽(积载由托运人/承租人或其装卸工人或雇佣人员完成者除外),或者是由于船舶所有人或经理人本身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各方面适航,并保证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或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
船舶所有人对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其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上的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是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亦概不负责。由于其他货物的接触或泄漏、气味或挥发,或由于其他货物的易燃或易爆性性质或包装不充分而造成的损坏,即使事实是由于积载不当或疏忽所致,亦不应视为由此而造成。
3.绕航条款
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救助他船,亦可为拯救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4.运费支付
运费应在交货之时,按第14栏规定的方式,以支付之日或数日的平均兑换率,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如经船长或船舶所有人要求,收货人有义务在接受货物时支付运费。
如经要求,承租人应现金垫付船舶在装货港的经常费用,而按最高兑换率拍合并附加2%抵偿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5.装卸费用
a 班轮条款
货物应运至船边,使船舶能用自己的吊钩起吊货物。承租人应安排岸上和驳船上装船作业所需人员并负担其费用。船舶仅在船上起吊货物。
如用岸上起重机进行装船,应将货物送至舱内,船舶所有人仅付平舱费用。
任何每件和/或仓货物超过2吨重者,由承租人负责装载,积载和卸载,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收货人应在船边不超过船舶吊钩所及范围之处收取货物,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b 船舶所有人不负责装卸费以及积载和平舱费用。
货物由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负责送至舱内、积载和/或平舱,并从舱内提取和卸货,船舶所有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得到许可,船舶所有人应提供起货机、动力,并由船员充当起货机司机;否则,承租人应安排岸上的起货机/或起重机(如有的话)。(如船上无装卸设备并在第15栏中作此记载,则本款不适用)
协议选择(a)或(b),并填入第15栏。
6.装卸时间
a.装货和卸货分别计算时间
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16栏规定的连续小时数内装完,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经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间。
b.装货和卸货混合计算时间
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16栏规定的总的连续小时数内装卸完毕,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间。
c.装卸时间的起算
如就绪准备通知书在中午之前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下午办公时间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起算。在装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第17栏中规定的托运人。
装卸时间起算前已实际使用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等待泊位所损失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协议选择(a)或(b),并填入第16栏。
7.滞期费
允许货物有装卸两港共有十个连续日的滞期,按第18栏中规定的每日费率计算滞期费,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按日支付。
8.留置权条款
船舶所有人得因未收取的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滞留损失而对货物有留置权。承租人应对装货港发生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包括滞留损失)负责。承租人还应对卸货港发生的运费和滞期费(包括滞期损失)负责,但仅以船舶所有人通过对货物行使留置权而未能得到的款额为限。
9.提 单
船长按所收到的运费率签发提单,并不妨碍本租船合同。如提单运费总额低于租船运费总额时,其差额应在签发提单时,以现金交付船长。
10.解约条款
如船舶未能在第19栏规定的日期的当日或之前做好装货准备(不论靠泊与否),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经要求,这一选择至少在船舶预计抵达装货港之前48小时内作出。如船舶因海损事故或其他原因而延误,应尽快通知承租人。除已约定解约日外,如船舶延误超过规定的预计装货日期后十天,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1.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按1974年约克棗安特卫普规则进行理算。即使共同海损费用是由于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所致,货主仍应支付其中货物的分摊额(参见第2条)。
12.赔 偿
对于未履行租船合同的经证实的损失,其赔偿不得超过预计的运费数额。
13.代 理
在任何情况下,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由船舶所有人指定自己的经纪人或代理人。
14.经纪人费用
经纪人的佣金按已收取的运费,以第20栏所规定的费率,支付给第20栏所指的当事人。
合同不履行时,由船舶所有人向经纪人至少支付按估算和空舱费确定的佣金的1/3,作为经纪人所花费用和工作的补偿。在多航次情况下,补偿的数额由双方协议。
15.普通罢工条款
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对由于罢工或停工而阻碍或延误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后果,概不负责。
当船舶从上一港口准备启航时,或在驶往装货港的途中,或在抵港后的途中,如因罢工或停工而影响全部或部分货物装船,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声明同意按没有发生罢工或停工的情况计算装卸时间,如果承担人未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必要时以电报)作出声明,船舶所有人有解除合同的选择权。如果部分货物已经装船,则船舶所有人必须运送该货物(运费仅按装船的数量支付),但有权按自己的利益在途中揽运其他货物。
当船舶抵达卸港或港外之时或之后,如由于罢工或停工而影响货物的卸装,并且在48小时之内未能解决时,收货人可选择使船舶等待至罢工或停工结束,并在规定的装卸时间届满后,支付半数滞期费、或者指令船舶驶往一没有因罢工或停工而延误的危险的安全港口卸货。这种指令应在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卸货的罢工或停工情况通知承租人后48小时内发出。在这种港口交付货物时,本租船合同和提单中的所有条款都将适用,并且,船舶在原目的港卸货一样,收取相同的运费,但当到替代港口的距离超过100海里时,在替代港所交付货物的运费按比例增加。
16.战争风险
(1)在本条中,“战争风险”包括任何封锁、或任何政府、交战国或组织宣布为封锁的任何行动、破坏活动、海盗行为、以及任何实际的或预料的战争、敌对行为、军事内战、内乱或革命。
(2)如在船舶开始装货前的任何时候,发现履行合同将使船舶或船长和船员或货物在船次任何阶段遭受战争风险,则船舶所有人有权以信件或电报告知承租人解除本租船合同。
(3)如在航次的任何阶段或任何港口发现船舶、船长和船员或货物遭受战争风险,则不能要求船长装货或继续装货或继续航行或签发提单。在部分或全部货物已装船的情况下,船长行使本条赋予的权利时,可选择将货物卸于装货港,或者载贷航行。在后者情况下,船舶有权为其所有人的利益运送其他货物,并因而驶往和在任何其他港口装卸该其他货物,不论此港口近于或远于原港口,也不论是与习惯航线反向可偏离或超出习惯航线。船长根据载运部分货物航行,则在任何情况下,运费应按交付的货物数量支付。
(4)如船长在根据第3条规定载运部分或全部货物时,或在船舶驶离装货港或最后一个装货港(如有多个装货港)之后,发现继续履行合同将使船舶、船长和船员或货物遭受风险,则应在承租人指定的卸货港附近的安全港卸下货物,或者,如已开始卸货,应完成卸货。如在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发出电报要求指定替代港后48小时内未收到承租人指示,则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货物卸于其可能自由决定的任何安全港口。这种卸载应视为运输合同的适当履行。如货物在此种港口卸下,船舶所有人有权按货物卸于提单中载明的港口或船舶将被指令驶往的港口一样收取运费。
(5)(a)船舶可自由服从处于内战、敌对行为或军事行动的任何政府、交战方或任何组织、或代表或声称代表任何政府或交战方或任何此种组织的或经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所发出的有关装载、离港、到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地区、水域、卸载、交货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任何指令或建议(包括不应驶往目的港或延迟驶往或驶往他港的指令或建议),或者,任何委员会或个人依据本船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的任何此种指令或建议。如由于或因服从任何此种指令或建议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均不得视为违约。
(b)如由于服从任何此种指令或建议,船舶未驶往提单中载明的港口或根据提单船舶可能会被指示驶往的港口,船舶可驶往所指定或建议的任何港口,或船舶所有人自行决定的任何安全港口,并在该处卸下货物。这种卸载应视为运输合同的适当履行,并且,船舶所有人有权按货物卸于提单中载明的或根据提单船舶可能被指示驶往的港口一样,收取运费。
(6)因在装货港卸货,或者,在驶往或卸货于本合同第10条和第5条(b)款规定的任何港口;而引起的所有额外费用(包括保险费),均应由承租人或货主支付,船舶所有人得因根据上述条款可收款可收取的款额而对货物有留置权。
17.普通冰冻条款
a、装货港
(1)当船舶准备从上一港口开航时,或在航程中的任何时候,或在船舶抵达时,因冰冻而不能进入装货港,或者,在船舶抵港后发生冰冻,船长可以因担心船舶被冻结而决定不装运货物离港,本租船合同因此失效。
(2)如在装货过程中,船长因担心船舶被冻结而认为离港更有利时,他可以载运已装船的货物离港,并可为船舶所有人的利益将船舶驶往任何其他港口揽载货物运至包括卸货港在内的任何其他港口。根据本租船合同已装船的任何部分货物,在不因此增加收货人额外费用的条件下,由船舶所有人转运至目的港并承担费用,但运费仍应支付,此运费按交付货物数量计付(若为整笔运费,则按比例计付),所有其他条件按租船合同。
(3)如装货港不止一个,并且其中一个或数个冰冻而关闭,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可选择不冻港装载部分货物,并按(1)款规定,为其自身利益而在其他地点揽载货物,或者,当承租人不同意在不冻港装满货物时宣布本租船合同失效。
(4)本冰冻条款不适用于春季。
b、卸货港
(1)如船舶因冰冻(春季除外)而不能抵达卸货港,收货人可选择使船舶待候至恢复通航,并交付滞期费,或指示船舶驶往一安全并能立即驶入并安全卸货而没有因冰冻而滞留风险的港口。这种指示应在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发出船舶不能抵达目的港的通知后46小时内作出。
(2)如在卸货期间,船长担心船舶被冻结而认为离港更为有利时,他可以决定载运船上货物离港,并驶往能驶入并能安全卸货的最近港口。
(3)在此种港口交货时,提单上的所有条件均应适用,船舶应按其在原目的港卸货一样,收取相同运费,但如到替代港口的距离超过1000海里,则在替代港口交付货物的运费应按比例增加。
第一部分
1.航舶经纪人
xx公司推荐 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1922年和1976年修订)包括"f.i.o"选择等(权用于未施行认可格式的贸易)代号:"金康"。
2.地点和日期
3.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5.船名(第1条)
6.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1条)
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1条)
8.现在动态(第1条)
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1条)
10.装货港口地点(第1条)
11.卸货港口地点(第1条)
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1条)
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第1条)
14.运费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4条)
15.装卸费用(载明选择第5条中(a)或(b);同时指明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
16.装卸时间(如约定装货各自的时间。填入(a)或(b);如按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填入(c)(第6条)
(a)装货时间
(b)卸货时间
(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
17.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第6条)
18.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第7条)
19.解构日(第10条)
20.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14条)
21.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
兹相互同意应按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中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第二部分
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
蒸汽机船或内燃机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
上述船舶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将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舱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并在以第13栏规定的费率,按第13栏所载明的货物交付数量或装船数量支付运费后,交付货物。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船舶所有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责任限于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原因是由于货物积载不当或疏忽(积载由托运人/承租人或其装卸工人或雇佣人员完成者除外),或者是由于船舶所有人或经理人本身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各方面适航,并保证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或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
船舶所有人对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其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上的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是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亦概不负责。由于其他货物的接触或泄漏、气味或挥发,或由于其他货物的易燃或易爆性性质或包装不充分而造成的损坏,即使事实是由于积载不当或疏忽所致,亦不应视为由此而造成。
3.绕航条款
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救助他船,亦可为拯救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4.运费支付
运费应在交货之时,按第14栏规定的方式,以支付之日或数日的平均兑换率,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如经船长或船舶所有人要求,收货人有义务在接受货物时支付运费。
如经要求,承租人应现金垫付船舶在装货港的经常费用,而按最高兑换率拍合并附加2%抵偿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5.装卸费用
a 班轮条款
货物应运至船边,使船舶能用自己的吊钩起吊货物。承租人应安排岸上和驳船上装船作业所需人员并负担其费用。船舶仅在船上起吊货物。
如用岸上起重机进行装船,应将货物送至舱内,船舶所有人仅付平舱费用。
任何每件和/或仓货物超过2吨重者,由承租人负责装载,积载和卸载,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收货人应在船边不超过船舶吊钩所及范围之处收取货物,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所有人不负责装卸费以及积载和平舱费用。
货物由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负责送至舱内、积载和/或平舱,并从舱内提取和卸货,船舶所有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得到许可,船舶所有人应提供起货机、动力,并由船员充当起货机司机;否则,承租人应安排岸上的起货机/或起重机(如有的话)。(如船上无装卸设备并在第15栏中作此记载,则本款不适用)
协议选择(a)或(b),并填入第15栏。
6.装卸时间
a.装货和卸货分别计算时间
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16栏规定的连续小时数内装完,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经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间。
b.装货和卸货混合计算时间
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16栏规定的总的连续小时数内装卸完毕,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间。
c.装卸时间的起算
如就绪准备通知书在中午之前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下午办公时间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起算。在装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第17栏中规定的托运人。
装卸时间起算前已实际使用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等待泊位所损失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协议选择(a)或(b),并填入第16栏。
7.滞期费
允许货物有装卸两港共有十个连续日的滞期,按第18栏中规定的每日费率计算滞期费,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按日支付。
8.留置权条款
船舶所有人得因未收取的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滞留损失而对货物有留置权。承租人应对装货港发生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包括滞留损失)负责。承租人还应对卸货港发生的运费和滞期费(包括滞期损失)负责,但仅以船舶所有人通过对货物行使留置权而未能得到的款额为限。
9.提 单
船长按所收到的运费率签发提单,并不妨碍本租船合同。如提单运费总额低于租船运费总额时,其差额应在签发提单时,以现金交付船长。
10.解约条款
如船舶未能在第19栏规定的日期的当日或之前做好装货准备(不论靠泊与否),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经要求,这一选择至少在船舶预计抵达装货港之前48小时内作出。如船舶因海损事故或其他原因而延误,应尽快通知承租人。除已约定解约日外,如船舶延误超过规定的预计装货日期后十天,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1.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按1974年约克棗安特卫普规则进行理算。即使共同海损费用是由于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所致,货主仍应支付其中货物的分摊额(参见第2条)。
12.赔 偿
对于未履行租船合同的经证实的损失,其赔偿不得超过预计的运费数额。
13.代 理
在任何情况下,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由船舶所有人指定自己的经纪人或代理人。
14.经纪人费用
经纪人的佣金按已收取的运费,以第20栏所规定的费率,支付给第20栏所指的当事人。
合同不履行时,由船舶所有人向经纪人至少支付按估算和空舱费确定的佣金的1/3,作为经纪人所花费用和工作的补偿。在多航次情况下,补偿的数额由双方协议。
15.普通罢工条款
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对由于罢工或停工而阻碍或延误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后果,概不负责。
当船舶从上一港口准备启航时,或在驶往装货港的途中,或在抵港后的途中,如因罢工或停工而影响全部或部分货物装船,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声明同意按没有发生罢工或停工的情况计算装卸时间,如果承担人未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必要时以电报)作出声明,船舶所有人有解除合同的选择权。如果部分货物已经装船,则船舶所有人必须运送该货物(运费仅按装船的数量支付),但有权按自己的利益在途中揽运其他货物。
当船舶抵达卸港或港外之时或之后,如由于罢工或停工而影响货物的卸装,并且在48小时之内未能解决时,收货人可选择使船舶等待至罢工或停工结束,并在规定的装卸时间届满后,支付半数滞期费、或者指令船舶驶往一没有因罢工或停工而延误的危险的安全港口卸货。这种指令应在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卸货的罢工或停工情况通知承租人后48小时内发出。在这种港口交付货物时,本租船合同和提单中的所有条款都将适用,并且,船舶在原目的港卸货一样,收取相同的运费,但当到替代港口的距离超过100海里时,在替代港所交付货物的运费按比例增加。
16.战争风险
(1)在本条中,"战争风险"包括任何封锁、或任何政府、交战国或组织宣布为封锁的任何行动、破坏活动、海盗行为、以及任何实际的或预料的战争、敌对行为、军事内战、内乱或革命。
(2)如在船舶开始装货前的任何时候,发现履行合同将使船舶或船长和船员或货物在船次任何阶段遭受战争风险,则船舶所有人有权以信件或电报告知承租人解除本租船合同。
(3)如在航次的任何阶段或任何港口发现船舶、船长和船员或货物遭受战争风险,则不能要求船长装货或继续装货或继续航行或签发提单。在部分或全部货物已装船的情况下,船长行使本条赋予的权利时,可选择将货物卸于装货港,或者载贷航行。在后者情况下,船舶有权为其所有人的利益运送其他货物,并因而驶往和在任何其他港口装卸该其他货物,不论此港口近于或远于原港口,也不论是与习惯航线反向可偏离或超出习惯航线。船长根据载运部分货物航行,则在任何情况下,运费应按交付的货物数量支付。
(4)如船长在根据第3条规定载运部分或全部货物时,或在船舶驶离装货港或最后一个装货港(如有多个装货港)之后,发现继续履行合同将使船舶、船长和船员或货物遭受风险,则应在承租人指定的卸货港附近的安全港卸下货物,或者,如已开始卸货,应完成卸货。如在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发出电报要求指定替代港后48小时内未收到承租人指示,则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货物卸于其可能自由决定的任何安全港口。这种卸载应视为运输合同的适当履行。如货物在此种港口卸下,船舶所有人有权按货物卸于提单中载明的港口或船舶将被指令驶往的港口一样收取运费。
(5)(a)船舶可自由服从处于内战、敌对行为或军事行动的任何政府、交战方或任何组织、或代表或声称代表任何政府或交战方或任何此种组织的或经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所发出的有关装载、离港、到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地区、水域、卸载、交货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任何指令或建议(包括不应驶往目的港或延迟驶往或驶往他港的指令或建议),或者,任何委员会或个人依据本船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的任何此种指令或建议。如由于或因服从任何此种指令或建议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均不得视为违约。
(b)如由于服从任何此种指令或建议,船舶未驶往提单中载明的港口或根据提单船舶可能会被指示驶往的港口,船舶可驶往所指定或建议的任何港口,或船舶所有人自行决定的任何安全港口,并在该处卸下货物。这种卸载应视为运输合同的适当履行,并且,船舶所有人有权按货物卸于提单中载明的或根据提单船舶可能被指示驶往的港口一样,收取运费。
(6)因在装货港卸货,或者,在驶往或卸货于本合同第10条和第5条(b)款规定的任何港口;而引起的所有额外费用(包括保险费),均应由承租人或货主支付,船舶所有人得因根据上述条款可收款可收取的款额而对货物有留置权。
17.普通冰冻条款
a、装货港
(1)当船舶准备从上一港口开航时,或在航程中的任何时候,或在船舶抵达时,因冰冻而不能进入装货港,或者,在船舶抵港后发生冰冻,船长可以因担心船舶被冻结而决定不装运货物离港,本租船合同因此失效。
(2)如在装货过程中,船长因担心船舶被冻结而认为离港更有利时,他可以载运已装船的货物离港,并可为船舶所有人的利益将船舶驶往任何其他港口揽载货物运至包括卸货港在内的任何其他港口。根据本租船合同已装船的任何部分货物,在不因此增加收货人额外费用的条件下,由船舶所有人转运至目的港并承担费用,但运费仍应支付,此运费按交付货物数量计付(若为整笔运费,则按比例计付),所有其他条件按租船合同。
(3)如装货港不止一个,并且其中一个或数个冰冻而关闭,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可选择不冻港装载部分货物,并按(1)款规定,为其自身利益而在其他地点揽载货物,或者,当承租人不同意在不冻港装满货物时宣布本租船合同失效。
(4)本冰冻条款不适用于春季。
b、卸货港
(1)如船舶因冰冻(春季除外)而不能抵达卸货港,收货人可选择使船舶待候至恢复通航,并交付滞期费,或指示船舶驶往一安全并能立即驶入并安全卸货而没有因冰冻而滞留风险的港口。这种指示应在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发出船舶不能抵达目的港的通知后46小时内作出。
(2)如在卸货期间,船长担心船舶被冻结而认为离港更为有利时,他可以决定载运船上货物离港,并驶往能驶入并能安全卸货的最近港口。
(3)在此种港口交货时,提单上的所有条件均应适用,船舶应按其在原目的港卸货一样,收取相同运费,但如到替代港口的距离超过1000海里,则在替代港口交付货物的运费应按比例增加。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9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阐释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全面部署了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点工作,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要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大力推动南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在新疆考察工作时习近平嘱托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同时必须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争取人心来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着力点。当前,新疆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节点,处于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的重要阶段,处于巩固发展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成果、推进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就新疆而言,厚民生才能安民心,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根本在于凝聚人心,在于坚持不懈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多渠道促进就业。坚持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理念,严格落实创业就业惠民政策,强化就业培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年内全县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xx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以农牧民夜校、国旗下宣讲等活动为载体,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城乡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年内完成农牧民各类技能培训xx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xx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工作,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让更高质量的就业成为×县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
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权,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巩固提高学前教育“应建尽建、应入尽入”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创建成果,启动“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及各学段质量检测,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抓好5所中小学校改扩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好免费教育、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费“阳光午餐”等政策,确保各项教育惠民资金落实到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绝不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失去成就人生梦想的机会。
要加快健康卫生事业发展。深入开展“健康xx”促进行动,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巩固自治区慢病防治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疾病防控工作。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县、乡、村三级智慧医疗云平台和居民“健康卡”应用。加强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医院、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持续开展好健康扶贫工程,巩固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验工作顺利完成。
要持续提升群众安居水平。统筹协调实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改善县域城乡群众住房条件,重点抓好“两居工程”建设,完成xx套游牧民定居房和xx套安居房续建任务,努力提升百姓居住水平;
突出居有所享,持续完善棚改房、干部周转房、农牧民小区和老城区居民区基础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温馨的居所,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有效扩大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参保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各类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保障能力,继续为建档立卡脱贫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认真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让困难群众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要丰富群众精神食粮。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推进“九位一体”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家示范项目建设,县文化活动中心建成投用,完成全县8个“九位一体”示范点、4个文化大院标准化建设任务。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村村通工程、大喇叭工程、“东风工程”,让党的声音走进千家万户。
要加大安全惠民力度。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建立县乡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突出抓好煤矿、危化、非煤矿山、交通、建筑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持续开展县域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深入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日前召开理论研讨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本报摘登研讨会上9位专家的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意蕴与使命
新疆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丁守庆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强调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旨在聚焦长治久安深层次问题持续发力,推进新疆工作再上新台阶。将党中央部署化为忠诚担当的坚定作为,需要深刻把握“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意蕴与使命。
新疆工作总目标承载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理论自信。党的***以来,党中央深化治疆规律认识,提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基于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六年的成功实践,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工作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新疆工作总目标引领谱写中国梦新疆篇章的前进方向。谱写中国梦的新疆篇章,必须使各族群众切实树立正确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将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就是要在长治久安境界下持续涵养和焕发谱写中国梦新疆篇章的磅礴力量,全面激活高质量发展巨大潜力。
新疆工作总目标保障新疆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行稳致远。坚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从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实际出发,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多元和一体的关系,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水平提升。实践证明,始终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始终把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方面,始终践行人民生命和国家安全高于一切原则,就能走出一条有效破解反恐、去极端化和保障人权世界难题的新路子。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就是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决实现新疆长治久安。
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全局性考量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 段良
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提出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丰富内涵即“八个坚持”,其中第一条“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就是突出强调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的特殊重要战略地位。
基于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考量,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做好新疆工作,不仅是新疆的事情,而且是全党全国的大事,是举足轻重的。我们要准确理解新时代新疆工作在全党全国工作中的位置,辨明大局,把握大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这是做好新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作出战略安排:做好新疆工作是全党全国的大事,必须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完善党中央统一领导、中央部门支持指导、各省市支援配合、新疆发挥主体作用的工作机制。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在党中央领导下,加强对新疆工作的形势研判、政策研究、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对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意见。中央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深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自治区党委站在一线,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内地各省区市切实做好涉疆工作,支持新疆稳定和发展。各援疆省市加强同新疆协调配合,长期坚持对口援疆,提升对口援疆综合效益。要持续深化改革,加强维稳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兵团的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更好发挥特殊作用。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新疆稳定问题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把西北稳定放在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的大格局中去把握的战略考量。
学习贯彻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新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着眼全局大局,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新疆各项工作,切实把中央的关怀转化为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
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阿里木·亚可夫
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这充分彰显了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指出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战略根本和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关键所在。
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的重要意义:一是从历史维度看,人心是决定历史走势的最强大政治力量,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有助于打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群众基础。二是从政治维度看,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有助于夯实党在新疆的执政根基。三是从国际维度看,新疆是我国反恐维稳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有助于打牢提升涉疆对外斗争国际话语权、主导权的思想基础。
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的实践要求:一要突出政治性。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任何时候都要紧扣“凝聚人心”这个根本,做深做细“凝聚人心”这篇最大的政治文章。二要突出系统性。必须把凝聚人心始终贯穿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全过程,贯穿到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全过程,贯穿到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贯穿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程的全过程。三要突出人民性。要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新疆的生动实践和丰富经验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炼新内容,加强社会科学普及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讲好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生动故事,把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四要突出实践性。境内外敌对势力与我们争夺阵地、争夺青年、争夺人心的斗争仍然十分激烈。我们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胡杨精神”“兵团精神”激励新疆青少年一代扎根边疆、奉献边疆,建设美丽新疆。
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科学体系和历史地位
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梁玉春
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是系统完备的科学体系,在新中国历史上、党的新疆工作历史上、新疆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历史地位。
“八个坚持”紧密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统一,形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是对新疆工作“怎么看”,展现的是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明确新疆工作的根本任务,突出的是目标导向;其他“六个坚持”是新疆工作“怎么办”,解决的是到达彼岸的“桥和船”问题,分别从动力源泉、思想意识、群众工作、价值塑造、立场要求、根本保证六个方面提出办法,坚持了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在新疆治理的生动实践。“八个坚持”形成了新疆工作从“怎么看”到“怎么办”,从认识到实践、理论到实际的逻辑演进和工作方法,为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矗立起“四梁八柱”。
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高屋建瓴、统揽全局,对新疆战略地位、社会稳定、意识形态、民族团结、宗教工作、思想文化、民生经济、党的领导提出方向指引和实践要求,涵盖政治、经济、文化、法治、民族、宗教、社会、党的领导、战略策略等方面。
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治疆方略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最新理论成果的集中体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做好新疆工作的根本指针,把我们党对新疆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和把握提高到了新水平。
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领航新疆实现持续稳定全面稳定,进入历史上发展最好的时期,为世界上很多国家推进多民族地区治理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社会民族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实践证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完全正确,符合新疆工作实际,必须长期坚持。在当代新疆,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就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坚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
加强新疆历史研究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马合木提·阿布都外力
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这是给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是我们的光荣使命。
要正确认识新疆历史,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新疆的今天是从昨天发展而来的。一部新疆历史,就是一部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一要深刻理解中国历来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二要深刻理解中国多民族大一统格局。三要深刻理解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四要深刻理解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五要深刻理解中华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要坚持中华视野,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要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一要讲清楚新疆各民族对伟大祖国认同的历史传承。二要讲清楚新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认同的历史情结。三要讲清楚新疆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归属感与自豪感。四要讲清楚新疆各族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五要讲清楚新疆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要讲好中国故事,培养爱国之情。讲好伟大祖国历史故事,是时代命题,也是历史使命。中华民族是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伟大民族。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去不掉,打不破,灭不了。一要讲好伟大祖国的历史。二要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要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四要讲好中国新疆故事。要从多民族大一统的历史脉络中,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格局中,深挖历史资源,坚持正本清源,坚持凝魂聚力,积极讲好新疆故事。
新时代依法治疆的战略要义
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新疆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 李军
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二十字方针,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依法治疆是基础和前提,起引领和保障作用,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基石。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深刻指出,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实践证明,只有深入推进依法治疆,才能解放和增强新疆社会的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新疆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才能有效增强新疆社会的法治意识,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就能增强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新疆的能力,确保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依法治疆回答了“新时代新疆实现什么样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怎样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重大而紧迫的时代命题。在实践中,新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这些法律武器成为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手段。
依法治疆是党领导新疆各族人民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方式来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疆是新疆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尤其是在当前新疆的反恐维稳、去极端化斗争和人权保障以及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方面,依法治疆凸显了法治的时代价值。我们要高举法治旗帜,坚持全面依法治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疆新篇章贡献力量。
实施文化润疆工程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及路径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委员、教授、学报主编 李建军
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文化人、以文建信、以文培元,让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根植于新疆各族人民心灵深处。
文化润疆的重大意义体现在,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需要,二是内聚人心、外塑中国新疆形象的需要,三是实现文化强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
文化润疆的核心要义要把握两点。
一是何为润。要把握润的特点,即:润的内容价值上的有益性,施力方式的柔性和韧性,以及表现形式的潜在性。要把握润的内容,即:中华文化是主线、主体,也是主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三个支点。要把握文化润疆的原则,即:在导向上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方法上要坚持发展创新,在实施途径上要坚持久久为功,在实现目标上要坚持育人铸魂。
二是如何润。要在实践进程和效果上下功夫,在浸润、滋润、沁润、泽润四个维度上做好文章、做足文章。具体讲就是要全面立体润、广泛深入润、持久不懈润、精准聚焦润、用情用心润。
文化润疆要把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作为基础和前提,实施路径要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文化润疆最根本的还是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上下功夫。要使大家始终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自觉自信地做既有中国脸、又有中国味、还有中国心、更有中国魂的中国人。
二是文化润疆关键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新时代新疆工作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把文化润疆工程打造成凝心聚力的铸魂工程。
三是坚持政治方向和中华视野的统一。历史问题是重大原则问题。要从中国历史、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整体高度来审视、思考、处理新疆历史、文化问题研究。
四是让文物发声,让历史说话。把历史故事生动化、形象化,把当代通俗生动、喜闻乐见的手段运用起来,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让群众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的时代意义
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任红
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明确提出,“要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实现宗教健康发展。”这是习近平***对新形势下做好新疆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为做好新时代新疆宗教工作、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进程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是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社会基础的必然要求。“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这一新思想新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做好伊斯兰教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必须切实把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作为新疆宗教工作的重大任务,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实践路径,积累推广有益经验。
坚持中国化方向是积极引导新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就是要防止宗教领域的“去中国化”“逆中国化”倾向,引导宗教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是推动宗教中国化不断走向深入的重要实践路径。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中国化方向是新疆伊斯兰教自身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任何宗教,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才能够得以生存和发展。
新形势下,坚持中国化方向是新疆伊斯兰教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三股势力”在绑架伊斯兰教、利用伊斯兰教的同时肆意歪曲伊斯兰教教义,严重毁坏了伊斯兰教的形象,对伊斯兰教的健康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是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根本之举,是伊斯兰教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实现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长远保证。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为实现总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新疆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刘芦梅
做好新疆工作,关键在党。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阐释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强调“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新疆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一要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三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健全和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四要进一步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为实现新疆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做好新疆工作,必须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奠定坚实组织基础。一是健全和完善常态化识别干部政治素质体制机制,确保党的各级领导权始终牢牢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手中。二是选优配强重点领域干部,切实提升重点领域干部解读落实政策、处理复杂问题、驾驭严峻形势的能力。三是加强干部培养培训力度,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持续充实基层力量,并向南疆倾斜。
做好新疆工作,必须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打牢执政根基。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持续推动“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综合保障能力、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切实夯实基层基础。
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是“八个坚持”中贯穿始终的主线,更是领导新疆工作的核心思想和首要政治原则,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9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阐释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全面部署了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点工作,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要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大力推动南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在新疆考察工作时习近平嘱托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同时必须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争取人心来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着力点。当前,新疆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节点,处于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的重要阶段,处于巩固发展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成果、推进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就新疆而言,厚民生才能安民心,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根本在于凝聚人心,在于坚持不懈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多渠道促进就业。坚持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理念,严格落实创业就业惠民政策,强化就业培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年内全县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xx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以农牧民夜校、国旗下宣讲等活动为载体,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城乡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年内完成农牧民各类技能培训xx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xx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工作,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让更高质量的就业成为×县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
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权,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巩固提高学前教育“应建尽建、应入尽入”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创建成果,启动“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及各学段质量检测,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抓好5所中小学校改扩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好免费教育、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费“阳光午餐”等政策,确保各项教育惠民资金落实到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绝不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失去成就人生梦想的机会。
要加快健康卫生事业发展。深入开展“健康xx”促进行动,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巩固自治区慢病防治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疾病防控工作。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县、乡、村三级智慧医疗云平台和居民“健康卡”应用。加强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医院、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持续开展好健康扶贫工程,巩固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验工作顺利完成。
要持续提升群众安居水平。统筹协调实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改善县域城乡群众住房条件,重点抓好“两居工程”建设,完成xx套游牧民定居房和xx套安居房续建任务,努力提升百姓居住水平;
突出居有所享,持续完善棚改房、干部周转房、农牧民小区和老城区居民区基础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温馨的居所,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有效扩大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参保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各类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保障能力,继续为建档立卡脱贫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认真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让困难群众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要丰富群众精神食粮。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推进“九位一体”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家示范项目建设,县文化活动中心建成投用,完成全县8个“九位一体”示范点、4个文化大院标准化建设任务。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村村通工程、大喇叭工程、“东风工程”,让党的声音走进千家万户。
要加大安全惠民力度。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建立县乡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突出抓好煤矿、危化、非煤矿山、交通、建筑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持续开展县域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是引领新疆工作守正创新、胜利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在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有以下几点认识与体会: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总目标,是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全面部署了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点工作,强调要“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的根本遵循。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就要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
自古边疆稳,则国安;边疆乱,则国难安。新疆工作做得好不好,最根本的是要看反分裂斗争搞得怎么样,是不是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展开一切工作。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坚持依法治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区连续3年10个月无暴恐案件,各族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实践证明,总目标是引领新疆工作的旗帜和方向,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
今天的新疆,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然而安不忘危,越是在这样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高度警惕,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进一步巩固社会稳定成果。
牢牢扭住总目标就要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依法治疆是实现总目标的根本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我们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打击犯罪、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要进一步优化反恐维稳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着力在精准上下功夫,实现反恐维稳常态化。
牢牢扭住总目标就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严打斗争是维护新疆稳定,维护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我们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健全严打斗争长效机制,坚决把暴恐威胁制止在萌芽状态、未发阶段,绝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稳定形势发生逆转。
牢牢扭住总目标就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才能为实现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我们要坚持一手抓依法打击暴恐分子,一手抓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人心,切实做好各项惠民工程,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要把社会治理同做好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实现总目标保驾护航。
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是2500万天山儿女的根本利益,也是14亿中华儿女的共同意志。只要我们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认识,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就能掌握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就能把祖国的新疆建设得越来越美好。
近日,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激励各级干部在新时代扎根边疆、奉献边疆。”站在时代的风口,面对新时代各项工作的广泛战场,引入好培育好激励好一支“胡杨”般的干部队伍,让“胡杨林”厚植在一个又一个战场,影响时代,推动时代。
引好“胡杨苗”,充实事业“新鲜血液”。“千秋基业,人才为本”,推动事业,首要就在于不断充实更新好干部队伍。这就需要,一方面,各级部门要以“求贤若渴”的态度寻找人才,依托各种来源,在考察真才实干的基础上做到“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将年轻的、颇具才干的人才吸纳到队伍之中,让干部队伍结构更优,能力更强。另一方面,还需要以“三顾茅庐”的姿态解决好人才的后顾之忧,要落实好更开放的人才政策,解决好他们在工作地的安家落户、子女教育、职业发展上的后顾之忧,从而真正把人才这株“胡杨苗”引好,使他们扎下根来。
育好“胡杨树”,锤炼事业“中坚力量”。“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建强力量,就需要持之以恒给干部教育“松土施肥”,使“胡杨树”茁壮成长。要做好“问需”,从工作实际、工作特点、干部需求出发,将需求调研作为干部教育的出发点,摸清情况,有的放矢。要做好“谋计”,依托当下的实践形态、媒介形式,推进干部教育的灵活性、多样性,既重理论,也重实践。要做好“供给”,干部教育要依托党的理论思想、基层教育资源合理搭配培训内容,使干部既修好“思想必修课”,也修好“业务选修课”。以“问需”“谋计”“供给”的养分,培育好干事创业的“中坚力量”。
植好“胡杨林”,打造事业“肯干队伍”。“一箭易断,十箭难折”,聚合队伍,关键在完善制度、营造环境、激励有为,真正促使队伍“根系向下”,勤钻研,敢干事。要激励有为者,对有为的干部,应视若珍宝,从精神、物质、职业发展上加以激励,使“优者得奖”“有为者有位”。要完善容错纠错,提供合适的容错空间,鼓励干部在面对复杂矛盾时,敢于试错,以“主动作为”代替“腾挪闪避”。同时做好关心关爱,在暖心的同时,促使干部担当作为,真正形塑一支肯干队伍。
厚植“胡杨”以成“林”,把干部引入培养成一株株能扎根、敢担当、善作为“胡杨”,从而聚合成干部队伍的“胡杨林”。使干部队伍从内陆到边陲,从沿海到大漠,干事一地做到“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朽”,筑就好我们事业的强劲根基。
新疆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讲话心得体会
一向年光柯坪身,等闲拼搏易销魂,情系南疆莫辞频。满目白杨空念远,落叶风雨睹物春,恍若再见眼前人。
9月12日,第九批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援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3年来援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高度赞扬了援疆干部人才书写大爱、奉献边疆的积极作为,并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新疆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表示衷心感谢。
有这样一位援疆领导干部,他把党对新疆各族群众关怀时刻记在心里!他把党的援疆战略视为责任扛在肩上!他把援疆人的大爱播撒在红沙河畔!援疆700多个日日夜夜,他用脚步丈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柯坪县的山山水水。用生命树立援疆干部的良好形象、用初心使命谱写了共产党员的忠诚担当。他就是“生”在湖州、“根”在柯坪的第八批浙江湖州援柯指挥长——黄群超!
20_年8月,年仅47岁的黄群超同志突发心脏病离世。突然的离开,让柯坪各族干部群众无法接受、让援疆干部无法接受、让他远在湖州的同事无法接受、让他的家人更是无法接受。
“他让我们看到了真情、看到了大爱,他是援疆干部的优秀代表,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典范。”说起黄群超,阿克苏地委书记这样评价他。
“他家中有年迈的老母亲,需要儿子;有上大学的儿子,需要爸爸,但是他毅然决然选择援疆路,他眼中有阳光、心中有大爱,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柯坪县委书记这样评价他。
“他一边走访调研、一边招商引资,柯坪湖羊推广中心、咸水变甜,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等遍布柯坪县所有乡镇的37个项目都有他的影子,回忆与他的点点滴滴,每次都是热泪盈眶。”柯坪县与他共事的同事这样评价他。
“他引领我们致富,一心一意帮助我们拔穷根,他是真真的新疆‘儿子娃娃’,是我们的亲人,我们不能没有他。”柯坪群众这样评价他。
“他的骨灰一半留在了柯坪,留在了他热爱的这片热土上,他把柯坪当做第二故乡,他用实际行动回答了‘援疆为什么?在疆干什么?离疆留什么?’他是我们援疆干部的学习榜样。”与他一同前往援疆的干部这样评价他。
“爸爸很爱我,一有空就来带我出去玩……”,一开口,孩子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六一’儿童节那天,爸爸来看我,给我买了新文具和新衣服,就是这件。摸着身上的白t恤,泣不成声的孩子再也说不下去了。”这是他在柯坪收养的儿子艾尼克尔对他的想念。
红沙漠、盐碱地、戈壁滩,记住了他冒着沙尘、顶着烈日与寒风的身影。办公室的灯,记住了他在柯坪的七百多个日日夜夜,一张蓝图在柯坪结出硕果。厚厚的援疆日记,记录了他在柯坪的每一天,每个瞬间。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柯坪人,他用情扎根戈壁荒漠。领导、同事、干部、群众对他的评价就是对他工作的认可。
黄群超殉职后。浙江省委追授他“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新疆自治区党委追授他“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湖州市委追授他“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全国多家媒体对他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各地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学习黄群超的先进事迹,争当“黄群超式”好干部。新疆、湖州、德清等地通过报告会、追思会、座谈会等形式,宣讲黄群超同志生前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黄群超用以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和精神风貌,不愧为践行“三严三实”的楷模,一定要像他一样,立足岗位,立足自身,为国家、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后引用一首诗词来赞美黄群超同志的援疆情:满腔热忱来援疆,殚精竭虑而奔忙。硕果即将收获时,长眠天山未还乡。黄君群超正年壮,难舍江南好家乡。塔里木河祭忠魂,沙漠礼赞是胡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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