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1 16:43:3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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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镇村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镇上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多次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镇、村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村层层传导,定期进行情况汇总,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镇扫黑办每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涉黑涉恶线索汇总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易发地带的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在国道沿线、村活动室、群众聚居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悬挂横幅20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公告共12张,制作宣传展板7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填写问卷调查600余份,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7个,公开中央、省、州、县、镇、派出所举报电话6个,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在基层开展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一项伟大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汕尾市和陆丰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委、镇政府从今年年初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十类黑恶势力,以最大的决心、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手段,全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黑恶势力是国家的毒瘤、民族的祸根、人民的公敌,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扫黑除恶人人有责,平安碣石人人共享。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如果您是社会各界的一员,请您与您邻里携起手来,积极检举、勇于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自发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如果您是机关单位的一员,请您与同事携起手来,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依法行政,强化部门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还人民群众一片净土。
如果您是政法干警的一员,请您与战友携起手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重拳出击不手软,依法查办不含糊,深挖“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毒瘤”,为人民群众撑腰壮胆。
重拳扫黑除恶,离不开您的积极参与;净化社会环境,离不开您的大力支持。希望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汕尾市、陆丰市有关规定最高给予500000元奖励,并予以严格保密。
朗朗乾坤绝不容黑恶势力有藏身之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为碣石长治久安、加快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谈话内容:
谈话人:你乡镇对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要求,特别是对“六清”行动和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有关会议精神是如何传达落实的。
谈话对象:
全乡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六清”和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梳理研判和指挥调度,对“挂账”案件“一案一策”,采取会商研判、挂牌督办等方式,实行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尽快依法办结在侦、在诉、在审的涉黑涉恶案件,确保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同时,我乡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体现到扫黑除恶的具体行动上,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十大行业”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打击力度、日常监管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聚焦这十大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及“关系网”“保护伞”,强化监管执法,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谈话人:今年以来你乡镇纪委是否查办或协助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是如何结合“六清”行动,安排部署“伞网清除”、“一案三查”,开展深挖严查工作的。
谈话对象:
截止目前,我乡无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我乡从以下三方面开展深挖严查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传达学习近期中央、省、市和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及时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工作安排及任务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
二是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实行建账管理,动态更新,倒排工期,按图施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方向明,为线索“清仓”夯实基础。
三是为保证案件办结质量,确保万无一失,精准核查,开展案件回溯复盘,对未办结的案件,责任到人,限时完成;对已办结的,全面复核,紧盯重点案件、疑难案件,深挖彻查“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切实到达纪法一体运行、双施双守。
下步我们将紧盯“六清”行动目标,坚决做到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厉惩治、“保护伞”“关系网”深挖彻查、失职渎职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三个全覆盖”,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谈话人:你乡镇是如何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排查起底的,乡镇纪委在此过程中是如何监督的,是否对党委、政府提出过相关建议。你乡镇对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单位发出的“三书一函”是否及时落实反馈。
谈话对象:
我乡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该项工作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在我乡主要路口张贴《通告》,通过悬挂标语、微信推送相关信息等方式,在全乡营造对扫黑除恶“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管、积极提供线索,切实形成社会合力,对涉黑涉恶势力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摸底排查全方位、无死角、零漏洞。对于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单位发出的“三书一函”,我乡全部落实整改,并件件予以回复。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漏线索、不留死角,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我乡纪委健全“信、网、电、访”四位一体举报体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将举报公告张贴到村、社区,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对近年来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及办理情况进行起底排查。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广泛宣传。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在湖南水利网、郴州日报、郴州水利网和郴州水利微信平台等对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广泛宣传,相关新闻先后被中国网、红网、新浪网、搜狐网等主流媒体予以转载。在局机关大院增设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和永久宣传栏,在办公室楼大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宣传画册300份发放给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督促和指导有独立院落的下属单位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和市水电建设公司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20_年3月我们订制了1200多份两院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湖南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在人民群众集中的灌区、河道采砂场、水利设施周边、水利建设工地等区域进行广泛张贴,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二是周密部署。先后召开3次局党组会和3次局务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各业务科室的扫黑除恶工作任务以及目标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河道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长制工作等结合起来,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_年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郴州市开展督导和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先后制定了《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先后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督导发现的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根据水利行业实际,我们通过组织开展非法采砂、河道“清四乱”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来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是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市河长办制定了《郴州市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对河湖水域岸线“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相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截止20_年11月排查河道“四乱”问题200多处,查处非法采砂、侵占水域等违法案件27件。二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行动。为防止黑恶势力强揽水利工程、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非法阻工等问题,20_年局建管科对参与郴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进行了信用信息登记,建立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出台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一月一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三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为防止发生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 20_年局河道科制定了《郴州市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水利局针对已进行河砂开采经营权出让的河段,历史以来有河砂采挖的河段、群众反映投诉非法采砂较多的河段进行了河道采砂重点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点违法问题由河道所在地县市区相关部门立案查处。8月针对市长公开电话反映非法采砂问题较多的现状,下发了《关于打击非法采砂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通知》,组织县市区水利局全面排查非法采砂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10月下旬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启动了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了《关于整治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局机关64名在职干部职工全部填写了自查自纠登记表,登记表全部建立台账备查,每个干部职工还签订了无违规参与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承诺书。经认真自查,局机关64名在职干部职工均没有发现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的问题。
为建立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涉黑涉恶问题的防范机制,建管科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告制度的通知 》,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线索排查、上报和移送的相关要求;河道科制定了《郴州市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对河道生态环境的日常监管巡查,从源头上防止发生非法采砂、非法占有河道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全市每条河道分河段设立了警长,公开了警长姓名和电话,明确了警长职责,加大了对涉河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为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线索研判和移送,制定下发了《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线索管理制度》,对涉黑涉恶线索受理、摸排、甄别、移送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深入发现水事违法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问题,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水利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水事违法案件处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对已经办结的水事违法案件开展自查,填写《水事违法案件处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表》并建立台账。经全面自查,全市水利行业近两年查处的51起水事违法案件中均未发现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方面的问题。 20_年8月嘉禾县水利局向我局上报河道涉黑涉恶线索2起,经甄别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线索移送到市扫黑办。
存在的问题:我市河道、水库众多,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当前水事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出现在河道采砂、河道“清四乱”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而水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市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成立时间不长,人员力量不足,大部分县市区还没有设置独立的水行政执法机构,难以满足涉水涉河违法案件查处的需要。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场所大部分位于偏僻的乡村,在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河道采砂场所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下一步: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从机关、住宅小区向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河道采砂现场等延伸。二是进一步通过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问题线索。要通过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组织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在建水利工程、河道采砂场等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结合河长办组织开展的河道“清四乱”行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移送。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谈话内容:
谈话人:你乡镇对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要求,特别是对“六清”行动和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有关会议精神是如何传达落实的。
谈话对象:
全乡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六清”和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梳理研判和指挥调度,对“挂账”案件“一案一策”,采取会商研判、挂牌督办等方式,实行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尽快依法办结在侦、在诉、在审的涉黑涉恶案件,确保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同时,我乡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体现到扫黑除恶的具体行动上,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十大行业”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打击力度、日常监管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聚焦这十大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及“关系网”“保护伞”,强化监管执法,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谈话人:今年以来你乡镇纪委是否查办或协助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是如何结合“六清”行动,安排部署“伞网清除”、“一案三查”,开展深挖严查工作的。
谈话对象:
截止目前,我乡无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我乡从以下三方面开展深挖严查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传达学习近期中央、省、市和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及时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工作安排及任务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
二是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实行建账管理,动态更新,倒排工期,按图施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方向明,为线索“清仓”夯实基础。
三是为保证案件办结质量,确保万无一失,精准核查,开展案件回溯复盘,对未办结的案件,责任到人,限时完成;对已办结的,全面复核,紧盯重点案件、疑难案件,深挖彻查“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切实到达纪法一体运行、双施双守。
下步我们将紧盯“六清”行动目标,坚决做到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厉惩治、“保护伞”“关系网”深挖彻查、失职渎职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三个全覆盖”,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谈话人:你乡镇是如何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排查起底的,乡镇纪委在此过程中是如何监督的,是否对党委、政府提出过相关建议。你乡镇对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单位发出的“三书一函”是否及时落实反馈。
谈话对象:
我乡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该项工作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在我乡主要路口张贴《通告》,通过悬挂标语、微信推送相关信息等方式,在全乡营造对扫黑除恶“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管、积极提供线索,切实形成社会合力,对涉黑涉恶势力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摸底排查全方位、无死角、零漏洞。对于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单位发出的“三书一函”,我乡全部落实整改,并件件予以回复。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漏线索、不留死角,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我乡纪委健全“信、网、电、访”四位一体举报体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将举报公告张贴到村、社区,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对近年来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及办理情况进行起底排查。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季度不定期的对各工商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查。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督导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导内容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围绕宣传发动,重点督导发动群众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围绕线索摸排,重点督导对“菜霸”“市霸”“肉霸”“行霸”的摸排情况,治理单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毒问题情况。围绕责任落实,重点督导党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主体责任和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2、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督查意见。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等方式检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工作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办法和建议,将各所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推广
4、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沟通顺畅。督导组要主动了解各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督导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区委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钻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督导组要认真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做到各项工作进度心中有数。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创造性的完成督导工作。
(三)要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时效性。要根据不同领域加强基层工商所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的目标要求,紧贴实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要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协调性。要及时汇报地道检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加强各所与全局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的传达贯彻。
(五)要做到廉洁自律,增强工作的自律性。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增加基层工商所的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是全局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有效督查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障。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方法步骤,,积极履行职责,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局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_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_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_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_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_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_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自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所近段时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紧紧围绕职责定位,突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和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研究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后,我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一是成立机构强保障。为加强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机关专门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建立由县纪委常委会和纪委书记、监委主任xx领导,x名分管副书记和x名分管常委担任正副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访举报组、审查调查组、案件审理组、宣传报道组等x个组,负责具体统筹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是以上率下强推动。县纪委书记xx同志及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多次到各镇(街道)、村(居)、县直单位和有关企业调研,了解各领域、行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了《xx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xx县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行机制》等制度文件。同时,县纪委书记xx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和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
(二)健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一是定期分析研判案件线索。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多次组织公安、国土、住建、林业和委机关室(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研究成立查办案件线索工作专班,深挖彻查案件背后“保护伞”。目前,成立了x个查办案件线索工作专班。二是建立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为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县公安局在侦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时,发现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重大复杂黑恶势力犯罪与腐败问题交织的问题线索,及时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移送县公安局进行前期侦办。截止目前,县公安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送x条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
(三)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线索管理。通过在各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举报箱、发放宣传册等措施,广泛收集扫黑除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一是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活动。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利用墟日在各镇(街道)开展基层反腐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举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据统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物品x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x多人次。二是加强线索管理。明确案管室具体负责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定期汇总问题线索,按照“第一时间归口、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对账”要求,建立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定期沟通、情况统计等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纪审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打击重点,果断亮剑,一查到底。一是整合基层办案资源。对交办、转办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建立了纪委委员划片包干、调查研究、集体议事、工作报告等制度,要求镇级纪委委员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二是领导包片包案直查督办。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联动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各相关室(组)包片包案制度,通过领导包案、联合查办等方式,推进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直查督办。各纪检监察室统一归入查案人员库,按照线索分批次限时处理需求,配备组长及组员成立各线索查处小组,包案领导通过定期听取汇报、检查台账、实地走访、督办指导等方式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质量把关。据统计,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收到群众举报和其他部门转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x条,其中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x件。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落实。我委主要采取“两个一”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每月一督导检查。制定《xx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机制,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对口督导、督导组专项督导、巡察组巡察监督、纪委领导包片包案督导等方式,发现存在问题,并严肃追究责任。县纪委书记xxx多次带队到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督导工作,了解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二是每半年一集体约谈。重点对发现和处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站位不高、重视不够、责任不清、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x月x日,对上半年以来上报“零”线索的x个镇和x个成员单位进行了约谈。x月x日,对下半年以来上报线索较少的x个成员单位进行了约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宣传力度还需加大。虽公布了信访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等举报途径,并积极编写简报和撰写新闻稿件,但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效果还是不够明显。二是摸排出的问题线索较少。各镇(街道)、各单位摸排问题不够精准,上报问题线索较少,暂未查处典型的大案要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引导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正风反腐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和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明晰本单位本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政法、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注重做好纪法衔接,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快查、快审、快办、快结。
(三)加大线索排查。通过巡察、走村入户和与政法机关联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收集力度,摸清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底数,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四)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对口督导、督导组专项督导、巡察组巡察监督、委领导包片包案督导的方式,加强对有关单位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站位不高、重视不够、责任不清、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效果不好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及上级党委、党委xx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党委xx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和“保护伞”,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四个长垣”保驾护航。
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惩处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等犯罪案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打击涉黑涉恶类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要坚持严字当头,注重标本兼治。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迅速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在审判、执行各阶段均要体现依法严惩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严格掌握缓刑,对涉黑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等,要坚决依法严惩,该顶格判处的坚决顶格判处,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也要坚持依法严惩,做到除恶务尽。同时注重标本兼治,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加强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教育,注重源头治理。
三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把依法打击黑恶犯罪方针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要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区别,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达到案件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要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坚持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依法严惩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同时,本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法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公正司法底线。
成立长垣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同志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永杰同志任副组长,刑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刑庭庭长左民廷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要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形成运行有序、上下互动的工作局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_年1月至20_年底,为期3年。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_年):动员部署,重拳出击。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工作方法,成立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在组织机构及办事机构成立后,要确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要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案件进程,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20_年):深入推进,持续打击。对于20_年受理未结及20_年新收案件,继续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坚持台账登记、通报、督办、新闻宣传等制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20_年):总结调研,建章立制。对全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调研,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推动单独或联合其他xx部门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或办案指南等,实现专项斗争规范化、专业化,取得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要在20_年第四季度对我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_年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呈报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委xx委、县委、县委xx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切实发挥好领导、组织、协调作用,为涉黑涉恶审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分管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要根据上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实施方案,对扫黑除恶工作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打击重点。要结合我县实际,在县委、县委xx委的统一领导下,从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对下列十三类人群重点予以打击: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5、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3、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三)建立案件台账,加强进度跟踪。要对2月初以来进入本院审判环节的以下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并逐案登记建立台账:1、检察机关以刑法第294条起诉的案件。2、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起诉的案件。3、检察机关在以恶势力团伙起诉的案件。对于台账中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要逐案跟踪进度,每周四前将本周案件进展情况和新收案件情况以台账形式报至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对台账内案件定期检查,督促案件在审限内结案,防止久拖不决。作出生效裁判的,要随时上报。对于以刑法第294条起诉的案件,要及时报送案件起诉书;对于审结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报送一二审结案文书电子版。
(四)加强监督指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任务,加大打击力度,增强审判效果。对于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要实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及时向市中院报告。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也要切实负起责任,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统计、进展通报、监督检查、文书备案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有效开展。
(五)加强工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在县委、县委xx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县“扫黑办”、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重大案件沟通协调等机制,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要特别注意加强与县“扫黑办”的沟通联系,核对涉黑涉恶案件台账,确保打击战果无遗漏。
(六)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审判效果。要注重把依法审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与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报道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县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特别注意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新闻媒体报道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扩大审判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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