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3 14:50:3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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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一、
石渠县德荣玛乡人民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直属事业机构,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内设以下部门:党建与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寺庙管理所。直属事业机构内设部门为:德荣玛乡综合服务站、德荣玛乡便民服务中心、德荣玛乡文化旅游服务站。
(一)机构职能
1.党建与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社会综合治理中心牌子。负责乡镇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信息档案、保密、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议案、代表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负责对基层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承担党建、意识形态、宣传、人大、工青妇群团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群中工作等职务。
2.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承担乡镇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协调、乡村振兴、农牧农村科技、乡镇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乡镇企业、林业草原(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治)、水利(防汛抗旱防治)、统计等职责;负责五大振兴、农业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村、集体经济指导工作;承担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扶贫开发、移民安置等职责;承担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城乡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市场监管等职责、承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业务。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整合基层执法站所有执法力量和资源,采取合署办公等方式,强化对行政办公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综合协调并联系派驻乡镇的片区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和自然资源所。承担社会治理、平安创建、综治维稳、群众信访、统战宗教、公共安全、依法治理、应急管理(森林草原、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全灭种”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灾害防治、地震灾害的防救治、人民武装、交通运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职务;综合联系驻乡镇的派出所和司法所。
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负责承担社会治理、平安创建、综治维稳、群众信访、统战宗教、公共安全、依法治理、应急管理(森林草原、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全灾种”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地震灾害的防治救、人民武装、交通运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职责承担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城乡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市场监管等职责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乡镇党委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直属事业机构
1.德荣玛乡综合服务站,挂退役军人服务站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牌子,事业编制5名,设站长1名(按副科级配备),副站长1名,为德荣玛人民政府直属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只要负责乡镇农业、畜牧、林草、水利等相关技术服务、支撑与保障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2.德荣玛乡人民便民服务中心,挂德荣玛乡农民工服务牌子。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为德荣玛乡人民政府支付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乡镇便民服务、公共服务、农民工服务等工作。
3.德荣玛乡文化旅游服务站,事业编制2名,设站长1名。为德荣玛乡人民政府直属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乡镇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相关技术服务、支持和保障工作。
(二)人员概况
德荣玛乡行政编制18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书记、乡长1名;副书记兼宣传委员、统战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政法委员1名;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由乡镇党委委员兼任);人武部长兼副乡长1名;副乡长2名。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20xx年我乡严格按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管理,认真执行州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1、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部门决算收入569.89万元,支出56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89万元,(人员支出505.50万元,占基本支出96.5%;公用经费支出18.39万元,占基本支出3.5%,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4%),主要是为保障行政机关管理工作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必要费用。项目支出46万元,占总支出的8.07%。
2、“三公经费”支出:根据上级要求和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今年场机关严格控制了招待费、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等“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2.60万元,比20xx年压缩0.8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当年收支持平,无结转结余。
20xx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乡镇改革,加强乡镇服务转型升级,全县乡镇环境持续好转,各项目标任务全面高效完成,得到了省、市、州、县的充分肯定。20xx年决算及20xx年预算编制情况在财政部门批复后都及时在甘孜州信息网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县内乡镇环境得到改善,林农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乡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村级运维资金主要用于村级运行维护等方面。
1、部门整体支出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0.88万元。预算执行方面,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预算管理方面,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20xx年全面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
2、资金管理情况。我场项目资金全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使用和拨付,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给项目实施单位。在拨付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财务做好项目专帐,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用到项目中。20xx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场专项资金46万元,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
3、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我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对村级运维资金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村级任务。工作中突出重点,高标准规划、精细设计。
(二)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石渠县乡镇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保证乡镇行政基本运行,规范村级运维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2、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我乡20xx年度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84分,等级为良。根据财政要求,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预算及执行中加以改进。
(一)评价结论
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分析:
1、村级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完成综合治理2次。
2、项目支撑后劲更足。20xx年,全年开展重点污染源排查1次,对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整治2次。
3、村级环境整治积极推进。强化以安全饮水、重点水源地保护、重点污染源整治、环境修复、隐患排查为工作重心。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乡镇职能。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党政“一把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吉安县立足防范,着眼治本,不断完善和创新干部监督机制,提高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是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和亲朋好友开脱罪责、纵容包庇等行为。二是从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依法纳税,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直接或间接违规非法经商,从中渔利等行为。三是从组织、人事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在评定职称、调资晋级、年度考核、发展党员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现象或行为。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中了解掌握“一把手”八小时之外情况,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重点对党政“一把手”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进行监督,解决了领导干部工作之余的行为难掌握、难了解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修订和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常委会表决制度》等规章制度,规定凡研究决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指导方针和重大决策,以及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等必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事项,还应逐个表决,不允许个人说了算,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二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在同一单位任职满三年或职务变动时必须进行任中或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组织出面谈话教育,打招呼,敲警钟,并责成改正;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诫勉;对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近三年来,共实施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105人,发现并查处了34起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7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有2名干部被诫勉,4名干部被免职,8名干部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名因职务犯罪被判刑。三是落实对“一把手”廉洁自律的监督。针对“一把手”独掌人、权、物大权的特点,提出了“四不、五严禁”的纪律要求。“四不”即工程承包不插手,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插手,涉嫌亲友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插手,有关亲友的人事安排不插手;“五严禁”即严禁“一把手”傍大款,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发包承包;严禁违反规定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租、出让拍卖;严禁超越职权规定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严禁为经济诉讼案件当事人说情。
一是实行“末位淘汰制”。为树立干部“无功便是过”的观念,解决干部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一个样等突出问题,县委加大了对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力度。对年度综合考核排位倒数第一名和连续二年倒数第二、三名的乡镇,排位倒数第一、二名和连续二年倒数第三至五名的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视为不称职,实行末位淘汰,调整其职务。二是实行“四管好”制度,县委要求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不但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班子成员,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并把执行“四管好”情况作为考核党政“一把手”是否胜任领导职务的重要内容和标准。三是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政“一把手”应根据县委的有关规定,如实地向组织报告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婚丧嫁娶,出国出境,经商办企业,住房变动等重大事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党政“一把手”所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负责审核,对不按规定报告或所报告的事项与事实不符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报告人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是推行“一把手”年度考廉制度。县委规定党政“一把手”每年年底要就个人廉政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写出报告,报告的内容须经一定范围内的干部群众评议。同时,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利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对全县党政“一把手”廉政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内容涉及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执行配用交通工具规定,民主作风情况和不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礼品等5个方面,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考核不合格的“一把手”予以调整;发现严重问题的交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该制度实行3年来,全县共有7名党政“一把手”因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而被调离岗位,有5名因问题严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二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规定下列情况应当进行谈话: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有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一般问题等。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三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强化班子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查找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只谈问题,不讲成绩,班子成员敢于指出“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建立了社会监督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信访举报为主的群众监督,法检两院的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老干部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等。
一是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管理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使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有章可循。二是建立了“一把手”推荐干部和决策失误连带责任制。坚持每年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的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任人唯亲,造成用人失察或不良影响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一把手”视情节轻重,实行诫勉或给予纪律处分。至今已追究了2名“一把手”的责任,切实加强了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三是开展对行政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形象测评活动。为努力营造外商投资及经营的良好环境,使我县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每年两次对行政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进行形象测评,由广大干部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给被测评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服务意识等方面量化打分排名,并在各新闻媒体公布。对测评位列前5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表扬;位列后3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受通报批评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在新闻媒体上谈整改打算。对连续二次位列后三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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