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5 16:08:0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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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的意见》等,成立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统战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强化了县、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把基层宗教工作队伍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了基层专兼职助理人员补助津贴。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宗教动态信息快速反馈机制、应对涉及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走访活动。
(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坚持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宗教政策法规课程,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宗教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等宣传平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讲座,加大对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两名从事宗教工作的机关干部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民委系统普法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先进个人。20_年,宗教信息直报工作被评为全国第一。
(三)注重正面引导服务,支持宗教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宗教界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国法与教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讨会、“国旗国歌进寺观教堂”活动。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指导制作了捐款箱、捐款入账单,设立了财务公开栏。要求各宗教场所在规定时间内开立银行账户,杜绝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每年对宗教场所财务进行审计。三是开展各项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在助学圆梦、安老爱幼、帮困救灾、修路补桥、服务社会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活动中累计捐款捐物千万余元。对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程涉及的宗教团体,鼓励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向信众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全力配合棚改工作。四是积极维护宗教界切身利益。解决了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办公经费问题,教职人员困难补助比照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落实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帮助解决包括宗教场所基础设施、消防车辆配备及宗教人士住房、社会保障、生活补贴、子女上学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五是做好安全工作。宗教场所举行大型活动前两周,宗教等部门都预估参加聚会活动人数,组织教管会成员议定活动安全事项,制定安全预案报属地民宗局审查,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每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宗教和谐稳定
落实上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有关精神,预防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企业和个人承包寺庙,借教敛财等乱象的发生。坚决制止乱建寺庙和露天造像。坚决抵御境内外各类假“活佛”的非法活动。完成了佛道教场所标识牌挂牌工作,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
深入开展“解经”工作,推动经学思想建设。抓好朝觐工作,做到朝觐人员的可知可控。加强清真寺人员及财务、寺产等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巩固境外针对伊斯兰教渗透活动的治理成果,坚决制止非法宣教组织的活动。
开展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依法取缔私设聚会点140余处。高度重视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进行渗透,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企业、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企业、校园传教工作。
建立了社区(村、嘎查)宗教工作台账和防渗反渗承诺卡。实施宗教工作“110”制度,随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全市依法处置境内外非法宗教及渗透活动120余起。
一是个别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地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在有效开展工作方面存在差距。二是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宗教团体负责人素质不高、人员老化、班子不团结、缺乏威信和凝聚力。素质良好、威望较高的新一代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比较缺乏。三是爱国宗教团体驻会人员生活保障方面仍存在困难。四是宗教活动场所水暖等相关费用支出存在困难。五是一些大型宗教活动场所存在设施设备老化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如五当召、梅力更召、美岱召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给水系统存在设计落后、内部锈化、老化严重、压力泄露等问题,有些殿堂内照明设施线路超出了使用期限。
一要着力提高法治化工作水平。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大对宗教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执法主体责任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分层次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以及中青年教职人员进行轮训,有计划地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后备人选进行培养。健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充实完善民族宗教专兼职助理员体系。
二要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着力帮助各爱国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继续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宗教界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二是着力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是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养能力建设,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五是为爱国宗教团体驻会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驻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给予保障,发挥宗教团体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服务。一是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专题研讨等活动,使宗教界充分认识和明确爱国与爱教的共同义务、宗教信仰与共产主义信仰的共同愿景、宗教行为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目标、宗教精神与党的宗旨的共同价值、宗教政策法规与宗教戒律诫命的`共同规范、宗教境界与社会道德的共同内涵。二是教育引导宗教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注重宗教经典、教规教义等知识的学习,为沟通联系宗教界、管理宗教事务、理解服务信教群众奠定基础。三是继续打造“爱心助圆大学梦”品牌和以扶贫济困养老为重点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推动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健康发展。
四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密切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联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确保宗教领域的和顺稳定。二是加大宗教领域违法行为的排查处置力度,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三是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火灾预防等综合能力,保证重点文物保护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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