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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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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待中拉开实习的序幕,我的寒假也为之让路。这是一个只有半个假期的寒假,却让我铭心刻骨。实习前是期待是高兴,学习了一年半法学之后,无论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法学学生,相信我对于法学的热爱是无庸置疑的。
2月1日,爸爸把我带到检察院,在一个简单的见面认识后,我便有幸被分配到公诉科开始了曾经牵肠挂肚的实习生活。本次实习是我个人要求的,由于正置过年期间,因此仅有两个星期的学习时间。
学习实践,无疑,这是一个书本上无法接触的方面,主要的工作在于刑法的执行监督、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个可以接触到看守所的科室。
在短短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接触到了看守所这个神秘的地方,实践了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相关工作,看到了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知道了谈话教育、换押、提押、讯问等高墙之内的检察工作,受益匪浅。
每次接到一个案子,都需要做登记、审查、讨论等一些工作。我也帮着登记、填表,学着写审查报告,跟着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开始思考什么人在违法犯罪?。
仅仅两个星期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尽管我接触了不是很多的东西,或许所作的仅仅是整理卷宗之类的工作;然而却系统了解了一些程序上的东西和对待工作的那份严谨。或许在外人看来,检察院的工作是清闲的,当我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工作要不得半点马虎,并且有些工作还需要主动地克服困难去开展。
转眼间,这个假期的实习就要结束了。要有人问我一些具体的成绩,说实在我或许无一可列举出来,但值得肯定的是我心态的转变,初步尝试学校之外的生活,一切又重新开始,这样的开始在眷恋和探索中进行。
大一第二学期暑假,从7月10号起,我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始了为期五个星期的实习。
都说实习是枯燥无味的,因为工作人员不会马上把重要的工作交给我们实习生,所以在实习期间我们只是做一些我们能做的而且很平常的事情。但这恰巧能体现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这是试探针。为了试探自己。我们用了五个星期,体会也很多。
部门职责
我被分配到检察院举报控申监察科,从各科长处了解得知,举报控申科的主要职责有:
1、统一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受理和分流举报、控告和申诉材料。
2、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
3、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
4、负责对举报人的奖励工作。
5、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如下刑事申诉案件: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6、办理本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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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控申科是一个重要的部门,是连接群众和检察机关的桥梁和纽带,是来信来访者举报和申诉的第一站,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同时与本院其他部门以及基层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以配合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完成。所以,举报控申科在检察院担任重要角色,不可或缺。
一年来,我始终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开展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治上能够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和_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系统组织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及全区的“振兴宽城”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材料,深刻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不断加深自己的理性认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求真务实、谦虚谨慎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能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好院党组的决定、决议。在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大家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在工作中与班子成员能够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同时,能够经常深入主管科室,了解和掌握科室工作的难点和困难,帮助排忧解难,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清清白白地做人,兢兢业业地做事是我做人的基本准则。一年来,我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中,我从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私人交往中,我坚持谨慎小节,注意影响,维护形象,对分管科室人员,我反复教育大家要严以律己,不做违法违纪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事,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些努力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可。
工作上,我能够与其他党组成员协调配合,带领分管科室干警,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所主管的公诉监所科、办公调研室、民行检察科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公诉科1—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64件6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47件495人,不起诉28件28人。监所部门办理刑事案件2件2人,经审查全部提起公诉。在实际工作中,我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提倡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限,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注重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对干警报批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常到科内与同志们研究业务,探讨案件,指导办案,从而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1—10月公诉科追诉人犯8人,办理抗诉案件1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发书面或口头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0余次,监所部门对全区的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了全面考察,建议收监2人,很好地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今年以来,监所部门还着力开展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制定了《关于清理和预防超期羁押工作方案》,从制度上保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院自清超以来没有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同时,我们还与公安、法院和看守所建立了定期联系,依据看守所提供的超期预警名单,督促公安机关和法院及时办案,按时换押。全年共发出催办通知70余次,确保了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工作成绩得到了市院监所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与公诉科负责人一起狠抓了公诉改革并加强了对公诉人队伍的管理,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负责制,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主诉检察官考核选任办法》,在保留去年实行主诉官末位淘汰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主诉官和主诉官助手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细化了考核标准,使其涵盖了被考核人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以此作为主诉官选任的主要依据,从而减少了主诉官选任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更便于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这项举措的推行,得到了全科干警的认可,激发了干警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尽快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矗今年,我院公诉科被市院确定为量刑建议权的试点单位。我们与宽城区法院经过协调,共同制定了量刑建议权实施方案,并于年初开始试行。截止目前,我们已经有五件案件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进行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为推动这项改革深入进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效果比较明显。此外,我们开发研制的《微机管理系统》和《办案综合查询系统》两套软件在今年被长春市科技局列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攻关项目,既为我们进一步提高我院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赢得了资金援助,也为宣传我院的科技成果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今天,我们去参观兵马俑,首先,来到了一号坑,放眼望去,里面“俑山俑海”,每个俑站立在那儿,英姿讽爽,威风凛凛,尽管他们手里是空的,但是从他们的神采中都能看出他们都在竭尽全力的在守护!
来到了二号坑,二号坑主要是一些出土的还没修复完整的俑,但其中最为出众的是一个“跪射俑”,它是第一个完整出土的俑,现在陈列在展示橱中,可以清晰地看见俑的发丝、指甲的纹理以及千层底的鞋,做工非常精细,怎样,厉害吧?
该三号坑了,这里面就是一些俑和马车,听说当时有人挖到一个俑的头,就偷偷地把它卖给另一个人,那个人又卖给另一个人,最后,被国家发现了,那三个人头一齐落地。私自贩_家文件是要判重刑的。
看了那么多形态各异的兵马俑,以及还有不知多少埋在地底下的俑,不禁惊叹:兵马俑真是历史的奇迹呀!
20_年5月13日,是我永远难忘的一天,也是我最光荣的一天。这一天不是那种在日历上被标注出来的节日或是纪念日,也不是我或我周围任何人的生日,它是属于我自己的神圣时刻——当着旗手,走进法院。
是的,你没听错。,对于一名小学生来说。法院是多少神圣与庄严的地方,我怎么会走进法院呢?下面由我为你娓娓道来吧!
因为今天是鄱阳人民法院特地为小记者准备的_法院开放日_,我们鄱阳小记者站的40名小记者在吴老师的带领下,走进了法院参加_小记者走进法院开放日_主题活动。
我挺着胸,紧抓着鄱阳小记者的旗杆,大气不敢出,眼睛平视着前方,生怕哪里出错了,前面两位可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啊!随着两位法院的工作人员带着队伍有序地走进了审判庭,等我们全部坐好后,只听_咣_得一声,坐在主席台中间的叔叔,用既严肃又高高地声音说着:_现在开庭,带被告。_我想他一定是代表着神圣和公正 的_法官大人_吧!坐在旁听席,感受着庭审的庄重,感受着法治的阳光,一切是神圣。随着法锤的一声敲响,全体起立,法官开始宣读审判结果,庭审结束后,吴老师让我们来一次模拟模拟审判。大家的情绪被调动起来,_谁的个子高一些,谁来做审判长_,老师话音刚落,一位女生却以掩耳不及迅雷的速度抢到了那个位置。_啊!_我还没反应过来,好吧!我只好来做法警。不过也不错,看着_小法官_拿着锤子敲了一下桌面,用着装腔地语调对_犯人_问道:_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在哪里工作?……_._犯人_也一一配合着,看着那浮夸的演技,我们都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似乎之前审判长神圣而庄重的审判,已全然不在了。
带着放松的心我们跟着工作人员来到一间工作室,听戒毒知识讲座,他对过展示_和案例来告诉我们不管在学校还是在社会都要遵守社会公德,要我认法知法,并用电脑向我们展示出因吸毒而出现恶果的一张张骨瘦如柴、触目惊心的照片。看着图片的人,一些同学_呀_得叫出了声音。法官叔叔面带微笑但又深沉地对我们说:_孩子们,你们长大后一定要远离_,珍爱生命,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好青年。_带着_恐怖_我们又去参观了整个法院,原来紧张的心好似放松了些。
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上午的法院体验就要结束了,真盼望着下一次的到来。我也想穿着袍,做一回审判长,来一次神圣的一锤定音。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7月16日至8月9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 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 许多不足之处。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 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 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 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 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 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 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 建设才有希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 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 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 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 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 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 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 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 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 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 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
这一段时间所学 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 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 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 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 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 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20xx 年6月20日至20xx年9月23日,我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查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了解了检察院侦监科的主要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了,为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实习期间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理论知识的不足以及实践经验的匮乏。现在,我就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感受做如下报告:
首先,我想通过在我们学校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习,获得一次认识社会的机会。社会是法律学科的源头,没有社会就没有法律,法律因社会的需求而产生,所以认识社会是一个法科学生能够真正学好法律的必备条件。
其次,我想通过此次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来了解一下处于基层的人民检察院所处理的案件的特点,包括案件的来源、数量,案件的性质等等。从而在此基础上发现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我想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法律是极其讲求实践的,所以实践应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实习内容:
在检察院实习,有法律实务方面,也有法律理论方面,由于我主要在批捕科实习,所以更多的是做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批捕科的工作是环环相连,从接到案件到做出决定,任何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都非常重要。实习这一个月我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翻阅卷宗,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内江市市中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单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看,这一个月来,我们科一共办案三十八件,涉及人数达四十人之多,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我们科要收到一到两个案件。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
有的案件复杂,卷宗材料厚达七八十页,每天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一个月高工作量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运用最广泛。所以,学好这两门学科对于任何一个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这是案件承办人制作阅卷笔录的一个辅助工作,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督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仔细地讯问,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
实习这一个月,每次去看守所提讯,我都要协助案件承办人做好讯问笔录,偶尔也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制作讯问笔录的过程中,由于批捕科只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认定,所以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在记录的时候,不必字字都记,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即可。
第三、参与案件的讨论,并做好讨论案件笔录。这是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之上,在承办人审核了卷宗材料之后,由检察长主持的对案件进行研究的会议。首先,由案件承办人简单介绍案情,然后提出本案中存在的问题,由大家共同讨论,得出结论。最后由检察长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一环节尤为重要,特别是大家在对犯罪嫌疑人主观行为方面的认定时,可能会持不同的意见,同时,主观行为也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的重要证据,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一定要综合大家的意见,然后把问题和结论都写清楚。
第四、法律文书的写作。在检察院这一个月,写得最多的法律文书是批准逮捕决定书,还有其他文书,如检察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逮捕决定书等。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所制作的文书,这种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是由存根、正本、副本、回执组成的四联填充式文书。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
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
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8日期间我在Xx县人民检查院实习这期间我学会了很多常识性和事务性的知识,增长了知识和经验;和犯罪分子进行了交流,了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无奈;更深刻的体会到法律程序的严格性和必然性。
说起来也很丢人,学法律两年了,不知道抓捕人还需要检察院的批准,学了一大堆的法律条文,总觉的自己学了很多东西,其实一到工作的岗位上什么都不会,能判断是什么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第一步,还必须准备写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见书,逮捕登记卡,每月报表,逮捕书,检察院认为要提请批捕公安局没有提请批捕的要询问批捕理由,检察院认为不该提请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说明批捕理由。
实习第一天,为了不迟到给别人留下好影响我起了个大早,上路,注册,报道,检查长问我要选择什么科室的时候我说不知道因我真的不知道检察院有什么科室以及各科室是干什么的。最终被安排在了Xx县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也就是以前的批捕科。我跟着才检察长认识了肖科长、张明住检察长和张辉几个志愿者。第一天的工作,科长让我自己看着学,看看案卷,一整天下来所有没有装订的没装订的只要是在办公室的案卷都被我看完了。发现Xx县20xx年死了很多人,不是杀人就是故意伤害、不是抢劫就是、不是盗窃就是赌博、案由一个比一个离奇,一个比一个可笑,一个比一个没道理,但我想大部分是真的,于是形成了检查院有鬼的理论,晚上渴的要死就是不敢一个人来办公室喝水。第二天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并进行装订,在学校时也学习过档案整理,但着实不知道从哪里下手,都说档案整理十个枯燥的事情,但“新官上任三把火”,检察长说这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性质有点像后勤,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目录表、审查逮捕提请书,审查逮捕登记卡,案件线索登记表,审查逮捕意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案卷依目录的顺序按照A4纸的大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装订要拿电钻打孔,线也有自己独特的穿法,觉得人很聪明)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将案件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存档,准备移送市人民检察院。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提请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动机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为前妻不让其看孩子便将前妻娘家人全杀了;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也对对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实习的第二天就在埋头苦干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二天,很是成功。
我实习的地方是县检察院,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收获无疑是巨大的。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无数次感觉自己犯下的错误可笑,不过最丢人的是一个盗窃案审查逮捕案件我拿蔡检办公室让签字,蔡检问我犯罪嫌疑人哪里人我说不知道我去拿材料看,蔡让我喊肖科长去他办公室,后来张明大哥说是该找肖科长签字的不是蔡检,才知道自己错的有点离谱。无数次向助检查官,志愿者们请教我遇到的问题,小到复印机打印机怎么用,怎么给复印机打印机装纸,公章怎么盖以及该盖到什么地方(有日期和中分的地方)也无数次抱怨重复的工作,无数次欣喜自己收获到的知识,感受是很多的,但是我不愿意空谈体会,20多天的实习生活不是每时每刻都有做不完的工作,比如指导道老师不在的时候我就不知道要干什么,因为怕干错了就成倒忙了。但只要公安局送来了案卷,我能自己独立完成提请逮捕登记卡和审查逮捕意见书,(内容差不多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的经过;公安认定的事实;(二)、证实这一事实的证据:证据一:案件来源、证据二:被害人陈述、证据三:1、辨认笔录(详见复印件)。2、当场盘问,检查笔录(详见复印件)3讯问笔录(详见复印件)、证据六:其他证据1、到案说明(详见复印件)。2、户籍证明(详见复印件)、证据七:犯罪嫌疑人供。四、处理意见:最后承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上意见)在科长和检察长批准逮捕后能填写逮捕意见书,跟公安机关要回回执,填提供法庭意见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会自己编织目录复印各种证据完成案卷的装订。
我刚去检察院不久,由于控申科的志愿工作人员请假回家,反贪局又拘留了四五个贪污犯罪嫌疑人,每天大家都要轮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实习过程中,有时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来访人员的问题。一部分人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要求上诉,一部分人要求检察院公诉,很大部分人是找错机关了,该找公安机关,法院,或民政部门的案件都被当事人找到检察院来了。检察院各部门也相互推辞,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来访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会耐心的给他们说,实在不会的我就带他们去长各科检察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从侦监科学到审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为: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认为证据存有疑问的,可以复核有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必要时可以派人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审查下列案件应该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主要包括: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需要确认的,有无逮捕必要需要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主要问题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违背常理的,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等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该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其供述辩解。未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应该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建议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侦查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查院可以直接做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
这次实习,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好的不好的又有,把理论和时间结合了起来,也开始更深刻的思考一些现象。要求自己以后在司法从业中要公正严明,为百姓办实事。
大二的寒假,我又来到了检察院,开始了我将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工作,望着检察院雄伟的大门,看着顶上的国徽,有一种庄严的感觉由心底油然而生,我很高兴我又可以在这里开始我的社会实践生活,同时我也暗暗告诉自己,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好好学习,好好工作。
此次实习的主要岗位是公诉科,因此用到的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知识,当然也涉及了一些私法的知识,如知识产权和民法等。在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并配合检察官做好出庭笔录,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的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多彩的现实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以及法庭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一些律师的举证和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和适用范围。跟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和动机,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我还配合公诉科的其他同事做好案件的阅卷笔录和调查笔录,打印复印一些公诉文件,写案件的审查终结报告,做好案件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虚心的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求教,并且利用空余时间巩固课本知识和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一些工作技能,为自己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好基础。
因为之前我也有在检察院实习过,所以这次去实习,工作起来还算是比较顺手,但是有些方面还是作得不够好,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论的指导和实践的完善,所以不仅需要我们有过硬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我们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需要我们经常的锻炼和实践,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识是永无至尽的,知识理论是离不开实践的检验和完善的,这真应了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
在这次的实践中,我碰到了各种类型的案子,有交通肇事的,非法拘禁的,有故意伤害的等等,而且我发现大部分的案子都是青年犯罪的,让我感受最深也最心痛的是我以前的同学也参与在其中,一个本有着美好前途和未来的大学生竟沦为了阶下囚,这真的令我感到很心痛,也很为他惋惜。这些的种种,都在说明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国家普法的力度不够,国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还很薄弱,还需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要真正切实的将普法工作落入实处,而不能只是一个口号,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这次实习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却感到忙碌而充实,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有工作的,也有做人方面的。在我实习的那段时间,也有一些实习生在,我们每天总是互相配合的完成好工作,大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在工作之余,我们常常会交流一些自己对工作,对生活,对学习的看法,大家都相处的很融洽,很开心,跟他人的交往和交流让我明白了,要想好好的完成一件工作,光靠自己是不够的,要发扬团队精神,集思广益,发挥众人的力量,这样才能出色的完成一件工作,这就应了“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一古训。
工作之余,我还经常跟检察官还有律师聊天,他们敏捷的思维,流利的谈吐都让我很钦佩,同时暗暗告诉自己,要努力成为像他们那样出色的人。我们经常交流一些对案件的看法,他们都很乐意解答我提出的疑问,从中让我学习到了很多课本上不到的东西,真的让我获益匪浅。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管现在我们有多少美好的梦想,都只能等我们真正走上社会的时候才能将他们一一实现,现在的我们需要的是好好的努力学习,使我们的专业知识得到加深和巩固,同时也使我们的实践能力得到锻炼和加强,这样才能为我们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这次的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一段难忘且意义重大的经历,它永远都值得我珍惜和怀念,在这里我也很感谢我的同事,特别是我的老师,她不仅耐心的教我各种工作上的事情,而且还常常和我聊天,帮我解决一些工作上的难题,教会我怎样更好的与人相处,怎样更好的为人处世,所以真的很感谢他们,而我也会继续的努力,争取更大的进步。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最高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一.初到检察院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制服,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内容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返回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通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_实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内容。几乎每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己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二.走进法院
经过在检察院几天的学习后,我便跟随他们去法院开庭。从没去过法院的我满脑子都是它的庄严与神秘。那天第一次跨进法院的大门还真有些紧张。大门很宽,由两个巨大的大理石狮子守护着,张着大口,从它们身边经过,似乎能听见那响彻天地的吼声,它们保护着人民的权利,象征着法院的威严,更震慑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进主楼,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个巨大的铜制天平镶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时的我又紧张转为激动,又由激动变为兴奋,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学法之人,能够有机会来到这神圣的地方,身临其境的区感受……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因此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真正走进法庭,亲眼目睹许多案件,却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鲜为人知的一面,竟也让人感动……
记得一个不过25岁的男青年因多次盗窃、抢夺、抢劫被捕。开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听席上,很是安静,但仍掩饰不住脸上的紧张,不时地抬头张望。当男青年被法警带上法庭是,他们腾地站起来,母亲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而那老父亲早已全身颤抖,小伙子抬头看了看年迈的父母又马上低下头,转身过去。审判过程中,小伙子态度很好,闭庭后法官告诉他他家里已经赔偿了7万元,还需3万元,小伙子听到这愣了一下,突然回过头说:“妈!您哪来的钱?!”母亲哽咽着:“想办法凑呗,你媳妇把戒指都卖了……”小伙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对法官说:“求求您别让我妈再赔那3万了!我宁愿多判几年!我家真的是没钱,我妈还有心脏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错……”他的父母失声痛哭……回来的路上,一位检察人员感叹道:“还真是个孝顺儿子,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什么也没说。原以为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没有一点儿人性,却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几天后,判决书送到检察院,数罪并罚,他被判了20xx年“等出来后再尽孝吧……”我又会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许以前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快乐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指导在法庭上看到为他而身心憔悴、白发苍苍的父母,违法而支离破碎的家庭,才良心发现……
现在犯罪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他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会,凭着一股子猛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头脑一热铸成大错。当他们戴着手铐脚镣再次见到父母时,才明白还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亲,才懂得伤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时的他们泪流满面,企图用悔恨的泪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_生活……“好好改造吧,出来后做个好人,回报父母。”我想。
三、看守所之体验
去看守所提讯也是公诉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公诉人员要去看守所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核实口供,嫌疑人的供认态度等。
这看守所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恐怕这世上没有人希望进去享受一番“人间仙境”。第一次去那,虽然是跟着好几位检察官去的,心里却还是紧张,害怕之余还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墙,每个墙头都有武警端着枪来回巡逻;中间一道大铁门,估计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门外,里面显得十分的安静,安静得让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气走进大门口,来到“大墙内”,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园,只在院子最深处有一栋二起小楼,被密密的铁丝“缠绕”着,一种压抑感很快产生。菜园中有十几个人在劳动,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谓的“_”吧!
检察院的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需要填写“提押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由看守所的管教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审讯室,检察人员进行审讯。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是统一着装,有三种不同的颜色:绿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则代表已经判了刑的;而黄色的是将要受到法庭审判的人。
去了几次看守所,亲眼看到“大墙内”的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没有自由”,这个地方,也许只有鸟儿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我称她李姐)去提讯,提的是一个涉嫌诈骗的妇女,有40多岁。整个审讯过程,她都是满脸的后悔,不时地说自己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养家糊口……我看看她的资料:五个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岁。快结束时,她突然站起来,却又小心翼翼的说:“请、请问您能不能借我电话用用,我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我家有五个孩子……”李姐问:“看守所没有电话吗?”“有,可轻易不让我们用,唉,有人管着的……”说罢又央求我们,无奈,李姐说:“我们没带手机,而且我们也有规定……”
还有一次,是一个不过20岁的小伙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提讯中,小伙子悻悻的说:“还是外面好,以前还真没觉出来……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没有呀,憋死人了……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类似的话几乎每次提讯都能听见。看着他们无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多月的充实而又短暂的学习很快过去,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看到了许多一般人很难看到的情形;使我从另一方面了解了人间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亲情。让我对公检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一个多月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师,用现实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 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 20xx 年 7 月 3 日至 9 月 3 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 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 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 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侦查监督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 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批捕审查,认 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 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 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 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 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 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 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 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 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 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 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 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 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 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 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 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 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 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 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 时间段 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 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 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 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 有时 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 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 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 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 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 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 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近二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 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浸染,过渡的浸染,是人生的一段主要的履历,也是 一个主要轨范,对未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年夜辅佐。向他人虚心求教,遵 守组织纪律和单元规章轨制,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根基原则都要在 现实糊口中当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现实糊口中不竭培育。这一段时刻所 学到的经验和常识年夜多来自率领和干警们的教育,这是我生平中的一笔珍贵 财富。此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体味到,在工作中和同事连结精采的关系是很主要 的。干事首先要学做人,要年夜白做人的事理,若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 人的一个最根基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进修 的工具良多,他们就是最好的教员,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 ,我们可以向 他们进修良多常识、事理。
进修法令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处事公共,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 的依法治国处事的。高档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培植过程中担任着主要的脚色, 其培育的具备必然根基理论常识,手艺应用能力强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 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
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 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 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 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 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 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 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 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 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 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 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 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 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 ,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 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 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 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 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 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 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 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 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 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 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
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20xx年10月13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x月xx日―xx日,通过参加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我深受启发,更加充分认识到肩负的使命,也更清楚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要努力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做正风肃纪的标杆。培训时间虽短,但学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发人深省,催人警醒。主要体会有以下三点: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大局意识。
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途径,也是党章规定党员八项义务的第一项。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创新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解除难题的方法。
要提升人格修养、强化廉洁意识。
公生明,廉生威。能不能保持清正廉洁,不仅关系到官德人品,更关系到事业成败。纵观中国历史可以发现,艰苦创业、清正廉明,国家就能长治久安;骄奢淫逸,_就会走向灭亡。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处事公正、为官清正,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以正树威,以清树威,以廉树威,以明树威,以能树威。首先要廉洁,我们要保持谦……
一晃一个星期过去了,我的第一次实习就这样结束了。是满怀收获还是一无所成,或许需要以后的日子来检验。现在突然有些伤感因为还是挺喜欢这种生活的,另外检察院的老师对我,说真的,真的不错。这次去实习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实习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为说已经有几十个同学在实习了;于是只能去隔壁的检察院,但是很尴尬地等了很久,没有等到政治处主任,只能自己一间一间的去问,所幸主任爽快的答应了。说这段经历其实是想说有一个收获脸皮更厚了。实习的过程或许刚开始是新鲜,慢慢的觉得有些无聊了,但是回想起来,这段时间我学到的东西确实挺多,也正如一句话所说的:不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动上也逐渐成为一位法律人了。
20xx年7月21号,开始走进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我跟随林东明检察官开始为期一个星期的实习。当天林老师给了我一个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证据,在卷宗上做备注,并从中挑选出有用的证据,以组成证据链。这是一个需要细心的工作,所幸没有出现错误,林老师对我完成的任务还是比较满意。而在实习期间,整理了相当多的案件的证据,而这也是实习过程中花费时间最多的。其中有几个比较复杂的案子还需要加班才能及时地完成。当然,这些证据的整理,对于证据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对于证据链的认识,都有很大的帮助。这恐怕是我在实习阶段获益最多的吧。
公诉科检察官的工作也就几个环节,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证据、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等)、录入、提审、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当然有时候也有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_门、法院以及狱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而在处理一个偷税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税务部门联系。而在实习过程中通过与这些机关的联系,也能够了解到其他机关的工作。我想这对于我也是很有益处的吧。
第一次去提审的时候,心里是很紧张的。因为想象中看守所里的犯人都是非凶即恶的。但是林老师说了一句:怕什么,咱们是这里的主人。事实也证明了这点,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师都很恭敬,也会主动打招呼说检察官好。而在讯问过程中,也看到了严厉的林老师,而平时他是待人很和蔼的。当然讯问开始或者结束后,林老师也有人性化的一面,会闲聊几句,问下家里的情况,了解下平时生活的困难,做下思想工作。很幸运的是几次提审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较老实的,看到的他们眼神里都满是后悔、焦急。但是,他们当中几个还有前科,有些还是累犯,我想光是后悔是阻止不了他们再次犯罪吧。客观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计问题。而开庭恐怕是到检察院实习的同学最为期待的吧。也是在实习一周后我才有机会跟随林老师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次去很紧张,因为个人觉得法庭很神圣。而林老师也说,如果不亲身体验一下出庭,实习就白来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诉书,其他的就看林老师了。而那种感觉跟模拟法庭完全不一样,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态的变化吧,毕竟模拟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们坐在这里,可能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种感觉沉甸甸的。而开心的是几次开庭都能得到林老师的夸奖,也在每次开庭结束后,林老师都会很有感触地告诉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让我受益匪浅。
当然,实习过程中,重要的并不仅仅是学会一些法律实务,对于我来说,还有对于自己品性的改变。在学校,做事都相对比较急,而这段时间跟林老师在一起,做事也开始力求沉稳;另外也学会低调一些。我想这些对于我以后的发展帮助都会相当大的吧。而另外一个比较开心的是实习过程中由于要完成一个暑假作业,有幸采访林老师,了解了他的人生轨迹,也从他那里了解了他的人生顿悟,对生活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另外还有他对我的教诲。我想这些都是够我一辈子慢慢体会的。最后想向林东明老师道一声谢谢,也谢谢水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其他老师们,让我度过了充实的一个星期。
回首自己之前假期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直十分的怀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的。以往自己一直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只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
今年假期,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一、制作审查意见书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老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现在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老师检查,沈老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老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三、提审犯罪嫌疑人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非常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这一点被沈老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老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一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
后来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今天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_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直十分的怀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的。以往自己一直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只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
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一、制作审查意见书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老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现在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老师检查,沈老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老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三、提审犯罪嫌疑人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非常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这一点被沈老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老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一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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