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3-19
2023-06-15
2023-06-18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4-02-04 09:46:3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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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早日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创建目标。为扎实开展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美化居住环境,更好地推进全县物业小区创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卫生、优美的城市居住环境为目标,在我县城区物业小区大力开展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我县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为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县督查办和县创卫办安排和部署,此次物业小区环境整治主要围绕环境卫生、绿化养护、亮化美化、规范管理等内容进行。
(一)搞好小区环境卫生,净化小区环境。
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大小区卫生保洁力度。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基本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和装修垃圾等,目视清洁。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私种蔬菜等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绿化养护,搞好绿化美化。
绿地无改变用途和破损、践踏、占用现象,无杂草,基本无裸露;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
(三)加强小区管理,创造良好生活秩序。
小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经营门店无出店经营和乱设摊点现象;小区广告牌、宣传牌设置不凌乱,无破损、歪斜,版面整洁;排水、排污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疏通,无堵塞、外溢现象。
(四)做好亮化工作,美化居住环境。
重点是临街道的居住小区,要按照要求落实亮化工作。小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按照物业管理亮化要求,保证亮化时间;未落实小区亮化设施的小区,物业企业要积极协调开发企业,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确定服务等级,并在小区物业服务办公室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制定和完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日常保洁制度、绿化管理制度、车辆停放制度、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三、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小区实际,确定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搞好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迎接模拟检查及考核阶段。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迎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模拟检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环境整治目标和要求,研究措施,查漏补缺,边整边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成效,查找不足,研究长效治理办法,巩固治理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各物业小区的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小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验收标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良好氛围,确保实现环境整治目标。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是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针,一年来,我社区在坝陵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做了如下工作,社区安全工作总结。
一、明确目标、做好工作
1、我社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组建了由低保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队伍,书记任一把手,指定专人负责,并与街办和市属以下驻地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达到了98%以上,8人以上单位制定了重大事故预警预案和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在辖区内进行。
2、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我社区在街办党工委的组织下,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辖区内的驻地单位、门面房等有无生产、销售化工燃料、烟花爆竹、危化用品等进行了安全生产集中排查,并把上级文件180余份发放到他们手中,与驻地单位紧密配合,共同把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做好。
3、为进一步了解辖区内的驻地单位、门面房、居民楼院等安全防范设施情况,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入户排查摸底,经排查我社区五一路门面房,基本上都安装了安全设施和防范设施,如:灭火器、防火设施、探头、晚上有保安值班,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锦地物业门面房基本上都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户、但防火设施欠佳,我们提醒门面房商贩在经营生意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防火,并给他们发放了安监局的文件和宣传资料,有部分门面房晚上安排了值班人员,居民楼院门面房早、晚都有人员值班。
二、狠抓落实、做好宣传
1、社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居民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激发广大居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热情,强化居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每月出黑板报2块、全年共计黑板报24块、并利用6月“安全月”、百日安全宣传活动“11·9”日等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人6000余人。
2、奥运期间开展“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宣传活动,进一步传播奥运精神,弘扬法治、法律知识,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增强奥运会期间居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总结《社区安全工作总结》。
3、我社区组织志愿者于8月6日在警务室由社区民警xx讲解奥运恐怖知识,并每天安排三人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巡逻时注意排查地下室、楼梯通道是否畅通、排查是否储存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外来人员如一但发现及时上报,并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隐患排查和值班工作安排。总之为社区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进一份我们的力量。
三、组织排查、治理隐患
1、我社区三分院门口放着一辆长6米左右的废旧拖挂车,没有车头,只有车身,车轮已有几个不见踪影,拿砖块顶着,小孩玩耍时不注意就有可能碰到,造成伤害,非常危险,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社区多次张贴广告、写通告,为了避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醒该车主限期把废旧拖挂车拉走,经社区干部多次与该车主协商,于5月中旬把废旧拖挂车拉走,排出了隐患,还居民们一个安全生活环境,受到了居民们的好评。
2、我社区xx街东段是居民的主要出行路段,路面常年坑洼不平,考虑到汛期已到雨水较多,路面大坑连着小坑,尤其是雨天车辆、行人出行非常艰难,给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社区党支部本着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组织社区干部和志愿者23余人,从修马路的市政公司买来了两车废路渣,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顶着34度的高温,连续奋战3天,将坑洼不平的路面垫平,给社区居民出行带来了方便,消除了安全隐患,社区的环境面貌也得到了改观,受到了居民的好评,为创建文明太原、迎“奥运”做了我们应进的一份力量。
根据县委办、县府办的安排,按照《仪陇县开展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我镇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安置小区功能配套,提升小区业主素质为主要内容,推动城市整体建设再上台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市安置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改善安置小区环境,完善安置小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安置小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文明的宜居安置小区。
三、责任单位及实施主体
按照此次工作的要求,由镇环境整治办牵头、各社区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安置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安置小区物管服务是否健全,监控及门禁系统是否具备。
(二)安置小区内乱堆放的各类杂物,乱接电线,乱晾晒衣物等私拉乱接现象。
(三)小区内公用通道内乱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是否划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小车车位。
(四)小区的墙壁、门窗、地面、扶手等无吊灰、积尘,无乱写、乱画,无张贴物;
(五)小区的环境卫生是否干净,垃圾清运是否及时,是否有专职的清扫保洁员、专门秩序管理员。
(六)小区内存在的乱搭、乱建,楼院内乱泼、乱倒脏水、污物等现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4日—2月16日)。
各社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强化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月17日—5月20日)
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各安置小区居民住宅楼道内的杂物及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整治和清理。同时,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6月5日)
按照要求,由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对城区各安置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行检查,并将此次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对没有达到整治标准的小区,限时所辖社区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是这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结合摸底调查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强力推进。
(二)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各社区要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居民从爱护周边环境、楼道院落卫生做起,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卫星路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发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搞好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打基础,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安全法制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组织机构建设等基础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得到落实,安全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安监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果。安全生产关系到社区全局工作,为了加强领导,社区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区每个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社区工作人员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四、加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近来老城区片的环境卫生问题有反弹,为了使居民有一个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就要将卫生意识贯穿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心中,所以我们居委会专门组织了人员带领大家共同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1、搞好环境综合整治。以“集中治脏,除害灭病,根治陋习”为重点。
2、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重点开展夏季杀蚊蝇,灭鼠灭蟑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卫生做好了,就防止了“病从口入”。
3、建立卫生目标责任制。整治卫生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个人,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抓好落实。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我们继续开展“红袖标”工程,对管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垃圾收集有序,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等。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2、加大保护社区卫生环境意识的宣传。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为居民提供多种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3、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创立便捷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层级化和快速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效能。
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_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一是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保障清理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机关办公楼层进行了核查。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
三、清理结果【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我局现有办公楼两层,局在职人员 23 人,临聘人员 5 人,共 28 人。二楼办公用房共17 间(人均面积 16 平方米),其中大会议室 1 间;三楼办公用房共 11 间,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 5 间(正厅非领导干部 1 间,面积 24 平方米。正县级 2 间,人均面积 22 平方米;副县级 3 间,人均面积 24 平方米),小会议室 1 间,库房 1 间,档案室及阅览室 1 间(面积均为24 平方米)。
我局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xx 市 xx 局
20_ 年 1 月 28 日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二):xx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报告
xx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单位位于县政府办公大楼 11 楼,实有人员 33 人,其中:正科级 6 人,副科级 8 人,科员级 19 人。应有建筑面积 375 m,实有建筑面积 m,其中,基本办公用房 m,党员活动室用房 m,备勤室和储物间各 m。我单位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正科级领导干部 6 人,使用房屋 4 间,使用面积 m,符合相关标准;副科级领导干部 8人,使用房屋 6 间,全部和一名科员公用,使用面积 ;其他科员及以下人员 19 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 9 间,使用面积 m
22222
222 2(已剔除党员活动室 m),人均使用面积 m,符合相
关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单位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 1 间,使用面积 m,用作单位党员活动室。整改后,我单位在职 11 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 2
国家有关规定,整改后办公用房示意图见附件。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单位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分别挂上去向告知牌,详细标明工作人员的职务、联系方式和去向,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
总之,我单位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为全县农村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三):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方案一: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根据分析评议阶段委机关各部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办公室共收到意见和建议 32 条。经过分析、归纳和梳理,
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服务工作的问题(9 条);二是关于内部管理的问题(5 条);三是关于综合协调的问题(6 条);四是关于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的问题(4 条);五是关于财务管理的问题(3条);其它有 5 条。
二、整改的目标
通过整改,使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在理想信念,服务观念,自身素质,自我管理能力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等方面均有明显的提高;使办公室的服务、协调、综合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明显的进步和增强,工作效率更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更好。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为切实开展社区和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强化城市管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这个中心,突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难点,进一步明确任务,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责任,求真务实的抓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促进社区和单位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以全新的市容市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检查及验收。
二、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区和单位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四点:一是组织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经费落实;二是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各项制度落实,使社区和单位爱国卫生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四是对各种资料分类、汇总、成册、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组织的作用,积极推动社区和单位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一是巩固社区和单位灭鼠、灭蟑螂、灭蝇、灭蚊达标成果,其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验收达标奠定基础。二是健络,层层建立责任制,落实防制人员、药械到位,任务和措施具体,搞好“三不管”地段防治,使苍蝇密度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三是要紧密结合市、区、街道防治工作部署,抓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不同阶段的灭蟑、灭蚊、灭蝇、灭鼠集中防制。四是根据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人员变动情况,加强对卫生干事和消防员业务培训,提高防制专业人员知识和操作技能。五是加大督查,完善各种防灭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六是认真做好蚊、蝇、蟑、鼠的监测工作,要坚持标准,组织人员,确保每月一次的监测工作顺利进行。七是积极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科学化、社会化消杀服务。八是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和先进社区活动,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各项密度达标。
(三)社区和单位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社区和单位健康教育工作、依法监督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继续抓好社区和单位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全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保持在80%和行为形成率保持在70%,掀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新气象。各社区和单位要巩固宣传阵地,提高标准,确保人员、内容、效果落实,针对老人、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的活动落实。每次活动内容要有记录,资料要保存入档。巩固健康社区示范点,争创新的健康示范社区,标准要高,资料齐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社区和单位健康教育工作。
加大对公共场所控烟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搞好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积极取缔城区烟草广告。倡导医生给病人开健康教育处方,并有不抽烟、不酗酒的内容。积极开展创建市、区控制吸烟先进单位、健康社区、健康单位活动,无吸烟先进单位活动,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违反《条例》的单位要进行处罚,从而推动控烟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利用世界卫生日(4月7日)、爱国卫生月和世界无烟日(5月31日)等节日,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推进集中整治卫生环境活动,城区以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市管理,改进服务功能,开展卫生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为重点。动员社区和单位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参加社会性卫生义务劳动,解决一些平时难以解决的不卫生问题。要通过爱国卫生月活动,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从而促进全年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
爱国卫生月,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卫生知识普及,充分发动城乡居民和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参加社会性卫生清洁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等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验收达标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五)认真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
一是针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下发督查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规定时间到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核实,并及时向群众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二是针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坚持治理一处,管好一处,尽可能达到群众满意。
三、几点要求
(一)各社区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早计划、早布置、早安排,领导要有分工,人员责任明确,任务要落实到位。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管理,维护小区秩序,切实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创造安全、环保、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以群众获得感与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决定自9月1日起,在新城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住宅小区存在的乱搭乱建、乱改乱用、乱停乱放、乱种乱养、乱贴乱挂、失管失监等突出问题,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滨江苑、通港苑。
三、整治内容
(一)着力解决车库车棚方面存在的以下4个突出问题:
1、改变规划用途,在车库、车棚内从事开店、生产、经营等活动。
2、车库、车棚出租居住。
3、车库、车棚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擅自改建车库、车棚,搭建卫生设施或燃气灶台,安装水龙头、水斗、洗衣台板等洗涮设施。
(二)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以下4个突出问题:
1、垃圾未实现分类投放和收集,未按规定及时清运。
2、垃圾桶未足额配置或未保持清洁、完好,周边有散落垃圾。
3、小区内有建筑垃圾和其它堆积物。
4、小区内有污水、油烟等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小区秩序方面存在的以下13个突出问题:
1、存在违法建筑。
2、擅自搭建雨棚、遮阳棚,影响小区容貌和公共安全。
3、存在破墙开店现象。
4、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5、存在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
6、有流动摊点或乱设摊现象。
7、有乱晾晒行为。
8、在禁止使用蜂窝煤区域的小区内存在使用蜂窝煤现象。
9、在禁止河道洗涤区域的小区内及周边河埠头存在河道洗涤现象。
10、有未经审批擅自利用小区门禁系统等公共设施发布广告的现象。
11、有私拉乱接电线或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现象。
12、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登高场地未划定明显标志,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或封闭。
13、流动人口未办理居住登记。
(四)着力解决楼幢环境方面存在的以下6个突出问题:
1、楼道门、窗、扶手、照明灯等设施缺失、破损。
2、楼道保洁不到位,有垃圾和其它杂物堆放。
3、建筑立面及楼道内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墙面污损等现象。
4、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者存在脱落危险,影响建筑容貌和公共安全。
5、违规在高层住宅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6、公共防盗门、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不能正常运行。
(五)着力解决绿化管养方面存在的以下5个突出问题:
1、绿化修剪维护不到位。
2、绿化枯萎、缺失。
3、擅自毁绿硬化地面。
4、擅自毁绿种植蔬菜或其它作物。
5、绿化区域有垃圾、杂物或有丛生杂草。
(六)着力解决车辆停放方面存在的以下4个突出问题:
1、未在规定的泊位内停车。
2、违规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影响消防等公共安全。
3、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小区道路和公共停车泊位。
4、有僵尸车或在绿化区域停车。
(七)着力解决公共设施方面存在的以下11个突出问题:
1、道路破损,有坑洼、积水、明沟等现象。
2、路灯破损未及时维修。
3、各种盖子、箱子、杆子损坏,未及时修复。
4、未做到雨污分流,未截污纳管。
5、公共宣传栏破损,公益宣传缺失,信报箱损坏或缺失。
6、楼幢指示牌破损、缺失、字迹不清。
7、娱乐、健身设施维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8、公共厕所配套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未及时冲洗。
9、小区围墙倾斜、损毁、坍塌,隔离栏锈蚀、破损。
10、电梯维护不到位,存在应急电话失效等安全隐患。
11、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缺失,未定期检查、维护。
(八)着力解决家畜宠物管养方面存在的以下3个突出问题:
1、擅自饲养鸡、鸭等家禽家畜。
2、有流浪犬、散放犬、无证犬。
3、未经审批饲养信鸽。
四、组织实施
(一)调查部署(9月7日前)。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动员会作动员部署。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对照整治内容,摸清存在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二)推进实施(9月8日至9月30日)。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做到该拆则拆,该罚则罚,该关则关,该修则修,该补则补,该清则清,该劝则劝,该换则换,该建则建。
(三)检查评估(10月15日前)。以住宅小区为单位,以存在问题为导向,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现场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未限期整改的,严格督促整改。
五、相关保障
(一)领导机构保障。为保障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效推进,此次专项行动由委常务副主任严钢同志挂帅,委分管副主任赵腾飞同志具体负责。建委办为总协调单位,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以及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建委办、规划分局、文明办、沥海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环保分局、市场监管分局、质监分局、综合执法分局、滨海消防大队以及各管线单位根据本方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宣传保障。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建立宣传组,全程参与整治。重点曝光小区各类乱象,全过程报道整治工作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增强老百姓获得感,形成比学赶超局面。
(三)督查保障。统筹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的工作督查,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同时接受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向全社会公布整治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成效评估保障。为保质保量完成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评估组。制订检查评估办法(具体由市文明办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另行制订),通报检查评估结果。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挂牌督办,定期报告整改情况。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
(五)依法处罚保障。建立物业服务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工作不到位、环境整治不配合的物业服务单位,通报批评其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记入信用档案,同时依法限制其在新城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对非法经营、非法排污、违法建筑、破坏绿化及其它公共设施等要依法处理,公安分局要依法履行职能,提供执法保障。
20xx年,我社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规,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各种专项行动,一年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社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社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及时制定了《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包保”分解到人。坚持每月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上社区领导与各单位、及危化品销售点责任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同时要求各单位也要将内部的责任细化到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二、做好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以及其他重大事件为依托,在全社区范围内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向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排除
安全生产工作重在预防,为此我社区强化了防范措施,为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主要以季度安全生查和重点节假日期间检查为主,以专项整治行动为辅,开展了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在春节、“五一”、防汛期间、国庆、等特殊期间前后在全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广大群众也受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镇安委办和的领导下,在上级安办部门的指导下,通过社区安全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群众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单位仍存在侥幸心里,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不够重视。建设路道路损坏十分严重,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辖区居民群众对、三轮车、摩托车驾驶的道路认识仍不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仍然出现。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牵头,从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监察室、经济发展办抽调人员组成清查工作小组,认真学习贯彻《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_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逐条逐个对照清查、整改,从3月20日至5月18日期间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在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现有办公楼2幢:一幢为三层综合办公楼,于20_年11月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898㎡,使用面积471㎡。其中:1、办公室使用面积236㎡(二楼办公室8间,总面积146㎡,使用人数19人;一楼办公室4间,总面积108㎡,使用人数16人。2、公共服务用房使用面积174㎡(大会议室120㎡,小会议室36㎡,档案室18㎡)。一幢为农业服务中心办公楼(征用镇公租房一楼),于20_年11月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120㎡,使用面积108㎡,科级以下干部及各科室办公室2间,总使用面积99㎡,办公人员11名,公共服务用房仓库1间,使用面积9㎡。
二、整体情况说明
根据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使用面积为10—12㎡的标准,我镇核定公务员编制30名,事业编制人员27名,共57名,标准核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26㎡,使用面积为684㎡。目前,我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18㎡,使用面积579㎡,并没有超出规定标准。我镇现有干部职工(含工勤人员)63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579㎡,人均使用面积㎡,低于人均使用标准。
三、工作成效
(一)镇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用房进一步规范。原我镇书记、镇长办公室面积均为19㎡,超标了10㎡,经过本次整改,书记、镇长办公室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共同办公,由原来单独办公室改为双人办公室,整改后使用面积为㎡,仅超标㎡,超标百分比控制在5%。
(二)整合科级领导干部以下办公室用房资源,将原先的农保办公室搬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原社会事务办公室搬至农保办公室,整合出18㎡的原社会事务办公室作为保安值班监控室,加强镇大院人防技防力量。整合后,提高了便民服务工作的效率,有效利用了公共服务用房资源。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范文6篇 >> 前往阅读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推行“全面直选”的换届选举意见要求,xx社区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社区党委和换届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遵照德感街道办事处的总体部署,结合本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依法按程序、步骤已于20xx年12月22日在社区八个选举会场圆满完成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居委会委员6名,为下一步开展社区居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这次......
20_-20_学年度高三年级物理督导工作汇报 >> 前往阅读 一、集体备课及手写教案落实情况亮点:1.手写教案能注重学生的基础,在学生活动方面设置活动较多,能有效的复习学生的基础知识。2.手写教案有二次备课痕迹,有在集体备课基础上的个人二次加工以及完善,部分教师还有不同班型的授课备注。3.集体备课中有学生基础巩固的办法及策略,也有专题强化的思路及方案。4.集体备课中有不同意见的交流与碰撞,在讨论与交流_同提高。思考和建议:1.集体备课中可以更多的关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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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__关于“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_总理批示要求,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攻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有序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坚决遏制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隐患
1.排查内容。各地要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2.排查范围。在继续推进全省房屋结构安全三年行动和7大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各市、县(区)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排查方式。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统一排查、分类整治,采取“业主自查、部门和乡镇(街道)排查、县(市、区)复核、设区市指导监督”的方式,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全面摸清城乡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按照“一栋一表”记录排查信息,逐一归集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相关信息系统,汇总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类隐患清单,实现五级协调联动和部门信息共享。其中,业主自查由村(居)组织,逐一排查到位,逐一梳理问题。
4.排查时限。20_年5月底前按照“回头看”要求完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排查摸底,20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
1.行动目标。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_年8月底,全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开展分类整治,确保管控到位。各地要在6月上旬迅速制定本地区“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行动任务。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要加强部门联动,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建设行为、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住建部门、违法建设处置单位和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包含市场监管、公安、教育、工信、民族宗教、民政、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等部门,以下简称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采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规推进“两违”处置和经营安全复核,在隐患彻底消除、违法建设处置完成前不得恢复使用。
3.督导评估。20_年8月下旬,各地要逐县、逐乡镇、逐村开展“百日行动”督导评估,省级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开展督导评估,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狠抓分类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依托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系统,从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梳理隐患清单,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推进分类整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全省自建房整治任务。
2.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分类整治。
(1)对排查发现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的,由住建部门牵头推进专项整治。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鉴定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鉴定行为。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危害房屋安全行为。
(2)对排查发现的经营性自建房,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经营证照复查,实地核查经营场所安全,尤其是对违规加层至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的食宿、培训、教育、娱乐、医疗、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依法推进整治。对无法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房屋,应当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
(3)对排查发现存在“两违”和地质灾害隐患的自建房,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乡镇,加大对“两违”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以及违规改建加层、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危害房屋安全、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特别是对多次违建、擅自加层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建立重大隐患清单,依法推进处置,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格控制增量。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并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申请加层(总层数不超过3层)、装修改造(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后,严格履行上述基本建设程序,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有关经营许可等手续。自然资源部门要完善自建房改扩建加层和改变用途等规划许可制度。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未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的不予审批。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为加速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我区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质量,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区创城指挥部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精细优美城市的目标要求,重点解决环境卫生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使环境卫生从应急式治标向长效式治本转变,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整治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卫生作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清扫处理牛皮癣、小广告等脏乱问题,并建章立制实施常态化作业。
2、要在小区内合理布设垃圾投放点,并做到及时清运,无暴露垃圾。清运的垃圾一律进垃圾中转站,杜绝小区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的发生。
3、集中整治小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圈地种菜、乱弄养殖、占用消防通道等乱象。上述问题即刻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应立刻报到综合执法局,整改后要保持成果坚决禁止二次违建产生。
各企业要做到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垃圾箱(桶)整洁,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各企业对照创城测评标准(附后)逐一整改。
三、工作步骤
1、为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中心物业管理科。由杜邦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宣传报道和督查。
2、宣传发动阶段
5月14日前印发整治方案,召集各物业服务企业召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会,部署整治工作。
3、集中整治阶段
5月31日前,由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整治要求依法实施住宅小区楼院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清扫保洁、绿化美化等方面的进行规范整改,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4、总结验收阶段
6月1日—30日,领导小组组织物业管理科对全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继续整治,确保达标。并总结成效,查找不足,研究长效的治理办法,巩固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广大业主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良好气氛,确保实现环境卫生整治目标。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加强督促检查,落实专人,把此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与镇(处)、社区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4、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区物业小区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当场下发整改意见书,对整改不到位的小区将严肃追究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物业服务市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xx》,为全面完成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提升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一目标,严格对照《xx》和《xx》,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河道、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标准
城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生贴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持续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城区河道、池塘水面持续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
四、主要任务
1、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对三环路以内主次干道、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行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水域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行全面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对城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xx》,《xx》、《xx》,对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日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行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_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行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清理党政机关人员办公用房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坚持把做好清理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行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统一思想、把握要求、明确责任、确保落实,把学校有限的资源更多用在教学科研、改善办学条件上。
二、清理内容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含校直属单位、群团组织)的行政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办公用房)。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校纪委、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组成。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校纪委负责清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负责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含校直属单位、群团组织)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
四、规范标准
1. 各单位调整后的办公用房(室内面积)必须小于或等于以上标准。
2.原则上不允许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装修,以内部调整合署办公为主。
3.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含校直属单位、群团组织)腾出的办公用房原则由学校统一调配,确因工作需要留用的须重新提出申请。
4.各学院腾出的房间,暂由原单位内部使用,优先调整为教学、科研用房和学生活动场所。
六、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20_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8 日)
各单位应按方案要求进行本单位办公用房全面清理工作,对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行政办公用房申请审批表》(表一)、《行政管理人员其他工作用房登记表》(表二)。另外,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含校直属单位、群团组织)可根据需要填写《机关部处其他工作用房申请审批表》(表三)。【房产清理工作方案】
(二)核查认定(20_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5 日)
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报送的情况登记表和整改意见进行核查,依据有关政策和工作需要,提出意见并形成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
(三)整改落实(20_ 年 1 月 3 日前)
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于 20_ 年 12 月 25 日前提交学校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执行。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办公用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负其责,党政一把手作为清理腾退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将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进行整改。各单位要迅速行动,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清理腾退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留死角、不抱侥幸心理,全面彻底地完成清理腾退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对不如实上报、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房产清理工作方案(二):房地产专项清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对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出让土地房地产
开发项目开展专项清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出让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专项清理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工兴城”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城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提高政府依法监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为修水的科学发展、奋起赶超营造良好地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全面清理、依法处理;统一政策、尊重历史;公平公正、综合治理。
三、清理范围
(一)对自 20_ 年 1 月 1 日至 20_ 年 5 月 30 日在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必要时可延伸或追溯检查。重点检查“两超、三欠、一不落实”,即:
1、“两超”:超批准用地范围建设,超批准容积率建设。
2、“三欠”: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税收、欠缴规费。
3、“一不落实”:不按规划方案和规定要求落实社区物业用房或擅自改变社区物业用房用途的。
(二)对在 20_ 年已竣工和在建的房地产项目按下列原则进行清理:
1、20_ 年处理到位的,按原处理意见不变;
2、20_ 年未处理到位的,按 20_ 年的处理标准继续处理到位;
3、对 20_ 年已开工的,按 20_ 年的处理办法执行;
(三)对 20_ 年以后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按本次清理的办法进行处理。
四、处理措施
采取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政策、分类处理的方式。
(一)关于“两超”的处理
1、对擅自超过批准用地面积的,必须先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然后按成交土地价全额追缴超占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完善用地手续。
2、对擅自超出批准容积率建设的,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必须依法拆除或没收非法所得外,其超容积率面积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补交税(费)。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建筑面积应
依法进行测量,其超容积率面积应经规划部门核准。
3、对擅自超出批准容积率建设的,其超容积率面积补交税(费),按下列原则计算:
⑴各房地产开发项目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一律按土地出让时的容积率为基准进行计算;
⑵对按土地拍卖(挂牌)时前置的容积率标准取得出让土地的,后经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容积率的,其超建容积率面积,按当时该地块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⑶通过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容积率后,再超容积率面积的,先按其超建部分进行处罚,再按土地拍卖(或挂牌)成交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⑷坡顶和底层车库面积的计算:
①将不可利用的屋面坡顶建成可利用坡顶的,其坡顶最低处小于 (不含 ),不计算建筑面积;坡顶最低处在 至
(不含 )之间,按建筑面积一半计算;坡顶最低处高于
(含 ),按全面积计算。
②底层车库以实地测量为准,低于 (不含 ),按建筑面积一半计算;高于 (含 ),按建筑全面积计算。
(二)关于“三欠”的处理
1、欠缴土地出让金
凡 20_ 年元月 1 日以后公开拍卖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用地,欠缴或缓缴土地出让金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缴交时间和有关批准缓缴文件规定进行追缴。
2、欠缴规费
按规定标准缴纳欠缴规费。
3、欠缴税收
(1)凡欠缴土地契税的,按土地出让金总价的 4%标准补交。
(2)凡欠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防洪保安资金、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由财政、税务部门按规定清缴并依法处理。
(三)关于“一不落实”的处理
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项目报建时审批的规划文本,落实物业管理,完成各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如:环卫、消防、防雷、公共用房、通讯、水电等。并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规划文本配备的公建用房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指标进行单项验收到位;没有配备到位的,不得进行验收和颁发相关证件。
2、对现已竣工,且原规划已配备公建用房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现未落实或已挪作他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自行改正,按规划要求调整到位:⑴改变性质出售了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该公建项目造价 5%的罚款;⑵改变性质出租或挪作他用的,按建筑面积 1200 元/m 的单价计算,收取保证金,限期调整到位,验收合格后,全额退回;⑶规划批准公建用房或物业用房位置,留下空地未落实的,按建筑面积 1200 元/m 的单价计算,收取保证金,待落实验收到位后全额退回。⑷规划批准公建用房或物业用房,现未落实且无法改正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规划配备指标的工程造价(按 1200 元/m 计算),全额追缴到位,并处以该公建项目工程造价的 5%罚款。
3、对开发建设已竣工的住宅小区,必须按有关法律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由义宁镇、宁州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房产管理局协助,共同指导督促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不具 222
备物业管理条件的,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居委会按标准收取保洁费用,并提供必要的社区保洁服务。
4、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将业主已上交的专项物业维修资金,及时代收代缴到县房产管理局专项账户上;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但未缴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限期催交到位,逾期催缴不到位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拒不上交代收的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的,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5、对拒不接受“一不落实”处理的,停止其公司在修水所有项目的一切相关手续办理。今后该公司不得参与本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对构成违法的,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25 日)
制定实施方案,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明确清理范围、内容、要求;同时,针对被清理对象开展宣传。
(二)调查摸底阶段(20_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15 日)
根据清理内容,制订相关表格,对清理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三)检查处理阶段(20_ 年 8 月 16 日至 9 月 15 日)【房产清理工作方案】
对清理出来的“两超”、“三欠”和“一不落实”情况给出处理意见,依法进行处理。经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处理到位的项目,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四)总结提高阶段(20_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
房产清理工作方案(三):20_ 房地产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为配合市局建安业、房地产业(以下简称“两业”)税源控管系统上线,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开展“两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工作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做好“两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工作,完成“两业”清理专项评估工作任务,确保取得成效,提升“两业”清理专项评估工作质量,特制定建安业、房地产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评估工作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业”评估工作中心,全面清理全市“两业”项目,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促进行业税收征管,提高行业税收质量。
二、总体思路
通过本次“两业”清理专项评估工作,全面清理全市“两业”项目,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提高“两业”企业纳税意识,促进全市“两业”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评估对象
本次两业评估对象确定为 20 户。
1、市局“两业”税源控管系统上线的企业 10 户。
2、经对项目信息的采集、案头评估筛选,且 20_ 年没有立案检查和没有进行纳税评估的企业 10 户。
四、评估年度及内容
1、本次“两业”评估年度确定为 20_-20_ 年,共 3 年。
2、本次“两业”评估内容为地方各税缴纳情况。
3、本次“两业”地方各税缴纳情况评估中,如发现疑点涉及以往年度或关联单位的可延伸评估。
五、工作安排
(一)数据采集
1、根据《市地方税务局推广应用建安业、房地产业税源控管系统工作方案》,由各区基层分局选定一个经营规模较大、财务管理较规范的建安或房地产项目名单纳入两业系统管理。要求在 20_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10 间)
2、参照《市建安业、房地产业管理办法(修订)》,筛选出下列范围内的企业名单,由各区局评估办采取企业自查和管理员下户采集两种工作方式,按要求核实并补充采集企业数据。此项工作要求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
(1)全市至 20_ 年末没有结束的房地产项目企业;
(2)全市项目收入在 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企业(其中建筑类在 1000 万元以上)。
(二)数据分析
由市局评估办组织评估业务骨干,对数据采集的企业开展案头评估,筛选出 10 户重点企业。此项工作要求在 4 月 30 日前完成。
(三)重点业户管理
各区评估办按市局下发的重点业户名单,组织评估员,按要求开展质疑约谈和实地核查。此项工作要求在 5 月 15 日前完成。
(四)总结分析
“两业”项目清理专项评估结束后,各区按规定要求向市局评估办报送总结分析报告和本次专项评估收入统计表,报告内容应包括:组织实施、评估结果、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强化征管建议。此项工作要求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开展“两业”评估,要讲究服务方法,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方法,做到“4 个坚持”。
1、坚持评估前约谈和评估前辅导。在下达“两业评估通知书”前,预约企业法人或财务主管人员实施约谈,形成“约谈记录”。在约谈过程中,告知企业本次评估的内容、范围和时限,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辅导解答。
2、坚持告知制度。要通过自查自纠的办法对企业进行正面教育,提高企业的税法观念,增强纳税意识,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和质量。
3、坚持评估建议反馈制度。评估人...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切实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创建优良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素质和场镇文明程度,使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实现经常性、服务性、制度性。根据xx年度我镇总体工作思路,特制定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场镇垃圾全面清除。辖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到位,地面无明显污迹,无垃圾乱倾倒、乱堆放,无卫生死角。
2、基础设施规范整洁。场镇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环境洁净有序,绿化美观。沿街建筑物、店面无乱张贴、乱涂写。
3、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群众爱护公共环境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
二、工作内容
以主次干道、居住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等为重点,着力治理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随意倾倒污水、建渣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场镇部分路段“脏、乱、差”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理辖区环境
彻底清理辖区范围内的垃圾死角,实行全天候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增补、更新街路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清除河道、沟渠两岸及其中的垃圾污物;取缔违规占道市场、沿街流动摊贩,清理店外摆放和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和补栽缺损苗木;加强“门前五包”管理,清理门前堆放物;全面整治街路、学校、广场、车站周边和商业街、居民区内的各类违章占道现象。
(二)全面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镇政府和镇级各单位要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及时清理垃圾筒,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三)全面改善居民区卫生环境
清除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现象,清理院区、绿地等场所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严禁散养家禽家畜。
(四)全面整治施工场所和集贸市场
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建筑残土,更换或修复施工现场的破损围挡,整齐堆放物料;及时清运拆迁现场的残土、垃圾,杜绝违章占道现象。
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有专人随时进行扫保,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发动业户彻底清理摊点内外卫生,擦洗货架,整齐摆放货物,无占道经营现象。
(五)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充分营造出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氛围,鼓励群众从身边做起,养成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工作总结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平米,办公室用房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一)制定清单(20_年1月15日前)
1、提供20_年至20_年期间建成的商住小区、还建房小区及单位居住小区等各类小区名称、建设位置等基本信息清单,以及20_年以后开工建设并已竣工验收的商住小区、还建房小区等各类小区名称、建设位置等基本信息清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依据市住建局提供的各类小区信息清单,提供规划的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配套情况详细清单(见附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摸底清查(20_年1月25日前)
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清单以小区为单位逐一现场核实,摸清各小区公共服务用房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此次清理前已移交的,由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与建设单位签字确认;未移交的,由街道办事处协调建设单位解决。经协商同意移交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移交协议。
不同意移交的,街道办事处列出未移交小区问题清单,并按照职责划分抄送各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督促整改(20_年2月底前)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街道办事处列出的未移交小区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核查,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督导建设单位(物业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完成公共服务用房移交工作。
1、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规划指标登记确权,由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移交小区物业企业使用,由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
2、属于养老服务用房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登记确权,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督促建设单位移交街道社区管理和使用。
3、属于社区服务用房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登记确权,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督促建设单位移交街道社区管理和使用。
清理出的公共服务用房,擅自出售、出租、违规占用或经营的,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督促建设单位(物业企业)整改。对积极整改并同意移交的,可不追究建设单位(物业企业)责任;对拒不退出或移交的建设单位(物业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纳入“黑名单”和不良诚信记录。
清理完成后,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的,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企业使用;属于社区养老、活动服务用房的,依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_〕26号)要求,按照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离”的原则,管理权移交街道,使用权移交社区。
(一)加强领导。住宅小区公共服务用房的清理整治工作,是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市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委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推进专项工作综合协调专班下设住宅小区公共服务用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市委组织部负责总协调,工作专班由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负责中心城区清理整治工作。
随县、广水市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负责当地住宅小区公共服务用房清理整治工作。
(二)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和街道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工作专班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和属地管理职责,密切沟通,相互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
(三)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和街道社区应按照工作分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协调好各方关系,确保平稳移交。整治过程中,相关政策法规和依据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和建设单位配合。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整改到位的,以街道为单位及时在小区内公示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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