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3-19
2023-06-15
2023-06-18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4-02-08 08:48: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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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扰民的方式,不同方式不同解决办法。
第一:有人醉酒闹事。踢砸小区公共设施,殴打保安。可以将闹事者制服,并将闹事者关在物业某房间内,并报警(期间不能对闹事者进行殴打,关起来也是防止闹事者致人伤害或自己受到伤害)。在警察到达前统计物业损失,警察到后,由一名保安带着损失报告与警察及闹事者一同去派出所做笔录。
第二:有业主开派对扰民。物业接到投诉,要先到投诉业主家了解情况(主要是在业主屋内听扰民程度),然后去开派对的业主家进行告知,不能强行制止派对继续举行。业主不听劝告的,及时回复投诉业主,并告知业主有向派出所或者环境部门举报的权利,告知可举报电话。对此次投诉要在值班日志上做详细描述,并书写解决办法留底。
第三:底商(饭店,KTV)扰民,可以就扰民情况及投诉数量向底商说明,要求对方缩短营业时间或增加隔音效果,并将该情况及时通知房主。对于持续不改正的可以给城管,110,环境部门打投诉电话,已经经过110等部门调解后还不改正的,物业可以在住建部备案后于晚10点至次日6点间对经营场所进行断电。
物业的宗旨是服务业主收取服务费用。所以尽量不对业主进行强制管理,对于业主之间的争斗可以调解,可以提供完整的经过证明,但不能有偏向性,不过对于持续以各种理由拒缴费用的业主也可以进行起诉,不能以不缴纳费用为由终止对其服务。
20xx年7月3日,xx社区居委会接到20号楼一位居民投诉电话,反映水郡长安项目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社区居委会安主任接到投诉电话后非常重视,立即与中威英物业领导取得联系,召开紧急专题会议研究此事,积极落实夜施证盖章的情况。经了解水郡长安夜施证不是居委会盖的章。
了解真相后,社区居委会协同有关部门立即责成施工方停止夜间施工,要求尽快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经过居委会、物业多次反复与施工方交涉,施工方表示积极想办法解决此事,现已拿出解决方案。首先,对因施工带来不便及受到噪声污染,影响正常休息的居民表示深深歉意,希望取得居民的谅解。
另外,根据北京市京政发(1996)8号文件的精神,施工方应对被受到影响的居民进行经济补偿。施工方现已做出对部分居民噪声污染进行经济补偿的决定。施工方委托社区居委会代理发放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的经济补偿款。以后的补偿问题根据施工方的工程进度再拿出解决方案。
同时,居委会、物业对施工方提出了要求,要求施工方在抢工期时,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居民,装卸物料应该轻装轻卸,尽量减少人为的噪音污染,以求得居民谅解。居委会特别强调,即便施工方向受影响的居民做出经济补偿,也不能无所顾及的施工,要确保居民的正常休息。
在近一个月的调解工作中,居委会、物业在维护全局利益的同时,尽全力来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耐心的各方面协调工作。居委会、物业希望广大居民对居委会、物业所做的工作能够给予充分的理解。有什么想法咱们相互之间再进行和谐友好的沟通。
xx社区居委会
20xx年8月4日
xxxx小区各施工单位:
为了做到夜间施工不扰民、降底施工噪音,建设、监理发出联合通知如下。
1、关于混凝土浇筑必须调整好浇筑的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砼浇筑前的自检、报验,严格按程序执行,具体施工动态上报建设、监理方。
2、每天晚22:00点,必须停止施工,严禁扰民,并报值班人员表。砼浇筑开盘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方量的大小自行安排。
3、大方量砼浇筑连续施工或特殊情况施工单位需提前3天向环保局提出申请,并报建设、监理审批。
4、对混凝土搅拌、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棚等强噪声设备及区域,以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实现降低噪音。
5、接到通知后,各项目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夜间施工及扰民措施,上报建设及监理项目部。
xxx物业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业主:
近期物业前台接到了多位业主关于小区篮球场扰民的投诉,周六、日早上5点就有人晨练,影响了业主的正常休息,尤其是9号楼和7号楼的业主对此很是苦恼。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物业通过征求多位业主的意见,现对晨练的活动时间提出以下要求:
1、 周一至周五上午7:00-12:00,下午14:00-晚上21:00
2、 周六、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晚上20:00
为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特此提醒晨练的住户和业主,请将您的音乐声音调低,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望广大业主共同遵守规定,如有扰民可拨打客服中心电话,我们会立即派保安前去劝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一、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管或110协商解决。
二、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
三、噪音扰民的相关法规、条文:
1、在20_年开始实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对于居民小区内的噪音污染有着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
2、《条例》中还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的规定。
3、如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因为《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自行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广大市民有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环保督查及省卫生县城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对各种餐饮油烟扰民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餐饮企业(门店)必须按规定于8月1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严禁油烟直排;
二、油烟净化设施必须按照规定正常运行,没有正常运行的视为油烟直排;
三、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经由风管排出,在建筑物楼顶达标排放,且风管须经防噪处理,不得噪音扰民;
四、对油烟直排行为将依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从重从严处罚,同时责令停业整顿;
五、烧烤摊点推行无碳、低烟烧烤方式,并逐步规范至集中经营摊区经营,对不配合整改的摊点,依法取缔。
请各经营业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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