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3-19
2023-06-15
2023-06-18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4-02-11 20:10: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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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发布最新消息:
1月14日零时起,雁塔区育才社区省委南院7号楼等6个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截至1月14日,雁塔区已将14个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
本次雁塔区由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的6个区域包括:
小寨路街道育才社区省委南院7号楼
雁西路社区西安交通大学财经校区4号学生宿舍楼
雁西路社区医学家属北院东5楼
漳浒寨街道3507社区宏府麒麟山小区
电子城街道科技路社区双威温馨花园
北沈社区北沈新世纪南区。
之前,从13日零时起,雁塔区将8个小区(或楼栋)由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这8个区域包括:长安大学南校区西院教学区,长安大学东院教学区,长安大学南校区东院家属院,长安大学崇业路住宅区,长安大学南院家属院2区11号、13号楼,以及翠华北路社区雅荷翠华小区,西延路社区城南锦绣小区,海珀紫庭社区乐和公馆小区。
调控是经过市、区及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相关专家研判,同时满足《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调整方案》中调整封控的三个条件,予以调整为管控区。
调整为管控区后,这些小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允许每3天每户1人凭许可证在管控区域内购买生活物资,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天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原则上每3天开展一次核酸筛查,具体频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调整。
法律依据:《_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_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进入吉林
8月1日后出省返吉人员到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备后,需自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自由出行。
从严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
凡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来)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告,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落地即检”。如未按要求报告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
离开吉林
坚持合理安排出行。请大家密切关注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非必要不离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严格执行省市和目的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回后,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单位登记、报告员责任。
1、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查体温(原则上接送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内,确需进入的必须核验身份、绿色通行码和检测体温),学校聚集性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要求所有学生、教职工和服务人员尽量避免与校外人员接触,上下学必须步行或家长开车接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者必须佩,戴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规定方可进入校园。
3、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学校后门)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八条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对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或分散楼栋、单位小区等实施分类封闭式管理,所有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符合消防通道条件)。
二、严格小区往来人员、车辆核查登记。
对本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并建立台账管理。
所有居住人员凭证进出,进入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对拒不配合的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严重情况报警处理;非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快递、外卖人员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卡口或小区大门处自行领取物件。
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由管理责任人员代为服务),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工作(出示工作单位上班证明)以外,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批准并做好登记。
三、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员。
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生活轨迹和接触史;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视其情节及后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住在本小区的重点疫区居住史、旅行史及与确诊疑似病人接触史人员,必须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
四、督促及时就医就诊。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全身无力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居家隔离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实行硬管控,若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全身无力等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立即拨打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小区一旦发生确诊病例情况,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更加严格的封闭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五、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
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桶、口罩回收桶、电梯消杀等工作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以药物消杀为主、环境整治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工作。
房屋出租者为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主体,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对已出租房屋的租住人员建立台账管理并向社区(村、组)和相关部门报告,疫情期间一律不得将房屋新出租,要求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租住人员近期不要返回。
遇有情况应及时报告,若未及时报告,租住人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六、严控公共场所和群体活动。
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许可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一天两次消杀。
“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社区及相关单位备案,社区及相关单位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七、暂停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
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
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及相关部门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微信公众号、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责任主体单位应建立疫情防控预案,配备应急车辆,增加防护设施。
所有市民和企业、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群众应相互监督和举报。
对出现重大疫情未及时报告和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从重从快处罚。
此通告内容范围同样适用于县城区各小区、单位和各镇乡场镇(含已撤并镇乡原场镇)。
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代章)
20_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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