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29
2023-06-18
2023-07-05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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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城市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大同市靓丽的南出口,市政府决定在魏都大道西河河段兴建商业街建设项目。现将该工程建设拆迁征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魏都大道西河河段商业街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房地建筑开发公司
三、拆迁责任主体: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
四、拆迁征地范围:魏都大道路东向东延伸38米,北起丁顺辉院、南至王财院,魏都大道路西向西延伸35米,北起张忠院,南至樊强院。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物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六、上述范围内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及土地,由所有人、使用人提供有效证件,于20xx年5月30日前到西河河村委会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七、上述范围内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物、坟地由所属单位和个人于20xx年5月30日前自行拆除。
八、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求,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5月16日
一、原则与适用范围
1、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俭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三辆车。
二、公车使用管理
1、公车使用要根据工作缓急由各部门提前申请用车,尽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车办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车数次情景发生,如发现有故意违反本规定者,此行为将直接纳入到当事人的绩效考核中。
2、用车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车辆及钥匙交还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并填写由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情景表》,做到所有车辆出车情景清晰明了。凡不及时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者,每次罚款100元。
3、公车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所,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事情办完之后,用车人要及时将车辆送回公司,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并处罚款200元。
4、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景,在满足公司用车无障碍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车时,需公司领导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员核对里程表,回到后用车人要及时将里程表数报给公司车辆管理人员,途中加油数和区域路(桥)费等填写在《出差报销单》上,并由公司领导核实签字报销。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用车人要树立节俭用油的观念,实行车辆刷卡加油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记录好所加油数及加油卡内余额数,归还车辆时如实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给外单位的车辆加油,违反者,一经发现处所加油数十倍以上罚款。
7、用车人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用车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职责。
9、用车人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坚持车辆清洁卫生。
10、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与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及汽车租凭公司取得联系,已确定事故职责方及保险事宜。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未经批准,将公车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借车人承担。
11、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用车人员应当立即向_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
三、维修管理
1、用车人对所经常使用的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用车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经鉴定确认后,再由用车人将车辆维修、装饰申请交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维修厂维修、装饰;不许擅自送修车辆,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时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用车人要跟车监修,并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负责,确保车辆维修后到达相应的技术标准;因维修配件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再修费用,用车人不与认可签字,由修理厂承担;因用车人管理使用不当所发生的二次修理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有关技术审核鉴定,并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有关审核,并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修理。
四、用车人员要求
各用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事;树立“安全、快捷、高效、节俭”意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节俭车辆维修费用。若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xx]523号文),需将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三东村、石岗村属下的集体土地公顷(合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都中轴线六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三东村、石岗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的集体土地公顷(合 亩),其中耕地公顷(合亩),园地公顷(合亩),林地公顷(合亩),养殖水面公顷(合亩),其他农用地公顷(合亩),未利用地公顷(合亩),建设用地公顷(合亩)。
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的集体土地公顷(合 亩),其中耕地公顷(合亩),其他农用地公顷(合亩)。
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的集体土地公顷(合 亩),其中耕地公顷(合亩),养殖水面公顷(合亩)。
x年xx月xx日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俭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景,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坚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坚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职责外,还要对直接职责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景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景。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景,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六、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坚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送修理厂维修。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采购小组成员共同办理,按照采购程序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向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齐检查维修情景,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
金华市婺城区20xx年度计划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需征收婺城区罗店镇上张家村集体土地公顷。根据《_土地管理法》、《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浙江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浙土字A[20xx]-0051号),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村:婺城区罗店镇上张家村。
二、被征土地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xx〕69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xx〕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金政办发〔20xx〕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御东新区建设,推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副决定实施御东新区11个安置住房建设工程。现将拆迁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建设项目:御东新区11个安置住房建设工程。
二、拆迁征地范围:
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xx村村民住宅区东端,西至御河东路,南至xx村村民住宅区中段,北至xx村村民住宅区北端;
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xx村村民住宅区中段,西至御河东路,南至雁同东街东延伸段,北至xx村村民住宅区中段;
3.、马、曹夫楼3个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马家堡、曹夫楼地界邻御河大干渠,西至马家堡、曹夫楼村村民住宅区,南至曹夫楼村地界,北至雁同东街东延伸段;
4.牛庄、西坟2个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牛庄村地界(府西路),西至牛庄、xx村地界邻御河大干渠,南至雁同东街东延伸段,北至、西坟村地界邻大阳公路;
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东坟村地界邻原城区砖厂,西至规划建设的府西路,南至操场城东街东延伸段,北至东坟、西坟村地界;
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牛庄村地界邻海力村村民住宅区西端,西至牛庄村村民住宅区东端(府西路),南至牛庄村地界,北至雁同东街东延伸段;
7.寨、海力村2个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海力村地界(文瀛路),西至东坟、海力村地界,南至雁同东街东延伸段,北至东坟、海力村地界;
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规划建设的文兴路,西至208国道,南至齐家坡村地界,北至新胜东街东延伸段;
9.寺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水泊寺村地界邻同风肉制品厂,西至水泊寺村地界和市五交化公司仓库,南至水泊寺村地界,北至新胜东街东延伸段;
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御河大干渠,西至208国道,南至南环路东延伸段,北至大同二中高中部;
村安置住房项目拆迁征地范围:东至石家寨村地界,西至水泊寺村地界,南至南环路东延伸段,北至石家寨村、水泊寺村地界。
三、拆迁征地责任单位为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副,建设单位为御东新区发展投资公司。
四、拆迁期限:5月15日至5月31日。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_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的规定,xx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位于xx乡村x村、x村集体土地,根据《_土地管理法》、《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征地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368亩。(具体面积及地类以国土部门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地用途、位置拟征收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及文体娱乐用地,位置:xx县大路乡x村、x村(具体征地范围以国土部门勘测定界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拟征收土地面积1368亩,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xx)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我县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1、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xx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2、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被征地范围内突击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地面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登记,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xx年六月十八日
第7条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_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
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证 明
兹有本公司驾驶员: ____________,驾驶证号码: ____________,准驾车型: ____________,长期开本单位车牌号:____________
通违法行为是该车的车辆管理者____________,该车发生的交请予以受理。
X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单位车辆证明范文二:
证 明
交巡警大队:
我公司所属车辆____________,车号 ____________,车辆类 型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____________,为我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员) 驾驶____________,驾驶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档案编号 ____________,准驾类型 ____________,服务 证号 ____________,现委派该驾驶员到贵队接受违法处罚。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证明范文三:
兹有本公司驾驶员: ____________,驾驶证号码: 是该车的车辆管理者____________,该车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____________,
请予以受理。
XXXX
XXXX年XX月XX日
经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宿州市20xx年第3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xx]528号)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金海街道办事处五里村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城市建设。现将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宿州市20xx年第3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位于金海街道办事处五里村,东至金海街道办事处五里村集体土地和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至外环三路;西至金海街道办事处五里村集体土地和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金海街道办事处五里村集体土地。
详见已依法批准的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征收金海街道办事处五里村集体土地公顷。以上土地以实际丈量为准。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物补偿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_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和本通告征收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补偿费农用地补偿标准为237600元/公顷,安置补助费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22400元/公顷。
2、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房屋及附着物按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被征土地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标准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农业人员的安置采用货币安置。对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农业人口,依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七、凡自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通告
x年xx月xx日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 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 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一、征地拆迁范围:新河环城南路至新丰村段南起多年山桥,北止城南大道,途经新丰、塘边村。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设立的界桩为准。
二、工程建设用地及征地拆迁所设立的各种界桩和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拔除、损毁或迁移。
三、征地拆迁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叠建、搭建任何建(构)筑物;不得新种植各种长年生作物。
四、征地拆迁范围内原有的建(构)筑物、各种长年生作物、坟墓等,所有权人应于20xx年8月20日前到所在村村委会办理有关补偿手续,并自行清理、搬迁或拆除。逾期不清理、搬迁或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
五、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涉及的水利、通信、供电、供水、广播电视及交通等设施,有关单位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迁移。
六、按管辖范围,征地拆迁工作由池尾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落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寻衅滋事,违者将依法从严惩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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