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7-05
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2-24 21:08: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7-05
2023-07-05
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学校放假通告
各院、部、处、室、所:
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办公厅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通告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共8天。其中9月30日为中秋节(周日);10月1日、2日、3日为国庆节(周一至周三);前四天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5日、6日、7日放假调休,9月29日(周六)、10月8日(周一)照常上课!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到疫区或人群密集场所,尽可能不离校离济,凡离校离济外出旅游、回家的学生必须向所在院(部)请销假,并如实报告所达地点和返回时间,返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登记和体温检测。注意途中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按期返校。
(二)节假日期间,坚持上班的部门,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定人定岗,切实做好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疫和保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值班安排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党办、院办,值班电话:XXXXXXX,值班地点:办公楼206房间,其它时间值班电话:XXXXXXXX。请各单位于9月25日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学校总值班室。
四、国庆节、中秋节开学后,坐班人员执行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特此通告。
二xx年x月xx日
根据旗教育局一年级新生入学的通知要求,我校20xx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将于9月4日下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教育局划片名单内所有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4日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嘎鲁图学校。
三、几项说明:
1.报名时由家长带领孩子持户口本,入学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2.报名流程:在校门口找到孩子所在组别,到相应教室出示报名相关资料,材料审核通过后由操作人员对新生进行电子注册。
月6日进行阳光分班。
4.未报名的学生,无法进行阳光分班。不参与阳光分班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办理学生的学籍。
望家长之间相互转告,理解与配合好新生报名工作。
xxxx年xx月xx日
根据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文件精神,经仙居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我县20xx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以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3.免费入学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人民教育基金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款。
4.相对稳定原则。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等实际情况,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招生办法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办法
(一)根据台教〔20xx〕26号文件精神,落实“居住与户籍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实行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学校招收本人户籍、监护人户籍和房产都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及监护人户籍都在学区范围,在学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第三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户籍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第四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则可招收附近学校前三批已经取足,但没有被录取的符合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五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采取摇号入学。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仙居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入学摇号:
①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
②父母在学区内经商且常住三年及以上的(截止20xx年8月31日)。
③父母在学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的(截止20xx年12月31日),补缴除外。
④小学:学龄儿童及父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的(截止20xx年8月31日),要求学龄儿童学前三年在学区范围内幼儿园就读(从20xx年开始符合此项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再具备入学摇号资格)。
初中:已在学区内完成小学教育的。
2.非仙居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参加入学摇号,父母须具备上述摇号条件之一,同时具备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条件或者本人小学阶段全部在学区范围内小学就读。
(三)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统筹安置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禁止以借读名义达到择校目的,禁止为达到择校目的而进行户籍迁移,对于前述第二条第一款前四批招收的学生实行“学籍随户籍转”原则,如果户籍迁出就读学区,应将其学籍同时迁出并转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就读。放弃学区学校就读资格,或者在入学报名之后迁入户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原则上在寒暑假进行,一学期安排一次。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纳学生后,中途不得借故劝退学生。
三、报名时间
1.第一批至第四批于 7 月25日至7月26日报名。
2.前四批已取足,则不再进行第五批报名;如还有空余学额,则进行第五批摇号招生,于7月28日向社会公布学额,7月29日至7月30日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摇号时间待资格审查后确定。
四、报名地点
城区各小学、初中。
五、报名办法及须带材料
1.第一批: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房产所有权其他合法证明及常住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批至第四批:须提供户口本。
3.第五批:(1)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或房产所有权其他合法证明及常住相关证明材料。(2)父母在学区内经商并常住三年及以上,须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凭证和常住相关证明材料(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3)父母在学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补缴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4)小学:学龄儿童及父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3年及以上(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要求学龄儿童学前三年在学区范围内幼儿园就读。同时提供幼儿园就读证明、门牌证、水电缴费、有线电视缴费、固定电话缴费等有效原始凭证(从开始,符合此项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再具备入学摇号资格);初中:已在城区六所小学(仙居一小、安洲小学、实验小学、仙居四小、仙居六小、仙居八小)完成小学教育的入学对象,须提供户口本。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选择一所意向学校报名,不能兼报。相关材料由学校和相关部门审核后,确认摇号资格。
4.小学和初中各批次都须提供户口本;初中各批次都须提供由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或学籍证明。
六、摇号录取办法
1.具备摇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分别到各报名学校参加摇号。
2.各学校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摇号名额的,直接录取,若还有空余名额的,则面向其他学校未摇中的对象进行报名摇号录取。
3.具备摇号资格的双胞胎学生,由家长自愿,可以分别参加摇号,也可以连在一起参加一次摇号。
学校要对摇号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名额不予补录。
仙居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6月20日
各二级学院、技校:
根据4月1日教育厅职成处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技校于4月12日之前,对照检查内容要求完成自查,并确保相关资料齐全。
1、是否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动中介组织实习活动;是否存在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是否安排学生节假日实习或加班和夜班;(巡查记录、去向表)
2、是否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教学计划、顶岗实习手册、实习日志等)
3、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是否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是否超过同类岗位职工总数的20%;(调查问卷、巡查记录)
4、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是否签订了符合规定、切实维护各方权益的实习协议,是否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三方协议)
5、是否合理确定了实习报酬,并按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三方协议、调查问卷等)
6、是否按规定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动员大会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文件由实训处负责)
7、是否安排了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学期巡查计划表、巡查记录等)
请对照自查,如发现存在违规请立即整改并报实训处。
实训处
20xx-4-*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全体教师参与积极。
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学校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第一次引用了中心校的模式,活动得了全体教师的大力支持,他们认真听课,认真记听课笔记,课后进行了评课活动,交流心得体会,交换经验和看法,从而更新了观念,提高了认识。
二、参赛教师准备精心,教学效果精彩纷呈。
此次活动从开始到结束,参赛教师都热情高涨,每人都争取在本次活动中大显身手。每人都找材料、请参谋、问指导、忙教案,精心制作课件,认真备课写教案,酝酿设计,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所有参赛教师都能积极去准备,去分析教材,处理教材,安排教法。而且较好地运用了多媒体教学。这次评比,课件制作、使用教具,展示了我校教师近几年来多媒体教学中最好水平。走进每节评比的课堂,都会令你眼前一亮,耳目一新。优美动听的音乐,
清晰亮丽的画面。都会让你感受到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在参赛教师的精心准备下,都上得很成功,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和一定的示范作用。
游应媛老师课堂节奏感强,知识性、趣味性强,深深吸引了学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总之,每一位老师都有一个闪亮的亮点,都有值得称道之处。
三、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显著提高。
大多数参赛教师都有这样的感受:上优质课就逼着你钻研教材,这样对教材理解就深刻了,上优质课就逼着你设计最佳教学方法,这个过程就是教学能力提高的过程。开展优质课评比也是全体教师积极进取的一个推动力。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对自己教学提高有帮助,另一方面,别人听自己的课进行交流,能找出可能是你永远没有发现的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
大多数教师都成功运用了多煤体课件,但少数教师没有使用多媒体教学。另外,还有一些教师普通话尚不够标准,有待提高。总的来说,这次优质课评比活动,先手们各有千秋,各展风采,评比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xxxx
年月日
一、活动目的:
为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丰富同学们的大课间活动,提高学校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促进学生跳绳技术的增长,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增强班级的凝聚力,也是为了更好的对比,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举办本次跳绳比赛。
二、活动口号:快乐·健康·进步·喜悦。
三、活动时间:20xx年5月22日(下周一大课间时间)
四、活动地点:学校操场和风雨操场
一年级:保安室前的小广场
二年级:中心广场
三年级:风雨操场
四年级:水泥篮球场
五年级:跑道弯道
五、参赛人员:
1-5年级个人双脚并脚跳,全员参与(如有特殊情况,比赛时告知各个场地负责体育教师)。
六、裁判安排:
教师裁判员:
一年级:阮崇潇、黄蕾
二年级:王春霞、陈国富
三年级:刘元翠
四年级:朱洪涛
五年级:王盼
学生裁判员:六年级(601一年级、602二年级、603三年级、604四年级、605五年级)
七、比赛规则:
参加对象:1-5年级。
比赛时间:一分钟。
比赛规则: 一分钟时间内,单人双脚跳绳次数。全班跳绳总个数除以全班人数,平均数高者为胜。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各班主任请在课余时间指导、督促学生练习,以真正体现“阳光体育”活动快乐的过程。
2、每个班级要求全员参与,如有伤病需及时告知各场地负责裁判。
3、请各个班级赛前要充分做好准备运动,指导学生活动关节,避免出现事故。
4、按时到达比赛场地,听从裁判员指挥。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奖励办法:
1.个人奖:每个年级设立第一、二、三、四、五、六名,颁发奖状
2.团体奖:每个年级取前三名,颁发奖状
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_决定,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根据新型的社会化的办学方针,负责筹建国家行政学院。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筹建国家行政学院领导小组。
组长: 袁宝华
成员: 刘忠德(_副秘书长)
_(国家计委副主任)
滕藤(国家教委副主任)
程连昌(人事部副部长)
刘积斌(财政部副部长)
张百发(北京市副市长)
黄 达(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李文海(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特此通知
_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日
为有效维护我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学校是传播知识、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学校应当依法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教职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要认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不安全、不安定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格依法按章办事。
三、全体公民应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危害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损坏学校公共财产。
四、学校师生员工和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校内如发生非正常伤害事故,学校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事故发生后,各级组织或相关人员应立即报警(110)或报急救中心(120),及时抢救和处置。学校保卫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公安或救护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受害人所在学校须及早通知直系亲属,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五、经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确定原因后,学校应成立工作组,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工作中,学校和当事人亲属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尊重事实,相互协商妥善处置,或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处理。
六、在处理事件过程中,如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者,由公安机关依据《_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封堵校门及学校周边道路,妨碍学校正常交通秩序的;
2.在校内及校园周边非法游行或寻衅滋事的;
3.在校内焚烧纸钱、私设灵堂、摆放花圈、乱拉横幅、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聚众滋事的;
4.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校园的;
5.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学校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学校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6.故意损毁或盗窃、抢夺学校公私财物的;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