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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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对新法实施以来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回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和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我县在新法实施后积极进行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主要对未利用土地中的荒草地和滩涂地实施开发,对农用地中田坎、沟渠、坑塘、农村道路等进行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一方面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另一方面提高耕地耕作能力,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具体情况如下:
20__年以来,我县争取“谁开发、谁受益”政策和按新增耕地面积每亩1500元奖励等鼓励政策,先后实施了旌阳镇上市村土地开发、旌桥乡欧川栗树土地开发、白地镇洪川村土地开发、乔亭乡叶村土地开发、俞村乡俞村村土地开发、三溪镇姜园村土地开发、庙首镇练山村土地开发和兴隆乡鲤塘村荒草地开发等8个土地开发项目,并经省国土厅验收确认,合计新增耕地36。2504公顷,有效地缓解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矛盾,同时,也激发了有关单位及个人实施土地开发项目的兴趣,积极踊跃参加与项目实施,目前,有关单位拟在俞村乡芳川村、三溪镇潭村、版书乡南关村等地投资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一)新法实施以来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取得的成效
根据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的要求,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活动,鼓励单位、个人、集体、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努力实现补充耕地的规划目标。
(二)国家和省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通过积极争取,我县申报并获批准了两个省级投资和补助土地整理项目,一是20__年申报设立的旌德县江村土地整理项目(省级补助项目),项目规模公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省补资金100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加耕地面积公顷,目前该项目实施已近尾声;二是20__年申报设立的旌德县庙首镇土地整理项目(省级投资项目),项目规模公顷,项目总投资716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加耕地面积公顷,该项目一期工程已于今年3月份分A、B两标段通过招投标,由安徽长华和宁国东南两家公司分别以万元和万元中标,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
(三)省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旌德县庙首镇省级土地整理项目设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省级项目土地权属管理情况
旌德县庙首镇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权属现状是由当地农民承包耕种,项目工程完成后,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综合评价,做为整理后土地分配方案的参考或修正依据,按各户原有的土地比例,以标准田块为基本单元,对土地整理后的农用地进行分配。新增耕地由村委会统一安排。对村与村之间的插花地采用村界处等面积调整或土地所有权交换方式调整的原则解决。
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我县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作依照国家、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利用方向,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鼓励个人、集体、事业单位等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投资,综合效益比较显著。大力发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及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解决的办法
我县属皖南山区的地形复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难度较大,而且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影响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主要因素是地形坡度、排水条件、灌溉条件和有机质含量等。因此,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从土地整理和结合新农村建设对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入手,大力实施土地整理项目,适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力求抬高现有农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生产耕作能力。
规范流转市场 搞活农村经济
——罗田县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们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强品牌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把推进土地流转,实现主导产业规模经营作为推进“三农”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抓手,创新机制,积极借鉴,试点先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我县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万户,承包耕地面积万亩。据统计,截止今年12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 万亩,涉及农户万户,分别占承包面积的10 %和承包户数的9 %。其中已签订流转合同的万户, 万亩,分别占流转农户数和面积的 42%和50 %。农户自发流转面积达 万亩,涉及农户万户,分别占流转面积和农户数的50 %和58 %。全县实现规模经营的面积达 万亩,占家庭土地承包总面积的7%。全县部分乡镇已建成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纠纷调解委员会,部分村建成了村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调解中心,逐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和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二、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基本作法
在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我县确定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思路: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培植龙头企业;依靠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在流转原则上,坚持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长期稳定农户承包权,依法流转使用权。在流转目标上,依靠各方面的优势组合,实施耕地规模集约经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积极开发非耕地和低效益地,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农业,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在流转方向上,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新技术运用,着力市场信息、资金、劳力和先进管理经验有效对接,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在流转方式上,坚持农民与业主自主选择。具体作法是(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针对过去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自发、不规范、流转困难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会议,广泛宣传。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促进土地流转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并通过各种场合,将国家的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全县上下形成了土地流转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乡镇、村两级干部把土地流转列入了乡村工作的重要日程,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底有考核。二是兴办试点,以点带面。今年,我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调研,对匡河等6个乡镇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在匡河乡兴办土地流转示范点。9月份,在匡河乡召开了全县土地流转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会,将匡河乡土地流转的经验向全县推广。三是出台文件,强化措施。今年,为使我县土地流转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条过硬措施,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乡镇年终综合考核评比。
(二)成立机构,规范流转。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户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我县要求乡镇、村要层层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和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构,要配备专人,专抓土地流转工作。一是县里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土地流转工作,以县经管局为主,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建了全县土地流转工作班子,办公地点设在县经管局。二是乡镇党委、政府在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建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三是有条件的村要建立村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引进大户或企业;四是建立健全政策引导机制。各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奖励、考核机制,多管齐下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三)夯实基础,确保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生活保障,是一项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要素,也是土地流转的基础。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切实抓好二轮延包的后续完善工作,妥善处理解决遗留问题,确保农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我局共调处土地承包纠纷上访19件,如,调处了匡河乡涂家冲村董凤要娇土地纠纷案、大河岸镇南家山村何青土地纠纷案,县、乡、村基本做到了土地纠纷矛盾不出村、不出乡镇、不出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培育市场,搞活流转。土地流转的目的不仅在于规模经营主体(流入方)收益,而且农民(流出方)也要收益,从而实现双赢的良好态势。我县以规模经营为主体流转的收益大大高于农民之间的流转收益,农民对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的积极性高于农民之间流转。今年,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经营、产业化开发”的思路,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自发流转向农业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流转转变。一是引导农业企业建基地。农业企业可以通过土地流转,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发展订单农业等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土地流转,如匡河乡奶牛场、九资河惠涛药业等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建设奶牛饲料基地和药材基地,促进了土地流转。二是引导种养大户和合作社开展规模经营。全县的种养大户和合作社可以通过土地流转,集约土地,扩大种养规模,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如我县的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联合各乡镇的养羊大户,建立12个乡镇分社,扩大养殖规模,带动了群众增收致富,产生了更大的经济效益,今年,该合作社又流转了100亩土地,投资250万元,建设核心繁育基地,每年能为鄂东提供种母羊xx只。
(五)规范形式,提高实效。近年来,我县针对劳动力外出经商务工、土地抛荒现象增多等情况,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一是农户之间流转。农户将承包的土地直接转包他人,从中收取承包经营权收益金。这是农村土地流转之初的基本模式,有利于解决农户生产规模小,土地零星分散的问题。如富源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个人转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130亩用于养鸡,养猪,发展大棚蔬菜等。这种流转方式既解决了农户抛荒田地荒芜现象,又有效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让一部分农民安心在外长期务工。二是流转给集体直接经营。即由村两委对农户不愿种植稻麦的农田进行流转,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由村“两委”与村民签订流转协议,统一组织耕种。该方式具有临时性、短期性,是解决季节性抛荒的一条有效途径。如匡河乡匡河村“两委”就以此方式以每年每亩450斤水稻价格,承包农民的120亩土地发展玉米种。三是引进农业大户、企业流转。近年来,我县通过招商引资,成功引进农业企业20多家来承包租赁经营。如:匡河乡莲花林村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100亩给省农科院桑茶药基地育苗;骆驼坳镇城门山村流转土地500亩给湖北绿叶集团发展建设万头猪场。四是季节性流转。农业经营大户根据订单需要向农户包租一个生产季节的土地,使同块土地在不同季节由不同经营者经营的流转形式。此方式既可让农户增收,又能确保单季粮食生产。
今年,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一些问题,土地流转仍然存在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民承包权得不到充分尊重,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等问题,土地流转呈现出“四多四少”,即:自发流转的多,自觉流转的少;向农户流转的多,向非农户流转的少;零散流转的多,集中流转的少;无序流转的多,有序流转的少。这些情况直接影响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质量,今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加大力度做好示范引导、典型引路工作;二是要按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支持和指导农民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的建设,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保驾护航;四是进一步争取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建设好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政策激励机制。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摘要:土地复垦整理是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一个主要手段,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由于地域性差异的原因,各地实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时也各有侧重。在补助项目、重点项目、示范项目三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补助项目因其规模小、投资少、技术要求低等特点,文章浅析了陕南土地复垦整理补助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及措施。
关键词:复垦;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_)-10-0035-1
土地复垦整理是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一个主要手段,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它可以改善土地耕作条件,为农业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耕地资源保障。
1 重要意义
陕南地区绝大多数是土石山区,土地坡度大,土地质量低,生态脆弱,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相当部分的县份还达不到人均公顷基本农田的目标,加之陕南大多数地区经济实力较为薄弱。鉴于此,在陕南实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不仅仅是一项立足现实、确保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增加农民收入的惠民工程,更是一项事关陕南山区改善生态环境、储备耕地资源、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建设绿色家园的千秋大业。
2 补助项目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受地理条件、经济实力、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在陕南实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尤其是国家补助项目时,会遇到在其他地区较少遇到而又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
地块零散、坡度较大,难以符合土地开发整理的技术要求
陕南地区的土地大块成片的少、分散的多,又多属坡地,地质环境脆弱,经常发生洪涝灾害,土地资源不断遭受严重的损毁。土地开发整理是恢复土地耕种能力,改变农民生存环境的最重要办法之一,但在申报项目和项目实施中,很难达到土地复垦整理的技术要求。因而,一些很有潜力和良好综合效益的项目不能及时立项实施,影响土地复垦整理的整体推进。
补助资金有限,配套资金难以到位,项目实施难以顺利进行
国家补助项目的补助金额一般占项目投资总预算的份额很少,而大部分资金要靠地方政府配套,对财力有限的陕南山区县份,拿不出巨资配套投入到农村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上。项目资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县、乡两级政府因为项目要配套资金而出现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实施的现象。二是没有经费保障 ,难以按程序对项目工程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也会因项目资金的缺口而不能保证工程按进度和质量要求施工。
地处偏远,工程监理和后续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
由于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实施地远离市区集镇,工作面较为分散,工程监理工作面临考验。复垦整理后的土地,还需要系列的项目完善和后续管理工作,有些工作甚至比项目实施的难度会更大。
3 如何做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
深入调查研究,以项目实效为根本,编制和实施精品项目
要依据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结合各地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条件,对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及土地利用特点等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因地制宜编制可研报告。项目重点应放在灾毁耕地复垦和密集地块整理上。要选择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加大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的工作力度,以项目的良好效益争取更多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编制和实施精品项目。同时,要把实施项目与地方的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结合,以求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突破项目资金不足的“瓶颈”
以紫阳县联合乡盘厢河土地复垦项目为例。该项目是20_年至20_年度xxx的补助项目,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600万元,地方投资万元。但实际补助资金到位为200万元,于是地方配套和投工投劳的总量骤然增加。为节省资金,严把质量关,紫阳县国土局开创性的采取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做法。一是变招投标为工程合同书。紫阳局与项目所在的乡政府签订工程合同书,委托乡政府在其辖区内实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乡政府与有关村委会、村委会与涉及村民依次层层签订工程合同,在合同里明确了复垦的技术要求、资金拨付方式、工期、工程量等事项。二是变直补为“谁投劳、谁受益、以奖代补”。按工程合同书的条款,按工程进度,县国土局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向实施土地复垦并达到验收标准的村民,按每公顷15000元实行现金奖励。这种方式,既体现了“谁按要求复垦,谁领补助款,谁最终受益”的原则,又把项目的建设任务落实到了项目区的农户头上,农户在投工投劳为自己修田造地的同时,还领到了补助金,化解了许多施工中的矛盾,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实践证明,这些办法,不仅可行,而且很有成效,用国家200万元的补助资金,按要求复垦了120公顷水田,800多户农户直接受益。
强化工程监理和后续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让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
工程质量是项目的生命线。不能因为资金不足,就放松了对项目的监管。要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监理,保障项目的质量安全。对土地复垦整理项目来说,工程竣工验收后,还有一个后期完善和后续管理的问题。县级国土局与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实施土地复垦整理的村民签订管护合同,把“权、责、利”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重点是防汛防滑避免再受损毁、杜绝非法占用等。
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全面推进陕南地区土地复垦整理工作
各地在实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时都会有自己的一些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与其他市县多进行一些经验和技术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探讨,共同提高。对一些的确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研究解决。例如陕南地区在15度以下的土地十分有限,以公顷为最低标准的成片地块更少。针对陕南地区实际调整土地复垦整理技术参数,将会极大地促进陕南地区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山区农民带来切实利益的同时,也确保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和上级xxx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土地交易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土地市场建设的各项方
针政策,进一步适应职能调整,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目标责任状”,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强化土地有形市场的职责和功能,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土地市场建设,维护了土地市场秩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沟通,规范运作,做好经营性用地的上市交易。
今年举行了两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共办理了6宗地,全部位于乡镇,土地面积公顷(合亩),收取土地出让金8522万元,平
均达到万元/亩,其中最高的地价已达到万元/亩。
由于市政府对经营性用地入市交易实施计划管理,给我区的指标仅有900亩,而且必须在补偿安置与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到位、房屋拆迁到位、债
权债务到位和企业搬迁到位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上市交易,这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由于新区长期以来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不针对具体
的项目逐宗地补偿安置,而是对整组整村安置,明细帐很难算清。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与市局有关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六宗地面积亩,
将在11月初安排上市交易,四宗违法用地面积亩,公示后出让。
二、密切合作、积极主动、不断加强土地市场建设。
1、强化宣传增强土地市场意识。8月份,我中心与区电视台出了一期宣传节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xxx《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省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等土地市场管理法律、法规、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2、做好农民宅基地的办理工作。6月份开始,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审批由办文窗口受理。截止目前,共受理了258件,其中新建27件,翻建210件,不符合条件退回的21件。
3、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管理。今年我中心办理了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取土地交易费万元。
4、对99年以来经省厅批准农用地征、转用而没有供地的28宗经营性用地,面积1160亩,进行了清理归类,对没有上市交易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处理提出了建议。
5、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工作。我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扬了互相协助、吃苦耐劳的精神,先后抽调人员参加了先进性教育大量事务性工作、第十五个土地宣传日的前期准备、迎接“四五”普法验收的整理工作、地籍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等,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贡献了一份力量。
三、加强学习,改善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我中心十分注重学习。
1、结合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的契机,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紧紧围绕“为党旗增辉,做时代先锋”主题活动,按照“三做、四有、五好”的要求,把“两个坚持不动摇,三个转变见成效,四个提升上水平,五个心系真落实”的先进性要求贯彻到平时的工作中。主动接受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领会各项方针政策。上半年我中心又有两位同志顺利通过了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
3、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作为窗口部门,我们不断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做好国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政廉政,树立良好的国土卫士形象,建设好一支优良的干部队伍。
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为切实加强投资服务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整体水平,全力服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9月26日,我中心搬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对办公设备、文件材料进行了整理,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名工作人员对涉及业务的办事程序、业务流程再次进行了强化学习,并主动跟相关科室进行了衔接,设计了相应业务的表、帐、册,承办受理业务的准备工作基本到位。总结一年的工作,我中心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土地政策调研不够深入、不够全面;上市交易的前期工作虽然有了较大进步,但仍然不够细,容易产生后患,对上市后的交地造成困难;在与上级的沟通和信息反馈方面不够及时。这些不足,有待在明年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正。对明年的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不失时机地运用一切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推动观念转变,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用地的意识,尤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用地的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规范用地的关系,提高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水平。
第二、大力推进净地上市,对上市交易的前期工作进一步细化,特别是涉及地块上的附着物、建筑物的产权、债权债务要明晰,在征地、拆迁、上市交易、交地的程序上进一步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做到合理、规范。
第三、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对拍卖企业拍卖房地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行前置审查制度。对不按规定申报的,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等相关手续。同时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加强土地市场建设。
第四、以行政服务窗口为平台,塑造良好的国土形象,更积极、更主动、更优质的提供服务。尽快适应行政管理体制和施政方式的改革,把分散式、封闭式、串联式的审批,改为集中式、开放式、并联式的审批。按照“依法行政、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造形象”的服务宗旨,紧紧围绕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这一主题,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与协调,对国土资源管理的体制改革和工作程序、审批方式进行重大尝试和有益探索。
第二十八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按照xxx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接到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进行土地复垦验收,应当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并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复垦完成情况提出异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相关权利人反馈;情况属实的,应当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接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经验收不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列明需要整改的事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的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xxx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最终验收。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或者社会投资进行复垦的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后,由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十一条 复垦为农用地的,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并提出改善土地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第五章 土地复垦激励措施
第三十二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第三十三条 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有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投资单位或者个人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复垦的目标任务以及复垦后的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四条 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行将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进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时的补充耕地指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负有土地复垦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建设用地或者批准采矿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的延续、变更、注销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复垦费的;
(三)在土地复垦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发现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五)在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组织土地复垦验收以及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六)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应当进行表土剥离的土地面积处每公顷1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四十一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土地复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土地复垦义务人为矿山企业的,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关责任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破坏土地复垦工程、设施和设备,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11月8日xxx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同时废止。
工作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下面是特意整理的村镇建设规划工作总结精选篇,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看完后有所启示和收获。
年初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结合湖源乡实际情况,20xx年村镇建设办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私房审批工作
全年全乡共受理申请建房农户共45户,已上报并批准共45户,用地面积5160平方米。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审批,做到符合两个规划,并做到“四到场”:定点到场、取样到场、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的现象。对在建农户,严格落实施工挂牌制度,要求建房户聘请有证工匠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村镇建设办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大力提倡建房保险。目前在建农户挂牌率100%。
二、村庄规划编制
湖源乡由原来27个行政村,经去年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合并为现有10个行政村,根据今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趋向,设立了新一、窈口、新三、新绿4个中心村。目前新一、窈口两村已完成中心村规划设计工作。
三、农村困难户建房工作
成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领导小组。年初各行政村初上报20_年困难群众住房户。目前,9户农户建房已基本完工。
四、土地复垦工作
1、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本年度湖源乡宅基地复垦任务为100亩。原经市造地改田和土地整理小组下文公布,我乡新三村、新二村、窈口村、常南村、新绿村、石龙村等6个村共9只项目被列入20_年宅基地复垦项目。立项总面积亩,共动迁农户46户,拆除建筑5199平方米。另XX年年湖源乡未通过验收的3个宅基地复垦项目:中溪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新三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杨家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共亩。
目前,xx年项目除新三村颜家桥头、回龙村两项目未动工外,共有5只项目完工,并于10月22日经杭州验收通过工程验收。其中各项目初报验收面积:石龙村亩,新绿村亩,新三坑口亩,常南亩,新二(原新二、中塔两项目合并)亩,窈口亩,合计亩。另XX年项目新三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杨家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也已经杭州验收通过。
2、土地开发工作
20xx年,湖源乡土地开发(造地)项目立项的共有3只,开发总面积167亩。
(1)、窈口村土地开发项目37亩,地处窈口村山塘洪。
(2)、新绿村土地开发项目66亩,两区块分别位于下干溪竹坞里段和下南坞小洪春。
(3)、杨家坞村土地开发项目64亩,地处塔坞自然村垅统坪。
另造地、补充耕地整改项目1只:新一村造地、补充耕地整改项目,地处新一村金桔坞,原为XX年度造地项目。已完工待验收。
五、集镇建设工作
1、完成小樟村汽车站建设前续工作,并已开始动工建造。
2、完成集镇1号道路建造前续工作,并已动工。
六、交通工作
李家—中塔公路:全长公里,总投资415万元。原190万投资经图纸会审后,李家村公里路宽米要求调至米,增设安全护栏,现按图纸设计总投资万元,已着手申报立项。
双坝大桥:全长240米,宽12米,高30米,桥头接线330米,总投资900万元,于XX年11月开工,现工程完成桥墩5个与总工程量50%,主体工程09年12月底前完工。xx年2月底全线完成通车。存在问题:路西养殖场受夜炮影响;工程材料差价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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