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推荐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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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篇

法律服务工作涉及业务科室多,职能分散,人民调解、如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我局注重把各业务处室及司法所职责落实到位,相互间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入新的发展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实效。

20XX年,XX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调处中心获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可喜成绩,其中,纠纷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均获单项第一名,并且代表全市接受了省调处成功率考评;罗加林等3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市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暨区县大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XX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同志相继来XX视察调研;市司法局先后在我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

(三)加强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优年”主题,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的公正。20XX年,区法援中心获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中心承办的“周某工伤赔偿案”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许某等187人劳动报酬案”等9件案件被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列为资助案件。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从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将六类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免于经济审查的十二种情形,做到对社会和受援人公开透明。二是切实提升“窗口”形象。加强对区法援中心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营造优质的接待环境。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街(镇)、村(居)平台,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结合特定的时期,组织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

(五)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20XX年,为全系统所有人员配发了服装。大力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20XX年,在市司法局评定的全市5家“五星级司法所”中,金牛湖、冶山司法所名列其中,雄州等6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冶山司法所被评为区十佳政法单位。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二篇

我国在当前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在法制建设、普法宣传、严格执法等方面颇有成绩。然而,仍然存在大量法律不被尊重、得不到有效实施的现实状况。如今我国走向法治的最大困惑在于:传统的文化积淀依然深刻地存在于国民心理之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进而影响着已经颁布的法律制度的实现,导致许多法律在生效后并没得到较好的实施。我国的法治建设可谓步履维艰,困难重重,本文试着从熟人社会、人治社会、传统道德方面找出其原因。

一、熟人社会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中国的乡土社会已经远远不是那个传统的、不流通的、礼俗的社会。从全国范围来看,完成了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只是沿海少数农村地区,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乡村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还是处于农耕社会时期,大多数中国人仍然生活在转型初期的乡土社会。在转型初期的乡土社会中,以户为单位的经营方式与沿袭久远的封建社会经营方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家庭仍是核心,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目的的农业生产仍无法冲破封闭的壁垒,血缘、地缘关系的根基虽然有所动摇,一部分人脱离农业生产转入工业、商业、运输业,但农民终究离土不离家,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民仍然把根扎在乡土社会,血缘与地缘相结合的关系仍是乡土社会的主导关系。

农村与城市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人员流动性的差异。农村由于其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发展模式单一,与外界交流很少、社会组成人员较为稳定,因此,虽然从整体来说,当代中国社会的血缘关系、亲缘关系日趋淡薄,正由熟悉人社会迈向陌生人社会,但具体到农村,尤其是西部偏远地区的农村,这种趋势似乎并不明显,熟人社会仍是这些地方的主要表现。受生产力水平等其他因素限制,村民生活和交往的环境具有小而稳定的特点,人与人交往异常紧密。此时,外界的评价对个体行为产生了强有力的约束,道德层面的要求成了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人们不需要《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的保障,就能够确信交易的安全性,不需要《刑法》的警戒和惩罚就能够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人们的信誉保证机制、刑罚实施机制完全建立于熟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和私力救济层面之上。在这种秩序环境下,法律的介入反而让村民觉得麻烦,多此一举,简直就是画蛇添足,还充满了不可预期性,甚至效力还远远低于他们心目中的法。

当然,无论怎样,今天的乡土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它。曾经浸润在礼法文化中的乡土社会,面对现代化的冲击、社会的变迁逐渐失去了礼治的基础。然而,当法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开始慢慢填补礼治退让出的秩序空白之时,却又遇到了难以想像的障碍,生长在异域文化土壤上的法律体系有着它的科学性,但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却似乎难以开花结果。

二、人治社会 贱讼情结

我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以皇帝的中央集权、君无戏言而延续。皇上就是法,言出法随。一切制度因皇帝的兴趣所好改变,皇上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封建思想的束缚以及刑罚的威慑作用,一直影响着现在的一部分人。

中国古代民间有着深远的贱讼、厌讼或者无讼的传统,广大民众往往以息事宁人为由而回避诉讼,长期以来形成了忍字为先,委曲求全的心理。到了唐宋明清之际,随着社会的变革,经济的繁荣,曾几度出现过诉讼膨胀、健讼之风兴起的情况,终被封建正统视野下的舆论打压得无力生存,无疾而终。可见,这种回避、轻厌诉讼的贱讼情结甚为难解,而我国古代历史总体而言诉讼不兴的局面也因此得以形成。

在大多数统治者看来,诉讼纷争的提起在于小民当忍不忍、礼义教化未宣所致,是道德水平下降的表现。统治者曾对争讼有过唇舌细故而致争,锥刀小利而兴讼的评价,表明了其以争讼为耻的态度。所谓得己且己,莫妄兴词。一到讼庭,终身仇敌。璨相报复,无有休期。坏产破家,多由于此。 可见,当时正统视野下,那些受过儒家思想教化的人认为词讼可免则免,能用别的方法解决就尽量不要对簿公堂。提起诉讼有诸多弊端,不仅使得争讼者自身家破人亡,怨怨相报永无穷尽,而且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败坏社会伦理道德,威胁社会的安定。因此,统治阶级大力倡导和为贵,克己修身,对民众进行伦理道德教化,使邻里、家庭自相慈爱以达到息讼,维护社会安宁的目的。再者,封建家长制的社会背景下,形成以家长处理纠纷的习惯,家丑不可外扬,家族礼法排斥提起诉讼。我国古代从西周时候起就建立了亲亲的礼治原则,确立了以嫡长子继承为基础的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规范家族成员的不同地位,并提出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理想状态。经过演变和发展,最终形成了贯穿我国整个封建历史的封建家长制。这种家长制在唐宋明清等封建盛世表现都颇为突出,以至于今天在我国某些落后地区还可见其遗风的影响。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三篇

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区实施“XXX”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青奥赛事筹办的决战之年。从当前形势看,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社区、村(居)的民主法治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工作任务相对繁重。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四篇

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人民,受益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目标、部署和方式方法是不是真正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必须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的检验,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一、在法治建设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人民的法治。实行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推进和党的领导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实现了“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的统一,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的法治。法治建设过程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有人民参与,就能引起群众和法治的共鸣。群众与法治成为了利益共同体,人民群众就会自觉维护法治的权威,增强参与法治建设的主体意识,并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建设者、捍卫者。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现代化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充分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与政府开展充分的互动,共同完成国家治理。政府与社会各个方面开展充分互动的基础就在于法治,在法治基础上展开的互动本身就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充分体现。

二、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源之水。法治是党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根本方法和途径。同时,法治建设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包括制定“善法”、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执法、自觉守法、人民的法律监督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养成等方面,没有广大人民的充分参与,法治建设就寸步难行。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基之厦。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人民,受益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是构成法治建设大厦的基本元素,法治建设需要拥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公民,他们是法治社会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法治社会建设中最重要的因素。法治建设的目标、部署和方式方法是不是真正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必须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的检验,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的之矢。只有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谐稳定。脱离了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如无的之矢,往往陷入动机和目的脱节的局面,或者蜕化为少数人甚至是既得利益者服务的工具。贯彻群众路线不够,也容易带来法治建设的缺陷。

三、在法治实践中充分贯彻群众路线

在立法环节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吸收群众参与立法,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评法,对已实施一定时间的法律(包括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吸收人民群众对法的评价。广泛吸收群众参与修法,对不合时宜、效果不好的法律法规,要根据群众的意见及时修改,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在执法环节贯彻群众路线。公正司法,在审判活动中贯彻群众路线,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保证广大群众必要的知情权。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依据其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坚持审判原则,推动情理法的适度融合。执法靠民,发挥其应有的社会调节功能,并有效地维护其权威性。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五篇

关于深化法治营盘建设的调研报告

————李三成 汪 健

根据县法治办要求,我镇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调研组,紧紧围绕“如何深入推进法治营盘建设”这一重点课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座谈、参观考察等方式,对我镇建设“法治营盘”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法治营盘”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对照建设“法治营盘”的总目标来说,我镇的创建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法治化水平仍然较大地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法治建设中的各个工作环节都需要大力加强,法治环境有待于很大的改善,全民的法律素养与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可以说任重而道远。根据调查,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习惯性思维误镇很难改变。

一是对法治概念望文生义。由于现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于是许许多多的人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性思维简单地进行推演,片面地认为:“人治就是用人来治理社会,那么,法治就是用法来治理社会;过去人治用政策治理社会,现在法治要用法律来治理社会。”还有的认为:“搞法治建设,这都是司法和执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更有甚者,只要单位、组织依法办事,而自己往往臵法律于不顾,随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对法治建设缺乏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建制上和法治建设上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法治的实效尚不很理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督乏力等问题。因此,有不少人对法治的作用表示怀疑,认为法治没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能力,要实现法治目标实在-1 业务指导,使工作合力优势进一步发挥。但由于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职人员只有两名,不用说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部门工作机制的改革等,就是日常性的工作研究部署、宣传工作的开展、全镇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也缺少人手,这对全镇的创建工作长期走在前列难免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法治营盘”建设的几点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法治营盘建设工作要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为目标,以培育公民社会为发展方向,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全面建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下一步重要的是各项法律法规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构建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十二五”时期,法治营盘建设要实现新的突破,必须在有法必依上下功夫,力争使公权循法而为、私权真正落实。

1.在依法执政方面,进一步突出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与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

2.在依法行政方面,进一步突出规范公共权力,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

(一)把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3 法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4.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进一步突出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六篇

3号院小区是一个典型的老旧小区,也是一个后单位小区。最近十年来,各相关主体为建设和谐小区做出各种努力,获得初步成果。小区三次引进物业管理公司,两次失败,最近一次终于获得成功,目前运行良好。业主委员会亦于今年九月选举成立。小区管理走上良性秩序。本调研报告围绕安全自治为中心对小区治理做一个简要回顾和总结,既向上级和为小区做出贡献的人们作一个汇报,又为今后该小区秩序和谐及社区管理创新提供借鉴。

一、小区基本情况

3号院居民小区属路街道西路社区。该小区原是大学家属区(与大学仅一墙之隔),始建于年,至年共建成住房29栋(占地面积约万平方米),都是多层建筑,现有居民计846户(包括出租房113户),其中1-27栋住户大多为大学、水利科学研究院职工及家属,28栋和29栋一半是省司法厅职工及家属楼。单位制时期,3号院与大学保持着密切关系,小区公共事务主要由大学的工会和后勤处负责解决,居民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福利资源及生活设施,因而对大学形成了高度的依赖性;至年住房制度改革,大学将小区住房转卖移交给居民个人之后逐步退出对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3号院开始进入后单位时期,成为国家行政体系中基层治理的一个单元。年4月社区居委会成立,办公地点即在3号院,该小区事务改由居委会承担,大学只作为小区的共建单位协助小区管理。年市实行“撤居并居”工程,3号院被划入西路社区居委会管辖。年3号院进入了市政府针对老旧小区实施的“小区出新”计划,在政府专项资金补贴支持下,该小区在年先后完成了雨污分流、小区出新等整改工程,大大改善了小区的基础设施环境,随后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在年9月经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小区基本的组织体系得以初步健全,从此开创了小区管理专业化、组织化、有序化的新局面。

3号院小区具有后单位老旧居民小区的特性。该小区具有诸多有利因素,如小区居民同质性强、总体素质高、小区住户规模适中、小区院落封闭性强、离大学空间距离近、共建单位配合好等。该居民小区还有一些重要特点:一是居民小区。与机关、商业、企业、学校等小区相区别,该小区是居民集聚区。小区内除三个小商店和一个家政服务点以外,全部是居民住宅。二是老旧小区。与新型商品房居民小区相比,它是改革开放初期建成的居民住宅小区,小区规划不适应现代城区居民生活方式,小区内缺少文化体育设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车库等,小区空间拥挤,基础设施落后。三是后单位小区。后单位是相对于单位制和无单位归属而言,现有商品房新型小区,没有单位归属,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不隶于任何企事业单位或机关,该小区属于后单位小区,是指与原所属单位仍然有多方面的联系。仅以该小区与大学的联系为例,直接关系方面来看,房屋维修基金仍由大学管理;大学仍然承担小区某些基础设施的维修,如小区道路、路灯、绿化、消防;退休职工福利关系、日常管理、文化体育活动等仍由大学提供有关设施及服务。若考虑文化因素,该小区职工思想观念等具有较浓厚的单位制遗留。

二、小区治理实践

3号院自建立之初,作为大学家属院至今天社区所属小区,从管理到治理全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家属区期间,自年至1999年。在此期间,尽管小区也开始属地化管理,街道及居委会参与进来,但主要由所属单位管理,小区属于大学的一部分,小区作为所属单位一部分进行管理,大学主要由校工会归口管理。第二个阶段是小区治理期间,自年开始至今。本文主要调研分析的是这个阶段,小区在行政划上属于地方政府,大学仅以“共建单位”名义参与小区部分工作,且并非占主导。

这个过程的真正起点时间是年。经住房制度改革后,小区内住房转卖给居民个人,小区内房产产权发生变更,住房个人拥有产权,个人可以自由支配房产。随之,大学基本上退出小区主要管理,而且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城市社区治理环境发生变化,小区治安、环境卫生、宠物管理、绿化、水电设施、居民服务等发生一系列变化,新问题新情况大量出现,自年以来,私家车大辐增加,小区治理不断提出新问题,成为社区建设中的重要议题。到目前为止,小区房产变更约占总数的15%,小区人口发生变化。到目前为止,大约经历了十一年时间。

通常来说,小区是社区的一部分,社区建设的内容与小区建设内容大体相当,它涉及多个方面,有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计划生育等。3号小区治理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小区治安,其他主要有居民住房以外的事,如环境卫生、绿化、道路、消防设施、邻里关系等,可以归纳为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在小区治理过程中,主要是围绕能否引进物业管理公司展开的。所以,这里讨论的,就是围绕引进物业管理公司为主线开展的小区治理,各相关主体做出种种努力,做了各种探索,到今天终于有一个好的阶段性绩效。

该小区治理过程中比较突出的事件有:

1、引进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两次失败。小区在年实行住房私有化,开始向后单位时期转变,但居民受“单位制”影响还是希望能由大学将小区管理起来,大学虽已从社区事务中退出但为稳定教职工情绪、解决小区管理问题,以便将小区管理顺利移交给居委会,主动牵头策划实施了引进物业公司的尝试。大学工会通过多方调研后召开了小区楼栋长会议并在居民中发调查表征求意见,调查表回收70%,其中有超过一半的居民不同意引进物业管理公司。为尊重民意,未能引进物业管理公司。

年上半年发生“”。“”期间,小区管理严格,小区秩序优良。在此期间,小区关闭一个大门,只剩下一个大门。为了既保持“”期间形成的良好秩序,又可利用机会,下半年,居委会再次将引进物业管理公司提上议事日程,但还是因为完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前期投入资金短缺和物业管理费问题不能与居民达成一致,第二次引进计划终究没有成功。

2、小区治安管理越来越难。在引进物业管理公司失败的情况下,居民都希望有一个良好的小区环境,特别是小区治安环境。为此,居委会组织成立了“3号院安全自治领导小组”,实行门卫制度。在此过程中,仍然希望引进物业管理公司,但终究一直未能启动。实行门卫制度,每户每月交费5元,全年60元,用于聘请门卫管理人员的费用。实际施行情况表明,交费情况不好。每年除约三分之一住户主动交纳以外,还有三分之一住户经催交能够交纳,其他住户在居委会上门收交时有部分住户交费,但仍有许多住户因各种原因不交。门卫收缴率每年情况不同,总体上难度越来越大,收交率逐年下降。这种情况影响门卫管理开支,而且影响安全自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到年,危机突出,安全自治管理领导小组几乎停止活动,被迫换届。经过努力,产生新的小组,改为“3号院安全自治管理小组”。年5月成立新一届小区安全自治管理小组以后,明确门卫管理、车辆管理和成立业主委员会三大目标,但实现情况不好,车辆管理和成立业委会两个目标基本无法实施,即使门卫管理也越来越难。

3、成功引进物业管理公司和成立业委会。经过居委会和大学两位区人大代表连续三年提请区人大建议,终于年纳入市“小区出新”计划,年底开始实施雨污分流和“小区出新”工程,小区环境面貌一新。以此为契机,年12月17日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小区进行正规化物业管理,试用三个月后,小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三年的正式合同。今年9月经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

至此,小区治理取得积极成果,主要有:

第一,建立起小区组织体系。小区有序管理是组织化的过程,其前提要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这一组织体系大体由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四位一体的组织所构成。该小区原有党组织、居委会,但多次引进物业管理公司未能成功,多年来拟成立业委会也未能实现,所以,长期处于缺少基本组织要素,组织体系不完善的状态。这次顺利引进物业管理公司、选举成立业委会,实现小区治理主要组织完备,建构起相对完善的小区组织体系。一年来,各个组织之间相互配合,工作正常,能够及时解决小区出现的矛盾,小区治理正在有序推进,能够较好地组织居民小区参与,初步出现小区治理组织化。

第二,形成居民小区参与骨干力量。没有居民参与,不可能实现小区治理。居民是小区治理的基础力量,而居民参与是通过骨干力量实现的。居民小区参与骨干应是一个群体力量,大体有三个层次,包括第一层次的领袖人物,可称为小区领袖,他们是“出头的人”,愿意站出来担当第一把手,出任小区自治组织的负责人;第二层次是骨干成员,他们是小区自治组织的主要成员;第三层次是积极分子,他们是小区自治组织的成员和小区治理的积极参与者。一般来说,小区不缺积极分子,甚至不缺骨干成员,最缺的是小区领袖。该小区存在着积极分子和骨干成员,但曾经出现过担任小区自治组织负责人断档。这次从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过渡到业主委员会,其中成功之处在于原安全自治管理小组组长、业委会筹备组组长到业主委员会主任易人,实现顺利过渡。这是保证小区组织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人才保证。

第三,明显改善小区治安环境。以前小区出现自行车、助力车、电动车、摩托车被盗,甚至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无序停放车辆严重,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入驻一年来,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小区治安很好,其他方面也有序运行。年没有出现车辆盗窃案,仅发生两起失物事件。物业费收缴率达到75%以上。业委会工作情况亦正常开展。小区管理获得居民普遍满意。

第四,推进小区治理发展。这次小区出新后引进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成立,为后面小区治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经小区出新后,小区基础设施、小区环境明显改善,能否维护小区出新成果,改变小区出新前治安问题较多,偷盗较严重、小区自治组织维持不下去、门卫费收不上来等问题,成为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经过一年来的运行,小区出新成果获得保持,小区其他工作正在推进。目前,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三者积极配合,梳理了小区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已做出安排,小区治理正在顺推进。

第五,积累小区治理经验。要主动争取上级党组织和政府关心支持小区建设,为小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小区治理过程中,要抓住机会积极推进小区治理向前推进;要发现和推动小区积极分子参与小区治理实践,发现小区领袖并发挥其领袖作用;积极宣传小区建设的理念和措施,向居民解释遇到问题的原因,广泛发动居民参与小区治理实践等。这些小区治理实践积累的小区治理和小区自治的经验,为小区今后治理乃至和谐小区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也为社区治理提供有益借鉴。

此外,还培育了小区治理和小区和谐文化,小区治理成果发挥了社会辐射影响力。

三、小区治理的经验

3号小区治理实践,有许多经验可以总结,当然也有不足或教训可以总结。总结这些经验或教训,对于小区后续治理及对于其他小区治理都有参考价值。

1、用先进小区治理理念指导小区治理实践。党和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理念,应是小区治理实践的指导思想。同时要积极学习借鉴西方社会建设与管理、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继承中国传统社会和中国xxx社会建设与管理的优良传统,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3号小区治理实践中,离退休同志之所以积极参与小区自治活动,他们的理念和精神主要是xxx时代培育形成的优良品德,包括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等优良精神,她(他)们牺牲休息时间,不计报酬,忍受被人骂被人误解,做了大量对小区治理有益的工作,说明xxx时代许多的优良品质和精神仍然值得发扬光大。事实上,这些优良品德和精神本身就是古今中外人类优良品德的组成部分,不会因时空变迁而失去意义。当然,小区建设的社会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社区,一定要按照规律办事,创造新知识,运用新知识,才能把小区治理好。3号小区治理实践的过程,也是科学研究的过程,获得的小区治理知识将会产生更广泛的意义。

2、小区治理绩效是多元主体共同努力的过程和结果。小区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单位的功劳,而是多种力量共同努力的结果。这种多种力量,或者可以称为多元主体,小区成果是多种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对此,大概是大家的共识。分析多元主体在小区建设的作用,探讨这种共同努力的规律,是一件有重要意义的工作。纵观3号小区样本,主要小区主体有政府主体、社区自治组织主体、居民主体、物业管理主体、社会主体和专家主体。小区治理取得重要进展,是相关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绝不是某一主体或某几个主体努力的结果。就该小区治理而言,如果没有街道、区政府、区人大、区住建局等支持“小区出新”,如果没有街道及“两站一中心”直接主持下进行“小区出新”,没有社区居委会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如果没有大学等共建单位的多种支持,如果没有居民的支持和配合,如果没有皓伟物业管理公司善于学习改进,如果没有一批小区骨干成员参与小区自治,……小区治理不会有今天的成功。

3、小区治理行动要抓住时机和策略。小区治理成功与否有诸多因素,抓住时机并采取好的策略,是不可或缺的原因。其中时机是客观的,抓住时机、采用策略是主观的、人为的。这次小区引进物质管理公司、成立业主委员会,运行效果较好,重要的契机是“小区出新”。“小区出新”改变小区破旧的面貌,同时给居民带来心情舒畅、对未来更好的期待。路街道、社区居委员会、安全自治管理小组及业主筹备小组、小区管理委员会都看到这是小区治理升级的有利时机,同心协力,做了大量征求意见、开会协商的工作,终于引进了物业管理公司和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经统计,有关会议举行40余次,许多当事人经受了各种阻力考验。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初期,曾经出现曲折,物业管理公司与其他小区主体能够协商,终于在磨合过程中逐步实现各相关主体的和谐,共同为小区治理做出了贡献。比较之下,前面两次未能达到治理目标,并不是没有机会,而是没有能够抓住机会。比较之下,越是到后来,困难越多,阻力越大,难度越大,而取得成功就在于采取了正确的策略。

4、小区治理基本力量是发现培育和积累过程。小区治理的基本力量是多方面的,根据形成的规律来分,大体有四类。第一类是政府行政力量。主要有政府机构,主要指政府系列的机构和部门,如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即使是社区居委会,它不属于政府系列,但也是通过行政力量获取的小区治理力量。第二类是准政府行政力量。主要是共建单位,它们是通过相应的制度规定获取的小区治理力量。第三类是居民小区参与力量。这类力量需要通过发动获取小区治理力量。第四类是社会力量。这支力量有待公民社会建设,只有当公民社会(文化)发育到相应的程度,有了社区参与的公民文化和社会组织,才有可能。现阶段而言,社会力量还处于潜在状态。上述力量,第一、二类具有先致性,通过有关规定所赋予的,获得这些力量相对比较容易。最难的是第三类力量,即居民小区参与力量。这是有待发动、培育的力量。从小区治理实际需要来看,这是目前最需要、也是最缺的力量。这支力量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参与度,包括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人数比率和参与小区治理活动的程度;二是居民中能否产生小区领袖、骨干和积极分子。从3号院小区治理实践看,这是一个发动、发现、动员和培育的过程。目前为止,这项工作主要是由居委会完成的。她们出于实践理性,接受工作压力,能够主动去做,从原社区居委会到西路社区居委会几任主任和书记都做出了努力,而且取得了成果。

四、建构小区合作治理模式

社区建设是永恒主题。3号院小区治理取得积极成果,来之不易。同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有些问题是过去积累形成的,有些是新出现的,其中有些问题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小区治理是一个过程,远非一时一日一事能够完成的。现阶段,该小区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解决起来仍然十分困难。主要有:小区内停车位少,车辆管理中矛盾突出;消防设施陈旧、消防通道经常被占用,存在严重消防隐患;门口菜店占道经营,存在安全隐患,引起许多居民不满,缺乏化解办法;违章搭建现象时有出现,私自种菜影响环境,解决起来也有困难;建筑垃圾常常没有及时清运,影响环境卫生,也给居民造成不便;少数居民不交物业费,影响物业管理正常运行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深层次矛盾,有待小区治理过程中逐步化解矛盾,实现和解。

保存小区治理的现有成果,化解上述存在的问题,仅仅是短期的目标。小区治理是社区治理的基础,也是社区治理的一部分。小区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小区自治,保证建成和谐小区,使居民有一个和谐幸福的生活小区。从该小区治理的实践和长远目标看,需要找到一个小区治理模式,力争在这个小区治理模式下,实现小区治理有序化。

根据理论研究和小区治理实践,拟建构小区合作治理模式。该小区治理模式的基本原则有:

第一,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格局具体化。以中央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精神为基本精神,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管理格局为基本参照,将此模式具体化,找到适合小区治理模式。

第二,以合作治理理论为理论依据。根据有关研究,中国已有三种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即行政型社会治理模式、合作型社区治理模式和自治型社区治理模式,拟参照合作型社区治理模式。

第三,组织多元主体参与小区治理。

第四,提升小区参与组织化程度。

第五,加强培育小区治理文化。

致谢:大学社会学、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研究生参与3号小区治理工作,他们担任秘书工作、访谈、门卫值班、上门收门卫费等工作,并以小区治理为个例撰写硕士研究生论文,为小区治理做出了贡献。他们的成果是本调研报告的重要参考,对他们的工作表示感谢!

项目支持:省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社区管理创新研究”;中央高校科研基本业务费重点项目“社区思想文化建设研究”);市区委组织部“中心城区社区组织建设研究”。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七篇

今年11月,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近日,调研小组对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在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中的措施和先进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建设“法治**”、打造“平安**”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1、党委、政府重视,工作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民心工程来抓,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其中萌水镇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萌水”、打造“平安萌水”工作,丝绸路街道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街道”、打造“平安街道”工作,并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并要求辖区内的村、社区居委会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做到了工作事事有人抓、有人管。同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坚持严打和集中整治,做好“处法”工作,维护大局稳定。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坚持打击和整治双管齐下,一方面他们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对刑事犯罪分子狠狠地予以打击,其中萌水镇20_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起,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1%,严打效果明显;另一方面,对治安落后村、后进单位实行集中整治,实现了由乱到治。丝绸路街道在“处法”工作中,以“三无”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全力抓好“处法”工作,认真做好了辖区内109名原“**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4、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了定期排查、检查指导等制度的全面落实。20_年萌水镇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6起,调处成功15起;丝绸路街道建立健全了54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和212人的调解队伍;凤阳集团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和员工及时沟通,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5、加大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各单位在辖区内采取多种方式广造舆论,使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深入人心,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件进行了广泛宣传,为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普法教育,大大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对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避免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加强:某些基层政法部门的工作作风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依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够高,寻求法律援助比较困难;群防群治力量薄弱,人员构成不固定,报酬不落实,防范专业化不强;租赁房屋、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农村班子问题造成的矛盾越来越多,处理不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现有公安派出所勤务制度与实际情况不适合,社区警务建设滞后。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一是抓住深入学习不放松。要抓好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领导班子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以此影响和带动干警加强学习,形成浓厚的氛围和良好的学风。二是抓住突出问题不放松。尤其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彻底解决,坚决防止反复。三是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实现“说了算、定了干”的抓落实的良好作风。四是抓住教育培训不放松。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方法,积极探索干警自我教育的新途径。五是抓住争创活动不放松。以争创“五好”基层政法单位为契机,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作风转变带来的实效。

2、加大普法力度,纵深发展法律援助工作。要以依法治区、执法为民为主题,大力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入开展“千名农村干部法律素质培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八篇

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农村法治文化公园”是通过在农村现有自然、休闲、娱乐环境或农村相关生产生活设施中,因地制宜地植入法治元素、增添形式多样的普法载体等方式,将严谨的法理演绎成通俗易懂且为农民喜闻乐见的内容,让广大农民在休闲中感受法律,在娱乐中领悟法理的农村普法崭新形式。

“六五”普法伊始,**市积极探寻新时期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20**年,该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在全市18个乡镇23个行政村,通过添置各类材质的法制宣传长廊、法制温馨提示牌,以及在灯箱、文化墙、吊旗上植入法治元素等形式,打造出“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将农村普法与基层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形式完美结合和展示,与市依法治市办深入推进农民普法、创新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的思路“不谋而合”,10月底,市依法治市办在**市举办了“法律进乡村”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推广了**经验,全面启动了全市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截至20**年9月,全市共建成规模不等的各类农民法治文化公园85个(其中**区**个、**县**个、**市34个,**县11个、**县8个、**县8个)。拥有大型显示屏15个,法治舞台23个,法治壁画、文化墙49个,法制宣传栏335个,法制吊旗、法治灯箱、温馨提示牌、大理石标识等各类设施共计227个。

二、主要做法

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中,各地始终坚持“以农为魂、以村为体、自然朴趣、因地制宜”的建设理念,突出工作主线,狠抓工作结合,不断探索创新,努力为农村普法、农民学法、基层法治建设打造崭新平台。

(一)打造“一个品牌”,探索农村普法的新途径

品牌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市在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寻求在农民普法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统筹规划,确定方向。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18个乡镇(街道)的司法所长到示范村——**村观摩学习,由此推动“农民法治公园”在全市应运而生。二是汇集民智,准确定位。20**年初,**市依法治市办深入乡镇就“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突显什么主题、达到什么效果、怎样合理布局等问题共同进行调研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案,落实责任,推进“农民法治公园”建设的深入发展。三是多方筹措,有效推进。**市积极探索建立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治市办主动加强与财政、民政、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利用市直部门帮扶资金、省市项目争取资金、群众自发投工投劳资金、企业法人捐助资金等多种资金来源渠道,帮助各地解决实际困难,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从而调动了各乡镇、村的积极性,保证了“农民法治公园”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立足“两项职能”,拓宽农村普法的新领域

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中,各地围绕“宣传”和“服务”两项职能,契合农民法律需求,通过各类宣传载体的添置,多形式嵌入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法律小故事、法治名言警句等,全面丰富“农民法治公园”建设的内容。一是巩固传统阵地。注重亲民服务的传统阵地建设,着力发挥农村法制宣传栏的功能作用,及时更新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并赋予法制宣传栏以文化特色。如**建有炭烧木法制宣传栏、竹制宣传栏等。二是建立新兴载体。注重电子显示屏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功能多、更新快、易操作、形象直观等特点,着力发挥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强大功能。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工作理念,通过制作法治壁画、法治灯箱、法治短语温馨小标志、法治文化吊旗、法治文化雕塑等形式,吸引广大村民的注意力,增强学法的趣味性。

(三)注重“三个结合”,提升农村普法的新成效

公园建设中,各地始终注重“三个结合”,切实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借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之势,在各类固有设施上植入法治元素。如****村公园在“亮化工程”的灯箱上植入计生、禁毒等法律法规、在路灯上树立法治吊旗;**县**村公园的景观石、花岗岩上刻有“法治文化广场”、法制宣传标语等字样,让法在“美好”建设中起到“红线串珠”的效果,让法治与美好相得益彰。二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将“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作为创建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硬性要求,推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三是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把开展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的系列活动场地重点选择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着力发挥“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如**市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开展“20**年法治文艺演出进村、进社区”巡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是我市“六五”普法期间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也是我市“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品牌。然而,在实践中也还存在着诸如标准不高、发展不平衡、推进艰难等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目前,少数县市区对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及创新性认识还不到位,受传统思维定势影响,普法工作难以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难以达成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共识。

二是宣传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一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标语式、口号式宣传过多,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较为僵化,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三是保障难以到位,动力不足。因普法经费有限,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投入,主要依靠“化缘”的方式解决,导致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成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发展动力不足。

四、对策与建议

20**年,我市提出了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城市”工作目标,继续推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应是争创工作的最重要、最基础的内容。如何进一步扩大公园建设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最大化地发挥公园的功效,让法制宣传与法治文化更好地塑造、引导、惠及农村和农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统一认识,激发“能动性”。一是按照省关于项目化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农民法治文化公园”项目保障,将法治元素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二是牢固树立先行一步的“前列意识”,勇当“排头兵”。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亮化环境、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努力实现到“十二五”末,全市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法治元素覆盖率达100%。

(二)狠抓落实,增强“主动性”。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法治城市创建相符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长效机制,从设施、人才、经费等方面为公园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二是健全考核制度。建立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机制,同时借助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硬性”,加大“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在法治宣城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中的考核权重。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将农民法治文化队伍的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城市建设”、“六五”普法表彰奖励范围,探索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系统行业内部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机制,激活农村法治文化的创造力。

(三)通力协作,达成“联动性”。普法依法治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与涉农法实施部门主动联系,建立责任明确、职能整合、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动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大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与文广、教体、文学、艺术等部门和团体的联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发挥舆论和文化的宣传导向作用,支持和鼓励开展农民法治文化、法治文学艺术的创作和传播。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九篇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建设离不开法制,法制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还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当好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另外,还可以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大量离、退休人员即将归入社区管理,使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社区稳定的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解决家庭中和邻里间的矛盾,用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消除不安定的隐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篇

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区实施“XXX”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青奥赛事筹办的决战之年。从当前形势看,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社区、村(居)的民主法治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工作任务相对繁重。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一篇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实际动身,掌控大局,整体谋划,突出重点,遵守规律,扎实推动,确保实效。

一、掌控大局,整体谋划,扩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张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规划,实事求是,科学发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调和配合。

(一)纳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目标。积极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予以高度重视。要从我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高度进行通盘问虑,整体谋划。在“依法治国”方略的同一指导下,在“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建设的同一规划下,积极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和要求,并纳进城市文明和谐建设考核评估体系,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

(二)融进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全过程,深进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具体细节中。要牢牢捉住发展这一中心工作,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融进到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全过程当中,融进到基层工作的各个角落,融进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将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措施贯彻落实到基层社会的各项实践中,积极展开各种活动,大力展开法制宣传,宏扬法治精神,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增进干部依法办事,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维权,完善基层管理民主自治,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掌控关键,突出重点,激起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活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内容繁多,工作千头万绪,必须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尊重人民群众主人翁的地位,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激起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活力。

(一)将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需要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所以要十分重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活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关注基层党员和党支部一班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和先锋模范作用。同时,积极将党内民主建设与基层民主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党内民主建设,增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构成良好的民主政治社会氛围。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二篇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调研报告

对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摘要:法治财政建设是一个业务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虽然是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但是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创建工作效率、提高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关键词: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思考

近年来,我局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财xxx力运行逐步规范,促进了财政职能发挥。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连续三年获得法治财政标准化先进单位,20_年被评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一、法治财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还未完全树立,依法理财观念有待加强。近年来,我们虽然开展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但是部分同志仍然缺乏一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片面认为省厅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要求太高,一方面认为“完善财政业务管理机制”考核点中相关指标对于我县经济薄弱地区来说难以完成,有点不切实际,而这些指标恰恰是法治财政建设必须长期坚持和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认为“提升财政行政管理水平”等考核点务虚成分太多,财政工作比较忙,没有精力做那些琐碎、程序性的事情,没有时间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财政法律法规学习,但是这些考核点恰恰也是提升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的必然要求。基于这样的思想认识,有的人将法治财政建设当作软任务,没有从法治的高度,统筹谋划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以致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积极性不高,存在应付了事的心理。

(二)依法理财动力不足,创建手段还显单一。虽然经过多年的法制培训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但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部分人员由于缺乏法治思维,还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习惯于用老的方法解决问题,创新能力不够。有的业务科室没有认真研读涉及本科室的考核点,没有积极思考如何实施好考核点内容,反而问办公室该考核点如何完成,要求办公室为其把关,丧失了业务工作的主动权,其实办公室也只是起个牵头作用,个性化的考核点还应由各科室完成。有的业务科室只是简单对照考核点来找资料,照葫芦画瓢,没有认真思考如何将工作做得更好,没有主动向先进地区学习,未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各自为政思想存在,大局意识不强。法治财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几乎涉及到财政局所有科室,有的科室还是某个业务考核点的牵头科室,负责提供相关共性资料,界定相关指标,联系其他科室共同完成好相关指标,最后还要审核其他协办科室所提供的资料。但是工作实践中,这些科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发挥的远远不够,各敲各的鼓,他们只负责本科室考核点需要的东西,不主动向其他协办科室提供相关资料,更谈不上对其他科室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一味指望办公室进行审核,有的协办科室也不主动和牵头科室联系,以致在省厅考核验收时同一考核内容以不同的数据出现,闹出笑话。

(四)整改落实不彻底,工作重点不突出。每次考核省厅都对我局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我局及时整改,但是有的科室认为这些整改事项在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或者主动整改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的应付思想,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负责整改的考核点年年考核年年还是要求整改,给省厅留下不好的印象。有的科室虽然注重业务工作,但是对“提升财政行政管理水平”考核点中的一些重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如应该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管理的文件,他们嫌麻烦,以其他部门或者上级处室也没这样要求为借口,规避以“宝财规”文号印制文件;同时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还未跟进,只知道制定,不知道有些规范性文件随着各项新规定的出台,有可能不合时宜,甚至违规,从而远离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的。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

(一)营造浓烈学法氛围,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三篇

关于推进法治松原建设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关于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政法委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就开展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松原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多次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并书面征求了市xxx会、市xxx、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法学会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法治,是现代制度文明的核心元素,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法制中国建设。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五年来,我市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松原市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着重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入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法治松原建设,力争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生态宜居、平安幸福松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严格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制定符合松原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市xxx会按照监督法规定,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范围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实效不断增强,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一是注重执法检查。市xxx会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市xxx会还就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环境保护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旅游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医中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有力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贯彻实施。二是注重司法监督。为深入落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市xxx会就市政府开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调研。实地调查18个部门和单位,听取9个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提出27个问题和建议,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执行工作、立案工作专项报告,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报告。另外,对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

2 正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调研,积极组织部分代表参加案件庭审和开放日等活动,为推进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努力。三是注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市xxx会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目标,建立起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根据《吉林省xxx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对《松原市xxx会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了修正,明确报备内容,提出备案审查工作具体要求,规范了报备格式文本。结合20_年公民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审查建议受理、处理、反馈程序,推动被动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了备案审查征求意见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备案审查的衔接沟通机制、立法和备案审查档案室,依法对市政府制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

四、推进立法工作。根据《立法法》有关条款,省xxx会批准我市地方立法权。按程序设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xxx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制定了《松原市xxx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职责》、《松原市xxx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等立法相关工作制度,聘请立法顾问20人,建立了6个立法联系点。制定了《松原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经市委批准,将《松原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作为我市制定

3 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召开了《松原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会议,对起草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力推进法规起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提交审议。

(二)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力量资源,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

五年来,我市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xxx松原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松原建设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从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等方面着手,让更多政府官员“放下架子”,意识到权力行使的法律边界,规范行xxx力运行,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意识。

20_年7月31日,我市正式聘任省法学会法律专家为依法治市法律顾问,标志着我市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更加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已成为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编制了全市权力清单。目前,我市行政许可项目已由307项减少为167项。与省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各兄弟市州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相比,我市

4 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减少幅度最大,保留数量最少。围绕我市重点工作任务和公众关切事项,我市公开主动加大对民生与扶贫等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公开力度,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四篇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辅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体制、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根据这项活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对郊区和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以分类指导,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科学界定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在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工作中的地位。从大局出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整、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

(二)按照司法所发展规划,夯实工作基础。把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要全面理顺管理体制,把双管制全面引向垂直管理,使其与现行的法治建设相适应,与现有的工作职能相配套。通过司法所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增强自身的业务承载能力,尽可能地消化社区涉法问题。

(四)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法律专业知识是一种动态性的知识,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新。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培训为辅,边学边练,边练边干。不断提高现法律水平。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规格的业务培训,实行年度限期培训制度。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项研讨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理论研究。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各单位和部门都摸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但是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研讨和交流还比较少。因此,要加强单位和部门间联系,就如何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协同作战、如何用制度保证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加快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五篇

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并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法制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多年来,我区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对我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应当看到,我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仍然存在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可喜进展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区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带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民主选举在农村基层普遍开展,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一是民主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各村均按照党章和《中国xx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在征求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员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候选人,再经街道党委根据推荐票数,按照组织程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全区100%的村党支部都能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二是海选产生村民委员会。各村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由村党支部主持,选民推选选举委员会,经过两委联席会议提出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确定选举委员会,再选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村委会。在选举村委会过程中,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办法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全区村委会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8%以上。这种直接的民主选举,标志着村民民主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二)民主决策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实行民主决策,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_____农村基层普遍实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也比较规范。村里重大的村务,一般都实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如村建设规划、经济发展、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土地承包、企业承包、计划生育政策、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征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中,基本上形成二种模式,一种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提出决策方案,由党支部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讨论,再由村民代表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决通过,最后由“两委”付诸实施,前所各村一般采用这一模式;另一种是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提出议案,然后将议案交由党员大会讨论,经讨论修改通过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由村“两委”付诸实施,三甲、下陈各村普遍采用这种模式。

(三)民主管理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推行,村民自治管理已有比较稳固的基础。据了解,全区农村大多数行政村都制订了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有些相当规范,把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等各项自治制度进行汇编,装订成册发至各村民手中,如下陈街道下陈村、海门街道东方红村、前所街道前所村等。通过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民主监督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实行,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人的监督得到较好的结合。从调查走访的情况看,全区各村普遍实行了“两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监督。在制订各项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基础上,把制度监督与村民监督有机结合,街道(镇)监督与村民理财小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全区普遍实行村帐镇(街道)管的办法,统一了各村的财务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和力度,有力地纠正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同时各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定期公开,增强了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利。

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多年的努力,_____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村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但也应清楚地看到,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农村干部和群众的学法、用法工作明显滞后。通过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全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 增强,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远远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三是村干部和村民遇事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村民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的少。

(二)村级制度建设和各项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规范。从调查走访中看到,有的是按季公开,一个季度公开一次,有的是每半年公开一次,年中和年终各公开一次;也有少数行政村一年公开一次,在年终公开,并且是迫于制度不得已公开一下。二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三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甚至制订的村规民约还有罚款等违法条款的存在。

(三)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就全区范围而言,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有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嫁居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

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农村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具有全局意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民主建设与法治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与农村基层党建、注重法制实践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干部法制培训班,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应承担起首要的责任,切实做好农村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农村得到全面贯彻执行。_____地处_____市主城区,因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不少行政村渐渐被城市“包围”。由于土地被大量征用,村集体获得了可观的土地出让金,一些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外来人口逐渐增多,村情日益复杂。因此在实行民主选举,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以保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显得迫切,更为需要。要把在街道(镇)党工委(党委)领导下的农村党支部建设作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靠得住的“领头雁”,保证和监督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基层农村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要在现有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基础上,依法完善相应的村民自治和管理制度。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要村务、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干部工作守则,村委会干部责任制等。这些规章制度既管“村官”,又约束村民;既是村干部依章理事的依据,也是广大村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有力保证。通过这些规章制度,促使村“两委”班子在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努力做到既不唯上,又不唯我,而是面向群众。村务、财务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凡是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事务,如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宅基地划拨、最低生活保障等,应在确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或每季度向村民公开一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不满意或有疑问的公布内容,由村委会进行面对面的说明,并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及财务根据,以确保“两公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基层农村的社会稳定。热点、难点问题的存在,困扰了农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单凭村干部是解决不好的,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可以解决的先予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理由,消解热点中“热”的因素,为解决难点创造条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后进村,要加大民主法治建设力度,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对个别村还应做好帮扶工作,重点突破,彻底解决症结问题。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六篇

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自党的xxx报告提出“弘扬法治精神”这一重要命题以来,意味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进入了新的阶段,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从法制体系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的培育,由法律水平的提升转型到法律信仰的塑造,为新时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价值目标,指明了新的奋斗方向。

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社会对法律的普遍信仰。我们在提高全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同时,更需要法律的信仰深入人心。法治文化是体现法治信仰和精神的进步文

化形态,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推动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法治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宝,紧扣法治如皋建设的目标,将法治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法治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当前,如皋正处在“转型升级调结构,奋力跨江争八强,开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的关键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xxx的新要求,大力拓展法治如皋建设新领域,把“腾江越海、登高致远”融入到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中去,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多方联动,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工作机制

部门联动,共同培育法治文化。继续实施“五个纳入、五大推进”的法治创建领导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全力参与、上下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把法治文化建设纳

入法治如皋建设的大局中,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群众性的重点工程来抓。严格贯彻 “五五”普法考核机制,形成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力量。

社会联动,共同建设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不断健全责任机制,把法治文化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强化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策、资金和人员等各项保障。积极探索社会动员机制,既要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专职人员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又要拓展社会参与途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各类媒体自觉承担起公益性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各方面协同配合、合力共创的生动局面,为建设法治如皋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文化动力。

二、开拓创新,致力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成果实现长效化。在政府层面,一是巩固提升法治先进县市的“品牌”,进一步加大对镇、机关部门述法考评工作指导推进力度,试行纳入普通公务员年度考核,切实把

述法考评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做优建设法治县市的“品牌”,进一步强化镇法制工作室建设,落实专职法制员,发挥辅政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做优法治政府“品牌”。加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中心和行政争复议前协调中心建设,实施中心协调和流动协调,大幅度压降行政案件、败诉案件和重点行政信访量;四是做实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品牌,将基层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等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四个强化,大力营造法治文化浓厚氛围。

加强城市法治文化建设,良好的氛围是基础。我们要进一步突出“四个强化”,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一是强化法治文化与其他文化的融合,把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全面融合、有机结合,二是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积极推进法治广场、街区、论坛、学校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建设一批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加强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载体传播法治信息,抓好法治专栏建设,增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三是强化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切实发挥法学会的作用,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更好地指导我市的法治实践。四是强化法治文化的市场运作,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在法治文化产业上投资、发展,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让法治文化不断融入主流文化之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小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十七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长期愿望,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大计。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基层法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法治的成败,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采取有效对策,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一、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法治是一个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要素,基层法治系统正常运转首先依赖于系统内部各要素的健全、完替。目前,在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工程中,诸多要素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这些要素自身存在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一)立法方面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立法的健全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法的贯彻、执行、遵守、适用、关系到法的实现和实效,直接影响到法治的进程。由于立法观念陈旧,程序、体制不科学,技术落后,以及对立法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基层立法是不健全、不完善的。

1、一些基层关系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造成法律盲区的出现。如目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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