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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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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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xxx突发事件应对法》、《xxx食品安全法》、《xxx农产品质量安全法》、《xxx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体系与职责
组织体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机构、应急工作组、专家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应急领导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局局长、县农委主任、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县质监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食药局局长担任。
县公安、监察、经信、新闻、发改、农委、卫生、质监、工商、食药、财政、教育、住建、环保、水利、畜牧、粮食、盐业等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为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审议批准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发布或者授权发布事故信息。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为:
(1)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县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发文、会商、信息发布和专家组管理、工作督查等工作制度。
(2)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3)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
(4)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5)在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和组织调查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8)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及县政府“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预防预警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根据下面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县新闻部门: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储备与调拨工作。
县经信局: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测,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酒类产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做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县公安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及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县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食源性疾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及时收集信息、分析动态。
县农委:负责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木鉴定等工作。
县畜牧兽医中心:负责对畜禽产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食药局:负责对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县食药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指导事发地快速妥善处置环境污染,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县水利局:负责对水产品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粮食中心:负责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原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盐业公司:负责由盐及盐产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组
县指挥部设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1)事故调查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农委、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等部门。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开展流病学调查工作,查明致病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由县监察局负责。根据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危害控制组
牵头单位: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部门负责
成员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xxx、县盐业公司。
职责: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经信局、县食药局。
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救治药品、医械,开展食物中毒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
(4)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职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及交通工具,负责协调组织调运应急救援设施,对中毒人员进行安抚,对受影响人群进行相应安置处理,保障应急现场安全和救援秩序,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5)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新闻部门
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农委、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
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置信息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记者接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专家组
县指挥部聘请有关科研机构和部门专家组成,主要涉及应急管理、卫生、农业、畜牧兽医、质监、工商、食药、商务、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县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和职责比照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确定。
3预防与预警机制
预防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xxx门会同农业、畜牧兽医、质监、工商、食药、商务等有关部门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及其他领域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加强关注和防范,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xxx门开展对食物中毒信息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工作;
(3)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信、水利、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热点问题的监管,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完善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5)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
预警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波及的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省人民政府统一对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及发布预警公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要求积极做好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相关工作。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向全市或事发地发布预警公告。
县人民政府负责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密切监测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布预警。对跨县级行政区划的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须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以下措施:
(1)指令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综合协调组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2)针对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可疑食品,采取控制、封存、追回、销毁等措施,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3)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人员、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公布咨询电话。
(5)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隐患已经排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状态,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xxx门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农业、畜牧兽医、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分别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部门间和部门上下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
(2)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数据库。xxx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信息数据库。
4应急响应
事件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发展趋势,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xxx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生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分级响应
级、Ⅱ级、Ⅲ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省指挥部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后,县政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县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办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加强与事故所在县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立即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本部门开展协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分析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派遣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按规定向省、市人民政府、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
必要时请求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支援。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程序可比照Ⅲ级响应程序。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启动Ⅳ级响应进行处置。必要时市人民政府或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xxx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响应级别的升降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1)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县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信息报送与处理
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地区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信息。
报告主体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向所在地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获知事故发生信息1小时内直接向县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报告内容与方式
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事故发生后l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口头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和死亡人数、主要症状、初步原因、受污染或可疑食品和其他人员受影响程度等情况。
续报采用书面报告形式,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及对初报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防治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鉴定报告等详细情况。
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处置原则
(l)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实施先期处置,优先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2)尽可能控制、追回已流出的污染食品,把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治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要进行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应急队伍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治食品安全事故扩大和蔓延。
应急行动
应急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
危害:
(1)紧急调用、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药品、医械、物资、结果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应设施、资金等,立即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救治,确保应急所需及时到位、救治及时有效。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专家制订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收集事故现场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咨询,对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做出恰当的研判。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4)农委、畜牧、质监、工商、食药、商务、水利、粮食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5)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委、畜牧、质监、工商、食药、水利、粮食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6)核实现场情况,收集、整理现场信息,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与畅通,及时向事发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情况。
信息发布
需要县指挥部发布的,由县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事故的发生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对于较为复杂的事故,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当发生跨省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通报应急处置信息,并按权限发布。
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
(1)应急响应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解除应急状态。
(2)应急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转入常态管理为止。
5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善后处理意见和相关要求,认真执行落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及事发地人民政府执行落实,做好善后工作。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做好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应急处置结束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乡镇指挥部要在一周内做出客观、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
(5)经验、教训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6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乡镇食品安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畅通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障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通讯设施系统,确保事故发生时通信畅通。
队伍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治与医疗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技术保障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现场处置的监管部门要立即进行采样,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鉴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经费保障
县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需要,提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或县发展改革委审批后执行。
县指挥部办公室针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交通工具和应急指挥平台等装备建设和培训、演练需求,提出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或县发展改革委审批后执行。
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确保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经费不足,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和请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予以支持。
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要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宣教培训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演习演练
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7.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20_年10月11日进行了一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这是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以后,第一次完整的食品安全事故演习。上海市农委、质量技监、工商、食药监等十几个部门纷纷参与,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不同单位配合协调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演练。为今后能够更迅速、全面地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好未雨绸缪的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演练,为实战做好准备
一来沪旅游团50多名游客在用餐后陆续出现呕吐、口唇发紫、呼吸困难、腹痛等食物中毒症状,在一建筑工地食堂用餐的80多名工人也出现了类似的症状。在上海市卫生局开展病人救治工作的同时,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阎祖强按照《预案》要求,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专家咨询等多个工作小组快速展开工作。各部门分工明确的同时又紧密配合,全面检测食物中毒来源;了解和控制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市场流向,防止事态蔓延;及时发布事态进展以及做好后续调查工作。最终演练指挥部经研判,认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响应终止。
以上是根据上海市常见食物中毒事件的特点模拟的一起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整个演练分为7个阶段:事故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应急处置、事故评估、相应终止和总结,历时3个小时。
“这是我市第一次由食品安全部门完成的演练。通过完整的模拟演习,能够打通整套应急系统的脉络,对今后处理突发情况具有借鉴意义。”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郑光辉评价。
网络技术提供应急支持
在总指挥部办公室,能够从大屏幕看到各个分小组的现场情况,拨通现场负责人电话即可进行对话。其中一个场景显示,工作人员正对事发的工地食堂进行现场调查。从画面上可以看到,调查小组对可疑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确定检出违禁物品后,采样送往上海市疾控中心检验,并封存其余问题食品;此外,还对该食堂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现场加工环境和从业人员证件等进行全面盘查。现场负责人向总指挥部进行报告后,指挥部人员进行下一步指示。
这次应急演练充分检验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新闻单位的配合能力。阎祖强主任指出,要通过演习认识到安全监管工作和事故应急工作的艰巨性,各个部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保障市民的饮食健康安全。
小贴士:
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
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区县并有一定的扩散趋势,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或1起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或市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1总则
按照xxx、xxx的总体部署,以xxx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各环节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全区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编制依据
根据《xxx食品卫生法》、《xxx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11号文件)、《食物中毒处理办法》、《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总体情况
基本概况
区流通和消费领域现有食品经营户9499户,其中餐饮业2151户、各类学校食堂96户、企事业机关食堂281户、建筑工地食堂278户、农产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45户、销售5941户、现制现售225户、食品经营管理459户、储运17户、盒饭生产企业5户、保健品生产企业1户。
工作目标
切实有效地控制食物中毒发生,保障人民饮食安全、身体健康,为“十一五”期间,初步形成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提供服务。
本区食品安全事故的现状和趋势
本区食品安全事故现状
根据分析研究,地区食品安全事故主要由细菌、有毒动植物、化学物质、真菌毒素等引起(见下表)
本区食品安全事故趋势
“十一五”期间,随着东海大桥的开通、洋山深水港码头的使用,临港新城的建成、的常住人口将从目前的95万人上升到145万人加之桃花节、滴水湖等节庆、旅游景点的发展和开发带来流动人口的增加;集体单位的用餐方式发生改变,多数实行外购盒饭以及数量较多的农村办酒户等,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集体性供(用)餐单位的监管,做到充分认识,防范在前。
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传染病)急性、亚急性疾病。
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包括食用加工不当或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引起的感染型食物中毒和毒素型食物中毒。
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主要包括食用河豚鱼、毒蕈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主要包括食用含亚硝酸盐、有机磷、瘦肉精等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
真菌毒素食物中毒。主要包括霉变的甘薯、玉米等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区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2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体系
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区府的部署,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党组统一领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是本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和责任主管部门并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所业务指导。
领导机构。根据区委、区府的决定,区建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为区食品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分别为区农委、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等。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预案;
(2)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依法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区应急办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6)负责对疑似刑事案件的确定、移送。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是区食品安全协调监管的决策领导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预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食品流通领域和食品消费环节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置、报告、处罚;
(2)xxx门:迅速组织医疗急救人员、实施抢救工作,并根据《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病原学检验技术规范》开展检验;完成应急处理预案程序中所涉及的工作。
(3)工商部门:负责阻止对污染动植物及可疑食品的市场销售(流通领域);
(4)农业部门: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量超标引发的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由区农委牵头负责源头调查取证追踪、报告等工作。并负责阻止对污染动植物及水产品的上市供应;
(5)质量技监部门:由区质监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引发的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查处,并负责阻止对可疑食品及添加剂的生产、加工;
(6)xxx门:负责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维持,如发生人员死亡或疑为投毒的,开展相关的侦查工作;
(7)相关单位:配合应急救援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办事机构。设立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简称分局应急办),是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综合协调本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对预防、控制、救援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的常务副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分局办公室主任为常务副主任。
分局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办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6)向区应急办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7)承担24小时应急值班;
(8)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机构。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组长:赶赴事故现场的区最高行政领导。
现场指挥部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和区卫生局主要领导。
组员:事故相关单位。
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工作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组、机动预备组。
专业工作组其职责是及时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调查,采集有关样品,提出临时控制措施,收集违法证据,实施行政处罚。
组长: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分管所长。
组员: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监督员。
如遇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和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时,区CDC在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力到现场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医疗救治组由xxx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并组织落实。
后勤保障组。其职责是:车辆保障,相关单位接报后第一时间保证车辆出发;物资保障,相关单位接报后及时提供工作需要的仪器、药品、试剂。
综合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其职责是: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机动预备组。其职责是:随时待命,由指挥首长临时确定、调动和使用。
组织体系框架
食品安全事故相关职能部门、应急救援专业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监测系统
近几年来,由于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些事件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下头就我就几个方面来讲讲加强食品安全性的几项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很多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本事较低。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应建立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产业链监控体系,无论是蔬菜还是肉食,只要是食品范畴都应当列入监控范围之内。从生产资料如水、土壤、饲料开始,就应当加强监控,不能等到进入市场时再检测。
二、建立信用档案加大教育宣传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我国食品行业的信用缺失问题,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并未有大的加强,教育是食品安全防御措施的基本环节。社会应构成一种氛围,使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兼具食品安全的支持者、维护者和创造者三重身份,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力。
三、整合监管机构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实施分段管理,可能出现“多头分散、衔接不紧”的状况。所以应当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为主实施“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不论食品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追究该部门的职责,从而避免监管缺位或者职责交叉、职责不清,最大限度地堵住监管漏洞。
四、加大执法力度
在我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一些违法食品生产商就是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才敢生产“问题食品”。所以,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从严惩处。
衣食住行,是构成我们生活的四大因素。而食则是我们身体必须的能量,按理说如此重要的因素,应当会得到极大的安全保障,可实际上呢
打开电视,打开电脑,一条条新闻,揭发着一个个令人目瞪口呆的真相:那杯使我们馋言欲滴的珍珠奶茶,竟是从不堪入目的地下工厂里加工出来的;那颗红彤彤的枣子,居然是青色的冬枣在药水中泡过而变色成的。闹得全国沸沸扬扬、家喻户晓的三鹿奶粉,更是搞得人心惶惶。
上学、放学路上我总是被小摊上那香气扑鼻的烧烤、无骨鸡柳、臭豆腐所吸引。这些琳琅满目的食品,惹得我口水流下三千尺,可又不明白是否有害健康,只能望而却步,咽下口中的口水,不得不远离这些诱惑。然而我真的不想吃吗绝对不是,归根结底还是食品安全问题使我构成怀疑,因而在好吃与安全之间,我迷茫了。
就像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伊利、蒙牛等多家奶企业的奶制品被查出包含三聚氰胺,市场上奶制品的销售量急剧下降,民众对各大品牌的奶制品作出了质疑,许多新生儿父母都不知给孩子选择哪种品牌的奶粉了!
这个原本应当让我们最放心食品,此刻呢此刻谁能保证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重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昧着良心赚黑钱,拿人民的健康当赌注!
食品安全已经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了,如此下去,人们是否要回到原始社会,吃那些最原始的食物,至少,没有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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