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4-02 10:09: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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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今天,老师说要带我们去本部看“威尼斯商人”的戏剧,听到这个惊喜的消息,我们高兴极了。
到了本部,戏剧就开始了。这个戏剧讲了威尼斯商人的一小段,内容是这样的:在法庭上,夏洛克说借了安东尼奥三千块钱,安东尼奥本决定三个月后还钱,但他的船却在回来的路上翻了。可借据上要割下一磅他的胸脯肉,所以来法庭申辩,最后,经过争辩,安东尼奥羸了。我觉得这说明了邪恶是斗不过正义的。
我们生活中就有许多的类似的事情。也是在法庭上,坏人总是在想方设法的证明自己的清白,但他们的阴谋还是被明察秋毫的法官发现了破绽,知道了犯罪的过程和内容。虽然有时邪恶也暂时战胜了正义,但正义的一方永远是胜利者!最后的胜利是属于正义的,所以邪恶不是永远的,正义总是会出现的。
看了“威尼斯商人”这个戏剧,我的高兴即是因为见到了戏剧那巨大的魅力,也是因为发现了道理:世界上许多人都是正义的,所以这个世界里充满了爱,假如你用爱的眼光,爱的话语去对待别人,别人也会用爱包容你,关心你,但你要是用恨的行动对待别人,别人也就不会对你友好了。
所以,让我们站在正义的一方,用爱去帮助别人,对待别人,换来别人对你的爱吧!
放假几天,对我来说或许是个不错的体验时期,让我从繁华与虚荣中脱身几天,看看渐渐逝去的真实已经怎样遥远了。我放下了都市,重新拾起了乡村,也许这个我从不愿意多待的地方,会给我意想不到的真实感。
——题记
通往家乡的车在路上颠簸,而我已经在渐行渐新的乡村轮廓中找到了自己的真像,自己还是回到了这片没有任何感情却永远无法彻底分开的土地上。青山依旧,薄云依旧,家乡里的人依旧在这片依稀的山脊上忙碌着,生活着。我虽曾经回来过多次,可是这里的陌生的人的面庞,无论在儿时多么熟悉和鲜艳,现实却让他们变得飘渺和暗淡。也许是时常刮来的山里风使他们日益更加憔悴,也许是连年的劳作使他们本来就不曾光亮的皮肤更加枯黄,但这曾经是我的亲人们啊,如今我看到了,却没有了一丝的记忆和感伤。我又迷茫在看似忙碌的行人身上,我竟不认识这些曾经最亲的人!我望着他们发呆,就像一颗长大了的小树在望着逐渐逝去的夕阳。直到家里人喊我吃饭,我才从幻想之中回来。
晚上,我不想早早睡去,我不想就这样草草结束珍贵的一天。吃过晚饭,村里人也出来了,刚修的路灯把本来不大的村落照的明亮,人们聚集在村里广场上,又跳起了熟知的广场舞。我也来到了广场边,但我不想把精力放在这样的舞蹈上,相反,我恰恰是想在最喧闹的地方享受孤独的宁静。没有城市的喧哗,没有城市的,虚伪,我从来没有给城市太好的印象,虽然我也很讨厌乡村。也许我就是这样一个值得厌恶的厌世之人,哪里都容不得我这样的情绪,这或许就是孤独的原因,可是,又正是孤独,又有谁懂得我只是需要一个真实的世界,哪怕是冰冷的乡村。
我这样不喜欢乡村可能真的有一些偏见,可能会引起好多反感,可是我依然对乡村心生畏惧,就好像是逃不掉的牢笼,越清晰,越可怕,越遥远。
乡村里还是有独特的美的,一抬头,便是漫天清楚的星星,没有了乌云和烟尘的干扰,这星夜便是最美的永恒。因为城市里,很难看到这样的夜空,很难看到真实的天了。已是傍晚,人群稀散,而我坐在了高处,仰望星空不想离去。被窝里再美好的幻想也会模糊,哪里有这里的星空耀眼而清晰,我宁愿随着时而的清醒或睡意在这里待一整晚,也不愿再看着黑暗的天花板度过凄凉的一夜。然而,当睡意上来了,还是在幻觉中回到了屋里,在幻觉中匆匆过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家人就已经出了门。似乎去劳作,或者去集市,在我迷迷糊糊之间,家里就剩下我一人了。不知是惯有的冷漠,还是有特殊情况,等我清醒后看着空无他人的硕大的房子,我一阵惆怅,一阵迷茫。走走吧,难得享受免费的新鲜空气,难得享受清闲的清晨。出来家门,步子迈得阔,曲子哼得闲,双手插兜不管天降何事,双耳朦胧不闻世间凡声,好悠闲,好自在!
不知不觉已经走远了,不用担心找不到回家的路,山里山外外仅有一条大道相连,望穿峦峦的青山,外面的世界既熟悉,又遥远。我已到了山的深处了,这里的村庄不再紧密,反而稀稀疏疏,人烟稀少,我怀疑走到了山的尽头,因为在往前,就看不到路了。直到停下来才明白走的遥远,明明是散步,可是还是忘记了欣赏沿途的风景,就像是计划好了的人生,被一路艰辛所打乱。停下来了,才会感受到真正的劳累,感觉像是走完了马拉松的赛道,力气在坐下的一瞬间全部溃散,留下如同石头般静止的我。太阳升起来了,我既像是看到了希望,又像是等来了绝望,太阳一步步升高,而这里,却没有一辆车路过,我往回路看了几眼,心中的信念被无情打散,懒散的自己没有了信心,再等等吧。
中午时分,还是我一人漫步在路上。这样的大山里,竟然找不到一家商店,甚至一家人烟,来时的村落,像天边的太阳,强烈而遥远。我好像累到了感觉不到累,也许是麻木,或许是茫然,我看不到希望,可希望不知不觉来到眼前。眼前,已是家乡村子的景象了,虽然看不到什么炊烟袅袅,但我在千米之外仍然闻到了若有若无的饭香,此时的肚子,也配合的打起了鼓,不管怎样,终于回来了。
越来越临近村子,想得越来越多,刚刚的颓废和绝望似乎被燃起的信念与希望代替,似乎在希望到来时,任何不美好的终被现实所化解,终成了幻想中的回忆。可是,眼前的景象却在一次陌生了。一群人站在家门口议论,包括我的家人。莫非是我出去了太长时间引起了他们的牵挂?还是我的到来引起了轰动?别瞎想了,他们还没看见我呢。走到门口,发现不对劲,仔细一瞧,哦,厕所被扒了。
城里的厕所干净,叫洗手间;而农村的既不干净,也不能洗手,叫惯了茅房,说厕所被扒了,不如是茅房倒了。可是无论叫什么,厕所还是厕所,咋倒了呢?我一时兴起,竟忘了刚才的虚弱与饥饿,蹲到了人群后,默默听着他们的谈话,原来在我走后,家里又有一次都不知道的大变化。
我刚刚出门没过多久,他们便来了。脚步悄无声息,但口号却喊得响亮;成效还未显现,但动作却干得麻利。一声声口号在村里吆喝,一家家通知在村里传播,和谐农村似乎马上到来,新型城镇化好像就要实现,人们不得不赞叹他们的工作效率啊!超过了党书记,超过了xxx。人们眼前出现了美好蓝图,可是仅仅是刚刚出现,就好像有哪里不对劲了。
莫非是这和谐农村来的太快?还是城镇化使我们不适应?我们真的要好好赞扬这些人的效率了,一面打着广告,一面干着活;一面谈的热火朝天,一面冷的让人“钦佩”。才一个上午,就拆了数个厕所,真的成为能干了,若当了拆迁队,强拆又能占得了多大头条?一面拆,一面振振有词,说得好不如说的巧,厕所影响了新型农村建设,影响了村容乡貌,拆吧,拆了好看,不拆哪能跟的上城镇化的节奏啊!你若是拆,给你个模范代表户称号,你若是不拆,我帮你拆,你若是不在家,我不用您操心,我帮你拆了就得了,哪里劳您回来费心啊。我家,厕所,估计属于第三种。
于是在热闹过后,在宣传过后,在干活过后,我家似乎成功的被动赶上了和谐农村,赶上了还未到来又要失去的新型城镇化!这就是现代化的节奏啊,这么快就要现代了,这么快,厕所就没了!回到家里,家里人回来了,他们也在议论着,议论着这倒下的厕所。厕所虽已不再,可是我们仍在,家人尚在,怎能看着厕所孤独逝去?不要说那是家里的私有财产,不要说那是生活必需场所,就单单凭着家里的两位老人,这厕所就能这么拆了吗?!何况家里当时还没有人,往轻了说你们是强拆民居,往重了说,你们趁人不在家私闯民宅,私自拆房,当了党员还做强盗,成了公仆还做土匪!难道这就是未来和谐社区的管理者,难道这就是城镇化的领导者?你们让人民怎么去相信,拆了茅房的土匪就是这乡里的领导,村里的管理?!
也许是幸福让人民忘记失去,也许是安定让百姓失去了反抗。家里的厕所拆了,自己再盖起来。不过,难道是我们太好说话,让政府忘记了痛?难道是我们太忍让,让政府如此漠视?难道是我们真的太好欺负,让他们像着土匪的政府如此放肆!!我已经愤怒到了沉默,我不解现在的村政府、乡政府如此的自由?但是,政府永远不要忘记人民的力量,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分量与责任!愤怒到一定程度,便是沉默;忍耐到一定程度,便是爆发!我的家乡在洛阳,我的村子叫马寨,我想对他们说,你们的真的很让我失望,很让你们的百姓们失望!
逃离了农村的自己,又踏上了回城的归途,乡村又一次给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在车上,我又望向那青山环绕中的乡村,依稀飘渺。城市与乡村的差别,看来不仅仅是经济。也许乡村已经开始了快速发展,也许有的乡村已经超过了城市,我也许已经对乡村抱有了莫大的希望,可是,若家乡的乡村管理者是这幅摸样,在我未见到之前就给我留下了如此印象,我还能再有什么幻想呢?我细细回忆了这几日的所见所想,经历像是假象一般曲折而神秘。然而在颠簸的车上突然醒来的我,还是发觉了,这一切,不是幻觉。
高一:王一鹏
被告人最后陈述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叫 xxx,在王猫山煤矿非法储存爆炸物案中,我只是 在王猫山煤矿打工的一个普通打工人员,工作职责是在 xxx 等领导下从事驾驶和协助管理工作,不负责管理爆炸物品。
从李家寨煤矿运输生产需用的炸药只是一个打工人员在完 成负责人 xxx 安排的工作任务而已。 由于我不了解储存爆炸物方面的法律知识,在打工中认 为,老板 xxx 安排从李家寨煤矿运输生产需用的炸药只是一 种普通工作任务,如知道运输炸药是违法的话,打死我也不 会去运。
经过去年 8 月案发至今的一段时间,才只知道运输炸药 是违法的。鉴于我在本案中,作为一个不懂法的普通打工人 员是十分痛心的,也是第一次违法国家法律,这次违法没有 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请求你们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予以从轻处罚,让我能够用我的行动回报社会。 谢谢你们!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各位领导、各位教研组长:
大家好!
针对“教学目标的确定与叙写”这一研究主题,我想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谈谈:
一、认识与做法
教学目标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是教师在充分进行教材分析和学情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教学目标的确定和叙写是整个教学设计的基础。但一直以来,教学目标的确定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我们书写教学目标的角度是站在“教师本位”的立场上,选用描述内部心理状态的词语来陈述,只说清了“教师做什么”,至于学生学习后是否切实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能否被观察到,则没有设定。
在不断的学习中,我们逐渐发现:看似简单的教学目标的叙写包含着大学问,教学目标陈述应遵循四个原则:
1,目标的陈述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不能用“让学生……”、“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等陈述方式,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2,行为动词应使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词语,如说出、阐述、表达、展示等等,而不是掌握、领会、理解这样的描述内部心理变化的词语。
3,应陈述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限制或范围。
4,应说明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
二、我们的打算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但我们深知“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的研究”我们的认识还很肤浅,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在以后的教研中,我们将继续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继续开展好教学目标叙写的研究工作,具体想这样操作:开展目标叙写比武活动,通过比赛的形式,进一步促进教师对于教学目标的掌控能力,下学期,将开展听评课活动,在课堂上进一步检测教学目标确定的合理性,进一步的完善教学目标。希望通过开展这样的活动,促进体育课堂的效率,将课堂真正的围绕着学生转动,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科学素养。
以上是我们体育组的一些想法和做法,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虽然看起来《苏格拉底的申辩》记述得是苏格拉底为他的清白所做的申辩,其申辩对象是雅典的五百人陪审团,但其实本篇对话录是柏拉图在借苏格拉底之口为哲学所做的申辩,其申辩的对象乃是政治。贯穿于整个《申辩》的线索便是政治与哲学之间的张力。
柏拉图几乎所有的对话篇的主人公都是苏格拉底,在柏拉图的对话篇中,苏格拉底和他的对话者们探讨着各种问题,与其说苏格拉底所探讨的“是什么”的问题是他的哲学,倒不如说苏格拉底的哲学就是他的生活方式,是他对善的追寻。在苏格拉底这里,哲学的目的便是要实现一种善的生活。所谓苏格拉底的生活方式就是一种审慎的、不断追问的生活。在《申辩》中,当有人提出流放苏格拉底,条件是让苏格拉底放弃爱知,苏格拉底对此断然拒绝,说道:“一个未经省察的生活是不值得人过的生活”。正因为此,苏格拉底整天在市场上和别人对话,省察那些自以为知的人,通过一个个的诘难指出他们的无知。也正因为这样,苏格拉底才得罪了雅典公民,最终导致了苏格拉底之死。
虽然苏格拉底反复提到自己拒绝从政,但苏格拉底并不反对政治,因为政治的目的也是要实现一种善的生活,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政治与哲学一样都是以善为目的的。但是,政治与哲学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哲学是原始性的,而政治则是次生的。哲学作为一种对善的追问是直接指向善的,而政治虽然也以善为目标,但已经退化为一种手段。在哲学那里,手段与目的是不分的,人们既是通过哲学追问进而向善进发,并且哲学追问本身也就是一种善的生活。而在政治那里,手段与目的完全分离,政治只是一种为了实现善的生活的手段,因而在政治生活中,人们看起来似乎已经完全忘却了对善的追寻。哲学与政治之间的对立,在这一意义上就可以说是一种面向上对立,前者直接面向善本身,后者只面向有益于实现善的事物。正是哲学与政治这一点对立才进一步衍生出其它方面的对立。对于哲学而言,由于其直接面向善,因而她力求以真理取代意见;而对于政治而言,由于它仅仅作为一种以实现善为目的次生性的手段,它需要以意见为基础,最终由意见逐步上述到对真理的探寻,因此,它才需要一些“高贵的谎言”作为政治生活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
尽管哲学与政治有着根本的不同,但政治作为一种实现善的生活的手段却又是必要的,因为城邦中每个人的禀赋有所不同,他们对真理的接近程度也因而有所不同。我们不能奢望城邦中每个人都像苏格拉底一样过着一种哲学的生活,对于这些暂时不能达到真正爱知境界的人,其生活的根基只能建立在正确的意见之上。所以就这一点而言,苏格拉底并不反对政治。既然苏格拉底并不反对政治,那么他为什么又要倾其一生去省察和烦扰那些雅典城邦中的“政治人”,甚至还为此付出了生命呢这看似是一种悖谬,实则并非如此。苏格拉底反对的并非是政治,政治作为一种在城邦之中实现善的生活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苏格拉底真正反对的是政治作为一种手段的目的化,也就是政治忘却了它原本真正的目的,而把手段本身目的化了。在苏格拉底看来,政治是实现善的手段,虽然它会因此形成种种具体的制度,这种制度可能看上去十分具体和琐碎,但是这些作为手段的政治始终都一如既往地以实现善的生活为其目的。但是,在当时的雅典城邦之中,种种不正义的制度戕害着人们的善生,这使得苏格拉底意识到当时的政治已经偏离了它本来的轨道,已经忘却了它本然的目的,信以为政治的目的就是权力或者权术。所以,苏格拉底才自诩为牛虻,不停地叮咬这雅典城邦这匹大马,不断地警醒雅典公民要把善作为其政治生活的真正目标。
一、概念及作用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讯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三、注意事项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笔录的书写应当用钢笔、毛笔或其他能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
? 讯问笔录首部内容的填写要内容齐全,不得漏填。
?笔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仅要记“七何”要素,还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再现原始犯罪过程;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情况要记,翻供辩解的也要记;态度老实的要记,态度顽固等不老实的也要记;有回答的要记,拒绝回答、沉默的场面也要记;纪录要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随意夸大、缩小或改变原意。特别是对于涉及定罪定性的重要情节、重要供词,应尽可能地记录原话。对于涉及黑话、方言、特殊内容的词语也要用括号作说明解释;对于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表情、语气、体态语等也要用括号作准确适当的描写。
? 讯问笔录结尾核对手续一定要认真履行,以保证笔录的法律有效性。
? 讯问笔录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侦查结束时,讯问笔录存入侦查案卷(主卷)
【 范 文 一 】
讯问笔录
第1次
1月20日
自12时36分开始
至13时08分结束
讯问人:(此处填写讯问人姓名和单位)
孙志明王飞金水公安分局刑侦九中队
被讯问人:
姓名:曹友性别:男年龄:35岁
出生年月日:民族:回文化程度:文盲
工作单位:××市汽水厂
家庭住址:××市南关街213号
兹将讯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家庭情况讲一下?
答:家里五口人。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女儿,曹红,11岁,上学;女儿,曹青,10岁,上学;儿子,曹蓝,9岁,上学
问:讲一下个人简历?
答:从小没有上过学,不会写字,16岁参加工作,现在是南阳市汽水厂工人。
问:以前受过公安机关处理过没有?
答:没有。
问:今天为啥把你带到刑侦中队?
答:偷了一部手机。
问:是不是这部手机?(出示提取的菲利浦手机)
答:就是。
问:几个人去偷的,你偷过几次?
答:我自己偷的`,就偷过这一次?
问:把偷手机的经过讲一下?
答:1月20日上午10点多,我在儿童医院专家诊断室屋内,一个女的在屋里站着,这个女人穿红鸭绒袄,我看见这个女的左口袋里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将这部手机掏出来,拿在手上,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带到治安室,后来到了派出所。
问:你所讲的是不是实话?
答:是实话。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与你讲的是否相符?
答:记录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相符。
以上记录已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一样。
曹友(指印)
【 范 文 二 】
讯问笔录(第2次)
时间:1999年1月20日15时0分至20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桥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213号。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市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拘留证)听请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拘留?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
答:知道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 范 文 三 】
讯问笔录(第3次)
时间:1999年1月27日15时0分至27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通用机械厂工作;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逮捕证)听清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逮捕?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前款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实际控制人操纵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名义虚假陈述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控制人追偿。实际控制人违反证券法第四条、第五条以及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对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
顶着xx月的骄阳,我怀着激动向往的心情,返校参加xx月xx日开始的军训。要知道,为了能尽早适应大学期间的一次军训,我整个暑假没有一次在空调房里睡过。
到校后的第一个早上,xx点还没到,已被窗外小班长集训整齐划一的踏步声唤醒。透过窗户,望着小班长们黝黑而矫健的身影,在惋惜自己当初没有被选为小班长的同时也暗暗下定决心:一定在军训中严格要求自己,以小班长为榜样,争当优秀学员。
军训如期开始。我所在的连队被安排在遮蔽物相对较少的光明体育场进行训练。日晒过,皮肤火辣辣的疼,我只是在休息时抹一抹额头上的汗珠;雨淋过,衣服贴在身上阴冷冷的,我只是在回寝室后默默地把湿衣服挂上衣架;腿酸过,脚痛过,每走一步都很难受,我还是努力将每一个动作做到位。
对我而言意义的是在所在连队的升旗日。我主动请缨担任旗手,手擎国旗正步走过菁菁广场,在朝阳的光辉中与另两位旗手亲手将国旗升起,并在下午大雨到来前及时赶到旗杆下将国旗降下收回。尽管自己后来被雨水淋透,但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尽了一名旗手的责任,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
转眼,短暂的xx天即将过去。在这xx天中,我体会到了责任与使命,磨炼了意志,掌握了不少军事与民防知识,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增强了时间观念与团队意识,体验了忍耐与坚持……感到自己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思想上都得到了一次锻炼与升华。相信这次短暂的军训会给我留下永恒的回忆,使我受益终身!
我对苏格拉底的一点了解,除了课上张老师所讲的有关内容,也就是吴飞老师译的《苏格拉底的申辩》。惭愧的很,这本书至今没有读完。不过确实很吸引人,不仅仅是它的哲学思想的交锋,还有渗透其中的形而上的思辨性。
《苏格拉底的申辩》中的第一部分记录了申辩的由来经过,不同版本的差异,以及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诠释。给人一种庞杂而有些混乱的感觉――一方面说他是“引进外邦的神”而获罪,又说其实真相是他的怀疑精神动摇了民主的基石。当然后者更合理,只是这推理论证的过程让人有些困惑。
最精彩的还是申辩的正文。遗憾现在刚看了个开头,同时真的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听他――其实是柏拉图借他的口――对希腊进行美德教育。我不怀疑《申辩》其实是柏拉图主观构思加上他对于民主制的控诉再加上苏格拉底确实的思想脉络,但是在读他与莫勒图斯辩论的那一段,总感觉有点怪。他首先要申辩的是“败坏青年”的罪行。苏格拉底给莫勒图斯下了个套,他先问“是否很多人可以带好青年”,把莫勒图斯带进去,继而类比说马,难道很多好人可以带好一只马,而一个坏人尽可以让整个马群失去前进的方向吗再回到人本身,难道可能一个人把青年带坏,而其他所有好人都无法挽回吗既然这样的逻辑不能成立,哪么只有一种可能,即莫勒图斯自己在诋毁苏格拉底。
这样的逻辑真的很霸道。且不说马和人的比喻是否相类,一个人对于整体的祸害是否真的如苏格拉底所言是不太可能的也值得思考。我们知道,苏格拉底认为自己是无知的,而他的有知体现在他知道自己无知。所以无论是在街头与人争论还是法庭上的申辩,他都是在“启发”对方,但其实对方的本意并没有真正表述出来,而是顺着苏格拉底的思路简单的选择“一条路”。我想,这恐怕也是很多人看不惯他的原因之一。
他的哲学思想是讲究“德性即知识”,但是他对于理想生活的理性思考,以及外延的形式上的申辩,与城邦本身的现实生活存在着最根本的矛盾――精英治国还是民主政治于是,就引出了您上课时提出的黑格尔的悲剧理论。我觉得苏格拉底的悲剧与俄狄浦斯王的悲剧还有不同,俄狄浦斯王的例子具有伦理血源性,本身就是很偶然的,而苏格拉底悲剧在于思想,具有更大的普世意义,也更增添了他的悲剧性――没有人应因思考和言语而获罪。当今民主制下的基本法则却无法照耀在雅典的上空。()
所以,我们为他的死而悲哀,也许还是要着眼于两者的悲剧性上。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也许想用死给大家上一课――你们迟早会后悔的,到时,我在法庭上的申辩将成为大家追述我思想的一部分。不论柏拉图有多少异于老师的论断,至少,主题思想没变。《申辩》仍然是苏格拉底一脉相承的思想路径。这就够了。
我相信苏格拉底是一个对自己的信仰坚持到底的人,也很难想象他的助产术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学识而非帮助他人获得“美德”,他的理想至少有一部分是希望希腊人能通过他的努力过上更加理性,从而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当然,有人认为他是过于特立独行,与智者没什么两样――从申辩来看,这似乎也是隐藏的一条人们憎恶他的原因。但很显然,智者强调论证过程要如何如何有逻辑,把对方摁倒;苏格拉底则追求跟我论辩你,是你,要最终有所收获。说到底,他追求的认识自己,其实和人的本性有点相违。神愿意认识自己的无知么人恐怕就更不愿意了。死,是必然的。
最后,请允许我引用申辩中最后的一句话:“是该走的时候了,我去死,你们去生。我们去做的哪个事更好,谁也不知道,除非是神。”死而得道,生而不知其所,生与死的判断,还真的不好说了。
为什么会产生当事人虚假陈述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七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故当事人的虚假陈述应视为伪证的一种形式。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从一定意义上讲,法院的审判活动就是围绕证据的审查和认定展开的,对证据的采信与否是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基础,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利益的驱动诱使当事人作出虚假陈述,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事人虚假陈述这种伪证形式相对于证人作出虚假证言、鉴定人的虚假鉴定结论等伪证形式而言,打击力度却不大,已经成为法官审判案件的制约瓶颈之一。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做虚假陈述的情形不在少数,如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的分割、返还彩礼以及欠款纠纷等案件中较为普遍,甚至造成了错案。当事人作为纠纷发生的亲历者,其陈述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2、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在我国的刑事审判中,被告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今天的这起民事审判中,作为被告的特别代理人,同时也作为新集司法所的负责人,我恳请法庭上允许由我来做今天的最后陈述或者最后声明
。尊敬的法官及各位审判员,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承包地侵权和遗产继承权侵占案件,法律意识淡薄、执政能力极差的原新集乡吴塬村委会干部及小湾自然村村长,本着托管孤儿的善意初衷却盲目违法地干了一件极大的蠢事,作为无权第三人,私自处分了他人的合法财产,而且严重显失公平,导致本不该发生的纠纷最后愈演愈烈,直至诉至公堂。但在这起民事案件中,原本侵权的慕自强却成了原告,在一审败诉后不及时悔改过错,坚持上诉,导致案件发回重审,致使矛盾再次激化,在新集境内,甚至在全县已经引起了极坏的社会反响!
土地是农民的身家性命,无故剥夺农民的土地就等于图财害命,在社会矛盾凸显、群众利益至上、民生问题重于一切的当今社会,居然还有人故意恶意长期侵占他人的土地,霸占未成年人的合法继承权,顶风作案,恶人告状,简直无视国家法律的存在!
这种人的主张是永远不能得到社会的许可和认同的,更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和道义上的拥护!
这起官司结束后,我将支持我的当事人及时收回原告目前侵占的所有承包地,若原告继续一意孤行,我将动员并支持我的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将这起严重的侵权纠纷案件与慕自强进行到底!法庭是公正的圣地,法官是正义的化身,相信尊敬的法官及各位审判员一定会秉公执法,公正审判,让这起多年来悬而未结的纠纷最终有个圆满的结局。
我的陈述完了。
代理人:xxx
陈述申辩书申辩人:李某,男,1978年出生,汉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申辩事项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事实及理由此致**城管局 年 月 日一、申辩人不服**单位下发的07行罚第**行政处罚告知书 ,理由是 。
.二、申辩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还有个权利叫做“陈述”。司法文书中没有“申辩书”这种专门的文书类别,题目中所说“申辩书”没有固定格式,你可以《情况说明》的形式把你的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提交给城管。
三、因为你的具体情况你本人最为了解,所以有关情况说明应尽量由你本人书写。在这里代写的话,很多事实将可能遗漏。
这里拟个格式段落,有关具体内容请你自己充实,希望有帮助。 附: 《关于**违章建筑一事情况说明》 XX城管局: X年X月X日,贵局对本人(你是公司的话的话可以写“本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以……为由,认定本人所建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违法行为。
关于贵局认定的上述事实,本人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本人盖建筑物时是经过的申请的,目前手续问题。
在申请。
但贵局未予核准(把有关申请、未予核准的事实经过进行说明)。以上陈述的事实可以……为证。
本人所修建的建筑物未产生其他的危害。
因此,本人在主观上并非故意违反城管局的有关规定,在客观上……(说明可以减轻的事实理由)。
恳请贵局明查事实,考虑本人的实际情况,减轻或酌情免除对本人的处罚,或在多少日内申请补披的手续。 此致XXX城管局 申辩人:X年X月X日。
一、法律与电影的关系
正如亚里士多德说的“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性”,而电影则是多彩生活的艺术再现。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会将电影与法律联系在一起,法律代表着理性,甚至刻板,而电影则更多的展现了感性与浪漫。其实,法律为电影提供了非常丰富的养分与灵感;而电影则实现了对法律理念的呈现,实现了法律对电影市井轻浮气息的洗涤。法律将电影提高到了权利宣讲、社会责任代言的层次,提高了电影的震撼力与影响力。法律文化自身具有的各种悬念、冲突、对抗等特点更是与电影艺术的吸引力相契合。法律与电影之间的相互融合,促使法律与电影双双得到发展。受到电影广泛影响的推动,法律的制定及权利的伸张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为社会法制变革发挥了先锋作用。
(一)电影实现了法律教学案例的延伸
在现实世界里,法律通过其特有的方式实现了世界的简化,法律职业者在对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仅仅需要确定法律事实即可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法律属于一种技术体系,将现实中的情景化与背景化去除了,当事人相当于一个代号,当事人行为相当于代码,法律职业者所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将这些代号与代码依据法律的公式对号入座,从而实现对法律的适用。
从这一意义上说,法律是对世界的简化,而世界实际上是不能够被简化的,这时两者之间就形成了一种矛盾。而电影却能够将法律实践通过最为感性的方式艺术再现,为法律的适用及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随着电影中故事情节的起伏与交错,电影对法律案件的事实进行了全面的建构,在电影中当事人从代号转变为具体的“人”,通过电影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案件的还原,对法律案例进行了扩展和还原,实现了法律教学案例的延伸。
(二)电影实现了法律理解与想象的丰富
在美国学者推动的法律与文学研究运动中对电影作品中显示的法律观进行了研究。通过对电影的研究实现了法律理解与想象的丰富。民众最为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很大的一部分都来自于电影,例如《似是故人来》、《正当防卫》、《正义法庭》等,在法律题材的电影中一部分体现了某个时代的民众对法律的思考,一部分体现了对法律制度制定的分析。此外,很多法律学家指出电影作品能够对法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抵消。例如电影中不同的人物形象及人性、矛盾等方面的探索,为法律执业提供了基础。从电影作品中对人性进行破译对法律工作有着较大的帮助。在《十二怒汉》中,讲述了一位陪审员对同事进行说服,宣告被告人无罪的经历;《杀戮时刻》中杰克对自身的法律价值判断进行了表达。
在法律题材的电影中,最大的看点就是法庭审判的现成环节,是整个法律文化中最具有理性的部分,对各种冲突与对抗、交锋等进行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在电影中较为经典的法庭审判情节主要包括《杀死一只知更鸟》中阿蒂克斯为汤姆进行的辩护、《费城故事》中约瑟夫为巴克特进行的辩护、《好人寥寥》中卡菲为道森与唐尼进行的辩护等。
除了从法律的角度对法律的起源、发展、刑侦、犯罪心理等进行分析与了解之外,还能够对人性、自由、民主、个人权利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感知。例如在《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为了“一磅肉”而提起诉讼,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对这种行为进行分析,不仅不会觉得夏洛克贪婪,而且会认识到夏洛克正确的维权意识。
从法律题材的电影中能够对司法体制的线索进行整理,从而对法律文化观进行考察。在法律电影的视域之下对法律文化流变的格局进行观察与了解,对法律制度与文化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对社会变迁与法律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展现。
二、电影中的法治文化与精神
法律题材的电影中最为主要的现实意义就是对法治的文化与精神进行体现,从而提高受众对法律意识的观众与了解,强化社会中的法制思潮,促进我国法治氛围的形成与完善。通过电影中的法律题材能够对法律保证人民权益的作用进行充分的体现,进而展现法律所包含的法治精神与文化。
例如,《马背上的法庭》中讲述了云南边陲小镇中老法官老冯、书记员杨阿姨与大学生阿洛组成了“巡回法庭”。这部电影引起了很多法律人士的关注,并在国内掀起了关于基层法治问题的探讨与思考。这部电影实际上展现了现代法律与民间乡俗之间的冲突,在法治理念坚持与入乡随俗之间寻找平衡策略。在法治社会中,乡规民约存在的范围仅仅局限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主要的作用就是辅助法律。
在电影中对“巡回法庭”的办案故事进行了展现,让受众看到了现代法治李奶奶与乡规民俗之间的冲突,在对冲突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重视民俗的重要性,但是更加要注重的法律制度的遵循与普及,应该通过法律法规对乡规民约进行引导,将其逐渐纳入到法律的规定中。虽有有关法律题材的电影都会让受众对法律进行思考,实现现代法律文化的普及与宣扬,将法律精神中的公平、正义向所有的社会成员进行传达。
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法律与中国的电影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中国的法律电影却始终处于初级阶段。中国民众对法律电影的认识大部分都来源于西方法律电影,尤其是美国的“法庭片”。美国法律电影的成功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只有实现电源表现形式与法律主题的相互结合,才能够实现法律与电影的共赢。
中国的法律电影尚未形成规模,甚至连“法律电影”的概念都是模糊不清的。从整体上来讲,中国的“法律电影”似乎很多,包括各种**、犯罪、官场等,但是对其内涵进行仔细的思考,这些电影很难形成想象鲜明、数量众多、具有代表性的法律主流题材的类型片。主要的原因就是导演并未将法律或者法治作为主要的目标,而是作为线索或者点缀出现在电影中。从更深的层次分析,是由于中国的电影业并未形成在法律领域中寻找主体的自觉。在中国法律电影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秋菊打官司》、《马背上的法庭》、《刮痧》等,在中国法律电影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大量的法律电影的推出,从而形成规模与类型,将中国人关于法律的思考与实践通过荧屏展现在受众面前。
三、用电影展现法律的重要意义
人们看到的内容与想到的内容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关系。法律题材电影的盛行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众看待法律事件的态度与方法。电影展示了“那些工作在公平体制中的优秀的人们,至少这个体制会以某种形式向我们传达正义。虽然有些电影关注的是正义的缺失,但是这些电影仍然有美,就在于它没有让我们丧失对法律的信仰,毕竟那些失败只是由于那些腐败的警官们。法律理想被个人乃至集体的不忠诚所颠覆。”换句话说,电影中的法律内容已经对公众看待法律的观点与态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已经成为了法律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电影与法律进行碰撞之后就产生了非常绚烂的火花——法律电影。法律类型的电影中往往是通过对案件的描述来对法律文化进行反映。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电影在一定程度上从法律文化中实现了灵感的寻找与养分的汲取,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感染力,成为了权利的宣讲者与社会责任的代言人。影视中的法律有着广泛的影响,促进了法律的制定与权利的伸张,促使电影成为了法制改革的先声与民众法律意识的启蒙。
四、将电影引入法学专业课堂教学的重要意义
与传统的法律理性思辨不同,电影提供给人们一个从不同视角考察问题、自由进入对话情景和更具包容力的空间。电影展示出的故事的开放性、可解释性,这与法学专业所需的实践是高度一致的。因此,以电影作为素材来教学,从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素养,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有其不可替代之优势的。法在文化构体中属于最为僵化的一种,而艺术则是变动的时代精神最为灵动的表达形式,两者处在自然的敌视状态。就其本性而言,法学是与一切展现浪漫趣味和别出心裁的思想方式相抵牾的。它们表面上愈来愈丧失了令普通人感到亲和愉悦的直观的趣味,这也无形中遮蔽了它自己独特的审美的性质和价值,法学课程也由此变得枯燥乏味。而法律电影上演的是具体、生动而典型的,直接诉诸读者的伦理意识和同情心的一幕幕‘人间喜剧’,将它运用到法学课堂教学中恰恰能够弥补法学教育的不足。法学教育不只是政策宣传或法条解释,它需要讨论、思考,通过互动来见证它的意义和价值。而电影能够引爆学生学习的意愿,它所提供的素材可以作为多元讨论的媒介,而其最重要的还是教师如何引导学生去思考影片中所探讨的法律议题和内涵。教师在讨论过程中所提供给学生的绝不是绝对而标准的答案,而是让学生脑力激荡、深度思考,经过讨论、探索,深刻感受、沉淀,真正认识法律的面貌和内涵,才能养成法律信念力和行动力,使学生们真正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以法律作为自己的信念。
电影展示的故事的开放性、可解释性,这与实践是高度一致的。与传统的法律理性思辨分析方法不同,电影提供了一个人们从不同视角考察问题、自由进入对话的场域,是一个更具包容力的空间。因此,以电影作为素材来教学,从而提高法学专业本科生及其他专业有学法兴趣学生的素养,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有其优势。
法庭审理笔录
时间:5月7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第一人民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0人
审判员:江再平
书记员:张涛
庭审原告朱志松诉被告谭代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情况记录如下: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读法庭纪律(略)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已全部到庭。庭前准备就绪,请开庭。
审判员:请坐下。
审判员:(敲锤)现在开庭,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员:请原告陈述基本身份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朱志松,男,生于1942年10月4日,汉族,江苏省**县人,居民,住江苏省**县东沟镇五楼村二组22号,身份证号码:320923194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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