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4-02 11:27: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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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们: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根据xx市教育局印发《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本承诺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时刻铭记教师的神圣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德治学,以德施教,知荣明耻,以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孩子,自觉成为孩子的表率和楷模。
二、自觉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不举办或以他人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班;不到任何培训机构兼课,不参与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不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对学生/幼儿有偿补课、有偿托管等;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孩子参加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自觉抵制和拒绝收受礼品礼金:①不索要、收受幼儿及家长财物;②不让幼儿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③不发生用公车送子女入学或以出差名义送子女入学、公款报销差旅费用等行为。
我们的承诺
我们会时刻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牢记“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庄严承诺,努力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幼儿园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严肃处理。
市教育体育局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举报电话:xxxxxxx
电子信箱: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深化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工作,根据《xx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教科体发〔20xx〕xxx号)文件精神,在我园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工作。我作为一名教师,坚决遵守《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明纪律规范,执行十项准则:
1、严禁幼儿园组织、要求幼儿参加有偿特色课;
2、严禁幼儿园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特长课;
3、严禁幼儿园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幼儿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收受或向幼儿及家人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严禁参加由幼儿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8、严禁让幼儿及家长支付或承担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9、严禁向幼儿及家长强行推销图书、报刊、学习和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经济利益;
10、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承诺人:
20xx年9月xx日
各位教师:
教育是育人的事业,它的伟大在于开智启蒙、传承文明、塑造人格;教师是神圣的职业,它的光荣在于甘为人梯、引领未来、为人师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然而目前有一些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这种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的师德要求,异化了师生关系,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了教师的社会形象。为此,我们向各位教师发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倡议:
第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关爱每一位学生,无私地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备课,精心讲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恪尽职守,倾情奉献,主动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课外辅导。
第四,不从事“有偿家教”,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校外文化补课。
老师们,爱岗敬业育英才,无私奉献写春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为创造良好的教育风气,为树立美好的教师形象,为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上海市亭新中学
20xx-4-21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保证,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保证教师:
20__年_月_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我庄重承诺:
一、不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利;不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三、不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不参与提供有偿或无偿办班、补课的场所、设施等。
四、不因学生不参加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
五、不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有偿或变相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礼卡礼品礼金)。
六、不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机构或单位兼职取酬。
七、不参与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或违规兼职取酬的活动。
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有关处理。
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xxxx(区教育局组宣科)、举报电子邮箱(区教育局组宣科邮箱)。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 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局处理。
承诺人:
时间:XX年X月X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开化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集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开化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做出以下承诺:
一、拒绝有偿家教
1、自觉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不在家里、或到幼儿家中、或在校内外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3、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幼儿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幼儿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5、不动员、变相动员幼儿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6、不与他人合伙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7、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10、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节课,关爱每个幼儿;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无偿为幼儿释疑解惑,让幼儿健康成长、自信发展。
二、拒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1、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幼儿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不参加幼儿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3、不参加由幼儿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不让幼儿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不向幼儿推销教辅资料、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服务获取回扣;
6、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规,愿意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泰州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泰教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
邮箱:
小学(幼儿园)(盖章)
校长签章:
教师签字: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保证: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保证,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保证人:
20__年_月_日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规定,我向师生、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不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如有违反上述“四不准”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我愿意接受学校及组织:
(一)通报批评。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
(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扣完3个月绩效工资。
承诺人:(签名)
20xx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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