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4-06 17:10:5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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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申请加入本群人数超过500人的,将新设立业主群,并在群名标注:XX群;以此类推。
二、本群的群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担任。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由原群主继续担任群主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
群主有义务管理本群,包括但不限于审核申请加入本群人员的身份,维护本群秩序,对群成员进行动态管理,引导群成员发表积极言论。
三、本群只对本小区业主开放,实行审核制,经群主核实为小区业主的,允许加入本群。
核准业主身份的依据是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本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群名称的格式为:姓名-楼栋号-单元号-房号;未按要求设置群名称的,经群主提醒仍不改正的,群主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群成员移出群。
五、加入本群的成员,原则上一户不超过两人;同一业主拥有多套房的,视为一户。
六、本群用于讨论小区公共事务,交流日常生活内容,严禁做商业推广使用;群成员违规发布广告的,群主有权将该成员移出群,并在限期内禁止重新加入本群。
七、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本群提倡发表符合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八、群成员可以在本群内发布以生活为目的物品置换、转让信息,但商业目的的除外。
违反前款的,群主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九、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话题;禁止对外泄露群成员的个人信息。
违反前款的,群主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十、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扭曲事实;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
有前款者,群主有权将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群成员移出群。
十一、每周安排一天为业主接待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群主有义务在业主接待日当天的8:30-12:00、13:00-17:30收集、记录业主反馈的意见或者建议;能够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及时回复业主,无法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在当天将收集的意见或者建议反馈给小区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讨论、商议后及时回复。
十二、群主不定期在本群发布业委会的工作动态,增加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了解,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三、群成员因处置房屋丧失业主身份的,应当退出本群;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群主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十四、群成员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三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一个月内不允许重新进群。
十五、对本人被群主移出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诉。
对申诉结果不服并提出异议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予受理。
十六、申请加入本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所有。
为了实现信息公开和及时了解业主邻居家人们的意见及需求,规范交流、宣传窗口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纳入“加侨悦山城业主之家工作制度”框架之中。
第一条业主微信群的宗旨:
(二)建立业主之家与本小区业主邻居家人便利及时的沟通渠道;
(三)方便业主之家发布即时信息和征求业主邻居家人的意见、建议;
(四)方便对小区公共利益或事务的必要讨论。
第二条业主微信群的管理:
(一)加侨悦山小区微信群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由群主负责总管理,业主之家客服号和群管理员协助管理。业主微信群群主及群管理员为义务群管理,有对违反群公约现象进行提示和制止的权利和义务;
(二)微信群成员为小区的全体业主。业主的范围:除了不动产证书上登记的姓名为业主外,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只要住在加侨悦山城小区小区的都视为业主(房屋租赁人员除外)。成员认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认证方式。成员入群需证实业主身份,方可入群,接受业主邀请入群,群管理者审核。业主之家随时核查群员的真实性,尽可能对非产权人的成员的情况进行清理。
(三)业主微信群由业主之家成员(客服号、各群主、楼栋热心楼代表)组建,以楼栋、业态、区域为分类建立,群名为:“加侨业委会xx栋业主群”。现已建成东西区高层住宅“G1栋-G12栋”、“”、“G16栋”14个群;东西区多层住宅“D1栋-D15栋”1个微信群;西区公寓楼“A栋1群、2群+B栋”3个业主群;东西区商业“总群+S8B栋+S20A栋”3个业主群,共计21个群。
(四)业主微信群由业主之家成员(客服号、各群主、楼栋热心楼代表)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业主邻居家人的意见、建议,发布相关业主之家、物业、小区的公开信息等;
(五)业主微信群原则上按“自愿入群”的原则办理,严格实行实名备案制(注:进群备注楼栋房间号,添加客服号告知备注)。
第三条业主微信群的群规:
(一)群内昵称规范:成员的昵称建议采用“楼号#房号@昵称/名字”的形式,如“高层住宅9幢10x室李x明”昵称为:“G9#[email protected]李x明”,至少备注房间号,方便群内交流邻里辨析。对未备注者及时督促完成明晰备注,对多次提醒不配合的微信进行清理;
为了实现信息公开和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及需求,规范宣传窗口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纳入“杭州市江南丽锦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框架之中。
第一条业主微信群的宗旨:
(二)建立业委会与业主便利及时的沟通渠道;
(三)方便业委会发布即时信息和征求业主意见、建议;
(四)方便对小区公共利益或事务的必要讨论。
第二条业主微信群的管理:
(一)业主微信群由业委会组建,随业委会换届一并移交给下一届。群名为:“杭州江南丽锦业主之家”,根据群员多少考虑建立分群,功能及管理相同,按进群时间先后分群;
(二)业主微信群由业委会派专人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业主的意见、建议和发布业委会的公开信息等;
(三)业主微信群原则上按“至多一户两人、自愿入群”的原则办理,严格实行实名备案制(注:拥有多套房产者也限两人);
(四)成员必须是小区产权人;
(五)成员认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认证方式。成员入群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来证实业主身份,方可入群,不接受业主邀请入群。业委会随时核查群员的真实性,尽可能对非产权人的成员以及“一户多人”的情况进行清理。
第三条业主微信群的群规:
(一)群内昵称规范:
1、成员的昵称采用“楼号#房号@昵称/名字”的形式,如“9幢108室李明”昵称为:“9#108@李明”;
2、业委会成员采用:“副主任李明-工程”。
为了实现信息公开和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及需求,规范宣传窗口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纳入“杭州市江南丽锦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框架之中。
第一条业主微信群的宗旨:
(二)建立业委会与业主便利及时的沟通渠道;
(三)方便业委会发布即时信息和征求业主意见、建议;
(四)方便对小区公共利益或事务的必要讨论。
第二条业主微信群的管理:
(一)业主微信群由业委会组建,随业委会换届一并移交给下一届。群名为:“杭州江南丽锦业主之家”,根据群员多少考虑建立分群,功能及管理相同,按进群时间先后分群;
(二)业主微信群由业委会派专人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业主的意见、建议和发布业委会的公开信息等;
(三)业主微信群原则上按“至多一户两人、自愿入群”的原则办理,严格实行实名备案制(注:拥有多套房产者也限两人);
(四)成员必须是小区产权人;
(五)成员认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认证方式。成员入群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来证实业主身份,方可入群,不接受业主邀请入群。业委会随时核查群员的真实性,尽可能对非产权人的成员以及“一户多人”的情况进行清理。
第三条业主微信群的群规:
(一)群内昵称规范:
1、成员的昵称采用“楼号#房号@昵称/名字”的形式,如“9幢108室李明”昵称为:“9#[email protected]李明”;
2、业委会成员采用:“副主任李明-工程”。
一、为弘扬社会正气,创建和谐邻里,畅通业主沟通渠道,提供真实的业主交流平台,特设立本群。
二、本微信群总群的名称为:金润花园小区业主实名微信群。总群下设分群,分群以楼栋为单位建立,每个楼栋为一个分群,分群名称为【*区**号楼,业主实名群】,在本楼栋内的业主均可进群,分群不限制每户业主及家人进群的人数,只要是相应楼号内的住户(含租户)均可进群,进群时请再次确认您所在的楼号与群名称是否一致,请大家按实际楼号进群。
四、本群建议群员实名制交流,群名称的格式建议为:楼区号+楼栋号+业主实名(如:A52.李明);根据群人数规模及管理必要,群主或管理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群员修改昵,群员应给与支持,对非相应区域的可疑人员,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六、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本群提倡发表符合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话题;禁止对外泄露群成员的个人信息。有违反前款者,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将该成员移出本群。
七、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扭曲事实;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有违反前款者,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将该成员移出本群。
八、群成员因处置房屋丧失业主身份或不继续本区域内居住的,应当退出本群;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将该成员移出群。
九、群成员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三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一个月内不允许重新进群。
十、对本人被群主或管理员移出业主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金润花园业主交流平台”,或微信群“金润花园小区业主实名微信群”,“业主自救群”等进行申诉,或由其他群内成员协助说明具体原由,争得群主或管理员同意后,再次邀请入群。
十一、申请加入本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金润花园业主交流平台”,“金润花园小区业主实名微信群”所有。
十二、上述群规未尽事宜,可由群成员发起提议,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补,具体以最新群公告内容为准。
为了实现信息公开和及时了解业主邻居家人们的意见及需求,规范交流、宣传窗口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纳入“加侨悦山城业主之家工作制度”框架之中。
第一条业主微信群的宗旨:
(二)建立业主之家与本小区业主邻居家人便利及时的沟通渠道;
(三)方便业主之家发布即时信息和征求业主邻居家人的意见、建议;
(四)方便对小区公共利益或事务的必要讨论。
第二条业主微信群的管理:
(一)加侨悦山小区微信群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由群主负责总管理,业主之家客服号和群管理员协助管理。业主微信群群主及群管理员为义务群管理,有对违反群公约现象进行提示和制止的权利和义务;
(二)微信群成员为小区的全体业主。业主的范围:除了不动产证书上登记的姓名为业主外,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只要住在加侨悦山城小区小区的都视为业主(房屋租赁人员除外)。成员认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认证方式。成员入群需证实业主身份,方可入群,接受业主邀请入群,群管理者审核。业主之家随时核查群员的真实性,尽可能对非产权人的成员的情况进行清理。
(三)业主微信群由业主之家成员(客服号、各群主、楼栋热心楼代表)组建,以楼栋、业态、区域为分类建立,群名为:“加侨业委会xx栋业主群”。现已建成东西区高层住宅“G1栋-G12栋”、“”、“G16栋”14个群;东西区多层住宅“D1栋-D15栋”1个微信群;西区公寓楼“A栋1群、2群+B栋”3个业主群;东西区商业“总群+S8B栋+S20A栋”3个业主群,共计21个群。
(四)业主微信群由业主之家成员(客服号、各群主、楼栋热心楼代表)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业主邻居家人的意见、建议,发布相关业主之家、物业、小区的公开信息等;
(五)业主微信群原则上按“自愿入群”的原则办理,严格实行实名备案制(注:进群备注楼栋房间号,添加客服号告知备注)。
第三条业主微信群的群规:
(一)群内昵称规范:成员的昵称建议采用“楼号#房号@昵称/名字”的形式,如“高层住宅9幢10x室李x明”昵称为:“G9#10x@李x明”,至少备注房间号,方便群内交流邻里辨析。对未备注者及时督促完成明晰备注,对多次提醒不配合的微信进行清理;
为了实现信息公开和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及需求,规范宣传窗口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纳入“杭州市江南丽锦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框架之中。
第一条业主微信群的宗旨:
(二)建立业委会与业主便利及时的沟通渠道;
(三)方便业委会发布即时信息和征求业主意见、建议;
(四)方便对小区公共利益或事务的必要讨论。
第二条业主微信群的管理:
(一)业主微信群由业委会组建,随业委会换届一并移交给下一届。群名为:“杭州江南丽锦业主之家”,根据群员多少考虑建立分群,功能及管理相同,按进群时间先后分群;
(二)业主微信群由业委会派专人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业主的意见、建议和发布业委会的公开信息等;
(三)业主微信群原则上按“至多一户两人、自愿入群”的原则办理,严格实行实名备案制(注:拥有多套房产者也限两人);
(四)成员必须是小区产权人;
(五)成员认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认证方式。成员入群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来证实业主身份,方可入群,不接受业主邀请入群。业委会随时核查群员的真实性,尽可能对非产权人的成员以及“一户多人”的情况进行清理。
第三条业主微信群的群规:
(一)群内昵称规范:
1、成员的昵称采用“楼号#房号@昵称/名字”的形式,如“9幢108室李明”昵称为:“9#[emailprotected]李明”;
2、业委会成员采用:“副主任李明-工程”。
一、为弘扬社会正气,创建和谐邻里,畅通业主沟通渠道,提供真实的业主交流平台,特设立本群。
二、本微信群总群的名称为:金润花园小区业主实名微信群。总群下设分群,分群以楼栋为单位建立,每个楼栋为一个分群,分群名称为【*区**号楼,业主实名群】,在本楼栋内的业主均可进群,分群不限制每户业主及家人进群的人数,只要是相应楼号内的住户(含租户)均可进群,进群时请再次确认您所在的楼号与群名称是否一致,请大家按实际楼号进群。
四、本群建议群员实名制交流,群名称的格式建议为:楼区号+楼栋号+业主实名(如:A52.李明);根据群人数规模及管理必要,群主或管理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群员修改昵,群员应给与支持,对非相应区域的可疑人员,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六、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本群提倡发表符合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话题;禁止对外泄露群成员的个人信息。有违反前款者,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将该成员移出本群。
七、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扭曲事实;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有违反前款者,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将该成员移出本群。
八、群成员因处置房屋丧失业主身份或不继续本区域内居住的,应当退出本群;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将该成员移出群。
九、群成员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三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一个月内不允许重新进群。
十、对本人被群主或管理员移出业主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金润花园业主交流平台”,或微信群“金润花园小区业主实名微信群”,“业主自救群”等进行申诉,或由其他群内成员协助说明具体原由,争得群主或管理员同意后,再次邀请入群。
十一、申请加入本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金润花园业主交流平台”,“金润花园小区业主实名微信群”所有。
十二、上述群规未尽事宜,可由群成员发起提议,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补,具体以最新群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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