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5-02 10:45: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第一,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出现在听证过程的不同阶段。听证告知书是在进入听证程序以前的'一种法律文书;而听证通知书是行机关决定受理听证请求,进入听证程序后所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二,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的内容不一样。听证告知书往往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告知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以及行处罚建议等实体内容,二是告知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如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期限和组织机关等;而听证通知书的主要内容除了当事人的姓名以及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建议等外,还包括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听证地点、时间以及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应该准备参加听证会的证据、材料等内容。
第三,两者的目的不一样。听证告知书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以及提出听证请求的时限;而听证通知书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是谁、当事人应该准备参加听证会的证据材料等。
为保障和监督行机关有效实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管理,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和谐行,根据《xxx行许可法》第32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条,特告知如下事项:
一 自我核查事项
1.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车辆的行车证使用性质一栏必须为营运(依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5项之规定》)
2.经营车辆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必须和该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各项内容相符,如不相符,应自行恢复原状或向登记该机动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依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条机动车登兼定第10条》
3.经营车辆外观应保持整洁,机动车号牌应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车身或者车辆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体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依据:《xxx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
4.经营车辆必须有车辆技术检测表、车辆技术合格证(依据:xxx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5条、16条之规定》)
5.营运车辆必须取得经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由环保部门发放的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依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意见》豫交文[20_]896号)
6.营运车辆必须到辖区内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车辆的技术性能、外部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并向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机构提供该车经检测合格的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技术等级评定证明书(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条第1项、《xxx道路运输条例》第22条第1项)
8.经营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经设区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经营业务相一致的从业资格证(依据:《xxx道路运输条例》第22条第2项及第23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条第2项)
9.经营车辆申请人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依据;《xxx道路运输条例》第22条第3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条第3项)
10.经营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未年审的视为失效的许可证件,如需办理补验手续或换证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相关规定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处罚后予以办理(依据:《xxx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及相应释义第2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3条第2项)
11.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必须向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许可机构申请办理,如车籍所在地与车主户籍地信息不符的',车主应办理迁户手续或在当地办理暂住证。
12.营运车辆办理年度审验、换证或过户、转籍时发现该道路运输经营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记录超过3次的不予年审、换证、过户、转籍,并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车辆营运证;同事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记录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超过10%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
13.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如有丢失的,应在市级以上主要报纸上刊登相应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交刊登其登报内容的当天报纸后方可办理补证、年审、过户或转籍手续。
二 特别注意事项
1.新增营运车辆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必须与该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内容相符,如不符合的到登记该机动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后,方可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
2.办理营运许可证件审验、过户或转籍的车辆,擅自改装取得车辆营运证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机关许可人员勘验、复核车辆技术状况前自行恢复原状后,再由许可人员对车辆状况进行勘验、复核,或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机关批准后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如道路运输经营者让许可勘验人员核查处车辆的技术状况与道路运输等许可证件记录不符的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xxx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第2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一下的罚款,在接受处罚后方可办理年审、换证、过户或转籍手续。
3.非法改装车辆的范畴:即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进行氟家法律允许及厂商同意的超出原车设计负载能力及功能的改装。
(1) 允许加装的设施根据部《机动车登兼定》第16条规定:a.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b.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c.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2)《机动车登兼定》第10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xxx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
三 申请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许可需提供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申请表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人由许可机关提供、公司企业由其单位提供)
3.申请人或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机动车辆行车证、车主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车辆技术检测报告及其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说明:a.鹤壁市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互迁经营车辆业户提出申请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许可不需要提供; b.外市、外省迁入经营车辆业户申请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许可、市内其他车籍地迁入经营车辆业户申请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许可需要提供
6.车辆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7.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公司企业提供)
8.单位办理需机构代码证、委托书、驾驶员聘用证明、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单位提供)
9.车辆经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由环保部门颁发的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复印件
温馨提示
1、贵金属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于利用养老基金、举借债务、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资金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2、贵金属交易业务只适合于以下投资者:
(1)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二年以上股票及权证、期货交易经验的;
(3)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4)因投资失误而造成帐户资金部分或者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生活方式的投资者。
相关的风险告知
1、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2、价格波动的风险
贵金属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这些因素对大宗贵金属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投资者必须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3、技术风险
XXXXX院妇产科住院病人告知书
病人姓名: 住院号:
您好,感谢您选择了我们妇幼保健院。为了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一个安全、肃静、整洁、舒适的诊疗康复环境。现向您及您的家人介绍一些住院期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恳请您的配合。
1、为了您的人身安全,住院期间请不要外出或外宿,值班医生或护士随时会为您听胎心及做相应治疗,如确需外出请找值班医生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外出期间如发生意外或影响治疗责任自负。
2、为了保证您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住院环境,请不要随便使用室内电源;不携带易燃、易等危险物品进入病房,并将您所携带的物品摆放整齐,不在室内乱丢垃圾和晾晒衣物;不要往窗外倒水、扔东西;剩余饭菜请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入水池。
3、为了您的财产安全,请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及大宗现金,若已携带,请注意保管好。
4、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在病房内吸烟、喝酒、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如您一定要吸烟,请到室外吸烟区(一楼东头空地)。
5、为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请遵守探视陪护制度每床仅限二名陪护人员,在查房治疗时间请自觉回避。
6、您在床上休息时,请尽量拉上床挡,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的患者及婴儿更应全部拉上床挡保护,以免发生坠床事故。
7、未经护士许可,请不要为孕产妇及婴儿使用热水袋,以免烫伤。
8、请不要随意翻看病历,需了解病情者请与值班医生联系。
9、卫生间地面湿滑,请您注意安全,防止滑倒,请您自觉保持洗手间的卫生及节约用水。
10、院内一楼东头设有便民伙房,内设炉灶供您做饭,每天开放时间早5:30晚10:00。
11、有不熟悉的人进病房,要询问一下,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医护人员或保卫
科,尤其看护好婴儿,以防被他人抱走,特别是夜间,要关好病房门,除值班医生、护士及家属,严禁让其他人进入病房。
12、如您有医疗保险,请在三日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本交予大夫办理住院审批手续。
13、如您需要复印病历,请在2周后携带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如患者办理复印病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携带其代理人及患者身份证办理复印。
14、健康教育:
(1)、自数胎动:胎动是检测胎儿情况的重要指标,方法:早、中、晚各数1小时,时间基本固定,每小时胎动3-5次,若有异常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2)、左侧卧位:可减轻下腔静脉对子宫动脉的压迫,从而增加胎盘血液供应。
(3)、胎膜早破:如住院期间突然出现阴道流水,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同时让孕妇不要活动,躺在床上抬高臀部,以防脐带脱垂。
(4)、产后床上多翻身活动,既可加快产妇的康复,又可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5)、下床:产后(包括会阴部侧切)及剖宫产拔出尿管后,尽早下床,下床时需家人搀扶,以免虚脱摔倒。
13、婴儿方面:刚出生的婴儿取侧卧位,正常新生儿1小时内进行母婴皮肤接触和早吸吮,时间不少于30分钟,要按需哺乳。
(1)、婴儿洗澡:每天上午洗澡,早晨8点后不要给婴儿吃任何食物,以防呛咳。
(2)、婴儿“新筛”:出生满72小时婴儿测听力及足跟采血筛查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失症;平产出院后4-7天请带婴儿及其父母双方身份证、准生证、新农合本、女方户口本(户口本县)、分娩补助卡并给孩子起好姓名,返院为孩子进行“新筛”及办理出生证明和新农合报销(星期天除外)。“新筛”若有异常,我们会通知家长复采,为及时通知到您,请务必提供准确的电话及详细的地址。如果您未按要求带孩子进行“新筛”及复采,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3)、预防接种:对满足条件的婴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请妥善保管好预防接种本,丢失后责任自负。
谢谢合作,祝您早日康复!请多提宝贵意见!本服务指南一式两份:本人一份,医院一份。
年 月 日患者及家属签名: 电话: 执行护士签名:
过敏性紫癜是人体的一种小动脉和毛细血管对某些物质过敏而发生的变态反应性疾病,和机体免疫功能紊乱有关。主要表现有皮肤紫癜和粘膜出血,胃肠症状,关节肿痛及泌尿系症状。好发于3-10岁儿童。病因有感染(起病前1-3周往往有上呼吸道感染史)、食物过敏(如鸡蛋、鱼、虾等)、药物过敏、植物花粉、动物羽毛、油漆、昆虫咬伤、冷刺激、疫苗接种等所导致的过敏,使体内发生自身免疫反应,以致毛细血管发生炎症变化。就目前的医学水平,对一个具体的`患儿来说,基本查不出究竟对何种因素过敏。所以避免接触过敏原只能避免常见的可能过敏原,针对性不强。临床表现主要有:
一、皮肤紫癜;
二、肠道症状;
三、关节症状;
四、泌尿系症状。
紫癜的患儿中约有半数发病后2周-4周内并发紫癜性肾炎,也有于紫癜消退后出现。
治疗:无特殊疗法,主要是抗过敏、彻底清除感染及缓解症状等对症治疗。由于体质的原因,过敏性紫癜患者易受环境变化的影响,如:天气变冷、劳累、情绪激动、感冒、饮酒、吃引起过敏的食物等,遇到这种情况常会导致病情加重,而且会反复发生。经常遇到患儿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反复。药物可以较快改善各种症状,但不能有效地阻止严重并发症的发生,不能防止病情反复和肾损害的发生。这一点要有思想准备。该病只要不出现严重的消化道及脑部并发症,不并发紫癜肾,一般预后较好,但易反复。
过敏性紫癜患者极易受外界环境影响而加重,因此在生活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去除可能的过敏原。
2.注意休息,避免劳累。
3.注意保暖,防止感冒。
4.避免情绪波动,防止昆虫叮咬。
5.避免服用可能引起过敏的药物。
6.注意饮食,禁食生葱、生蒜、辣椒、酒类等刺激性食品;肉类、海鲜、鸡蛋、牛奶等高动物蛋白食品;饮料小食品等方便食品;忌食辛辣食品;要注意避免进食粗糙、坚硬和对胃肠道有机械性刺激的食物。
7.患儿腹痛时应卧床休息,观察有无腹绞痛,呕吐、血便;注意大便性状,留取大便标本;腹痛者禁止腹部热敷以加重肠出血。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