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5-14 15:48:1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
由于这些场所建筑一般为多层,空间跨度大,内部结构复杂、装修豪华(采用大量的新型高分子材料)、易燃材料多、火灾隐患危害大,且人员成份多、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人员、物资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及时、有效地处置人员聚集场所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结合我支队现有的消防特种车辆和器材装备,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人员聚集场所灾害事故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灭火抢险战斗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合作,一切服从事故现场需要,与公安消防部门通力合作,统一行动,贯彻“救人第一、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确实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火灾特点
(一)烟雾浓,毒性大,易造成人员伤亡
1、燃烧时产生的大量烟雾或析出的有毒气体、危害现场人员安全。
2、人员密集,通道不畅或相对较少,发生火灾时易出现拥挤现象,造成大量人员疏散困难。
(二)扑救难度大
1、内部布局复杂,战斗展开困难。
2、火焰大、温度高,难以深入内部灭火。
3、当救人、疏散、灭火同步进行时,相互干扰大。
4、用水量大,容易造成水渍损失。
5、燃烧猛、蔓快,易造成大面积火灾
6、易引燃相邻建筑物。
三、火情设定
该楼某层某房间进行装修,电焊工在电焊时焊渣喷溅四周引燃可燃物,由于扑救方法不当,火势在房间蔓延。当火势无法控制时,他逃出房间又未关房门,于是火势在内走廊蔓延,加上内走廊防火门未关闭,导至烟、火迅速在楼道内水平蔓延,同时也延着竖向管道向上蔓延。
四、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一)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1、灭火救援分队:由市消防支队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及各参战中队组成。
2、现场秩序维护分队:由公安局负责
3、救护分队:由卫生局负责
4、交通管制分队:由交巡警大队负责
5、通讯保障分队:由电信局、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负责
6、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消防支队后勤处负责
(二)消防力量调集程序:
1、第一出动
辖区中队力量:根据警情等级调集相应力量
特勤大队:根据警情等级调集相应力量
2、第二出动
支队增援力量: 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火场态势调集相应力量到场。
五、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的扑救原则
(一)统一指挥,及时调集社会力量
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复杂,易造成人员被困,火势蔓延迅速,灭火救援行动困难。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及时了解现场情况,调集有关资料,根据情况通知政府领导与公安消防部门组成灭火救援总指挥部,由政府领导协调有关单位参与救灾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
(二)加强第一出动力量
全面考虑所需人员数量和装备类型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复杂,可供作战的有效途径少,行动必须立足于“快”,除调派充足力量的车辆外,应充分考虑事故现场所需的战斗人员数量及所需装备的类型。特别注意及时增派特勤人员和车辆(如登高、排烟、破拆、照明等)。
(三)积极抢救和疏散人员,同时兼顾灭火
当火场内有大量人员未疏散时,应将救人放在首位。
1、分若干小组,打开一切有效途径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
2、注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内部死角或人员易误入部位寻找被困人员;
3、烟雾、高温威胁被困人员时,应适时破拆排烟或用雾状水掩护救人;
4、人员被火势围困时,应部署一定的灭火力量,救人、灭火同步进行,如情况特殊也可先灭火后救人;
5、利用室内或室外移动喊话器或横幅、标语等方法,稳定人员情绪,为疏散创造条件。
六、处置措施
1、力量调度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预案。
1)按福州支队四级预案调动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出警;
2)通知邻近医疗机构和110;
3)要求单位进行救人灭火措施
①迅速向“119”指挥中心报警。利用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情绪,指引安全疏散的路线和自救的方法。派人在单位入口等待消防队到来;②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迅速疏散、抢救被困人员。 ③ 启动内部的消防设施,利用排烟设备进行排烟,喷淋系统实施灭火,并放下防火卷帘门进行防火分割。同时,义务消防员利用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④组织人员迅速疏散易燃易爆危险品贵重物品及可能引起火势蔓延的物品。
4)立即通知指挥长前住现场;
5)群呼通知支队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前往现场或准备相关物资;
6)根据火场态势调集增援力量到场。
7)根据火场需要,在支队领导授权下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市、区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到场,成立火场总指挥部。
2、组织指挥及职责
支队组成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由支队领导和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监督处四个部门、辖区大队领导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服从由省市政府领导组成的总指挥部的领导。
1)火场总指挥部
总指挥:到场职务最高的领导
副总指挥:省公安厅领导、总队领导、大楼所属单位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医疗救护、电力公司、发生火灾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
地点:便于观察、指挥和转移的地方。
职责:(一)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确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
(二)视情成立灭火与抢险救援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划分战斗区段,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通知有关单位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五)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物资,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提供协助。
(七)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2)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支队长、政委
副总指挥:副支队长、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监督处长。
下设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作战指挥组:司令部副参谋长、战训科长、指挥中心主任、秘书科长、警务科长、监督处副处长、监督处建审科长、指导科长、辖区大队长;
政治宣传组:政治处副主任、组教科长、监督处宣传科长;
后勤保障组:后勤副处长、装备科长、财务科长;
地点:大楼大门器材集结处
任务:制定相应的灭火措施,确立火场的主攻方向,调整和调结灭火力量,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3)、前沿指挥部
指挥:副参谋长
成员:战训、通讯参谋、中队指挥员、火灾单位保安部人员
地点:事故救援楼层下层。
任务:贯彻现场指挥部的战斗意图,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灭火力量采取机动措施有效扑灭火灾。
3、灭火措施和任务部署
根据灭火救援力量到达顺序,行动的展开顺序为:侦察——疏散营救被困人员——控制火势——灭火。
1)侦察
先到场的消防人员通过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组织侦察小组内部侦察,迅速查明:
(1)起火楼层,燃烧范围,蔓延方向。
(2)被困人员数量,位置,可以利用的疏散途径、方式。
(3)需要设置堵截阵地的位置。
(4)内部消防设施可利用情况。
2)积极疏散与抢救被困人员
(1) 利用广播设备、手提扩音器等,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避免跳楼等事故的发生。提醒遇险的顾客利用床单、布匹做下滑绳缆,进行自救互救。
(2) 启动防排烟设备,打开门窗用雾状水流排烟等,减轻高热烟气对遇险人员的威胁,为抢救人员创造条件。
(3) 组成若干救人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利用内部通道,深入内部,有组织地疏散抢救遇险人员,必要时利用喷雾水枪掩护。
(4) 在着火层的外部,架设消防拉梯、云梯、软梯等,从外部营救遇险人员。
(5)会同单位内消防力量和利用社会力量(武警、公安、交警等部门)作好外围人员输送救助及物质保障工作;占据现场各安全出口,引导人员朝正确方向疏散。
(6)人员被火势围困时,应部署一定的灭火力量,救人、灭火同步进行,如情况特殊也可先灭火后救人。
3)开辟救人进攻通道控制火势
(1)着火层灭火救援小组利用消防电梯和疏散楼梯到达作业楼层搜救人员内攻灭火。
(2)利用举高车,高喷车等救人和外攻灭火。
(3)根据火场具体情况操作机械防、排烟系统,利用防火、防烟分隔物保障疏散、救生通道和燃烧区外其它防火、防烟分区的生存条件。
(4)在燃烧及蔓延区域内根据需要开辟自然排烟通道、利用移动排烟机排烟、雾状射流驱散等方式创造救生作业务件。
4)灭火
(1)当所调集力量全部到场,已无人员直接受烟火威胁、短时间内处于相对安全状态时,可集中力量先灭火。
(2)依托疏楼梯间、电梯前室设置水枪阵地向燃烧区进攻。
(3)在内外控制火势蔓延不再形成新的燃烧区域的情况下,集中内部优势兵力逐个房间灭火。
(4)室外举高车辆根据灭火需要设置堵截水暮或直接炮攻打火、辅助内攻。
六、火场供水方法
1、供水方法和各种水源的利用
火场供水采用直接供水和串联供水并用。各种水源的利用:
1)利用地下工程的建筑水源供水
2)利用市政消火栓供水
3)利用车泵或泵浦吸取河流等天然水源
2、火场供水注意事项
1)就近占据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2)要有指挥员组织供水
3)正确运用供水方法
4)服从火场的整体需要
5)保证灭火用水量
6)使用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时,一定要弄清该水泵接合器是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还是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防止误接。
七、战斗保障
1、通信保障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以无线通信方式为主:
现场指挥部——通信指挥车一部,车载通信器材(指挥员电脑一台、手持台五部)。
中队指挥员――每人手持台一部
班 长――每人手持台一部
到达灭火救援行动区域时统一使用一级无线通信组网,与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通信指挥联络。
总指挥与现场指挥部进行通信联络时统一使用1频点联络,福州支队现场指挥部与前沿指挥部、指挥中心、市局指挥中心进行通信联络时统一使用2、4频点联络,各参战中队内部联络时使用各自频点联络。
2、装备保障
(1)车辆装备和特种器材由支队调集备齐;在灭火救援行动中,需要紧急调用其他救援物资和装备时,由现场总指挥统一协调。
(2)后勤保障组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的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组积极相关单位联系,做好现场人员食宿、医疗、服装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
八、注意事项
1、内攻灭火时,必须穿戴好呼吸器、隔热服等个人安全防护装备。
2、积极妥善地处理现场受伤人员,及时送往现场急救点。
3、疏散高档贵重商品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损坏,对疏散出来的各种商品要及时交给警戒组监管,避免丢失。
4、灭火时要正确选用水枪,不得盲目射水,以减少水渍损失。
5、深入内部救人、灭火时,注意房顶、吊顶塌落、地板陷落等伤人。
6、夜间作战要做好火场的照明工作。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保安员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与组织疏散。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物料部经理。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向“119”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物品;
e.火势状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物业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物料部经理、行政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与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与中央空调运行。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与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与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与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与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与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与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与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清除小区外围与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与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与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保证非起火区域与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物料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与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管理运作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与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与总结。
由物业总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是化工生产的主要特点,为了加强用火工作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将公司内划分为固定用火区和禁火区。
二、固定用火区由公司生产、维修、安技部门根据生产、维修工作的特点划定,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内除固定用火区外,其余均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用火,根据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特殊用火:指在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用火作业。
一级用火: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即:甲、乙火灾危险区域)、设备、管道及其周围的用火作业。
二级用火:指特殊用火及一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作业。
四、在禁火区内,凡须用火时,应在用火作业前,在公司安技部门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五、用火项目的负责人对执行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用火工作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由用火所在的部门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六、用火分析人员应对分析结果负责任。取样应有代表性,分析合格后,出具分析报告。
七、一、二级用火由公司安技部门审批;特殊用火由公司安技部门出具《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八、用火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安全措施及内容是否落实,否则有权拒绝用火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要随身携带,严禁无证用火。
九、用火监护人员负责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十、用火必须在《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项目和时间内进行。若用火期满,用火作业尚未完成,用火项目负责人必须重新申请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经上述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用火作业。
十一、用火执行人在没有见到按上述手续审批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以前,有权拒绝用火作业。
十二、用火的一般安全规定:
1、凡在易燃、易爆设备、管道上用火,必须切断气源,插好盲板,置换分析合格:爆炸下限≥10%(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其浓度应≤1%;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其浓度应≤0.5%;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其浓度应≤0.2%;两种以上的可燃气体混合物,应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
2、用火者进入有毒物质的管道、设备、容器内时,有毒物质浓度在卫生允许范围内,氧含量在20―22%。
3、用火分析(取样)不得早于用火前半小时,如用火工作中断半小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4、用火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的水平距离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的距离应在7米以上。
5、乙炔气瓶禁止放在管道、高压线下。
6、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以防止火花飞溅引发周围可燃物质燃烧爆炸。
7、用火地点应有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用火完毕,用火监护人和用火作业人员应待余火熄灭后方可离开用火现场。
为了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灭火和应急疏散管理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福中任组长,纪检组长罗骥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无论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通知单位保卫人员和“119”公安消防队;
(二)报警时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保卫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聚集,按本预案(四)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收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单位保卫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要以人员疏散为主。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员,其次在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保卫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众消防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二)单位保卫人员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如发现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火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信联络
1.发生火灾后,保卫人员或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立即通知单位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及时将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二)安全防护
1.发生火灾后,保卫人员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
(三)救护
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