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2023-07-05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7-30 12:36:5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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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xx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利用学校的体育资源,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的具有社会主义公益性特征的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遵守国家有关俱乐部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培养广大青少年体育兴趣,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 俱乐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潜山县体育局的管理和登记管理机关潜山县民政局、物价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俱乐部地址:潜山中学院内。
第六条 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各项目的训练活动。
(二)、俱乐部依据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开展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武术、棒球、羽毛球等体育活动。
(三)、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体育活动任务。
第七条 本俱乐部依法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本俱乐部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成员为7人,董事会由学校推选,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俱乐部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俱乐部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俱乐部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俱乐部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俱乐部的合并、成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俱乐部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俱乐部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定本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俱乐部章程;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第十条 校长为俱乐部董事长,下设六名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说明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 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俱乐部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学校党委书记任监事长。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俱乐部财务;
(二)、对董事会人员执行俱乐部职务时违犯纪律、法规或俱乐部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会人员行为损害俱乐部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须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俱乐部董事、主任及俱乐部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俱乐部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俱乐部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俱乐部副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俱乐部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设办公室、财务部、竞训一部、竞训二部、后勤保障部。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行使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 体育指导员应热爱青少年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方法。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对体育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结合工作量给以适当补助。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凡拥护俱乐部章程,愿意参加某一项体育活动的青少年组织和个人,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加入俱乐部。
第二十八条 会员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会员享有的权利: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培训、比赛、交流等活动。
第三十条 俱乐部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俱乐部的决议,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安排;
(三)、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向俱乐部写同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不按时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对违反俱乐部章程或违法乱纪者,俱乐部有权予以除名。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资金来源
(一)、国家、省、市三级体育彩票公益金。
(二)、团体和个人会员会费、培训成本费。
(三)、接受的捐赠、资助。
(四)、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委托项目资金。
(五)、为社会提供与业务相关的有偿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俱乐部资金使用
(一)、维修场馆设施、添置器材设备。
(二)、俱乐部形象宣传。
(三)、开展培训、训练、比赛、业务交流等。
(四)、俱乐部工作人员、体育指导员补贴。
(五)、俱乐部办公活动经费及其他开支。
第三十四条 俱乐部资金管理
(一)、建立俱乐部专用银行账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
(二)、俱乐部资金独立核算,单独建立账目。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
第三十五条 俱乐部活动要求
(一)、保证学生会员每周2-3次的俱乐部体育活动。
(二)、节假日积极组织有益的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
(三)、俱乐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体育指导员、工作人员、会员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三十八条 对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经董事会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潜山县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拒迫使俱乐部无法继续活动。
(二)、俱乐部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俱乐部宣告破产。
第四十二条 本俱乐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俱乐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潜山县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潜山县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省潜山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董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潜山县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府)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部署和区教委印发《涪陵区教育系统20_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家庭禁毒宣传教育职责,促进家校协作,形成学生防毒、禁毒宣传教育监管督导工作合力与社会化格局,加强学生防毒拒毒意识、法规、知识教育与监管督导,增强提高学生防毒拒毒技能,遏制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目标,构建无毒学校、无毒家庭,共同为社会和谐作贡献,学校特与各位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防毒拒毒家长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家校协作配合,强化学生防毒禁毒观念、意识、法规、知识与技能教育,使学生防毒禁毒教育面达100%;
2.加强孩子防毒禁毒的监管督导,杜绝毒品对少年学生的危害;
3.学生自觉珍爱生命,防毒拒毒,远离毒品,抵制毒品危害。构建无毒学校、无毒家庭,维护家、校和谐文明。
二.家长责任义务
1.家长应自觉学习了解毒品知识与毒品危害性,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禁毒法规,以身作则,不吸毒涉毒,为子表率。
2.加强孩子毒品知识与危害及防毒拒毒观念、意识、法规、知识与技能教育,增强提高孩子防(拒)毒意识与能力。
3.强化孩子远离毒品,珍爱生命,防毒拒毒教育监管督导,禁止孩子去网吧、歌舞(游戏)厅等易染毒、涉毒的复杂环境。
4.教育督导孩子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及饮料,谨慎交友,抵制毒品,防范结交和远离吸毒涉毒朋友与被人引诱吸毒。
5.密切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现孩子异常行为,及时主动与学校老师联系交流,促进家校协同教育,防范学生逃避现实而沾毒吸毒。
6.配合学校防(拒)毒宣传教育,营造家、校防禁毒氛围和毒品防禁网络。
三.学生责任义务
1.自觉接受学校、家庭防禁毒品法规、知识、技能宣传教育监管督导,增强提高防拒毒品意识能力。
2.严格遵守国家禁毒法规,防毒拒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3.遵守国法校纪,不去网吧、歌舞(游戏)厅等易染毒吸毒的复杂环境。
4.谨慎交友,不接受陌生的的食品饮料,防范陌生人或吸毒涉毒朋友诱惑染毒吸毒。发现同学吸食毒品,及时向报告学校老师。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及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二○_年六月三日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一)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在我国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二)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
(三)积极开展与师生成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
(四)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引导师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活动时间:12月4日—12月下旬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1、利用升旗时国旗下讲话时间,向学生发出活动倡议。
2、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队会。并由各中队辅导员带领少先队员在队旗下进行庄严的宣誓活动。(附:宣誓词)并将本次主题队会记录上交大队部。
3、各中队分别上交法制教育主题队会材料一份,上交五份法制宣传手抄报,两篇心得体会。并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班级板报做好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4、看一次法制宣传特别节目。宣传月期间布置观看一次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与中央电视台一套联合制作的12月法制宣传月特别节目。
5、做一份总结。法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找出不足,再行落实,确保活动开展的实效性。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班队要围绕活动主题,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及早策划、及时准备,制定开展宣传活动的实施计划,落实责任人,确保我校今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2、注重实效。各年级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逐项落实好以下五项工作。即:一、基础教育和普法教育同时抓;二、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同时抓;三、普法和法律援助同时抓;四、普法和守法同时抓;五、普法要领导层、教师层和学生层同时抓。
3、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各年级开展宣传活动要有针对性,既要在本年级进行宣传教育,更要面向学生,同时面向群众;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学校的了解和支持,树立教育者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望,增强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信心。
4、加强宣传,及时反馈。各班要注意收集活动材料,并及时将活动宣传稿件上交大队部。
广大中小学生: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生活娱乐、互动交流的重要载体,也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但互联网上信息量大,内容繁杂,一些青少年因受到网络的负面影响,身心健康遭到损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离。为了引导青少年养成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特发出以下倡议:
要树立正确网络道德观。广大青少年朋友要自觉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自觉抵制各种网上不良行为,养成文明上网良好习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跟风炒作;不制作、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迷信等有害信息;不点击不健康网站,不运行带有凶杀、内容的游戏,未成年人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要增强安全上网意识。广大青少年朋友要了解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监督和防范不安全的隐患,维护正常的网络运行秩序。上网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上网时不能偏听偏信,不随便约见网友,不随意打开不明网站,不轻易在网上透露个人隐私和重要身份信息,自觉遵守网络规则,维护网络安全。
要合理使用网络。青少年朋友应充分运用网络优势,吸取知识,不沉迷于网络,要健康用网,理性用网,加强自律,不沉溺虚拟时空,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生活的关系,自觉以学习为重,利用网络资源学习有益知识,提升自身素质,塑造美好心灵,营造网络文明新风。未成年人要利用暑假时间多进行户外活动、参加夏令营、兴趣班等积极向上的活动。
要努力营造安全健康上网环境。社会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宣传教育;行业组织建立未成年人上网指引和网络信息发布标准,为未成年人不良网络行为的矫正提供社会资源;网络媒体要规范新闻信息发布,坚持提供健康的上网环境和内容链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强化行业自律,坚决抵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监管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学校和家长要注重培养未成年人多方面的兴趣,支持未成年人间建立多种互动,适当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身体、智力、心理全面发展的以娱乐、创新性为主题的课余活动,使未成年人能从多渠道获得成就感,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家长要担负起关注、陪伴的责任。
要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切勿沉溺网络。要积极参与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阅读、绘画、书法、摄影、学雷锋、体育锻炼、社区实践、拥军优属等具有实践性、公益性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兴趣、提高能力、增长知识、开拓视野,不要过度沉溺网络,度过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期。
让我们信守倡议,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坚持自尊、自律、自强,努力弘扬网络文明,自觉远离网吧,追求积极向上的网络新生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清朗网络空间。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你我共建》。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对法律应该不陌生。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惹事生非、打架斗殴。这些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法律在我们的生活、学习中的重要性,我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要认真的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另一方面,法律也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法制安全,你我共建。
同学们:我们要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一个高中生,应该努力学习法制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通过本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学习,让我了解了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以及它的重要性,现谈谈自己本次学习的心得体会: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键是教师,教师要尊重学生。不可有私心讲究诚信,要创设和谐、宜人的教育教学物质环境;顺孩子之天性,让他们快乐的成长。创设优美、安全、舒适的物质环境。
要创设民主、和谐的教育教学精神环境,平等相待学生在人际交往中,真诚是最重要的,要做到能理解别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作为教师,在学生面前必须表现一个真实的自我,用真诚的爱去对待每位学生,才能使学生感到真实、可信师生心理交融的基础是感性的交情,也是爱的投入。教师应重视那些存在各种缺点的学生,多关心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因为这些学生常常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心理上受到压抑,失去平衡,性格比较孤僻,心理也比较脆弱。当学生遇到不顺心的事时,就会产生不良情绪,并对学习和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何让这种消极的影响降到最小?我认为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善于与学生沟通,进行谈心、交流,进而开导学生,倾听学生的内心情感,感知学生的内心世界,以老师真诚的爱去关心、呵护每个学生,让学生的心灵得以寄托,让学生的情感得到倾诉,精神得到依靠。当学生需要关心、帮助时,老师应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学生,使学生幼小的心灵得到鼓舞,让学生相信自己一定能行,逐步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首先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应总体规划,多方面做工作。
一、加强教师学习,提高教师心理素质。
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首先要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现代化生活日益紧张和繁忙,给人们带来许多心理变化,面对激烈的升学竞争及来自社会各方面有形无形的压力,使一些教师产生心理冲突和压抑感。教师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必然导致不适当的教育行为,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学校要重视自身的心理健康,教师的职业牲特征要求教师要有极强的自我调节情绪的能力。教师要用科学知识调整自己心态使自己始终处于积极乐观,平和稳定,健康的状态,以旺盛的精力、丰富的情感,健康的情绪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此外要对教师广泛开展心理学知识的培训,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使每一位教师都掌握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以利正确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不出现失误。培养一支自身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学专业知识,掌握心理辅导技能和心理训练方法的教师队伍,这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至关重要的。同时应对学校进行整体改革,端正教育思想,改革教育教学方法,融洽师生关系,创设一个使学生心情愉快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加强对家长的指导和帮助。
据调查,目前这代孩子的父母,很大部分受教育程度不高,尤其很少学过教育学,心理学的有关知识。据《中国青年报》5月17日报道:"95%的家长没看过心理学方面的书,72%的家长没有看过教育方面的书。"他们不了解如何更科学地教育孩子。因此,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座谈会等到方式,让家长懂得青少年心理发展规律,懂得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了解青少年年龄特点,懂得教育学生的正确方法。使家长了解青少年是一个特殊年龄阶段,学生情绪反复,行为多变,对此要有心理准备,不能因此不尊重,不理解他们。对学生教育既要鼓励,也可以批评,但方法的使用一定要符合青少年心理规律。对孩子的期望值不要过高,希望孩子成才,这是人之常情,但压力过大,也会适得其反。此外对"问题家庭"的学生更要特别留总关心,帮助他们克服因家庭的不良影响引起的心理问题。
三、在中学开设有关心理健康课程,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教育。
目前不少学校已开设健康教育课,其中也开始涉及心理健康的知识。但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不仅仅是普及心理学有关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心理健康教育课中进行心理训练、心理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课应该是融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和操作性为一体的,这样才能学以致用,真正提高学生抗挫折能力和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减少心理障碍及其他心理问题。使每个学生都能达到智力正常,情绪健康、意志健全、行为协调、人际关系适应的心理健康标准,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四、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目前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缺少专业人员是一大问题。在近期内还很难配专业的心理医生,但教育行政部门应考虑尽快培养和培训专业的心理辅导教师,在上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在学校开设心理咨询室,心理阅览室,心理活动室,开设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定期为师生举办心理健康、心理保健等专题讲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前途职业指导等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作为班主任、任课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使心理健康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教学的目的就是教书育人。首先,为了让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教师就要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不断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良好的性格、高雅的气质、卓越的才能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将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与教化作用,真正作到为人师表。其次,只有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齐抓共管,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水平一定能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百善孝为先”,孝是“人伦之本”。人的优良品德由爱而发端,由孝而产生。可是,在物质生活越来越好的今天,有些人对孝道避而远之,以致产生了不少社会问题,从而影响了社会稳定及家庭和谐。因此,我们应回归原点,用传统孝道文化的力量来净化心灵,建立严整的道德次序,达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宣传和树立尊老敬老、孝德高尚的先进典型,鼓励人们学习先进,形成尊老敬老、崇尚孝德的良好风尚。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社区、企业、各种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有关孝文化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职工尊孝德、践孝行,做到关爱自己、关爱他人、关爱老人,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做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的模范。三是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体教育活动。以孝敬父母、关爱老人为主题,举办各类报告会,组织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敬老文化下乡村”、“孝亲敬老进万家”、“孝德思想教育进校园”、“帮孤助老送温暖”和为老年人让座、为老年人指路、帮老年人过马路等公益活动,让敬老爱老蔚然成风。通过对孝文化的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使孝文化的优良传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践行。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国未富而民先老”使我国社会化养老事业欠缺。为此,要高度重视孝道体系建设,全社会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政府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老龄事业,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先就医并免交普通挂号费等优待全部落实;高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保健补助,百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长寿补助;维护老年人的尊严和权益,努力满足老年人参与社会、贡献才智的精神需求;关心老年人对业余休闲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品位。
弘扬孝道文化,建立和谐家庭,树立起尊重老人、尊重父母的社会风气。子女要尽赡养义务,除了在经济上接济和抚养老人外,更重要的是要尽心尽力满足父母在精神生活、情感方面的需求。这种精神赡养包括子女与老人和睦相处、子女对老人的理解、尊重和感情上的慰藉,为老人提供必要的娱乐和学习条件等。
重视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孝文化教育,要把“孝”的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在学校基础教育中开展孝文化教育,唤起广大青少年的“孝心”。要教会孩子如何关心父母、爱护父母。尤其现在大多数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学校更应该重视对他们的孝道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者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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