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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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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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至10月24日,市委组织部派出3个督查调研组分赴全市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工委、市国资委、闽江学院,随机抽查部分园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采取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情况。总的来看,各地各单位能高度重视,抓好7项重点任务的部署和推动,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督查单位已经基本完成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工作,目前正在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进行规范管理和稳慎处置,同时继续查找失联党员。马尾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市直机关工委已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均达80%以上,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市国资委、福州高新区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也达65%以上。各地各单位对取得的失联党员及时进行规范和组织管理,台江区、晋安区、闽清县、永泰县、福州高新区将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全部纳入组织管理,鼓楼区对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作出限期改正。对于部分仍然无法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各地各部门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查找,闽江学院对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一一核查,逐个落实转出党员去向;罗源县将排查工作分解成7个步骤指导基层党组织具体实施;晋安区明确了失联党员群体主要为非公企业离职人员和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有重点地开展工作;马尾区由组织部牵头民政、卫计等8部门开展联合排查,及时就查找情况进行研究。
(二)关于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督查单位组织部门会同人大、政协、纪检、政法等,对“五类人员”深入排查,审慎认定,依规处置,目前已基本完成信息梳理和身份甄别工作。目前全部违纪违法的市党代会代表、各县(市)区党代会代表、乡镇党代会代表均已按规定处置完毕;连江县、鼓楼区、台江区已对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而未进行的“五类人员”进行相应处分、处理;仓山区、闽侯县、罗源县、闽清县、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工委、市国资委等单位已对全部受刑事处罚的党员做出了党纪或组织处理,其余单位也正按照要求逐步处理中。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专项检查。目前,督查单位均已完成排查工作。从督查情况看,不按期换届或长期不换届的基层党组织,主要集中在机关、国有企业单位、非公企业。各地各单位正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换届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规定抓好换届整改。在督促基层党组织按规定抓好换届整改方面,台江区定期对年内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下发书面提醒函;仓山区对部分社区下属的党组织换届相关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马尾区对整改任务按序时进行分解,要求党(工)委逐一列出整改清单;闽清县已完成57个党支部的换届整改。
(四)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各督查单位能组织基层党(工)委全面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自查自改。福州高新区、闽侯县已完成自查自改;福清市完成自查自改的党支部已达60.9%,进度在全市位于前列。长乐市将党费收缴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党建工作责任书;连江县分领域核实收缴基数,指导党支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仓山区定期对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单位给予通报提醒,督促及时补缴党费;市教育工委以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在党费补缴方面,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五)关于集中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各县(市)区按照闽委组通〔20__〕69号文件精神,对辖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逐个排查,全面摸清情况,根据属地归口管理原则抓好组建。闽侯县、连江县及时推进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鼓楼区、仓山区、长乐市、闽侯县在省级以上园区建立企业(综合)党委。鼓楼区还以园区为龙头,招聘9名非公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罗源县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服务,加强指导。仓山区、晋安区、福清市、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均达70%以上。各县(市)区摸底的社会组织底数与市级民政部门掌握的社会组织数有一定的差距,组建覆盖率都还偏低。
(六)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晋安区、福清市、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采取选优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精准下派驻村干部等方式统筹推进贫困乡村的精准扶贫工作;闽侯县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百村万户访民生”、“百千万”心连心帮扶、“沉下基层接地气,服务群众暖民心”等主题帮困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和发动爱心企业家与广大志愿者参与结对帮扶工作;连江县要求下派驻村任职和驻村蹲点干部的派出单位要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三捆绑”政策,每年工作经费和扶贫资金专项帮扶经费不低于1万元;闽清县还探索实施“党建、人才、资本、项目”有效对接深度融合新机制;永泰县成立由县委书记陈斌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福州高新区积极促成“村企联建”结对帮扶,引进党政、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整顿,积极解决扶贫难点问题。
(七)关于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督查单位在学习教育中,能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普遍完成了第一、二专题研讨,正进入第三专题研讨。台江区、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活用本地红色资源,通过建设红色教育基地、拍摄优秀电教片、印制红色连环画等方式,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性修养。马尾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带头发言达1486人次,为党员干部上党课421人次;福清市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活动,开展表彰“两优一先”、党员无偿献血、党史进机关等类型丰富的党内活动;市直机关工委突出“三方位四平台五个抓”工作法,精心组织各级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市教育工委设立“鳌峰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宣讲;市国资委每月制定下发《委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确保每月学习集中时间不少于4次。
二、主要问题
1.有的管理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党费公示内容较为含糊,党费账册填写凌乱,部分党员存在延期缴交或提前缴交现象;有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健全,会议记录空泛单薄,没有开展“党日”活动;有的单位对党员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建立党员名册,没有逐一核查介绍信存根,落实未寄回回执的党员去向;有的单位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没有认真倒排、名不副实,甚至是先进基层党组织列入倒排。
2.有的推动工作浮于表面。有的单位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不够到位,没有整合公安、人社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一步查找失联党员,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失联党员排查存在抵触情绪,不理解也不愿意花力气查找失联党员,导致失联党员找回率较低;有的单位以排查时间跨度长、原始记录保存不全、经办人员更替等为由,应付党费收缴排查工作;有的单位对下属党组织换届情况掌握了解不深不透,对换届工作指导不够细致,内页资料没有做好整理归档;有的单位对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摸底不够深入,台账不够健全,组建的党组织未能扎实开展工作。
3.有的开展工作进度偏慢。有的单位对“五类人员”还未处理到位,特别是被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党员数量还较多;有的单位组织部门与纪检部门沟通不足,相互推托,导致党员党纪处分与组织处理不能有效衔接;有的单位党费收缴自查自改进度偏慢,补缴党费人数和金额还较少;有的单位还没有对未按时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整改,未制定计划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时间做出安排,对于一些已经停产倒闭的非公企业党组织没有及时撤销,符合条件可以升格的党组织没有及时升格。
4.有的学习教育较为空泛。有的单位学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广泛发动普通党员参加专题研讨,支部活动场所学习教育氛围不浓厚;部分基层单位学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不够入脑入心,一些党组织书记、党员对习“七一”讲话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内容不了解,个别单位党支部书记还没有上党课;有的单位教育培训内容照本宣科,没有特色和亮点。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大力推动,加快整改。各级党组织要对7项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对工作进度相对落后的单位(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能“收口”的尽早“收口”,能办结的抓紧办结。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对所辖单位普遍进行调研督查,及时跟踪基层落实情况,加强指导,对工作拖沓甚至推而不动的,要进行约谈、通报。
二要吃透政策,准确运用。要及时将中央组织部有关政策规定传达和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引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准确把握和用好政策规定。既要严格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也要注意做好教育引导,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都要整理好内页资料。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基层反映比较突出的具体问题或发现的共性问题,应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三要巩固提高,形成常态。要把7项重点任务纳入年末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把重点任务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广泛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百日攻坚行动中走前头、做表率。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的要求,我再次认真学习了各级以案促改方面的文件和材料,并对照自己的日常工作情况,仔细查摆了自己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通过学习和剖析,使我的防范意识、自省意识、廉洁意识得到了全面提升,切实强化了红线意识,做到敬畏规矩,守住底线。现将本人对照剖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强化理想信念方面。平时自己十分注重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努力做到忠诚、守纪、负责,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但在对于案例进行深入反思后,发现在理想信念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加强理论学习上不够主动,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基本上学习内容都是上级和组织规定的内容,不能自觉主动的扩大学习面,还停留在要我学的层面而没有上升到我要学的境界。同时存在为了学习而学习的现象,不能学以致用、活学活用,拿来指导日常工作。
(二)在坚决反对风方面。能够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党纪政纪,工作上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始终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自己,坚决反对“四风”,没有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能够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向群众学习,从群众身上汲取智慧和经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从而更
好地为群众服务。重视廉政家庭建设,能够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对家人从严约束,注重良好家风的形成。但深入剖析在工作作风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深入不具体,如在有些工作上以听汇报代替到现场。
(三)在敢于担当努力作为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和任务,坚决执行不打折扣,保质保量的去完成,对一些比较难处理的问题,能深入思考和具体分析,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工作中的失误,大胆承担责任,不随意推卸给别人,同时注意从失误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改进工作。深入反思,在担当作为上还存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如在繁杂的工作任务面前,疲于应付,放松对工作的要求,主动作为不够;某些工作中存在想干事怕出事思想,不敢大胆去抓,开拓创新意识不强。
(四)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能够认真履行党员的基本义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和组织生活,能够严格遵守组织生活各项纪律,真正通过组织生活获得进步、实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注意维护党的良好形象,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能够自觉主动足额缴纳党费,从不拖欠或延期缴纳党费。深入反思,在组织生活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碍于面子,避实就虚,不够深刻。
(一)从政治思想上。没有真正形成加强政治理论的高度自觉,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时在认识上存在
偏差。有时候把政治理论学习当成软任务,对于学习内容没有深入去研读和思考,在思想上有所放松。有时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松了过不了关,严了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在从严治党上有瞻前顾后现象。
(二)从理想信念上。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受到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新思潮等多种因素影响,有时存在着思想信念逐渐弱化、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逐渐弱化的现象。没有始终如一的用党员的高标准、用领导干部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在处理一些事情上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
(一)加强政治学习,做到与时俱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力求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坚定。自觉加强世界观改造,摆正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保证工作的正确方向。强化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深刻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始终做到与时俱进,始终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加强工作实践,提高服务水平。牢固树立强烈的实干意识和争先意识,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锤炼自身、提高和完善自我,切实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对分管工作的思考与研究,了解分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到工作的抓手和落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争创一流业绩。坚持边干边学、学以致用,一方面
积极学习相关政策和法规,提高自己的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坚持活学活用,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到具体工作中,真正把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转化成工作的推动力。
(三)加强廉洁自律,坚守廉政底线。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规守纪,坚持用制度和规矩办事,坚持按照程序要求办事,坚持按流程标准办事,做到合规合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紧制度的牢笼,规矩做事,清白做人。
我在中央党校参加了全国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的学习培训。并有幸于1月12日和全体学员一道,在人民大会堂同习近平总书记直接交流、深入恳谈、聆听教诲,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习教导我们要做一个好的县委书记,心中必须有党、必须有民、必须有责、必须有戒,对我们寄予了殷切期望,提出了严格要求,我们感到将受益终身。自古以来“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区)一级是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前沿阵地,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权巩固的重要基础。县(区)委书记在这个基础中位置重要、责任重大、作用凸显,必须认真践行提出的“四有”要求,始终以焦裕禄式的好县(区)委书记标准严格对照、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名一生忠诚于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对党忠诚是县(区)委书记的重要标准,县(区)一级阵地也必须由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的人来坚守。要始终坚定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时刻牢记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敢于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严峻挑战。要时刻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应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本地区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把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认真学习原著、学习原文、学透原理,特别是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持原则,敢于亮剑,从严抓班子带队伍,整风肃纪,治庸治懒,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抵制和治理各种不良风气顽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立言立行,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求实效,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坚决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和显著的成效,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看到希望,从而树立党的威信。
党执政的目的是造福人民群众,党执政的归宿也是造福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端正履职为民的从政动机,坚持人民幸福的价值取向,始终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持续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寻差距、转作风、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要有“功成不必在于我”的境界,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端正发展的指导思想,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多干为群众雪中送炭的工作,决不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真正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让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牢记在心、见之于行,专注于事业、专注于群众,经常在组织和群众那里定坐标、打根基、找感觉,经常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与群众交朋友,同群众打成一片,为党员干部立好标杆、树好榜样。
职务和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职务越高、权力越大,其责任越重。在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艰巨、困难挑战风险更加严峻的形势下,作为县(区)委书记,更应强化责任意识,凭真情激情干事创业,以“敢担当、能承重、勇攻坚、善突破”的品质,积极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直面难题顽疾,不躲不绕不拖,敢于碰硬,敢作敢为,善作善成。要主动作为适应“新常态”,义无反顾地扛起“龙江第一区”的发展大旗,坚定以“敢为、求实、超越”的理念,全面构筑广大干部追求大发展和敢于超越的核心精神竞争力,持续领引南岗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做到速度不降、质量提升、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要以攻坚克难的勇气担当重任、靠前指挥、一线作战,将战略演进战役,以重点牵动全局,实现领导到一线指挥,工作到一线部署,大事、难事、啃骨头的事到一线作战,坚持以“抓大的、干实的、克硬的、创新的”风格,全力做好强产业优结构、强保障惠民生、强管理重承载等各项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善于从与发达地区的比较中认识存在的差距,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方式方法、活动载体,不断打开工作新局面。
领导干部能否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关乎做人行事的操守和品行,关乎党的执政根基。要敬畏权力。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敬畏党纪。尤其要把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增强持久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廉洁从政不做特殊人、不做特殊事。要敬畏国法。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打破“权大于法”的惯性思维,对法律始终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要敬畏人民。把人民群众作为执政基础、力量源泉和衣食父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善于在被监督下工作,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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