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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6 19:27:0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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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方案
“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优秀支部、先进处室和优秀组织工作者”活动,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热情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部务会关于在部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决定,部机关将在2023年评比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先进处室和优秀组织工作者。现制定有关工作方案:
一、考核评比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接、学习、贯彻十七大”为主线,以“六个组工”理念为标准,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组工干部为重点,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鼓励优秀,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全面完成2023年各项组织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评比推荐的名额和范围
拟在2023年共评选表彰优秀支部2个,先进处室4个,优秀组织工作者7名(7个支部可推荐评优建议人选14名)。部机关1-7支部、各处室、在编机关工作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方案中提到的处室包括中心。
三、评比条件
优秀支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支部党员形象好。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待人诚恳,讲党性、讲原则、讲学习、讲正气,不以权谋私,在支部党员中形成了积极向上、和谐互助、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良好作风。
2、支部活动效果好。支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注重活动实效。全年开展活动至少4次以上,有主题、有记录,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支部内部开展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交换意见、沟通感情,形成团结、和谐、文明、进取的良好氛围,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3、支部工作完成好。认真贯彻执行市委、部务会的指示,能够结合支部党员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令行禁止。党员自觉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参加部机关党委开展的各项活动(见附件一)。
4、支部学习风气好。支部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经常开展系列特色教育活动,支部党员加强学习、提高本领、学以致用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高,成果多。
先进处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作风优良。能够以大局和工作为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改革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事求是,勇挑重担,积极探索组织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办法、新途径,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2、工作业绩突出。注重工作效能,坚持工作创新,能够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和部务会工作要求,结合处室工作实际,争创一流业绩,打造处室工作新形象,特色亮点突出,得到上级组织部门领导和联系单位同志的好评,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良好影响。结合处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看《市委组织部2023年主要组织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完成情况。
3、协作精神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难事讲理解,事事讲配合,一切以事业和工作为重。
4、自身建设过硬。业务过硬,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工作落实到位、指导面上工作得力,办事效率高。
优秀组织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党性坚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党和人民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言行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品德高尚。模范遵守组织人事干部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道德观,严于律己,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品格情操高尚。
3、工作出色。热爱组织工作,业务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学习勤奋,工作敬业,所负责的工作成绩显著。
4、作风优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坚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
评选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党支部和先进处室:
1、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或不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的;
2、党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
3、未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的;
4、因工作失误且造成较大损失,受到上级部门批评的;
四、考核评选方法
1、原则。考核评选工作采取上下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分层分类考核和综合评比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
2、考核。各支部、各处室以及个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情况要认真回顾和总结,由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支部、各处室以及个人的总结材料、工作实绩、测评结果、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考评、遴选,最后报部务会审定。
3、评比。(1)优秀支部评比方法是,先由各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然后由全体到会党员参与投票,部务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工作开展情况审定优秀支部名单。(2)先进处室的评比方法是,先由各处室负责人向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大会报告处室工作开展情况,然后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投票,部务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工作开展情况审定先进处室名单。(3)优秀组织工作者的评比方法是,先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初评,个人在支部会上进行自我总结,汇报个人工作开展情况,然后由支部成员投票推荐2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建议人选,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再次进行推荐,部务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工作开展情况审定优秀组织工作者名单。
4、表彰。经部务会审定后,在总结表彰会上对优秀支部、先进处室和优秀组织工作者进行表彰,并选择代表进行典型发言。特别优秀的个人建议报请上级组织部门作为全省、全市优秀组织工作者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
1、成立考核评比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
2、成立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部机关党委委员
六、工作要求
1.参加评优的支部、处室、个人,必须形成文字自评材料(2000字左右),对全年的工作认真、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并填写评优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二、三、四)。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评比过程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相结合。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支部、各处室及个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加强自身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3、考核评比过程与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相结合。考核评比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的谈心对象为处室正职和支部书记;副组长负责的谈心对象为处室副职和支部委员;其他同志视情况而定。
优秀党员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支部决定每年一次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比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把力量凝聚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中,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6、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班级管理、学科建设、分管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如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教学能手”和教学
“骨干老师”等称号以及指导学生在区级以上获得各种奖励,中考成绩位居全区前列的皆符合参评条件。)。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四、评选办法
1、以学校党小组为单位在互相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确定推荐若干名,填写推荐表,经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后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经过支部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学校优秀党员。
2、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走群众路线,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校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学校党支支部研究决定表彰。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6月中旬完成,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15%— 20%左右。
六、颁奖办法
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外广泛宣传,总结他们的模范事迹,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并于“七一”前进行表彰奖励。
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利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有平台,不断扩大社区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深入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增进干群关系,提高党委、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实现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和县委“七项规定”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为目标,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凝聚社会监督力量,既关注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又关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深入推进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群众联防、社会联督和家庭联控”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干部形象的行为,实现“四个前移”。即实现监督工作重心前移,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更贴近群众;实现管理职能前移,使廉政文化进社区、进网格,着力夯实反腐倡廉组织基础;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反腐倡廉监督合力;实现监督预警前移,使网络舆情监控与倾听基层信息相结合,建立干群互动的信息沟通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促进领导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三、监督对象
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
四、监督内容
围绕领导干部“四圈”开展监督。社交圈:是否有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制造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和行为;是否有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等活动;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能否敢于制止,伸张正义;生活圈:是否有搞“小圈子”及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频繁来往的情况;有无媚上压下,搞不正之风的行为;能否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侵蚀;有无接受不正当宴请,用公款支付酒店、歌舞厅等吃喝玩乐费用;有无沾染黄、赌、毒等不良习气和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家庭圈:是否孝敬父母及对亲属子女严格管理教育;有无对身边工作人员、亲朋好友提出过分要求;有无影响工作决策和丧失原则等问题。公益圈:是否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是否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宣传、服务等工作;是否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倡导文明新风;是否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积极向社区党组织建言献策,配合社区党组织搞好工作,维护社区集体利益。
五、监督措施
采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家庭监督等“四位一体”的监督方式,以开展“三亮三比”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开展“亮身份、比形象”活动。社区党组织和网格监督小组将干部身份(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在网格内进行公开,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比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是否转变、是否廉洁,比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品行端正;是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散布、传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是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是否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开展“亮承诺、比贡献”活动。领导干部以个人承诺方式在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网格内居民集中区域或小区、楼栋等进行公开。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公开“践诺”推进会,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工作。年底,组织网格内“两代表一委员”、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领导干部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比领导干部为基层党组织、社区群众、服务单位和服务企业做了哪些贡献。
(三)开展“亮标准、比满意”活动。结合领导干部服务公开承诺,将监督标准和行为规范在社区网格、小区或楼栋明显位置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区群众监督。年底,以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召开网格群众代表评议大会,对领导干部在服务社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把民主测评结果亮出来,比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满意度。
六、工作步骤
(一)依托社区网格,建立干部监督档案,掌握干部动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表现档案。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活页式的领导干部监督进社区、进网格表现档案;各乡(镇)社区(网格)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登记册,记载领导干部在社区网格的生活作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会公德,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以及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评价意见等。二是制发领导干部网格监督卡。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发《县领导干部社区网格表现情况监督卡》,监督员根据监督内容实施监督检查。普通居民群众可直接向网格监督员及社区党组织反映领导干部社会交际和个人生活等方面异常情况;实行信息月报送制度,监督员每月收集领导干部网格表现信息。各乡镇纪委每月5日前向县纪委报送《县社区网格干部监督信息报告表》,重要事项随时报送。三是建立社区网格监督小组。镇、广顺镇和威远镇按照社区划分网格,其他乡镇按照政府所在地的村建立一个网格,社区在每个网格成立监督小组,组长由网格长兼任,副组长一名(指定驻在网格的干部担任),每个网格选配1-5名监督员。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联系对应乡镇网格,每个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县城社区1个网格,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网格监督小组要通过定期走访、记录民情日记等方式多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反映,及时反馈领导干部在社区网格的情况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建立网格化管理预警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各乡镇、社区负责收集、整理、处置干部监督信息。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网格干部廉情分析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领导干部存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将以书面形式预警示警,对接到一次预警书的,由本单位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累计接到3次以上预警书的,单位“一把手”向县纪委写出书面说明,累计达5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依托社区网格,建立“双管双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以公务员身份隶属本单位党委(组)管理,“八小时”之外以社区群众、家庭成员接受网格监督管理,形成党组织、社区网格监督管理模式。乡镇干部无论家住县城还是乡镇,都要在乡镇开展“三比三亮”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双向考评”制度。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所在单位的考评,还要参与住在社区网格的民评,真正把领导干部满意度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依托社区网格,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按照廉政文化“六进六增”的标准和要求,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橱窗和廉政文化长廊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中央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让更多老百姓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果。要正确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监督合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托社区网格,创新干部管理方法,发挥网格作用。各乡镇党委要积极探索“乡镇管事、社区议事、网格理事、群众监督、代表评事”的工作制度,充分依靠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创新监督方式,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策略,把干部监督工作融入日常管理中,真正实现监督职能下移,使领导干部服务下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县委统筹、纪委主抓,部门负责、社区落实、网格管理”的原则,县委将成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统筹、规划、指导;县纪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分析、研判和总结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助、配合乡(镇)社区开展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
(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是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参照《县镇社区网格划分表》(附件二),收集、填报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对应的信息,在2023年12月10日前将附件一、三、四、五报送县纪委。
(三)明确任务,形成合力。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相结合的原则,抓好工作统筹,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和领导小组及监督员的职责、纪律要求等;各乡(镇)、社区要强化工作措施,制定领导干部网格管理制度,建立网格监督小组,选配好网格监督员,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正确引导群众参与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社区网格开展督促检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县纪委、组织、宣传和政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思想认识。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和《今日》开设专栏,适时发布相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信息,在网格内悬挂“监督信箱”和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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