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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9 13:45:1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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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疫情期间我县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精准开展就业扶贫,根据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誓师会议、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黔东南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务工人员有序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持续稳定实现群众增收为目标,坚决打好就业扶贫劳务输出攻坚战。各乡镇在3月底前,把有意愿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输出的方式顺利安全送到工作岗位,确保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乡镇任务
一是各乡镇在2月18日前通过结对帮扶干部、网格员摸清滞留在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按照留乡发展、意愿外出务工已经落实岗位、外出务工还未落实岗位三大类进行统计。二是各乡镇组织结对帮扶干部、网格员送岗位到户到人,指导贫困劳动力选好就业岗位,鼓励落实岗位的人员以政府有组织“亲带亲、友带友”输出的方式带动未落实岗位的人员集体外出务工。三是各乡镇加强劳务输出的组织发动,将可以集中输出的贫困劳动力顺利安全送到县城,由县人社部门牵头组织输出务工。对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各乡镇要组织自行乘车或驾车前往就业岗位。
(二)部门任务
县人社局:一是负责统筹协调有组织劳务输出各项工作的落实,督促各乡镇做好劳动力外出数据和意愿统计,检查督导相关部门和乡镇按照要求组织输送。二是负责与对口帮扶城市人社部门沟通联系,收集杭州市、临安区、广东、广西等地区企业用工岗位;负责县内各用人单位和企业及市场主体用工岗位调查,收集整理用工岗位资料;及时向乡镇发布用工信息。三是负责做好各乡镇输出劳动力到县城的召集,负责与劳动力输出地企业的沟通协调,负责护送有组织输出务工人员到岗,协调处理务工人员输送过程中的畅通问题,确保劳务输出人员顺利到达务工地点,并有序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县交通局:及时协调组织车辆,保证车辆的充足,及时对接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做好出行的各项准备,确保顺利出行。
县公安局:负责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好有组织输出现场的安保工作,维护输送期间交通保畅及现场秩序。
县委宣传部:加强劳务输出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报道工作,在县电视台、县城LED广告屏、政府网等发布劳务输出相关信息。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抗疫情·保就业”有组织劳务输出各项工作,成立施秉县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袁世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维林、李双平二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摸底,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于2月18日前报送《2023年新型肺炎疫情期间全县有劳动力务工人员情况统计台账》(附件1)。从2月18日起,各乡镇每日17:00前将《施秉县2023年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调度台账表》(附件2)和《施秉县2023年有组织集中劳务输出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送县就业扶贫暨劳务输出专班(联系人:李双平,QQ:756701954,电话:18212434373)。
(二)精准对接,统筹就业。县就业扶贫暨劳务输出专班、各乡镇加强与县内外企业精准对接就业岗位,帮助外出务工人员提前精准对接好用工单位,明确开工日期、安全注意事项,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劳务输出。要与目的地用工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制定专门运送方案集中运送,确保无缝对接,直达目的地,切实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
(三)严格把关,出具证明。严禁居家医学观察未满14天人员离开施秉,对不是“五类重点人员”且身体健康的,由所属村民小组、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并经所在乡镇审核同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有序就业。
(四)落实政策,鼓励就业。县人社局牵头落实好《施秉县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实施细则》(施全员培训办〔2023〕2号)、《黔东南州有组织输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杭州稳定就业补助办法》(黔东南人社局通[2023]119号)文件精神,对施秉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施秉县以外贵州省内就业的、输出到贵州省以外(含境外)就业的,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县外省内每人 500 元,省外(含境外)每人 1000 元)和对通过有组织输送到杭州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500元生活补助。
县人社局落实好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和鼓励各类人员创业系列政策。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式扶贫车间”、苗绣特色编织等“居家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为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对贫困劳动力通过在工作岗位上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培训,给经营主体一定的期限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人数和不超过每月支出给贫困劳动力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按实际吸纳就业月数进行核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组织服务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及村两委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就业服务、专场招聘会、宣传动员等就业服务活动,并实现输出杭州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组织服务补贴,每输出一人给予200元的组织服务补贴。
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场租租赁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的共同创业的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人均最高额度为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额度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补贴:吸纳建档立卡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民营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筑业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可申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一次性补贴,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
社会保险补贴:对用人单位招录就业困难人员或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对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年之计在于春,劳务输出正当时。2月21日早上,梁河县人社局在局大院举行欢送仪式,欢送7名劳动力到江苏省苏州市电子厂务工。
欢送仪式上,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绍辉做了动员讲话,对务工人员提出要求:一是要务工与疫情防控两手抓,在务工的同时注意自我疫情防控,要配合做好务工地要求的防护工作,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以健康的身体,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二是要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发扬好梁河人民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实现从劳务工人向技术工人的转变,争取掌握好一门技术,为将来返乡创业打好基础; 三是要勇于吃苦,踏实肯干。发达地区的工作快节奏、高付出、高效率,希望大家做好吃苦、流汗的思想准备,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进入工作状态,以吃苦耐劳站稳脚跟,凭踏实肯干赢得信誉,用自己的辛勤努力打造梁河人的劳务品牌,为家乡的父老乡亲争光;四是要自尊、自重、自立、自爱。在新的环境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歪风邪气对自己的侵害,做到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五是要常怀一颗感党恩的心,宣传好国家的惠民政策。
为保证出行途中的疫病防控,县人社局联系县卫生防疫部门派人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卫生防疫知识培训,卫生防疫部门工作人员对新冠肺炎的症况、如何做好返厂途中及工作和生活中的自我防护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给他们配送了防护口罩。
正值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又逢新冠疫情来临,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输出,人社局始终把劳动力返岗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劳动力返岗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解决务工人员“出行难”“就业难”问题,制定《梁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统计,制定输出计划,保证外出务工人员“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途中防疫安全问题,全力帮助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劳动力及早返岗复工,以达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全县就业率,实现群众转移就业增加收入和企业稳步发展的双赢目标,奋力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为加强对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领导,充分开发我县的富余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县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增收目标,根据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劳务输出领导机构
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长(街道主任)为本辖区劳务输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分管劳务输出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由县劳务输出办统筹负责抓好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及时成立劳务输出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发动各村组织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二、劳务分配去向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外出务工人员,重点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外出务工,做好外出人员动员摸底,并将摸底情况上报县劳务输出办公室,根据用工地需求,对未联系到务工地的外出务工人员给予安排务工去向。具体分配去向如下:
(一)策勒镇、策勒乡、恰哈乡、乌鲁克萨依乡和奴尔乡对口到农一师;
(二)固拉合玛镇、达玛沟乡、博斯坦乡、街办对口到巴州地区。
三、工作措施
(一)县劳务输出办积极做好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县客运站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窗口,印制宣传信息,为外出采棉人员咨询服务提供用工信息、配合客运部门协调车辆,提供签订合同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积极与用人单位协调,调剂各乡镇(街道)劳务输出量及去向,安排人员在农一师、巴州等地设立联络服务站。
(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人员外出务工,加强务工人员管理。一是各乡镇(街道)确定好带队管理人员。带队管理人员由村干部或经纪人带队(鼓励经纪人带队),在务工人数相对集中的地方,在3日内确定好带队人员,带队人员到驻地对务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其他跟踪服务,定期向县劳务办报送信息;配合当地做好人员管理工作。二是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引导,要求带队人员事先与用工地老板、企业、组织联系,明确用工需求后再出发;引导未能事先联系到务工地的农牧民到乡镇(街道)登记,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外出。三是安排专人做好外出人员的审核把关、登记、备案工作,并做好外出人员的便民卡发放工作。四是组织外出人员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务工人员顺利、安全输出。五是认真做好宗教管理、维护稳定、计划生育、健康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县文广局做好用工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协助劳务输出办做好劳务输出宣传报道和务工信息发布。
(四)交通运输局做好务工人员输出工作。提前协调客运站,调配好客运车辆,确保及时顺利输送务工人员,不得出现大量人员滞留,对用工量较大的县(市),安排直达车辆接送,并提前做好车辆的保养、检修,确保运输安全。
(五)保险公司安排专人为有需求的农民工提前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
(六)公安部门除做好便民卡发放工作外,还要做好安全工作,必要时派警车带路赴各县(团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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