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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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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的文章9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近日,我们__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_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_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期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了自己的政治思想认识,增强并巩固了自己的党风党纪和廉洁奉公意识。主要体会有:
一、充分认识,坚定信念。“不树正气不能立大业”,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准则》进一步重申党的信念宗旨、优良传统,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一个更加清晰、更加具体的行为标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组织和广大党员划出了一道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作为执政机关的基层党员干部、执法机关一线执法民警,我们必须在任何时候都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在严守党规党纪上思想坚定。
二、学深悟透,坚守底线。积极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继续学习领悟《准则》和《条例》,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习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率先垂范,带头坚决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坚守底线思维。
三、学以致用,推进工作。在日常岗位工作中,认真组织和带领基层交警队伍严格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问题、纠正问题、肃清问题。同时,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通过学习和查摆,切实加强队伍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扎实推进交警岗位职责履行,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我将坚决做到执行纪律不变样、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执行纪律要求,树立良好警风。
近日,我们__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_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_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按照离石区信用社党委的要求,我信用社组织所有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透过学习《条例》和《准则》使我深刻的感受到,《条例》和《准则》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持续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和《准则》,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潜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用心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群众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_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时刻持续警醒和忧患意识,铸就思想道德防线;时常反思自己,用《条例》和《准则》检查对照自己,做一名廉政的公仆。银行从业之道,贵在廉洁,廉洁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潜力。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来说,如果不能坚持依法廉洁从业、遵守职业操守,就会失去拓展市场赢得客户潜力的基础;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的考验,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潜力的保证。透过这次学习,我深切感受到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每一天与钱打交道,要坚持廉洁自律的原则,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因此,我们就应透过以下几点做到廉洁,从而到达反腐的目的: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国家和企业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二、抵制住_,端正职业道德思想,要见_心不动,见财物心不痒,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群众发展上,而是会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捞好处,见利就图,有乐就亨,这种人最终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群众。
三、树立了廉洁从业、守规操作的职业操守。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增强了“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引发风险”的风险理念,建立了有责担责,尽职免责的职责思维,反对放松管理求发展,充分认识到违纪违规经营的危害性,以及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职责和应受到的惩戒,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守规操作、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保障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知足常乐,持续平衡心态。
五、正人要先正己、做反腐倡廉表率。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要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决按照廉洁从业的要求办事,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不辜负党的期望,不辜负人民的期望。总之,透过这次集中学习,我觉得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必须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经常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意见》规定“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必修课”“加强党规党纪教育”。近期,按照委机关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党章,争做理想信念的坚定者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深入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章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自觉做遵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一)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是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精神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奋斗目标的基本动力。而理想的滑坡、信念的动摇,可以亡党亡国,前苏联共产党阵营的瓦解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因此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过程中,不能只挂在嘴上、贴在网上、写在笔记本上,而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补足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并融会贯通地落实到各项工作和实际行动上。
(二)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党的十九大修订的新党章,有许多新概念、新内容需要我们深入学习、重新认识、深入理解、认真把握。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党章是新时期统领全党的新章程,要用科学的、发展的观点去学习、去理解,充分认识到党章赋予我们每一位党员的历史重任和我们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充分认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主动深入学习,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改变只重形式不求效果问题,把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铭记在心,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三)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章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章贯彻的如何,纪检监察干部具有一定监督职能。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让他人遵守好、贯彻好党章,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首先遵守和贯彻好党章。首先要自觉把党章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根本“大法”,自觉遵守党章赋予的权利,做好党章赋予的义务,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章的监督制约之下;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发挥其职能作用。其次要把贯彻竞章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自觉用党章来指导反腐败工作,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全面践行准则,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的行为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脉,更关系到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里的份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清楚地阐明了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内容虽简,但指向明确,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突出关键少数,面向全体党员确立了能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我们要把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履行好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只有认真学习准则,认真对照准则,围绕“廉洁”二字,才能自觉地在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不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践行准则,让我们党不断为人民群众树立立德向善、勤政为民、无私奉献、克己奉公、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等表率作用,从家庭到集体,从个人到团体,不断为我们党增加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让我们党更加得人心,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增强了廉洁意识。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作为纪检干部,更要强化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自觉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
(三)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提高了争做廉洁模范的自觉性。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在行权用权时经常会受到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我们只有提高觉悟,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秉公办事、公私分明。作为纪检干部,要走在其他党员干部的前面,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廉政准则的习惯。
三、严格遵守条例,争做党纪党规的维护者
党纪是党的生命,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纪检干部,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弄清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真正做到对党忠诚、爱党护党,同一切破坏党纪党规的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为什么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条例,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中。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必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条例作为党纪的硬约束,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恪守党纪党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央提出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就是要从制度层面上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真正实现“三不”一体推进。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另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突出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的关系,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致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
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_。20_年是_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_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党章是对一个政党的基本阐释,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对党章中党员义务的进一步细化,是党员工作学习生活的基本规范。
一、新征程新部署,锐意进取再出发
十九大对党章做了新的修改,形成了我们现在学习的党章。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写入党章,三是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四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写入党章。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是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新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发展的理念,深刻剖析当前我们社会的前进姿态提出的,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的最新成果。
深刻认识到我们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现实体现,也是站在历史的节点,跳出历史的束缚,对于党和国家发展的一个宏观把握。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新征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推动下,党和人民必然奋勇向前、锐意进取再出发。
二、新内涵新要求,冲破瓶颈抓机遇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的工作任务就是发展,发展生产力来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但随着发展的推进,我们的发展有了新的内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都是题中之义。而且在发展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需要我们集中力量去解决。所以党章中调整了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表述,增写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内容。为党章注入了新内涵,同时也为新时代的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存在于社会中,就必然需要合作,合作产生效益,合作铸就价值,而党章中给我们阐述了最好的机遇。融合、协调、共享,这些词能够演变出千万种形式,如共享单车、滴滴,以及一些公益项目。我们青年是创新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时代正是我们大展身手的好时机,挖掘其中的丰富内涵是我们冲破瓶颈的关键。
三、新职责新挑战,不忘初心展宏图
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同时也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一名党员,在新的发展进程中,不能“跑偏”,把资本主义的那一套学来运用到实践中。因此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很有必要。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必须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准则》中有明确规定: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条例》则是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新思想新理念,承前启后划时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意愿。这是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不断总结经验的结果,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只会的结晶,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中国方案。新时代孕育出得新思想新理念,具有承前启后的划时代意义。我们以党章作为切入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和实质,为建设社会主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章》中提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想想老一辈革命家披荆斩棘保卫的国家,保卫的人民,我们这一代人也要勇担使命,接过历史的接力棒,时刻严于律己,艰苦奋斗,发扬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勇敢担当,勇于奉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作为新任XX区委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好、执行好,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要严加监督。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底线,从严治党要以严明的铁纪作保障。新《条例》规定了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区委书记是党在一区的负责人,要坚守政治红线,时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把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从严从实落下去,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妄议中央、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要严格教育。新《准则》《条例》学习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重要任务,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固确立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推动学习系统化、常态化。运用各类媒体,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两个法规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
三要严抓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区委书记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给班子成员带好头,给党员干部作好示范,尤其是带头学条例守规矩,做到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职责权限为依据;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意见征求、沟通酝酿等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议事规则,防止独断专行、简化程序,让权力在制度规矩之笼内阳光运行。要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全力抓好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要严于律己。《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要按照两部法规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第一是用“望远镜”论危害。算好“廉政账、家庭账、亲情账”,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家庭幸福。第二是用“平面镜”照自己。反思自己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是否符合党章和《准则》要求。第三是用“显微镜”查问题。从思想和灵魂深处查找违反《条例》的具体问题,勿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第四是用“多棱镜”找根源。多角度、多方位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及时改进,消除违背《准则》触碰《条例》的根源和土壤。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让党纪的力量在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意见》规定“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必修课”“加强党规党纪教育”。近期,按照委机关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党章,争做理想信念的坚定者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深入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章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自觉做遵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一)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是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精神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奋斗目标的基本动力。而理想的滑坡、信念的动摇,可以亡党亡国,前苏联共产党阵营的瓦解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因此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过程中,不能只挂在嘴上、贴在网上、写在笔记本上,而要通过学xxx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补足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并融会贯通地落实到各项工作和实际行动上。
(二)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党的十九大修订的新党章,有许多新概念、新内容需要我们深入学习、重新认识、深入理解、认真把握。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党章是新时期统领全党的新章程,要用科学的、发展的观点去学习、去理解,充分认识到党章赋予我们每一位党员的历史重任和我们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充分认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主动深入学习,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改变只重形式不求效果问题,把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铭记在心,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三)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章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章贯彻的如何,纪检监察干部具有一定监督职能。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让他人遵守好、贯彻好党章,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首先遵守和贯彻好党章。首先要自觉把党章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根本“大法”,自觉遵守党章赋予的权利,做好党章赋予的义务,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章的监督制约之下;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发挥其职能作用。其次要把贯彻竞章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自觉用党章来指导反腐败工作,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全面践行准则,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的行为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脉,更关系到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里的份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清楚地阐明了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内容虽简,但指向明确,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突出关键少数,面向全体党员确立了能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我们要把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履行好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只有认真学习准则,认真对照准则,围绕“廉洁”二字,才能自觉地在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不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践行准则,让我们党不断为人民群众树立立德向善、勤政为民、无私奉献、克己奉公、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等表率作用,从家庭到集体,从个人到团体,不断为我们党增加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让我们党更加得人心,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增强了廉洁意识。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作为纪检干部,更要强化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自觉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
(三)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提高了争做廉洁模范的自觉性。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在行权用权时经常会受到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我们只有提高觉悟,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秉公办事、公私分明。作为纪检干部,要走在其他党员干部的前面,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廉政准则的习惯。
三、严格遵守条例,争做党纪党规的维护者
党纪是党的生命,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纪检干部,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弄清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真正做到对党忠诚、爱党护党,同一切破坏党纪党规的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一)通过学xxx一步明确了为什么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条例,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中。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必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二)通过学xxx一步明确了中央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条例作为党纪的硬约束,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恪守党纪党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通过学xxx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央提出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就是要从制度层面上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真正实现“三不”一体推进。
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另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突出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的关系,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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