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关于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用3篇)
2023-06-09
2023扫黑除恶督导组 2023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3-03-06
2023-03-05
2023-03-12
更新时间:2023-11-20 13:04:1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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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好“五城同创”相关工作,巩固农贸市场整体搬迁成果,营造安全、卫生、文明、繁荣的市场氛围,防止已搬出的经营户“回迁”,按照要求作好创文、创卫、创模、双拥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_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安排部署,继续按照市委“113攻坚战”的要求,严格按照“防风险”“守底线”“破难题”“助脱贫”“促发展”“建示范”的18字方针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净化和规范市场,稳定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为“打赢攻坚战、建设示范区”提供更宽松的营商环境、更放心的消费环境、更优质的质量发展环境,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以优良的成绩向祖国70周年生日献礼。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_年7月11日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41件,涉案金额33万元,罚没合计492万元。其中,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64件,涉案金额万元,罚没合计427万元;查处药品违法案件41件,涉案金额万元,罚没合计万元;查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4件,涉案金额万元,罚没合计39万元;查处化妆品案件12件,涉案金额万元,罚没共计万元。
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7件,办结11件,涉案金额万元,罚没合计万元。其中,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件,办结3件,涉案金额万元,罚没合计万元;查处药品违法案件7件,办结5件,涉案金额万元,罚没合计万元;查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5件,办结3件,罚没合计万元。
20_年上半年,我市共接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69件,办结42件,27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为。其中食品案件63件,药品6件。
(一)充装环节。建立以带有“红绿灯”提示功能的气瓶使用管理系统和分类分级考核评价系统为核心的液化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系统“红绿灯”提示功能可告知充装单位及时自查自纠、规范管理。对于涉嫌轻微违规的亮“黄灯”予以警告;对于亮“黄灯”累计满三次以及涉嫌严重违规亮“红灯”的,由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实施检查,依法查处。创建考核评价系统,对气瓶充装单位实行分类分级监管。优化充装、检验、报废、超期未检等数据的查询和统计功能,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通过该系统可及时督促充装单位按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推进气瓶贴码工作(贴钢釉二维码)。
(二)检验环节。由孝感市境内具有钢瓶检验资质的机构承担全市气瓶的定期检验,负责核实送检气瓶身份信息。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必须带有二维码,录入并上传至使用管理系统。送检气瓶无二维码的,气瓶检验机构接受充装单位委托给气瓶安装二维码并录入气瓶信息。
(三)流通环节。一是在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中设置用气配送人员和配送信息的数据库查询系统模块,配送人员统一培训持证上岗,充装单位应对气瓶的去向建立明确的配送台帐,气瓶须由用户签字确认后方可交给用户,并对用户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二是由具备相应危货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及其专用车辆负责气瓶的运输,气瓶充装单位对气瓶配送单位、配送人员及其机动车辆建立管理台账,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结合应城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瓶装燃气“最后一公里”配送交通工具问题。
(四)使用环节。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气瓶安全使用知识,重点向用户介绍如何运用气瓶上的二维码查询气瓶状况,熟悉安全用气的注意事项,识别并拒绝使用隐患气瓶,提升用户的安全意识。鼓励企业开展网上订气等便民服务,方便公众、用户查询气瓶信息及流转信息、直接订气、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及时了解液化气使用安全知识等。餐饮场所用户不得使用非合同企业提供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得使用未加贴二维码(或自带智能芯片)的气瓶。
(五)报废环节。经检验判定需作报废处置的气瓶,核定气瓶身份信息无误后,交由气瓶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报废,同时将气瓶有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注销气瓶身份。
(六)监管环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向社会公布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途径,发动群众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倒灌气瓶,充装报废、翻新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发现线索后及时进行执法检查,必要时开展执法,彻底取缔“黑门店”,重拳打击“黑气”及倒灌行为。
一是开展 “3·15”宣传活动。在“”当天开展现场宣传咨询系列活动,全市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万份,参与现场活动消费者达万人,参与经营者352家,举行文艺演出1场,印发报刊3700份,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3775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9件。集中销毁货值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在电视台开展“云上毕节”微信直播访谈活动,在“直通百姓”开辟“3·15”消费维权知识抢答专栏,在政府网站、报纸上开设专栏曝光毕节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公布全市消费维权发展报告,发布商品及食品药品监督抽查情况。在各县区电视、网络、报刊、出租车滚动字幕等媒介开设“专题”特刊专栏,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大力组织宣传“3·15”维权活动。全市共组织新闻发布6场次,播放公益广告52条,电视专题播出18小时,开设广播专栏39小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37条。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132个,检查各类经营户412户,责令下架临近过期食品48包。解答“12315”消费者咨询71件、处理投诉举报37件。处理汽车投诉案件28件。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毕节行”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及时制作宣传展板2块、宣传单2000份、宣传手册2000册,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
三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报请市政府组织领导,于6月21日在人民公园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启动仪式,并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还组织邀请了部分学生、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检验单位进行现场观摩活动,共有市、区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37家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22家单位180余人参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2600余份。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 “5·25 爱肤日”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五是发挥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的作用,推送信息24条,制作H5信息2条;加强与毕节日报社、毕节电视台、中国医药报的沟通联系,刊播新闻报道5条。联系市内三大通讯运营商发送手机短信提示120余万条。
六是有力推动舆情管控工作,通过微博热搜、百度搜索排名等渠道及时了解舆情,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关注和信息监测。及时对“微信朋友群圈信息,导致部分商铺出现关门防检现象”、“5000台迷你洗衣机,说好的集赞免费送”等网络舆情进行处置。
二、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是毕节市食品抽检工作目前全省排名第一。
二是电梯安全综合管理排名在全省第一名。
三是气瓶充装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中,毕节市在全省第一家试点调试成功。
四是20_年全市16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前实现目标过半任务过半,确保超额完成增长指标,排名全省第二位。
五是指导帮助25家企业通过有机产品认证,使有效证书增加为117张,认证面积万亩,位列全省第2位。
六是我市开办企业指标经贵州省财经学院第三方评估,排名全省第二。
七获得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装置107项、校准资质13项、定量包装检验资质5项,全省排名第二。
八是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量突破40万户,市场主体总量全省排名第三。
九是酒类监管工作案件查办和监管均排全省前三。
十是助力商事登记改革。协调建行毕节分行出资购置7台商事登记全业务自助一体机,极大地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全力推进“企业开办全程零见面一网通办”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智能审批”改革,助推商事登记改革。
十一是大方冬荪和织金竹荪种植标准体系的制定和实施,为辖区内食用菌规模化种植、产业化发展、标准话语权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是积极配合国家农村食品安全调研组赴赫章调研工作,保障了调研过程未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获得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十三是企业开办服务办得快、办得好,且经常到企业帮扶指导,5次获得服务对象的 “满意”好评,获服务对象主动赠送锦旗一面,一季度喜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文明窗口”称号。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食品、药品监管点多面广,数量极大,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业务能力较弱,未采用智能化监管手段,存在监管不够到位情况,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严峻,风险极高。
二是检验机构未得到有机整合、融合,检验装备较落后,检验人员能力不足、缺乏高端领军人才,研发能力、创新能力不足,存在检不出、检不快的问题。
三是党建工作推进缓慢,机关党委未改选,新支部未成立,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深入。
四是监管人员数量不能满足监管任务快速增加的需要,部分领域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新要求。
五是市局执法机构的改革推进缓慢,导致市级行政执法力度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各气瓶充装单位负责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审核确认,完成气瓶信息录入、电子标签和条码制作安装工作。车用气瓶充装单位负责车用气瓶信息录入和标签安装工作。气瓶检验单位负责气瓶检验和报废信息录入工作。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不予粘贴电子标签(条码):
1.未在我市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的;
2.超期未检或超过使用年限的;
3.汽车和车用气瓶实物与登记数据不符的;
4.按规定应予以报废的;
5.其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
(三)气瓶充装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启用气瓶安全信息化系统,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
(四)气瓶充装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气瓶充装进行控制和记录,且信息系统能够自动记录并保存充装记录相关内容的,充装单位可不再进行人工书面记录和加塑封标识。
(五)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启用后,充装单位一律不得充装未经使用登记并安装电子标签(条码)的气瓶,气体经营、使用单位一律不得经营、使用未粘贴电子标签(条码)的气瓶。
(六)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由气瓶监管单位(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数据共享,有效促进气瓶安全监管。
(七)各相关部门要向气瓶充装单位、燃气经营单位、气体用户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开展气瓶事故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积极主动实施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规范充装作业的单位,给予正面宣传和政策扶持;对消极应付、存在虚假和违规行为的单位,给予曝光。
(八)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全面督促落实气瓶充装、使用、检验和气瓶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气瓶违法违规充装使用行为,在全市形成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合力。
全市液化气瓶信息化管理工作,分5个阶段开展,期限4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年4月)
市建筑及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委会、市特种设备安全专委会组织召开推行信息化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市统一行动。召开充气站负责人动员培训会议,宣传讲解信息化管理方案和实施要求以及孝感市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前期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_年5月)
以气瓶充装站为对象,对其实际拥有的自有产权气瓶数量和液化石油气灌装电子秤数量及型号规格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登记。
(三)改造建设阶段(20_年6月)
20_年6月底前,创建以二维码为中心的全市气瓶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并投入试运行。
20_年7月底前,完成全市充装单位专用二维码加气枪改造,初步建成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
(四)建成运行阶段(20_年6月至7月)
20_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可全过程追溯的气瓶信息化监管体系。
20_年7月底前,气瓶信息化监管体系进入常态化应用,巩固监管成效,构建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此次黄山市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依照“全市统一开发建设、各部门共同应用管理”的原则,是我市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建成后,通过装配在气瓶上的二维码电子标签,记录气瓶登记、充装、检验以及瓶装燃气运输、储存、配送、消费等各环节的流转信息,实现气瓶信息全流程可追溯。系统建成后,将实现三方受益:一是让监管部门受益。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全市气瓶“底数清、状况明”,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化手段监督、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执法监管能力极大增强;二是让生产单位受益。信息化系统全流程记录气瓶流转信息,有效解决了生产单位最头疼的气瓶流失问题,极大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三是让消费者受益。燃气用户可以通过手机扫描气瓶二维码,现场查询气瓶是否合法充装、是否超期未检、是否短斤少两等信息,有效保障自身用气权益。上述三方受益的最终受益者还是我们的普通百姓,能够安全的使用质优价廉的瓶装气体。
建设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约需经费270余万元。其中平台建设费用50万元,客户端及手持PDA费用60万元,气瓶加贴电子标签费100余万元(液化石油气瓶每只5元,工业气瓶每只元,车用气瓶每只10元);加气机改造约60万元(约需改造75台,每台万元)。
费用分担方式:平台建设费用50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他费用由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自行承担。
奖补资金每家2万元,共计48万。其中市级财政承担中心城区4家充装单位的奖补资金,计8万元;各区县财政承担辖区内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的奖补资金,计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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