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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9 16:02: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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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吃公函专项整治情况汇报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做好“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石泉县中池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扎实开展自查,多措并举对20_年以来全镇公务接待进排查清理,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精心部署,确保整治工作规范化。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领导责任制,由镇纪委全面负责镇公务接待违规问题治理工作,对公务接待用途、接待人数、接待标准、审批程序等流程进行逐项查验,对入档的接待账目进行整理自查,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自查,力促公务接待规范化。将专项整治与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问题等“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相结合,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负责接待工作人员、厨师等和财审所干部进行谈话了解,对公务接待“三单一函”等进行了查验,针对接待函收集不齐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由镇机关参与接待人员负责,与接待单位接洽沟通,对口补充到位。截止目前,镇政府已向被接待单位发函,并由原接待参与人员督促对口单位落实到位,刹住了违规公务接待之风。
精准对标,严抓接待报账规范化。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办法强化“三单一函”接待要求,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对公务接待费用一笔一清、一季一结,严把公务接待经费报销审批关,对于超公务接待范围、超公务接待标准的经费一概不予报销,凡是不按标准和要求执行的,将作为案件线索进行处理,从根本上堵塞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生。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镇政府、县直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20xx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县纪委抽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国库支付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和23个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直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整体上趋向规范,报账手续完整合规。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县国土局公务接待费用821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6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534元;县住建局公务接待费用815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接送专家机票费用8150元;县科技局公务接待费用5511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17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36元;县交通局公务接待费用331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31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用23796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78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014元;县人社局公务接待费用233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89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43元;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用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3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用5937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937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接待费用808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8089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用2657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_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县商务局公务接待费用17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7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文体局公务接待费用108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0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用19194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9194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二、各镇政府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账手续完整合规。20xx年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九所镇政府、佛罗镇政府、万冲镇政府、志仲镇政府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利国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黄流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622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7363元,公务接待住宿费8866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尖峰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9768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1340元,拖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5500元;莺歌海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875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875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千家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026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026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抱由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3171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大安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656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656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三、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开具情况
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共开具24张,金额共127092元,开具情况如下:县卫生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13600元,2张发票均为两期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培训班用餐,已按规定报账。县统计局开具餐饮发票7张,金额共47470元,7张发票均为举办培训班餐饮费用,已按培训费用规定报账。县民宗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29705元,其中28600元发票1张,为“三月三”培训用餐;1105元发票1张,为接待省民宗委工作组用餐,以上2张发票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县林业局开具餐饮发票10张,金额共20630元,其中3776元发票1张,为全省森林防火考核接待费;7800元发票1张,为公益林培训会议用餐;9054元发票8张,为公益林检查接待费;以上发票均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尖峰镇政府开具餐饮发票3张,金额共15687元,其中12999元发票1张,为禾丰休闲农庄经手人误开,与本单位没有关系;其余2张发票金额合计2688元,无法查证,疑为个人开具,检查组已督促本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若2张发票不合规,不准给予报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县民宗局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其中9月份欠2127元,11月份欠4253元。
(二)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抱由镇政府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其中4月份6427元,10月份11347元;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其中6月份2471元,7月份2926元。
(三)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利国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尖峰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费5500元。
(四)个别单位虽然公务接待费用账面上减少了,但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有所增加,仍存在将公务接待费用以其他名目的形式进行报账的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行为。
(二)县财政局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各镇食堂经费开支。县国库支付局要加强对各单位报账情况的审批和管理,对巧立名目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一律不予以报账。
(三)针对用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经费作掩护进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人员,县纪委将严肃查处,同时追究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及其的责任。
(四)责成以上拖欠公务接待费用的单位尽快还清所欠款项,并于20_年2月4日前将欠款、还款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公务接待必须提供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财务发票(或机关食堂收据)即‘三单合一’,‘三单’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不得审签和报销……”这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人员在开展“吃公函”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被监督单位严格实行公务接待“三单合一”时强调。连日来,为深入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就公务接待公函制度执行情况对被监督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落实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公款吃喝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对被监督单位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务接待财务票据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整治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空白公函”“虚假公函”“超标接待拆分报”“商务接待用酒未严格审批”“不吃本级吃下级”等其他问题,坚决整治违规吃喝歪风,着力发现“吃公函”背后的作风、责任、腐败等问题。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督促及时整改,对问题较轻、主动整改的,给予批评教育,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通过此次重点督查,有效推动了公务接待“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确保了整治工作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吃公函”切口纠治违规公款吃喝。近日,大桥镇纪委监委对镇相关部门开展“吃公函”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此次自查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落实:
开展学习,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利用党委扩大会议时机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悟透公务接待“吃公函”是深化“两违规”的小切口,是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关键举措。会上,与会人员展开讨论,探讨平时工作中的缺失和短板,就此次的专题自查提出合理的建议。
开展自查,查必严,严而必究。对相关涉及的党政办、财政所、食堂开展督察,对区域范围内的酒店、饭店等餐饮行业开展排查,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镇纪检监察组通过逐单查验接待电话记录、公函单、对比公函内容、行程人员、接待清单,接待单位与被接待单位信息,查看原始凭证等方式,对存在不规范的手续一一指出,开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警示教育,强免疫,启发警醒。对现实中发生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执行“两违规”的自觉性。使广大的党员干部心灵受到震撼,启发和警醒,做到以案促改。
下一步,大桥镇纪委监委将常态化的落实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杜绝违规吃喝的现象发生。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坚决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近日,延长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0xx年以来“吃公函”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接待单位是否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
专项整治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逐单对比公函内容、行程人员、接待清单,接待单位与被接待单位信息,查看原始凭证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下一步,延长县纪委监委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吃公函”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策略,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并开展以案促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近日,延长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0_年以来“吃公函”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接待单位是否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
专项整治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逐单对比公函内容、行程人员、接待清单,接待单位与被接待单位信息,查看原始凭证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下一步,延长县纪委监委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吃公函”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策略,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并开展以案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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