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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宣传周时间】2023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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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30 10:11:0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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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传染病暴发应急预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我校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区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制定专人(校医)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校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后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发生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
(3)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的乙类、丙类传染病。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口足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或同一学校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似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以上,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校医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报区教育局安全科,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四、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于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五、传染病预防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日晨检:班主任每天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责任人:班主任、校医。
2、报告: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卫生老师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业务科室,同时报区疾控中心。责任人:班主任、校医、校长。
3、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学生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责任人: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安全主任、分管校长、校长。
4、记录:校医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校医。
5、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责任人:班主任、校医。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上门家访和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责任人:班主任。
7、消毒:学校要在卫生防疫部门专业的指导下,严格按规定做好消毒探制工作(包括发病及相干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责任人:校医。
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校医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校医、班主任。
9、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校医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
六、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我校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制定专人(校医)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校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后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
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发生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
(3)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的乙类、丙类传染病。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口足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或同一学校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似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以上,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校医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报区教育局安全科,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四、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于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
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五、传染病预防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日晨检:班主任每天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责任人:班主任。
2、报告: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卫生老师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业务科室,同时报区疾控中心。责任人:班主任、校医、校长。
3、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学生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责任人: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安全主任、分管校长、校长。
4、记录:校医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校医。
5、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责任人:班主任。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上门家访和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责任人:班主任。
7、消毒:学校要在卫生防疫部门专业的指导下,严格按规定做
好消毒控制工作(包括发病及相干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责任人:消毒值班人员。
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校医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班主任。
9、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校医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
六、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用心开展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的教育,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3、加强日常监测,及早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配合预防部门控制疫情,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4、充分运用黑板报、校广播站、宣传栏宣传传染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二、具体措施
1、对不明确的疫情病症及时送县医院诊断分析并及时通知家长。
2、由保健老师做好登记造册汇报建档等工作。
3、在疫情发生期间,减少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群众活动的集会文艺汇演等。
4、建立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信息检测站。班主任是信息监控员和汇报员。
5、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个性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及时告知学生。对寝室教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池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和除“四害”工作。
6、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观察消毒工作,严控校内人员外出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7、校园准备相应的预防器材,应急时,发放给各班主任,作好全员的检测工作。
8、对较严重的突发事件,实施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状况及时上报。
9、及时获取的信息资料,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报栏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潜力。
10、实行缺课停课登记制度,严防疫情传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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