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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红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里,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叫小红帽。
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病了,妈妈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红帽提着小篮子,带上蛋糕和黄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只大灰狼,它已经饿了几天了,很想吃掉水灵灵的小红帽。大灰狼假装和善地问小红帽要到哪去,小红帽说:“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说:“你采一点花去吧,你奶奶一定会很高兴的。”小红帽想:奶奶最喜欢花了,我采一点拿给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兴的。小红帽就说:”那好,就采一点给奶奶吧。”说完小红帽就采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红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门,小红帽的奶奶就问:“谁呀?”大灰狼装成小红帽的声音说:“奶奶,是我小红帽呀。”奶奶说:“是小红帽呀,进来吧。”大灰狼进来后就马上把小红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还说:这个老太婆。一点都不好吃。”说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红帽的奶奶,等着小红帽来了。
小红帽采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红帽进门后疑惑不解地问:“奶奶,你的手上怎么有爪子啊?”大灰狼装腔作势地说:“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门夹了。”小红帽又问:“奶奶,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大灰狼说:“可能是上次颜料洒到我身上,所以变黑了。”小红帽再问:“奶奶,你的嘴为什么这么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说着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红帽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告诉不能随便相信陌生人。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在我们身边,有着千千万万个汉字,它们就像一群活泼可爱的精灵。其中,我最喜欢“中”字。
一看到“中”字,我就会想到我们那伟大而又亲爱的祖国。四大文明古国为什么只有中国留了下来呢?那是因为我们不靠天,我们不靠地,我们靠自己。西方的火是从神仙那里偷来的,而我们的火是靠钻木取火取来的。当洪水泛滥成灾的时候,西方想着造船跑,而我们的大禹不畏艰难,带领大家疏通水流。
我们还是机建狂魔,八小时能拆一座桥,九小时能改造一座火车站。虽然工程浩大,但我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不仅如此,世界第一跨海大桥也是我们建的。我们从古代就开始建了世界著名的长城、故宫……
我喜欢“中”字,因为“中”字代表中国,而我热爱中国。
秋天来了,校园里枫叶火红,菊花盛开。
每年秋天,我都会摘一些红色的枫叶。有时候美术老师让我们用树叶做一幅画。我很少从树上摘绿叶,而是收集一些红色或黄色的。我没有把叶子直接贴在A4纸上,而是剪下一些叶子,用双面胶固定。秋天是一个凉爽的季节。
我们学校的遮阳伞、月季花、枫树的叶子都丢了,而冬青和雪松站在寒风中,就像
几个小士兵一样在寒风中站岗,多么顽强啊!我们都应该学习冬青和雪松的这种精神。大雁妈妈带着自己的儿女和燕子一家都飞向南方,而蛇、熊和小青蛙们都吃的饱饱的,打算在冬天美美地睡上一觉,到了来年春天再醒,起来过新的一年。秋伯伯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它把棉花画白了,把苹果染红了,又把农田里的稻子涂成金黄色的了。
飘落下来的树叶,像美丽的大蝴蝶,随风在空中翩翩起舞,最后慢慢地降落到地上。每天都会有叶子落地,它们并不为自己短暂的生命遗憾,至少它们还给大树提供了充足的养料。
秋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它的凉爽让我非常喜爱。
在成千上万的汉字中,有一个我最喜欢的字,它的左边是“亻”像一个人,它的右边是一个“言” ,对它就是“信”!
古时候的人都懂得讲诚信,比如,增子杀猪的故事,以前曾子的儿子想和妈妈一起去买菜,就一直跟在后面,妈妈说:“回来给你杀猪吃,”孩子一听乐了就回家等了。妈妈一回来,看到曾子把猪已经捆起来,正要杀了。母亲,急忙跑过去说“你怎么还真傻呀,我只是逗他玩玩的,不想让他跟我去。”曾子说:“孩子会学我们,如果你欺骗了孩子,他也会欺骗别人的。”说着就开始杀猪了。
我也有这样守信的事,我对门有个小弟弟,上一年级,每次做题目有不会的都会来问我,我还对他说:“你以后有不会的题目就来问我。”有一次我的学校里搞了一个活动,我回来的很晚,但对门的小弟弟又有不会的题目,让我教他,我想我自己的作业都没做呢,还能教他吗?但我又想起我对他说的话,我想我一定要遵守诺言,也就一题一题的教他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字——信。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v^》!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v^》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v^》。
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从最早的甲骨文,发展到现在的宋体字,一个个字的演变,我们的汉字越来越多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个爱字了。
先说一说爱的字形,老师说还有一首关于爱的诗:上面一撇像和煦的风,中间三点像丝凉的雨,让我们张开手臂,把朋友抱在怀里。
暑假里,爸爸妈妈要去出差,他们给我报了一个管理班,没有家长管理的都可以去,。要开始去学校的前几天,我的脚趾不小心踢到了门上,整个大脚趾甲翻了起来,顿时鲜血直流,疼得我两眼直冒金星,眼泪忍不住地往下掉。我心想:马上开学了,脚行动不方便,怎么办呢?
开学了,我一瘸一拐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忽然从身后急急忙忙地跑来一个身影,原来是我在自家楼下认识的一个好朋友蒋嘉宇。她的爸爸妈妈也没空照顾蒋嘉宇,本来她今天想早点上学去,但是看到我这一瘸一拐慢慢地向学校走去的情景,就马上停下脚步,扶着我到学校去。在学校里,她什么事都帮着我做:帮我交作业;吃饭时,帮我拿饭,盛汤;下课了,她还扶着我去上厕所。我们俩就像亲姐妹一样,做什么事都形影不离。每当我提出让我自己来做时,她都会说:没关系的,你的脚不好,好好休息吧!让我来帮你做。
就这样,她帮我做了几天的活儿,直到我的脚可以像往常一样在地上走路了。我觉得有这么一位好朋友是我的荣幸。这就是爱的真实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就像那歌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
春天万物复苏,冬天的寒冷消失了。春天迎来了温暖。到处五彩斑斓,让人感觉神清气爽。五颜六色的小花,颜色各种各样,有粉红的、浅蓝的、金黄的等等。一阵春风吹来,小花跳起了优美的舞蹈。
几场春雨过后,小草弟弟不再胆怯,慢慢地探出头来,春笋成群地冒出了草地。柳树姑娘抽出了新的嫩枝,换上了一身干净的绿衣裳,迎着春风跳起了舞,美丽极了。
春天,小河融化了。小鱼们都游在了水面,各种颜色搭配在一起,显得多么五彩缤纷。小河哗哗地流着,“叮咚”、“叮咚”,那溪声多么好听!小鱼在水面上尽情的玩耍着,听着小溪姐姐那欢快的歌声。
天空,大雁从南方飞了回来,告诉人们春天来了。春天好像一个魔法师,将春天变得绚丽多彩。山坡一片绿色,树木葱笼,一定很柔软,远远看到几棵松树笔直的站在半山腰,像士兵一样守护着它们的家园。几只小鸟打着旋转从天空飞了下来。花丛中,蝴蝶翩翩起舞,蜜蜂辛勤地采蜜,原来是花香吸引了它们。
春天是多么美好啊!
我喜欢你,美丽的春天!
你虽然短暂,但你带给了我快乐!
人的一生总有自己爱看的书籍,有人爱看童话,有人爱看寓言,有人爱看希腊神话,可我有点爱看这些,电脑在我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我读后非常喜欢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小说开始写了鲁智深,林冲、武松等人有声有色的反抗,落草的故事。随着故事的发展,个人行为逐渐变成有意识的抗争。
梁山上的好汉们,“不怕官府不怕天”里成了好汉们的天堂。自从小李广大闹清风寨后,众好汉纷纷奔向梁山。梁山实力大增,宋江自江州上山后,中国恒顿山寨,操练人马,能攻善守,三打祝家庄,大破高唐州,踏平曾头市,终于聚集起义相投的108位好汉,患难与共,生死相托。一同劫富济贫,除暴安良。多读几遍《水浒传》我想我的作文水平肯定会有所提高。
梁山泊聚集了一伙好汉,首领是宋江,他们一共108个将领,个个武艺超群。朝廷中的几个奸臣想用武力消灭梁山泊,但是派了很多次兵都失败了。只好招安,但是几个奸臣心怀鬼胎,再找按后没有让他们进程,但派他们去征讨方腊。
然而,去时108员将领,打败了方腊后只剩下了27员,高俅等人怕皇帝因宋江破敌有功而宠信他们,在宋江进京不久用药酒把他们毒死了,梁山泊起义就这样轰轰烈烈地结束了。我爱看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义气,什么叫做信任。
在一年四季中,你最喜欢哪个季节呢?是有着鲜艳的百花的春天?还是炎热的夏天?或是秋天瓜果飘香?还是冬天鹅毛大雪?
我最喜欢春天,春天到了,柳树姑娘伸开它那细长的手臂,拥抱着美丽的大自然。仿佛在向人们提示:春天来了。
春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来了,她装饰了柳树,使柳树变得年轻。快活;她装饰了小花,使小花变得鲜艳;她装饰了小草,使小草变得翠绿;她装饰了梨树,使梨树变得更加强盛。
春天,鸟语花香,春光明媚;春天,春暖花开百花争艳,在这么一个美好的季节里,我们不能不为之感叹春天多么美!多么富有活力!
春天,小孩子们在苹果树下玩耍,在柳树下乘凉,嬉戏。大人们在充满活力的春天里谈天说地。
春天,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春天,一个鸟语花香的季节;春天,一个百花争艳的季节;春天,一个春光明媚春回大地的季节!
春天,鲜艳的百花盛开,春天,小草探出它那细小的头,看着美丽的大自然。
春天,小孩子们在柳树下踢足球的时候,大人们便在旁边看着他们,好像也回到了童年,成为了一个个老顽童,跟着孩子们嬉戏,玩耍。缓解刚下班而有些疲劳的压力。
大自然就像一位魔术师,把我们的世界装扮的多姿多彩,不由得让人感叹:春天真美!
我爱春天!春天真是一个美好的季节!
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中,我最喜欢的是秋天。为什么说喜欢秋天,而不说喜欢春、夏、冬呢。
春天,虽然说是一个鸟语花香,万物复苏,百花盛开的季节。但是,这个季节也是多雨水的。常常连着几都是绵绵细雨。我不喜欢绵绵细雨,大雨的话还过得去。而且,春天,什么病毒的传染特别快,什么流行性感冒啊,我每年春天肯定是又一次的。还有最讨厌的一点就是,春天毛毛虫很多。我最怕的就是毛毛虫了。每天都要小心翼翼的看着地面走路,就怕遇到毛毛虫。
夏天的话,首先,天气太热。我这个人,老师你们看,是多脂肪的,所以怕热,汗特会流,但是还不瘦。其次的话,夏天蚊子啊苍蝇啊很多,蚊子还好,可以点蚊香,但是这个苍蝇啊,真是无所不在啊。夏天睡午觉的时候,特别憎恨苍蝇在我身上飞来飞去。难受的要命啊。
冬天,大家都说温州的冬天不冷。但是可能我是温州本地人,没有一个对比。我就觉得温州的冬天特别冷,特别是刮风的时候,真的是寒风刺骨啊。老师别看我脂肪厚,一点保暖效果都没有。所以,冬天就要穿很多的衣服,就挺难动弹的。
秋天这个季节是我最喜欢的。古人有喜欢把悲伤和秋天联系在一起。例如杜甫的《登高》“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陆游的《秋兴》“莫道身闲总无事,孤灯夜夜写清愁”。好想给秋天营造了一种很悲,很压抑的气氛。但是,在所有描写秋天的诗句中,我最喜欢刘禹锡的《秋词》里的“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虽然和刘禹锡表达的情感不同,但是,这句“我言秋日胜春朝”真的是说出了我的心情。这个季节,温度适宜,秋天给人就是红红火火的丰收季节,显得很美。秋天在温州市很短的,所以,我很珍惜秋天,秋天秋高气爽,心情那个也变得很开阔。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在中国,汉字的魅力莫过于把它拆分成几个部分,引申成更多的含义。我尝过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便喜欢上了一个字——甜。
酸,甜,苦,辣,就是人生的味道,每次在舌尖上尝到甜味,都是经过种种努力得来的。
人生只有经过千万遍的磨炼,才会变得更加厉害,才能尝到更多的甜。
记得有一次,我要去钢琴比赛,我十分紧张,心想:万一考不好怎么办?怎么办?感觉到万一失败别人那异样的目光,脸都变得滚烫滚烫的。但回头一想:没关系,反正也是重在参与吗!就这样了呗!但这样,我自己心里又过不去了。于是决定了要一直练,一直练,直到自己觉得完美为止。
二话没说,马上开始练了起来,我对着选中的谱子先单手弹,过了很久,就练习双手合着弹,渐渐地我能够弹得滚瓜烂熟。
经过日夜的练习,参加比赛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了。比赛开始之际,我上了台,自信地表演着,演奏结束了,台下一片掌声,我知道我成功了。我向大家鞠了一躬,喜悦的泪水溢满了我的眼眶。
比赛结果出来,我竟得了一等奖,感到十分的荣幸,这一次的成功验证了我的所以努力。
“甜”这个字的魅力可真大呀,一定要先苦后甜才行。
中国汉字博大精深,甜这个字验证了我的人生,所以我最喜欢的汉字就是“甜”了。
中国汉字千千万,数不胜数。要说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就是“和”字。古有完璧归赵,将相和的典故,现有人们常说的:“和气生财,家和万兴,和谐共进”,其中都包含了我最喜欢的字——和。
然“和”这个字结构简单,但是,它却有很多含义,比如:和气、和睦、和平等,都与“和”这个字密不可分。而这个汉子与我的生活也是息息相关。
清晨,愉快的课间时光被一滴墨水打破了,数学课刚下,同学们就直奔操场,开启快乐的课间十分钟。但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的同桌将黑墨水滴在了我的新衣服上。我怒气冲冲地大喊一声:“你干什么呀?墨水都滴在我的衣服上了,这可怎么清洗啊”!“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同桌小心翼翼地道歉着。“对不起有什么用?”我大声质问。“现在怎么清理干净,这可是我的新衣服”!我的同桌被我问的哑口无言。就这样,我们为了这事争得不可开交。就因为一滴墨水吵了一个课间。上课铃声打响了,我们才停止争执。等我冷静下来,猛然想起了那个“和”字。
是啊,“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评浪静”。我又一想,“和”是为人处事的根本,以和为贵,以及与人,都是件好事。那为什么何乐而不为呢?下课了,我立刻向同桌主动化解矛盾,终于,我们化干戈为玉帛,重归于好。
一个“和”字,让我们找回了友情,恢复了友谊,业让我明白了“和”在生活中,人际关系中的重要性。人与人之间,做到和平共处,就会少份烦恼,多一份快乐。
以“和”为贵,是社会和谐与生活的真谛,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要说到我最喜欢吃的东西,所有海鲜我都爱吃,但是我最喜欢吃的是什么呢?让我用几句话形容一下。螃蟹一呀,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眼一挤呀脖一缩,爬呀爬呀过山河。嘻嘻,对拉!它就是螃蟹。
螃蟹的脾气非常不好,我拿来筷子,轻轻动了两下它,它马上开启了战斗模式。只见它举起两把剪刀似的大钳子,马上夹住了我的筷子,我刚想把筷子拔出来,结果筷子已经被它死死夹着拔不出来了,于是我用另一支筷子用力的敲打它,它这才肯放手,而这时,筷子上也早已被夹的凹进去了一块。
螃蟹长的像个梭子,因此而得名“梭子蟹”。它的盖子看似光滑,近看却有点凹凸不平,生的螃蟹全身都是褐色的,身体下方左右两边各有四条腿,嘴巴两边各有一条大钳,用来防御用,个头有大人的一只手掌那么大呢!
今天的螃蟹马上就要出锅了,我非常期待。又过了两分钟,螃蟹终于烧好了,我在客厅里就已经闻到了这扑鼻的香气,我马上冲到餐桌盘,熟了的螃蟹像换了一身崭新的衣裳,盖子身体橙红一片,肚子下面则是雪白一块。揭开盖子,金黄软糯的蟹黄霸占了一整个盖子,身子的中间也挤满了蟹黄,我夹了一些细细咀嚼,嗯!太美味了!简直入口即化,人间美味呀!咬了一口雪白的蟹肉,真是Q弹鲜香,让人回味无穷呀!妈妈拿来大剪刀,帮我把大钳子剪开,把一整条肉都拔了出来,我有时还会舍不得吃,于是就把“它”当做我独特的“饭后甜点”,拿着慢慢享用。
螃蟹是如此美味,它就是我的最爱,没有之一。你们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呢?
一年四季,姿态万千,我亦无法真正把它们分出高下,但如果定要刨根问底,那么我则稍有偏爱我的诞生之季——夏。
要说偏爱于它的原因,其实有点复杂。一来夏天放暑假,留下了无忧无虑的印象。二来可以玩水仗,互相射击,湿不足惜。三来可以吃到冰激凌等“珍品”。当然,主要原因是我喜欢夏天的气氛。
在从小的印象里,夏这个季节的主打色调是金、绿和蓝。太阳始终释放着无与伦比的金光与高温;天蓝到了极致,没有一丝云,都被烤化了;连绵的树似乎是被绿颜料洒过一般,在阳光的威慑下拼命挤出葱郁的绿色,连成一片,铺天盖地,让人想起故事中蓬勃高大的桫椤树,连树的影子,都泛着绿光。
人整天似乎都浸在即将沸腾的热水之中,挣脱不开,呼吸灼热。着实说,我并不欣赏这种感觉,但当你在被它纠缠的情况下猛地冲进空调屋时,就像从十八层地狱的熊熊烈火煎熬中一下超脱到清凉凛冽的天堂。那滋味,值得一试。
越热,便越想接近水。我们大部分时间去后湖边玩。(玩什么暂时保密)那是一个三面环小山包的湖,在充满强劲生命力绿色的围绕下,它像一只清澈染蓝的巨眼,深幽而空灵。湖面大部分时间像镜子般毫无波澜,但有时会猛地裂开一条口子,一条跳跃的银白色的生命破鳞斩浪而出,“哇!好大一条鱼!”“大丰收啊!”湖边落下了一片水花般四处迸溅的欢笑。(现在知道我们玩什么了吧!)既然是湖就有鱼嘛,既然有鱼那我们这群孩子就闲不住了……“糟糕!这家伙力气太大,拉不上来!”“往边上拉!”“找根木板!快!”“鱼近岸了!预备!”“一板子拍晕它!”砰!“晕了晕了!成功了!”“快!拉上来!”……夏天的湖边总是洒满水花和欢笑,基本上每星期都能喝一次鲜美的鱼汤。夏天的印象,有些浸在清凉的水中。
夏天,我并不是平白无故地爱,我爱夏天的颜色、自由和欢乐。夏天,不仅是我的生季,还是我们放手童年的地方。
我最喜爱夏,爱埋藏在季节深处的童年。
人生如白驹过隙,时间如开弓的箭一般,一眨眼就过去了,回首过去,春夏秋冬,不知已走过了多少日子。那些日子里,春天,风和日丽,万物复苏,暖洋洋的春风踏着轻盈的脚步,带来春的生机;夏天,骄阳似火,荷花盛开,碧绿的大树伸开他有力的双臂,给予我们浓浓的阴凉;秋天,大雁南飞,凉风萧瑟,但是果园的大丰收让人们有了金灿灿的希望,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白雪皑皑的冬天。
今年寒假的一天,窗外飘起了一些白色的小雪花。白色代表着纯洁和纯真,千千万万的雪花扬扬洒洒地飘落下来。突然从天而降的雪花,一尘不染,令人如获至宝。我站在阳台上,望着天上飘落的雪花,不禁伸出舌头,雪精灵在我舌尖轻舞,凉丝丝、冰凉凉,让人觉得格外爽快。
雪越下越大,不一会,就下起了鹅毛大雪。房顶,树木全被大雪覆盖了。“好美的雪啊!”我不禁赞美道。“外面的雪好大啊!马路和人行道上都是雪,有好多行人都滑倒了。”爸爸刚从外面回来,边进家门边说道。“那怎么办啊?大楼里还有很多老人这时都在外面没回家呢,老年人可经不起摔啊!”外婆从自己房间走出来对爸爸说:“你去借把大扫帚,把下面大门口的积雪扫一下。能扫多少是多少吧。”爸爸点点头,又穿上了刚脱下的羽绒服走出了家门。外婆一边换衣服,一边叫我:“小宝,你也陪外婆下去吧,我们去拿些纸板铺在下面,这样可以防滑。”
一个个汉字,不是一个个生硬的符号,而是一个个跳动的小精灵。在这千千万万的汉字中,有这样一个字,她有个“口”,好似一片辽阔的土地,中间有一个“王”,这个“王”不就是统治这个国家的人吗?而中间的那个小小的“、”,就是国中的一个个小家。对,这个字就是“国”字。
“国”是诗中永恒的主题。王昌龄笔下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写出了戍守边疆战士的胸襟;高蟾的“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诉说着面对国家危机四伏的无奈;更有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愿为国家尽到自己最后一份力量。生活中的一切,都离不开一个强大的国家。只有国家强大,民族才能强大。一个“国字”,说起来轻巧,可在字的背后藏着多么深厚的含义啊!
国,不是无数的、不团结的个体,而是一个“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的整体。每每遭遇自然灾害时,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都会不约而同地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那些遇难的人,为他们重建家园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一个走在科技前沿的建筑,代表的是一个人的力量吗?不,不是。而是十几年来,千千万万人的智慧和力量。近日,港珠澳大桥正式通车,它不仅是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而且是施工难度最大的跨海桥梁项目。在设计中,曾遇到过重重困难,但身为港珠澳工程的总设计师林鸣,他带领整个团队,最终交出了出乎国内外专家预料的答卷,再一次创造伟大的奇迹。
国,只有团结才能叫国,只有团结才能有一个强大的国家,这就是我喜欢的汉字——国。
要是你问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是什么?那我就会明确的告诉你,这个字是“一”。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选“一”字吗?这是因为他在生活中一直陪伴着我。它像一个小精灵,这样淘气可爱。
“一”子是所有汉字最基本的基础汉字,它是数字之首,生活处处需要它。比如第一次叫爸爸妈妈,第一次学会走路,第一次上幼儿园,第一次自己上公交车。都是一直在陪伴着我。爸爸妈妈第一次带我去玩,这可比上面的第一次快乐多了。
回忆起那第一次,开灶做饭时。我可把厨房搞得一塌糊涂。为此,我可没少出丑:把木板砸出了一个小乒乓球,刚好可以放进去的小坑,水泼在地上搞了一个浅水滩,鸡蛋清蛋黄满地都是。煤气罐也给弄倒了,我去找来妈妈,妈妈叹着气摇着头把残局收十干净了。
这一次后,我就没有再尝试过学做饭了。当我瞅见一本书中的第一次的时候,又重拾了勇气。我悄悄来到了厨房,双手拿起沉重的大锅,架在火上,打开煤气罐,把油倒进锅里,放进切好的香肠,拿起木铲就往锅里擦,我抓点盐一下子全撒了进去,不一会儿出锅了。我把盘子放上桌,叫醒睡午觉的爸妈,让他尝一尝,谁知他们说:“宝贝,下次少放点盐吧,我们都要咸死了!我吐吐舌头。
瞧吧!“一”字是我心中最喜欢的字,任何汉字都不可以代替他。
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是“爱”,因为爱是温暖的力量,我们从小就在父母的疼爱、呵护下健康成长。
“爱”字对我来说有两种意思相近的含义,一是:爱是温暖的力量,给了我一个舒适的家。二是:爱鼓励我成长,帮助我战胜一切艰难困苦。其实这两种含义的共同之处是:爱可以帮助你战胜一切,给我们勇气。有了爱,我懂得了生存的意义。
爱是温暖的,也是伟大的。在我遇到挫折时,经过挫折的打击,失败的讽刺,我快失去信心的时候,在这黑暗处,忽然出现一道光芒,这道光芒让我看到了希望,这道小小的光芒给了我自信心和力量,让我振作起来,这道小小的光芒就是来自父母的疼爱、老师的关怀。经过一次次的挫折磨难与打击,成功与失败。我越来越能感受到“爱”的力量!我在得奖时,也不会太过骄傲,因为我懂得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就像一个坠落悬崖的人一样。一根绳子从悬崖边上落下来那个人就会用手紧紧地握着绳子,一旦松手,就会再次坠落悬崖。
爱是我生命中的一盏明灯,让我明白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启示:有时候挫折也是成功的开始,我们遇到挫折时,不要半途而废,要勇敢地去面对,不要向挫折屈服。
从那次经历的一次次挫折后,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没有胆量了。我克服困难,向失败宣战,我要相信自己。
在以后的成长中,我谨慎的把握住爱得小船,不再退缩了。
作为一个有理想的中国人,我们更应该有骨气有志气。不管经历多少磨难与困苦,我们都应顽强的的毅力和潜能会永远作战到底。绝不会半途而废。
爱给了我自信心,给了我一个有希望的未来。在爱的鼓舞下,我努力的向前迈进。
冬是一位仁慈的母亲,她用她雪白的被子把幼苗们盖的严严实实的,生怕幼苗们被冻坏了,给大地铺上一层银色的衣裳,给树木围上一条厚厚的围巾,第二年春天,她一吹吹来了人们对冬天的喜爱,欢乐的气氛洋溢在人们心中。啊!冬,你真是我最喜爱的季节!
在冬天,整个彩色的大地都变成了银白色,就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田野、城镇、道路都是白的。脚踩在厚厚的雪上“咯吱咯吱”地响,好像谁在唱着动听的歌曲。
记得那天清晨,我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推开窗,看见处处都是银白色,我知道,终于迎来了冬天的雪,我喜欢冬天的一切,即使冬天很冷我也喜欢,我喜欢下雪,喜欢看雪,喜欢在雪中漫步,喜欢堆雪人,喜欢打雪仗。总之一切的一切我都很喜欢,更喜欢在寒冷的冬天回到家可以喝上妈妈煮的面汤,好温暖好幸福。
冬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虽然没有春天用绿叶制成的绿大褂,没有夏天五彩斑斓的花裙子,没有秋天金光闪闪的黄风衣,但却有纯洁无暇的白棉袄。冬天同样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没有更多艳丽的鲜花做装饰,不照样有“凌寒独自开”的“数枝梅”吗?没有百花浓郁的香味,不照样有“暗香来”吗?冬天是个性格怪异的人,最喜欢考验人了。只有梅花经历了冬冷酷的考验,所以冬只选择梅花在自己的季节中开放。冬的生命力是最顽强的!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下雪中,伙伴们打雪仗、堆雪人的画面,可惜我们温州很少有下雪,我期待冬天的雪!
有的人喜欢骄阳似火的夏天,有的人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还有的人喜欢白雪皑皑的冬天,但我偏偏喜欢上了万物复苏的春天。
在那绿油油的草丛中,生长着小巧玲珑的迎春花,他的样子多么像一个喇叭呀!迎春花仿佛在唤醒沉睡的万物,告诉大家——春天来了。
在湖边,柳树姐姐摇着自己美丽的身段,仿佛为春天的到来而高兴呢。此时我想到了贺知章的一首诗“碧绿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v^
天空中,一群燕子带着剪刀似的尾巴,从南方飞回来了,它们在田野上飞行,瞧!一群燕子在电线上蹦来蹦去,真像是五线谱上的音符。
操场上,一群小孩们脱下笨重的棉袄,穿上了没了的春装,带着自己心爱的风筝,在操场上放飞。
田野里,勤劳的农民们剥下一粒粒种子,仿佛把一片希望播在这田野上。你听,田野上出现了除害大将——青蛙的“呱呱”声,青蛙保护着麦子,真不愧是庄家的守护神。
树枝上,百灵鸟唱着欢快的歌,仿佛为春天的到来,开了一场演唱会。百灵鸟的歌声真动听!
这就是我喜欢的春天,一个美丽的季节!
对于一个从小到大就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从小到大看过的书,真的是不计其数了,可是在看过的这所有的书中,最喜欢的要数一本电子书了,而且还是一本不被大众所喜欢的,耽美类的小说晨曦。
本书的书名就叫晨曦,写得是两个男生大学时代到中年一路走来的故事。一开始的时候,男主比较强势,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个人能力,和他一起的那个男生,也不过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一个穷学生!
可是在这个穷,学生身上,有着男主所没有的那份清高,就是一开始胁迫,到后来慢慢的两个人磨合,一开始就是男主,威胁加恐吓,才让那个学生不得不和他在一起。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生活中这种平淡的琐事,和这种平淡的写作手法所震撼。
自己看过好多好多的小说,有些感情来的小说,一般都是写的轰轰烈烈的,可是在这种本小说中,看到的却是生活中的,细水长流,感情就在生活的平平淡淡中,慢慢的增长着!
到故事的最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就是生命中无法离开的那个人!
无论一开始是怎样的开始?可是到后面,才发现原来在平淡的生活中,两个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开始的那种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虽然这本小说的类型是耽美类的,但是感情却消极了,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我们,在细水长流中,感受到了生活和真情的真谛!
这样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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