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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更新时间:2023-12-18 12:56:1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我是一名15岁的高一学生,正值花季,身上充满着无限的青春活力。现实生活中没有完美的人生,正如舞台上没有纯粹的喜剧,所以生活让我成长成为一个对人真诚友善,敢于承担责任,具备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青年。蓦然回首,在春的温馨、夏的热烈、秋的爽朗、冬的严峻中,我度过了自己灿烂的童年,同样也获得了不少的“称谓”。
我--女生公认的“好姐妹”
哎,别以为姐妹就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生组成,其实,男生在女生的心目中亦可成为好姐妹----我就是一个例子(说实话,我宁愿是她们心中的好兄弟,姐妹哎,怎么说都有点…。。)。“嘿,姐妹,记得明天把那本书拿过来,我有用处。”欣姐对我说。“哎,我说,你上次借我的书还没有还哎。”我无奈地回答她。“有什么所谓嘛,大家那么熟。”这是我之所以成为她们姐妹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吃得亏中亏,方为好姐妹。”其实也没什么所谓啦,即使知道自己是吃亏的那又如何?谁叫我这个“哑巴”就那么喜欢吃这个“黄莲”。“明明是你不对,怎么又赖在我身上啊!”我生气地对XX说。“是你不对!就是你不对!”XX还倒不承认错误。就这样,咱俩不欢而散。第二天一大早,“昨天的事情对不起啦。”不用看,道歉的那个人,肯定是我……怎么?是我不对?哎,谁叫我“心软”,舍不得不“怜香惜玉”,这是我之所以成为她们姐妹的第二个先决条件---别以为要好就不敢批评你,但也绝对不会记恨于你的过失,相互之间绝对会有吵架,但是吵过以后,道歉的总是我…。。开心的时候一起说笑,伤心地时候相互安慰,做错了能互相指出错误,即使性别之间的不同,即使性格上的不同,同样,也能成为知己。所以说,“好姐妹”这个称谓我是当之无愧的啦。
我--表哥信任的“好兄弟”
“今天晚上,我们去县府打羽毛球。”“记得到我家来,陪我。”“我很无聊,过来跟我去逛街。”-----这是我表哥经常对我说的几句话。说真的,看起来像兄弟么,怎么我觉得有点像“佣人”的样子。对于我表哥来说,我永远都是他的表弟,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手足,何必斤斤计较呢?
我每个星期天都会有一个习惯,就是与表哥谈心。很奇怪吧?只是表兄弟,却比亲兄弟还亲。呵呵,可能这就是缘分吧……在那么多个亲戚的小孩中,我与我表哥虽然相差几岁,但是完全没有代沟,每每有什么心事,事无大小咱俩都会不作隐瞒地谈天说地。对待彼此,永远惺惺相惜,咱们之间存在着比歃血为盟更为真挚的相濡以沫的情感,在与表哥相处的同时,我同样也学会了理解,学会了勇敢。我,并不是表哥的唯一一个表兄弟,却是表哥唯一一个最信任的“好兄弟”。
我--部员口中的“好部长”
在初中的时候,我进入了学生会,并幸运地当上了某部门的副部长。人家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在我看来,我这新官的三把火都被自己给浇灭了…。。对待部员,犹如自己的兄弟一样,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咱们是不同一个年级的同学、朋友,打球一起,聊天一起,完全找不着作为“上司”的那份威严。但工作期间就……“部长,这次就算了吧,下次,下次绝对做好!”咱部门的一位部员对我说。“下次?还敢有下次!我说了多少遍,工作时工作,玩乐时玩乐,要分清楚,不用解释什么,你做错事了就必须得接受惩罚!就…。。”----即使是亲兄弟也好,公私分明是我的做人的一条准则。所以,部员在我的“训斥”下也懂得公私分明,但在工作外的时间关系还是依然---朋友相称。他们给我的评价是:工作时,你是铁面无私的,所以我们都叫你“部长”,玩乐时,你却是跟我们玩得一样疯,所以我们都叫你“兄弟”,在我们的人生中,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好部长”!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随和但不随便,友善但不伪善-,乐观但不颓废。正如毕淑敏形容自己一样----我平凡,但我很重要!
我越来越发现自己难以掌控自己了,有时候我都不会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些什么图谋。而的时候我都只是在发呆,头脑一片空白,就象现在有些昏昏欲睡。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恶毒的女人,虽然我还不能称之为女人,我也应该是一个卑鄙的小人。我不希望有人跟我走得太近,除非他有绝对的能力可以掌控我,因为我的脾气真的不好说,虽然我不会在意别人讲些什么东西,可又有谁能预料到哪一天我一不小心被惹火了,我又会有哪些卑鄙毒辣的手段去伤害别人呢?所以的时候我都是沉默着,这样总可以避免与别人起冲突吧。
我没有别人所认为的那么好,我觉得自己城府很深,至于到底有多深,好象不太说得清,我能在不经意间
支配着别人,挑逗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小心被人怀疑时,我会装着很无辜的样子,一副我不是故意的奸诈的样子。
不过还好啦,也许我善于伪装,也许是我从没刻意地去伤害过别人的缘故,我有很多朋友,有些被称之为兄弟,不管感情如何,至少我对他们都是真心真意的。我虽不相信爱情的永恒,可却一直相信着友谊的天长地久,所以如果有必要,我想我会为他们奋不顾身。
兄弟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我都会采取中立或保持缄默,我不想也不会伤害任何一方,也不想或不会伤害任何一方,所以便会假装愤怒地大叫,你们的事别扯我,然后便顺利脱身,一边忽悠忽悠去了。我想这种人是最坏的,也是最阴险的,而我就是典型的这种人吧。
有时候,我会很憎恶自己,而我却变态的希望所有的人都无理由的来厌恶我,憎恶我,这样的话我就能感觉到自己的一点可怜,我也有理由怜惜同情自己,也总比自己恨自己的好,也好有个理由让自己委屈地哭泣。
我想过坏人的许多种死法,我不知道自己会死于哪种,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得上是恶人,不过我想我不会自己走极端,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面对死亡,虽然我很喜欢做自由落体运动时那种飞翔的感觉。
我爱拍照,爱那漫天飞舞的雪花;爱那飞流直下的瀑布;爱那绿草如茵的大地。它们都会成为我拍摄的亮点。
当然下棋的技术也不可低估哦,我是杀遍天下无敌手,被班上称为“绝棋手”,可碰上爷爷这位“老将”,我就像霜打得茄子——整歇。
画画在班上也是数一数二。什么素描,水墨,简直“小菜一碟”,可老妈却反对我画画,说“把学上好就行了”,所以我的“艺术生涯”就在老妈的三言两语下夭折了。
脾气:还行
一般只要别人不惹我,我是不会“重出江湖,打打杀杀”的。有次,妹妹来我家玩,本来玩的是“不亦悦乎”,可妹妹却“得寸进尺”,硬要帮我梳头。在妹妹的无知下,在妈妈的默许下,我只得牺牲这飘逸的长发了。“啊,呀。”痛的我受不了了。我多想把她“狂扁”一顿,但是我是大姐啊,所以我压住了心中的怒火。
你看,我有一颗宽容的心吧!
特点:爱笑
我这人把别的特点没有,只有一个——爱笑。这也许就是我与众不同之处吧!
一次,我和妈妈在房间里看电视。不知为什么我老是笑,妈妈没好气的说“你是不是有病啊?”这下我笑得更厉害了。如果你来我家就必须带个耳塞,因为我的笑声会吓到你哦。
功能:每天叠床单都由我“承包”,拖地也没人敢和我抢。招呼客人,让人开心是“家常便饭”,有时我还帮家人做按摩。
这就是我,一个开开心心的我,一个快快乐乐的我!
8月31日是我的破壳日,如今已过了十一个春秋。我整个人好像和别人没什么不一样,唯有那独特的性格给我的人生增添了色彩。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的想法、行为都和其他小朋友不同,不信?我举两个事例来说吧!
妈妈说我三岁时,带我上街,她一到店里买衣服,我就挣脱她的手,找到隐蔽处坐下,用挂在架子上的衣服或裤子遮住脸发呆,妈妈常常找不到我。对此,我也表示很无奈,我当时的想法太奇怪了。
我读了九年书,就不喜欢一年级。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
一转眼,我就幼儿园毕业了,在家玩了几个月,又到了新一届一年及报名的时候了。报名那天我不哭也不闹,老师来了还表扬我乖,不像其他小朋友又哭又闹。可是上学没几天,我就装病,让家长带我回去。到最后,我就成了放羊的小孩,他们看见是我打的电话,要么不接,要么挂了。我干脆就整天哭,班主任不得不给我家长打电话,我心想:终于可以不在学校里了。爸爸来了后,给我讲道理,可我哪里听得进去。到了二年级,我便不闹了。后来真的生病了,给家长打电话,他们都还要再向班主任求证。四年级的时候,还有很多老师把这件事和我开玩笑呢!现在想想,我以前真是太不懂事了。
时间老人带走了那调皮的低年级小孩,现在,我已是即将毕业的大姐姐了,面对十一岁的人生,前方的路,有鲜花,也有荆棘,我相信,只要我坚持走下去,一定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自传作文800字初二2
鄙人陈宣羽,祖籍沅江,无字无号,小名孛孛。
正值豆蔻年华,面黄而眼细长,一头短发常凌乱不堪,五官勉强算得上端正,并无倾国倾城之姿。所幸父母相亲,家庭和顺。
孛颇为自傲霸道且声音洪亮,人惧,赠名“暴力女王”,却又因甚易妥协,故常惹人发笑。
初,孛与友约出游,期日中,友日中未至。孛怒,驱车往其庐,叱问门前戏玩之小妹:“阿姊在否?”小妹瑟瑟抖曰:“阿姊正睡!”孛勃然变色,推门而入,指友大骂:“非人哉,与我约日中,日中不至,实属无信!”友惊醒,辩曰:“勿怒,吾之错,必改之......”孛仍不解气:“汝已负我,如何改之?”友蹭吾手谄媚道:“吾甚累,作业劳吾神,求汝之谅,今日任尔驱使!”孛转怒为喜,急曰:“速去更衣,吾待之!”友人离去,孛敲桌待之,稍后,前事尽忘,欣欣然相与出游。
孛就读于政通,此校甚好,孛学亦不错,居班级前列,唯厌学于洋人之语言,虽甚认真,然屡败屡战,也不曾放弃!
孛有一兄,名哲皓,为士卒,颇高大,与孛关系甚好,两人同游南沙,兄望海叹曰:“此水甚清甚美,愿阿妹如此水一般!”故孛最爱海。另有一物莲,本亦是心头所好,其物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亭亭玉立如仙人,乃世间极美之物。孛闲时曾养之,不得其法,致莲枯萎而死,无奈弃之,遂终不养莲!
孛极易满足,每有购奖券,以得末奖为荣,至于连末奖也不得,亦不恼!
如是而已,孛实属平凡也!
自传作文800字初二3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整整快十二年了。在家庭的温暖气氛里围着我慢慢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乖巧的 、也很淘气的年女孩。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10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但不让我扶,有一次从床上掉下来至今头上还留有伤巴;奶奶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工夫,我该上幼儿园。可是我对幼儿园并不感兴趣,妈妈送我去时,我显得很不感情愿。放学后,妈妈来接我看见我哭了,说:“你怎么了”?我说我交不到朋友。妈妈鼓励我说:“没事,过两天就交到朋友了。”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万-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3年到5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
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和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6个月,就像天空中的流星一样——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1千克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1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千克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俥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我是地球,是太阳系中的一员,我每天都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有很多的“孩子”,我把一切都无私地给了他们,不求任何的回报。因为我的自转产生了昼夜交替,让我的“孩子们”有了工作和休息的时间,使他们劳逸结合;而我的公转产生了四季,让“孩子们”能感受到春的温暖,夏的炎热,秋的凉爽,冬的白雪皑皑……
早晨,我洗漱完毕,便去宇宙里闲逛。水星见到我,向我打招呼,
我们在一起讲讲昨天的趣事;火星见到我,告诉我,他很羡慕我,整天自由自在的;木星见到我,又与我聊聊家常,然后,我又遇到了天王星、海王星……
傍晚6:00,我化身成一名美食家,去品尝“孩子们”做出来的美食。我先去了一家火锅店,品尝了又辣又香的牛肉;然后,我去了一家烧烤店,品尝了“臭名远扬”的臭豆腐;我还去了面馆、湘菜馆……最后吃下一碗香飘千里的过桥米线,我心满意足地去到“东方明珠”的塔尖,看到我的“孩子们”茁壮成长,我开心、幸福的笑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但是,他们也乱砍滥伐、排放污水和废气等有害物质,使我的身体虚弱了,我被“孩子们”折磨得不成样儿了。于是,我又化身成一个病人,来到“孩子们”的医院看病,在心内科,医生告诉我:我的血管严重堵塞,需要做手术,如果再不及时清理,就会发生心梗,导致死亡!在外科,医生看见我受伤的肌肤,都为我受到这样的伤害而惊愕,不忍直视!
人类,我的“孩子”,快醒醒吧!你们以为“虐待”我以后可以移居第二个星球吗?不可能,因为在四十万亿千米内,是不可能有“第二个地球”的!希望你们早点醒悟,珍惜现在仅存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
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
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
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
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
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
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
我哭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鲜血自我手腕流出,我仿佛又看见了你,一袭白衣,绝代风华,我笑着扑上去,抢出你手中的骰子,如那天你刚醒一样再次问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骰子么?
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
我出生在一个温暖的中午,恰巧我父亲打工回来,所以我爷爷就给我取了一个名字,我属狗,可是我却不会狗急跳墙,我的性格也是比较温和,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有许多的好朋友,转眼间我已经漫漫人生路中留下了14个快乐的小脚印,还是屈原说的那一句话,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这样的人生之路需要我们用心的去走。
深入初中之后,我来到了一个新疆,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尊重,我们开始寻找了自己的爱好,我上初二之后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爱好篮球,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因而我们的学习成绩都有提高,自然随着物理学科的加入,我发现时间越来越少了,但我不会再抱怨,为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去学习,也正好应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会有的。
在三年的初中生活中,我已经过了差不多一半了,在这一半的时间里,我收获到了许多,再说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也确立了我自己的理想,我想考上一所好的高中,然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也想发展自己的爱好,成为一名运动员,但是这件事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只有把学习搞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因为它使我能够直面困难,我的人生只能由我自己选择,因此我就是我是那即将绽放的花朵,是那不一样的烟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所珍视的东西,也有伟大的梦想,但在这些事情的背后,都有着付出巨大的努力。
我出生于20xx年,名叫吴霖丽。为什么叫霖丽呢?也许爷爷是想让我长大后聪明伶俐吧!
小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很淘气,一点儿也不会照顾自己,经常受伤。
我七岁的时候,总爱蹦蹦跳跳,尤其爱跳绳。记得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跳绳,我提起脚尖,用力一跳,结果“哎呦”,好痛!摔了一跤。当时手上的皮也刮破了,流出了鲜红的血。经历这件事,我对跳绳有了敬畏之心。
十岁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去爬山,爬到山腰上看到姹紫嫣红的花,我兴奋地跑过去摘,结果脚一滑,不小心就摔倒了。好在只擦伤了手。朋友们当时急匆匆地把我扶起来,比我还紧张。这令我很感动。从那时起我就懂得了友情的重要。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很天真,幼稚。可这份幼稚现在不复存在着了。
如今,我已踏入了初中的学堂,一路上高手多多,想要进前十名,可真不容易呀!不知多少个夜晚,我握着笔,皱着眉头,安安静静地坐在台灯下写作业。墙上的钟一直在“滴答滴答”地响着。但我喜欢这样,因为学习使我充实。每当我翻着书、写着字时,我并不觉得孤单。因为有爸爸送给我的熊陪伴着我,我感到很快乐。
现在的我很好强,一直在为考理想的高中而努力奋斗着。即使整天待在教室做作业,很少出去玩,我也觉得值得。
我希望把自己觉得重要的事情做好。比如写作文,我只要写不好就不舒服。虽然我的作文每次都要被老师改动很多。但我这份写作的热情与日俱增。相信我的作文会越写越好。
这就是我,一个努力、勤奋、踏实的女孩。期待我下一次的`自传更优秀!
大家好,我叫汪汪,今年一周岁了。我是一只性格乐观开朗的小狗,穿着一身金黄色的衣裳,像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一双圆溜溜、黑宝石般的眼睛藏在长长的绒毛里,总会吸引来许多关注的目光。
听主人说,我还有许多兄弟姐妹,他们在出生不久后都被送去了不同的人家。我从没见过他们,有时候脑海中会想象着他们的模样,说不定哪一天我们又会聚在一起呢!想到这儿,我就不由自主地哼起了歌,快乐了起来。我的快乐很简单。
每年夏天,白日里骄阳似火,我喜欢躲进我的小木屋里纳凉,趴在凉爽的水泥地上,吐着舌头,偶尔一丝清凉的风拂过脸颊,我就觉得很满足。当傍晚热浪褪去的时候,我会跟在主人身后去田间河畔散步。偶尔会在路上遇见我的朋友们,我们会撒开了腿奔跑嬉戏。
我还有一项特殊的本领,我的鼻子就像气味探测仪,十分灵敏。记得有一次,主人在屋内吃肉。我在院子外面远远地就闻到了扑鼻的肉香味,摇着尾巴,赶紧迎上去等着主人能给我一片肉。
我的世界很单纯、很多彩,我想充实快乐地生活下去!
我是一个活泼帅气、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男生,名叫孙振熙,长得一表人才。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天真又单纯的人,有一次我嚷嚷着要吃火腿肠,妈妈便买来了“火腿肠”,说要给我做出新花样。于是我便在外面等了半天,终于,香喷喷的“火腿肠”出锅了,我迫不及待的拿起一块就开始吃。刚吃一会儿,我便感觉味道不对,便问妈妈:“妈妈,为什么这个火腿肠味道不对呢?”妈妈说:“这是新做法的功劳。”我也信以为真,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并把那盘“火腿肠”风卷残云似的一扫而光。直到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胡萝卜时才恍然大悟。我吃的“火腿肠”分明是胡萝卜,根本不是火腿肠。就这样,我居然被骗了7年,吃了那么多讨厌的胡萝卜。
当我渐渐长大,就开始在意形象了。比如十分在意自己的身高。在班里没有几个比我矮的,当别人说我矮时,真想一下子就长到比他高,哪怕一毫米也行。有一次,我在队伍里跑步,突然后面有一股推力将我一下摁倒在地,回头一看正是后面的同学,他向我解释说:“你太矮了,我根本看不见你。”我当时气的火冒三丈,同时也十分后悔小时候挑食不好好吃饭,现在身高成了硬伤。
现在的我是一个好动调皮的大男孩了,有一次我上课时做小动作被班主任发现,被严厉的批评一顿,还被罚写了两千字检讨。
我是一个普通的男生,但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我的名字叫孔雀,我的身高有90公分左右,体重大概5公斤左右吧。我头顶上的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艳丽夺目,就像国王头戴的皇冠一样。我的胆子比较小,每当听到有异常的声响时,我就会展开翅膀飞到旁边的灌木丛里,睁大蓝宝石般的眼睛左顾右朌。我特别喜欢人们赞美我,每当有小朋友们夸奖我时,我就会展开尾部扇子般五颜六色的羽毛,向大家炫耀自己美丽的花衣裳。这就是人们俗称的“孔雀开屏”吧!
我的羽毛丰满、两腿健壮有力、弹跳很好,就好像是一名跳高健将。走起路来,姿态也是优美、高雅。我的粮食是植物和种子和根茎,昆虫和小动物也是我最美味的美食。我天性好动,每天总是走来走去,像是一个顽皮、好动的孩子。
我们被视为“百鸟之王”,是最美丽的观赏鸟,是吉祥、善良、美丽、华贵的象征。有特殊的观赏价值,羽毛也可以用来制作各种各样的工艺品。
我喜阴怕雨,喜欢阴凉的天气。天气炎热、气温高时,我就很少活动。下雨天,运动场上积水,并且卫生条件不好时,发病率就高。
这就是我,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我吗?
我妈爱我,我爱我妈!超级爱面子:有一次,我妈妈在摇呼啦圈。我逗了逗她,说:“老妈,你整天都是那么胖的,就不要再减肥了吧!”谁知,她放下呼啦圈,说:“不是很胖,才132斤嘛。”我说:“谁叫你那么胖呢?”我老妈立即大发雷霆,大声轰道:“你别以为你很瘦,你也108斤(其实我也是个小胖子)!”说完,我的脸涨成了“肉包子”,老妈一个猪手向我飞来,我的“肉包子”也彻底熟透了!哈哈,我老妈爱面子吧!
超级可爱:我妈有时也挺可爱的。比如我有一次考试考到第四名,等待着老妈的表扬(很疯狂得吻我)。回了家,我告诉了好消息给老妈,老妈说:“噢,好棒好棒,亲一口!”我把嘴凑到老妈面前,谁知她用她的血盘大口亲了十几次,啊!看来我今晚要用口水洗澡了!
超级爱美:我妈妈又要和她那好姐妹逛街啦!又要打扮一会了(几个小时)了。记得妈妈第一次化妆化得像个“恶魔”。我说给你们听,你们不要笑哦!她那缎子似的眉毛,鼓的大大的红嘴唇,头发蓝色。我那时大叫起来:“有鬼啊!”又一个超大猪手扑过来,啊!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我妈爱我,我爱老妈!
我有一个小小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小小的鼻子。总之,五官都是小小的,我其貌不扬,但乐观开朗,每天嘴上都是笑容,长的很普通的面容,我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既没有嫦娥那样的风采,也没有西施那样的美丽,但我有一颗漂亮的心。
我就是蔡华双,我的名字在我看来有种怪怪的感觉,感觉有些像男孩子的名字,以至于我的性格会被人认为是一个假小子。不瞒您说,我自己也会这么认为,因为我的老妈总会说我不听话。
我有点好动,也许这就是乐观主义者的特征吧。每次下了都会飞奔到操场上尽情的玩耍,玩的乐不思蜀,只有那讨厌的上课铃声响起,我才会收回心思,继续努力学习。
我从来都不知道烦恼是什么,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每当同学或朋友遇到困难时,我都会主动前去帮忙,但有时,我的帮忙会被他们认为是捣乱,快乐的我也有许多的缺点,就比如这样,“好心办坏事” 。
这就是我,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快乐,能让你们喜欢上我。
首先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徐诺萱,今年13岁,我在家是只大老虎,在外更是一只大老虎喽,当然啦!
在老师面前也有乖的一面,妈妈说我是两面派。我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但是我翻脸可是比翻书还快哦!这可要听我道道诉来。上个星期三的时候,一到学校,头就不知怎么就痛起来了,接着肚子也不好受,我连忙随意地抓了几张面巾纸,向女卫生间跑去,开始翻山到胃地吐起来,吐完了就觉得肚子里好受多了,这时候,王乐宜也刚好走进卫生间,看见我这副模样,吓了一大跳,她关切地问:玥玥,你怎么了,肚子不舒服吗?我摇摇头笑笑。中午边,头也不痛了,肚子也不难受了。我怕在走廊的台面上晒太阳,这时候朱悦嘉走过来,问:玥玥,我前面听扬扬说,你生病了,怎么这么快就好了呀!看着她的样子,心中不知涌出一团怒火,她什么意思,说我怎么这么快就好了,我冲她大喊:你不希望我的病好吗?对的,你是的。我不容它分辩,便快步走下楼,独自一人坐在宽阔的大操场上,有种酸酸的感觉,每当我和朋友吵架后,我总会有一丝后悔,唉!这就是朋友的力量吧!曾经有一个朋友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当秋风起,花儿落的时侯,落叶与枯花,谁更孤独,我想说我最孤独。
当然,我也有脆弱的一面,但外人很少看见,我也不在外人面着流泪,我喜欢温暖,那种温馨的感觉。
在那个刀光剑影的时代,在那个浪迹天涯的江湖。总有一种东西令自己神往。
我曾想回到那个时代,回到金庸老先生笔下得武林,那种大侠的洒脱,那种江湖的义气,时时刻刻留在自己的脑海中。大呼一声“江湖救急”,世间一切仿佛回到了从前。
我喜欢武林,莫名地喜欢。我不止一次地期待自己回到那个时代。梦中我是云游四海的大侠,或者是号令天下的盟主,又或者只是南北丐帮的小生。但是我觉得我是自由的。
我不知疲惫地陪着一帮朋友走南闯北,来到中原腹地,看一看国都的繁华。多少落寞,都在风中雨里流逝,剩下的只是自己和朋友的肝胆相照。
“侠”是所有江湖人的总称,天下太平,他们潇洒地走遍中原;天下大乱,他们凭自己的一腔热血担负起救国为民的责任。身怀天下无敌之武功绝学,号称天下第一,背负玄铁重剑,过着清贫的生活,他们没有锦衣玉食,更没有高官厚禄,他们有的只是仗剑走天涯的豪情和精忠报国的爱国爱民情怀。
我爱武林,因为他是我心中的向往,我知道对于现在的自己,这份向往就是奢侈,但我可以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心中有江湖,江湖救急一定有我。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__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起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现在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现在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可以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1998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齐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此刻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此刻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能够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我叫陈一铭,号“车神”,我的属相是孙悟空的同类,至于年龄,我已经度过了12个儿童节。
我的爱好是汽车、篮球、科技,从小我就有一个愿望就是进入F1??赛车队当总裁判或赛车手,这个梦想会不会实现呢?这就要看我平时的表现了。
我的缺点远远超过我的优点,我下面给大家讲一讲我的优点和缺点吧!
优点:我的优点有坚韧不拔,积极奋进,有足够的想象力,有梦想,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我坚韧不拔的精神。
有一次,我在济源买了一个拼装汽车玩具,因为我从小就特别喜欢赛车,我就想今天一定要把它拼好,哪把废寢忘食我也要拼成,这一拼就是三个小时,到了十点终于拼成了,此时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肚子也跟着一块高兴,“咕咕咕”叫个不停。
缺点:独立性差,学习态度不好,胆小。下面我给大家讲了故事吧!
我从小独立性就很差,以前在公立学校上学的时候,也没有发现这么严重,自从来了新学道,我的哭着不住校,后来妈妈给我办了一个走读证,我还是不想一整天离开妈妈,我的找事,不是头疼头晕,就是肚痛,给妈妈找麻烦,唉!真不应该。
你们认为我的梦想能不能实现?先交个朋友吧!如果实现了,我会让你当了九品芝麻官,假如实现不了,我请你们吃冰榚。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整整快十二年了。在家庭的温暖气氛里围着我慢慢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乖巧的 、也很淘气的年女孩。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10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但不让我扶,有一次从床上掉下来至今头上还留有伤巴;奶奶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工夫,我该上幼儿园。可是我对幼儿园并不感兴趣,妈妈送我去时,我显得很不感情愿。放学后,妈妈来接我看见我哭了,说:“你怎么了”?我说我交不到朋友。妈妈鼓励我说:“没事,过两天就交到朋友了。”
打开记忆的宝库,回想起童年的趣事。
在我五岁那年,我正在读中班。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下午,我背着小书包,开开心心地去上学。直到最后一节课的时候,一只蜜蜂如同一只老虎盯着一只脆弱的山羊一样盯着我。我心想:它不会飞过来叮我吧?果然那只蜜蜂不怀好意地飞过来。老师见了我头有一只蜜蜂飞来飞去,便说:“潘成澄,你不要动,蜜蜂就不会叮你!”老师的话,如同一把救命稻草,不然我就惨了。我屏息凝视地看着蜜蜂在我身旁飞来飞去,嗡——嗡——的声音萦绕耳畔。只听“啊”的一声,原来蜜蜂“奋不顾身”扎入了我的小拇指……
一年之后,爸爸从交流会上给我买了一个玻璃球,里面有一条小鱼,我很是喜爱。可是悲剧发生了!我抱着玻璃球,看《智慧树》,不知为何?我特别想睡觉,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砰——一”响声把我吵醒了。原来玻璃球被捏碎了,我感觉我的左手特别疼。一看,玻璃片割到了我的左手,流了许多血,我“哇——”一声哭了出来,爸爸立马抱起我去医院,到了温州医院我便睡了过去,等我醒来已是第二天早晨。这件事让我后悔莫及,我不应该抱着玻璃球睡觉,如果世上有后悔药,我巴不得把所有后悔药都吞下去!
无论欢笑的童话还是悲伤的过去,都成为了我人生历程中难忘的回忆。
在这个世界上,有如此的一个人:她有着一米五三的“傲人”身高,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到肩,戴一副金边眼镜,翩翩然“文静年轻人”的模样。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如果是要谈到她,就不能不说一下她的那些“黑历史”。
在她六、七岁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从岸边跌入了池塘里。她居然眯着双眼在池塘里数鱼——当然,眼前一片藻绿色,什么也没。让人捞上来的时候,她还笑眯眯的、携带一丝埋怨地说:“这个池塘是假的吧,如何一条鱼也没。”逗得周围的人大笑不止。
我十分佩服她这无论身处何等环境,都能笑出来的心态——可真是乐观呐。
还有一次是在她二、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虽说上了小学,她还是贪玩得非常!这不,一个不小心,小腿就与楼梯来了个亲密接触,一道一、二公分长的口子出来了,伴着鲜血。在大人给她抹药的时候,普通人一定会哭的,但她不是。她一边盯着伤口,一边扒拉着它,说:“为何会流那样多血啊?唉,这里面为何会有点白,不会是骨头出来了吧。”当然,骨头是不可能出来的。她不说还好,一说那旁的人都哭笑不能地看着她:这小孩咋回事啊?这么大的口子都不带怕一下的吗?
其实我也不知晓这人的胆子为何会那样大,但是她这种遇到事情不慌、笑对困难的心态非常难得。对此,我只得道一句:你的心真大。
伴随年龄的增长,她不再像儿时那样傻乎乎的了。目前的她,画风渐渐走向沙雕。你看,只须是受了伤,不论大小,她都会去找她的朋友姐妹,抱着她们,假兮兮地“哭诉”几句,求安慰。等到她演够了,就笑眯眯离开,不了了之。
只须是熟悉她的人,都被她的这种性格弄得无可奈何,到最后,他们的心里只留下如此的一句话:你的心真大。
嗨,大家好,我就是那个在全世界引起轰动的体育项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足球。
咳咳,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足球,于20_多年前战国时期在齐国都城临淄被人类给创造出来。当时的我被称为“鞠”。我用皮革做外套,肚子里塞满鬃毛之类的东西。我可以帮助士兵们强身健体和提高战斗力,所以古时候的士兵们都很喜欢我。
唐代是我的昌盛时期。当时已经用往我身体里灌气来代替了往我肚子里塞鬃毛,设备器材方面也逐渐完善起来。不但男子爱踢我,女子也开始踢我,并且传到了日本。宋朝时,出现了称为“香云社”的球会组织。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发明和用我参加比赛的国家。
现代的我兴起于英国。英国人之间流传着一个故事:公元1042年前后,丹麦人入侵英格兰。有一天,一个英国士兵在清理战场的时候,突然挖出了一个丹麦人的头骨,他想到自己的祖国被侵略的情景,变一边使劲地踢头骨一边不停地咒骂:“该死的侵略者!”他的这个举动带动了不少人,于是旁人也自动加入了这个行列。随着时代的变化,我由一个头骨变成了今天黑白相间的足球。
不瞒你说,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挺伟大的,不是我自恋,而是事实。不信的话你想想,没有我,哪来的贝克汗姆,哪来的香蕉球?没有我,哪来的罗纳尔多呢?……没有我,他们怎么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呢?
“咦?足球呢,足球哪去了?没有足球我们还怎么比赛啊
我叫吴宇轩,小时候父母想让我“气宇轩昂”,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可是事实好像不是这样,并且我也对这个名字“无语”了。
小时候我很粗心,大概是20_年,我在外公店里,大人们都在帮忙,没人陪我,就把我抱到冰箱上给我一个平板电脑。可是没玩一会儿,我想上厕所,说道:“有人抱我下来吗?我想去上厕所!”由于店里很忙,妈妈显得有几丝不耐烦了:“等一下!店里很忙。”我急了,毛手毛脚地来了一个“无敌扫堂腿”,结果平板电脑中了招摔到冰箱下面,屏幕被摔了个粉碎,紧接着妈妈把我臭骂了一顿,我也敢去碰舅舅的平板电脑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毛手毛脚、毛毛躁躁了。
20_年,我养了一只乌龟,养到了冬天。我发现乌龟一动不动的,以为它死了,就把它抱出水来,摇了摇,没动。我就开始想出了许多鬼点子,把它放在温暖的阳光下,没动。想了各种办法,它都不动。最后我捏了一下它的壳,力气好像偏大了。我定睛一看,乌龟被我捏出血来了,我吓得呆呆的,然后慢吞吞地把它丢进了垃圾桶。后来我才知道它是在冬眠。由于我的无知而残害了一个弱小的生命,我真是后悔不已啊!
我小时候是多么的粗心与无知,但是我可不会去管别人对我小时候是否有偏见,因为这就是我,每一个孩子可能都需要经历成长的酸痛吧!
20_年冬季一个寒冷的下午,一声婴儿响亮的哭声震动了整个医院,打破了整个手术室的宁静。那便是我――来到了这个奇妙的世界。
此刻的我,回忆起小时候的点点点滴滴,特有意思……
听妈妈说,在我两岁左右的一天,外婆和舅舅带我一同去花园玩,玩累了,外婆和舅舅就坐在松树下的石凳上聊天,我就扶着石凳往前走,但是,我因为和一步没走稳,结果倒在凳角边上,不留意就与石凳来了个“亲密接触”,让它把我咬了一口,顿时,我的眼角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那鲜红的血就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没一会,我的半边脸就被染成了红色,这可把我的外婆和舅舅给吓坏了,舅舅便说要带我去医院缝针,但外婆却用了一种“土方法”来独家为我治疗,几天后就痊愈了,但是,它却在我的脸上留下了永远的一道疤,构成了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
这道疤是给调皮的我一个教训,但有时懂事的我也能留给他人深刻的印象。
那天,妈妈陪我在房间里玩,但是,妈妈却因为工作繁忙而累得趴在床边就睡着了,当时,一岁多的我也不知怎样想的,只是从隔壁的房间里拖来一床小毛毯,放到了妈妈的身上,这个举动被我的外公看到了,等妈妈醒来后,外公就告诉了妈妈,妈妈至今都很感动,一向都没忘。
日月如梭,时光流逝,转眼间将要小学毕业的我都和妈妈差不多高了,也更加懂事了,我必须会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
我是一只钢笔。一只橙色笔杆,蓝色墨水的钢笔,被摆放在文具店最显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们都被它们的小主人带走了,只剩我一只笔孤零零地站在柜台上。终于有一天,小主人出现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没犹豫,直截了当拿起我向收银台走去。此刻,我是多么的兴奋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着我未来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来写字,写完后她便爱惜地把我放进笔袋里……
起先,主人还真是像我想的一样,天天爱惜我。可主人的笔袋里都塞得满满的,我每天都被挤在一堆笔里。那些笔还笑话我:“哼,又是一个新来的家伙,看它能被用几天!”我定睛一看,它们都是半新不旧的笔。但是它们干嘛无缘无故地嘲讽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经做好准备,等着主人。可是,过了半晌都没有一点动静。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了。这时,笔袋被打开了,另外一只我没有见过的笔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其他的笔就又开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哈哈!这才几天它就没用了,看来它的下场比我们们还惨哪!”说完,它们又去教训那位“新人”了。我蜷缩在角落,悲愤地想着:唉,这喜新厌旧的人类怎么能这样呢?我每天辛苦地为你劳动着,你就这样对我吗?
人类啊,不要再喜新厌旧了!钢笔也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要好好对待我们啊!
每当妈妈带我出去碰到熟人,他们总是夸我长得很好看。我觉得我的眼睛很明亮,也很大,眉毛又黑又密,表情总是很乐观。这就是我――郑文宣,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
我平时爱吃甜食,比如点心啦,蛋糕啦,只要一看到甜食,我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了,像是有馋虫在咬似的,非吃个过瘾才肯罢口。
我的性格很开朗,平时爱交朋友,也爱和同学说说笑笑。但也有文静的一面,有时候我在心里想着一件事,能够半天不说一句话。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电脑游戏,很多很多种游戏我都玩过,但我觉得最好玩的是《梦幻西游》,它给我的印象很深,我此刻已经成了个“小电脑谜”。
我也很爱学习,一回到家,先做作业,之后就是复习、预习,从来不需要妈妈监督。在考试期间,谁都休想在电脑前找到我的影子,连我最爱玩的游戏和最爱看的动画片也诱惑不了我。
好了,我的自我介绍就到那里,这就是最真实的我了。怎样样,给个评价吧!如果你们觉得我还算可爱,就请伸出你们的双手,让我们交个朋友吧!
我有着一对漂亮的眉毛,大人们说就想画的一样。当我照着镜子时,总是很严肃,但这和我的开朗的性格很不符,因为这样只是为了证实是不是大人所说的那样。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笑的孩子,每天都笑呵呵的,可是我的妈妈希望我严肃一点,时刻提醒我要沉稳,不让我大声地笑。
我也是一个积极上进的男孩子,去年学校举行了足球比赛,我和同学们积极报名也成了九班球队的一员,我为此无比荣幸,虽然我从未上场,但我为班队鼓气加油,人称拉拉队队长,我在场下注视着那颗不停滚动,只依附在九班队员脚下的足球,第一场五连进,夺得了首场开门红。场上他们跑得很累,我在场下欢呼的就很兴奋,我总是能学到什么,在这次比赛中明白了什么叫团结。我也知道了,团结的力量多强大最重要的是,我学会并爱上的踢足球。
在本学期,我有缘和郭小萌,殷天航组成学习小组。我们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中,我感受到了个小组的力量,在小组中每个同学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我们有过摩擦,我们经历过倒数第一的懊恼,同时也为我们的每一次得分在心里暗暗欢呼雀跃过。我们三个人经历的一切,每一分的积累都凝聚着我们成长足迹。
青春需早为,岂能长少年,这就是我,一个上进,善于总结观察,学习和思考的少年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
阵阵轻柔的微风掠过身旁,卷起多姿的花瓣,夹杂着沁人的泥土香,抚慰我残缺的心灵,填补我内心的空缺。
——题记
一缕缕柔光升腾在朦胧中,拨开笼罩在大地的面纱,一抹阳光穿过雾海,将光明带给可爱的人儿。当它洒向黑暗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充满了光亮、温暖。
那时,我的名字叫陋习。是一个集万臭于一身的社会小青年,整天都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我的生活似乎没有快乐,眼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刺眼。可那个时候,我认为一切都是想当然,依然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我最大的喜好莫过于免费“拿”东西,以为我是一个不爱花自己钱的“节俭”的“好”学生,所以为了给家人省钱,我就去干了这一箭双雕的事。果不其然,在尝到甜头后,我爱上了这种行为,后来自然而然成了一种习惯。有一次,我去香奈儿专卖店准备“拿”一瓶送给妈妈,不料想被他们发现并送到了派出所,在阴暗的看守所里度过了漫长难熬的一年。
出狱后,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改掉了这个习惯,可后来,我的最大喜好演变成了“骑摩托”。每次吃完饭,约上几个和我有相同喜好的人骑上心爱的摩托车,将油门加到最大,驰骋在没人的公路上,张大嘴巴叫喊,享受因飙车带来的快感。家人和同学知道后,多次劝我改掉这个坏习惯,可我总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没过多久,我骑着摩托车一不小心撞到了树上,命虽然保住了,可腿却骨折了。
经历了两次痛苦的磨难后,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坏习惯将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于是我开始一步一步改变自己,慢慢地我变得活泼、坚强、乐观、开朗。数月之后,我的名字不再是“陋习”,而是“美好”。
......
我深信,生活因改变而精彩!陋习永去,美好永远……
教师点评:以自传的形式来写陋习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呼吁人们要改掉陋习,只有这样,才能享受生活的美好!
在一棵柳树上,生活着一片可爱的柳叶,她每天快乐地和同伴嬉戏、玩耍。可春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在夏天,她就要经受太阳的炙烤,还有许多虫子把她当作美味佳肴;而到了秋天,她就要飘落下来,即将终结自己的生命,还将面临被人踩踏的命运。当她的生命之花即将凋零,她却幸运地被我捡到了。
在这五彩缤纷的秋天里,许多叶子都惨遭像她一样的厄运,或者被几个顽皮的小孩无情地摧毁。霎时,这棵树妈妈又少了几个可爱的孩子。
我仔细地观察这片和我非常有眼缘的叶子:她的边缘非常光滑,正面粗糙,而反面却光滑许多;一面是柳树妈妈粗糙的手,另一面则是柳叶娃娃光滑的脸颊,是柳树妈妈轻轻地抚摸孩子的脸!
我再用鼻子闻了闻,这片叶子充满了淡淡的芳香。看上去满是错综复杂的叶脉,是树妈妈对叶娃娃最后的寄语。可如今这片叶子已经微微泛黄,只剩下一点绿色,可我依然喜欢她。我要把她作为我的书签,不让她忍受阳光的暴晒,雨水的冲刷,大风的呼啸……你虽成了落叶,但是你仍是美丽的。
十二岁是个爱做梦的年龄,十二岁是个如诗如画的年龄,十二岁是一个属于黄金时代的年龄,转眼间我已步入六年级,马上就要小考了我早已进入紧张复习阶段。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啦同学们飞速回到教室老师也早已站在讲台准备授课。课堂上的我大脑运转速度非常快,老师的问题经我三下五除二就答出来了,课堂下的我也毫不逊色追着老师问题仿佛似个“问题孩子”老师也总很热情很乐意教我题经过半个学期的努力学习成绩上升迅速。但我毫不有一点骄傲之感。
我也喜欢在操场上尽情的奔跑,如果你早晨起来看到操场上那个小小身影那便是我,我爱运动我爱祖国我将来想当一名运动员以后为国家做贡献为祖国赢奖牌。
我爱阅读爱看一切书籍,在课余生活的我好似一个“小书虫”整天钻在书房看书有时候钻个大半天也不出来,正如xxx所说“饭可一日不吃数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爱音乐我爱一切美妙的声音,它们总能使我快乐无比轻松愉悦。悲伤时音乐总能让我感到释然,音乐是人类精神的食粮。
我爱祖国我爱少先队我爱国旗我爱红领巾,每当五星红旗飘扬起来时我心中充满了无比荣耀之感,每次看到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我就想起红领巾和国旗是战士的鲜血染红的。
我也富于幻想梦想把自己在美丽的大自然里尽情歌唱,尽情嬉戏安居在森林里,远离世界的纷争、险恶。
这就是我。
我叫朱娅婕,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已经度过了11个寒假,在读小学6年级了,我的故乡在资阳,出生于普通的干部家庭。因为父母期望我是个文静的女生,所以在我的名字里内含个女字。
儿童时代的我天真无邪,凡事爱问个为什么,看的天上的繁星我会问为什么有的星星亮,有的星星不亮;看到妈妈的肚子我会问为什么里面装得下一个宝宝;看的精致的木工艺品我会问为什么用木头就能够制作出来;看到……我个性爱转动脑瓜,可我却没有恒心……
我学过画画,练过跳舞,甚至还拉过小提琴,可我凡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就开始找借口来推辞,不能持只以恒,为此爸妈很是为我没有一技只长而感到担忧。
天真无邪的我还吧音符认成蝌蚪了呢!我和姐姐争论过几次乐谱上的图案是“蝌蚪”还是音符,但是每次都不欢而散。这个东西黑黑的还有“尾巴”怎样会不是“蝌蚪”呢?我常常这样想。可事实却证明是我错了。走出幼儿园的大门,迈进了小学的门槛。我由一个害羞、胆怯的女还长成了一个大胆的姑娘了。和小伙伴闯鬼屋、走迷洞都是我冲前锋,玩急速风车、冲上云霄等惊险、刺激的游戏,就是大人也不必须有我这胆量呢!晚上我能够一个人守家,看了恐怖片也不会觉得害怕,心里也不会疑神疑鬼。
虽然我胆大,但是我这粗心的毛病总也改不了。这次数学测验我就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小数点,害我丢失了5分,与100分擦肩而过。做家作时还做漏一两道题。我不仅仅粗心大意还丢三落四呢!学习用品经常找不到,弄得我焦头难额,妈妈说我得了见忘症,我也不明白是真是假,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得了见忘症。
我的人生像天空一样变幻莫测,不只是有阴雨,我相信,拨开云雾就必须能看见灿烂的阳光。
__年9月6日,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如今我活在这个世上已经有11多个年头了,莫非是一双眼,一个鼻子,一对耳朵和一张嘴,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听外婆说,小时候的我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在10多个月就学会了讲话,只不过讲的是那别人根本听不懂的“外国语”,一转眼的功夫,时间老人把我的婴幼儿时期带走了。
幼儿时期缓缓走来。幼儿时代的我,在妈妈的教育下,开始了我的日记生涯。最初还觉得挺新鲜的,每天都写上十几个字,也许幼小的我只有三分的热度吧!但我始终坚持着,只为了对妈妈的承诺,尽管酷暑严寒。生活的点点滴滴又走过了幼儿时期。
是不是时间老爷爷把钟调快了?六年的小学时光让我忘怀。六年,就是在我们喋喋不休中,在我们嬉戏打闹中,在我们憧憬未来中,一晃而逝。小学六年是我们人生中最难忘的童年时光,也是我们从小孩子变成大孩子最明显的时段。六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时间,仿佛两千多天的喜怒哀乐,都还历历在目,他们是那么值得铭记,三年前,谁都不懂谁。三年后,谁都了解谁。三年,从陌生到熟悉。三年,每个人都在这成长了。三年,每个人都在这蜕变了。三年,把酸甜苦辣都尝遍了。三年,把喜怒哀乐都经历了。三年后偶尔想起,会觉得有点可笑、有点留恋、有点温馨。三年间的一点一滴还未曾忘记。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让我们把回忆记下了,铺成一条回忆的闪光路吧!
这就是我她,一双不大的眼睛,一个不挺的鼻子,一个不小不红的嘴唇。
尽管她知道自己长得其貌不扬,但她依然自恋地认为她是一个有许多优点的女孩。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书虫。只要没有人打扰她,她可以在书堆里呆一整天。这个暑假,她从妈妈那里得到了一套她做梦都想要的书,于是她就钻进了书堆里,一个暑假,她竟然把这套书“研究”了十几遍。
她,不是一个爱好体育的女孩,在小学,她的体育成绩几乎是刚及格,但不知为什么,她的旱冰滑得非常好,说不上是身轻如燕,但可以在不摔倒的情况下做出十分优美的动作,她还喜欢和朋友一起比赛,赢家总是她。她,是个勇敢的女孩。除了被感动,她几乎不掉眼泪。朋友们都把她当成保护伞。她不怕蜘蛛,不怕蛇,不怕老鼠,不怕黑暗。在朋友眼中,她有可以依靠的肩膀。
她,是个爱美的女孩。她的衣柜里,堆满了各式各样漂亮的衣服,没人的时候,她就会不停地在镜子前照来照去,摆出各种自认为好看的姿势,有一次,她偷偷地用小姨的口红把上嘴唇抹成桃红色,把下嘴唇抹成深红色,结果小姨回来,乐得倒在了沙发上。她,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有一次,她过生日,好朋友送她很多礼物,并给她开了生日派对,她居然当着同学的面落泪。
朋友们以为自己办得不妥而惹她伤心,其实只有她心里知道,她是被朋友们感动了。你如果问我:“这个神秘的‘她’是谁?”如果你愿意为我保密的话,我会这样告诉你:“这个神秘的她是来自初一九班的相里祉祺!现在,她带着故事一样的经历来到这里,是为了交更多的朋友,学更多的知识!”
我是个男孩,我当然是个男孩。我没有虎背熊腰那样壮健,也没瘦骨嶙峋般消瘦,只是身段一般罢。我的头发很长,我是男的,怎么会有长发?头颅上只留着密密麻麻的头发,乌黑得在阳光的衬托下更为闪亮,不像女孩般头发垂过头颈,零零落落。我喜欢站在被风抚过的地方,因为那样我眼前那一绺子头发便“随风飘扬”。我没有俨如天鹅般的眼睫,弓般弯,只长一双明亮乌黑的蒙古利亚人的眼,一个弯月亮勾的鼻,和着两片熟透的西红柿般的嘴唇,直衬我那白皙的皮脸。我的耳朵啊,我不知为它愁还是欢,它左耳天生就与常人无异,但右耳廓上方却多出了个尖细的小耳廓骨连接着,顶尖着,难不成被人叫“顺风耳”。
一副标致的五官和白净的皮肤是为大多女孩渴望的,然而我却“两全其美”,也难不成叫她们羡慕。
我的皮肤用“一毛不拔”比拟最好不过了,因为从稍远些的地方看我,简直看不出有一丝黑的感觉,纵使你竭力从我身上寻找出答案的话,或许只有头上那头乌黑的头发和用放大镜才能观察到人应具有的皮毛吧。
还好,随着时光沙漏的点滴漏沙,我的面貌,身材都日逐偏于男人的形态成长着。
自入初中来,爸就为我改了名字,从此就标志着我已初具成人的特貌了。我都一米七多高了,爱打篮球,虽然篮球生涯开始不久,技术也马虎得了,对于佼佼者,还是很逊色,但在大家共同协调努力下,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
吾生于一普通工薪家庭,父母无特殊爱好,唯爱读书。受其影响,吾自幼亦喜欢读书,且嗜书如饴。吾曾闻一贤人曰:“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执此言而读书,余大受所益,直至今日成为“书虫” 矣。
未满周岁时,每每哭闹扰人,母便手拿一《幼儿画报》在旁朗声阅读,余即停止哭闹,细听母“咬文嚼字”。某日,余尚且不能直立行走,竟手脚并用朝天执书而“读”,虽不知其意,仍读之津津有味,不时变换书页,其态煞有介事。父母见其如此憨态,即随手摄下。故,余爱读书之心有照片为证。
入小学则识字渐多,随之阅读甚广,亦无章法可循,“口味”颇杂。郑渊洁、沈石溪、杨红樱等名家作品,常读之诵之;表哥所有《青年文摘》、《大学生》等益书均借之,读之;父之《特别关注》、《读报参考》等,亦能不求甚解,一并读之。家中厅内沙发、甚至床边,以致洗手间内均有不同书籍放之。故,无数次激怒老妈,直至对余施以“河东狮吼”,余急躲以门后避之。既如此,仍不知悔改,书照放、照读不误。年愈长,家中之书已不足以阅之,故向同学借读,同学只要有书且未看者,则千方百计讨之。班内同学对余此举无不“厌”之,且无奈,故随以“书虫”外号称之。
随自嘲:“书虫,书虫,饭已糊,只能吃书矣!”
大家好,你初听这个名字,可能会惊奇,你会说,这个名字那是个人名,分明是个狗名吗?恭喜你猜对啦,我就是我的主人的爱宠,一只德国牧羊犬。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是一只血统纯正的德国牧羊犬,我全身的主色调是黑色,只有脖子和我的小脚丫是金黄色的,看起来威风凛凛,我走到大街上,那回头率相当高!不是我自夸,保守也有200%但唯一不足的是我鼻子上有一道疤,那是我小时候,被蚊子叮了一口,又被万恶苍蝇“亲吻”了一口,结果发炎了。每到夏天,天一热,那块疤就开始疼。唉,我恨死苍蝇和蚊子啦。我发誓,不灭蚊子和苍蝇,誓不为好狗。
家里的生活很清闲,我没事就去抓抓鸟(但尽管抓不着),到河里swim一下,不过我更喜欢睡觉,一睡至少俩小时,不过也会被主人的妹妹吵醒十次以上。唉,我什么时候才能谁个安稳觉呐?
人们都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我就是喜欢管这“闲事”因为主人家里没有猫,只好由我就写到这里吧,主人一会就回来了。拜拜。唉唉,忘啦告诉你们了,我可是一位婀娜多姿姑娘,不是小伙子噢,大家不要误解噢,再见。
今有一人,为一凡胎,人生追求,不为成仙,不求名利,只为漫游于人世之间,自得其乐而已。怎奈心地良善,又多才多艺,真是一好人、能人也。
此好人、能人于公元后两千零六年(20_年)白色情人节(3月14日)出生。这可是个大日子,据查证,有二十二位出名的学者、明星生于3月14日,比如对世界影响极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就生于3月14日。还有十二位对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人死于3月14日,比如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就于前年的3月14日去世。还是在这一天,历史上共有四十四起重大事件发生。更有趣的是,圆周率约是,这一天后来被称为“圆周率日”……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我降生之日很神奇。
至于我名字来历呢,请再听我一一道来。鄙人姓李名子俊,“子”为家族辈分,我正为子字辈,关于名“俊”还有一段好玩的“典故”。据说当我刚降生于人世时,家父甚喜,曰:“李子豪名字霸气,取此名最好。”家母与姥姥却一致反对:“霸气有什么用,现在孩子抱出去,比得都是俊不俊,孩子长得俊,大家就会夸——‘呦,你家这娃生得可真漂亮,恭喜恭喜。’所以应让孩子长得俊一点。”故得名“俊”。哎,怎怪我当时不会说话,否则,我肯定哀嚎:“我可是男孩子,长得俊有嘛用。”
在家人的希冀中,鄙人长势良好。今年已15,中等个子,脸盘稍圆,五官凑合——小眼睛,连心眉,小鼻子,还有一个经常干裂的嘴唇,外配一对招风耳(冬天冻得要死,我这耳朵基本上都是红色的),招风耳上还架着一副大眼镜。嗯,这就是我的模样,长相基本周正吧。至于性格嘛,借用同学和老师的话来说应该比较中肯——同学说我是“伪娘”,老师说我“除了学习啥都好。”事实如此,我欣然接受。
但本人有几大优点,不得不说。
其一,就是对老师分配的任务绝对认真负责,严格按要求完成,不曾有过一点儿怠慢。熟悉我的同学都知道我的手上不能有闲时,不是擦擦墙就是抹抹窗台,班里有东西坏了我总积极地去维修,胶带、胶枪、电烙铁、钳子这些工具轮番上阵,为了存放这些东西,日积月累中,我竟然有了一个随身携带的工具箱。班里设施有问题的地方肯定有我的出现,就连在同学眼中看似很危险的电子设备对我来说也是小菜一碟。即便是期末考试期间,百忙之中我都能抽出空来去修理各种东西——因为我是这个班的生活委员。
其二,本人多才多艺。如剪纸就不在话下,我还练过三年素描,自然绘画差不了(单指线条艺术,不包括色彩),我图画本子上的动漫经常会得到大家的称赞。同时我还是国际象棋六级棋士(从15级开始往下考,业余最高是1级)。现在是校内皮划艇队员。
其三,能很好地与人相处,脾气极好,小学被人笑称是“跟女生长大的”。大概是我做什么事都能顺其自然,怎么着都处得开,就拿初一跳“归去来兮”舞蹈来讲,所有男生都敬而远之,但我想,不就是柔软一点儿么,这有什么难的,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大家纯粹就是因为性别差异才打怵嘛,我偏不,所以我就去跳了,就连班长都说我跳得毫无违和感。之后,班里就神奇的开始流传一个绰号,称呼我为“伪娘”,但本人毫不介怀,谁让我能男能女呢。
这就是本人的三大特点,你如果到我们班,任意提上面的一点找我,我班同学就会给出你同一个答案:“哦,你找的是我们班的生活部长,他叫李子俊。”然后就会就笑意盈盈的望着你。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人:她有着一米五三的“傲人”身高,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到肩,戴一副金边眼镜,翩翩然“文艺青年”的模样。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若是要谈到她,就不得不说一下她的那些“黑历史”。
在她六、七岁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从岸边跌入了池塘里。她竟然眯着眼睛在池塘里数鱼——当然,眼前一片藻绿色,什么也没有。被人捞上来的时候,她还笑眯眯的、带着一丝埋怨地说:“这个池塘是假的吧,怎么一条鱼也没有。”逗得周围的人大笑不止。
我十分佩服她这无论身处何等环境,都能笑出来的心态——可真是乐观呐。
还有一次是在她二、三年级的时候。虽说上了小学,她还是贪玩得很!这不,一个不小心,小腿就与楼梯来了个亲密接触,一道一、二公分长的口子出来了,伴着鲜血。在大人给她抹药的时候,一般人肯定会哭的,但她不是。她一边盯着伤口,一边扒拉着它,说:“为什么会流那么多血啊?唉,这里面为什么会有点白,不会是骨头出来了吧。”当然,骨头是不可能出来的。她不说还好,一说那旁的人都哭笑不得地看着她:这孩子怎么回事啊?这么大的口子都不带怕一下的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人的胆子为什么会那么大,但是她这种遇事不慌、笑对困难的心态很难得。对此,我只得道一句:你的心真大。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不再像儿时那么傻乎乎的了。现在的她,画风逐渐走向沙雕。你看,只要是受了伤,不论大小,她都会去找她的朋友姐妹,抱着她们,假兮兮地“哭诉”几句,求安慰。等到她演够了,就笑眯眯离开,不了了之。
只要是熟知她的人,都被她的这种性格弄得无可奈何,到最后,他们的心里只留下这样的一句话:你的心真大。
大家好!你们应该都认识我,我就是人们喜爱的一种水果——梨。
我们梨族的品种繁多,通常的品种是一种落叶乔木或灌木,极少数品种为常绿,属于被子植物纲蔷薇科苹果亚科。还有许多品种:雪花梨、鸭梨、苹果梨、香梨、酸梨等等。
我们的颜色是丰富多彩的。虽然,我们不如蜜桃美丽,不像西瓜和哈密瓜那样身上有着花纹驳杂的线条,但是,我们梨家有浅黄色的水晶梨和雪花梨、金黄色的鸭梨、棕黄色的苹果梨、绿色的香梨,还有红色的酸梨,极少数品种竟然是紫红色的。
我们还是营养丰富的水果,身体内含有充足的水分以及一些葡萄糖、蔗糖和维生素a、b、c、d、e,并能提供纤维素和钙、磷、铁、碘、钾等微量元素,还有一定量的蛋白质、脂肪、胡萝卜素、维生素b1、b2和苹果酸等。我们梨还能维持人们身体里的细胞健康,帮助器官排毒、净化机体、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把血中的钙质运送到骨骼,增强骨钙质。我们还有润肺清燥、止咳化痰、养血生肌的作用,降低血压、养阴清热的供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硬化的病人,经常喝梨水更是大有益处。现在的空气污染比较严重,多吃我们可以改善呼吸系统和肺功能,保护肺部,避免让肺部收到空气中灰尘和烟尘的影响。
快来和我交朋友吧!我们梨的品种繁多,有丰富多彩的颜色,营养丰富。想变得健康的你们还在等什么?快快来,品尝一下这天下的美味吧!
“吭,吭……”池塘里传来一阵阵咳嗽声,此起彼伏,像在比赛似的。因为我和我的同伴们都已经得了一种怪病,大部分已经奄奄一息,有的则早已命归西天。
记得几年前,这儿本是一个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的池塘,它就坐落在村子的中央。每天清晨,会有几个漂亮的姑娘来池塘边照镜子。每到傍晚,就会有许多大娘大婶来池塘边洗衣服。每到夏天,总会有几位男孩子光着身子来到河边,在我们的领地上欢快地戏水。闲暇时,还会有几位老人来池塘边钓鱼。而我,则每天和几个同伴们在池塘中无忧无虑地游来游去,聆听着岸上的阵阵笑声和谈话声,这真是一种神仙般的日子。
“啪——”直到有一天,一块八爪鱼一样的东西砸在了我姐妹头上,我的一个同伴当场死亡。“呜呜呜,呜呜呜……”我和伙伴们泣不成声。从这之后,偷袭之物像一阵阵流星雨似的从天而降,有小孩乱扔的垃圾袋和废旧玩具,有大人们扫出的家庭垃圾,也有一些废水污水。渐渐地,渐渐地,湖水不再清澈,不再美丽。水面上漂浮着一片片垃圾,水的味道也越来越差,还散发着一阵阵难闻的臭味。为什么呀,人们,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们的家园呀?我们十分纳闷。
有一天,一位农夫背着杀虫工具,拎着农药瓶到这儿来,我和同伴们连忙四散逃离。
“老兄,到这儿来稀释农药不太好吧,会把水弄脏的。”另一位农夫好心劝他。
“没关系的,反正现在家家户户都装了自来水,没人会到这儿来用水的。你看,这么脏的水,连洗个脚都没人会来。”这位农夫不以为然地回答。
哦,原来是有了自来水的缘故。我终于明白了人们的态度会来个180度大转弯了。这不是过河拆桥嘛,咱鱼也要活命哪!你们有自来水,咱们可是没有后路可退呀!看来真是鱼命难保了。
由于适应不了这样的改变,我和小伙伴们开始变得呼吸困难,双眼红肿,全身发痒。我们想逃离这个地方,可是往常通向外面的那条小水沟早就给垃圾堵住了,之后就没见有人来疏通过,看来这儿已经成了一塘死水了。这时,我不禁想念起从前的生活来:虽然我们不太喜欢洗衣粉和肥皂水的味道,每次洗衣服时我们都逃得远远的,但是也不至于得这种怪病。老人们来钓鱼时,虽然也有一些愚蠢的同伴们上当,但是大多数还是吃得放心,睡得安稳的……所以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有规律的、快乐无比的生活。可是现在,这美好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
突然,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变轻了,不再向前游动,一张一合的嘴巴也停止了运动。慢慢地,慢慢地,我浮上了水面。接着,我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水面,向空中飞升。我这是要去天堂了吗?可是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还是非常想念从前的家园: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
鼓励,是学海中劈波斩浪的浆;鼓励,是人生中相互依持的拐杖,总在汹涌波涛中给予你无穷力量,总在低谷中增强你的自信!——题记
大家好,我叫“鼓励”,是大家的老朋友了。我们历史源远流长,从夏王朝一直到21世纪,哪个成功者的身上不闪耀着我的熠熠光辉?什么,“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可不是信口开河,上面的题记就是对我的最好总结。“口说无凭!”好,那我就去找几位证人。
瞧,那个身披铠甲的将军: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拿青龙偃月刀,是关羽!“关大哥”,我双手作揖,“我是鼓励,您说我的作用大吗?”“大,大得很。想当年,我南征北战之前只是无名小卒,成天忧心忡忡,壮志难酬。多亏了兄弟们的鼓励,我才矢志不渝,最终扬名天下的。我可是要好好感谢你呀!”“不客气,告辞了!”怎么样,我没自吹吧!什么?“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好,我们再去找。
看,那个只穿了一只袜子,头发乱糟糟的,正在吹着肥皂的老头,他是牛顿,让我们去问问他。“牛大学士,我叫鼓励,您说我对您有影响吗?”“有,小学时我考试经常不及格,但父母始终鼓励我,令我自信不灭,最终研究出了力学三大定律。现在,我正在研究光学,许多人看我这样子觉得很傻,要不是亲朋好友的鼓励,我怎能坚持到现在呢?”“不打扰了,再见。”怎么样,心服口服了吧?
我的作用是很大的,在你跌倒时,将你扶起;在你灰心时,点燃希望之火;在你迷茫时,为你拨开迷雾。什么,我离你太遥远?怎么会,我每时每刻都围绕在你的身旁:一瞥目光、一句话语、一次掌声、一次喝彩……用心感受我吧,我会为你带来无穷力量的。
莘莘学子,在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考之前,我更是竭力为你们服务。“不要慌,你一定会成功!”“我相信你……”这一句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不正是我们的友谊体现吗?
赞曰:燃起他人希望之火,重塑他人自信之心。同学们,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
我的名字叫李木子,是双鱼座的女生,在20_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声啼哭,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期的我很调皮好动,总会没事找事给她增添许多麻烦,让大家围着我团团转。彼时,我对一些很有节奏的歌曲很感兴趣,每次听到这种音乐,身体就会不自觉地随之摇摆。
一眨眼的工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期带到了幼儿期。
幼儿时的我并不知道上幼儿园的快乐。每天早上起床,为了不去上幼儿园,我每天都说自己肚子痛。妈妈好不容易把我送到了班级里……她前脚刚走,我就躺在地上哭,愣是耍赖不肯起来。经过老师的一番抚慰后,我才肯站起来。我这个人比较开朗活泼,大家都夸我性格好。不管多伤心,只要过一会儿,就把伤心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乐呵呵地与小伙伴们玩过家家的游戏。那个时候的我还真有点没心没肺,哈哈!
转眼间,现在的我已经十四岁了。这些年,我真的变化了许多。
记得初一上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新同学们都不太熟悉。但毕竟咱开朗嘛,黄老师刚排完座位,我就和后桌打招呼并互相认识。渐渐的,大家都熟悉起来,朋友当然也不断地增多。初一时,同学们都在打打闹闹,有些课堂也比较吵,但到了初二,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学习,上课也安静了许多,作业做得更认真了。
上了初中后,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七年级上册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七十几分,盯着满是红叉的试卷,我有些懵圈。回到家后,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让我下次再努力。望着母亲那失望的眼神,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负她锁王。那时起,我回到家稍作休息,便会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也会认真复习。等到了下一次数学考试时,我考出了97分的好成绩。努力没有白费,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
十四岁,还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瞬间。在今后,肯定还会有美好在等待着我;在今后,肯定还会有许多挫折在等待着我。我坚信:只要带着勇气,无所畏惧地走下去,我的传记将会更加精彩无限!
我叫李古乐,今年已是十三岁的青少年,处于小康家庭,父母对我十分疼爱,记忆渺茫,从六岁至今,处于学习时期,随着成长,我的行为作风改变巨大。
在下晓音乐,通音韵,是不可多得的音乐好苗子,父母因材施教,希望用音乐平息我那颗急躁的心,这个过程十分缓慢,如铁杵磨针,一点一滴改善中,可磨灭了我那为人随和,做事豪放的行为举止。
在古今名人,独爱李白,风流倜傥,一颗游侠诗仙的心,内存一颗道xxx痛苦的思情。学习他人豪迈的性格,学习他“世人皆我独醒”的清醒。学习李白的优点,已成了我终身目标。
在学习上,我认为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学习氛围,所以我积极配合班主任,热心为班级谋进步,论质量!对于同学们合理要求,是有应必答,高效完成。学习上,虽不如邓志豪勤奋,也不如王向华扎实,可两者皆具一些优点,学习不能学习别人,只能借鉴,要用自己的双手去成就自己的天地。
赞日:真诚待人,终有回报,自食其力,未来可成,幼年多学,中年多用,志向高远,心在厦大,虽不如柳宗元廉洁自净,也不是唐太宗权广谋深,便不如诸葛亮远谋深算。但,只要在人生路上不断更新自己,便可活得比他们更出色!
时光如梭,恍惚之间,来到世间已有14年之久。镜中的我已褪去稚气,初现成熟,可相貌仍旧平平,本来就小的眼睛,还被早已凌驾于鼻梁之上的眼镜遮了个严实。今年,额上还冒出了零零星星的痘。令我自豪的也只有吃不胖的身材了,不过也是拜不定时骚扰的肠胃炎所赐,也算因祸得福吧。
我的性格是多变的。心情愉悦平静时,举止温柔大方,但更多时候,我是一个活泼的有些傻的人。知识面很广,却都偏门,所以派不上什么用场,学也只是图个乐子。爱好也很杂很多。读书偏爱推理和一些纪实的小说。有些脸盲,感觉明星都长一个样,自然不会追星,但却独钟动漫文化,偶尔也玩游戏。学着小提琴,虽然学艺不精,也喜欢拉琴时的美好。最喜欢的还是做些手工,倒是意外的有些天赋。羊毛毡的公仔戳过两三个,橡皮章刻了不少,模型大大小小的也堆了很多。专注于一件事令我享受。
成绩相对稳定,却始终离优秀差着一截,次次被一考场拍在门外。课上时常走神儿,也会犯困,已经开始纠正。而作为一个女生,我的理科总是完全碾压文综,原因也简单:平时不背,临时想抱佛脚佛都嫌弃。虽然我所向往的也是不需要死记硬背的学习生活,信仰的是兴趣及真理,可显然不够现实。我也该将任性的性格有所收敛,才能取得更多进步。
生活短短数十载,时间转瞬即逝,十五年也只是弹指一挥就过去了。我叫xxx,我今年15岁,我是一个一般的不可以再一般的人,和很多人一样上学念书,熏陶和升华自己。我在班上甚至在学校里应该算是出名了的吧,成绩一般,家境朴实但我却凭着着一脸青春痘,大象腿,麻子脸和肚子上的游泳圈“走红”我天天在学校都过的非常煎熬,但是生为独生子女,我身上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所以我不可以让他们失望……
又是崭新的一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只有如此我才能暂时忘记烦恼。我走进学校,耳边传来一些低低的嘲笑声,“哝,你看,这就是那个初中二年级(4)班的xxx,长得可真胖。”我紧握拳头,走到了班里,班里的人都看向了我,不过并没厌恶的目光,也没恶心的辱骂声。我走到了座位上,那是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座位,不过我挺喜欢坐后面的,那样就没人注意到我了。
第二节课下课,又到了我最讨厌的跑操,每次跑操1000米的时候都是噩梦,我开始跑,不知晓为何头有点晕,我向老师请假,老师不相信,他觉得我是在逃避跑操,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跑。忽然,我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上,大家班的同学都停了下来,将我扶起来关心我,问我有没事。我那一刻忽然泪奔……谢谢你们,我亲爱的同学们,生活短短几十载,你们都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我会愈来愈好,叫你们可以不需要每次和其他人吵的面红耳赤的挽救我的名声,让我能好受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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