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2023-03-18
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4-01-04 19:04:4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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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2023-07-06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2023-06-15
本年度完成了调查摸底、建立信息平台、开展慰问活动、启动服务等工作。我们对嘉陵区206名老人做了初步调查并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在服务对象之中,有瘫痪、失明、失聪的残疾人,也有患慢性病长期服药的,其中大多数老人的子女都不在身边,不能给予他们很好的照顾。我们对这些老人的信息和基本情况一一了解并做好记录,以便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3月1日启动上门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定期上门为服务对象测血压、讲解老年人保健知识、与老人谈心,以排解他们的心理孤寂。服务对象过生日,我们送去生日礼物和祝福;服务对象住院时,我们送去营养品和问候,使他们感受到了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节日开展的慰问演出活动,则丰富了老人的文化生活,使他们的心理得到慰藉。
1、在调查摸底的工作中,由于高板桥社区距城区较远,交通不便,人员分布较为分散,在走访中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不畏困难,尽量选择他们在家的时间上门服务,没有因此漏掉一家。
2、在工作开展初期,有部分老人不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和目的,也有人怕上当受骗,拒绝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我们请社区干部陪同,耐心地给服务对象讲解,让他们了解政府的这项优惠政策。“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真心付出终于赢得社区群众的充分信任,现在服务对象见到我们都很亲热。
3、在交流上也存在一些困难。双耳失聪的老人无法交谈;瘫痪在床和失明的老人独自在家时没办法给我们开门,家里人中午送饭时才在家,又没有通讯工具,很多时候都吃闭门羹。对不能说话的老人,我们让他的邻居协助沟通;对不能给我们开门的老人,我们就在特定的时间去走访。
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对遇到的困难一个一个克服,让这些独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充分享受到了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实践证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让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真切地体会到“爱老、助老、促和谐”的深刻内涵。这对我们未来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让老人安心、舒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进行服务品质的提升,努力为更多的老人创造良好的居家养老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我市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各县(市)区之间呈现不均衡发展。二是各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二)缺乏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撑,各职能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涉及规划、土地、住建、专业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工作,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协同推进。
(三)工作开展过程中“三难”问题突出。一是“中心”用房选址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各级配套资金落实有困难。三是运营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四)服务项目有待扩充,充分发“中心”养老服务功能挥。由于“中心”的建设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中心”建设的基本功能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另外,一些“中心”由于缺乏宣传,虽然具有较为齐备的设施和配置,但呈现出服务量不饱和的状况,“中心”难以真正发挥养老服务的功能。
(五)社区功能不健全,社区内资源整合利用率不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支撑在社区、根基在社区、服务对象在社区,需要社区内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家庭的参与协作,需要整合社区内各种资源,纳入整个社区的发展建设统一规划之中。但调研中了解到,许多现有社区资源还处于“分离”状态。一是社区内的基层组织未能实现有效联动。二是“中心”与小区物管没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社区内公共单位、组织拥有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引入不够。
(六)“中心”责任主体要不够明确,助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中心”责任主体不够明确。二是助老服务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养老护理员紧缺。
xx市xx区春晖养老服务中心秉承敬老助老、专业周到的服务理念,20xx年4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当年为xx区7个镇街,710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开办以来,由于有政府的大力推动,社会各界的热心支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中心上下的共同努力,通过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努力打造养老特色服务,形成了春晖居家养老服务的品牌模式。经过一年多的发展,截至20xx年11月,春晖的居家养老服务现已覆盖xx区xx六个镇街及xx区西南街道城区等100多个村(居),服务对象有xx多位老人,拥有员工100余人,其中管理人员14人,由社工师、护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在实践中,我们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本中心根据《xx市xx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在20xx年的工作基础上,20xx年春晖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在xx等六个镇街分别开展了新增服务对象的调查摸底和上门服务工作,提前实现了xx三个镇街村(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的目标。截至20xx年xx月,xx在xx区六个镇街的服务对象达到xx位老人。
同年x月,本中心通过竞标,承接了三水区西南街道城区片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共有服务人数为xx人。在这期间,春晖把自身形成的服务做法和经验,带到新开区域,并吸纳当地好的做法,改进自身的不足,促使两区的服务互相提升。
根据中心专业服务发展的需要,春晖以没有,只有更好的服务标准不断自我鞭策,借鉴和吸纳各地同类型机构的管理理念、模式和服务手段,综合运用传统的养老服务方式及社工服务手段,为老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春晖居家养老服务部下设五个部门,分别有行政组、财务组、生活护理组、医疗护理组及服务支援组,确保在人、财、物全方位为老人提供服务。
为了确保中心业务的发展,在内部管理方面,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员工组织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及业务管理制度,重新修改了各类服务表格,完善服务登记与考核,健全服务对象档案,着力解决老人的家居安全隐患,建立了危机情况处理制度,在每位服务对象家中贴有服务联系卡,上面留有中心电话及各急救电话,并将所有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加入集群网,方便日常沟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中心在实施量化管理的过程中,今年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的福利,加强培训,确保团队的稳定,更好地为老人提供服务。同时,中心主动开展服务的自检工作,除要求各区域管理人员每月检查护理员工作外,中心还根据服务需要,成立服务监督检查队,不定期到各镇街抽检工作,以监督各区域工作的落实,确保团队成员一如既往地严谨执行服务。
春晖的稳健发展离不开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与成长。中心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员工的岗前培训及在岗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技能。对护理员,除为新入职员工安排岗前培训、实地观察学习、跟班实操外,中心还与xx区劳动局合作,举办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班,组织员工参加养老护理员上岗资格考试,务求实现护理员持证上岗。
与此同时,中心还十分注重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坚持每周六雷打不动召开工作例会,让同事之间就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互相交流,各抒己见,不同专业的同事互相分享各自的经验及知识,形成不同专业人员共同解决工作难题的氛围。另一方面,中心联系其他资深专业人士,为管理人员提供医疗护理知识、老人沟通技巧、礼仪修养、临终关怀等方面的培训,以不断充实管理人员的知识,更好地为老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
此外,中心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员工大会,分享服务心得,表彰优秀工作者,共勉互励,共同成长。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志愿服务等内容。中心根据服务需求,引入社工元素,除聘请社工为老人开展个案跟踪服务外,还运用社工的理念及工作手法,开展各项服务,以满足老人的需求。社工运用个案管理手法,协助各区域管理人员处理难以开展服务的个案及为突遭变故而需要寻求帮助的服务对象提供精神慰藉及咨询服务,针对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同时,为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我中心倡导各区域有条件的村居均要开展适合老人的各种集体活动。今年的端午、中秋、重阳、冬至等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中心分别在xx区各个镇街及三水区西南街道,开展“粽是有情,端午包粽”、“心系老人,情聚中秋联欢”、“九九重阳,关爱久久”、“冬至送温暖”等系列活动,鼓励老人从家门走向“社会门”,让他们除了在家享受到政府的关心之外,还在社区感受到社会群众对他们的关爱,感受社会和谐发展的成果。中心通过“社工+义工+管理人员”的模式,已成功举办了多场系列活动,拓展了服务内容,受到老人及各社区的充分肯定和赞许,该种模式成为中心服务的另一特色,将在日后的服务中继续延续下去。
春晖深知,要成功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除政府的推动力量外,必须充
分发挥社会的各种力量,得到社会力量的支持,才能让我们的服务做到好上加好。因此,自去年开始,我们就注重服务的推广工作。今年,我们除了联合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广外,还联系其他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服务,宣扬敬老助老的社会精神。中心通过和xx区义工联及各镇街供电所合作,成功为有需要的老人更新或安装用电线路;通过与九江地藏庙、xx区残联、社会媒体、热心人士合作,成功为老人提供各种辅助行走器材及生活必需品,解决了老人的切实困难;通过与各镇街团委及学校合作,成功为老人提供各类志愿义务服务,如探访慰问活动、义修义剪服务,深得老人的欢心。通过与其他社会力量的合作,我们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以向更优质的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发动群众参与敬老助老活动,让更多的人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关心老人,照顾老人,倡导孝德关爱的社会风气,宣扬敬老爱老的社会精神。
生命因爱动听。春晖凭着爱,凭着勇气,凭着信念,一步一个脚印,
踏踏实实为身边的老人提供着服务。很多人笑我们这一个拥有一百多人的团队是贫穷的,但却竭尽所能为老人寻求各样资源,这是因为我们有一颗热忱的心,有老人的笑脸,有居民的赞许,有社会的支持。我们的心灵是富足的。爱是一种动力,正是凭着这种知足常乐的满足感与坚持不懈的干劲,我们相信,老人在我们的服务中,将会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价值,社会将会变得更温暖,更美好……
甲方(用户)姓名:
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 年 月 日开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自 点至 点。服务内容为: 。
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 ,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 元。
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
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养老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联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 用 条 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养老机构名称) ,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1 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养老机构的具体门牌号)。
1.2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单间 ②双人间 ③三人间 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费用的,还应由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同时调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则仍依本合同约定房间履行。
1.4 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除了住宿的房屋,还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见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果选择《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经甲、乙(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积极适用行业或地方标准。
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3.1养老服务费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以 方式进行公示,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1.2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项目服务的,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否则按本合同第9.2.2条约定处理。
3.1.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付款人开具等额收费凭证。
3.2 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 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3押金不计利息 □ 押金计利息 □ 计息标准为: 。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
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4.1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满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
4.3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5.1.2制订、修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5.1.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送医疗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5.1.4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义务
5.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5.2.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积极适用行业或地方标准。
5.2.3 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5.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2.5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2.6为乙方组织定期体检,建立个人档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5.2.7允许乙方监护人、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6.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1.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6.1.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1.5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必要的医疗帮助。
6.2乙方监护人的权利
6.2.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2.2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乙方建立的个人档案。
6.2.3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2.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6.2.5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6.3乙方的义务
6.3.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配合甲方定期参加体检。
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3.4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3.6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3.7入住期间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设施设备清单》上标明的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养老服务。
6.4乙方监护人的义务
6.4.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等,协助乙方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4.2劝导乙方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4.3劝导乙方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4.4劝导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4.5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4.6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6.4.8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6.4.9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10乙方在养老机构去世的,应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7.1丙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享受服务情况等有知情权。
7.1.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7.1.3遇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7.1.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代理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7.2丙方的义务
7.2.1 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2.3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甲方保证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保证乙方不属于患有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8.4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 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
(3) 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 付款人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 日,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搬出养老机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 日内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付款人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以外,还应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费用金额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难以履行对乙方的养老服务,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伤害或现实性伤害危险的。
(3)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隐瞒重要乙方健康状况、患有须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适宜在机构内集中生活的。
(4) 发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 甲方因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解除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6)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 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0.1突发疾病或出现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及时联系120等医疗急救机构;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送至医疗机构。甲方不能及时联系上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应尽早与本合同附件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甲方具有医疗资质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承担。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及时清偿。
10.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去世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的,应及时联系殡仪馆,妥善保存遗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
10.4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0.5 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拒绝接收甲方提供服务,造成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10.6本合同关于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的法定责任。
10.7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及时通知合同其他相关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应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应提示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重点注意上述特别约定内容,按照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要求,对上述特别约定内容进行说明,并请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签字确认:
以上特别约定内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均已认真阅读,充分知晓与了解。特此签名确认: 、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甲方服务人员资质不合格、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 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 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6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者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在本合同首页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13.2 以下情形,视为送达,但受送达人有证据证明其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的,已经签收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未签收的,同城自发送之日起2日视为文件已经送达,异地5日视为送达,境外15日视为送达。
13.2.2 手机短信发送的,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13.2.3 电子邮件自发出进入收件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
13.2.4 传真发送自发出对方传真机接收视为送达。
13.3因受送达人通讯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错误、不详或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以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确认签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拒签的,书面通知在第三方见证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接收系统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
第十四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4)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签章的乙方《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5)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6)房间、设备物品表
(7)公共设施、设备表
(8)甲方服务范围表
(9)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选择的《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10)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表
(11)经签署的《 养老机构入住须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联系人表
(14)其他附件: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按手印):
日期:
乙方监护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日期: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一)邻里情”居家养老概念说明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复护理、应急救助、娱乐学习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指整个公司里面没有住一个来人,是区别于传统养老院的新型服务模式,仅是一个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
具体是以一套虚拟的网络管理系统为载体,整合社会上的优秀服务资源,并设置电话预约接听作为服务平台,顾客可以随时拨打服务电话预约服务,机构会派服务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上门服务的一种家居养老服务模式。
(1)是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在社区利用闲置的房屋略加改造或在自己的家庭设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 节约政府大量投资。据有关部门测算, 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养老机构, 每增加一个床位就要多投资 10 万到 15 万元。
同时, 可以提供就业岗位, 使下岗待业者能够找到服务的机会, 调动了社区的闲置资源。目前, 在城市社区中, 有不少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低龄老人和下岗工人, 他们是开展社区老年工作的重要资源。
(2)是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住在养老机构中的老人由于远离自己生活过的街区, 平时难以与亲人见面, 心理易产生一种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和忧伤感。居家养老则使老人不离开自己熟悉的社区, 家庭熟悉的环境能帮助他们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 亲朋好友、熟人也能使老年人精神愉悦。
(3)是有利于解决困难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
相对来说, 居家养老所需费用较低。这样,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 从而对稳固家庭、 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4)是有利于推动社区建设。
居家养老的基础是社区建设。
加强社区老人照顾, 有针对性开展老人服务, 真正使社区资源和设施得到充分利用, 在满足老人需求的同时, 也促进了社区文化的建设。
(5)是改善了生活质量。
虚拟养老院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机构养老院同等的人性化关爱与社会化服务,较好地解决了高龄、空巢、特困老人生活困难和缺乏精神慰藉等难题,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6)是推动了产业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很大,具有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虚拟养老院作为养老服务产业的孵化器,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将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分散的养老服务资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企业化员工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培训、制度化管理考核等工作机制,有效克服了目前社会上的家政企业小型化、零散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规模和品牌效应,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二)市场现状与分析
1.人口老龄化呈加速之势
我国老龄人口具有数量大、增长快的特点。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0.46%和7.10%,20_年这两个比例分别达到了13.01%和9.07%。
从20_年开始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将年均增加800万至900万人;到20_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老年人口将达4.37亿人。约占总人口30%。老年人口的剧增,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增多,使养老问题越来越重。
2.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规模呈现出小型化、结构核心化的趋势。要不了多久,我国将普遍出现“四二一”家庭成员构成,即一对年轻夫妇抚育一个孩子而赡养四位或六位老人(父母、岳父母)。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每lo个年轻人赡养1个老年人,如今这一比例已经达到3比1。
与此同时,人口高龄化、失能趋势也愈益明显,目前我国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快速增加。
另外,由于工作流动性的增强(特别是大量的农民进城),致使很多子女家庭无法与父母在一起。空巢家庭增多,子女难以照顾年老的父母,家庭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资源越来越少。
3. 老年人生活改善,市场购买力增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在老年人福利和养老问题方面的关注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消费水平也随着有了很大的提高,购买力增强,需求空间也增大,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老年人越来越希望自己的晚年生活得更加舒适和丰富多彩,但是又不愿意离开家庭住到养老院,这就给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很大的市场,比起自己手脚不灵活的做各种家务,打个电话叫专门的服务机构更让他们觉得省心省力还安心。
既然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不允许社会养老全面替代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功能又逐步弱化, 那么必须开拓创新, 探索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模式。
近年来, 在全国各地实践中逐步为人们所认可的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 以养老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 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社会养老模式, 这种养老模式把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势功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实现了互补结合。
具体来说, 居家养老相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养老院养老而言, 可谓兼有两者的长处又避免了两者的短处, 是一种扬长避短的养老模式。
(一)市场细分
针对老年群体的特点和不同的经济水平导致的购买能力的差异,将机构的服务市场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类:年满60周岁的政府重点援助的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家庭。
即如果没有外界社会和政府的帮助,无力自主生存,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老人。
市场细分与策略该类老人家庭一般有三种不同的特殊情况:
1、“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和无子女老人家庭。
2、子女无力赡养的特困家庭老人。
3、空巢贫困老人。
b类:年满60周岁的政府一般援助的老人家庭。
即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其收入低于最低消费水平的难以维持现状生活的老人,或者收入不稳定,生活没有保障的老人。
c类:年满60周岁的不享受政府特殊援助的老人家庭。
即有高于一般人均水平的收入来源,且收入状况比较稳定,不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援助的老人。
(二)细分策略
1. 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所服务的社区或地域范围内,获得政府援助的老人的名单以及所受援助的程度和其他详细情况,确定目标服务群体的一些基本情况。
2. 将年满60周岁的老人分为a、b、c三个层面分别提供无偿,低偿或者是有偿的服务。
3. 可以将政府提供的现金补贴的一定百分比转化成等值甚至可以设当超值的养老服务,让老人得到更加实实在在的优惠。
4. 对机构曾经服务过的每一位老人建立档案,不仅方便实行全程满意度跟踪调查,还可以根据老人之前常需要的服务预测其需求特征,建立并维持好关系。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在创建过程中,政府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和管理监督作用。首先是支持信息技术平台建设。
其次是提供优惠扶持政策,通过《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
对符合政府援助的对象,分别按每人每周4次、3次、2次和每人每月2次、1次(a1、a2、a3和b1、b2)每次3小时的标准,为老人进行购买服务。让经济收入不同的老人共享“老有所养”。
为顺应老龄化社会发展形式需要,更好地为社区老同志办好事、办实事,xx一村社区党委牵头,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已初见成效,也得到了广大老年朋友的积极拥护和支持,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服务对象
为了了解社区养老对象的基本情况,社区开展了老年人状况和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社区从收入状况、现居住状况、养老意愿、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方面着手展开调查,并收集装订成册。据统计,社区60周岁以上老人共921余人,其中60-69周岁之间的老人共501人,70-79周岁之间的老人共296人,80周岁以上的老人共124人,享受低保的老人有79人,空巢老人24人,对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持赞成态度的有750人,占老年人总数比例的85%。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服务体系
首先,社区成立了专门的`居家养老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副书记任副组长,下设成员7人的领导机构,还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由德高望重的原市政协副主席杨太光亲自担任,下设常务副站长、成员共计十余人,明确了工作职责。此外,社区还成立了以居委会为中心,集医疗、卫生、餐饮、超市、娱乐活动中心等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朋友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生活服务。
其次,社区还成立了三支服务队。一是老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为身边的困难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二是老年人健身文娱活动服务队。为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社区还专门开设了“xx心愉驿站”,为老年人提供棋牌、娱乐、看书看报等活动场地,并免费开放。社区组建了一支40余人的老年人文艺宣传队,完全由老年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每周四下午他们在社区市民学校里教唱歌曲,每天晚上7点30分左右就在“绿之园”排列舞蹈,打腰鼓,锻炼身体,老有所乐!社区为他们添置了服装,并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三是建立了医疗志愿者服务队,由xx一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务工作者和社区内的退休医务工作者组成,并利用医院的优势,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益丰大药房还经常性地来社区免费为糖尿病患者赠送药品。42栋的蔡应华老人,因患糖尿病多年,一直饱受折磨,社区与益丰大药房联系,为其办理了一张“绿卡”,每年凭此卡可在各医保定点药店领取价值300来元的药品。
1)文体活动异彩纷呈
社区开辟的“心愉驿站”为老年人免费开放,老年朋友可在里面玩扑克、下象棋、打麻将,图书阅览室还可看书、看报;今年8月,为纪念建军80周年,开福区宣传部在滨江剧场组织大型文艺活动,社区老年娱乐队自编自演的一首“罐子舞”迎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9月,社区还与老百姓大药房联合举办了“迎奥运、创和谐振”趣味运动会,许多老年朋友都积极参加,做到老少同乐;九九重阳节还与“地奥”公司联合举办了“庆十七大暨老年节地奥杯”棋牌比赛,每位参赛选手都赠送了纪念品,获奖者还发给了精美奖品,重阳节这天社区还特地看望慰问了辖区八旬高龄的空巢老人罗金屏,让她渡过了一个愉快的节日。
2)义务服务活动如火如荼
xx大医院与社区党委取得联系,每周四来社区免费义诊,为居民群众量血压,进行健康咨询;益丰大药房定期为社区糖尿病患者免费赠送药品,端午节还提着米和油特地看望了辖区的几位空巢老人;xx一村卫生服务站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中秋节还耗资两千余元看望慰问了特困老人和困难残疾人;社区办公楼下的“健康生活馆”也长期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免费量血压,免费健康咨询的服务。此外,社区还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免费开设日常保洁、保姆介绍和亲情陪护等项目服务。
养老服务社会化是一个全新亟待探索的工作,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还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老年人养老问题的良好氛围,立争把该项工作做大做实!
基于我们南苑社区的实际情况,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南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20xx年11月份开业以来,运行情况平稳有序,得到了社区老年朋友的一致认可。
我们南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5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一楼为食堂、医疗保健场所,二楼为老年人休息室和多功能活动室,三楼为健身室、书画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娱乐室等,四楼为乒乓球室、台球室等。是目前义乌市规模最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是江东街道首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投资50多万元。
为使居家养老中心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就是在社区建立一个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家庭为核心、以社会为依托,以政府为推动,以社区为互助,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开展的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居家养老的服务项目,将按照社区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充分利用和发挥社区内各种资源和潜力因地制宜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医疗康复、保健护理、休闲娱乐、文体健身、文化教育等内容的服务,并逐步向精神慰藉和法律维权等领域拓展。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是全社区60岁以上的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重点是特困老人、特殊贡献老人、高龄老人和空巢独居老人。
居家养老的形式:以专业人员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服务为主要形式,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
居家养老的收费:采取有偿、低偿、无偿三种方式。政府为特困老人、特殊贡献老人、高龄独居老人提供部分资助,并通过购买服务和安排公益性岗位的形式为救助老人提供补助。
服务中心管理,以老年协会为基础,施行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制。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分为八大项,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并建立了服务中心监督小组制度。真正实行以老年协会会长为监督小组组长的民主管理制度,力争把服务中心建成健康的、有序的、环境优美的服务中心。
每餐的就餐标准为5元钱。为了做到有计划的用餐,要求预先买票早一天放牌后用餐。食堂炊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厨房卫生制度,认真搞好厨房和餐厅的清洁卫生。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开业以来服务宗旨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
为顺应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需要,更好地为辖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年社区在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整合辖区单位资源,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项目。社区自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今,我们从调查摸底、健全体系、健全制度、建立台帐、成立队伍、开展活动、特色服务开始,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就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工作开展情况做一总结
为了了解辖区内养老对象的基本情况,社区开展了老年人状况和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社区从收入状况、现居住状况、养老意愿、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方面着手展开调查,并收集装订成册。据统计,辖区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为536人,其中60-69周岁的307人,70-79周岁的153人,80-89周岁的50人,90-100岁有8人,100岁以上的有2人。孤寡老人30名,特困老人18名,病残老人5名。现享受低保的老人有23人,空巢老人24人,对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持赞成态度的有750人,占老年人总数比例的71%。
第一,成立领导小组。社区成立了专门的居家养老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3名,负责调查养老需求、受理申请、签订协议、派工服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平时通过网络、上培训班,系统学习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道德、老年心理学、食品营养与健康、常见老年病、老年人护理知识等。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加强了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有很大提升。
第二,建立服务网络。为使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化,社区成立了以居委会为中心,四家医疗、卫生服务机构,7家餐饮服务店面、三家超市,两家足疗,四家美发在内的以及娱乐活动中心等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并且与这些服务机构签订协议,采取就近原则,为辖区的老年朋友提供最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
第三,建立七大台账。为了对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建立七大台帐。一是老年人基本信息台账,对老年人按照年龄、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分类下设三个子信息库。二是志愿者信息台账。包含党员、大学生、医疗、法律、文体五大类志愿者信息库。三是助老机构信息台账。包含助老人员信息,服务单位信息等。四是邻里互助信息台账。包含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大类。五是爱心银行台账。六是爱心贴台账。七是谈心小组台账。
为了更好地为辖区的广大居民服务,社区成立了五支服务队。
一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者,牢记党的宗旨,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使社区凝聚力得到显着增强。通过开展“一助一”扶贫帮困活动,缓解困难家庭的后顾之忧,感受党组织的温暖;通过开展定期综合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通过开展文艺活动,满足社区居民精神生活的需要;
二是老年人健身文娱活动服务队。为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社区还专门开设了“心连心艺术团”。艺术团从开始组建的10人左右先发展为30人左右的老年人文艺宣传队,完全由老年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每天晚上7点30分左右就在“中华广场”排列舞蹈,打腰鼓,锻炼身体,真正实现了老有所乐!
三是建立了医疗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辖区内老年人进行医护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务工作者不定期的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服务;社区还与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二附属医院联合,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并且还经常性地来社区免费为患者赠送药品。
四是建立了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由社区法律顾问和司法所辖区退休工作者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起诉损害赔偿,维护了司法正义,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发挥余热,为辖区的老年人排忧解难。
一、我市老年人口和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工作成效
(一)我市老年人口的基本状况
按照国际标准,一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即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年底全国老年人口达1.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9%。我市1991年有老年人口36.25万,占总人口比例的10.09%,标志着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年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达87.264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6.06%,较1991年增长了1.41倍,年平均增长率为7.32%。目前我市有空巢老人23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6.36%;失能老人19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1.77%。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我市老龄化程度排第9位,在云南16个州(市)中排第1位,是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具有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
(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现状
我市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人活动中心4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9所,总计拥有床位数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8张,已建成投入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个,市级层面成立了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协会、市养老产业协会,全市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均成立了老年人协会。
(三)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及成效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要求,我市于20年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当年省下达我市建设任务为60个,20年为80个,到目前为止已有72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设方式及规模。
我市因建盖较早的城市老旧小区难以找到800平米的场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场地整合资源等方式进行建设,有的中心功能较为齐全,有的采取多点建设弥补或达到功能相对齐全。
服务内容。
目前根据我市不同社区老年人的需求,在个别“中心”四项基本服务已得到拓展,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情感关怀、养老机构外展、小家庭结对等服务。
服务对象及方式。
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具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低偿服务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年人、特殊群体的老年人;有偿服务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
我市积极探索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式,按管理主体和经费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一是由政府全额负担运营经费的,如区长寿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结合“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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