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院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范文(二篇)

更新时间:2024-01-06 17:07:5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有关医院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范文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州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医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院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院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院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州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医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院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院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医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第一阶段(20_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在全院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_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霸、地痞;

干扰医院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

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20_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医院要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医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一)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敦促各相关科室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要挂牌督办。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

(二)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

强化互联网“贩子”信息监测,工作中发现“贩子”有害信息网址、链接、关键词,要及时向当地网信部门报告;

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院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院内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医院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展板、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

(四)坚决整治护工管理乱象。高度重视护工队伍管理,将护工管理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对在医院从业的护工进行备案管理,详细登记拟从业护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健康证明、现住址等个人信息,配发所在临床科室的《出入许可证》,并在其服务的科室公示姓名、性别、照片等信息,严禁未备案的人员随意进入临床科室从事护工工作。原则上一名护工陪护患者不超过3人,危重病人应一对一陪护。建立护工定期培训制度,至少每半年对在本院从业的护工进行一次系统培训,确保护工培训覆盖率100%。严禁未备案的“黑护工”排挤备案护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对不服从医院管理、不接受培训或随意涨落价格、私自收费的护工,要取消备案,并及时反馈护工管理公司予以清退,对违规从事医疗服务的护工,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后勤管理乱象。将后勤保障纳入患者满意度提升、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公开化。下大力气整治就诊环境“吵、缺、旧”和卫生间“脏、臭、差”,完善各类惠民便民措施,加强医院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花园式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厕所革命”。聚焦改善食堂服务,做到品种多、味道好、营养均衡,为就餐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严禁将院内宿舍高价出租给患者,对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食堂供应和后勤其他服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州卫计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一)深入宣传发动

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

医院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

要坚持以xx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xx部门为主、医院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州卫计委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医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有关医院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范文二

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公卫健党组发〔20_〕1号)

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利

谐稳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涉医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我院正常秩序,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

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总体要求,通过涉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使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中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成立公主岭龙宇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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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各科室护士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合办公室,王雨溪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我院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加强正面宣传,动员我院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院上下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在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在全院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的氛围。

(二)加强线索摸排学习,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途径。院内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和市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每月在我院职工中开展扫黑除恶排查,填写《扫黑除恶排查表》,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公主岭市公安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医疗行业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申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医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医疗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医院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我院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我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我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职工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我院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严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内部管理。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职工思想、法制、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建立问责机制,重点整治“庸、懒、散、软”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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