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2023-07-05
2023-06-18
2023-03-19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4-02-21 11:08:5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6-29
2023-07-05
2023-06-18
2023-03-19
2023-07-05
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报告
20xx年 11月3日 法学院部分04,05级学生旁听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淦弟伙同他人入室抢劫致被害人死亡”案件的审判。
案情简介(公诉方)
19xx年9月8日 被告人林淦弟(福建罗源籍)与其姨丈林其龙(已接受判刑目前服刑)的指示下伙同两名江西籍青年到上海其以陈文忠名义租住的房屋内抢劫,并将房东的母亲捆绑,用毛巾和胶带封住被害人的嘴致被害人窒息死亡。三人偷走房东家内两张存折及一些现金后逃离现场。被告人将存折交与林其龙后两人一起将存折中的存款取出,分赃后被告人潜逃至20xx年7月于上海被捉拿归案并移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审判程序
审判长及审判员以及公诉人,被告辩护律师,法庭书记员就座后,法警将被告林淦弟带上被告席。全体听审人员保持肃静。
一 首先审判长就被告人林淦弟的身份进行确认,并就被告人何时收到起诉书的问题询问了被告人,得到确切地回答后,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
二 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简要说明,并介绍了参加审判的审判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随后,审判长向被告人申明其在庭审时所具有的权利及若被告人认为庭审人员可能影响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可以申请庭审人员进行回避,且可以在审判过程中调取新证据或传唤新的证人。经过审判长的允许后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法庭旁听报告
20xx年3月16日随民法老师到阳逻法院旁听。
阳逻法院级别较低,但此小型法庭陈设基本完备。从门边向里看,右边座位为旁听席,左边主要分三级阶梯陈设。最高一级阶梯从左至右一次陈列着审判员,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的座位,供主要司法人员就坐,司法人员依法审理案件,由此就可体现法律的权威和至高无上,人们对法律应当持敬畏、尊敬的态度。同时这一陈设也践行了“人民陪审制度”。在审判实践中,法律许可范围内,法官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同时可以听取群众观点。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权,在休庭合议中,其意见与法官都是一票,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审判失误的风险,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精确度。这是设立人民陪审员席位的原因之一。中间一级台阶上陈列着书记员的座位。第三级台阶上相对陈列着原告与被告及双方代理人的座位。整个法庭呈轴对称分布,中轴即为审判长与书记员座位所成直线。原告与被告地位对等,为平等的民事主体,这也正体现了民法的概念——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而在古代中国,由于社会实践水平的局限和法制意识的淡薄,天平完全倾向于地方官一边。这首先体现在法庭的设计和诉讼主体空间位置的安排上。地方官的座位是高高在上的,其头顶上方是大字书写“明镜高悬”的匾额。司法官座位的下面,左右两侧是一字排开的衙役,他们手中拿着作为刑具使用的竹板。当事人和证人是不能坐的,他们要跪在地上。原告和被告跪在两边,证人跪在中间听侯父母官的训斥和发落。现代法院陈设与之相比,不得不说是社会意识的一大进步。
庭审报告
王** 110***5 会计1102
时间:20XX年12月1日 下午15:00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案名:财产损害赔偿案
主审法官姓名:周*
原告:万**
被告:李** 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 XX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20XX年6月20日晚8时许,被告人李**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至沪太路御景名城门口路段与原告万荣芳驾驶的宝马320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车辆中度损毁,被告货车轻度损伤,并没有人员伤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这是一场交通事故案件,被告人李**和原告都有一定责任,原告车速过快达70公里每小时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因为驾驶员一时疏忽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事后的经济赔偿经公安局人员调解,原与被告李**及其运输公司一直没有达成共识,平安汽车保险公司因原告不满汽车定损赔偿额也并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人于20XX年10月23日以被告人李**及其运输公司,保险公司未履行经济赔偿义务向长宁区法院提起申诉。
庭审过程:
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
原告提交程序材料★
法院旁听报告
时间:20xx年12月19日
地点:白下法院第二法庭
案由:申请宣告财产无主
案情简介:申请人诉称,陈祖同、陈夏琴等五人共有的房屋因落实政策而退还。因陈夏琴又下落不明,已被宣告死亡,无法查明其是否有继承人,致使房屋无法分割并办理房产证。声请人申请宣告陈夏琴有名下的财产为无主财产。
庭审过程:申请人申请宣告陈夏琴有的财产为无主财产,根据无主财产认定的相关规定,本案分两部分进行举证。
一:对财产进行举证,证明哪些财产要申请为无主财产。
二:证明财产有无归属人,对无主部分进行举证。
申请人对财产进行举证,证明财产为陈夏琴名下的财产。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1、房产所有权证。有产权证的是165平方米,平方米是政府落实政策退还但还未办理产权证。2、20xx年7月21日南京市房屋产权鉴定处给的情况说明。证明房屋财产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房屋产权证上标明的165平方米房屋面积,第二部分是落实政策发还的平方米房屋面积,第三部分是被国家收购的部分。
申请人对陈夏琴所有财产的申辩:祖先留下的遗产,个人应占五分之一,后来19xx年改造的时候,陈祖同的子女继承的房屋被国家收购,但国家多收购了这部分财产,因而影响到了其他人的权利,包括陈夏
旁听报告
时间:20xx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地点: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案件类型: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0_)杨刑初字第529号 原告: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陈耀平,廖兴唐,谢清清
案件主要内容:20xx年3月23日,谢清清和陈耀平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上海市虹口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从店中缴获452件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价值约181万元。其中包括冒用LV,Gucci,Channel等已注册商标。 案件审理程序:20xx年10月19日14时
主持人:庭审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法庭旁听庭审报告
利用暑假这个大号期间我于8月x日在丰台法院旁听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诈骗一案。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大概的案情是20xx年x月间,被告人李某在本市丰台区,以伪造的房产证作为抵押,骗取被害人张某168000元,期间退还220xx元。20xx年x月x日,被告人李某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大红门派出所投案。
本案由丰台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代理审判员仇春子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董荣、孙桂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郑鑫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孙兵出庭支持公诉,公开开庭对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涛诈骗一案进行审理。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方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李某的当庭供述为王某想通过安某找到放高利贷的张某借钱,被告人伪造其母亲的房产证替王某作为借钱抵押。在公诉方举证阶段宣读了被害人张某,陈述宣读证人蔺某、安某的证言,工商银行帐户查询明细、借款协议复印件、扣押物品清单、房屋管理局证明、工作说明、被告人前科材料、破案报告等大量证物证言。被告人对公诉方出示的所借金额数出现异议,认为金额与实际所借款数不相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