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23-07-05
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2-28 13:05:3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3-07-05
2023-07-05
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20XX年某月的一中午,12点,这个时间是我们门前柜员交班的时间,在这个时间,为了交班的顺利,钱款清楚。所以,交班时是不对外收付款业务的。
当我正在紧张有序的清点库存时,忽见一女子正走入大门,准备走向窗口时,为了不影响清库存,为了不影响顾客等待时间,我主动对她说:“要干什么,交班,等一下再来:“,由于交班时间紧,钱款较琐碎,所以态度不够柔和,语气有点生硬。由于客户不理解交班的规定,又认为顾客就是银行的衣食父母,硬要存,这时,我放下手头的工作,耐心,礼貌的解释,但这位女子无法接受,在柜台外生气兼夹粗话,最后愤然投诉。
以上事件之所以发生,我认为要吸取以上教训。
致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1、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所投的产品均严格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三包,严格按照厂家质保期进行质保。
2、对本次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如因质量问题,“三包”承诺如下:
①七日内免费退货;
②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
3、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产品超过质量保证期以后,产品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我公司负责免费维护。
4、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合同认真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厂家正规渠道全新原装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6、用户对我公司的产品质量投诉,我方将在半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如情况需要,公司相关服务人员将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7、我公司负责向用户提供产品相关的技术支持哦技术支持。
投标单位名称:
日期: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都启东,是乔庄供电业务部分管营销副主任。优服投诉事件发生在,当前正值国家和公司系统全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给公司造成了不利影响,我在这里对投诉事件作出真诚检讨并诚恳接受公司处理。
这次事件看似偶然,却是必然。这就反映出了我们平时在工作中的松懈态度和作风涣散。也暴露出我们在管理工作中诸多不足,首先是管理人员对公司优质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要求认识学习不够深入,对员工管理粗放。没有按照业扩报装和积压业务清理要求具体要求落实到实处、没有将具体环节落实到人,没有做到对业务细节上的有效监管。
通过此次事件我们将每天业扩报装业务由专人纳入日管控,专人进行督办,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客户沟通解释。加强全员对营销业务全面学习,只有真正做到应知应会,才能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投诉事件的发生。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投 诉 人:宁波市****保洁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宁波市**区姜山镇环境卫生管理站
宁波市**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投诉事项:请求对被投诉人在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并责令其停止招标、限期改正。
事实与理由:
**年3月18日,被投认人宁波市**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以下简称“姜山交易站”)接受招标人宁波市**区姜山镇环境卫生管理站(以下简称“姜山环卫站”)委托发布招标公告,就“姜山镇镇区道路保洁项目(项目编号:JS-ZB-006)”进行招标。投诉人宁波市****保洁有限公司作为投标单位已参加本次投标报名并领取姜山交易站发放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投诉人发现姜山环卫站和姜山交易站的本次招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现依据《_招标投标法》第65条规定依法向贵局提出投诉:
一、招标人姜山环卫站缺乏自行招标的能力,应当依法委托招标。
从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来看,本次招标活动姜山环卫站没有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而是选择了自行招标。但姜山环卫站作为基层环卫管理组织,可能不具备《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6条规定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若招标单位不具备上述招标能力的,应当依法委托招标,否则违反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54条第1款的规定,上级行政监督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
二、招标人姜山环卫站的《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单位不合法。
1、法律规定
(一)《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认为确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编制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区镇乡(街道)财政性投资500万以下5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细则》(鄞政办发118号)第6条“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但应当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投诉人意见
投诉人认为,姜山环卫站此次招标活动属于强制招标项目,应当向作为行业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的贵局备案。而姜山环卫站的《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单位为姜山交易站,明显违反了上述两项规定。因此,招标人姜山环卫站的《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单位不合法,依法应予改正。
三、招标人姜山环卫站《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评分标准”中含有不合法内容,妨碍或者限制了投标人之间的公平、公正竞争。
1、法律规定
(一)《招标投标法》第18条第2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25条“招投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以地域、行业、所有制等为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二)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投标条件”。
(三)《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第4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四)《**区镇乡(街道)财政性投资500万以下5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细则》(鄞政办发<20_>118号)第8条第3款“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针对个别投标人特点设置针对性的条款;不得以地域、行业、所有制等为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投标条件;不得将评比获奖项目作为额外加分条件。”
2、投诉人意见
首先,姜山环卫站《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评分标准”第(四)项中对注册地在本区、本市企业给予高分,对非本区、本市企业给予低分,属于变相地“以地域为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
其次,“资格预审评分标准”第(五)项中规定“企业所承担的道路保洁工程上三年度曾获优胜得6分”,属于“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将评比获奖项目作为额外加分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上述内容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18条第2款、《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25条、《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第4款以及**区镇乡(街道)财政性投资500万以下5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细则》第8条第3款的规定,同时也不符合《招投标法》第5条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当予以改正。
另外,姜山交易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与《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评分标准”内容存在矛盾,明显违规。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评分标准”第二项中却仍然规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得4分”。《招标公告》内容与《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存在明显矛盾,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招标人姜山环卫站编制招标文件不合格、不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
四、招标人姜山环卫站未将招标预算书发放给投诉人,本次招标活动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
《**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凡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应按规定采用预算报价或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方式”。从《招标公告》内容来看,本次招标采用了“预算报价”方式,姜山交易站应当在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向全体投标人发放“预算书”,但姜山交易站却搞暗箱操作,向其他投标人发放“预算书”却不向投诉人发放。为此,投诉人先后向姜山环卫站和姜山交易站提出请求,要求补发“预算书”,但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推拖。
投诉人认为,本次“姜山镇镇区道路保洁”招标项目属于服务招标,而服务招标的预算内容直接关系到投标人的成本核算和投标报价,必须明确详细地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具体服务内容,否则《招标公告》中的170万元“工程造价”缺乏实际意义。鉴于被投诉人有针对性地拒绝向投诉人发放“预算书”,投诉人完全有理由怀疑被投诉人姜山环卫站和姜山交易站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暗箱操作的违法嫌疑。 投诉人发现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后,已于**年4月7日向姜山环卫站和姜山交易站提出书面异议,要求其停止招标、对违规行为予以改正,但姜山环卫站和姜山交易站至今未予书面答复。
投诉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本次招标项目的公正性,现依据《招标投标法》第65条和《**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11条的规定,特依法向贵局提出投诉。请贵局对被投诉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招标、限期改正。
此 呈
宁波市**区城市管理局
投诉人:宁波市****保洁有限公司
为加强质量管理,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检验试剂、耗材等用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我公司做出以下保证:
一、保证所有医疗器械、耗材等用具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耗材等用具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首次购入医疗器械、耗材等用具,应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已供销备案用。并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及时提供检验报告书、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及其他有效证件。
四、因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产生纠纷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有供货公司承担。
五、对所经营产品负责,对不合格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包退包换,在经营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供货公司承担。
六、对所供产品提供技术指导、市场维护推广。
__销售有限公司(盖章):
20__年12月
投诉建议书参考
xx供热公司各级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x市xx小区b座的全体住户,我们小区至XX年以来,大部分住户冬季室温始终达不到18°以上的标准,我们多次到十站反映情况,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部分人家被迫采用放水和增加循环设备的方法改善室内温度,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人所共知的,损人不利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们全体住户经过协商,向贵公司提出如下建议:
1 立即更换早已不能正常使用的腐烂设备,让供暖的温度和压力达到正常标准!更换设备期间,住户室温降低,贵公司应退还住户供热费。
2 如果不能更换腐烂的设备,因循环动力原因出现的'室温不能达标的问题,应由贵公司负全责。贵公司应出资为每家住户安装室内动力循环设备,以保证住户的温暖需要。
3 以上两点如果不能满足,请贵公司领导为我们指点双赢之策,如果实在没有好的办法,我们要求全额退还我们已交付的取暖费,并赔偿大家的温暖损失!
以上建议肯请贵公司领导快速认真处理,我们相信您们能体谅民众的疾苦,相信您们有处理问题的能力,多谢了!
另外,如果贵公司热力系统温度和循环良好,因个别住户私自放水和使用大功率循环泵而导致的其他住户温度不达标,个别住户应退还其他住户的供热费,希望贵公司能维护受害者的利益,承担起认定责任的义务,还大家一个公平!
xx小区b座全体住户
XX0108
我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琼海销售分公司原琼海金海加油站经理,我叫郑鸣雪,如果确定我是真实存在的,还我们这些无关系、无背景在国企忍气吞声的人一个公道,谢谢!
我要举报:
工资被侵吞。20xxx年6月28日,中国石油海南销售分公司全体加油站经理工资系统账户有一笔6995 的奖金。因我自从做油站经理以来,没得到过这样大额的奖金,所以我到工资卡上打出了20xx年一整年的工资进账明细后,确认自己没有拿过,我和其他站的经理们沟通,他们的账号也在同一时间多出不同金额的这笔奖金,中石油海南销售公司有80多个加油站,就有50万的奖金不知去向,询问公司这笔奖金为何没有发到我们手中,给予的解释也含糊其辞、支支吾吾,完全解释不清。其实这就是以给员工发奖金的名义入账,截留现金进入领导腰包。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公司的产品。
我公司处成立以来,本着相互信任、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理念,一直将产品质量定位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建立了科学的检验规程,并对检验指标进行了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现场,并与供方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
我公司建立了定期的员工质量培训制度,学习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小到一个螺钉、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质量保证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检验规程,具备完善的检测手段,并严格按照规程检验,作好产品质量检测的每一个环节,不让一台不合格产品出厂。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还为您做出如下的承诺:凡我公司所供产品,我们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等文件要求,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自贵公司使用我公司产品之日起,我公司将随时提供现场售后服务,保证及时、准确的处理现场故障;
2、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中规定的质保期内,用户在正常使用本产品时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我公司提供保修;
3、在保修期内,以下情况将实行有偿维修服务;
(1)由于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而发生的损坏;
(2)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由于对产品的改造、分解、组装而发生的故障或损坏。
__动力有限公司
20__年12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