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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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8
2023-06-29
2023-03-19
更新时间:2024-03-03 09:55: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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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创建和谐、文明、安全的公寓,美化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学生公寓实行垃圾袋装定点投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垃圾袋装定点投放的意义。垃圾袋装定点投放,看起来是一件生活小事,但在革除陋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道德,优化住宿环境,预防疾病,保证健康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各院部要结合实际,教育学生自觉革除不文明、不健康、不尊重他人、不遵守公共道德的不良生活习气。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形成良好氛围,培养良好习惯,树立良好风尚,争做xxx四有新人xxx。
2、垃圾袋装定点投放时间:由寝室人员每日上午8:00以前、下午2:10以前将寝室内的垃圾清扫袋装提到楼下放入定点投放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手乱扔;
3、实行垃圾袋装定点投放后,不得在非定点投放垃圾的时间和地点投放垃圾,不得在学生公寓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禁止随地吐痰、乱倒脏水、乱丢乱扔。严禁将垃圾通过窗户扔到楼外。
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量化考核。
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
xx年3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相结合,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遵循“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大力整治我镇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建设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有序实施。以“多规合一”改革为契机,在对全镇各自然村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坚持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全镇总体规划以及村镇规划当中,通盘谋划,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一村一策”,统筹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政府推动,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支农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农民主体,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且有从事城乡水环境治理专业能力的企业,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发挥企业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涉农专项资金,支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三)因村制宜,经济实用。以优化全镇水环境为导向,在认真分析各自然村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居民生活规律等基础上,结合不同村庄的地形地貌、排水方式及去向等特点,因村制宜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和处理技术,明确治理目标、序时、措施等。
(四)示范带动,全面推进。以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日常维护运行,确保治污设施发挥效用。
(五)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按计划、高质量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切实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效果。
三、治理模式与要求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因村制宜,分类施治,适度超前,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推广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按照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
—、工作任务
(一)排污口排查整治
1.范围及对象
(1)排查范围。各村(社区)要组织各方力量,对镇域内12村1社区、工矿企业和乐素河、窑坪河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左右一侧延伸2公里范围内的农村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力求符合实际,确保应统尽统。
(2)排查对象。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辖区内以上2条河流排放的排口,以及所有通过河流、滩地等间接排放的排口。
2.目标责任
(1)对全镇范围内居民、农户、机关单位、工矿企业、尾矿库、种养殖业、个体摊点及经营场所私自设立的污水排放口进行排查及整治。
(3)负责镇域内所有企业排放口的排查及整治。按照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环函(20XX)64号)文件要求,抓好整治工作。
(二)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镇安环办牵头,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涉水重点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执法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开展联合调查并及时处置,严厉打击水污染违反犯罪行为。
为做好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实现全镇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店子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双泉社区4个社区的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河村社区、官庄社区、河阳社区、阳光社区4个社区的已治理需提升巩固任务,解决村庄内存在农村生活污水乱泼滥倒、污水横流的问题,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思路。各村庄根据各自条件和类型,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灵活选择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适当采取单村或联村的方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可就近回用;确需排放的,应根据受纳水体功能区划,达到有关标准要求。鼓励充分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单村或联村收集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二)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简便适用的原则,实现有害物质和污染成分有效清除降解。
(三)时间要求。对尚未验收的河村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于11月之前完成治理并验收通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区书记、环保办人员任成员,统筹推进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和项目实施整合,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加强治理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对所有已完成验收的村居实行常态化督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重要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为进一步夯实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确保已建设的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避免闲置浪费,同时为落实xxx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20XX】3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排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意见整改。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因地制宜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条件,逐步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快发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目标
加快设施完善改造;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频次,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在第三方检测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的基础上逐一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发挥应有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解阜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
3.责任领导:周德祥
4.责任单位:镇环保工作站解阜社区
5.责 任 人:赵德兵许丽
(二)建设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为强化城市管理,争创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根据《xxx行政处罚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_年10月1日起,对xx城区范围内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乱扔(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以及乱扔口香糖、废电池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三)乱倒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或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0元罚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200元罚款。
(四)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
(五)车辆运载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矿渣、煤炭、液体、散装货物时因密封、包扎、覆盖不严密导致泄露、遗撒的,处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六)未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餐饮经营服务者未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的,处以200元罚款。
(七)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
二、对单位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_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以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_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_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在查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暂扣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车辆、工具、物品等强制措施。
四、公安、工商、卫生、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机关查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代整改,代整改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五、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罚款的,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由作出罚款决定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机关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其他执行公务的行为。有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以理服人。对打骂行政相对人的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_年x月x日
为强化城市管理,争创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根据《xxx行政处罚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对xx城区范围内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乱扔(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以及乱扔口香糖、废电池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三)乱倒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或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0元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200元罚款。
(四)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
(五)车辆运载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矿渣、煤炭、液体、散装货物时因密封、包扎、覆盖不严密导致泄露、遗撒的,处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六)未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餐饮经营服务者未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的,处以200元罚款。
(七)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
二、对单位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_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以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_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_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在查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暂扣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车辆、工具、物品等强制措施。
四、公安、工商、卫生、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机关查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代整改,代整改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五、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罚款的.,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由作出罚款决定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机关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其他执行公务的行为。有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以理服人。对打骂行政相对人的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及时组织住建、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认真排查本部门相关问题,形成工作方案如下。
一、户厕改造方面
(一)整治内容
1.“厕所革命”农户改厕资金到位情况。
年农户改厕建设任务和标准。
(二)工作目标
年7月25日前将20XX、20XX年度“厕所革命”农户改厕资金发放到农户中。
年农户改厕必须按建设标准建设,确保下达任务在8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措施
1.督促各乡镇将20XX年度1500户(省600及市、县各200元,合计每户1000元),20XX年度2500户(省、市、县各600元,每户共1800元)发放到户。
2.各乡镇督促农户按标准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县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促。
(四)进度安排
年6月底前各乡镇自查资金拨付情况,20XX年7月开展县级督查。
2.各乡镇于9月底前完成改造,10月底前完成乡镇验收,11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农村生活垃圾和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
(一)整治内容
督促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强化乡镇垃圾转运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正常运行。通过推动生活垃圾、集镇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农村环境状况,促进家园建设。
(二)工作目标
1.生活垃圾方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古田西山下垃圾中转站建成投入使用。
各科室、各班级:
为创建和谐、文明、安全的学校,美化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就专项整治卫生死角,预防白色污染,禁止乱丢乱扔垃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月学校定为xxx卫生行为习惯规范月xxx,各班要组织相关的主题班会,进行学生大讨论,剖析每位同学自身存在的不良卫生习惯,写出自我反思。
2、各班主任要亲找,加强督察落实,坚持每天检查本班卫生打扫情况。
3、各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禁止乱倒脏水、乱丢乱扔。严禁将垃圾通过窗户扔到楼外,培养每一名学生养成不乱扔垃圾,发现垃圾随手捡起的良好卫生习惯。
4、学生会不定时进行全面督察,特别在健身器材所在水泥区域、教学楼后花园、办公楼前花坛及水泥路面、学校主干道等区域内,发现有乱扔乱丢垃圾的同学将全校通报,班级、寝室、清洁区卫生评比将直接给以卫生扣分,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各科室、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活动的长效性。望全校师生团结协作,共同净化美化校园,创建绿色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
学生会xxx宣
xx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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